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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三期

2015-07-17 16:59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议程

 

2014829日)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三明市第二水源供水工程等三个项目融资工作有关事项的议案;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重点建议办理和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五、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规定(草案)、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的暂行规定(草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草案);

六、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市政府关于我市

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

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14829,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市发改委主任伍成康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市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市财政局局长刘万年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市2014年上半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结合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意见综合如下: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发展重要指示及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面对经济下行压力,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总的看,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主要经济指标总体呈现低位回升态势。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目前经济企稳回升的基础还不牢固,经济下行的压力依然较大,严峻形势还可能持续,地区生产总值、地方公共财政收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第三产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5项指标增幅低于年初人大通过的全年预期目标,经济运行和计划、预算执行过程中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工业增长后劲不足,规模工业新增企业少,工业品市场持续低迷,企业资金紧张,企业停产减产情况严重,盈利能力不足;第三产业下滑明显,增幅明显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农业基础不够稳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还不强,农业提升困难;财政形势严峻,公共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土地基金收入滞后,收支矛盾突出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暨工作检查总结会议精神,确保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预算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一)千方百计稳增长,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要认真总结上半年经济工作,对当前经济形势和下半年的工作要保持清醒头脑,深入分析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切实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在做大经济总量、壮大经济实力的同时,更加注重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特别要紧盯全年的目标任务,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对完成较好的指标,要巩固扩大成果;对序时进度滞后的指标,要加大工作力度,力争迎头赶上,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二)突出项目带动战略,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后劲。要切实发挥好投资对经济发展的关键作用,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十百千”重大项目工程建设五年计划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加快建设,争取完成更多的投资量。一是加快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重点推进南三龙铁路、机场、莆炎高速三明莘口至明溪段、永泰梧桐至尤溪中仙,厦沙高速尤溪段、尤溪至沙县段和国道205线三明市区过境段等项目建设。二是抓好“三维”项目对接。继续抓好369个列入省“三维”跟踪管理系统的项目对接工作,尤其是央企对接,突出深化与中国通用技术集团、中国纺织科学院研究院等有意向央企的对接,力争尽快取得实质性突破。三是加强政策对接。深入研究《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若干意见》、《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和省政府促进生态工贸区产业发展以及国家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方面的政策,逐条梳理可向国家、省上争取的政策、项目,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三)更加注重调结构,全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要坚持不懈的抓好经济结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产业发展的协调性,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一是重点抓好工业提质增效。要突出工业生产对我市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抓紧抓好工业生产,努力培育新的增长点,重点抓好300家规模制造企业稳定生产、205项潜力增长点项目和577项投资千万元以上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工业稳定增长;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持续抓好376项重点技改项目,确保全年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200项以上。全力帮扶企业发展,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当前尤其要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重点解决企业融资难、市场营销不畅等问题,鼓励生产型出口企业自营出口,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二是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第三产业在我市经济比重偏低、贡献偏低,是我市经济发展中的薄弱环节。要寻找突破口,在继续鼓励传统服务业、商贸流通业、旅游业和稳定房地产业发展的基础上,积极培育发展新兴服务业态,引导更多商贸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抓好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相关建设,培植服务业新的增长点。加快金融服务业发展,在继续抓好金融风险防控的同时,争取更多的信贷规模,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保障能力。三是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大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力度,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特色农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做好防灾减灾,努力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四)狠抓财政增收节支,切实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切实加强市本级财源培植。要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市区经济发展、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决策部署,在巩固现有财源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开工建设,加大对园区发展的支持力度和重大工业项目的引进力度,大力推进总部经济建设,努力培植新的财税增长点,切实提高税性收入比重,增强财政增收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二是有效组织各项收入。进一步健全财税沟通机制,围绕全年目标任务,加强序时监管,深挖增收潜力。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税收的监控,加大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力度,确保各项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强化土地出让金等政府性基金的征收管理,加快土地基金收入进度,保持基金稳定增长。三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安排好财政资金和政府性基金,重点保障教育、医改、社保、文化等方面的资金需要。同时,要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加大力度清理土地基金挂账,防范财政资金风险。

(五)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扎实办好惠民实事。抓好33项重点民生工程项目和“两馆一宫”、职教园等重点社会事业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二是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要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继续加强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完善和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努力保持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三是加强生态建设。要全力做好省级生态市迎检准备工作,共建共享环境优美、乡风文明的美好家园,力争年底基本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标准。四是维护社会稳定。要突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着力抓好信访维稳、反恐处突、安全生产、防汛防台风等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和《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研究处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提出报告。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201493


 

 

 

关于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4829日在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三明市发改委主任  伍成康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向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报告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发展重要指示及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上半年我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各主要经济指标增速总体呈现低位回升态势,但部分指标与年度计划目标差距比较大。

上半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625.45亿元,增长9.5%,比年初人大通过的预期目标(以下简称“全年计划”)低1.5个百分点。地方公共财政收入49.20亿元,增长4.9%,比全年计划低8.1个百分点; 固定资产投资824.77亿元,增长24.9%,比全年计划高4.9个百分点;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完成106.97亿元,增长4.6%,比全年计划高0.1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92亿元,增长12.6%,比全年计划低2.1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5.31亿元,增长13.0%,比全年计划低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186.40亿元,增长5.9%,比全年计划低4.1个百分点;出口总值11.88亿美元,增长28.4%,比全年计划高18.4个百分点;实际利用外资(验资口径)0.71亿美元,增长26.8%,比全年计划高18.8个百分点;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增长1.7%,控制在全年计划3.5%左右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15元,增长10.5%,比全年计划高0.5个百分点;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85元,增长11.4%,比全年计划高0.9个百分点;城镇登记失业率2.3%,控制在全年计划3.8%以内。

经济运行呈现以下主要特点:

(一)工业总体回升。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92亿元,比增12.6%一是小微企业增长较快。小微企业实现增加值280.47亿元,增长13.0%36个行业中有33个保持增长,23个增速超过全市平均水平。二是八大产业对工业增长贡献近九成。八大产业实现增加值347.30亿元,占全市规模的88.6%,对全市规模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88.9%三是工业用电量企稳回升。全市工业用电量52.7亿千瓦时,增长6.2%,增速比一季度回升2.5个百分点,连续4个月回升。从我市主要用电行业趋势看,除纺织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呈回落态势,其它行业均呈回升态势。

(二)第三产业稳中有升。上半年,全市三产增加值186.40亿元,比增5.9%一是消费开始复苏。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5.31亿元,增长13%。其中限额以上企业零售额89.44亿元,增长18.2%二是电子商务发展迅猛。全市有18家限上企业通过互联网开展商品零售业务,共实现商品零售额5.27亿元,增长3.5倍。三是旅游增长较快。全市接待游客753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45亿元,分别比增14.8%和15.5四是整体运输能力提高。受“营改增”政策效应,交通运输业发展加快,上半年公路客货运输周转量增长16.1%

(三)农业保持平稳。1-6,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完成106.97亿元,增长4.6%一是主要农作物生产稳定。至6月底,全市粮食生产面积达322.36万亩;已收粮食5万吨,增长5.2%蔬菜产量99.8万吨、比增3.2%;水果产量13.3万吨、比增4.9%二是畜牧渔业生产稳定。肉蛋奶总产量9.94万吨、比增0.3%;淡水鱼产量4.31万吨、比增4.7%三是农业发展基础增强。上半年,全市投入2.6亿元,新建果蔬、食用菌、畜禽、渔业等方面的设施农业项目58个。

(四)投资较快增长。1-6月,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24.77亿元,增长24.9%。其中,工业、三产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完成447.32亿元、334.41亿元,分别增长25.8%21.9%一是市级以上重点项目进展良好。上半年,300个市级以上重点项目进展顺利,共完成投资268.3亿元,占年度计划的58.6%。截至6月底,三明万寿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等77个项目开工建设;尤溪顺源高品质纱线生产等37个项目建成或部分建成。二是“五大战役”重点行动计划项目进展顺利。至6月底,全市“五大战役”重点行动计划共实施重点项目995个,完成投资359.98亿元,占年度计划的57.6%,101个项目已建成(投产)。其中:产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城乡基础设施提升行动计划、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民生工程行动计划分别完成投资82.7亿元、151亿元、67.4亿元、37.5亿元、21.38亿元,均超过了半年进度目标。三是“三维”项目对接较好。截6月底,我市列入省“三维”跟踪管理系统的项目369个,总投资2416.6亿元,累计完成投资708.7亿元。

(五)外经贸回升明显。今年以来,外贸出口降幅从1月份的-64.9%逐月持续收窄。1-6月,全市外贸出口总额11.88亿美元,比增28.4%全市新批办外资项目21个,实际利用外资(验资口径)7100万美元,增长26.8%。引进总投资千万美元以上的大项目8个,合同利用外资1.24亿美元,分别比增33%139.4%

(六)财政收入增长平缓。上半年,全市公共财政总收入72.89亿元,比增2.7%。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49.20亿元,比增4.9%,增速比一季度提高0.6个百分点。1-6月,全市公共财政税性收入34.89亿元,下降5.4%;非税收入14.30亿元,比增达43.1%

(七)信贷投放趋缓。6月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217.68亿元,比增5.2%。各项贷款余额1158.2亿元,比增6.7%,增速比上年末低6.5个百分点,比全省低9.3个百分点;上半年各项贷款增加36.33亿元,同比少增43.64亿元,增量为上年同期的45.4%债券融资取得突破,永安国投突破国家发改委百强县发债限制,成为我省第一个获批发行企业债券的非百强县融资平台;基金投资业发展势头良好,全市新增注册基金投资企业和管理公司14家。

  (八)民生指标向好。一是居民收入稳步增长。上半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15元,比增10.5%;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85元,比增11.4%物价基本平稳。上半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累计上涨1.7%三是就业形势稳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7683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202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3%

二、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从上半年经济运行和项目建设的指标完成情况看,除固定资产投资、农林牧渔总产值、外贸出口、实际利用外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6个指标增幅高于年初确定的预期目标,居民价格消费指数、城镇登记失业率、人口自然增长率等指标在控制目标内以外,地区生产总值、地方公共财政收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第三产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5个指标增幅低于预期目标(完成情况见附件)。从运行态势看,我市运行态势与全国、全省的基本走势一致,国家和省、市出台的一系列微刺激政策效应正逐步显现,但由于目前宏观经济企稳回升的基础还不牢固,经济下行的压力依然较大。具体问题主要有:

(一)资金紧张状况加剧。当前,资金缺乏是影响我市经济稳定增长的主要因素。据不完全统计,全市40%以上的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因资金紧张而延缓建设进度或推迟开工;45%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反映资金紧张或比较紧张。主要表现在:一是信贷增量回落大。截至6月末,全市新增信贷36.33亿元,同比少增43.6亿元。新增贷款更多地投向大型企业、基础设施等领域的中长期项目,小微企业贷款投放放缓二是贷款规模趋紧。6月末,银行机构不良贷款率为3%,比上年末上升0.66个百分点,导致商业银行信贷权限进一步上收,贷款投放更趋谨慎。三是贷款难问题依然突出。一方面,由于企业盈利能力降低,造成部分企业信用评价下降,难以继续获得银行信贷支持。如三明中行、工行6月末信贷企业数分别比上年末减少48家、38家。另一方面,由于银行抽贷、限贷、压贷不同程度存在,不少纳税大户或在建重点项目反映转贷款困难、融资成本高,部分企业和项目资金链出现问题。

(二)市场延续低迷走势。由于我市工业企业大部分是资源型、低端化、内向型企业,主要为国内下游企业提供配套。因此,经济下行对我市企业的影响具有“来得晚、影响深、走的迟”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业品市场持续低迷,部分主要工业品价格回落。1-6月全市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为97.8%,同比下降2.2%。绝大多数工业产品价格不同程度下降,其中,钢材、纺织品、尿素等主要产品价格分别同比下跌4.8%12.7%14%二是企业生产订单不足,盈利能力差。6月末,全市规上企业产品库存59.3亿元,去库存压力大,三化、青纸、金牛水泥等企业订单量分别同比下降12.2%26%6.1%1-6月,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利润增长15.2%,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8个百分点;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仅2.72%,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37个百分点。三是出口额低位增长。虽然今年全市出口降幅因去年基数下降而持续收窄,但支撑出口持续增长的后劲不足,出口企业在用工成本上升、原材料涨价、汇率波动等多重因素影响下,利润空间进一步被挤压,生产型企业出口仍在低位徘徊。上半年,全市有三和食品、三林木业、华盛烤鳗等5家龙头企业因资金、市场等因素减少出口7049万美元;去年出口超千万美元的10家企业中,上半年有9家出现负增长。

(三)产业发展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业运行困难。一方面,增量企业少。上半年全市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仅15家,新增产值8.12亿元,且企业规模普遍偏小,拉动作用不大。另一方面,存量企业经营困难,工业企业停产、减产情况依然严重,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27家减产,减产面达19.3%,其中46家企业停产关闭、60家企业亏损,分别占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比重2.7%3.5%。从用电量看,新增用电主要集中在结晶硅、水泥、钢铁等高耗能行业,全市有6个县(市)用电量出现负增长。二是三产下滑明显。1-6月,第三产业增加值仅增长5.9%,比上年低4.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GDP比重从上年末的32.1%下降到6月末的29.8%。上半年新增限上商贸企业11家,比上年同期减少4家。房地产市场大幅降温,购房者持币观望氛围较浓,上半年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销售额分别同比下降27.7%30.4%三是农业提升困难。受国家烟草局宏观调控影响,今年全市烟叶面积减少6万亩,预计减收2亿元以上,以及上半年洪涝灾害等,对下半年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造成一定影响。

(四)项目投资后劲不足。当前看,虽然我市投资保持较快增长速度,但动力不足。主要表现在:基础设施投资持续回落。1-6月,全市基础设施投资完成169.87亿元,增长11.5%,增幅分别比一季度和上年同期回落8.341.2个百分点。二是房地产投资明显放缓1-6月,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83.3亿元,增长15.6%,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仅10.1%,远低于全省26.4%的比重。二是投资信心不足。在经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以及企业盈利水平下降的影响下,部分企业增加投资的意愿减弱,部分在建项目业主投资信心不足。据调查统计,全市仅一成的企业计划增加固定资产投资,近四分之一的企业计划减少固定资产投资。

(五)财税增收乏力。主要表现在:一是收入总体低位运行。上半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除了4月份实现10.3%的两位数增速外,其余月份均在6%以内增长。二是税收收入不理想。上半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税性收入34.89亿元,比上年减收2.0亿元。分税种看,四大主体税种(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实现收入21.37亿元,同比减收2.37亿元,下降9.98%,主要是营业税减收2.22亿元,比降18.8%。分行业看,电力、房地产、批发和零售等3行业税收减收绝对额及降幅较大。三是重点企业减收明显。从全市国税收入情况看,5422013年纳税百万重点企业中,上半年66.8%的重点企业减收,部分企业减收额度和幅度较大,其中仅宁化行洛坑钨矿、新华都购物广场、铙山纸业、永安煤业、金湖电力、三林木业等6家企业,减少国税收入近一亿元。四是财政收支矛盾加大。1-6月,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98.29亿元,增长35.4%,增幅高于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幅30.5个百分点。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稳住工业基本面。一是着力提升存量、扩大增量。突出抓好市里确定的300家规模制造企业稳定生产,确保全年300家企业完成产值超过全市的60%,支撑全市工业稳定增长;持续抓好376项重点技改项目,确保年内200项以上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提升存量企业竞争力。重点抓好今年205项潜力增长点项目建设,确保全年建成投产150项,累计新增产值147亿元以上;抓好577个投资千万元以上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年内300项以上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培育新的工业增长点。二是着力帮助企业拓展市场。落实采购使用《全市工业产品推荐使用目录》、培育发展电子商务以及开展产品采购、展销会等措施,力争全市工业品产品产销率达98%以上,全面兑现落实市政府出台的有关扶持政策,对采购本地工业产品、外出参展、抱团营销的企业给予奖励和补助,进一步扩大我市产品在省内市场份额。三是着力推动扩大出口。落实好省里促进外贸增长的九条措施,对重点出口企业实行一对一服务,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等贸易便利化政策机制,改善通关环境,引导拥有自营出口权的生产型企业扩大出口,支持流通型出口企业做大规模,促进出口企业货源“回流”,力争全年完成外贸出口15亿美元。四是着力落实政策。认真研究梳理和落实省上扶持工业发展11条、小微企业发展9条、加强企业融资服务8条以及市政府促进工业稳增长16条措施,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指导力度,确保政策知晓率、兑现执行率“两个100%”。

(二)加快三产业态改造。一是围绕与工业支柱产业联动发展,加快培育大产业下的大物流、大市场,积极发展工业原材料交易市场、工业品消费市场及大宗物资现货市场和期货交割市场,完善工业物流体系。二是围绕农业基础产业提升和服务功能完善,培育农产品交易市场、种业市场、农林土特产电子交易平台、智慧农业谷生态观光业态。三是围绕主导产业市场推广和名优地产品营销,发展各类电子商务企业主体,引导本地企业在国内主流电商平台,开设一系列旗舰店、专卖店、专营店,培育一批B2B(是指企业对企业之间的营销关系)贸易企业、B2C(是指商家对客户之间的营销关系)品牌服务商、运营商。四是以商务楼宇建设为依托,积极引进非银行金融机构、商务服务企业、研发服务企业、电子商务企业、总部经济企业入驻,着力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区域竞争力的楼宇经济群。五是围绕三明生态和文化资源开发,结合动车游、自驾车游、自行车骑行游、候鸟式安养游等新需求,重点建设一批安养度假旅游、体育健身旅游项目,努力把三明打造成“清新福建”标志地。

(三)抓好农业增产增效。一是确保夏粮丰收。抓好高产创建和产能区建设,确保夏粮收成,抓好秋粮生产措施的落实,确保完成全年粮食播种320.5万亩的生产任务。二是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加快推进福建农民创业园和创业示范基地、永安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三明(沙县)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等园区建设,持续打造水稻制种、木制品加工、果蔬、禽类制品和现代烟草等产业链,引导企业向园区、项目向链条集聚,努力打造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增长点,力争全年农业产业总产值突破1000亿元大关。三是抓好扶贫开发工作。以“六个到村到户”为抓手,整合各类扶贫资金,大力推进精准扶贫,切实抓好90个省、市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扶贫工作。四是抓好防灾减灾。落实各项防灾、抗灾、减灾的技术措施,加强分类指导,确保灾后及时保收保种。

   (四)扎实抓好项目推进工作。一是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主动对接省上赶超发展战略,通过组织策划团队,吃透上级政策要求,紧密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情况,策划生成一批项目,并抓紧完成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列入国家、省上盘子,早日实施。充分发挥各重大项目团队的作用,下半年重点推进120个项目的前期工作,确保增加投资90亿元二是加快项目建设。以五大战役重点行动计划、“十百千”重点项目建设五年行动计划为抓手,对上半年未按计划开竣工及下半年计划开竣工的项目,加强协调和服务保障,力争三季度开工项目150个,竣工项目160个。对于296个已开工在建、通过努力有望年内提前建成的项目,重点帮助协调解决好项目建设过程的施工环境、电力配套、资金到位等问题,促进项目尽快竣工投产并发挥效益。三是加强政策对接工作。深入研究《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若干意见》、《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等政策,将政策转化为生产力。紧密对接中央支持福建赶超战略释放出的政策信号,争取我市更多重大项目列入中央支持福建跨越发展重大项目盘子。四是落实要素保障。围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引导各商业银行加大对重点项目的信贷投放,积极采取PPPBOT等方式引进社会资金参与项目建设;围绕项目用地需求,加大土(林)地征迁、报批、出让等具体工作,提高供地效率。

(五)努力缓解资金困难。一是促进资金向中小微企业倾斜,全面落实近期央行连续出台的“定向降准”及相关政策,在总量难增的情况下,要优化信贷结构,通过定向发力确保释放的资金投向中小微企业,切实支持实体经济的融资需求。二是优化信贷环境,减少信贷中间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取消各类不合理收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三是积极培育上市企业。持续做好52家省级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跟踪服务,争取海峡科化和春舞枝花卉(已于825日在德国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两家企业年内在境内外实现上市。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减轻企业改制负担,增强企业的改制上市信心。鼓励引导企业通过改制重组等方式发展壮大,进而实现在境内外资本市场和“新三板”、海交中心等新兴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交易。四是整顿金融秩序。着力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清理整顿参与高息放贷的担保公司、小贷公司;严厉打击骗贷、逃债、赖账的不法企业,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防止出现逃废债务。在处置金融类案件时要做到快立、快审、快办、快决,配合银行清收和处置不良贷款,确保年末我市不良贷款额得到有效控制。

   (六)抓好财政增收节支。一是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更加注重引进、扶持一批税性产业加快发展,重点支持电子商务、旅游、现代物流、文化创意等第三产业加快发展,促进业态提升,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培植地方税源,形成地方财政收入有效支撑。二是加快推进五大战役重点行动计划,重点抓好南三龙铁路、厦沙高速、莆炎高速、漳永高速等一批在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加快建设,拉动投资增长,扩大税收收入。三是盘活国有资产,树立经营资产理念,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国有土地运营资金、国有资源使用收益管理,通过盘活国有资产增加财政收入。节约开支。要量入为出,根据半年财政增收情况,优化年度开支计划,压缩一般性开支,缓解财政支出压力。

(七)持续抓好民生改善。一是抓城乡居民增收入。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努力扩大城乡群众充分就业,健全完善企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新型农民培训力度,提高农民创业、就业能力,大力发展高效农业、设施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等现代农业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二是抓好价格稳定工作。继续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加快完善主要市场决定价格形成机制,把握好政府调价的时机和力度,防止跟风涨价,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三是办好惠民实事。抓好33项重点民生工程项目,按照年初目标,加快项目进度,确保兑现承诺。推进重点社会事业项目,加快“两馆一宫”、万寿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职教园区等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年度目标。加快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抓好文化馆和图书馆的服务功能提升、街道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基层文化队伍建设等工作,确保达到标准要求。实施精准扶贫,推进产业扶贫、基础设施扶贫、造福搬迁扶持等,落实到村到户到人,提高扶贫实效。抓好医改工作,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继续完善和细化改革措施,持续扩大医改成果,增强改革实效。

以上报告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关于2014年上半年

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4829日在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三明市财政局局长 刘万年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向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报告2014年上半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

   (一)全市财政收支情况。上半年,全市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728,890万元,完成全市代编预算数的47%,比上年同期增收18,824万元,增长2.65%,其中:上划中央收入236,912万元,完成全市代编预算数的44.22%,比上年同期减收4,293万元,下降1.78%;地方公共财政收入491,978万元,完成全市代编预算数的48.46%,比上年同期增收23,117万元,增长4.93%,公共财政总收入、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幅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公共财政支出982,895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预计数(按省财政厅预计口径,2014年公共财政支出预计数=2014年各地人大审议通过支出汇总数+2014年省对市县专项补助预计数+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数+上年结余结转15%,下同)的47.84%,比上年同期增支257,023万元,增长35.41%

上半年,全市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315,593万元,完成各级人大审议通过预算进度38.17%,比上年同期增收61,268万元,增长24.09%。基金支出338,56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支13,320万元,下降3.79%

 (二)市本级财政收支情况。上半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总收入168,8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48.18%,比上年同期增收9,765万元,增长6.14%,其中:上划中央收入73,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47.37%,比上年同期增收9,278万元,增长14.5%;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95,5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48.81%,比上年同期增收487万元,增长0.51%。公共财政支出135,736万元,完成公共财政支出预计数44.35%,比上年同期增支36,457万元,增长36.72%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64,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2.17%,比上年同期增收20,225万元,增长46.04%。基金支出72,87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支31,037万元,增长74.18%

二、上半年财政主要工作与存在困难

面对经济下行的复杂局面,我们坚持把“稳增长”放在首位,把“保支出”作为重点,把“严管理”作为保障,主动谋划,积极作为,着力推进各项工作。

   (一)攻坚克难,强化预算收入征管。上半年,面对严峻的收入形势,各级财政部门主动作为,落实收入责任,及时分解征收任务,强化征收部门的协调配合。市领导每月都召开财税专题协调会,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态势和政策实施效果,分析收入状况,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税收入库情况的监控,确保各项税收及时、足额入库;严格规范非税收入征缴,清理历年非税收入项目,确保应收尽收。上半年,全市财政收入虽然实现平稳增长,但公共财政总收入和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分别只完成全市各级人大通过汇总数的47.09%48.88%

(二)突出重点,促进经济稳健发展。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一系列稳增长、调结构的政策措施。一是加大重点项目保障力度。统筹安排和调度预算内外资金、政府性基金,通过发展平台融资等多渠道筹集资金25.79亿元,支持快速铁路、高速公路、城市快速通道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城市绿道、国道205过境线、市区第二水源等重点城建项目资金需要。二是继续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研究出台加快推进两化深度融合、促进重大“三维”项目对接、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扶持小微企业和电子商务发展等一系列推动工业稳增长促转型的财政扶持和奖励措施;安排落实企业技改、产品转型升级开发专项资金,支持产业转型升级。三是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继续探索“拨改投”等财政支持企业发展的有效方式,市财鑫投资公司与省华兴集团按46比例合作出资设立注册资金1亿元的福建华兴(三明)金融控股公司,引进省投资集团公司、省华威集团公司3.5亿元资金成立投资合伙企业,重点支持区域内具有高成长性、科技型、初创型的企业发展。四是缓解企业资金融资困难。采取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服务,引导信贷资金进入实体经济;市财政筹集1,000万元用于设立企业应急转贷资金、设立融资担保风险补偿金500万元、建立万家小微企业成长贷款“增信资金”3,200万元,支持完善融资担保体系,缓解中小企业资金融资困难。

(三)强化保障,持续改善民生事业。继续加大资金投入,保障民生事业发展需要。全市公共财政支出中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到71.25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为72.49%,比去年同期提高1.14个百分点。一是推进教育公平发展。争取中央和省城区中小学扩容工程项目、公办幼儿园项目建设资金1.11亿元,可新增学位1.02万个,进一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筹集资金2,799.5万元,落实高校、中职和高中国家奖助学金及免学费政策,受益学生2.54万人。二是加大文化事业投入。市本级安排1,000万元,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三是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筹集资金2.64亿元,连续第十年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落实物价联动机制,提高农村低保五保标准和补助水平,改善困难人群生活。市本级安排就业专项资金600万元,争取省上各类就业资金补助 4,068 万元,确保各项就业政策的落实。四是促进医疗卫生改革。在全省率先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一体化政策,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80元提高到320在全省率先实行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和公立医院药品统一配送结算工作,对城乡居民孕产妇住院分娩就医实行即时结算,方便群众就医,减轻患者负担。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公立医院改革,兑现取消市级医院药品加成补贴561.48万元。五是加大“三农”扶持力度。市本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安排4,259元,比增11.81%发放各类涉农补贴4.06亿元,争取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省级财政奖补资金2,660万元,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农民增收。六是支持社会管理创新。完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市本级安排综治和平安建设经费3,200万元,加大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监管、疾病防控等投入,推进“平安三明”建设

(四)健全机制,提升财政管理绩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建立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大结余结转清理整合力度,今年首批清理统筹的结余结转资金2013年末市本级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的19.86%。在全省率先推行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效率。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开展社会代理机构业务考核,实行供应商行贿档案查询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政府投资评审工作,完成43个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任务,审减金额1.16亿元,平均审减率9.27%加强财政监督检查,重点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重点支持的教育、公共交通、医疗机构等领域,开展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关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小金库”治理和“三公”经费开支情况,保障政策落实和资金的安全、效益。

上半年,我市公共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财政支出进度总体正常,但收入增幅低,未能完成“双过半”收入任务。

一是公共财政收入质量不高,完成全年任务艰巨。从上半年每月收入增幅和税性比重来看,全市每月收入增幅除4月份达到10.27%外,其余月份均为个位数增长,且税性比重均在全省平均数以下;市本级收入质量难以乐观,上半年有3个月收入增幅仅个位数增长,有3个月为负增长,最低为-13.49%,截止6月底,税性比重为71.56%。从分征收部门来看,市本级国税部门完成21,582万元,完成序时进度48.97%,落后1.03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增收3,899万元,增长21.29%;地税部门完成49,60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收8,580万元,下降14.75%;财政部门完成24,400万元,完成进度78.99%,比上年同期增收5,177万元,增长26.93%

二是税收收入持续低迷,非税收入增速较快。1-6月份,全市税收收入均是负增长,而非税收入进度完成75.85%,比增43.11%,增速较快。在主体税种中,增值税完成5.3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25%,其中:“营改增”增收2,065万元,若剔除该因素,增值税实际增长1.34%;受房地产市场销量减少和重大项目建设难于接续,以及铁路企业与电信行业营改增等因素共同影响,上半年,全市营业税大幅减收2.22亿元,降幅达18.84%;由于发电企业发电量减少和采矿业整体行业不景气,以及去年信用社分派股息红利一次性入库和金融、房地产行业薪资较去年下降,高薪人群的纳税减少,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分别比上年同期减收2,833万元和1,261万元,下降5.48%7.37%。地方小税种中,受房地产业不景气和上年工业企业、外贸流通企业两税“即征即奖”政策翘尾影响,与此相关的小税种降幅较大,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减收1.48亿元,降幅达19.28%。全市非税收入上半年完成143,04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43,092万元,增长43.11%,拉动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幅9.2个百分点,直接影响税性比重在低位徘徊。

三是重点行业(企业)减幅面扩大,税源增收前景堪忧1-6月份,从重点行业(企业)税收来看,减幅面扩大。主要是房地产业税收减收严重,今年以来,受房地产市场整体观望影响,市、县房地产销量均有不同程度减少,全市房地产业税收共计减收30,643万元(以下税收数据为全口径)、下降20.3%,其中上半年市区税收减少1,000万元以上的15家企业中房地产企业就有10家,共计减收21,655万元,永星、众祥、福泰隆兴、永达房地产公司分别减收4,6384,5832,8112,238万元,占减收额的65.9%。其次电力行业减收较大,受1-5月降雨不足影响,今年上半年我市水力发电企业因发电量减少影响税收减收较大,共计减收7,594万元,下降19%,主要减收企业有金湖电力(1,399万)、水口发电尤溪公司(748万)、安砂水电(714万)、永安贡川水电(647万)等。第三批发及零售业税收减收明显,1-6,批发和零售业共计减收7,917万元,下降6.9%,其中零售业减收主要是去年同期税务部门对市区大卖场进行专项检查,一次性税收4,000余万元造成不可比,影响较大的企业有三明新华都购物广场公司减收1,679万元、下降78.1%,夏商百货减收590万元、下降35.4%。此外,煤炭、造纸、建筑等行业税收也有一定程度的减少,其中永安煤业、铙山纸业、市城投公司税收减收均超千万元。

四是土地基金收入进度滞后,收支矛盾突出。收入方面:上半年,全市土地基金收入27.9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进度的36.57%,比上年同期增收5.78亿元,增长26.11%,其中:市本级土地基金收入5.31亿元,仅完成年初预算的29.52%,比上年同期增收2.06亿元,增长63.48%。当前房地产市场观望气氛浓厚,今年市区出让的商住地块仅新田巷马道山一宗,成交3.3亿元,入库0.66亿元,其他主要是上年出让贵溪洋(碧桂园地块)及省一建后山的出让金入库。支出方面:土地基金安排重点项目建设支出往往又是刚性的,特别是今年创城任务重,与创城相关的支出压力大。截止6月底,年度用土地基金安排的支出已下达10.85亿元,由于土地基金是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主要的资金来源,收入进度滞后加大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筹资压力,影响了城市重点项目建设。

三、预算执行的其他事项

(一)重点支出保障情况。上半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135,73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支36,457万元,增长36.72%,支出进度总体正常。在财政支出进度相对平稳的情况下,重点支出总体增幅较高,其中:教育支出20,617万元,增长60.72%;科学技术支出3,275万元,增长165.6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77万元,增长24.6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178万元,增长24.92%。但农林水事务支出进度偏缓,增幅同比下降9.87%,主要原因是在2013年上半年,有拨付市林业局2012 年省级专项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909万元,抬高基数所致。

(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上半年,全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共筹集到位资金25.79亿元,完成投资31.65亿元,有力保障了重大工程项目进度的推进。一是南三龙铁路、高速公路建设、沙县机场建设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筹集资金12.24亿元,其中:财政安排或调度4.23亿元;二是国道205过境线、306省道改线及配套工程、市区第二水源建设、城市绿道建设及创城项目等筹集到位资金13.55亿元,其中:财政安排或调度2.55亿元

(三)部门预算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2014年市本级预算的编制继续按照“科学编制、编审分离、规范执行、强化监督”的思路,结合市本级财力状况,实行“统一标准、集中编制、动态审核、过程监督、依法实施”的办法,不断规范和完善市本级部门预算的编制。编制与执行重点是:继续加强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和单位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完善人员、资产等重要基础数据的增减统一审核制度,提高单位基础信息数据库的完整性;继续做好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统计公开制度的准备,开展部门预算行政事业性专项20万元以上和大盘子专项100万元以上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编制试点工作;充分利用现有财政一体化试点信息平台,加强预算指标下达、拨付的管控,全面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强化预算约束,杜绝超预算支出,提高预算执行的刚性。

(四)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和对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资金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抢抓中央、省政策机遇,加强项目对接力度,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上半年,全市共争取上级各类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资金46.37亿元,同比增加12.11亿元,增长35.35%,其中:转移支付资金23.3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94亿元,增长51.51%,省下达的转移支付补助已由省厅直接下达或市转发下达各县;专项补助资金23亿元,比上年增加4.17亿元,增长22.11%,各项目补助资金由各级财政按省下达的项目专款专用。同时,通过积极争取,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14.52亿元,其中市本级3.55亿元将通过年度预算调整办理。

市本级下达县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0.72亿元,其中:转移支付配套资金0.08亿元;对下专项补助0.64亿元,主要是从土地出让金中安排两区工业园区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0.35亿元。

(五)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及使用情况。2013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专项结余90,411万元,今年上半年已下达24,298万元,占26.88%,其中:单位经费指标结余11,929万元,已拨付6,319万元,占52.97%;财政专项结余78,482万元,已下达单位指标12,369万元,占15.76%

2013年市本级基金预算结余26,058万元,今年上半年已下达6,954万元,占26.69%,其中:单位经费指标结余6,804万元,已拨付5,139万元,占75.53%;财政专项结余19,254万元,已下达单位指标150万元,占0.78%

(六)土地基金收支情况。受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土地基金收入仍未明显起色,1-6月,市本级土地基金收入 5.3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8亿元的29.52%,比上年同期增收2.06亿元,增长63.48%;已安排年初预算项目支出10.85亿元。近期拟挂牌出让项目有:白沙AC地块约49.99亩、三元开发区A1地块面积10.68亩,预计出让金约1.1亿元。

四、下半年工作重点及实现全年预算任务的措施

(一)强化责任,力争收入任务完成。

照省财政厅“要确保全年财政收入预算任务的完成,这个决心信心不能动摇”的要求,下半年,我们将坚定信心、强化责任,把组织收入工作放在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围绕全年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力争全年财政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一是加强收入征收部门沟通配合,继续采取征收部门班子领导分片挂点联系制度,加强对县(市、区)的督促指导。同时,加大考核力度,落实奖惩措施,做到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二是采取切实措施,促进下半年财政增收。稳定房地产发展,研究出台促进房地产销售政策,刺激房地产交易,活跃房地产市场,释放房产存量税收增长。鼓励工业、商贸服务业发展,制定刺激措施,促进企业短期内恢复达产,有效实现收入增长预期。通过政府融资平台等多渠道方式开展筹资,加快重大项目建设进度,保证重点建设项目资金需要,拉动投资增长,形成支撑税源。三是加大土地出让力度,力争完成土地出让金收入目标。加快土地出让工作,认真梳理现有的存量地块,主动推介,加快白沙、东霞、新老六路等年初预算安排出让地块前期工作,尽快挂牌出让,盘活土地收储资金。加快解决遗留问题,清理碧桂园、省一建后山及马道山-新田巷片区应缴土地出让金,保证土地出让金收入进度完成。

(二)推进改革,建立现代预算制度。紧紧围绕中央、省关于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部署,结合三明实际,着力在全口径预算、预算公开等方面加快改革。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下半年,将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组织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编制2015年全口径预算,实现全口径预算管理;同时按照财政部要求清理规范重点支出与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包括教育、科技、农业和文化、医疗卫生、社保、计生等领域,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二是积极稳妥推进预算公开。按照中央和省里的统一部署要求,继续做好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确保10月底前市本级和所有县(市、区)完成公开工作。三是根据中央和省里要求探索研究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现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研究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强化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部门、行业规划中涉及财政政策与资金支持的,要与财政规划相衔接。

(三)优化支出,保障各项民生需求。在保证支出进度的同时,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民生支出,重点保障教育、医改、社保、文化等方面的资金需求。着力加大对存量资金的统筹整合使用,继续开展和加大结余结转、暂存暂付款项的清理,确保统筹盘活资金重点用于推进重点项目和改善民生等领域,以及支持重点流域综合整治、森林保护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同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

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压缩不合理开

支,严格预算追加,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一是硬化预算约束,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快预算下达执行进度,避免资金闲置和大量结转,强化预算资金使用绩效。二是扎实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根据省政府的要求,按照以费定事的原则,在社会救助、职业培训、学前教育、公共体育等领域开展试点,并在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严格资金管理。三是加大中央财税改革对接研究力度,财政部门抽调相关人员,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时刻关注财税改革的动向,提高财政改革研究的计划性和前瞻性。四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动态统计监测,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逐步形成管理规范、风险可控、运行高效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五是强化财政监督,建立健全覆盖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民生资金、预算执行和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下半年,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从严从紧的要求,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狠抓收入组织,调优支出结构,不断提升理财水平,力争全年财政预算任务的完成,服务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以上报告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关于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

预算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4829日在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  叶清松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主任会议安排,722日,由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组成的调研组,对我市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发改委、经贸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农办、外经局、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等10个部门的相关情况汇报,重点了解了上半年计划各项指标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当前经济运行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措施。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发展重要指示及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面对经济下行压力,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主要经济指标总体呈现低位回升态势,与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期目标(以下简称“全年计划”)对比,九个指标高于全年计划,五个指标低于全年计划。

(一)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高于全年计划的九个指标: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完成106.97亿元,增长4.6%,比全年计划高0.1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824.77亿元,增长24.9%,比全年计划高4.9个百分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增长1.7%,控制在全年计划3.5%左右以内;出口总值11.88亿美元,增长28.4%,比全年计划高18.4个百分点;实际利用外资(验资口径)0.71亿美元,增长26.8%,比全年计划高18.8个百分点;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85元,增长11.4%,比全年计划高0.9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15元,增长10.5%,比全年计划高0.5个百分点;城镇登记失业率2.3%,控制在全年计划3.8%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3.95‰,控制在全年计划9.5‰以内。

低于全年计划的五个指标:地区生产总值完成625.45亿元,增长9.5%,比全年计划低1.5个百分点;地方公共财政收入491,978万元,增长4.9%,比全年计划低8.1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92亿元,增长12.6%,比全年计划低2.1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5.31亿元,增长13%,比全年计划低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186.40亿元,增长5.9%,比全年计划低4.1个百分点。

(二)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收入491,978万元,增长4.9%,比全年计划低8.1个百分点,完成全市代编预算数的48.46%。全市公共财政支出982,895万元,完成公共财政支出预计数的47.84%,增长35.41%。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15,5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8.17%,增长24.09%。全市基金支出338,566万元,下降3.79%

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95,582万元,增长0.51%,比全年计划低11.49个百分点,完成年初预算数的48.81%。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135,736万元,完成公共财政支出预计数的44.35%,增长36.7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64,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2.17%,增长46.04%。市本级基金支出72,878万元,增长74.18%

(三)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上半年,全市重大项目进展情况总体较好300个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共完成投资268.3亿,占年度计划的58.6%,其中,列入省重点项目建设的173个项目继续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共完成投资183.9亿元,占年度计划的60.7%,已有三明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大田闽台高新农机具生产等22个项目开工建设;永安建新橡胶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生产、沙县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海西分院等26个项目建成或部分建成。全市995个“五大战役”重点行动计划项目已完成投资359.98亿元,占年度计划的57.6%,已有101个项目建成(投产)。369个列入省“三维”跟踪管理系统的项目,累计完成投资708.7亿元,已有106个项目竣工投产。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总的来看,上半年我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也要充分认识到目前经济企稳回升的基础还不牢固,经济下行的压力依然较大,严峻形势还可能持续,地区生产总值、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等部分指标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压力较大,经济运行和计划、预算执行过程中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

(一)工业增长后劲不足。一是规模工业新增企业少。上半年全市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仅15家,新增产值8.12亿元,且企业规模普遍偏小,贡献率低,拉动作用不大。二是工业品市场持续低迷。据统计局对316家规模工业企业的调查显示,有30%的企业反映产品需求减少,订单不足,如:上半年我市三化公司订单同比下降12.2%,青纸订单同比下降26%,金牛水泥同比下降6%1-6月全市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为97.8%,同比下降2.2%;钢材、纺织品、尿素等主要产品分别同比下跌4.8%12.7%14%三是企业资金紧张。目前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依然突出,企业资金普遍短缺,部分企业陷入资金链断裂危机。据调查,全市有6成以上企业反映资金紧张。6月末,全市实体经济贷款同比增长5.46%,增幅比去年末回落4.17个百分点。四是企业停产减产情况严重。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27家减产,减产面达19.3%,其中以水泥、化工、造纸、采矿、纺织等高耗能、高污染为主的停产关闭企业达46家,同比增加8家。五是盈利能力不足。1-6月规模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15.2%,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8个百分点;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仅2.72%,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37个百分点。

(二)第三产业下滑明显。上半年,全市第三产业呈震荡下行态势,同比增速由1-2月的7.0%1-3月的6.5%1-4月的6.9%1-5月的6.8%降至1-6月的5.9%,增幅明显低于上年同期水平。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从上年末的32.1%,下降至今年6月末的29.8%。房地产市场大幅降温,上半年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销售额分别同比下降27.7%30.4%,其中,市区新开工面积为零,销售面积下降47.8%

(三)农业基础不够稳固。一是农业提升困难。虽然较去年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增加了100多家,但大部分为中小型企业,整体规模不大,质量不高,缺乏叫得响的品牌企业。受国家烟草局宏观调控影响,今年全市烟叶面积减少6万亩,预计减收2亿元以上。二是天气和自然灾害影响严重。我市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农业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还不够强。今年上半年受冰雹、暴雨、洪涝等灾害影响,我市农经损失达4.6亿元。

(四)财政形势严峻。一是公共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完成全年任务较为艰巨。上半年,四大主体税种(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实现收入21.37亿元,同比减收2.37亿元,下降9.98%。重点企业减收明显,5422013年年纳税百万重点企业中,上半年66.8%的重点企业减收,部分企业减收额度和幅度较大。受此影响,全市和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分别完成48.46%48.81%,未能完成“双过半”任务,增幅分别仅为4.93%0.51%。收入质量也不容乐观,1-6月全市和市本级税性收入均是负增长,分别为-5.41%-7.93%,税性比重也分别只有70.92%71.56%,比全省平均水平低10个百分点左右。二是土地基金收入滞后,收支矛盾突出。上半年,全市土地基金收入27.9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57%,其中:市本级土地基金收入5.3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52%,收入进度明显滞后。而土地基金安排的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呈刚性支出,截止6月底,市本级用土地基金安排的支出已下达10.85亿元,实际已支出6.48亿元,加上往年土地基金挂账数额仍较大,收支矛盾突出。

三、建议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暨工作检查总结会议精神,确保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预算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根据调研情况,调研组提出如下建议:

(一)千方百计稳增长,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上半年经济工作,对当前经济形势和下半年的工作要保持清醒头脑,深入分析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在做大经济总量、壮大经济实力的同时,更加注重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特别要紧盯全年的目标任务,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对完成较好的指标,要巩固扩大成果;对序时进度滞后的指标,要加大工作力度,力争迎头赶上,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二)突出项目带动战略,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后劲。要切实发挥好投资对经济发展的关键作用,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十百千”重大项目工程建设五年计划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加快建设,争取完成更多的投资量。一是加快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重点推进南三龙铁路、机场、莆炎高速三明莘口至明溪段、厦沙高速公路项目和国道205线三明市区过境段等项目建设。二是抓好“三维”项目对接。继续抓好369个列入省“三维”跟踪管理系统的项目对接工作,尤其是央企对接,突出深化与中国通用技术集团、中国纺织科学院研究院等有意向央企的对接,力争尽快取得实质性突破。三是加强政策对接。深入研究《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苦干意见》、《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和省政府促进生态工贸区产业发展以及国家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方面的政策,争取我市更多的项目列入中央支持福建跨越发展的重大项目盘子。

(三)更加注重调结构,全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要坚持不懈的抓好经济结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产业发展的协调性,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一是重点抓好工业提质增效。要突出工业生产对我市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抓紧抓好工业生产,努力培育新的增长点,重点抓好300家规模制造企业稳定生产、205项潜力增长点项目和577项投资千万元以上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工业稳定增长;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持续抓好376项重点技改项目,确保全年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200项以上。全力帮扶企业发展,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当前尤其要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重点解决企业融资难、市场营销不畅等问题,鼓励生产型出口企业自营出口,帮助企业度过难关。二是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第三产业在我市经济比重偏低、贡献偏低,是我市经济发展中的薄弱环节。要寻找突破口,在继续鼓励传统服务业、商贸流通业、旅游业和稳定房地产业发展的基础上,积极培育发展新兴服务业态,引导更多商贸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抓好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相关建设,培植服务业新的增长点。加快金融服务业发展,在继续抓好金融风险防控的同时,争取更多的信贷规模,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保障能力。三是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大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力度,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特色农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做好防灾减灾,努力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四)狠抓财政增收节支,切实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切实加强市本级财源培植。要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市区经济发展、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决策部署,在巩固现有财源的基础上,加大对园区发展的支持力度和重大工业项目的引进力度,大力推进总部经济建设,努力培植新的财税增长点,切实提高税性收入比重,增强财政增收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二是有效组织各项收入。进一步健全财税沟通机制,围绕全年目标任务,加强序时监管,深挖增收潜力。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税收的监控,加大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力度,确保各项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强化土地出让金等政府性基金的征收管理,加快土地基金收入进度,保持基金稳定增长。三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安排好财政资金和政府性基金,重点保障教育、医改、社保、文化等方面的资金需要。同时,要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加大力度清理土地基金挂账,防范财政资金风险。

(五)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扎实办好惠民实事。抓好33项重点民生工程项目和“两馆一宫”、万寿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职教园等重点社会事业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二是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要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继续加强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完善和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努力保持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三是加强生态建设。要全力做好省级生态市迎检准备工作,共建共享环境优美、乡风文明的美好家园,力争年底基本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标准。四是维护社会稳定。要突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着力抓好信访维稳、反恐处突、安全生产、防汛防台风等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市人民政府

关于重点建议办理和落实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14829,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秘书长陈仪代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重点建议办理和落实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认真审议,并逐件进行测评(测评结果附后)。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重视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把重点建议纳入到本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或市政府的重点工作中,组织力量,逐件办理落实,取得了好的成效。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重点建议的办理效果不明显。截止到8月底,重点建议在市政府各部门的努力下,部分重点建议所提出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但是,一些突出问题依然存在,办理的成效不明显,尤其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如“关于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市政府进一步完善了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组建了物业管理协会,物业管理状况得到改善,但是,物业从业人员的素质低、物业管理不规范、物业管理收费开支不透明等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二是重点建议落实的力度不够。在办理重点建议过程中,为了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市政府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措施,但是,没有提出具体的措施,没有根据三明的特点、目前的形势,因地制宜地提出有针对性的举措,确实能够推动建议所提出问题的解决。如“关于加大支持力度帮扶小微企业的建议”,对如何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减少企业负担问题等方面,措施不具体,落实的力度不够。三是对重点建议的落实重数量轻质量。市政府在重点建议的办理过程中,一味追求规模,扩大覆盖面,而忽视实质性内容的建设,导致政府钱花了,但群众受益不多,对重点建议的落实不够到位。如“关于加快建设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全市已建成159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但社区养老设施不完善,后勤服务保障不健全,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离群众的养老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一、进一步推进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实

一是要加强沟通协调。对代表提出的建议,要加强与代表的沟通,真正了解代表的真实想法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充分吸收代表的建议意见,使制定的方案更加切实可行,使办理工作更加切合群众的意愿。二要继续跟踪落实。市政府要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建议的落实。对代表建议答复满意的,要抓紧落实到行动中去,能够解决的问题,尽快抓好落实,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二、进一步加大重点建议办理的力度

一是要加大对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站在全局的角度合理谋划,制定相应的措施,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合力,对6件重点建议要统筹协调,区分轻重缓急,能办的尽快办,抓紧落实,形成成果转化。二是要加大重点建议所提问题的解决。市政府要对重点建议的办理情况重新进行一次梳理,对没有解决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找准要害,重新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方案,落实到人、落实到事。要始终抓住重点建议所提出的问题,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对办理有一定难度的重点建议,市政府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尽快解决好重点建议提出的问题。

三、进一步抓好重点建议的成果转化

一是要切实提高办理重点建议的质量和水平。办理重点建议是保证代表依法履职,是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和落实,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作风,提高重点建议的办理质量和水平。二是重点建议的办理重在成果转化。要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放在让群众得实惠上,真正让代表满意,让群众满意。办理是过程,重在成果转化,不能重数量轻质量;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结果。要通过办理重点建议,推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解决,形成成果转化,建成一批惠及民生的工程。

四、进一步推进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

要通过办理和落实重点建议推进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建议的办理和落实,把办理和落实重点建议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推广,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和落实工作的实效,切实把代表建议中所提出的问题解决好、落实到位。11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将开展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回头看”检查活动,对各承办部门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一次集中督办,促进代表建议的落实。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和《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研究处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部门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提出报告。

附件:市政府办理的重点建议的测评情况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201499


附件

市政府办理的重点建议的测评情况

 

序号

代 表 建 议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弃权

1

关于加快发展我市电子商务的建议

20

10

1

0

2

关于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

10

17

4

0

3

关于全面推进医改工作的建议

17

12

2

0

4

关于加大支持力度,帮扶小微企业的建议

13

17

1

0

5

关于加快建设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

13

13

5

0

6

关于制定加快推进家庭农场发展优惠政策的建议

18

13

0

0

 

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

重点建议办理和落实情况的报告

 

2014829日在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陈仪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向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报告今年市政府办理和落实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重点建议的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由市政府承办的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重点建议6件。这6件重点建议选题针对性强,内容实在,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和政府的工作职责高度契合。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市政府高度重视6件重点建议的办理和落实工作,杜源生市长逐件签批办理意见,有5位副市长根据工作分工分别具体牵头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抓好办理和落实。在办理和落实过程中,市政府认真采纳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把重点建议内容纳入本年度市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中,做到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深入现场调研和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政府先后出台了有关文件13件、会议纪要16件,从强化组织领导、增加资金投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方面给予保障。各承办单位也都做到主要领导直接负责,并组织专门工作力量具体落实,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强力予以推动,从而确保重点建议在规定时限内办复,相关内容的落实工作持续推进。同时,市政府督查室加强对办理和落实工作的督查督办,实行一月一督查一通报,到目前为止已集中督查通报4次。各主办部门注重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沟通,多次专门听取代表意见,及时改进工作,不断提升实效。根据目前反馈意见,人大代表对6件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均表示满意。

一、关于加快发展我市电子商务的建议(陈红梅代表提出)。这件建议由林俊德副市长牵头,市经贸委为主负责办理和落实。电子商务发展在我市相对滞后,也是当前社会各界关注的发展热点。市政府把电子商务作为新兴产业发展的重点,采取措施、创造条件加快培育。通过启动运营三明电子商务创业培训中心等电商企业孵化基地,推进海鑫钢材市场期货交割库、春舞枝花卉电子交易中心等项目建设,涌现了永安美宁、大田紫诚等一批年销售额有望超亿元的电商企业;通过推动大型制造企业产销分离,鼓励制造业企业组建销售公司,引导传统零售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形成了一批电子商务的新增长点。到7月底,全市新发展电子商务市场主体104家,注册资本26045万元,与去年同比分别增长了167%500%(去年同期39家,注册资本4341万元);快递收派总量达1291万件,营业额6616万元,其中电子商务快递收派总量达821万件,营业额2410万元,与去年同比分别增长55%41%。重点抓了以下工作:一是组建电商协会。通过大力宣传和认真筹备,于36日正式成立了三明市电子商务行业协会,改变我市电商行业无序状况,切实发挥协会在行业自律和沟通政府与企业桥梁纽带的作用,促进电子商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目前,已吸收会员单位83个,并已开始提供项目对接指导、政策咨询、技术支撑等服务。二是出台扶持政策。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于430日印发了《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明政文〔2014100号),通过税费减免、资金补助、房租减免、宽带补贴等方式扶持电商发展。同时,市本级财政从今年起,连续五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推进电子商务与支撑体系的同步协调发展,重点扶持电商企业集聚发展、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电子商务应用、本地“网络名优特品牌”创建等。三是编制发展规划。在深入调研、广泛借鉴的基础上,于64日编制印发了《三明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2014-2018)》(明政办〔201456号),明确了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目标、任务、项目以及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统筹全市的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四是启动培训中心。确定原三明市下洋文化综合大楼1-8层作为电子商务创业培训中心,使用面积4800平方米,为电子商务的教学、实训、创业、孵化提供条件。培训中心已于628日正式运营,目前已举办培训2154人,预计每年可培训电商岗位人才不少于1500人。五是扶持跨境电商发展。经与广交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对接、商洽,合作设立了广交会“三明馆”,并于423日在第115届广交会上正式开馆,推动运用跨境电商开拓国际市场。自开馆以来,共有120家我市外贸企业同时上线,上传产品总数2900款,获得匹配采购需求2.1万条,有2家企业已获70余万元外国客商订单,5家企业有望达成成交意向。六是加快项目建设。在发挥明海鑫、春舞枝、美宁电商等行业龙头企业示范带头作用的同时,积极推动闽光现代物流、淘宝特色中国三明馆、邮政去赶墟网、跨境电商中心等项目建设,逐步壮大电商企业规模。到7月底,全市电商项目共完成投资1.84亿元。

二、关于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吴雅颜等代表提出)。这件建议由纪熙全副市长牵头,市住建局为主负责办理和落实。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多次进行了研究,从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业主委员会等物业管理活动的主体着手,提出改进措施。全市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在行业建设、制度建设、企业监管、专业培训、业委会筹建等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物业管理的状况得到改善、水平得到提升。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一是成立行业协会,提高整体水平。于今年526日正式成立三明市物业管理协会。通过建立健全协会规章制度,增进行业沟通、加强行业自律、组织行业培训、加大行业宣传,努力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引导全市物业管理行业规范操作,促进行业整体形象与水平的提升。协会自成立以来,已统一组织113名从业人员参加培训,经省建设系统培训中心考核,有111名学员获得岗位证书。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收费管理和服务行为。落实省住建厅《关于紧急情况下使用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若干意见》,简化申请动用专项维修资金程序,自51日《若干意见》实施以来,三明市区已办理维修资金使用申请12宗,较好地解决了物业管理中设施设备紧急情况下动用专项维修资金的问题。建立居民小区物业管理信息化系统,建立服务监督电话,定期通报或公布物业费收缴情况,对不按时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制定约束措施。依托省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经理的基本情况、服务项目、服务质量、继续教育情况、奖励情况、不良记录等进行备案管理,优胜劣汰,提升整体管理水平。通过开展物业管理招投标和物业承接查验这两项工作,落实开发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中的责任。目前,已在三明市区、永安、沙县等地的十多个较高水平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管理项目中,开展物业承接查验工作。三是积极鼓励引导,加强业委会建设。在政策和资金上鼓励支持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今年以来,三明市区已有4个老旧小区成立业委会。定期定点开办业委会成员培训班,系统地对业委会成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委会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积极性,规范业委会工作行为,提高业委会自我管理的能力。梅列、三元、沙县等地的住建部门均已开展了讲课培训,参训人员超过500人。

三、关于全面推进医改的建议(罗兰英代表提出)。这件建议由张丽娟副市长牵头,市卫生局为主负责办理和落实。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了全市卫生工作会议和两次全市医改工作会议,对深化医改工作进行了全面研究部署。520日,市政府出台了《三明市关于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第二轮改革的实施意见》。全市医改工作在原有基础上有新的提升,今年上半年,群众看病负担有所减轻,出院者平均费用4874.31元,比去年同期下降0.09%医院实际收入同比上升,收入总额达69665.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0.94%医保统筹基金保持盈余,共结余4042.6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0.99%。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采取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等形式,加大卫生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经过多年持续争取,今年4月,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三明职业技术学院举办临床医学类大专专业,从今年秋季开始招生,学生毕业后充实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缓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人才紧缺问题。二是实行药品最高限价采购。在对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实行限价采购、确定药品采购目录品种1565个的基础上,今年又补充150个备案品规,并对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中药饮片实行限价采购。目前已公布中医临床常用的实行限价采购的中药品种达360个。三是加大医疗卫生投入。去年全市22家县级公立医院财政投入3.11亿元、比2011年改革前增长93.17%的基础上,对医院的历史债务由政府进行贴息解决。今年,清流等10个县(市)被列入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第二批试点县,三明市被列入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中央已明确对列入试点城市和试点县的每年分别给予300万元的经费补助。四是实行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从今年51日起,在全市医疗机构实行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推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的模式,进一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同时,为了防止医院因考核指标推诿病人,根据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设定了严格的转诊率。

四、关于加大支持力度帮扶小微企业的建议(王兴才等代表提出)。这件建议由朱昌贤常务副市长牵头,市人行、银监局、金融办为主负责办理和落实。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上的有关部署,把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积极支持企业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方面的突出问题,努力建立良好的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推动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到7月底,全市规模工业小微企业实现增加值325.1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6%,增速高于全市工业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上半年,实现利润27.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加大政策扶持。44日,市政府出台了16条措施,其中安排工业企业技改资金2500万元、企业产品转型升级开发专项资金2000万元、市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金500万元,出资2000万元实施“万家小微企业成长计划”,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推动工业稳增长促转型。624日,市政府出台了扶持201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加大财政补助力度,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811日,市政府出台了优化金融服务防范信用风险的22条措施,着重抓好优化企业信贷服务、有效防控信用风险、化解担保链条风险、妥善处置民间借贷、打击逃废债务行为、健全工作保障机制等六个方面工作。二是加强协调服务。4月,市县两级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金融风险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加强企业资金应急协调处置,已先后召开80多次专题协调会议,帮助120多家重点企业协调资金问题,使一批企业避免了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市县两级设立了共计7.56亿元的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上半年共为192家企业提供15.56亿元的转贷资金。同时,于8月份抽调市人行、银监、经贸、财政、公安以及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兴业银行、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的相关人员集中办公,专职负责市级银企协调工作。三是强化信贷支持。6月末,我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17.2亿元,比年初增加11.03亿元,同比增长5.61%;全市20家小贷公司共为我市中小微企业发放1869笔贷款39.79亿元,全市96家融资性担保机构共为9849户企业提供118.4亿元贷款担保。四是减轻企业负担。建立涉企收费项目公示制,企业在项目立项、规划、建设、验收等环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应予减免的一律减免,凡有浮动幅度的一律按下限执行,严禁向企业摊派收费。

五、关于加快建设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张建西等代表提出)。这件建议由罗蔺副市长牵头,市民政局为主负责办理和落实。我市根据实际状况和现有条件,在市区中心地域兴建养老场所暂时难以实现的情况下,先从培育发展养老服务机构、增加养老床位数入手,积极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增强社会养老保障。到目前,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数已达146个、床位9496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27.94张。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加强政策配套。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今年以来围绕高龄老人补贴、农村幸福院建设、贫困失能老年人养老护理补贴等工作出台政策文件12份。二是大力兴办社区托老所。目前全市已建成159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有10个县(市、区)建立起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基本实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三是着力推动公办养老院建设。目前全市已有公办养老机构131个、床位6209张,市社会福利中心已完成三期工程建设,年内将整体搬迁市康复疗养院,届时将实现市老年公寓“医养结合”目标。四是扶持引导民营养老机构发展。全市已有民办养老机构15家,床位2429张。今年以来已下拨民营养老机构运营补助和开办补助643.55万元。五是切实加大资金投入。今年续建3所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和8所乡镇敬老院,完成投资4605万元。六是积极探索服务管理新模式。在全省率先试行养老机构责任险,已惠及113家机构1107位老人;在大金湖景区建设泰宁怡养中心,探索候鸟式养老、休闲养老等新模式。同时,加强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今年以来共选送了130人参加省养老护理员培训班,着力提升护理水平。

六、关于制定加快推进家庭农场发展优惠政策的建议(池汉清等代表提出)。这件建议由罗蔺副市长牵头,市农业局为主负责办理和落实。今年2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明政文〔201441号),明确了发展家庭农场目标任务和扶持政策等,极大地促进了家庭农场的发展。今年以来,新设立家庭农场399家、新增注册资本4.1亿元,分别是上年同期的10倍、9倍。目前,全市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总数已达615家,注册资本达6.98亿元,主要分布在果蔬、花卉、稻谷种植和家禽养殖等行业。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扶持基础建设。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和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农田改造、高产创建、设施农业、“五新”推广等各类涉农项目,优先安排给有条件的家庭农场示范场实施。二是加大财政投入。从今年起,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200万元的家庭农场专项扶持资金,支持家庭农场建设。三是实施税费减免。家庭农场享受国家、省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费优惠。四是提供用地保障。符合农业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条件的,免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全面推行土地信托流转,建立土地信托流转服务网络,更好地为家庭农场提供政策咨询、流转合同签订、鉴证等服务。目前,县、乡两级土地流转信托服务平台建设基本完成,市级信息化网络服务系统也将于近期投入使用。五是强化金融支持。为家庭农场提供贷款服务,要求今年各涉农金融机构在每个县(市、区)新增新型主体“有贷户”1家以上,各县(市、区)全年新增“有贷户”4家以上。对经营设施蔬菜的家庭农场参加农业保险,在省级财政给予20%保费补贴的基础上,市、县两级财政分别再给予10%的保费补贴。

总之,经过6个多月的努力,市政府办理和落实市人大代表重点建议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由于6件重点建议的内容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有些问题的解决和见效还需要一定的过程,因此,落实工作将是长期的任务。从目前落实的情况看,由于受大环境影响、现有物质条件局限、有的工作抓的还不够到位等原因,落实的成效还仅仅是初步的,有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依然比较突出,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还有差距。下一步,市政府要认真落实这次会议提出的审议意见,持续抓好各项政策举措的落实工作,并建立持续抓落实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年内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并为今后持续落实奠定基础,努力让人大代表满意,使落实的成效造福更多人民群众。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对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三明市第二水源供水工程等

三个项目融资工作有关事项的议案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三明市第二水源供水工程等三个项目融资工作有关事项的议案》,结合市财政局局长刘万年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对议案所作的说明和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对议案的初步审查意见,同意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三明市第二水源供水工程等三个项目融资工作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201493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

审议三明市第二水源供水工程

等三个项目融资工作有关事项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三明市第二水源供水工程、三明纺织有限公司地块收储项目、厦门至沙县高速公路三明段项目等三个项目拟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贷款。现就上述项目还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有关事项提请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三明市第二水源供水工程项目。实施该项目是满足三明城区经济发展、实现市区安全供水的必要保障,符合水资源宏观调控的要求。该项目由引水系统、净水厂和输配水管网三个部分组成,建设水库库容1642万立方米,供水总规模10万立方米/日,项目预计总投资27600万元。拟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融资20000万元,贷款期限10年。根据市政府与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签订的《还款差额补足协议》,市政府每年需安排财政性资金支付贷款本息,若该项目未来还本付息存在资金缺口,市政府将提供还款差额补足资金,并将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二、三明纺织有限公司地块收储项目。实施该项目有利于盘活城市存量土地,推进土地的集约利用,对于促进三明由传统工业城市向“绿色生态城市”转型具有积极意义。该项目拟收储三明纺织有限公司3宗共180.3亩工业用地,项目总投资34158万元。拟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融资17800万元,贷款期限4年。贷款的还款资金来源为项目收储土地出让后返还的土地收储成本,市财政局承诺每年安排财政性资金支付贷款本息。根据市政府与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签订的《还款差额补足协议》,若土地出让进度慢于开行贷款还本付息需要或返还收入不足以偿还项目贷款本息时,市政府将安排其他资金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并将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三、厦门至沙县高速公路三明段项目。实施该项目对完善海峡西岸经济区高速公路网,强化海峡西岸经济区和中西部地区之间的经济协作,构建东南沿海的重要疏港通道,构筑福建省旅游快速交通网,推动省际旅游区域合作具有重要意义。该项目分为尤溪、沙县两段,总长83.44公里,建设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预计总投资724700万元。拟由三明厦沙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融资220000万元,贷款期限25年,贷款的还款资金来源为项目建成后产生的运营收入。根据市政府与三明厦沙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厦门至沙县高速公司三明段工程项目协议书》,若未来该项目运营收入不足以偿还项目贷款本息时,市政府将安排其他资金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并将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以上安排特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

 

市长:杜源生

2014819


 

《关于提请审议三明市第二水源供水工程

等三个项目融资工作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

 

2014829日在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三明市财政局局长 刘万年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向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报告三明市第二水源供水工程、三明纺织有限公司地块收储项目、厦门至沙县高速公路三明段项目等三个项目融资工作有关事项。

三明市第二水源供水工程项目由引水系统、净水厂和输配水管网三个部分组成,从薯沙溪水库引水、在贵溪洋建设净水厂,供水总规模10万立方米/日,项目预计总投资27600万元。拟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融资20000万元,贷款期限10年。根据市政府与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签订的《还款差额补足协议》,市政府每年需安排财政性资金支付贷款本息,若该项目未来还本付息存在资金缺口,市政府将提供还款差额补足资金,并将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三明纺织有限公司地块收储项目拟收储三明纺织有限公司3宗共180.3亩工业用地,项目总投资34158万元。拟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融资17800万元,贷款期限4年。贷款的还款资金来源为项目收储土地出让后返还的土地收储成本,市财政局承诺每年安排财政性资金支付贷款本息。根据市政府与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签订的《还款差额补足协议》,若土地出让进度慢于开行贷款还本付息需要或返还收入不足以偿还项目贷款本息时,市政府将安排其他资金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并将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厦门至沙县高速公路三明段项目总长83.44公里,分为尤溪、沙县两段,建设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预计总投资72.47亿元。项目建设资金主要由资本金、银行贷款组成,银行贷款比例为65%,金额约47.11亿元(其中,招商银行12亿元、农行5亿元已授信;国开行22亿元及工行、中行、建行已达成贷款意向)。拟由三明厦沙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融资22亿元,贷款期限25年,贷款的还款资金来源为项目建成后产生的运营收入。根据市政府与三明厦沙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厦门至沙县高速公路三明段工程项目协议书》,若未来该项目运营收入不足以偿还项目贷款本息时,市政府将安排其他资金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并将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目前,以上三个项目贷款评审材料已报国开行评审,因涉及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国开行提出需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特此说明。


 

 

关于《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

三明市第二水源供水工程等三个项目融资工作

有关事项的议案》的初步审查意见

 

2014829日在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  叶清松

 


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三明市第二水源供水工程等三个项目融资工作有关事项的议案》进行了初步审查。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议案拟授权融资平台对三明市第二水源供水工程、三明纺织有限公司地块收储、厦门至沙县高速公路三明段等三个项目进行融资,分别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20,000万元、17,800万元、220,000万元的信用贷款,这对于尽快落实项目资金,推动项目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

财政经济委员会经初步审查后建议,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三明市第二水源供水工程等三个项目融资工作有关事项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建议政府在今后的预算安排中予以考虑。

财政经济委员会同时认为,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对贷款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用好贷款资金,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要加强对贷款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的暂行规定

 

2014829日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为规范组织市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发挥代表作用,履行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市人大代表闭会期间活动是指市人大代表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履行代表职务的活动。主要形式有:

(一)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等;

(二)参加代表小组开展的活动;

(三)应邀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四)持代表证就地视察;

(五)参加原选举单位组织开展的活动;

(六)参加各级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学习和培训;

(七)参加其他有关会议或活动。

三、组织代表开展代表视察和调研活动。市人大代表根据安排,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前,围绕“一府两院”的有关工作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视察,为出席大会审议各项议题做好准备。

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监督计划安排,在组织和开展专题调研、视察工作和执法检查等有关工作或活动时,应邀请市人大代表参加,每项(次)不少于3人。

四、组织代表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市人大代表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组成代表小组,也可以参加当地县(市、区)和乡(镇)人大代表的代表小组活动。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以集体活动为主,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代表小组活动的形式可以多样化,以开展视察、专题调研为主。代表小组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活动。

五、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时,可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力争每位基层的市人大代表在本届任期内至少列席常委会会议一次。

六、市人大代表可以持代表证就地进行视察。市人大代表所在的原选举单位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可以根据代表的要求,联系安排代表持代表证就地进行视察的相关事宜。

七、代表参加视察、专题调研活动所形成的报告,由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机构转交有关机关、组织。有关机关、组织对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研究处理情况应当向提交报告的代表反馈。

代表参加各种视察、调研活动,发现问题可以向被视察、调研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也可向主管部门反映,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八、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形势的需要,可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代表学习和培训工作,也可委托或联合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及院校等有针对性地对市人大代表开展初任培训、履职培训及专题培训等。市人大代表的学习和培训情况要记录,并按《关于做好年度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登记工作的通知》明常办〔201420号文件的要求形成履职档案。

九、市人大代表应积极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不能参加活动的,应向组织单位请假。

十、市人大代表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是依法执行职务,其所在单位应给予时间保障和提供便利条件,按正常出勤对待,享受所在单位的工资和其他待遇。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根据实际情况由本级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十一、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规定

 

2014829日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促进人大常委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和《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代表工作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根据工作分工和人大代表的分布情况,确定所联系的基层人大代表。其中,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联系全国、省、市人大代表若干名;人大常委会委员以选举单位为主,分别联系市人大代表若干名。

三、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主要内容。

1、向代表通报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情况和有关会议精神;

2、向代表了解宪法、法律、法规,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全国和省、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在当地贯彻执行的情况;

3、听取代表对常委会开展审议、视察、执法检查,以及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督办等方面的意见;

4、了解代表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听取代表对本市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了解代表履职条件、环境、保障的情况等。

四、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以各种形式与所联系的市人大代表保持密切联系,应与代表面对面进行沟通、交流,每年联系代表不少于2次。联系情况由人事代表工作部门负责整理汇总。

五、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联系的人大代表反映的有关问题按以下办法处理:

1、对代表提交的书面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人事代表工作部门按代表建议交由有关机关、组织办理,并由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督促承办部门(单位)及时向代表反馈办理情况;

2、对代表转交(送)的信访件,及时转交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局,由信访局按照信访工作制度处理;

3、对代表所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如有重要情况的,由人事代表工作部门及时收集汇总后,报主任会议研究处理。

六、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

 

2014829日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增强调查研究工作实效,不断提升人大常委会履职水平,结合人大工作职能,就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调查研究工作的认识

1、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是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方法论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思想路线的重要方式,是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凝聚民智,履行人大监督职权的有效途径。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有利于促进人大常委会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的转变,实现人大审议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二、科学选准调查研究的课题

2、常委会年度监督议题确定前,由各工作委室(局)组织开展调研活动,在此基础上提出监督建议议题及调研课题,经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由秘书长办公会议筛选汇总,提请主任会议研究决定。

3、调研课题的确定,应围绕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和市委部署的调研任务。坚持立足实际,着眼于服务全市大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着眼于理论和实践创新、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4、遵循议大事、抓重点,少而精、求实效的原则,确定调研重点,着重了解经济社会发展中关系全局的突出问题,了解本地区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了解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部署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能体现群众意愿。

三、创新调查研究的方式方法

5、注重综合运用听取汇报、实地检查、走访群众、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统计分析、网络调查、明查暗访、跟踪调查等方式开展调研活动。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用充足的数据和事实体现调研情况,切实提高调研工作实效。

6、注重运用上下联动的方式开展调研活动,加强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协作,共同就同一课题开展调研,切实增强调研的广度和深度。

四、认真做好调查研究的组织实施

7、常委会组织开展的调研活动,应当成立调研组,组长一般由常委会领导担任,有关工作委室(局)负责人任副组长,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为调研组成员。具体组织工作由相关工作委室(局)负责。各工作委室(局)开展的调研活动,由各工作委室(局)自行组织。

8、调研工作实施前,调研组应当制定调研方案,明确调研目的、任务、重点、方式方法、人员分工等事项。

9、调研工作实施前,调研组应当组织各成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相关业务知识,初步了解掌握与调研课题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工作情况。

五、注重调查研究成果的转化利用

10、调研工作结束后,及时形成调研报告。调研报告既要充分反映基本情况,又要提出针对性强、可操作的建设性意见建议,文风朴实、观点鲜明、语言精炼。

11、调研工作应与常委会审议议题和推动工作紧密结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在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中充分体现和反映。

12、在常委会会议审议基础上,对涉及全市改革发展和民生保障等一些重要事项,可以由相关工作机构安排专题调研,将调研情况常委会党组以呈阅件的方式送市委及有关领导,使调研成果转化为市委的决策参考。

13、 对调研工作中反映出的需要国家层面、省上支持的意见建议,应通过适当方式和渠道,向省人大常委会及其有关委室反映,积极争取国家层面和省上的有力支持。

六、切实改进调查研究的作风

14、把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敢于坚持真理,大胆提出真知灼见,做到听真言、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

15、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开门调研,深入听取人民群众和基层的意见,注重征询专家学者在相关问题上的意见建议。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虚心向群众学习、向基层学习。

16、坚持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不影响基层正常工作,不给群众增加负担,真正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努力掌握第一手资料,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大力改进文风,提倡写短而精的调研材料,力求做到观点鲜明、论证充分、文风朴实。

17、坚持统筹协调,科学合理确定调研时间、调研地点和调研课题,避免重复调研,或多个调研组同时到同一地点调研。 

七、加强对调查研究工作的领导

18、切实加强对调查研究工作的组织领导,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增强调查研究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

19、把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基础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加强对重大调研课题的规划、部署和协调,并纳入常委会工作要点,狠抓落实。

20、努力创造良好的调研工作环境,尽力帮助解决调研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调研工作效率和决策服务水平。


 

关于制定《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规定(草案)》

等三个制度情况的说明

 

2014829日在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黄宝成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委托,作关于制定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的暂行规定(草案)》、《关于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规定(草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草案)》等三个制度情况的说明。

一、三个(草案)形成过程

今年2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机关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多种方式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中,对调查研究工作、联系基层人大代表、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的意见比较集中,并作为整改的重点被提出来。为此,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要求,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人代室成立两个起草小组,负责对三个(草案)进行研究、起草工作。

在起草过程中,两个起草小组对三个(草案)的起草工作进行了讨论,认真学习了有关做好新时期人大调查研究工作、代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同时吸取了往年对人大专题调研工作进行调研的成果。7月底,(草案讨论稿)完成初稿。随后,初稿在小范围进行讨论。819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对(草案讨论稿)进行了讨论、修改。起草小组根据常委会党组的修改意见,进行了修改。820日,秘书长会议组织机关各委室(局)对(草案送审稿)进行了讨论、修改。825日,主任会议对三个(草案)进行了讨论、修改。起草小组根据主任会议的修改意见,又对三个(草案)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形成了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三个(草案)文本。

二、《关于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规定(草案)》修改完善说明

(一)制定的必要性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基层人大代表在推动法律、法规在本区域的贯彻实施,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加强基层党委、政府与广大群众的沟通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密切市人大常委会与市人大代表的联系,推动常委会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更好地掌握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的作用,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针对人大常委会联系基层代表不够广泛和深入的实际,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法》及有关规定的精神,拟制订“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的规定”。这对于切实加强市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充分调动基层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及进一步提升人大常委会整体工作水平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修改完善情况

《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规定》是在原“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的基本工作要求”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归结成规定,上升为制度层面。规定共七条,主要修改情况如下:

1)规范了本规定的名称。将原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基本工作要求”更改为《关于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规定》,修改后,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对象特指基层人大代表,是指除“领导干部”(即县级以上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副职以上领导干部,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解放军和武警”(副团职以上)以外的代表。

2)增加的内容,主要是:

①增加了制定该规定的宗旨和依据(第一条)。

②增加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的后续工作的明确规定,即“联系情况由人事代表工作部门负责整理汇总”(第四条)。

③增加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联系的人大代表反映的有关问题的几种处理办法(第五条)

④增加了明确本规定的施行时间(第六条)

三、《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的暂行规定(草案)》起草修订说明

(一)制定的必要性

市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是代表执行职务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整个市人大代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市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是代表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和发展趋势。我市历届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制度建设,但是,随着形势发展,有些制度与新形势、新要求尚有不相一致的地方,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对于市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如何开展活动的这个问题,各方面意见反映比较集中,因此,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这方面的制度,对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具有切实的意义。

(二)主要内容

根据代表法和省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组织市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的暂行规定,经过反复修改和完善,形成了该规定。

规定共十一条,其主要内容是:

第一条阐明制定本规定的宗旨和法律依据;

②第二条阐释了市人大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意义及主要形式,共七项(即市人大代表开展视察和调研、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持代表证就地视察、参加原选举单位组织开展的活动、参加各种学习和培训活动以及其他有关会议或活动等)

③第三条至第八条分别对组织市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的几种形式作出具体规定;

④第九条、第十条规范了市人大代表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应遵守的有关请假制度,以及各单位对代表履职活动提供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第十一条明确本规定的施行时间。

四、关于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草案)》的说明

(一)制定的必要性

调查研究是地方人大提高监督质量,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的基本工作方法,是成事之基,谋事之道。它在地方人大工作中占有重要的位置,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决策的前提和基础;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内在需要。只有深入基层做好调查研究,才能集中民智,使认识符合客观实际,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策才能最大限度地体现人民的意志,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保证决策的正确性、民主性、科学性。因此,根据《监督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人大实践的需要,为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促进作风建设,切实履行人大常委会职权,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有必要对人大调查研究工作进行规范。

在起草《意见(草案)》中,起草小组坚持人大调查研究的最基本的特性:法律性、监督性、权威性。在征求《意见(草案)》修改意见中,起草小组根据大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将草案名称由原来的“规定”改为现在的“意见”。

(二)《意见(草案)》的主要内容

《意见(草案)》共七大部分20条,主要内容是:提高对调查研究工作的认识;科学选准调查研究的课题;创新调查研究的方式方法;认真做好调查研究的组织实施;注重调查研究成果的转化利用;切实改进调查研究的作风;加强对调查研究工作的领导。

1第一条强调了对加强和改进人大调查研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第二、三、四条对调研课题的选择进行了规范。提出了选题必须遵循的原则、选题的程序,以及选题的途径。

3第五、六条明确了调查研究的方式方法。列举了听取汇报、实地检查、走访群众、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统计分析、网络调查、明查暗访、跟踪调查等9种调研方式,重点提出了使用上下联动方法开展调查研究,来提高监督实效的必要。

4第七、八、九条对调查研究的组织实施程序进行了规范。明确了调研组成员的构成要求和组织实施的责任单位,对调研方案的制定作出了规范,提出了调研前组织学习、熟悉调研课题相关情况的要求。

5第十、十一、十二、十三条对调查研究成果的转化提出了要求。要求形成的调研报告必须文风朴实、观点鲜明、语言精炼。对调研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在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中充分体现和反映。对涉及全市改革发展和民生保障等一些重要事项开展的专题调研,要采取“呈阅件”形式,使调研成果转化为市委的决策参考和“一府两院”的具体举措。对调研工作中反映出的需要国家层面、省上支持的意见建议,明确了通过“向省人大常委会及其有关委室”反映的程序。

6第十四、十五、十六、十七条对改进调查研究之风作出了要求。提出了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大力改进文风,坚持轻车简从,坚持开门调研的要求。

7第十八、十九、二十条对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领导提出了要求。

以上说明和三个(草案),请予审议。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名单

 

2014829日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林守钦为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免职的政府组成人员名单

 

2014829日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罗金水的三明市农业局局长职务。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的审判人员名单

 

2014829日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陈青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李中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牟旭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吴春迎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林业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谢学斌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胡玉锋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陈翔熙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张连财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审判庭庭长;

任命何善坚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与家事审判庭庭长;

任命郭婕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与家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吴江华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吴振泉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谢学斌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方丽萍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关于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次会议情况的报告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728日在福州召开。会期四天,会议议程共十四项,共举行三次全体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尤权主持第一、第三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琪玉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省政府副省长李红、徐钢、陈冬,省法院院长马新岚,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列席会议。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以及省人大机关各部门、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也列席了会议。我和我市的省人大代表帅金高列席了会议。现将会议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委员兰万安关于《福建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委员温佳禄关于《福建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委员林蔚芬关于《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省经信委主任周联清关于《福建省电力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条例(草案)》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刘朝阳关于《福建省电力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条例(草案)》的初步审查报告;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牛纪刚关于《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的决定(草案)》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李元兴关于《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工作的规定(草案)》的说明;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明聪关于《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的决定》的说明;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郁成关于《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审查报告;省财政厅厅长陈小平关于2013年省本级决算和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省审计厅厅长姜榕兴关于2013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刘群心关于2013年省本级决算的初步审查报告;省林业厅厅长陈则生关于2013年林业专项资金收支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省委组织部副部长袁毅关于人事安排的说明;省法院院长马新岚关于提请审判人员职务任免的报告的说明;省体育局局长徐正国关于我省体育工作发展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副组长张广敏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有关法规修改情况的说明。

会议分组审议了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的决定(草案);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工作的规定(草案);福建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关于修改《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的决定;福建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修改稿);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草案修改稿);关于2013年省本级决算和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3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福建省电力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条例(草案);关于2013年林业专项资金收支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3年省本级决算的决议(草案);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29件代表议案中部分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我省体育工作发展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还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和有关法规修改稿。

会议表决通过了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草案;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3年省本级决算的决议草案;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的审判人员名单草案。

会议结束后,省人大常委会举行专题讲座,邀请教育部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副主任林仕梁作关于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的专题讲座。

 

 

陈有极

201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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