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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四期

2015-07-17 16:55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议程

 

20131030日)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福建省老年人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三明市“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机制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三明生态市建设“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六、审议有关人事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福建省老年人保护条例》

情况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131030,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洪明德所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福建省老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结合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一法一例”的情况汇报,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认真审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我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一法一例”,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出台政策,采取措施,努力保障老年人权益,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推进,老年人的物质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落实“一法一例”的自觉性有待提高。一些政府、部门、机构应对老龄化社会的紧迫感不够强,落实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十二五”规划的自觉性还不够高,长远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以及经费投入等方面存在不足,公益性老龄服务设施、服务网络建设还比较滞后。 二是老年人优待政策落实还存在不足。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执行还不够到位。三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相对滞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还未建立,日间照料缺乏实质性内容,日托、临时托管、紧急呼叫、精神慰藉等方面工作尚未真正开展,互助式养老的推广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部分养老机构困难和问题较为突出。一些公办的敬老院、光荣院设施简陋,运行经费不足,有的乡镇敬老院因经费不足等问题少收甚至不收老人,部分民办养老机构床位空置率高,政府及有关部门优惠扶持政策落实困难,资金扶持的力度较弱。五是老年康复医疗护理服务供给不足。我市目前尚无专业型老年康复护理机构。此外,社会养老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城乡不平衡、保障水平低等问题,农村养老服务体制尚不够健全,农村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相对匮乏,失能、半失能老人和空巢、留守老人的养老服务基础较为薄弱。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一 、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应对老龄化社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要加强对老年人工作的重视和领导。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面对老龄化加速的挑战,要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贯彻实施“一法一例”,积极履行老年事业发展规划、老年人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宜居环境与参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法定职责,落实“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二要全面推进老年事业的发展。要切实加强老年护理院和康复医疗机构建设,通过重点投资兴建和鼓励社会资本兴办等方式,落实“十二五”规划所确立的专业型养老护理机构的建设目标。要认真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健全完善多层次的老年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全面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体系建设,推进老年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二、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的意识

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继续认真落实“一法一例”所规定的宣传教育的职责,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创新宣传教育形式,提高宣传教育效果。一要大力加强老龄化国情教育,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老龄化的意识,特别是增强领导干部应对老龄化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宣传教育。坚持道德规范与法律约束相结合,广泛开展敬老养老道德教育,普及维护老年人权益的知识,扩大老年人法律法规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率,营造人人尊老敬老、人人爱老助老、人人关注老龄的社会环境和良好氛围。三要积极开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宣传教育。要加大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力度,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和法律意识。

三、不断探索创新,全力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要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加大政策、资金支持的力度,及时总结推广比较成熟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积极搭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信息化平台,整合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提倡多种形式的社区志愿活动和老年人互助服务,形成多层次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服务。二要认真研究解决养老机构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加大对公办养老机构的财政投入,有重点地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的公助力度,及时帮助协调解决民办养老机构运营中存在问题和困难,进一步落实用房、用地、用水、用电、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投入发展运营民办养老机构。三要加强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养老服务职业培训,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树立养老机构良好形象,让老年人住的舒心。

四、加大扶持力度,健全农村养老服务制度和机制

一要重视农村老人养老保障。适时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加大农村特困老人、残疾老人的救助力度,逐步提高对农村老年人社会保障的补贴力度。加大对农村敬老院运行资金的支持,要积极开展 “互助式”和“扶助式”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推进农村老人养老服务发展。二要关注农村老人的文化生活。要因地制宜逐步解决农村老年人活动场所、服务设施不足的问题,进一步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三要加强道德规范教育。充分发挥村委会、老人协会的作用,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对不尽赡养义务、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教育和帮助维权。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和《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研究处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提出报告。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20131113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

《福建省老年人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31030日在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洪明德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组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执法检查计划安排,9月中旬至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组成由3名常委会副主任、12名常委会委员、12名市人大代表参加的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福建省老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围绕近年来我市对“一法一例”的宣传、贯彻实施,老年人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重点内容,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了解、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深入细致地检查了解。执法检查组首先对市区进行了集中检查,而后在3名常委会副主任的带领下分成3个执法检查小组到清流、宁化、泰宁、将乐、沙县、尤溪6个县进行检查。先后听取市及6个县政府及民政、人社、住建、规划、卫生、老龄办等部门贯彻实施“一法一例”的情况汇报;与人大代表,老年人代表,公办、民办养老机构负责人,乡镇、街道及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广泛深入地座谈;实地察看了社会福利中心、光荣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乡镇敬老院、老年活动场所等各类机构共计23家。下面,我代表执法检查组报告执法检查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成效

从总体上看,我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一法一例”,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出台政策,采取措施,努力保障老年人权益,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推进,老年人的物质文化生活日益丰富。

(一)“一法一例”宣传教育取得一定成效

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一法一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取得一定的社会效果。一是“一法一例”的宣传形式丰富多样。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结合普法规划的实施、法制宣传日、“重阳节”等活动,利用众多媒体,通过培训、讲座、咨询等形式持续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法制宣传教育。一些地方还将法制宣传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增强子女赡养观念和责任意识,将乐县将敬老养老助老写进乡规民约,泰宁县在农村开展家庭赡养协议书签订活动。二是优待老年人的意识有所提升。各级政府通过出台相关政策,发放老年人《优待证》,为老年人提供进入活动场地、旅游景区、乘坐公交车等方面的优惠服务。三是尊老、敬老、助老的社会风气有所弘扬。通过持续深入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表彰宣扬孝老敬老先进典型,积极开展志愿服务献爱心活动,尊敬和帮助老年人的风气有所改善和形成

()养老保障和社会救助水平有所提高

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的保险、救助等制度基本确立。一是城乡老年人的养老保障有所增强。全市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及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续多年得到调增,部分无力参保县以上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未参保高龄职工等部分群体的养老保障问题得到解决。各县对年满6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及年满60岁以上没有退休金的城镇居民每月发放55元的基础养老金。高龄老年人补贴制度在9个县(市、区)得以落实。沙县、尤溪共有近百个村的老年人每月可领取10-800元不等的养老金或固定生活补贴。泰宁、将乐县分别有55个和39个行政村建立了不同标准的老年人生活补贴制度。二是老年人医疗保障水平有所提升。一些医保政策向老年参保人员倾斜,退休职工个人账户划入比例有所提高,住院个人负担比例降低。各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为老年人开展社区健康教育讲座、健康咨询、免费体检服务、义诊等活动,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实行小病到社区看、大病由社区医生转诊的“首诊负责、双向转诊”制度,老年人的医疗服务更为便捷。三是特困老年人的社会救助有所改善。将贫困老年人(含“三无”老年人)纳入低保、五保及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对贫困老年人进行资助、救助,建设农村五保“幸福园”,为部分农村“三无”老人提供了养老保障。

(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所推进

一是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有所推进。《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陆续出台,一些社区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配备了专职或兼职人员,对社区老年人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并与部分商家店铺签订协议,向老年人发放爱心助老卡,为电话购物、订餐的老人,提供送货、送餐等服务。一些社区还设立了日间照料室、阅览室等。目前全市已建成158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设立了97个乡镇居家养老服务场所。二是公办养老机构作用得到了发挥。各地陆续新建了一批社会福利中心、敬老院,泰宁、将乐等地新建的社会福利中心,更多地考虑了老年人的特点,养老设施配备与建设更显人文关怀。新、老社会福利中心、光荣院、敬老院等养老机构的建立和运行,切实解决了部分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三是民办养老机构的建设取得一定进展。一批规模不同的民办养老机构的开办,为一些老年人特别是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了养老服务。民办的清流县老年安养中心,集养老与医疗康复为一体,规划与建设标准高,现已投入6000余万元,第一期工程已完成并交付运行,配置了电梯、扶手等设施,实现了老年人无障碍通行,护理人员实行培训上岗,规范的管理,良好的设施,使得该中心达到了宾馆型养老服务的标准,未来二期工程的完成,将进一步满足医疗康复型养老的需求。四是社会公共养老服务平台建设有所发展。随着海都公众服务中心的引入,社会公共服务网络建设进一步推进,968111家政服务平台的建立,为市区老年人提供了家政服务、医疗保健、文化休闲等方面更便捷的信息服务。

(四)老年教育和活动平台建设效果明显

一是老年人文体生活日渐丰富。老年群众性文体组织的建立与发展,老年人活动中心的设立,各类老年人广场舞、文艺汇演、才艺表演、诗影展、体育比赛等活动的举办,丰富了老年人的生活。老年大学、老年网校的开办进一步推动了老年教育事业的发展,激发了老年人学习的热情和生活的激情,也增强了老年人的社会责任感。二是老年人社会参与面有所扩大。一些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工作,担任文明督导员、社会监督员、行风评议代表等。三是老年互助作用得到一定发挥。宁化县城郊老年长寿协会由最初4个村73名会员发展至18个村及周边乡镇6719名会员,互助资金达400万元,协会积极开展爱老敬老助老活动,举办集体祝寿会、帮助料理丧葬、表彰孝亲敬老模范,关心公益事业、助贫扶困等,赢得老年人的好评。老年教育和活动平台的有效搭建,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奠定了基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从执法检查的总体情况上看,我市老龄事业还处于发展时期,老龄事业面临着许多困难与问题,老年人权益保障与形势和任务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一)落实“一法一例”的自觉性有待提高

一些政府、部门、机构对老龄化的快速进程认识不够深,应对老龄化社会的紧迫感不够强,落实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十二五”规划的自觉性还不够高,长远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以及经费投入等方面存在不足,不仅老的社区养老配套设施匮乏,新规划小区的养老配套设施也明显跟不上需求,公益性老龄服务设施、服务网络建设还比较滞后。

(二)老年人优待政策落实还存在不足

市政府2007年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商业、饮食、水电、燃料、电信、邮政、银行等窗口行业和社区服务单位,应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优惠、优先服务和照顾,并在服务窗口设置明显标志;各级医疗机构应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和优先优惠服务,在挂号、就诊、检查、取药、住院、收费等方面对年满70周岁老年人实行优先服务和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等等,但现实中上述优待政策大多未得到认真执行。老年人凭《老年人优待证》免费乘坐城区公交车,也时常遭遇冷漠,部分公交车驾驶员对老年人免费乘车有抵触情绪,服务态度不好,甚至变相拒载。

(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相对滞后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尚属起步阶段,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还未建立,多数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仅限于发放爱心助老卡,提供阅览室,与部分商家店铺签订协议提供一些简单的家政服务等。不少社区虽设有日间照料室,但只是加挂一个牌子,放几台简易按摩器,缺乏实质性内容。日托、临时托管、紧急呼叫、精神慰藉等方面工作尚未真正开展,互助式养老的推广也有待于加强。同样,在引导社会力量和中介服务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领域方面,还需采取更有力的措施。

(四)部分养老机构困难和问题较为突出

一是政府对公办的养老机构经费投入不足。不少公办的敬老院、光荣院设施简陋,运行经费不足,有的乡镇敬老院因经费不足等问题少收甚至不收老人。二是部分民办养老机构床位空置率高。有的养老机构经营管理不佳,雇佣的护理人员太少,服务质量低,难以留住老人;有的养老机构因地点偏僻,交通不便,宣传不够等原因,导致入住率低。三明芦桥养老院入住率低于10%,清流县老年安养中心入住率仅为15%。三是政府对民办养老机构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有待加强。养老行业属于投资回报率低的微利行业,民间资本参与的意愿不强。尽管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了一些优惠扶持政策,但许多政策落实困难,而资金扶持的力度则更弱。四是部门监督指导不够到位。部分养老机构未安装方便老年人起立、行走的扶手等设施,有的新建养老机构既未考虑无障碍通行,也未安装必要的扶手。座谈会中有老年人代表反映,因养老机构建设和管理问题,导致有的老年人入住仅一天就摔倒离院。诸多因素导致养老机构的入住率与公众养老的需求不成正比,而低入住率无疑也影响了养老机构的良性循环。

(五)老年康复医疗护理服务供给不足

面对老年人康复和护理的旺盛需求,国务院制定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加强老年护理院和康复医疗机构建设,政府要重点投资兴建和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具有长期医疗护理、康复促进、临终关怀等功能的养老机构,并要求地市级以上的城市至少要有一所专业型养老护理机构,但我市目前专业型老年康复护理机构为空白,而民间投入巨资正在建设的专业型养老康复护理机构清流县老年安养中心,历经多年艰辛努力,虽然一期宾馆式养老已经运行,二期医疗康复楼也已初具规模,但因后续资金筹集难以及整个医院医护人员招募难等问题,第二期医疗康复型养老是否能最终实现,尚难定论。

此外,社会养老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城乡不平衡、保障水平低等问题,农村养老服务体制尚不够健全,农村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相对匮乏,失能、半失能老人和空巢、留守老人的养老服务基础较为薄弱,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进一步贯彻实施 “一法一例”的意见和建议

()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应对老龄化社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要加强对老年人工作的重视和领导。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面对老龄化加速的挑战,要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贯彻实施“一法一例”,积极履行老年事业发展规划、老年人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宜居环境与参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法定职责,落实“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二要全面推进老年事业的发展。要切实加强老年护理院和康复医疗机构建设,通过重点投资兴建和鼓励社会资本兴办等方式,保证在“十二五”期间至少建成一所专业型养老护理机构。要认真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健全完善多层次的老年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全面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体系建设,推进老年事业的发展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二)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的意识

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继续认真落实“一法一例”所规定的宣传教育的职责,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创新宣传教育形式,提高宣传教育效果。一要大力加强老龄化国情教育,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老龄化的意识,特别是增强领导干部应对老龄化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宣传教育。坚持道德规范与法律约束相结合,广泛开展敬老养老道德教育,普及维护老年人权益的知识,扩大老年人法律法规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率,营造人人尊老敬老、人人爱老助老、人人关注老龄的社会环境和良好氛围。三要积极开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宣传教育。要加大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力度,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和法律意识。

 ()不断探索创新,全力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要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加大政策、资金支持的力度,及时总结推广比较成熟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积极搭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信息化平台,整合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提倡多种形式的社区志愿活动和老年人互助服务,形成多层次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服务。二认真研究解决养老机构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加大对公办养老机构的财政投入,有重点地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的公助力度,及时帮助协调解决民办养老机构运营中存在问题和困难,进一步落实用房、用地、用水、用电、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投入发展运营民办养老机构。三要加强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养老服务职业培训,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树立养老机构良好形象,让老年人住的舒心。

 ()加大扶持力度,健全农村养老服务制度和机制

一要重视农村老人养老保障。适时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加大农村特困老人、残疾老人的救助力度,逐步提高对农村老年人社会保障的补贴力度。加大对农村敬老院运行资金的支持,要积极开展和推行“互助式”和“扶助式”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依托村委会和老年协会的力量,发挥农村远亲近邻的力量组建服务队伍,为农村老人提供养老服务,二要关注农村老人的文化生活。要因地制宜逐步解决农村老年人活动场所、服务设施不足的问题,进一步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三要加强道德规范教育。充分发挥村委会、老人协会的作用,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对不尽赡养义务、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教育和帮助维权。


 

 

 

关于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

《福建省老年人保护条例》情况的书面汇报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131030日)

 


现将全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福建省老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例”)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实施情况

“一法一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逐步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老龄事业,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水平,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一)强化工作保障。一是政策保障。先后制定了三明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五十一五十二五规划,出台了《关于三明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三明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三明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区公交车的通告》、《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推动落实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社会优待等政策和发展养老服务机构,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二是组织保障。市、县、乡三级组建老龄委、设立老龄办,全市各级老龄委机构143个、老龄办机构131个,从事老龄工作的专职及兼职人员近200人。市政府定期召开老龄工作会议,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推进老龄各项工作。市老龄委办公室推行《老龄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工作进展季度通报、联络员制度、工作交流和激励表彰机制等工作制度,加大工作协调和落实力度。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形成“大老龄”的工作格局。三是经费保障。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老龄事业的投入保障机制和资金增长机制。市财政在“十二五”期间每年安排不低于40万元作为老龄事业专项资金,比十一五增加5万元。各县(市、区)根据各自财力和老年人口实际情况安排老龄事业专项经费。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体育彩票公益金对老龄事业的投入不断加大。

(二)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是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基础,以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五保”制度、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为补充的广覆盖、多层次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努力实现城乡老年人人人享有养老保障的目标。2011年,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全覆盖;2012年,在全省率先实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全覆盖。目前,全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43.32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40.1万人),已连续三年提高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已连续九年调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无力参保县以上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未参保高龄职工等部分群体的养老保障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二是完善医疗服务保障体系。全市基本形成了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的覆盖城乡、无缝衔接的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有序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制度得到完善,建立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71.22万人;医保政策向老年参保人员倾斜,退休职工个人账户划入比例得到提高,住院个人负担比例降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一体化改革有序推进,20136月起,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轨整合,城乡居民享受同等医疗保险待遇,实行六统一,即统一参保范围、统一筹资方式和缴费标准、统一医疗三目录和补偿政策、统一基金管理、统一服务监管、统一信息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巩固完善,2012年末,全市新农合参合人数200.26万人,参合率达99.87%,人均筹资水平290元,2013年提高到330元,新农合大病统筹补充补偿三明模式在全国推广。重视老年人医疗保健服务,各医疗机构普遍开辟了70周岁以上老年人就诊、检查、取药、收费、住院绿色通道,设有康复科或老年病科的二级以上医院达20家,全市二级以上医院老年病科和康复医学科的总床位数为379张(其中康复科科床位226张,老年病科床位153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2所、社区卫生服务站52所,社区卫生服务以市辖区和县级市街道为单位覆盖面100%,普遍为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健康管理率达到84%;加强老年病的防治研究,加强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为社区老年人定期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健康咨询、免费体检服务、义诊等活动。三是完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逐步加强对贫困老年人(含“三无”老年人)的生活、医疗、居住等救助。将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年人纳入低保和五保范围,2011年以来,两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惠及1.6万多名城乡老年人。保供养水平大幅提高,全市6355名农村五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比2010年增长129%。城乡低保、重点优抚、农村五保、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全部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有 2.29万名贫困老年人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个人缴纳的费用由政府全额资助,并对符合条件对象予以封顶线内全额救助或发放门诊救助金。实施农村五保“幸福园”建设项目,着力解决贫困老年人住房问题。建立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对其生活给予妥善救助。每年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孤寡、残疾、高龄、空巢等特殊老年群体活动,发放慰问金、慰问品,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三)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市县社会福利中心、乡镇敬老院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并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一是发展居家养老服务。2009年启动试点,2010年~2012年连续三年分批实施、逐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市已建立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158个,基本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同时,有97个乡镇依托乡镇敬老院、老年活动室、老年学校等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场所,126个村开展了以村民互助式养老为主要内容的居家养老服务。各居家养老服务站通过整合社区服务资源,构建服务网络、完善服务设施、建立服务队伍、健全服务制度,搭建了社区为老服务平台,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以生活照料、家政服务、文化休闲、医疗保健和精神慰藉等为主要内容的居家养老服务,有近9万名老年人得到了相关服务。有9个县(市、区)建立了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由当地政府出资,向年满60周岁、生活不能自理且在本地无子女照顾的低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三无”老人或“五保”老人、革命“五老人员”以及百岁老人等对象以发放服务券的形式购买服务。二是发展机构养老服务。加快社会福利中心、乡镇敬老院和农村“幸福园”建设,目前已建成1所市级社会福利中心、5所县级社会福利中心、97所乡镇敬老院和2所农村幸福园,在建市社会福利中心三期(市康复疗养院)、5所县级社会福利中心、19所乡镇敬老院和32所农村幸福园等项目。同时,通过落实民办公助、公建民营、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优惠政策措施,引导社会力量兴办老年福利服务机构,推动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截至2012年底,全市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46家(其中民办机构13家),养老床位数8560张(其中民办机构2437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23.65张。三是发展社会公共服务。将老年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加强新开发的居民小区落实社区配套用房,保证有老年人活动场所。各级老年活动场所建设步伐加快,市里兴建了1所总建筑面积达22000平方米、单体建筑全省最大的市老年活动中心,各县(市、区)建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县级老年活动中心,全市现有农村(社区)基层老年活动中心(室)2232所。积极推进与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综合服务设施、公共场所的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新建城市道路和养老服务场所无障碍率保持100%全国无障碍建设先进城市得到巩固。四是发展志愿服务。积极开展志愿服务献爱心活动,建立了以党员志愿者、巾帼志愿者、青年志愿者、老年志愿者等为主的助老志愿服务队伍,长期开展关爱孤寡老人、空巢老人和困难老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和“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表彰“敬老模范先进单位”、“敬老模范村(居)”和“孝亲敬老之星”,全市尊老敬老助老和为老服务的社会氛围日趋浓厚。

(四)丰富优待和福利内容。1997年在全省率先出台了老年人优待政策,对老年人看病、进公园、免费乘坐公交车、看电影、安装电话、安装闭路电视、法律援助等给予了优待。2007年对原有老年优待政策进行修订和完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给予老年人养老、医疗、生活照料、文体休闲、维权等五个方面24项内容的优待。各县(市、区)政府也结合各地实际出台了老年优待政策。一是收费减免。目前,我市公园、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全部向老年人免费开放,全市主要旅游景区景点分别对60周岁以上或70周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了门票优惠或免费优待。市区和永安、沙县、尤溪、清流、将乐、宁化、泰宁等地落实了7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证免费乘坐公交车的规定。二是补助提高。百岁老人长寿营养补贴、机关事业单位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定期生活补贴全面落实,百岁老人和95-99周岁高龄老人老年节慰问金分别提高到500元和200元。永安、梅列、泰宁、沙县、尤溪、建宁、清流、宁化、将乐等9个县(市、区)建立了高龄老年人补贴制度,受益老年人1.6万人,年发放金额800多万元。全市有385个村(居)4.33万名老农民享受了养老金和固定生活补贴两项制度,年发放金额3800多万元。

(五)拓展老年人社会参与。一是搭建老年教育平台。扩大各级老年大学(学校)办学规模,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完善市、县、乡、村四级老年教育网络。截至2012年底,全市各类老年大学(学校)1283所,在校学员7.38万人,约占全市老年人口总数的18.75%。同时,以社区老年学校为平台,推动远程老年教育开展,全市远程老年教学点有78个。2013年,在全省率先建立老年远程教育普及工程幸福养老大课堂(老年网校)30个,基层老年教育事业得到进一步推动。二是搭建老年文体活动平台。将老年文化和体育纳入全民文化和体育健身的发展规划,引导乡镇(街道)、村(居)老年人建立群众性文化体育组织。截至2012年底,全市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1467个,其中乡镇(街道)老体协131个、村(居)老体协1318个,经常性参加体育活动的老年人达22.5万人。各级每年都举办各类老年文艺汇演、老年才艺表演、老年诗影展等活动。2006年以来,已连续举办了三届老年人文化艺术节,成功举办了第七届全市老年人运动会和万名老年人迎奥运健步行等活动。老年广场文化、社区文化在我市各地蓬勃开展,老年人已成为我市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的主力军。三是搭建老年人参与社会平台。重视发挥老年人的作用,积极为老年人老有所为、发挥余热搭建各种平台,成立了关工委、老体协、老年学学会、老区促进会、老科技工作者协会、老年协会、老年艺术团、老年书画协会等各种老年群体组织4000多个。离退休人员社区化管理率达96%。在组织上、经费上、舆论上、活动上给予积极支持,大大激发了广大老干部、老年人参与社会、服务社会的热情。广大老干部、老年人和老年群体组织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银龄行动,在参政议政、新农村建设、发展公益事业、移风易俗、关心下一代、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化解社会矛盾、科技三下乡活动和维护老年人自身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加强法律宣传服务。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将“一法一例”纳入了“三五”、“四五”、“五五”和“六五”普法规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资料、墙报以及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通过举办宣传培训班、法律知识讲座、开展法律咨询、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积极推动普法教育进社区、进农村,逐步提高全体公民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二是加大老年维权力度。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推行和完善对涉老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回访”的“四优先”制度,全市基层老年法律援助覆盖率达100%,认真办理继承、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赡养等涉老公证,有效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2011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540件,受援老年人735人;办理继承、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赡养等涉老公证2427件,有效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目前,存在主要问题和困难有:一是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仍需完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特困老年人社会救助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医疗设施及服务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二是社会化养老服务尚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居家养老服务水平还较低,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等项目比较缺乏。养老机构总量不足,分布不均,护理型机构数量还较少,为高龄、空巢、失能老人提供社会照料服务的能力较弱。 三是基层老龄工作机构仍较为薄弱。部分基层老龄机构专职人员少、经费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贯彻执行“一法一例”仍是老龄工作的重要内容。我们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检查执法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进一步抓好“一法一例”贯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养老服务体系和工作机构建设,切实维护老年人各项合法权益,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进一步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稳步提高保障水平;深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完善城镇医疗保障制度。

(二)进一步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政府公共财政投入,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不断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改善服务设施和条件,完善服务项目和内容,建立与我市人口老龄化进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化养老服务发展机制。

(三)进一步加大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力度。继续加强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福建省老年人保护条例》等老年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民敬老养老的观念和老年人依法维权的意识。进一步落实各项老年优待政策,进一步加大司法援助力度,为老年人参加诉讼活动继续实行“四优先”制度。

(四)进一步创新老年人社会服务管理。整合资源,逐步建立起家庭、社区、单位、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相结合的老年人社会管理服务体系。规范老年群众组织的建设、管理和活动,促进基层老年群众组织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文化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重视老年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服务,为老年人融入社会、发挥作用营造良好环境。

(五)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老龄工作机制,加强老龄工作机构力量,配备基层老龄专干,发挥老龄办“参谋助手、监督检查、综合协调”作用,促进基层老龄工作健康发展。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市政府关于三明市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

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30,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市发改委主任伍成康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执行情况的报告》,结合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三明市“十二五”规划

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调研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意见综合如下: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自20111月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以来,市政府坚持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大局,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今年还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对规划后半期实施提出了建议,为更好地完成五年发展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总体上看,规划提出的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总体较好,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重大项目实施取得明显成效。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由于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及我市经济总量偏小、发展基础较弱等原因,我市“十二五”规划实施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一)一些主要指标与规划目标存在一定差距。城镇化率暂未达到预期,需加大工作力度才可能完成;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每千人医生数等2个预期性指标实现规划确定的目标难度较大;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指标中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等2个二级指标与规划目标暂有差距。(二)部分主要任务、重大项目建设与规划目标存在一定差距。经济实力有待增强,转型升级步伐仍需加快,三次产业发展水平相对偏低,其中机械及汽车产业预计难以完成至“十二五末”形成千亿元产业集群的目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相对不足,后续建设压力较大;建设用地指标可能会突破;部分社会事业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强;科技人才相对匮乏,科技创新能力仍需提升;部分“十二五”重大项目暂缓或停止实施等。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一)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努力实现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今后两年多是我市全面完成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关键时期。市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动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大局,按照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组织实施好规划,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中期评估工作,以中期评估工作为抓手,全面掌握规划前半期实施情况,深入总结分析规划实施经验,并充分考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宏观经济形势变化以及全省、全市各县(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准确把握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加强分析研判,提出具有前瞻性、可行性的具体措施。对中期执行情况较好、预计可以完成的指标和任务,要持续努力,不能懈怠,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对预期完成有一定难度的指标和任务,要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争取能够完成。要进一步强化规划对经济社会的总体指导和综合调控作用,保障规划执行的法定性、严肃性和指导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发展信心,落实责任分工,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推动规划实施,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完成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二)加大项目工作力度,深入实施项目带动。一要充分认识到“十二五”重大项目是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支撑,认真对照重大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加强研究分析,加快实施推进。对已经建成的项目,要促其早日产生效益;对在建重大项目,要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力量投入,力争尽快完成投资目标任务,早日竣工投入使用;对目前暂缓或停止实施的项目,要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强化跟踪对接,促进项目早日落地开工;对无法实施、需要调整的项目,要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依程序合理调整。二要加强重大项目的跟踪管理和协调服务,不断完善重大项目策划生成、储备管理、落地实施、协调推进、扶持激励机制,重点将人才、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向重大项目集中,确保“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按要求完成。

(三)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增强经济整体实力。要以海西生态工贸区建设为契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三次产业协调健康发展,提升我市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一要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力度,加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护,持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完善农业发展体制机制,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积极发展设施农业、精致农业、生态农业,培育扶持龙头企业,推动农业向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努力实现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二要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立足现有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抓龙头、铸链条、建集群,加强技术创新,培育重点品牌,着力发展壮大主导产业,加快发展战略新兴产业,持续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整合提升园区平台,调整优化各类园区开发布局,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特色产业园区,同时扶持壮大企业发展,培育支持现有优势企业,引进对接大型企业,加大企业上市工作力度。三要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现代商业中心、现代物流产业区、城市物流园区、专业市场、旅游服务设施等平台载体建设,全面提升旅游、商贸流通、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特别要坚持金融、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文化创意、社区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统筹发展,增强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

(四)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一要加快城镇化步伐。发展壮大中心城市,在拓展市区发展空间,完善城市功能配套的同时,进一步推进三明市区与沙县、永安同城化发展,加快三明生态新城建设,增强中心城市综合实力、辐射带动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加强对县域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分类指导,提升县域城市发展水平,充分发挥县域资源、区位、产业、生态和人文优势,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继续深化小城镇改革建设试点,积极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户籍制度等改革创新,完善小城镇发展扶持政策,促进小城镇向规模化、集约化、特色化发展。二要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按照主体功能区布局要求,将集中开发与均衡布局相结合,统筹谋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城镇化格局和国土利用,高效集约地进行开发建设,并对不同区域实施分类管理,根据功能区定位实行不同的产业、用地、环保等政策;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坚持工业带动农业,城市带动农村,推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加快新农村建设,建设一批美丽乡村;加快原中央苏区和老区发展,积极向上争取并用好、用足、用活支持苏区和老区发展的相关政策,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苏区、老区自身发展能力。三要优化区域发展环境。积极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安排交通、能源、信息网络和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建设,尤其要加大投入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建设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吸引人才集聚,提高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水平,培育各类优秀人才;积极创建创新型城市,增加全社会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支出,强化科技创新服务、成果转化、教育传播等各类平台建设,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继续推进行政管理、财政金融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特别要积极推进全口径预决算管理工作,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五)切实加强民生保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要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扩大就业,促进创业,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加快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加快发展社会福利、老龄事业、残疾人事业和慈善事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增加医疗设备投入,加强医院、卫生院、疾控中心等的建设,大力培养引进医技人才,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扶持重点文化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高文化产业增加值比重。二要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切实抓好生态市建设,加快实施国家级生态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建设规划,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强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强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降低能耗、减少污染,同时对新引进的企业实施产业引导和污染物总量控制;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产业,着力培育和发展一批低能耗、高质量和高效益的生态型产业项目。三要强化社会管理和民主法治建设。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推进“平安三明”建设,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同时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和《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研究处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提出报告。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20131113


 

 

 

关于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

五年规划纲要中期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31030日在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三明市发改委主任   伍成康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向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报告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情况,请予审议。

一、关于我市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的过程

市政府对《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中期评估非常重视,把中期评估工作作为今年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44号),市政府办公室于今年527日下发了《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明政办〔201390号),各县(市、区)对本地区编制《纲要》的实施情况进行同步评估。为了提高评估质量,本次评估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纲要》总体评估,并按照《纲要》中基本目标和主要任务,划分为“十二五”主要发展目标实现程度中期评估等十九个专题,分别由相应部门承担配合。各部门按照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进行了调查研究和评估,形成了各专题报告。市发改委承担评估总报告的起草任务和19个专题分报告起草协调工作,成立了起草工作小组,深入部门、各县(市、区)开展调研,召开了多场座谈会。综合各专题报告,9月中旬完成了《三明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初稿。在此基础上,征求了市直部门和社会各界专家学者意见,形成送审稿。9月底,受市政府委托,市发改委向市人大调研组进行了汇报。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对评估报告提出了修改完善的指导性意见。10月上、中旬,市人大调研组到市直相关部门和重点县就农业现代化建设、科技、社会事业和民生保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生态市建设、工业、交通和服务业发展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调研。按照市人大提出的意见,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中期评估报告进行了认真核实和修改,形成了《三明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正式汇报稿),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纲要》中期执行的基本情况

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市各级政府以迎接和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动力,有效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各项重大战略,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突出主题主线,坚持稳中求进两年半来,经过全市人民共同努力,《纲要》实施总体上比较顺利,规划目标有序推进,战略目标进展良好,经济社会发展有新拓展、新成效,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空间与潜力不断拓展。

(一)战略目标中期实现情况

--经济实力显著提升。前两年,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均超序时进度,其中: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1%,比规划目标高1.1个百分点;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21.7%,比规划目标高6.7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额年均增长22.0%,比规划目标高2个百分点。

--“两个同步”取得突破。前两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均超过12%,完成5年规划目标的近八成。劳动报酬增长(职工平均工资增长)与全市社会劳动生产率增长同步超过12%2011年实现10年来居民收入首次高于经济增速,农民人均纯收入首次超过并持续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城乡收入差距不断缩小。

--“生态文明”位居前列。生态市建设全面深化,生态环境资源承载能力进一步增强。各县(市、区)空气质量均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泰宁县通过国家级生态县考核验收,永安市等4个县(市)通过省级生态县(市)验收。完成造林绿化面积228万亩(全省最多),建成林木良种基地7748亩。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达23%。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成效显著,生态文明建设位居全省前列。

(二)主要指标实现情况

《纲要》提出我市经济发展、民生发展、科教发展、可持续发展四类主要指标共37项,其中14项为确保实现的约束性指标,23项为努力争取实现的预期性指标。除了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等2指标因统计因素无法采集到年度数据外,两年多来,主要指标执行情况整体良好。

预期性指标中①有9个指标的实现程度进展良好,已达到或超过2015年目标值。分别是外贸进出口总额、实际利用外资、城镇登记失业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每千人医疗机构床位数、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重、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支出占GDP比重、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等。②有10个指标的实现程度进展顺利,可如期完成规划目标。分别是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力资本投资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等。③城镇化率指标暂未完成序时进度,但通过努力有望如期完成规划目标。④有2个指标实现规划发展目标压力较大。分别是三次产业增加值比重和每千人医生数。

约束性指标中:9个正向指标中,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耕地保有量、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等7个指标提前完成或好于“十二五”规划目标;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顺利完成省下达的分年度任务;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实现规划目标的99.4%。②5个逆向指标中,除了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无法采集到数据外,年末总人口、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单位GDP能源消耗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中的化学需氧量COD、氨氮减排均控制在规划目标以内。但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规划目标暂时有一定差距。

(三)主要任务中期执行情况

1.突出壮总量促转型,加快产业发展。工业方面,抓龙头、铸链条、建集群,着力打造6条特色产业链条。2012年,全市八大产业增加值达558.25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88.8%56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获省上认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达180亿元。抓技改提升,三钢集团技改及新产品研发、厦工三重工程机械技改等一批产业重点项目相继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抓“三维”对接,中国重汽海西汽车一期工程、三明稀土产业园、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海西分院等一批“三维”项目先后落地。服务业方面,2012年至2013年上半年,共实施210个第三产业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19.7亿元,49个项目建成投入使用。现代物流、旅游、文化、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发展加快,三明陆地港综合区一期、三明公路港及建宁、沙县、尤溪等6个县市公路港项目建成投入使用,泰宁县被列入省级旅游综合体制改革试点,明清文化园等一批文化产业项目建成,海西钢材信息网进入全国行业10强,清流春舞枝花卉有限公司建立了全国2800个县级以上城市无缝式配送网络。今年3月,梅列区被省发改委确定为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正全力打造商贸流通、现代物流、楼宇经济三大百亿城区。农业方面,抓好设施农业、特色农业,以土地流转促产业化、规模化经营,新增培育3家国家级、28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12年,全市223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累计实现产值266.48亿元,销售收入249.72亿元,带动农户65.86万户,带动农户增收41.68亿元。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增强,全市列入国家级、省级农业类科技计划项目64项,建有涉农(林)院士专家工作站5个。

2.突出新型城镇化,统筹城乡建设。中心城市建设方面,以三明生态工贸区建设为载体,全面推开市区北部新城和南部新城开发,市体育馆、规划馆、博物馆、会议中心等一批重大城建项目相继落成。市区、沙县、永安同城化加快,40个“十同”项目有37个达到或超过序时进度。县域城市建设方面,以开展产业发展学永安、创业致富学沙县和城乡规划建设、旅游发展学泰宁为抓手,推动各县城改造提升、培育特色。永安市、大田县分别荣获全省县域经济实力“十强”县(市)和县域经济发展“十佳”县(市)称号。小城镇建设方面,打好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积极落实省里推进城镇化发展12条措施,有力推动了20个试点乡镇在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人口集聚等方面的创新探索。

3.突出保基本保重点,增进民生福祉。增收富民方面,着力扩就业促创业,2012年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12.8%14.3%实事利民方面,前两年53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部办结,今年26个项目已全部启动。大力发展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双高普九”任务全面完成,农村中小学生“幸福成长工程”等做法受到群众欢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前两年均超额完成省定任务,今年已基本建成4974套,超序时完成省定任务。维稳安民方面,社会管理进一步创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日益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更加健全,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严格实施,大调解工作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达到省上要求。

4.突出创新开拓,扩大改革开放。改革方面,重点实施了四项改革:一是“金改”。深化推广沙县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的经验,筹建三明市金融投资控股公司,引进海峡银行、招商银行及6家村镇银行。二是医改。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推行县级以上医院院长、医师、技师年薪制,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试行单病种付费方式改革。三是“审改”。重点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管理,推进市县乡村四级行政服务网络建设。四是林改。继续推进配套改革,全市林业合作经济组织登记数、林权抵押贷款发放总额、商品林保险面积稳步提升。开放方面,打好“三张牌”:一是客家祖地牌,成功举办了第25届世客会,与海内外客属社团的交流进一步扩大;二是明台交流牌,依托海峡两岸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台商投资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等平台,两年半来共批办台资企业36家;三是山海协作牌,积极落实省上深化山海协作的8条意见,宁化、明溪、建宁、泰宁分别与泉州市泉港区、鲤城区、厦门市集美区、漳州市龙海市等共建园区,合作项目建设得到有力推进。

5.突出创建国家级生态市,拓展生态优势。围绕推进“百姓富”与“生态美”,重点抓了三个方面:一是突出“绿色转型”。以节能减排为抓手,以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为导向,着力培育循环经济和节能环保产业,三钢、新创化建等2家企业入选全国首批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骨干企业。二是突出“绿色福利”。争创国家级生态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泰宁县通过国家级生态县考核验收,永安、将乐、清流、沙县等4个(市、县)通过省级生态市验收,66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1个国家级生态村通过验收。各县(市、区)空气质量均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突出抓好4个重点县,前两年已完成治理面积84.6万亩。三是突出“绿色导向”。严把项目环保审批关,健全生态保护投入机制,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三、规划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后半期总体打算

(一)规划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二五”前半期,我市经济社会总体运行态势良好,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产业转型升级任务比较艰巨,三次产业结构不尽合理,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发展后劲仍然不足,能有效带动全局发展的大项目好项目还不多;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不够有力,县域发展不平衡的现象仍然突出;城乡发展还不够协调,农村基础设施还需不断完善;节能减排压力增大,等等。

(二)规划后半期实施的总体打算

“十二五”后半期,全市上下要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各项部署,紧紧围绕主题主线,继续保持国民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势头,力争提前完成“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一是继续扩大投资和消费需求。强化投资引领作用,切实发挥财政性资金投入的导向作用。着力挖掘消费潜力,鼓励发展健身休闲、文化教育、旅游、养老、节能环保产品等消费,以点带面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二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工业扩量提质,推动产业链拓展延伸。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实现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都完成一轮技改。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坚持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统筹发展。抓住民众亲近自然和动车开通的机遇,整合旅游资源,做旺旅游市场。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三是抓好“三农”工作。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精致农业、生态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建设一批美丽乡村。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确保农民收入与城镇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并力争超过。四是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加快发展各类教育,加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五是着力推进城乡建设。加快生态工贸区开发建设,推进中心城市建设,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推动小城镇改革发展。六是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抓好生态市建设,加强水土保持和水利建设,注重节能减排。七是深化改革开放。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八是健全完善规划顺利实施的有效机制。强化组织实施,分类进行指导,加强宣传引导。

以上报告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附件:三明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正式汇报稿)

附件

三明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

(正式汇报稿)

 


《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于2011125日经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下达实施。两年半来,我市各级政府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迎接和贯彻党的十八大为动力,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做到稳中求进、进中求好、进中求快、更好更快。经过全市人民共同努力,“十二五”规划前半期,《纲要》实施总体上比较顺利。

一、《纲要》中期实施的总体情况

规划目标有序推进,战略目标进展良好,经济社会发展有新拓展、新成效,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空间与潜力不断拓展。

(一)战略目标中期实现情况

--经济实力显著提升。前两年,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均超序时进度,其中: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1%,比规划目标高1.1个百分点;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21.7%,比规划目标高6.7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额年均增长22.0%,比规划目标高2个百分点。

--“两个同步”取得突破。前两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均超过11%,完成5年规划目标的近八成。劳动报酬增长(职工平均工资增长)与全市社会劳动生产率增长同步超过12%2011年实现10年来居民收入首次高于经济增速,农民人均纯收入首次超过并持续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城乡收入差距不断缩小。

--“生态文明”位居前列。生态市建设全面深化,生态环境资源承载能力进一步增强。各县(市、区)空气质量均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泰宁县通过国家级生态县考核验收,永安市等4个县(市)通过省级生态县(市)验收。完成造林绿化面积228万亩(全省最多),建成林木良种基地7748亩。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达23%。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成效显著,生态文明建设位居全省前列。

(二)《纲要》主要指标中期完成情况

纲要》提出我市经济发展、民生发展、科教发展、可持续发展四类主要指标共37项,其中14项为确保实现的约束性指标,23项为努力争取实现的预期性指标。除了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等2指标因统计因素无法采集到年度数据外,主要指标执行情况整体良好。(详见专栏)

预期性指标中:

1.9个指标的实现程度进展良好,已达到2015年目标值。测算结果显示:到2012年,外贸进出口总额、实际利用外资、城镇登记失业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每千人医疗机构床位数、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重、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支出占GDP比重、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等9个指标已达到2015年目标值。外贸进出口总额23.83亿元,实现目标值的119.2%;验资口径、可比口径实际利用外资分别为1.03亿美元和4.10亿美元,分别实现目标值的100.0%113.9%;城镇登记失业率2.1%,控制在4%的目标以内;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99%,实现目标值的121%;每千人医疗机构床位数4.31张,实现目标值的103.6%;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重24.98%,实现目标值的118.9%;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0.86%,实现目标值的101%;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支出占GDP比重0.93%,实现目标值的103.3%;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9%,实现目标值的100%

2.10个指标的实现程度进展顺利,可如期完成规划目标。分别是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力资本投资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等。前两年,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1%,比规划目标高1.1个百分点;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21.7%,比规划目标高6.7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额年均增长22.0%,比规划目标高2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7.9%,比规划目标高0.9个百分点。时序进度中:2012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32万元,实现目标值的80.6%,完成时序进度的132.4%;地方财政收入77.44亿元,实现目标值的77.4%,完成时序进度的138.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42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375元,分别实现目标值的78.1%79.8%,完成时序进度的110.9%126.3%2011-2012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5.6万人,实现目标值的69.3%,完成时序进度的116.5%

3.1个指标未完成时序进度,通过努力也有望完成规划目标。城镇化率指标20112012年仅分别比上年提高0.40.6个百分点,与目标有一定差距,但随着生态工贸区开发建设的进一步加快,中心城市集聚效应的进一步增强,到规划期末可望达到或超过规划发展目标。

4.2个指标实现规划发展目标难度大。分别是三次产业增加值比重和每千人医生数。①三次产业增加值比重调整难度大的主要原因:由于国家设计的第三产业增加值统计制度限制的原因,第三产业增加值每年增幅均被控制在10%以内,低于地区生产总值增幅,因而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呈现逐年降低态势,这一现象有待于5年一度的经济普查结果进行修正。从实际税收贡献来看,近几年,我市在第三产业发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第三产业为地方财政创造的税收也逐年增加,截止2012年第三产业税收比重已超过50%,第三产业增加值的主要支撑指标也增幅不减。②每千人医生数难以完成的主要原因:长期以来,我市在工资待遇等方面远远落后于沿海地区,加上医疗卫生设施配套不足,医生等人才流失现象较为严重。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我市流失的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医疗卫生类人才达139人。

约束性指标中:

9个正向指标中,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耕地保有量、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等7个指标提前完成或好于“十二五”规划目标,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完成省下达任务;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实现规划目标的99.4%

5个逆向指标中,除了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无法采集到数据外,年末总人口年均增长控制在7.1‰以内;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两年累计31.6%,完成进度为116.9%,提前完成规划目标;单位GDP能源消耗前两年分别降低5.9%9.7%;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中的化学需氧量COD年均减排3.6%、氨氮年均减排2.9%,均比规划年均目标完成得好;但是,二氧化硫年均减排2.3%规划目标(年均减排2.4%)略有差距;氮氧化物年均增排1.5%,与规划目标(年均减排1.2%)有一定差距。

二、《纲要》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围绕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三明,积极推动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就。主要任务中期进展情况如下:

(一)关于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方面

1.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全市耕地保有量290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50万亩,落实粮食生产面积稳定在320万亩左右,粮食总产保持在110万吨以上。发展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47个,其中生猪基地20个,年可出栏生猪48万头;蔬菜基地21个,种植面积2.1万亩。加大耕地开发与保护力度,全市共退宅还垦8998.4亩,平整土地29.24万亩,新增粮食产能田间工程6.34万亩,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与耕地规模占规划控制指标的60.1%63.5%59.2%。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全市列入国家级、省级农业类科技计划项目64项,建有涉农(林)院士专家工作站5个,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对接产学研项目8个,全市累计转化农业科技成果300项,实施涉农专利260项。

2.特色优势农业发展较快。培育高效笋竹两用林34.6万亩、累计培育118万亩,产值达237.9亿元;大力推行生态养殖,实施生猪标准化建设项目40个,新建改造标准化水产养殖池塘13076亩,2012年生态养殖产值达60.72亿元;推广再生稻、超级稻130万亩;出台油茶产业发展规划,支持油茶产业发展,新造油茶基地15.9万亩、累计81.9万亩,实现产值21.54亿元;种植中草药及特用植物10.7万亩,新建生物质能源种植基地5.75万亩,生物医药产业实现工业增加值43.07亿元;新建宁化县东坑水库、清流县俞坊水库等5个烟草行业水源工程,建设烟基道路556公里,初步形成产值超20亿元的优质烟生产基地;种植食用菌5.3亿袋,产量达23.4万吨,新建食用菌研发中心项目3个,初步形成产值超20亿元的食用菌生产加工基地;建设生态茶园36.5万亩,形成产值超10亿元的海西多茶类生产加工基地;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花卉苗木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扶持花卉苗木产业发展,新增苗木花卉基地12.18万亩、累计达到24.0万亩,实现产值32.0亿元,已成为海西最大的鲜切花生产基地和重要的珍贵树种绿化苗木基地。

3.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得到提高。新增培育3家国家级、28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全市223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累计实现产值266.48亿元,销售收入249.72亿元,带动农户65.86万户,带动农户增收41.68亿元。农业品牌建设有效推进,共有效贯彻实施各类农业标准200余项,制订省农业地方标准95项、农业标准规范11项。创建“福建名牌”产品农产品类36项,占全省总数的23%,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8个,占全省总数的33%,全省最多。成功启动福建农民创业园建设,创建1个省级农民创业园和8个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

4.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宁化、建宁、明溪等8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累计完成投资1.65亿元,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7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7.2万亩,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8。“造福工程”累计搬迁1702972811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累计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71.62万人,占“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102.4%。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集中连片整治294个村,完成“家园清洁行动”验收586个村,实施东牙溪9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9.82万亩。完成造林绿化面积228万亩,建成林木良种基地7748亩,造林面积为全省最大。推进闽江上游沙溪防洪三期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建成防洪堤18.5公里,累计完成投资13.07亿元。

5.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落实国家粮食收购保护价,发展高效农业、设施农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改善家庭经营性收入。加快建设农业特色产业带和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农民增收,其中烟叶种植达面积43.32万亩,烟农售烟总额超20亿元,位列全省第一。大力推进农村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完成 “阳光工程”、“时代新农民”培训3.3万人次,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26万人次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4.04万人,帮助农民提高素质和劳动技能增加收入。及时兑现国家、省上的各项补贴政策,继续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养老、医保制度,落实好各项农业保险政策,增加农民普惠性、政策性和保险性收入。2012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9375元,比增14.3%,增幅位列全省第一。

(二)关于建设海西先进制造业重要发展区域方面

1.主导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2012年我市五大主导产业增加值达415.76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66.1%。汽车及机械产业总产值从2010年的164.70亿元增至2012年的211.04亿元。重汽海西汽车公司已形成年产10万辆载货汽车的生产能力。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海西(福建)分院落户金沙园,洋中机电高新产业园已初具规模,三明齿轮箱和永安轴承搬迁扩改、厦工三重工程机械技改等项目顺利实施,推进了我市机械及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壮大。冶金及压延产业总产值从2010年的205.64亿元增至2012年的331.96亿元。三钢集团技改及新产品研发、天尊不锈钢公司不锈钢复合板、永安新越金属真空镀膜、将乐通海镍业镍合金等一批产业重点项目相继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林产加工产业总产值从2010年的270.53亿元增至2012年的422.46亿元。青山纸业制浆系统技改项目竣工投产,福建铙山纸业特种纸项目建设加快;福建捷鸿家具公司、金立源(三明)家居公司等一批家具企业发展迅速,木、竹制材已形成规模。矿产深加工产业总产值从2010年的139.91亿元增至2012年的241.10亿元。成功引进厦钨集团合作建设三明稀土产业园,22个投资千万元以上重点硅产业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0.09亿元,引进中国保利集团整合开发尤溪铅锌矿产业。纺织产业总产值从2010年的159.15亿元增至2012年的266.20亿元。宁化长宁纺织棉纺生产、大田京口轻纺新型面料生产等重点项目已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福建万华实业超纤无纺布和PU革项目、尤溪星纺差别化锦纶长丝项目等重点项目正在加紧建设。

2.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全市56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获省经贸委认定,其中5家企业被认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2012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达180亿元,预计今年可实现产值245亿元。2011年以来,全市共对接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65个,总投资385亿元。2013年有75个项目列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库,总投资330亿元。目前,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各重点领域发展势头良好。生物医药及生物产业方面,三元荆东、明溪十里埠等生物医药园区初具规模,华灿酶制剂、麦丹生物、博特化工等重点项目顺利实施,投产项目产销两旺。新材料产业方面,总投资40亿元的三明稀土分离及深加工产业链项目、总投资60亿元的尤溪导电纤维长丝研发及产业化生产项目、总投资30亿元的三农万吨级有机氟新材料项目等正在加紧建设。新能源产业方面,三明核电项目、清流吉阳控股光伏产业项目、沙县金煌新能源建设项目等重点项目正在加快推进。节能环保产业方面,福建国兴环保公司机械设备制造项目、奥翔体育塑胶公司塑胶跑道与运动球场辅装材料生产项目已建成投产,金亿电子公司节能型LED产品项目正在加紧建设。

3.传统优势产业得到改造提升。通过深入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兼并重组和重点项目建设,我市化工、建材、建筑等三大传统优势产业得到显著改造提升。化工产业总产值从2010年的120.80亿元增至2012年的257.62亿元。三元黄砂化工园、明溪、清流氟化工产业园初具规模,氟精细化工产业链得到延伸拓展,福建三农公司搬迁扩改项目已完成设备安装、明溪博特公司医用吸入式麻醉剂项目将于年内建成投产、清流东莹化工电子级氢氟酸项目已建成投产。建材产业总产值从2010年的96.21亿元增至2012年的183.32亿元。重点培育扶持红狮、金牛、建福等水泥龙头企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打造大型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全市共淘汰落后水泥产能1120.8万吨,形成新型干法水泥年产能2330万吨,成为全省新型干法水泥重要生产基地。预拌混凝土、散装水泥及节能环保新型墙体材料低碳环保建材行业发展迅速,目前全市预拌混凝土年供应能力已达1100万立方米、散装水泥年综合配套发放能力达650多万吨,全市新型墙体材料年产量达21.36亿块标砖建筑产业总产值从2010年的154.75亿元增值2012年的302.93亿元,建筑企业兼并重组加快推进,产业结构得到优化提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4.整合提升园区扶持发展大企业。201111月,《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发展规划》获省政府批复实施,主轴核心区产业园区步入跨越发展快车道。全市16个重点经济开发区已开发面积达14.8万亩,累计完成基础设施投资179.97亿元,入园企业共达1129家,累计完成企业固定资产投资873.95亿元。2013年上半年,16个重点开发区实现规模工业总产值490.6亿元,占全市规模工业总产值的38.91%。已建成产值超百亿元开发区3个,超50亿元开发区4个。各具特色的产业园区已成为三明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成功引进机械科学研究总院、中信集团、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等知名央企和厦门钨业集团等行业龙头企业入驻园区发展。

(三)关于大力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方面

1.海西生态和文化旅游胜地加快建设。重点推进宁化海西客家祖地文化园、泰宁丹霞文化产业园、闽台(永安)文化创意产业园、沙县小吃文化城、福建高山茶文化创意产业园等文化旅游产业重点项目建设,促进世界客家祖地文化园、清流生态温泉休闲度假区、泰宁“若九天”旅游休闲综合体等一批文化旅游项目建成投入使用,以品牌突出、服务集聚为特征的文化产业园和旅游休闲服务中心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2012年,全年接待国内旅游人数1257.41万人次,增长16.1%;国内旅游收入78.50亿元,增长16.9%。旅游总人数1262.27万人次,增长16.1%,旅游总收入81.09亿元,增长16.9%

2.现代物流业培育力度加大。“十二五”以来,全市累计实现物流业增加值205.78亿元。物流项目加快建设,海西三明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累计完成投资17亿元,开发土地5225亩;三明城市物流园累计完成投资2.65亿元,开发土地1332亩;三明机械与铸锻产品物流中心、闽中兄弟商贸物流中心、两业联动等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56亿元;三明陆地港综合区一期、三明公路港及建宁、沙县、尤溪等6个县市公路港项目建成投入使用。盛辉物流等甩挂运输方式列入省里试点,兄弟物流、春隆物流等一批企业被认定为国家3A级物流企业。

3.生产性服务业优先发展。金融服务方面,三明农商银行组建完成,华融村镇金融中心正在建设,沙县被列入6个全国首批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县之一。全市累计设立17家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32.8亿元,107家融资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73.23 亿元;全市25家典当行实收资本5.2亿元。中介服务方面,涌现出元创科技、超平设计等一批有区域影响力的服务企业。会展方面,除了扩大“海峡两岸林业博览会”、“沙县小吃文化旅游节”等品牌影响力外,2012年还承办了世界客属大会。文化创意方面,华悦文化创意产业园建成使用,闽台文化创意产业园加快建设,三歌文化传媒集团顺利完成企业改制。电子商务方面,海西钢材信息网进入全国行业10强,清流春舞枝花卉有限公司的“12580鲜花电子商务平台”建立了全国2800个县级以上城市无缝式配送网络,有8000多家实体花店加盟。

4.生活性服务业进一步拓展。商贸服务方面,三明市海西金属材料制品市场、三明市汽车综合服务集中区群等专业市场累计完成投资45.72亿元。商业设施进一步强化,市区徐碧步行街、红星美凯龙、捷龙超市等一批商贸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市区五大特色商圈建设进展顺利,其中:夏商百货—阳光城列东特色名品商圈、夏商百货潮流馆、夏商百货名品中心、新华都购物广场、国美电器、阳光数码城、徐碧新城商圈已完成大部分沿街商铺招商工作;汽车商圈已建成宝马等21个汽车4S店,同时配备汽车美容、售后等服务;列西商圈五金机电一条街、茶叶专业街正在建设中;下洋会展商圈内客家宾馆已建成开业,捷龙商业广场已营业。社区服务方面,全市累计建成社区便利店103个,经营范围涵括了小商品零售、电话充值、票务服务、家政介绍等,提供近距离送货上门服务等便民服务;市区共建成50个再生资源绿色回收站;培训家政服务员900名。三明海都公众服务中心开通968111社区服务平台,并在梅列投放50台公众服务终端,为政府、市民、企业等社会各方面搭建起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服务平台。

(四)关于着力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方面

1.消费需求更加活跃。“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建或改建253个农家店和3个配送中心,农家店已覆盖100%乡镇及78%建制村。消费环境不断优化,已引进大润发超市入驻市区、永安、尤溪,开设连锁大型生鲜超市;新华都、国美、永辉等连锁商业集团将经营网络延伸至我市大部分县城,开辟新的分卖场。围绕中心城区,建设集购物、娱乐、休闲、文化为一体的城市综合商业中心和商业街区,徐碧新城步行街建设基本完成,大部分商铺已完成招商工作。三明市海西金属材料制品市场、三明市汽车综合服务集中区群、三明兴东机械设备回收配送中心、三明冷冻产品物流配送中心、海西(明溪)气动工具批发交易中心等专业市场项目建设加快,累计完成投资45.72亿元。

2.投资引领作用不断增强。累计实施省、市重点项目323个,完成投资847.75亿元,建成或部分建成项目135个,拉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超过2000亿元。列入省三维管理系统的项目382个,总投资2494.78亿元,累计完成投资402.87亿元,其中:53个项目已建成投产,168个项目正在建设或准备开工建设。投资的带动作用突出体现在工业方面,全市滚动策划储备投资5亿元以上工业项目413项、总投资4993亿元,转入实施84项,完成投资165.65亿元。全市累计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1340.08亿元、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52.9%其中技改投资973.07亿元、占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72.6%;实施投资千万元以上工业项目共1444项,累计完成投资691.15亿元;共有121个项目获得中央、省上技术改造、创新专项资金1.96亿元。

(五)关于区域协调发展和推进城镇化进程方面

1.着力发展壮大中心城市。中心城市规划建设全面展开,市区建成区面积从2010年的23.6平方公里增加到2012年的33.1平方公里。以中心城市快速通道建设为重点,正在全面推进11.7平方公里的北部新城和10平方公里的南部新城等重点组团建设,完成“一河两岸”建筑立面、景观、路网改造提升工程,建成市博物馆、市规划馆、会议中心等一批重大公共服务设施,城市发展空间不断拓展,城市品位有力提升。同时,按照“规划同绘、交通同网、产业同布、人才同用、教育同城、医疗同享、通信同域、保障同标、环境同保、治安同管”的要求,加快市区与沙县、永安同城化步伐,目前40个“十同”项目有37个达到或超过序时进度。

2.激发县域城市发展活力。认真落实省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学习晋江经验,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推广永安的创新经验、沙县人的创业精神,鼓励各县(市、区)发挥优势,挖掘潜力,打造特色鲜明的块状经济,提升县域经济整体实力。永安市、大田县分别荣获全省县域经济实力“十强”县(市)和县域经济发展“十佳”县(市)称号。在县域城市规划建设上,推广泰宁城乡规划建设经验,同步推进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统筹抓好基础设施、建筑风格、城市色调和公共服务,打造各具特色的县域城市。

3.提高小城镇综合承载力全力推进4个省级试点镇和15个市级中心乡镇建设,引导农民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共实施各类项目468个,完成投资136亿元。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重点推进扶贫开发、造福搬迁、老区村跨越发展等工程,全面实施“点线面”攻坚,突出抓好高速公路、快速铁路沿线以及重要路段、重要节点的村镇环境连片连线整治,加大对农村各项事业发展的投入,共投入12.3亿元用于农村基础设施、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各项建设。

4.原中央苏区发展加快。2012年,三明市原中央苏区县地区生产总值533.62亿元,占全市比重为40%,比2010年提高1.1个百分点;地方公共财政收入25.03亿元,占全市比重为32.3%,比2010年提高2.7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448.05亿元,占全市比重为41%,比2010年低0.7个百分点;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79.72亿元,占全市比重为53.2%,比2010年提高0.4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35.94亿元,占全市比重为38.2%,比2010年提高3.0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6.78亿元,占全市比重为37.1%,比2010年提高1.3个百分点。

(六)关于加快推进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建设方面

1.《规划》不断完善。《三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已通过省住建厅组织的技术审查;荆西红酒小镇概念性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已通过专家评审;岩前镇总体规划、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大部分专项规划已完成编制和审批;莘口镇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启动《三明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编制前期工作;完成生态工贸大道沿线空间拓展规划;完成《三明市硅产业发展规划》、《三明市硅产业发展规划项目建议书》、《三明市稀土产业发展规划》和《三明市氟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等等。整合城市与产业发展用地,调整产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三明台商投资区、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埔岭汽车工业园、三明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4大产业园区,已初步形成规模化、差别化发展的产业空间格局。

2.同城化建设加快。“十同”工作中:规划同绘,《三明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完成交通调查,开展方案设计。《中心城区城市停车场专项规划》完成交通调查,开展方案设计;交通同网,城市快速通道(三明长深高速公路连接线一期)完成投资16.8亿元,占一期工程的67%;人才同用,已完成就业网络与同级金保工程网络汇聚点的并网;医疗同享,市第一医院继续选派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到沙县中医院坐诊,加强对口支援;通信同城,加大三明、永安、沙县同城化的光网城市建设和无线城市同城化无缝覆盖的工程建设;保障同标,三明市区、永安、沙县三地共计发放社会保障卡72.38万张,完成任务数的100.5%;治安同管,沙县与市区CK联网报警系统正式并台运行。

3.开发建设体制机制进一步创新。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建设发展领导小组,组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建设发展公司,加快推进涵盖金沙园、三明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沙县金古工业园、三明沙县机场及周边土地、三明-沙县沙溪沿河两岸和快速通道两旁的地块的生态新城建设。

(七)关于构建现代化的基础设施体系方面

1.现代综合交通体系不断完善。铁路:向莆铁路今年开通运行。南三龙铁路扩能工程初步设计已获批,计划今年11月开工建设。浦建龙梅铁路已完成预可研修编,待上报审查。吉永泉铁路相关规划研究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高速公路:已完成投资91.15亿元。其中,永安至宁化高速已开通运行;建泰高速公路主体已完成,预计年底通车运行;永安至漳州高速公路三明段正在对主体进行施工;三明中心城市快速通道已开工18.4公里;湄洲湾至重庆高速公路三明(莘口)至明溪(城关)段正在对主体进行施工。普通公路:至“十二五”中期,普通公路建设累计完成投资45.65亿元,建设改造普通干线公路约300公里、实施国省道路面改造30.7公里,基本完成原“三纵四横”省道的建设任务。航空和航运:三明沙县机场完成投资15.23亿元,场区土石方工程施工和导航台站选址及报批工作已完成。福银高速公路三明沙县机场互通及连接线工程可研已报省发改委审批。综合交通枢纽:三明“陆地港”一期建成并投入运营,二期正进行主体建设。全市“四纵三横三联”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已基本形成,总里程约18875公里。

2.积极打造重要能源基地。三明核电正开展与俄框架合同谈判,争取2014年取得“路条”。大唐永安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工程争取年内获得国家能源局批复同意开展前期工作。永安电厂技改总投资25.4亿元,已完工投产。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三明段已于626日开工建设。输变电网建设方面,新建7110千伏变电站,扩建6座,新增变电容量440兆伏安。新建5220千伏变电站,扩建3座,新增变电容量1140兆伏安。三阳50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已获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预计于2014年全面完工。

3.着力提高城乡防灾减灾能力。建成洪水预警报系统,监控全市所有乡镇、小(一)型以上水库及水文测站。完成市、县、乡三级应急视频会商指挥系统建设,建立了市农业防灾减灾信息发布平台。尤溪流域防洪一期工程已完成,正实施沙溪流域防洪三期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完成8个项目,投资1.8亿元。已完成76座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投资2亿元。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解决农村71.62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农林牧渔病虫害防控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气象、防震和地质减灾体系有利加强。

4.提升城乡公共设施保障能力。公共基础设施方面,全市已有公交运营线路119条,运营公交车辆678辆,日均载客36.3万人次。全市12个县(市、区)均已开行城乡公交线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完成可研初稿编制,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被国家确定为福建省唯一的试点城市。建成污水配套管网101.5公里,污水处理规模达19.6万吨/日,实际日处理污水量为17.6万吨,负荷率为89%。市区第二供水工程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市高岩片区、台江片区给水管网改扩建工程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信息化建设方面,全面实施“智慧三明”、“三明无线城市”和“数字城市”信息化工程,积极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无线城市网络,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

(八)关于大力推进生态市建设方面

1.生态环境资源承载能力增强。启动国家级生态市创建工作,通过深化创建、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开展生态县(市)、生态乡镇(村)创建,进一步完善环保基础设施,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目前,全市12个县(市、区)138个乡镇(含涉农街道)1735个建制村已有3个省级生态县、18个国家级生态乡镇、2个国家级生态村、128个省级生态乡镇、147个省级生态村、1305个市级生态村获得命名。泰宁县通过国家级生态县考核验收,永安、将乐、清流、沙县等4个省级生态县(市)通过验收,还有66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1个国家级生态村通过验收。全市共划定生态公益林714.2万亩、占森林总面积的27%,建成国道、省道沿线绿化带314.91公里;247.45万亩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建成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39个,面积12.2万公顷。2012年,我市环境保护投资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3.58%,全市森林覆盖率76.8%、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1.09平方米,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的23%

2.节能减排全面推进。2011-2012年,全市万元GDP能耗年均下降4.96%,累计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的48%,超序时进度;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33.58m3/万元、工业用水重复率86.8%、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6.58%实施重点节能改造项目61个,淘汰落后产能水泥286.3万吨、造纸28.11万吨、铁合金3.57万吨、钢铁1.7万吨、印染2000万米、电力2.5KW2012年化学需氧量(COD)比2011年减排3.19%;氨氮(NH3N)减排2.21%,二氧化硫(SO2)减排2.07%,氮氧化物(NOx)与2011年持平,全面完成年度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全市近3年未发生过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3.循环经济和低碳产业加快发展2011年我市被列为省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城市,两年半来共实施重点循环经济项目41个,建成省级循环经济产业园3个、循环经济示范试点企业25家。2013年,福建三钢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新创化建科技有限公司两家企业被列为国家首批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骨干企业,为全省仅有的两家企业。20117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把三明确定为全国33个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之一,这也是福建省唯一的试点城市。两年半来无害化处理餐厨废弃物6.05万吨,目前日收集处理餐厨废弃物30多吨,最高日收集处理量达37.55吨。低碳产业方面,与北京林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福建农林大学和福建林科院等科研院所合作,开展林木种苗、森林经营抚育和科技经营管理模式等方面的攻关,建有国家杉木种质基因库、杉木三代种子园、马尾松二代种子园以及乡土珍稀树种繁良基地,筛选100项实用林业科技成果进行推广应用,为加强碳汇林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20115月,全国首个“碳中和企业”落户建宁,这是福建省首片碳中和林。

(九)关于加快创建创新型城市方面

1.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得到强化,成为科技计划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全面推进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2011年以来,全市企业共组织实施国家及省市级科技专项计划255项,其中3个项目获国家“863”计划立项。2011年以来,全市经鉴定的科研成果达52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省科技进步一等奖3项、省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全市企业先后引进各类科研成果765项,技术合同交易总金额居全省第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2012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479.11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9.0%,提前完成“十二五”规划预期指标。推进政府、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合作建立紧密型产学研协作关系,2011年以来新对接产学研项目超过60项,成功引进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国机集团、中国纺织科学院等知名研发机构开展产学研协作创新开发。

2.创新平台建设强化。围绕我市产业发展需求,各类创新服务平台发展迅速。目前,全市已建立13个生产力促进中心,三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被科技部确定为国家级示范中心,已建立8家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金沙园中试园二期建成孵化面积达7800平方米,机械科学研究总院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已具备基本服务能力。通过发挥政府的供给主导作用和市场化约束激励机制,各类创新服务平台的共建共享机制逐步完善。借助6.18项目成果交易会、11.6林博会,搭建科研成果转化的有效平台,充分发挥三明高新技术开发区、三明金属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等园区的科研成果转化载体作用,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深入开展科普教育与传播平台建设,2012年我市12个县(市、区)实现全省科普先进县全覆盖,全市科普基地总数占全省第一,其中3家基地成功入选2012年度全国科普教育基地。

3.科技体制机制创新深化。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5个政策文件,将科技创新指标纳入地方政府、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促进科技创新目标责任落到实处。建立以企业投入为主体、财政资金为引导、金融部门配合支持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市本级财政每年将一般预算支出的1.4%用于科技投入,并建立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2011年以来,全市财政科技投入达6143万元,2011年、2012年市本级科学技术支出比上一年分别增长13.2%22.6%。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促进专利技术向经济效益的迅速转变,2012年全市专利申请929件、专利授权603件,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分别比2010年增长104.6%96.4%

(十)关于推动教育发展和人力资源建设方面

1.教育优先发展进一步推动。教育经费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两年来,全市教育经费总投入76.08亿元,年均增长28.2%。十二县(市、区)全面完成了“双高普九”建设目标,比省定计划提前三年。梅列区、三元区、泰宁县、永安市、沙县通过创建教育强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省级评估。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完成率89.95%,位居全省第三位;学前三年教育普及水平有所提高,学前三年适龄幼儿入园率达96.03%,位居全省第3位。基本普通高中阶段教育,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6.39%,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86%,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实现了普职比例大体相当。

2.加强人力资源建设。高等教育内涵发展。三明学院学生人数由2010年的8478人发展到目前的13889人,增幅达64%,被教育厅被确定为开展闽台联合办学项目五所本科高校之一,先后与台湾10所高校结为姊妹校。福建水利职业技术学院通过了福建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验收,在校生5000多人。三明职业技术学院进入二期建设项目,被省教育厅确定为开展推荐免试试点工作的高职院校之一,在校生4000多人。教师队伍建设取得实效。全市中小学拥有在职特级教师45人,市级学科带头人200名,省级学科带头人80名,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60%以上,成立了市级“名师工作室”15个,县级“名师工作室”36个,培训教师达12000多人,其中参与省级以上培训教师达2600多人。至2012年末,全市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共31.71万人,其中:高层次人才1.5万人,增加503人;党政人才1.8万人,增加2400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才3.64万人,增加200人;专业技术人才13.91万人,增加5400人;高、中级专业技术人才4.75万人,增加2300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初具规模,高级专业技术人才8517人,增加367人,达到预期目标。其中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1人、省优秀人才10人、国家“千人计划”人选1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9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9人,市优秀人才59人,市管拔尖人才104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5 个,院士工作站13家。新增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3家。高技能人才2.9万人,增加2800人;农村实用人才9.3万人,增加3500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专业本科毕业生297人,其中博士9人、硕士108人、本科180人。累计实施海外引进项目177项,引进海外专家329人次。

(十一)关于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

1.积极促进就业创业。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受到国务院表彰。作为全国首批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20125月顺利通过国家人社部组织的“创城”工作终期评估。2012717日我市被评为全国创业先进城市,受到国务院通报表彰。落实缺工企业跟踪服务制度,可保证在三个月内基本满足企业用工需求。职业技能培训模式不断创新,在全省率先推行行业特种工种实行“一培、一考、双证模式”,实行一期培训、一次考试,同时发放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指导各类技工院校根据企业用工工种需求开展“订单培训”,建立“招生即招工”的为企业培养技术工人的长效机制。

2.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率先在全省完成企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标准化建设,2012年开通“网上社保”服务平台,实现了单位、个人社保业务网上申报等各项业务服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在全市1737个建制村设立了“城乡居民保金融服务不出村”便民网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进一步完善,12个县(市、区)全部出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全面与新农保制度相衔接,在全省率先实现制度全覆盖。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全市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4.7%。企业工资分配实行宏观调控,从201281日起,我市梅列区、三元区、永安市、沙县的最低工资标准从原来的850/月提高为930/月,其他8个县的最低工资标准从原来的750/月提高为830/月。完善企业工资保证金和欠薪应急保障金制度,全市工资保证金账户余额为9920.1万元,涉及433个工程项目。

3.保障人民群众健康。2012年全市已拥有医疗卫生机构2854个(含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医疗卫生单位固定资产达27.77亿元。全市医疗机构床位数达11878张,千人均拥有医院卫生院床位4.31张(居全省第六位),床位使用率89.56%。全市卫生技术人员达13435人,千人均拥有卫技人员数分别达4.82人(居全省第四位)。2012年住院费用4915.25万元,增长率仅为0.52%(居全省第二位),超额完成省定任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开展。全市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217.06万份,电子建档率为86.5%(省定70%)。医疗资源得到优化扩充,2012年争取到省以上项目建设资金补助1.7亿多元,为历年之最。

4.全面做好人口工作。保障人财投入,其中:2012年市本级投入797.36万元,比上年增长45.5%。市、县两级均成立了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市级还成立人口文化促进中心。推进出生性别比治理,共查处“两非”案件615例,处理相关责任人116人。开展免费优检,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广泛宣传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意义、获取免费检查的渠道,加强常态化管理和质量控制督查。2012年覆盖率达93.8%2013年半年报的覆盖率达57.5%

5.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改善。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其中20112012年均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2013年也超序时进度。2011年至20136月,交付使用的保障房已解决1.53万户约4.54万人的住房困难。预计2011年至2015年新增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可解决约4.2万户约12万人的住房困难。2011年全市开工16552套、2012年开工9695套;20131-6月全市开工5536套,开工率分别为104.9%102.05%79.75%(其中2013年开工率已超序时进度)。2011年至2012年累计完成投资约48.96亿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59.3%

(十二)关于推动文化大繁荣大发展方面

1.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益完善。全市100%文化馆达到国家二级馆标准,其中一级馆4个(永安市、尤溪县、沙县、梅列区)、二级馆9个;12个公共图书馆有11个达到国家三级馆以上标准,其中一级馆1个(永安市)、二级馆6个、三级馆4个。新、改建大田、清流、明溪、建宁数字影院,基本实现全市10个县(市)至少建有一家数字影院的目标;新、改扩建12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全市100%乡镇建有达标综合文化站,80%行政村(社区)有文化活动室,2012年新建441家农家书屋,实现全市1735个行政村全覆盖。

2.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大。2011年,国家级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由省政府报文化部审批。清流红军标语、明溪红军战地医院遗址列入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二期规划建设等列入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第一批名录。2012年,宁化木活字印刷术、朱熹祭奠等6个项目列入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市政府确定16人为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大田县济阳乡济阳村、宁化县曹坊乡下曹村、将乐县万全乡良地村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四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2013年,我市新增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古遗址2处、古建筑2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处。至此,我市共有国家级文保单位10处。

3.文化产业发展综合实力明显增强。2012年全年全市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41.88亿元,增长38.9%,增速位居全省九个设区市第一位,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3.1%51个文化产业重点推进项目中在建的有40个,26个列入省、市重点建设的文化产业项目,完成投资22.96亿元。全市“三个一”(一县一园区、一县一品牌、一县一实体)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十三)关于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方面

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经新一轮清理,目前保留市级行政审批项目150项,比上一轮减少24项。审批环节统一压缩到5个以内,审批时限统一控制在法定时限的60%以内。印发《关于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管理工作意见》(明政办〔2012103号)。市级部门646项、县(市、区)384个部门2934项可公开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审批系统,审批流程全面实施电子监察。

2.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2012年底,全市医保参保职工40.23万人,城镇居民参保30.99万人,分别完成任务100.56%103.29%200万农民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99.87%,位居全省第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全市1724个行政村卫生所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2013年,全市22家县级以上医院进行综合改革,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实行院长年薪制和试行医生、技师年薪制等,节约医疗成本,提高运行效率。

3.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先后出台《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级固定收入企业税收入库级次的通知》(明财预〔201240)、《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县联办园区分成企业名单的通知》(明财预〔201312),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在全省设区市率先启动公务卡制度改革,14家市直单位开展试点,首批办理个人公务卡280张,完成公务卡运行系统上线,市本级全面推行公务卡改革工作已进入办卡阶段,预计2013年底完成所有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工作。梅列、沙县、宁化已开始试点,三元、明溪已进入实施阶段,其他各县均已进入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完成了与发卡行签订代理协议。继续扩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全市已纳入改革的预算单位1135个,占应改革单位数的82%57个预算单位的77个账户纳入归集管理,每月月底归集资金量约3亿元,有效的整合各个领域专项财政资金,统筹配置财政资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现三明农商行在永安和沙县设立分支机构,辖区内信用社创新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农机具组合式贷款和金融仓储贷款等业务。增加信贷投入,鼓励银行开展表外业务,积极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发展,切实增加我市社会融资总量。截至20136月末,全市各项贷款余额1085.04亿元,年均增幅18.5%;贸易融资、信托理财等表外业务余额282.29亿元,年均增幅33.85%;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20.15亿元,其中2013年上半年累计金额7.07亿元,同比增长76.76%。在全市普遍开展“三信”建设,建立信用档案农户55.48万户、建档面为100%,评定信用农户等级14.11万户,评定信用村538个、信用乡(镇、社区、街道)31个。

4.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深化。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完成居民供水、用电阶梯价格制度、农业用水价格的综合改革。全面推行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实施国土资源市场化配置。整合现有产权交易机构,由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4大类,向矿业权交易、道路客运经营权等其他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延伸,推进公共资源进入统一的配置平台交易。起草拟定了《三明市国有资产进场交易操作规则》、《三明市国有资产拍卖机构库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等制度,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环保收费制度,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调查工作。

5.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启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福建金森林业公司、大田银石坪矿业公司分别在深圳和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净募集人民币3.9亿元。福建海峡银行三明分行、沙县渝农商村镇银行完成筹建工作。积极开展产业对接,发展商会经济、实施明商“回归工程”,全市新增产值亿元以上民营企业39家,税收超百万元以上民营企业50家。推进国有经济调整,理顺市属企业及部分经营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实现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协调推进国投和城投两只债券发行申报各项工作,市国投公司分别于去年和前年各发行一期10亿元企业债券;市城投公司首期18亿元企业债券也于今年3月成功发行。推动矿产资源整合,成立三明市国投矿业有限公司、三明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金明稀土有限公司,延伸发展稀土产业链,打造南方稀土深加工产业园。完成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三明路桥集团3996万元债权回购业务。策划各类与央企对接项目148个,实现了9个县(市、区)均有一个以上央企项目在谈或推进,与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四个一”合作项目已动工建设,四个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央企项目前期工作扎实推进。

6.农林综合改革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不断推进,继续走在全省前列,累计发放林地使用权证2612万亩,新增林权抵押贷款26.1亿元,新建林业合作经济组织209个,730.3万亩生态公益林全部参加森林保险。全市土地流转面积67.6万亩,建立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88个,占乡镇总数的64%,有960个村聘请了村级土地流转信息员,占村总数的55%。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2446家,成员总数6.15万户,带动非成员农户14.25万户。推进农村金融制度改革,成立3家银行机构、18家小额贷款公司、103家融资担保公司,沙县被评为“全国十佳金融生态示范县”。

(十四)关于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方面

1.利用外资规模与水平提高。积极组织项目业主参加“6.18”、“9.8”等经贸活动,充分用好林博会等平台,锁定一批世界500强企业、台湾百大企业和境外大财团,突出产业化招商和定向招商。强力促批重大外资项目,完善重点外资项目挂钩联系制度,对总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签约和在谈项目,实行重点跟踪。累计引进总投资千万美元以上的项目30个,其中总投资1亿美元的大田浩特纺织项目和梅列万福农博园项目是近年我市批办投资规模最大的外资项目。

2.转变对外贸易发展方式。研究出台“鼓励和促进外贸发展的若干意见”,帮助企业调整结构,开拓市场,促进外贸出口增长。积极支持和组织企业参加广交会、东盟博览会、新加坡福建出口商品展等国际性展会活动。努力改善外贸出口结构,进一步提高纺织品、林产品、农副产品等传统出口产品的档次和附加值,扩大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出口,重点帮扶龙头企业,对出口重点企业采取“一对一”服务。2012年,完成陆地港首动区建设并正式运营,对所有进入该区的货物实行“一次报关、一次查验、一次放行”,逐步实现货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互联互通,增强口岸通关的整体功能,提高通关效率。

3.深入推进跨区域合作。全市共引进内资项目480项,总投资652亿元,已到资221.8亿元。按照“融入两翼,深化山海协作;依托两区,推进区域协作;对接两洲,承接产业辐射”的要求,加强与各协作区的联系、沟通与磋商,及时通报经济协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协调和解决经济协作中出现的问题。

4.深化明港澳合作和实施“走出去”战略。利用赴港招商和境内各种招商活动平台带领相关企业和项目业主,积极寻找港澳客商,有针对性地推介项目,促进了一批港澳资项目的签约和升格深化。充分发挥香港福建三明联会、香港福建社团联会等组织的作用,多渠道引荐客商,开展项目对接。福建省三农碳酸钙有限责任公司在尼日利亚并购设立“绿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获省外经贸厅批准,该项目成为我市有史以来获批的投资规模最大、发展前景最好的境外资源性投资开发项目。

(十五)关于构建明台交流合作重要平台方面

1.建设两岸经贸合作示范平台。利用“5·18”、“6·18”、“9·8”以及明台乡镇合作发展交流会、林博会等重大展会和大型对台交流活动,充分发挥对台资源的优势,积极开展对台项目对接、经贸合作研讨会等招商活动。两年半以来,全市共批办台资企业36家,投资总额1.2亿美元,合同利用台资4290万美元。台资投资领域从早期的农林为主,逐步向机械、电子、化工、文化创意等行业拓展,投资形式也由独资向合资合作,技术、管理入股等多形式转变。明台农林合作不断加强,先后组织33593人(次)农林技术人员赴台开展交流与合作,与20多家社团组织建立协作关系,共引进台湾鳟鱼、兰花、台湾樱、嘉宝果等台湾新品种160余个,新技术40余项目,推广(示范)面积18.6万亩。已形成了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台商投资区、沙县农机产业园等一批对台经贸合作平台;林博会共邀请台湾来宾和客商2300多人次来明参会参展,组织近170 家(次)台资企业参加展示展销,共签约台资项目60项。

2.建设两岸文化交流特色平台。《三明侨报》每周在台北的《统一日报》、高雄的《民众日报》编辑出版一期《今日三明》专版,促进明台两地文化交流。三明文化创意产业园已引进或协议引进台商企业15家进行合作创业。三明宁化石壁在第五届海峡论坛大会上,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正式公布命名为海峡两岸交流基地。推进宗教文化交流,在建宁举办慈航文化研讨交流活动,动工建设总投资3.36亿的峨嵋峰慈航文化主题园。明台旅游合作持续深化,着力打造“中国丹霞灵秀泰宁”品牌形象,大力推介“山海园楼”海西精品线路,与台湾观光学院、世新大学等岛内重要旅游研究开展合作磋商。相继举办了第七届中国生态旅游发展论坛暨首届海峡两岸生态旅游论坛高峰论坛、第五届海峡两岸台北旅游展、第三届中国丹霞(泰宁)文化旅游节等交流活动。三明学院先后与台湾中国科技大学等10所高校,签订了合作交流协议。

3.建设两岸直接往来高效平台。建立对台快速通道,目前我市对接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和闽江口区域的福银高速公路、对接泉州湾区域的泉南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基础上,加快推进湄渝高速公路、厦沙高速公路、漳永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加快三明机场建设,加强与福州、厦门枢纽机场的合作,努力实现干支结合的空港布局,充分发挥机场效益。建立明台两地便捷通关机制,对涉台项目和涉台企业进出口优先接单、优先查验,落实好减税、免税政策,依托陆地港提高通关效率。建立对口交流平台,吸引台湾120个乡镇、600多人次参与,明台乡镇共签署115份合作协议。

(十六)关于加强社会管理和民主法治建设方面

1.注重源头治理。不断健全完善“一网一平台三机制四联调”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目前累计对146起重大项目建设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基本实现了“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四联调:就是坚持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中介)调解组织联调联动,认真开展公调对接、检调对接、仲调对接及诉调对接,做到优势互补,实现了各种调处手段的联调联动。

2.注重打防结合。全市共列综治“黑点”20个(其中:省级2个、市级18个),每月对各地确定的综治“黑点”问题、整治情况进行网上考评。在“大防控”体系建设方面,不断强化“六张网”建设(街面巡逻防控网、城乡社区村庄防控网、单位和行业场所防控网、区域警务协作网、技术视频防控网、“虚拟社会”防控网)。目前全市累计安装5417路视频监控探头,初步形成全天候电子防控网络。

3.注重基层基础。全市维稳群众工作队成员11858人、维稳信息员14768人、网络舆情引导员1745人,村(居)调解组织18967366人,治保会成员6571人,综治协管员1896人,平安中心户长16325人。

(十七)关于重大项目中期进展情况方面

我市“十二五”重大项目建设总体进展顺利,在建的215个“十二五”重大项目,共完成投资847.75亿元,占计划的54.8%,实现“双过半”。建成或部分建成项目135个,占计划投产目标的50.7%;新开工项目103个,占开工计划目标的53.4%

1.从区域投资完成情况看:“十二五”前半期,在建的215个“十五”重大项目,梅列区完成投资11.15亿元、三元区59.05亿元、永安市81.26亿元、沙县102.23亿元、尤溪县32.38亿元、大田县73.44亿元、明溪县24.96亿元、清流县44.68亿元、宁化县24.03亿元、将乐县22.20亿元、泰宁县37.76亿元、建宁县38.94亿元、市直及以上295.67亿元,均超序时进度。

2.从行业投资完成情况看:“十二五”前半期,在建的215个“十五”重大项目,交通项目完成投资210.40亿元、能源52.10亿元、农林水62.57亿元、高新技术62.83亿元、工业306.30亿元、社会事业73.70亿元、市政建设13.20亿元、服务业66.65亿元,均超序时进度。

3.从工程形象建设阶段看:“十二五”前半期,330个“十二五”重大项目中,永安至宁化高速公路、永安火电厂改扩建工程、中国重汽福建海西汽车生产等135个项目建成或部分建成,占计划投产目标的50.7%(其中,竣工项目56个,部分建成项目79个),占项目总数的40.9%;向莆铁路三明段等80个项目在建,占项目总数的24.2%;南三龙铁路三明段等55个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占项目总数的16.7%;三明南歧水库枢纽工程等60个项目暂缓和停止实施,占项目总数的18.2%(其中,暂缓项目28个,停止实施项目32个)。

三、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十二五”前两年多我市经济社会总体运行态势良好,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产业转型升级任务比较艰巨,三次产业结构不尽合理,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发展后劲仍然不足,能有效带动全局发展的大项目好项目还不多。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不够有力,县域发展不平衡的现象仍然突出。城乡发展还不够协调,农村基础设施还需不断完善。节能减排压力增大,等等。分行业看:农业方面,农业基础设施较为薄弱,农业抗灾减灾能力不足;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受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制分田到户的局限性影响,集约化、规模化经营难,农业总体效益较低。受以上多种因素影响,我市农业生产提升有较大难度,上升空间较小。工业方面,市场需求不振,多数工业企业开工不足、产能闲置、库存较高,面临生产经营难关。与此同时,受国家强化环保、土地等条件约束,部分工业项目立项审批难度加大、推进缓慢。国家货币金融政策偏紧控制,信贷投放总量不足,企业普遍面临资金紧张、融资困难的难题。近两年,全市工业增速明显放缓,其中:机械及汽车产业预计难以完成至“十二五”末形成千亿元产业集群的目标。投资方面,因建设资金及国家铁路建设规划调整,浦建龙梅、吉永泉铁路项目前期项目受到一定影响,进度滞后。高速公路方面因建设资金影响,湄渝高速中仙至坂面和厦沙项目尤溪段、尤溪至沙县段项目,至今还未确定合作模式。城市基础设施中:由于城市总体规划不断调整制约了大型公交站场建设项目,徐碧、翁墩和东霞公交枢纽、永安公交枢纽、尤溪公交综合停车场因规划和土地问题导致项目进展缓慢或处于停滞状态。消费方面,随着国家家电下乡、以旧换新政策的结束,国内刺激消费的政策支持下降,国家、省对限下企业零售额增速进行整体调控及严控“三公”消费等因素影响,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很可能还会下降。外贸方面,受国内高通胀、成本上升、物流不畅,国际市场需求萎缩,贸易壁垒重重等各方面因素影响,我市生产型企业处境艰难,不少企业反映订单日益减少,主要以小单、短单为主,出口后劲难以持续。社会事业方面,城市中小学校学位紧张,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仍较薄弱,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任务艰巨,职业教育有待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服务供需矛盾依然突出;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就业服务、社会养老、社会保障等设施仍需加强。节能减排方面,作为福建省的老工业基地,我市目前仍处于工业化的初中期阶段,工业在产业结构中仍占主导地位,(2012年第二产业占GDP比重达51.1%),单位GDP能耗等指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节能减排任务艰巨。

四、《纲要》后半期实施建议

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上下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各项部署,紧紧围绕主题主线,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好、进中求快、更好更快,继续保持国民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势头,继续扩大投资和消费需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抓好“三农”工作,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着力推进城乡建设,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深化改革开放,力争提前完成“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

(一)继续扩大投资和消费需求

1.强化投资引领作用。切实发挥财政性资金投入的导向作用,政府投入主要向城镇基础设施、“三农”、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等领域倾斜。鼓励发展实体经济,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领域建设。加强与央企、知名民企、大型港澳侨台企业和国际财团的对接,力争引进一批“三维”重大项目。进一步深化“10+5重点项目跟踪督查制度,促进项目早建成、早见效。交通基础设施方面,争取浦建龙梅、长泉(吉永泉)铁路和湄渝、厦沙高速“十二五”期间开工,力争2014年建成三明沙县机场,基本建成综合交通运输网络。能源方面,三明核电力争2014年取得国家发改委“路条”,加快建设海西天然气管网三明境内段一期工程,西气东输三线龙岩-三明-南平支干线、新疆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工程项目争取2014年开工建设,显著增强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市政工程方面,做好三明市列东大桥改造工程、省道306改线及配套工程、市区第二供水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加速提高市政基础设施水平。水利方面,重点加强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闽江上游金溪、尤溪、沙溪流域防洪工程和明溪县黄沙坑水库建设,加快构建城乡水利保障体系。信息工程方面,全面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初步形成信息化支撑架构。环保提升工程方面,注重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加快生态市建设,有效改善城乡环境质量。

2.着力挖掘消费潜力。鼓励发展健身休闲、文化教育、旅游、养老、节能环保产品等消费,支持特色商业街区、名品小吃和夜市建设,培育一批拉动力强的消费增长点,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确保每年新发展一批限上零售、住宿、餐饮商贸企业,进一步扩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覆盖面;加快推进国家清流台湾创业产业园花卉电子交易中心、闽赣电子商务城等项目建设,以点带面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二)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1.推动工业扩量提质。抓龙头。采取“一企一策”,通过联合重组、技术改造、对接引进等方式,加快培育壮大一批技术先进、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和带动力强的领军企业,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建成产值超百亿企业3家、产值超十亿企业30家。铸链条。围绕填平补齐产业缺失环节,全力突破一批重点项目,推动产业链拓展延伸。力争每年滚动策划储备投资5亿元以上重大项目100个以上,三维项目力争每年开展对接投资亿元以上项目100个以上。确保“十二五”末6条特色产业链实现产值3100亿元以上。促提升。从2013年起至2015年,确保每年技改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达60%以上,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实现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都完成一轮技改,到2015年,全市行业重点企业有70%的工艺技术装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技改投资对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60%以上。

2.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坚持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统筹发展。加快物流业发展,抓好三明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城市物流园区建设,建设海西重要区域物流中心。培育壮大专业市场,抓好海西金属材料制品市场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培育一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做大会展经济、商务中介、科技信息、服务外包等服务业,大力发展康复保健、家政服务、社区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加快旅游业发展,抓住民众亲近自然和动车开通的机遇,整合旅游资源,做旺旅游市场。

3.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注重发挥企业家才能,推动产学研用结合,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加强产品创新、品牌创新和参与标准制定,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实施一批科技创新带动项目,力争更多的项目列入国家、省科技计划。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实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为培养、使用现有人才创造条件,为吸引外来适用人才营造环境。

(三)抓好“三农”工作

1.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完善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20万亩左右、总产稳定在110万吨以上。依托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福建农民创业园,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精致农业、生态农业,扶持一批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抓好“菜篮子”基地建设,推进农超对接。推进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2.推进新农村建设。全面实施“点线面”攻坚计划,建设一批美丽乡村。继续推进一批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旅游旺镇和历史文化名镇建设。认真落实《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主动对接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深入实施老区村跨越发展工程。

3.促进农民增收。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确保农民收入与城镇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并力争超过。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村服务业,增加经营性收入。实施农民就业技能培训计划,促进农民转移就业。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提高转移性收入。通过租赁、抵押等方式盘活农村资产资源,增加财产性收入。完善扶贫开发机制,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动员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努力减少扶贫对象。

(四)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

1.加快发展各类教育。加强城乡接合部和人口新增长区域基础教育、学前教育扩容建设;加强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三明市职教园区建设,扩大技能型人才培养能力;支持高校加快发展,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

2.加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增加医疗资源、设备投入,强化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县级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推进三明市儿童医院等市属卫生机构建设;大力培养全科医生,重点向基层、困难的医疗卫生机构倾斜。

3.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推进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扶持重点文化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高文化产业增加值比重。

4.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重点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加快发展社会福利、老龄事业、残疾人事业和慈善事业,完善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

(五)着力推进城乡建设

1.加快生态工贸区开发建设。进一步落实生态工贸区发展规划和促进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推进三明市区与沙县、永安同城化的“十同”项目建设。发展壮大市区经济,重点扶持冶金及金属深加工、机械等特色产业,重点发展氟新材料、稀土等新兴产业,重点建设汽车工业园、高端装备产业园等专业园区,着力打造市区金融、物流、技术、服务外包等中心,加快构建工贸结合、协调发展的格局。

2.推进中心城市建设。加快实施三明市城市总体规划,抓好城市综合交通等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规编制工作。围绕扩张城市架构,加快中心城市快速通道建设。围绕拓展城市空间,统筹推进北部新城和南部新城建设。围绕提升城市形象,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沿河继续实施“一河两岸”绿地景观改造工程,沿山加快城市步行绿道建设,加强城市管理,推进数字城管工作,拆违、疏堵、建绿、治尘,整治市容市貌。

3.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推进“大城关”建设,推广泰宁县城规划建设经验,融入文化元素,提升县城规划建设水平,加快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步伐,完善配套功能,推动县城向区域中小城市转变。落实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各地从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出发,培育引进龙头企业,集中发展特色重点产业,办好重点工业园区,壮大县域经济实力。

4.推动小城镇改革发展。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土地管理制度、户籍管理制度等改革创新,有序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引导人口向城镇集聚、向中心城市集聚。发挥试点乡镇的示范带动作用,用好土地增减挂钩等政策,提高小城镇建设整体水平。

(六)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1.抓好生态市建设。围绕建设美丽三明,加快实施国家级生态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建设规划。严格落实生态功能区划,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实施江河流域生态修复及天然林保护工程,抓好自然保护区、湿地和森林公园建设与保护。

2.加强水土保持和水利建设。水土保持以宁化、清流、大田、建宁为重点。水利建设着力推进防洪减灾、水库建设、中小河流治理等领域的重点项目。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实施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加快推进市区应急水源、县级饮用水源保护工程,解决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3.注重节能减排。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加快实施重点减排项目,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完善城市污水处理管网建设,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市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抓好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工作。

(七)深化改革开放

1.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继续推进政府自身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造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条件和环境,继续深化投资体制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继续保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走在全国前列。逐步推进县级以上医院药品实行“零差率”。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加快农村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强财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和公务卡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制。支持企业发行债券,推广租赁融资、信托融资、股权融资等模式,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地区扶持企业“三板”挂牌的做法,积极制定挂牌费用补贴政策及其他优惠配套政策,积极推动一批中小企业到“三板”市场挂牌。

2.扩大对外开放。改进招商方式,突出产业链招商、定向招商,发动和依靠行业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及企业开展招商。加大重点出口企业扶持力度,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扩大地产品出口。加快海峡两岸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三明台商投资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办好林博会,推进明台交流合作。主动对接海洋经济,推动与沿海共建产业园。加强与海外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络工作,密切与港澳地区、国外友城的沟通联系。

(八)健全完善规划顺利实施的有效机制

1.强化组织实施。按照《纲要》的总体部署及中期评估的新要求,细化分工,明确任务,针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结合当前国内外形势变化,分领域有针对性地提出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的政策措施。

2.分类进行指导。对进展达到或超阶段性预期目标的指标,要继续保持持续增长、稳中趋好的态势,全面完成规划目标任务;对距离目标较大指标,要加强部门分工协作,推进政策落实,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以推进。对于“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等指标要抓紧建立统计平台,适时开展抽样调查,准确获取统计信息,及时跟踪指标进展情况。

3.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多种方式展示“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果,使社会对规划实施带来的积极改变有清晰认识,凝聚人心、增强信心,营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舆论环境。


 

 

 

 

关于三明市“十二五”规划

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调研报告

 

20131030日在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   叶清松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和常委会工作要点, 9月29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我市“十二五”规划中期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并于10月8至10日,分成“农林组”、“社会事业组”、“城市建设组”、“工交财贸组”等四个调研小组,围绕“十二五”规划中的农业现代化建设,科技、社会事业和民生保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生态市建设,工业、交通和服务业发展等四个重点方面内容进行了专题调研,部分调研组成员还赴永安、大田、宁化等县(市)开展相关调研,此外委托梅列、三元、尤溪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执行情况相关调研。调研组由部分常委会副主任、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组成。调研主要采取听取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汇报、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分析研究等方式进行。现综合各调研小组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划中期实施的基本情况

《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自20111月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以来,市政府坚持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大局,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今年还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对规划后半期实施提出了建议,为更好地完成五年发展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规划提出的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总体较好。规划提出了四大目标37项一类指标,包括23个预期性指标和14个约束性指标。总体上看,到2012年,预期性指标除了1项指标无法统计和3项预期性指标暂未达到预期外,其余均完成或超过预期;约束性指标除1项指标无法统计和1项约束性中的2个二级指标暂未完成外,其余指标均完成较好、提前完成或好于“十二五”规划目标。各项指标中期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1、预期性指标。除“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一个指标因统计原因无法采集到年度数据外,到2012年,外贸进出口总额、实际利用外资、城镇登记失业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每千人医疗机构床位数、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重、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支出占GDP比重、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等9个指标已达到或超过2015年目标值;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力资本投资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10个指标的实现程度进展顺利城镇化率指标暂未达到预期,但通过努力有望如期完成规划目标;每千人医生数、三次产业增加值比重等2个指标实现规划发展目标压力较大。

2、约束性指标。2012年,9个正向指标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耕地保有量、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等6个指标提前完成或好于“十二五”规划目标;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顺利完成省下达的分年度任务;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实现规划目标的95.5%,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实现规划目标的99.4%2012年,5个逆向指标中,除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无法采集到数据外,年末总人口、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单位GDP能源消耗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中的化学需氧量COD、氨氮减排均控制在规划目标以内。但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与规划目标暂时有一定差距。

(二)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重大项目实施取得明显成效。规划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能够围绕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项目,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努力落实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了我市经济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

一是现代农业建设加快推进,特色农业发展较快,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扩宽,新农村建设取得成效。二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主导产业发展壮大,传统优势产业有所提升,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加快,园区平台整合提升,大企业得到扶持发展,海西生态和文化旅游胜地加快建设,现代商贸物流业培育力度加大,生产性服务业优先发展,生活性服务业进一步拓展。三是积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中心城市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发展活力持续增强,小城镇综合承载力有所提高。四是海西生态工贸区建设加快推进,规划布局不断完善,同城化建设加快,开发建设体制机制进一步创新。五是消费需求更加活跃,投资引领作用不断增强,利用外资规模和水平有所提高,外贸发展方式有所转变,跨区域合作深入推进,明台交流合作平台加快建设。六是现代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构建,现代综合交通体系不断完善,重要能源基地建设得到加强,城乡防灾减灾能力和公共设施保障能力得到提升。七是生态市建设有力推进,生态环境资源承载能力增强,节能减排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和低碳产业加快发展。八是创新型城市加快创建,教育发展和人力资源建设得到加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进一步强化,医疗卫生事业有所发展,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加快,“平安三明”建设扎实推进。九是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构建,行政审批制度、医药卫生体制、财政金融体制等改革不断深化。十是重大项目建设总体进展顺利。至20136月,330个“十二五”重大项目中,215个项目建成、部分建成或在建(其中,135个项目建成或部分建成,占计划投产目标的50.7%,占项目总数的40.9%80个项目在建,占项目总数的24.2%),共完成投资847.75亿元,占计划的54.8%,实现“双过半”;55个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占项目总数的16.7%

二、规划的实施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尽管我市“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总体较好,但由于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及我市经济总量偏小、发展基础较弱等原因,我市“十二五”规划实施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一些主要指标与规划目标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城镇化率暂未达到预期,需加大工作力度才可能完成,2011年、2012年城镇化率仅分别比上年提高0.40.6个百分点,未完成规划提出的每年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的要求。另外,地区生产总值等个别指标虽已超过目标增幅,但与总量力争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二是2个预期性指标实现规划确定的目标难度较大。2010年、2011年及2012年,三次产业增加值比重中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分别为33.5%33.5%33.4%,以此推算,完成三次产业增加值比重952:39的规划目标压力较大;每千人医生数分别为1.68人、1.54人和1.65人,按此趋势,实现1.9人的规划目标较为困难。三是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指标中有2个二级指标与规划目标暂有差距。二氧化硫年均减排2.3%,与年均减排2.4%的规划目标略有差距;氮氧化物年均增排1.5%,与年均减排1.2%的规划目标有一定差距。

(二)部分主要任务、重大项目建设与规划目标存在一定差距。一是经济实力有待增强,转型升级步伐仍需加快,三次产业发展水平相对偏低。特别是受宏观经济形势趋紧影响,全市工业经济增速放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其中机械及汽车产业预计难以完成至“十二五末”形成千亿元产业集群的目标。二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相对不足,后续建设压力较大。由于我市目前已欠省交通运输厅资本金约9.7亿元,致使省上暂不同意我市开工建设厦沙高速公路和湄渝高速公路部分路段。三是建设用地指标可能会突破。2011年至20138月,我市新增建设用地及占用农用地与耕地规模已分别占专项规划控制指标的73%77.2%69.4%,由于我市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陆续实施,建设占用农用地与耕地的需求仍然较大,专项规划确定的2015年控制指标完成难度较大。四是部分社会事业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强。2012年全市人均文化事业费仅42元,而全省人均文化事业费为63元;卫生经费投入(含专项经费)2010年、2011年、2012年分别占财政支出的4.07%4.02%3.63%,低于“十二五”省上要求6%的要求;高校生均拨款低于教育部要求生均12000元的最低标准。五是科技人才相对匮乏,科技创新能力仍需提升。至2012年,全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仅13.37万人,高级职称人员仅占6.1%,科研人员仅占0.28%,高技能人才仅占8.7%;全市规模工业企业中建立研发机构的企业仅占4%、申请专利的企业仅占6.4%六是部分项目暂缓或停止实施。受政策、资金、征迁及业主投资意愿等诸多因素影响,我市330个“十二五”重大项目中,有60个项目暂缓或停止实施,占项目总数的18.2%

三、推进规划实施的建议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根据调研情况,调研组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努力实现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今后两年多是我市全面完成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关键时期。市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动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大局,按照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组织实施好规划,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要以中期评估工作为抓手,全面掌握规划前半期实施情况,深入总结分析规划实施经验,并充分考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宏观经济形势变化以及全省、全市各县(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准确把握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加强分析研判,提出具有前瞻性、可行性的具体措施。对中期执行情况较好、预计可以完成的指标和任务,要持续努力,不能懈怠,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对预期完成有一定难度的指标和任务,要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争取能够完成要进一步强化规划对经济社会的总体指导和综合调控作用,保障规划执行的法定性、严肃性和指导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发展信心,落实责任分工,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推动规划实施,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完成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二)加大项目工作力度,深入实施项目带动。一要充分认识到“十二五”重大项目是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支撑,认真对照重大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加强研究分析,加快实施推进。对已经建成的项目,要促其早日产生效益;对在建重大项目,要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力量投入,力争尽快完成投资目标任务,早日竣工投入使用;对目前暂缓或停止实施的项目,要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强化跟踪对接,促进项目早日落地开工;对无法实施、需要调整的项目,要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依程序合理调整。二要加强重大项目的跟踪管理和协调服务,不断完善重大项目策划生成、储备管理、落地实施、协调推进、扶持激励机制,重点将人才、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向重大项目集中,确保“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按要求完成。

(三)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增强经济整体实力。要以海西生态工贸区建设为契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三次产业协调健康发展,提升我市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一要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力度,加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护,持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完善农业发展体制机制,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积极发展设施农业、精致农业、生态农业,培育扶持龙头企业,推动农业向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努力实现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二要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立足现有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抓龙头、铸链条、建集群,加强技术创新,培育重点品牌,着力发展壮大主导产业,加快发展战略新兴产业,持续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整合提升园区平台,调整优化各类园区开发布局,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特色产业园区,同时扶持壮大企业发展,培育支持现有优势企业,引进对接大型企业,加大企业上市工作力度。三要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现代商业中心、现代物流产业区、城市物流园区、专业市场、旅游服务设施等平台载体建设,全面提升旅游、商贸流通、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特别要坚持金融、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文化创意、社区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统筹发展,增强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

(四)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一要加快城镇化步伐。发展壮大中心城市,在拓展市区发展空间,完善城市功能配套的同时,进一步推进三明市区与沙县、永安同城化发展,加快三明生态新城建设,增强中心城市综合实力、辐射带动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加强对县域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分类指导,提升县域城市发展水平,充分发挥县域资源、区位、产业、生态和人文优势,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继续深化小城镇改革建设试点,积极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户籍制度等改革创新,完善小城镇发展扶持政策,促进小城镇向规模化、集约化、特色化发展。二要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按照主体功能区布局要求,将集中开发与均衡布局相结合,统筹谋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城镇化格局和国土利用,高效集约地进行开发建设,并对不同区域实施分类管理,根据功能区定位实行不同的产业、用地、环保等政策;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坚持工业带动农业,城市带动农村,推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加快新农村建设,建设一批美丽乡村;加快原中央苏区和老区发展,积极向上争取并用好、用足、用活支持苏区和老区发展的相关政策,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苏区、老区自身发展能力。三要优化区域发展环境。积极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安排交通、能源、信息网络和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建设,尤其要加大投入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建设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吸引人才集聚,提高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水平,培育各类优秀人才;加快推进体制机制和技术管理创新,积极创建创新型城市,加大投入力度,增加全社会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支出,强化科技创新服务、成果转化、教育传播等各类平台建设,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努力营造鼓励创造、支持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切实加强民生保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要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扩大就业,促进创业,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加快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加快发展社会福利、老龄事业、残疾人事业和慈善事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增加医疗设备投入,加强医院、卫生院、疾控中心等的建设,大力培养引进医技人才,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扶持重点文化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高文化产业增加值比重。二要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切实抓好生态市建设,加快实施国家级生态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建设规划,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强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强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降低能耗、减少污染,同时对新引进的企业实施产业引导和污染物总量控制;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产业,着力培育和发展一批低能耗、高质量和高效益的生态型产业项目。三要强化社会管理和民主法治建设。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推进“平安三明”建设,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同时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对市政府关于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机制

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131030,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蔡金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机制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工作情况报告》,结合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我市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机制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将审议意见综合如下: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始终重视农业生产经营机制创新,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工作。特别是今年以来,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一号文件”精神,以夯实农业基础为重点,以构建农业新型经营体系为保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扶持,积极引导土地有序流转、推动农业集约化生产,规范发展经济组织、提升农业组织化水平,创新服务机制、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促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和产业化,努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取得较好成效。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我市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机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土地流转管理有待完善。由于土地流转价格逐年提高、农业比较效益下降,农民参与承接流转土地从事规模化农业生产的的积极性降低,工商企业参与积极性相对较高,土地流转后存在“非粮化”、“非农化”倾向。二是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不足。农民专业合作社总体上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总量少,规模小,组织松散,带动能力弱。部分合作社规章制度不够健全,内部管理有待规范。家庭农场刚刚起步,相关政策还不明确、扶持力度还不够大。农村青年大量外流,新型农民培育对象不足,现代农业发展人才匮乏。三是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还不够高。农业龙头企业规模较小,知名品牌不多,抵御风险能力较弱,产业化经营水平有待提高。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接机制不够健全、联接关系不够紧密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四是农业社会化服务有待加强。农业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公共服务组织不够健全、机制不够灵活、保障不够有力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各类经营性服务组织发育不全,功能单一,农产品保鲜、贮运、加工、销售、信息等服务比较短缺。农业金融保险服务业支持保障不足,农业融资难贷款难问题依然突出。农业保险机制不够健全,开设的农业类险种较少。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农业生产经营机制创新,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土地流转管理

要加强土地流转的规范化管理,强化用途监管和流转合同监管,全面落实合同备案登记制度,规范流转形式,强化风险防范。加强对大面积、长时间土地流转项目的审核和跟踪管理,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准入和监管制度,研究扶持粮食生产的综合措施,引导土地流转发展粮食生产,控制土地经营非粮化非农化持续扩大的趋势,既保障基本农田和粮食安全,又通过合乎规范的流转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实现土地收益合理分配,增加农民收入。

要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重点是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培育流转服务组织。依托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建设服务平台,开展信息发布、合同签订、政策咨询、价格评估、纠纷调处等服务,坚持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推动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二、加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

   要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和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加大对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扶持力度,良种补贴、种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以及农机补贴等政策真正兑现到从事粮食生产者手中。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家庭农场登记制度,明确法人资格,享受与农民合作社同等优惠待遇,制订出台相应扶持政策,逐步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农业规模效益。

要扶持引导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推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盈余分配制度、监督约束机制及风险保障机制。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办农产品加工业,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增强合作社市场竞争能力。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各级政府扶持的贷款担保公司的服务范围。逐步扩大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技推广等涉农项目由合作社承担的规模。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把示范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

三、进一步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

要不断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技改扩建,增强企业科技创新、品牌创建、文化创意、标准创设能力,培育更多省级以上名牌农产品。鼓励发展农业产业化新型业态,总结推广清流县春舞枝花卉公司集优质鲜切花种植、干花加工、销售、配送、电子商务、花店系统建设、花店联盟于一体,形成较为完善的鲜花产业链条的经验做法,推动其他农业龙头企业向上下游拓展。落实龙头企业上市融资激励政策,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

要引导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农户有效对接,推动利益联结关系向紧密型发展。积极鼓励龙头企业通过自建、共建、订单收购等方式,建立稳定的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形成稳定购销关系,实现企业带动农民共同致富。大力推进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联合与合作,鼓励企业创办或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户、合作社以土地、资金、技术、劳动等要素入股龙头企业,形成产权联合的紧密型利益共同体,切实按照合作协议和章程给予农民股份分红和利润返还,让农户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实惠。对与农户、合作社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农业企业,在农业项目资金安排,国家、省、市级龙头企业评审上给予倾斜支持。

四、进一步拓宽完善社会化服务

要大力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按照专业化、市场化的要求,发挥农业部门专业技术和组织管理优势,加快培育农机作业服务、销售服务、加工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和金融服务等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供销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为农民提供多样化的生产经营服务,尽快形成专业化与市场化相结合、公益性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格局。

要探索推动农村金融与保险改革创新。按照严格审批、试点扩大、风险可控的原则,稳步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有效形式,探索推广农村集体土地住房抵押贷款、农机具抵押贷款、村级融资担保基金担保贷款,扩大林权、特色经济林经营权抵押贷款规模,建立健全农村动产、不动产和各种经营收益权交易流转制度,提高农村财产变现和融资抵押能力,实现农户的资源资产向资本的有效转化。改变扶持农业企业发展的项目资金支持办法,将下达项目资金变为贷款担保基金、风险基金或贴息基金,由直接扶持变为贷款融资扶持,发挥倍乘效应,提高贷款额度,拓宽支持覆盖面。保险方面,逐步将规模化、设施化生产的特色农产品纳入政策性保险范围,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改进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方式,将部分种植业、养殖业的财政补贴资金转化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和《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研究处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农经委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提出报告。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20131113


 


关于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机制

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31030日在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蔡金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向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报告我市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机制、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主要措施与成效

近年来,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发展现代农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1号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及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1号文件,同时近期密集出台了《关于建设农业强市的若干意见》、《关于实施千亿现代农业产业跨越发展行动计划(20132015年)》等文件,积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机制,强化政策扶持,完善综合服务,加快推进农业设施化、标准化、产业化,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和农业生产稳定发展。

(一)创新土地流转模式。近年来,我市按照“农民自愿,政府引导,积极扶持,规范管理”的原则,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沙县被农业部列为全国市(县、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永安市列入农业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沙县、明溪县、泰宁县、建宁县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仲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列入农业部试点。目前,全市流出土地的农户12.3万户,土地流转总面积达67.9万亩(比上年底新增3.9万亩),占承包耕地面积的29.3%一是创新中介服务机制。积极探索土地流转信托服务新机制。比如,沙县成立了源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有限公司,在乡镇设立分公司,形成县、乡两级土地服务信托网络。二是创新流转组织形式。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民把土地折价入股组建股份合作社,把承包权变为股权。比如,沙县开展土地流转整村推进试点,引导高桥官庄、凤岗西霞两个村组建2家土地股份合作社,将全村土地按股份比例流转给土地股份合作社,实现土地股权化,农户在获得保底租金收入的基础上还获得股权收益。三是创新融资方式。各地积极创新融资方式,缓解规模经营业主生产资金困难问题。比如,明溪、清流两县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允许以农村土地作为抵押物进行担保贷款。今年上半年,明溪县办理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1024万元,抵押面积2545,扶持农户174户;清流县为133亩设施花卉基地抵押贷款150万元。沙县金融部门共向162个土地流转农业项目发放贷款1.06亿元,财政贴息648.5万元。四是创新信息发布方式。逐步完善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全市133个乡(镇、街道)(占全市乡镇的96.3%)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平台,1361个村(占全市总村数78.4%)聘请了村级土地信息员。项目业主依托信息服务平台可详细了解每宗信托流转地块的基本情况及周边地形、地貌、交通、田间现状。比如,沙县通过信息服务平台发布土地供求信息194条、农业资讯276篇,吸引了52批次客商洽谈土地租赁业务,实现土地流转交易26宗。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农田水利建设。完成了2012-2013年度冬春水利建设及水毁修复工程,完成投资5.95亿元(占任务的102.2%),修复水利水毁工程1555处,改善灌溉面积17.8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8.6万亩。明溪、沙县、泰宁、清流、尤溪、将乐6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20122013年)完成投资1.45亿元,占任务的100%二是高标准农田建设。今年,全市已完成土地开发整理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立项48个、规模8.5万亩;在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75个、规模12.3万亩,已竣工验收项目31个、规模6.1万亩。三是烟基水路水源建设。目前烟田水路投资7156万元, 532项项目已全部完工。今年沙县、尤溪、将乐、黄沙坑4个水源工程通过国家烟草局评审,全市水源工程项目达到8个,烟草行业援助资金达5.2亿元。四是防灾减灾体系建设。39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已完成投资4584万元,占年度任务的73%。重点实施沙溪三期防洪工程,开工建设尤溪二期、金溪三期防洪工程,目前已投资2.3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69.2%。继续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加快人工影响天气基地建设和指挥系统建设。

(三)发展规模化经营。一是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基地。(1)农业基地:果蔬种植基地,今年全市已新增0.2万亩设施果蔬,总面积达2万亩。粮食种植基地,全市建设27个万亩示范片、20个千亩核心示范片。茶业种植基地,今年新增茶园面积0.5万亩。工厂化栽培食用菌,今年新投产企业4家,总数达29家,日产鲜菇50吨。(2)林业基地:花卉苗木基地,依托清流塍头园林等20家花卉苗木企业,打造福建最大的花卉苗木培育基地。油茶基地,今年已完成新植油茶面积6.08万亩、油茶林抚育20.3万亩、低产林分改造5.91万亩。林竹业基地,今年完成造林绿化50.2万亩、森林抚育82万亩。(3)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稳定中药材种植面积,确保企业加工原料供应。今年新植中草药材2.53万亩,其中红豆杉5240亩、雷公藤200亩、草珊瑚7110亩、黄精1620亩、金线莲850亩、金银花3264亩、铁皮石斛1320亩、互叶白千层500亩、其它0.52万亩。(4)烟草产业基地:新建上海集团、福建中烟和山东中烟基地单元3个。二是加快建设国家、省级园区。1)国家级永安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今年重点建设食用菌工厂化、高效水肥一体化、果蔬储藏与运输设备等项目。(2)省级农民创业园及示范基地:今年在建重点项目15个,总投资5.04亿元,已完成投资2.39亿元,占总投资的47.5%三是加快发展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技改扩建、科技创新、品牌创建,保障项目用地,增强龙头企业实力和带动力。市级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目前,全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23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3家、省级龙头企业28家。上半年,龙头企业实现产值130亿元,同比增长21.5 %;带动农户53万户,农户从产业化组织中获得15亿元收入。四是加快发展农产品品牌。目前,全市共有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8个产品,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2个,有机食品有效用标企业7家、产品11个,绿色食品有效用标的企业65家、产品89个,无公害农产品有效用标的企业135家、产品262个。

(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一是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目前,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2505家,其中示范社286家(部级8家、省级33家、市级90家、县级155家)。二是培育家庭农场。加大指导和扶持力度,全市现有家庭农场1945个,其中粮食类561个、蔬菜类74个、果树类147个、茶叶类340个、食用菌类58个、畜禽养殖类496个、水产养殖类152个、种养结合类13个。三是培育种养大户和新型职业农民。支持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通过流转土地等多种方式,扩大生产规模,发展种养大户。支持外出务工农民、个体工商户、农村经纪人等返乡从事农业开发。充分发挥农广校、农函大和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平台作用,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培训各类新型职业农民10万人次。

(五)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一是加快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快推进以三明农业科学研究院为龙头的涉农研发机构建设和功能完善,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目前,全市列入国家级、省级农业类科技计划项目64项,建有涉农(林)院士专家工作站5个,市农科院共获省级以上农(林)科技成果奖4项,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对接产学研项目8个。二是加快培养与引进农业科技人才。依托农林院校、科研院所和农业龙头企业,培养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梯队队伍。建设三明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北林大南方林业实验基地,鼓励农业科研院所、农林中等学校和农业科技企业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增加设施农业相关专技人员编制,设施农业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作为紧缺专业免试招收。三是加快农业科技推广。组织农林业干部和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深入企业一线,开展技术培训和试验基地的技术指导工作,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肥料、新农药、新机具等“五新”技术,促进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

(六)完善社会化服务机制。一是健全基层农业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动植物疫病防控、农技推广等三个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发挥好公共服务职能。加快推进乡镇“三农”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村级“三农”综合服务站和农村“六大员”队伍。二是发展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鼓励支持农民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民经纪人、涉农企业等通过政府订购、定向委托、招投标等方式,按市场化运作广泛参与农业生产全程服务。引导经营性服务组织参与公益性服务,为农业生产提供生产性服务。2013年新建林业合作经济组织68个、累计组建各类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及专业协会1153个。三是加强农业信息服务。通过电视、农业网站、手机短信等平台,及时发布病虫情报、惠农政策、农业新技术、气象信息、农产品供给等农业信息。完善农副产品信息服务网络和“供销通”升级换代,推动“世纪之村”农村信息化平台建设。四是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目前,全市建有6个农产品交易市场,正在加快建设中国农批海西中国供销物流产业园、闽赣中部(宁化)粮食交易市场项目。开展农产品网络营销,鼓励企业或者合作社开辟连锁直销店和开展电子商务等业务。如:福建春舞枝花卉有限公司,除拥有花卉、绿化苗木培育生产基地外,整合全国8000家花店的鲜花配送物流点,与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邮政等合作,建立了12580鲜花电子商务平台全球鲜花速递网等综合电子商务平台,成为国内最大的实体花店联盟组织——“天下花盟,建成覆盖全国2800个县级以上城市的无缝式配送网络。

(七)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任务来抓,建立健全农民工就业、维权等服务平台,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一是搭建农民工就业平台。今年以来,全市举办农民工专场招聘会92场,1773家企业为农民工提供7.8万岗位,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5.1万人。二是提升农民工就业技能。积极实施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今年来先后开展水稻再生栽培高产关键技术、果蔬花卉、农产品市场营销等农业技能培训94期、培训农民8263人次。三是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建立农民工务工维权保障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城乡住房建设、交通运输、铁路建设办公室、司法、总工会等单位共同配合,加强日常监管和开展专项督查,及时查处恶意拖欠、克扣务工人员工资的违法行为,制止侵犯务工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

(八)强化资金投入。2013-2015年,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扶持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安排500万元用于设施农业补助奖励、安排200万元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2011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支持农民培训工作。2013年省农业厅、财政厅预安排我市(第一批)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040万元。

(九)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一是集体林权改革。登记发证全省领先,累计完成林地使用权登记发证2612万亩,基本实现每户持有林权证。抵押贷款2013年新增4.9亿元、累计70.1亿元、余额29.3亿元,其中新发放小额贴息贷款0.21亿元、累计12.42亿元、惠及农户2万户,均居全省第一。二是农村金融改革。大力推进沙县全国农村金融制度改革试验区建设,制定实施农村金融改革5432三年工作计划,着力解决农村存在的融资难、金融服务薄弱、金融总量不足、信用环境不佳等问题。2012年沙县被评为全国十佳金融生态示范县。沙县农发行、沙县渝农商村镇银行、三明农商行沙县支行等3家机构和2家注册资本2亿元的小额贷款公司已开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困难

目前,我市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存在主要问题和困难有:在农业产业结构方面,传统农业比重较大,现代农业发展步伐不够快,初加工产品多,精加工产品少,产业链延伸不够,龙头企业带动力不够强,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产业产品科技创新的任务还很艰巨。在产业规模方面,新型经营主体的规模还不够大、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还不够高,部分企业、合作社规模较小,自身担保能力较弱,造成融资困难。与发达地区比,我市农业项目还不够大,特别是亿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还比较少,影响了农业产业的发展。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设施农业规模还较小,农业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还不够强,自然灾害对农业发展影响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将对照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本次审议提出的意见,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具体措施,督促抓好落实,切实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建设农业强市。

(一)进一步发展农业特色产业。以高优粮食产业、绿色林业产业、精致园艺产业、生态养殖产业和现代烟草产业等5大产业为重点,抓好水稻制种、优质米、粮食制品、木制品、笋竹制品、生物质利用、药用植物萃取、金线莲、红豆杉、油茶、苗木花卉、果蔬、食用菌、茶叶、莲子、休闲观光农业、生猪、禽类制品、水产品、现代烟草等20条产业链建设,开展千亿现代农业产业跨越发展行动计划竞赛活动,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提高产业规模,促进农业向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

(二)进一步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建好永安现代农业示范区,把永安建成绿色生态型现代农业示范区做好尤溪省级农民创业园和8个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抓好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建成海峡两岸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基地和闽台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

(三)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加快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做好规划和项目配套,连片推进,全面建设高标准农田。对接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组织实施市政府今年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设施农业的意见》、《三明市设施农业发展规划(2013-2015年)》,大力发展设施农业,依托路网集中建设6个设施农业产业带、7个产业区。

(四)进一步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扶持力度,提高农业经营管理水平。加强从业技能培训,着力培养农村生产型、经营型、技能服务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给予项目、资金扶持,及时提供优质服务,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扩大企业规模和提高生产经营效益。

(五)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服务机制。加快构建集农村电子政务、电子农务、电子商务和便民服务为一体的“三农信息超市”,加快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农村信息化建设,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海西中国供销物流产业园等大型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农村金融改革,完善综合配套服务体系。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关于我市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机制

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31030日在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农经委主任   冯明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主任会议: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于9月上旬对我市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机制、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92日至5日,调研组听取了市政府及市农办、农业局、农行等9个相关部门的汇报后,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知通带领下,深入清流县、明溪县、沙县,实地查看清流县龙峰渔业有限公司、沙县西霞村盛农土地股份合作社等11处现场,听取了清流、明溪、沙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深入了解掌握我市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机制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研究探讨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政策扶持

市、县两级政府都成立了相关农业工作领导小组,为现代农业的推进和发展提供了组织保证。今年市委市政府陆续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建设农业强市的若干意见》、《关于实施千亿现代农业产业跨越发展行动计划(20132015)》和《关于加快发展设施农业的意见》,不断强化政策引导和扶持。2011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培训各类新型职业农民。2013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现代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支持我市现代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建设,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设施农业补助奖励,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各县也陆续出台相文件,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二)引导土地有序流转,推动农业集约化生产

我市在稳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培育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建立流转服务平台,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今年8,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达67.9万亩(比上年底新增3.9万亩),占总承包耕地面积的29.3%,流出土地的农户12.3万户。其中50亩以上的规模流转面积已达21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31%。通过有序流转,引导农村零散土地逐步向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经营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集中,发展集中连片的规模经营,使原来的分散型农业经济逐渐集约化,促进了设施农业的发展,升了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了农业生产的规模效益。各地不断探索创新土地流转机制、模式,取得较好经验。沙县土地流转工作成效显著,流转率达61.7%,被农业部列为全国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

(三)规范发展经济组织,提升农业组织化水平

一是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股份合作。截止今年8月末,全市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505家,拥有家庭农场22个,专业大户1945户。通过开展以"服务成员好、经营效益好、利益分配好、民主管理好、示范带动好"为内容的“五好”示范社创建活动,不断推进合作社发展和规范化建设,有282家合作社通过规范运作,成为部、省、市、县级示范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中的突出亮点,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清流县沧龙渔业专业合作社组织社员统一投放优质苗种、统一注射疫苗、统一投喂高效饲料、统一调控水质、统一注册商标、统一配送销售等,使水产品产量和质量得到大幅提高,经济效益明显增加。

二是扶持做大农业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技改扩建、科技创新、保障项目用地,增强龙头企业实力和带动力,促进企业集聚发展。支持龙头企业自建或联建农业生产基地,鼓励企业采取保护价订单收购,发展保鲜、储运、加工等配套设施开展服务带动,探索创新“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专业协会(专业市场)+基地+农户”、“订单农业”等带动模式。全市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223家,今年上半年实现产值130亿元,同比增长21.5 %,带动农户53万户,基地面积670万亩,农户从中获得15亿元收入。

三是引导标准化、品牌化生产经营。鼓励和引导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统一包装策划,统一市场营销,以标准化推动品牌创建。目前,全市共有1个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3个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28个有机食品,84个绿色食品,177个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不断深入。

(四)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服务机制,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一是大力推广种子种苗统供、病虫害统防统治、农机跨区域联合作业、“12316”信息服务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探索建立示范、推广、服务一体化的农业服务新模式,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联结内外市场、覆盖生产和消费的农业服务新机制。如沙县扶持成立了7个专业化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组织,开展统防统治服务,2013年统防统治面积达10万亩,通过统防统治不仅节约了用药成本,提高了防治效果,还保障了用药安全,减少农作物药害事故和生产性农药中毒事故的发生。该县还在在夏茂镇建立百亩双季稻全程机械化种植丰产示范片,以沙县宜荣农业专业合作社为依托,推行“统一机耕、统一供种、统一育秧、统一机插、统一机防、统一机收”,实行全机械化作业,大大节约了水稻生产的人工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

二是不断创新农业经营管理服务,积极拓展农村合作金融、农业信贷担保和政策型农业保险,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得以发展,农业生产融资渠道也不断拓宽,目前已形成“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林权抵押贷款”、“农机具贷款”等多种信贷品种,为农业生产提供一定资金保障。明溪县引进村镇银行,探索专业协会等担保贷款方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茶果园经营权等有效担保物抵押贷款;推进农房、水稻制种等政策性保险,开展蔬菜、茶果等险种,加快农业保险体系建设。清流县被省里列为农村小额信贷服务工作机制创新试点县,创新开发珍贵苗木花卉抵押贷款、大小额林权抵押贷款、水域滩涂养殖权抵押贷款等品种。沙县作为全国6个之一、福建省唯一的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县,探索建立农村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村级融资担保基金,在盘活农民资产资源、优化农村信用环境、方便群众办理金融业务、增加农村金融供给、缓解农村贷款难、贷款贵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

二、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流转管理有待完善

当前由于土地流转价格逐年提高、农业比较效益下降,农民参与承接流转土地从事规模化农业生产的的积极性降低工商企业参与积极性相对较高,全市流转到农业企业的耕地达6.7万亩。工商企业大量参与土地流转,虽然有利于增加农业投入,增加农民收入,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现代农业建设,但土地流转后用于粮食生产的较少,存在“非粮化”倾向;农民成为雇工,有弱化家庭经营主体地位和农民“非农化”的趋势。从全局和长远来看,这会影响粮食安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稳定,给农村的经济生活结构带来一定影响。

(二)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总体不足

农民专业合作社总体上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总量少,规模小,组织松散,带动能力弱。部分合作社规章制度不健全,内部管理有待规范。发展较好的各级示范社仅占合作社总数的11.3%。家庭农场刚刚起步,相关政策还不明确、相关扶持力度不够大。农村青年外流依然突出,新型农民培育对象不足,造成现代农业发展人才匮乏。

(三)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不高

近几年我市农业结构已逐步优化,初步形成了几大优质产业,但总体上产业化经营水平偏低、档次不高,龙头企业规模较小,抵御风险能力弱,特别是亿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还比较少。大部分企业品牌意识不强,不少农业龙头企业仍以初级加工为主,精深加工较少,叫得响的知名品牌不多,影响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和龙头带动效应的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利益联接机制不够健全、联接关系不够紧密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多数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仍是松散型或半散型关系,难以真正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关系,影响农业产业化深化升级。

(四)农业社会化服务有待加强

 一是农业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公共服务方面,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公共服务组织不够健全、机制不够灵活、保障不够有力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经营性服务方面,各类经营性服务组织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功能单一,特别是农产品保鲜、贮运、加工、销售以及信息等服务比较短缺。

二是农业金融保险服务业支持保障不足。金融方面,农村信用体系建立相对滞后,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固定资产抵押担保能力弱,较难符合银行担保准入条件,农业融资难、贷款难问题依然突出。保险方面,农业保险机制不够健全,开设的农业类险种很少,目前只有水稻制种和烟叶等保险,很大程度上影响农业企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而各地尚未建立政策性保险机构,农业贷款业务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缺位,反过来也影响了金融部门对农业的信贷支持。

三、几点建议

   推进农业体制机制创新,是激发生产经营活力、保障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动力之源。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围绕现代农业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优越性,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根据中央精神和三明实际,提出四点建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土地流转管理

要加强土地流转的规范化管理,强化用途监管和流转合同监管,全面落实合同备案登记制度,规范流转形式,强化风险防范。加强对大面积、长时间土地流转项目的审核和跟踪管理,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准入和监管制度,确保农户家庭经营的主体地位,遏制土地经营的非粮化非农化倾向。

要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重点是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培育流转服务组织。依托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建设服务平台,开展信息发布、合同签订、政策咨询、价格评估、纠纷调处等服务,坚持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及时总结沙县作为全国市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的经验,推广土地流转整村推进、实现土地股权化、建立土地信托流转机制等做法,支持成立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公司,实行统一委托、统一流转、统一分配,健全县乡土地信托网络,建立风险防范和收益返还制度。既保障基本农田和粮食安全,又通过合乎规范的流转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实现土地收益合理分配,增加农民土地二次收益。

(二)加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

   要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和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推动相关部门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加大对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扶持力度,良种补贴、种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以及农机补贴等政策真正兑现到从事粮食生产者手中。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家庭农场登记制度,明确法人资格,享受与农民合作社同等优惠待遇,制订出台相应扶持政策,逐步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农业规模效益。

要扶持引导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指导农民合作社推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盈余分配制度、监督约束机制及风险保障机制。积极争取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各级政府扶持的贷款担保公司的服务范围。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办农产品加工业,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增强合作社市场竞争能力。积极争取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各级政府扶持的贷款担保公司的服务范围。逐步扩大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技推广等涉农项目由合作社承担的规模。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把示范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

要加强现代农业从业技能培训,依托“阳光工程”等培训工程,重点培训合作社带头人、财会人员和基层合作社辅导员。借鉴其他地市的先进经验,出台更加优惠政策吸引高素质人才到农村创业发展,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有效的人才支撑。

(三)进一步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

要不断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技改扩建,支持龙头企业与科研部门合作,增强龙头企业科技创新、品牌创建、文化创意、标准创设能力,加大“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认证力度,鼓励企业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争取培育更多省级以上名牌农产品。鼓励发展农业产业化新型业态,总结推广清流县春舞枝花卉公司集优质鲜切花种植、干花加工、销售、配送、电子商务、花店系统建设、花店联盟于一体,形成较为完善的鲜花产业链条的经验做法,推动其他农业龙头企业向上下游拓展。落实龙头企业上市融资激励政策,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

要引导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农户有效对接,推动利益联结关系向紧密型发展。积极鼓励农业龙头企业通过自建、共建、订单收购等方式,建立稳定的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形成稳定购销关系,实现企业带动农民共同致富。大力推进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联合与合作,鼓励龙头企业创办或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户、合作社以土地、资金、技术、劳动等要素入股龙头企业,形成产权联合的紧密型利益共同体,切实按照合作协议和章程给予农民股份分红和利润返还,让农户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实惠。对与农户、合作社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农业企业,在农业项目资金安排,国家、省、市级龙头企业评审上给予倾斜支持。

(四)加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能力建设

要大力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按照专业化、市场化的要求,发挥农业部门专业技术和组织管理优势,加快培育农机作业服务、销售服务、加工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和金融服务等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供销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为农民提供多样化的生产经营服务,尽快形成专业化与市场化相结合、公益性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格局。

要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大力创新农机作业、种子种苗统供、病虫害统防统治、农田灌排、地膜覆盖与回收等社会化专业服务。创新农产品现代营销服务,促进超市、企业与基地、合作社及农户的有效对接。创新农业信息服务,充分发挥现有信息高速公路的骨干作用,大力发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推进物联网技术在设施种养业上的应用,加快构建集农村电子政务、电子农务、电子商务和便民服务为一体的“三农信息超市”,加快基础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农村信息化建设,完善信息服务体系。鼓励农民、农业龙头企业、商业企业、市内外物流企业介入农产品物流市场,促进物流领域的竞争,完善物流服务,充分发挥第三方物流企业在整合农产品物流市场中的作用。重点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运销企业、进出口企业、物流配送企业和大型食品连锁超市的扶持力度。加快海西中国供销物流产业园等大型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

要探索推动农村金融与保险改革创新。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珍贵苗木抵押贷款、金穗卡小额农户贷款等业务,扩大林权、特色经济林经营权抵押贷款规模。探索推广农村集体土地住房抵押贷款、农机具抵押贷款、村级融资担保基金担保贷款,建立健全农村动产、不动产和各种经营收益权交易流转制度,提高农村财产变现和融资抵押能力,实现农户的资源资产向资本的有效转化。努力增加信贷资金投入,建议每年由相关部门逐批排出项目向金融部门推荐,加大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的融资力度,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实行贷款利率优惠政策。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逐步将规模化、设施化生产的特色农产品纳入政策性保险范围。改进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方式,将部分种植业、养殖业的财政补贴资金转化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2013102320131030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市政府

关于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131030,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市经贸委主任程鹏鹰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结合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将审议意见综合如下: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政府能认真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审议意见,食品安全的组织保障进一步增强,部门依法履职更加到位,一些突出问题得到整改,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需要引起重视并继续加以解决一是食品安全工作保障还需进一步加强。2012年,部分县(市)食品安全专项经费未达考核标准,同时,市、县两级都不同程度存在未按序时进度下拨经费的情况;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完善个别县政府尚未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实施以来作用尚未显现;县级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整合工作滞后。二是监管漏洞仍然存在。市县大多入市禽类无检疫证明和标志,肉类检疫、合格两证不全;部分县(区)农村生猪屠宰检疫受到干扰和冲击;列西水果批发市场未落实检测工作,一些超市、批发店、小食杂店、农贸市场、小餐饮店等存在索证索票不全、卫生条件差、原料摆放没有隔墙离地等问题;集中消毒餐具企业准入门槛低,有的工作流程不规范且均不具备自检条件;流动摊点、早市、夜市大排档食品安全仍处于失管状态;列西禽类宰杀黑窝点依然存在并仍在使用松香褪毛,市区禽类集中宰杀和专业批发市场建设工作未取得实质性进展;一些监管部门以突击式整治代替长效管理的监管现状未根本转变,执法不严、处罚不力现象仍然存在。三是餐厨垃圾回收利用工作亟待大力推进。餐厨垃圾回收利用国家试点城市工作进度滞后,目前覆盖面、日回收处理量及处理能力仍有较大差距;市区餐饮单位私售餐厨垃圾现象回潮严重,三元区明洁废油脂公司非法收集餐厨废油脂和地沟油,长期未得到处理;部门共识不强,配合不力,执法队伍监管能力不足。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一要督促经费未达标的相关县(市)按要求增拨经费,市、县经费要切实做到及时拨付到位并逐年递增。二要督促相关县政府立即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发挥有奖举报和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的作用。努力推动县级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整合工作。三要加大协调力度,确保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调整期间执法力度不削减,工作要求不降低。

二、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一要健全和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范行政许可,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准入。二要堵塞监管漏洞。政府应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落实农村生猪检疫职责,同时认真研究相关措施,合理布局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各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全方位、全过程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三要严厉打击、严肃追责。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按照上线处罚,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禁罚过放行、以罚代刑。要发挥媒体曝光、食品安全黑名单的警示和惩戒作用,使严惩重处成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对食品安全监管中不履行法定职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严肃依法追究责任。

三、大力推进餐厨垃圾回收利用工作。要抓紧落实市政府〔2013100号《关于研究餐厨垃圾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纪要》要求。一要按照承诺,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餐厨垃圾回收利用试点工作。二要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督促相关部门统一思想,形成共识,齐心合力共同履行应尽职责。三要解决监管能力不足问题,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快授权委托,使执法队伍有权有责,肩负起监管责任。四要大力宣传、认真贯彻《福建省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加大执法力度,对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喂猪、私买私卖餐厨垃圾等行为予以严厉处罚,对三元区明洁废油脂公司非法收购废油脂等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四、大力加强食品安全源头建设。一要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努力提高我市农产品生产集约化、规模化水平。二要通过政策扶持、市场引导,加大对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集中消毒餐具企业的改造整合提升力度。三要积极推进农改超和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从根本上解决早市、临时占道市场食品安全失管等问题。四要重点推进市区禽类集中宰杀企业和专业批发市场建设,确保市区群众能尽快吃上放心的禽类产品。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和《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研究处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提出报告。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20131113


 

 

 

关于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31030日在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三明市经贸委主任   程鹏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总体情况

2012823 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食品安全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再落实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开展专题询问,形成了《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审议意见再落实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明常综〔201218号,以下简称“审议意见”)。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召集相关部门研究部署,要求按照各自职责,狠抓整改落实;责成市食安办根据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专门下发文件《关于分解落实市人大食品安全审议意见再落实情况有关问题的通知》(明食安办〔201241号),将问题逐一分解落实到相关单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对照市人大常委会跟踪检查组关于食品安全审议意见跟踪检查情况再落实情况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各司其职、逐项整改、狠抓落实。在办理过程中,各相关单位做到能够立即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制订措施,排出解决的时间表,争取尽快解决。20139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调研后,市政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在国庆前夕召开的市食安委成员会议上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对照问题,举一反三,全力抓好整改落实。人大的监督调研,必将有力推动我市各级政府和部门进一步履行职责、强化监管、落实整改,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新水平。

(一)提供有力保障,完善监管机制

1.加大财政投入。2012年,市、县两级政府继续增加食品安全经费预算,共安排食品安全、农产品检验检测及餐桌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等共1376.72万元(市本级520万元,县级856.72万元),较上年增加282.48万元,增长25.89%;农业、质监、工商等部门还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1435.6万元。2013年,市、县两级政府继续追加食品安全经费预算,共安排食品安全、农产品检验检测及餐桌污染治理专项资金1892万元(市本级685万元,县级1207万元),较上年增加515万元,增长37.41%。具体分项为:①食品安全专项经费816.7万元(市本级215万元,县级601.7万元),较上年增加510.7万元,增长166.89%;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经费817.1万元(市本级250万元,县级567.1万元);③餐桌污染治理专项经费258万元,较上年增加38万元,增长17.27%。其中,市本级食品安全经费年初预算在上年520万元的基础上又增加了165万元,增幅为31.73%

2.配强工作队伍。2012年以来,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不足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在积极争取增加综合协调、监督管理人员编制的同时,还加大了乡、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聘用力度,进一步配齐配强工作队伍。截止目前,全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类监管队伍实际到位908人,2012891人增加1.91%;各县(市、区)、乡、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实际到位1471人,比去年1208人增加21.77%。其中,食安部门共落实综合协调机构编制数30名。农业部门12个县(市、区)都成立了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全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队伍实际到位人员33人,增加5人;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全部成立,乡镇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人员实际配备219人,增加99人。质监部门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录用了19名食品专业人才,充实了食品行政监管队伍;组建了市生产许可证审查技术中心,配备5名专职审核员,专门从事食品生产许可审核工作;市产品质量检验所设立了食品部,配备专职食品检验及相关管理人员21人。卫生部门积极争取各级对卫生监督人员编制的支持,目前实际从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72人;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卫生监督派出机构,构建市、县、乡(镇)三级卫生监督体系,目前50%县(市、区)启动农村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逐步做到监管重心下移。工商部门新增监管人员32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总数达467人。

3.加强绩效考评。去年底,市政府组织6个督查组对12个县(市、区)的食品安全管理指标11大项104小项和主要食品治理指标2大项17小项进行现场考评,从监管机制建设、综合监督、有奖举报、宣传教育、信息管理、专项整治等十一个方面开展督查检查,并进行了现场评分,最后得分作为当地政府食品安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随后,省政府也组织了对各设区市食品安全工作的考评,我市名列全省第二。其中,考评中的食品安全治理和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两项指标,作为我市效能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4.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一是强化对危害食品安全监管失职渎职案件的查处工作,去年底,由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办、食安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查处危害食品安全监管失职渎职案件工作的意见》,进一步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及其所属人员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二是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在加大对违法企业和个人行为进行惩戒的同时,还规定了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严格追究相关责任,进一步完善了我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有力地推动了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三是推行有奖举报制度。加大有奖举报制度的宣传,通过在“纠风热线”及各类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悬挂举报奖励告示牌的企业范围等举措,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有奖举报制度的认识;健全举报投诉处理制度,严格工作纪律,落实首接负责制,第一时间受理、查处或移送相关案件,并及时反馈处置结果。同时,严格执行举报奖励和举报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利益和安全。自去年实施该制度以来,市级部门共接到举报3起,落实3起,兑现奖金1500元,县级部门至今未接到相关举报。

(二)履行监管职责,促进责任落实

1.强化日常监管。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构建健康、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农业部门着力做好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禁止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20128月以来,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抽取蔬菜、水果、茶叶、畜产品“瘦肉精”等样品6.4万件,合格率均达到省上要求。质监部门严把市场准入关,通过日常检查、巡查、回访、定期监督检验、年审等手段,严防不合格食品的生产。工商部门严厉打击流通领域食品行业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制假售假、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一年来共检查食品零售商1.02万户次,检查各类商品1.9万个次。经贸部门按照“源头监控、进出监管、溯源可查”的原则,在永安市城区建成了肉品追溯系统项目,覆盖永安1个生猪定点屠宰场、2个标准化农贸市场、3个社区市场、7家生鲜超市,共212个肉品零售摊位,并于今年6月通过验收。卫生部门落实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及食品原料索证索票等制度,全市纳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共5603户,其中优秀等级单位58户、良好等级单位387户、一般等级单位3839户、待评定单位1319户。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公安等部门也加大监管力度,有效确保了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此外,在“五一”、“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由市食安办牵头,食安委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严格落实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责任,对食品安全各环节开展节前安全检查,保障了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同时,各级各有关部门还开展了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组织有关部门督促企业按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并对企业的自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现场核实,进一步提升了企业主体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2.加强检测监测。农业、质监、卫生、工商、经贸、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按照市食安委下达的任务,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测工作。201319月,全市共抽样检测主要食品10.44万件,省定3148项抽检项目全部符合国家和省定标准。同时,积极推进县级检测资源整合工作,在去年尤溪县成功开展县级检测资源整合的基础上,今年我市又把将乐县列入省级创建试点项目。在示范带动下,永安市采取强化农业部门(种植、畜牧兽医水产)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两个部门的检验力量,组成了永安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宁化县以县疾控中心为依托组建“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将原来的自行分散检测,统一集中到食品安全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其他县(市)也着手检测设备及场所设施等摸底调查工作,争取优化整合现有资源,推动县级检测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检测能力的进一步提升。

3.严格检查执法。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加大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并与公安部门加强执法协作,及时移送违法案件,共同协调解决执法办案问题。2012年以来,全市共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3.6万次,出动执法人员10.37万人次,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行为1843起,查获污染食品36.48吨,总货值424.02万元。其中,农业部门查办各类农业违法违规案件立案94个,结案83个,罚没款44.87万元,向司法机关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起;质监部门立案查处案件191起,查处问题食品货值91.96万元,处罚没款100.36万元,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974份,责令停产整顿161家次;工商部门查办各类食品案件1007起,罚没金额共计239.15万元;卫生部门办理食品行政处罚案件116起,罚没款35.92万元;经贸部门查处生猪屠宰违法案件9起,查获非法屠宰生猪29头,案值5.6万元,罚没款4.1万元,查获违规酒类商品380瓶,案值34.33万元,罚没款8.78万元,出动酒类执法1382人次。

(三)加大整治力度,整改突出问题

1.加强餐厨垃圾回收利用工作。20098月启动以来,下达补助资金146万元,用于购置运输车2辆、厂区道路及环境整治、废弃油脂处理和肥料生产车建设等,截止目前共无害化收集处理餐厨废弃物6.23万吨,日收集处理餐厨废弃物近46吨(含永安日收集处理13吨)。2012年,永安、沙县分别制定了餐厨废弃物无害化收运实施方案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永安20137月启动收运工作,目前日收运量约为13吨;沙县7月份完成收运工作的商务谈判,确定了收运单位和收运费用,现正等待收集车到位开始启动。同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今年来共对452家餐饮单位进行走访,对路面上私运泔水个体户进行围堵劝导,没收个人泔水桶48 个,约谈存在问题的餐饮单位15家,已整改15家,市区餐厨垃圾收集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明显。

2.加强前店后厂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各职能部门按照省政府文件分工,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前店后厂、小摊贩等形式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质监部门在省小作坊管理办法出台后,通过发布目录、摸底调查、强化培训、发放证书、监督抽查等步骤深入推进小作坊工作。目前,已制定了三明市首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产品目录,发布了米粉、挂面、豆腐、豆腐干、豆腐皮、板鸭6类首批小作坊目录,建立了食品小作坊档案,加强了监督抽检,今年以来共抽检食品小作坊产品124个批次,主要检验项目为危害人体健康的无机砷、铅、铝、总汞、镉、黄曲霉毒素等指标,有3个批次的铝残留超标;对莘口豆腐皮持续抽检18批次,全部合格,有效防范了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在加大前店后厂食品经营户主体资格审查力度的同时,增强对前店后厂食品的抽检力度。2012年对部分县(市、区)的馒头、月饼进行抽样送检,并对不合格产品经营户进行了处罚,今年上半年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再跟踪、再检查,共查办馒头、月饼案件7起,罚没1.69万元;今年5月份对多数县(区)前店销售的粽子进行抽检,共抽取了18个批次的粽子送检,送检合格率达100%卫生部门加大对前店后厂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管,开业前进行预防性审查,开业后进行不定期监督巡查。要求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者建立食品添加剂“五专”(专人采购、专人登记、专人保管、专柜保存、专人领用)管理制度,对采购的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专项登记,统一存放,严格领用,并按有效期使用。同时,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各有关监管部门加大打击假冒伪劣食品力度,依法严惩制假售假的小作坊,对违法违规的小作坊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目前,正组织力量,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宣传贯彻《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让各级各职能部门和广大小作坊业主知晓相关要求,并针对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检查、专项治理整顿。

3.加强流动摊点、夜市大排档、临时早市监管。今年,我市下发《关于加强饮食大排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食安委〔20131号)等有关文件,明确了有关部门的职责,进一步加强了对饮食大排档和流动摊点的规范管理。梅列区加强了城区主干道、市场周边、百货周边等人流量密集区的巡查监管力度,查处各类非法经营的流动商贩。重点整治文化巷占道流动摊点,发放整改通知书21份,清理流动摊13处,纠正店外摊15处,整顿违章占道经营摊点30余处,清理帐篷12个。积极开展联合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对市场上经营摊点开展安全检查,对无证照业户予以取缔。今年以来共教育纠正各类流动商贩451起,店外摊439起。三元区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相关街道办事处在划定的食品摊贩经营场地设置标志牌,明确食品摊贩规范经营管理制度,加强对经营品种和经营方式的管理,并为食品摊贩经营场地提供必要的卫生设施。目前,全区乡镇、街道已完成本辖区饮食大排档信息登记的备案工作,已登记大排档61家。6月中旬,三元区卫生监督所对全区餐饮经营单位(包括早市、夜市摊点)开展了为期15天的餐饮食品安全大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员30人次,重点检查食品卫生、餐饮具消毒、食品原料购进索证索票、食品原料贮存、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留样、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等情况,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3份。卫生部门对经营场所卫生条件、食品加工用具和餐饮具清洗消毒、卫生设施和设备、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和专业技术指导,严厉查处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住建部门对城管人员进行定人、定岗、定责,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对流动摊和占道经营问题强化日常监管,控制营业时间,划定占道面积,防止摊位出现阻碍交通或扰民现象,并要求摊主将厨余垃圾和包装辅助材及时进行清理。

4.推动畜禽集中屠宰和检疫工作。一方面,强化禽类屠宰监管。为切实加强禽类屠宰监管,提高禽肉及其产品质量安全水平,2012年底,我市出台了《关于明确市区禽类屠宰监管职责的通知》(明食安委〔20123号),进一步明确了两区及各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今年以来,梅列区针对列西活禽屠宰存在的问题,区食安办、农业、卫生、工商、城管等相关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5人次,开展禁用沥青、松香褪毛宣传,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食品安全知识问答宣传资料40多份。目前列西16户禽类屠宰户已陆续购买新型无公害家禽脱毛蜡,并逐步适应使用新型褪毛方法。区农业局畜禽检疫检验站每天派出1名检疫员到列西禽类屠宰场地开展检疫工作,确保上市禽类产品质量安全。同时,积极推进三明市区活禽交易市场(活禽集中屠宰点)项目建设,市、区两级政府安排专人密切联系项目业主,帮助协调办理有关手续。另一方面,强化畜禽检疫检验。根据市人大调研组提出的“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问题”要求,市食安办深入各县(市、区)调查研究,积极向有关部门了解实情,要求农业部门稳定检疫人员情绪,并按照《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确保检疫检验工作的连续性;各县(市、区)政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增设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并在定点屠宰场完工前,由农业部门依法对非经定点屠宰场屠宰的畜禽产品实施检疫及监管;农业部门加强乡镇站和屠宰场动物检疫申报点报检建设,确保每个乡镇有1个检疫申报点。

5.加强非法添加案件处理。根据“排查要全面、治理要彻底、成果要巩固”的要求,针对“违禁超限”这一突出问题,我市持续加大食品非法添加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质监部门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全市食品添加剂生产环节专项检查的通知》(明质监食〔2013128号),集中力量对重点区域、有关食品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添加非食用物质、使用不合格食品添加剂、不合理使用添加剂、不按规定要求索证索票、以及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制售不合格食品添加剂等行为,今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41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53家次,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9家次。同时,督促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加强原材料管控,严格落实原辅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规范生产过程控制、严格出厂检验。工商部门以辖区内的集贸市场、食品批发经营户为重点,逐户建立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档案,完善食品添加剂经济户口。目前,全市共有添加剂经营单位73户。同时,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资格、产品质量和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将标签标识作为食品添加剂经营者进货查验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大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不规范和不合格的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的工作力度。2013年以来共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3422户次,检查食品添加剂经营户168户次,立案2起,罚没0.2万元。

6.加强市场抽样力度。针对不久前市人大调研中发现的三元区存在“水果批发市场的日常抽检监管不到位,存在农药残留安全隐患”问题,市食安办及时召开由市农业局、三元区政府、三元区食安办等有关单位参加的协调会议,并确定由三元区食安办牵头、农业部门为责任主体加强市场抽样力度。925日,三元区食安办牵头组织农业、质监、工商、城监等职能部门对三明市水果交易市场开展联合检查,针对该市场应当设立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等问题与市场管理者进行沟通,达成重建检测机构的意向。927日,三元区食安办与三元区农业局再次到该市场进行现场指导。目前,在检测试纸由农业部门先行提供的基础上,市场管理者已按要求建立了专用检测室,采购了检测设备,并指定人员对进场销售的水果进行日常检测。

7.加强校园周边小餐饮、小食杂治理。长期以来,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都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作为重点工作之一抓实抓好。工商部门按照省上提出的“校园及校园周边200米内零无证照经营食品”要求,确定“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为第二、三季度整治工作重点,结合中、高考、开学季等重点时段和“一月一专项”、创建文明城市等重点活动开展专项治理。卫生部门开展定期、不定期的专项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并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和频率。在“中考、高考”期间,卫生监督部门分别组织开展了以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店为重点的执法检查。目前,我市已基本取缔校园周边小餐饮店、小食杂店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今年以来,我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818人次、执法车辆497台次,检查校园周边商场、超市共49家次,食杂店5355户次,餐饮店1046户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55份,立案查处食品安全案件23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食品安全工作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近年来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但食品安全监管点多面广线长,且是动态的过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认知程度的提高,会不断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协调、解决。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群众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不高,群众参与度不够,社会监管效果不够明显。二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由于山区地市财政紧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有待进一步加大投入,监管力量、执法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三是食品安全监管的体制和机制不够完善,目前采用的“以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把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分布在多个部门,容易造成职能交叉和衔接不够紧密而出现监管盲区,并较难确定行政监管责任主体。四是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不强,“生产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还不能得到有效落实,特别是小作坊、小摊贩还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等等。

三、下阶段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有效监督指导下,以此次人大监督检查和9月份人大调研检查为契机,针对人大提出的问题认真对照整改,采取有力措施,完善体系建设,加强全面监管,合力推进我市食品安全工作上新水平。

(一)着力加强日常监管。一方面,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要求各级各部门按既定的职能继续履好职、尽好责,在机构改革未到位前,做到人心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力度不减。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对容易引起炒作的风险点和各地的食品支柱产业加强检测监测,切实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着力推进专项整治。抓好非法制售病死猪及其制品专项整治,打击生猪养殖环节出售病死猪行为,严把屠宰、流通、加工、餐饮关;抓好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加强隐患排查,强化监督抽检,促进添加剂和食品企业提升行业规范;开展剧毒农药专项整治,从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开展清查。

(三)着力构建诚信体系。积极开展守法经营宣传教育,加大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的治理力度;完善信用记录制度,细化诚信评价准则,健全问题信息披露和守信激励制度,全面建立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信用档案;完善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充分发挥其他领域对食品安全失信行为的制约作用,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

(四)着力加强基础建设。①检测方面。加快全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监测网络;强化市级检测能力建设,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提高检测水平,扩大检测覆盖面;推进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工作,积极探索有效整合模式和机制。②试点工作方面。继续开展食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工作,推进猪肉、主要水产品、品牌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和生猪等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试点,拓展食品加工和餐饮服务环节试点,拓宽流通环节和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追溯面。③示范建设方面。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在推进第一批省级示范县宁化县、清流县的基础上,积极抓好三元区、建宁县的示范县创建工作,争取通过省上验收。

(五)着力打击违法犯罪。完善群众举报制度,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拓展案件线索来源,落实首接负责制,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查处。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精神,严厉惩处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组织“打四黑除四害”行动,大力开展“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清剿各类“黑窝点”,查办各类食品犯罪案件。

(六)着力营造和谐氛围。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社会责任感教育,推进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发展食品安全群众性队伍,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的途径;引导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客观准确报道食品安全问题。

以上报告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关于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31030日在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主任   王  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在连续多年对食品安全法开展执法检查、跟踪检查的基础上,9912日、101516日,廖小华副主任带领部分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再次开展了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政府、明溪、大田、三元、梅列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随机抽查了四县(区)食品生产、流通、消费企业、单位30余家,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调查了解。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近年来,市政府能认真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审议意见,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意识,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2012年,在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考评中名列第二。

(一)政府组织保障力度得到增强。一是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不足问题得到较好解决。截目前,市、县两级食安办已落实编制32名,人员到位28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类监管队伍实际到位908人,比去年同期增加17人;各县(市、区)、乡(镇)、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实际到位1471人,比去年同期增加263二是经费投入保持增长2012年,市、县两级政府共投入食品安全、农产品检验检测及餐桌污染治理专项资金1376.72万元,较上年增长25.89%。今年市、县两级政府共安排食品安全有关资金1892万元,较2012年增长37.41%。其中食品安全专项经费安排816.7万元(市本级215万元,比增115%;县级601.7万元,比增192%)。尤溪县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经费达177.2万元,远远高于省对县不低于60万元的考核标准。三是制度创新不断推进。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在加大对违法企业和个人行为惩戒的同时,还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四是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市政府及大多县级政府建立了对下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去年底,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办、食安办还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查处危害食品安全监管失职渎职案件工作的意见》,促进各级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职

(二)部门依法履职更加到位。各有关部门在健全和完善原有监管机制的基础上,注重创新有效监管方式,依法履职水平进一步提升。市食安办综合监督有力,组织协调到位,任务分解及时,通过制定相关制度、开展宣传教育、组织督查考评、强化示范引导等方式,有效推动我市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的开展。市质监局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今年以来共检查各类食品生产加工单位867家次,立案48件,查扣问题食品13.66吨,查处货值75.91万元,罚没款14.36万无,责令停产整顿8家次。市工商局在省食安委关于进一步明确前店后厂监管职责通知下发后,及时指导基层对全市工商监管范围的173户前店后厂经营户进行监督检查。明溪县工商局率先在全市推出可以查验食品检测报告等信息的“食安通”,指导校园周边40家食品经营户安装该设备,强化了校园周边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卫生局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量化分级管理测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得到较好保障。市区餐具集中消毒企业整合提升工作取得进展。市农业局依托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平台,建立市、县两级平台,在试点企业实施农产品生产信息录入与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加大对东霞蔬菜批发市场和市水产批发市场的监管,落实每天抽检,提高抽检频次。

(三)一些突出问题得到整改。市政府对去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审议意见中提出的一些突出问题采取措施,加以整改。推动梅列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对多家家禽宰杀黑窝点进行曝光整治的同时,引导、协调家禽集中宰杀企业建设工作市质监局在省小作坊管理办法出台后,迅速行动,通过摸底调查、强化培训、发放证书、监督抽查等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小作坊监管,使原来基本处于失管状态的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得到初步落实。餐厨垃圾回收覆盖面今年7月扩大到永安市区,沙县也将在近期启动。餐厨垃圾回收处理企业为扩大生产能力扩建的钢结构标准厂房和无害化处理沼气池已基本建成。

二、存在问题

虽然通过近年来的不断监督和推进,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升,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调研中仍然发现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需要引起重视并继续加以解决。

(一)食品安全工作保障还需进一步加强。一是县级经费投入不平衡。去年永安、沙县分别到位50万、25万,未达省对县60万的考核标准,同时,市、县两级都不同程度存在未按序时进度下拨经费、经费到位滞后于工作开展的状况。2013年市本级食品安全专项经费于8月底才一次性到位125万元,之前分文未拨;大田县截止9月上旬仅到位10万元。二是体制机制尚不够健全完善将乐县政府尚未建立对下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未实行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绩效考核。市、县食品安全投诉渠道仍不够畅通。有奖举报制度自去年实施以来,市级仅接到举报3起,落实3起,兑现奖金1500元,各县至今未接到1起投诉。县级检测资源整合进展缓慢,除尤溪县外,其余县(市)目前仍没有进展,县级食品安全检测资源分散、手段滞后的状况未得到有效改善。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实施近一年来,至今没有企业或个人被列入黑名单,惩戒作用尚未显现。

()监管漏洞仍然存在。一是市县大多入市禽类无法提供检疫证明,没有落实脚环检疫标志。肉类检疫、合格两证不全,明溪县农贸市场经营业主基本无法出示齐全的两证。调研中了解到,部分县(区)接上级有关部门通知,准备不再对非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畜禽实施检疫和出具检疫证明,这将造成农村大批生猪屠宰未经检疫流入市场的严重后果。列西水果批发市场至今未落实检测工作。二是一些超市、批发店进货台帐不全、供货台帐不完整,多数小食杂店、农贸市场冷冻食品进货无索证索票。小餐饮店和一些酒店仍然存在食物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不落实、设施投入不足、卫生条件差、原料储藏间脏乱无序、原料摆放没有隔墙离地等问题。以上单位中一些从业人员存在无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现象。三是集中消毒餐具企业准入门槛低,有的开设在居民楼内,生产车间设施简陋、卫生状况差,有的工作流程不规范、包装车间不具备无菌操作条件,并且均不具备自检条件。四是流动摊点、早市、夜市大排档食品安全仍处于失管状态,所有摊点加工经营条件差,洗涤无清洁水源,食材全无索证,不具备消毒和卫生条件,食品安全隐患突出五是列西禽类宰杀黑窝点,虽经多次整治,但仍在使用松香等有害物质褪毛,环境脏乱依旧,市区禽类集中宰杀和专业批发市场建设工作仍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六是一些监管部门以突击式整治代替长效管理的监管现状仍未根本转变,执法不严、处罚不力现象仍然存在,没有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2010年质监部门移送公安部门7起非法添加案件,近年市人大审议意见多次要求加快办结,但目前仍有5件未作出最后处理,至今悬而未决。

(三)餐厨垃圾回收利用工作亟待大力推进。我市餐厨垃圾回收利用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的积极推动和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于2009年正式开展,为全国较早、全省率先,因此2011年被国家住建部列入全国33家试点城市之一,也是全省唯一。此项工作开展以来,经市政府和相关部门、企业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国家试点城市工作进度远远滞后。根据市政府向国家住建部的承诺,至2015年要基本构建起覆盖三明全市的、完整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新增处理能力达到225吨。目前无论从覆盖面、日回收处理量还是处理能力方面均有较大差距,除市区、永安已集中收集处理,沙县将开始启动外,其余8个县均无实质性进展;至9月,市区、永安全部收集量日均43吨,仅达225吨的19%;企业因受资金、技术等条件制约,资源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能力较薄弱,只能进行初步加工。二是市区餐厨垃圾收集问题较大。目前市区共有餐饮单位1274家,据测算日均应收集餐厨垃圾60吨左右,今年1-9月日均收集量仅为30.8吨,并且其中大约三分之一是以洗碗水和塑料、破碗盘等生活垃圾充数,因此实际约有一半以上的餐厨垃圾被市区周边非法养猪户用于饲养“泔水猪”。市区餐饮单位私售餐厨垃圾现象回潮严重,养猪户以每桶10-15元不等的价格向餐饮单位收购,并公然与企业收集人员抢夺餐厨垃圾。同时三元区明洁废油脂公司在未获得专营许可和环评通过的情况下长期违法收集餐厨废油脂和地沟油,月收集量达10-20吨,并多次对回收企业工人进行拦截、威胁,严重影响企业正常运行。去年市人大调研时还发现该企业不仅未获专营许可,且工商营业执照都已过期,反馈后工商部门对其收集的50桶废油(约2吨)进行查封,但该企业无视法律将废油拆封卖掉,此事过后不了了之。今年8月三元区工商部门又为其办理了营业执照。三是部门共识不强,配合不力。我市200910月启动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工作时,市政府就明确规定了工商、公安、卫生、环保、农业等部门对此项工作应承担的责任,今年49日省政府出台的《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也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但一些部门对此工作的重要性未形成共识,加之相关法律不够完善,致使大量未经无害化处理、含有重金属、病毒的餐厨垃圾被市区周边40多家养猪户用于喂猪,同时餐厨垃圾表层产生的油脂被以每斤1元以上价格卖给非法加工厂,带来很大的食品安全隐患。四是队伍监管能力不足。此项工作开展之时,分别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一支10多人的专门执法队伍,但一直以来未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执法授权,加之处罚依据不规范,导致4年来从未对私自收运、销售餐厨垃圾等违规行为进行过处罚,执法队成了“劝导队”。同时相关部门经常将人抽回,队伍人心松散,管理薄弱,工作经费缺乏,监管能力不足。

三、几点建议

食品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已被各级党委、政府列为民生工作之重,引起高度重视。在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国务院、省政府也相继下发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了明确部署和要求,各级政府及相关责任部门应切实抓好文件的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一要加大政府食品安全资金投入力度,做到及时拨付到位并逐年递增。要督促专项经费未达标的县(市)按要求增拨经费。二要建立完善相关体制机制,落实对下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将乐县应立即建立起食品安全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有奖举报机制,畅通投诉渠道,有效发挥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的惩治作用。三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确保在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调整期间,监管工作不断档,执法力度不削减,工作要求不降低。同时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县级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整合,提高检测能力。

(二)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一要严把准入关。健全和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范行政许可,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准入。对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生产经营条件差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坚决予以整顿和依法取缔。二要堵塞监管漏洞。各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全方位、全过程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应高度重视部分县(区)已经或准备不再对非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畜禽实施检疫和出具相关检疫证明这一新情况,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落实农村生猪检疫职责,同时认真研究相关措施,合理布局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三要严厉打击、严肃追责。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过硬的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按照上线处罚,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被吊销证照企业的有关责任人,依法实行行业禁入,严禁罚过放行、以罚代刑,使严惩重处成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要高度重视5件非法添加案件久拖不结问题,根据国务院决定精神,“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未及时查处、重大案件久拖不结的,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直接查办”,使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受到应有的打击。对食品安全监管中不履行法定职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严肃依法追究责任。

(三)采取切实措施,大力推进餐厨垃圾回收利用工作。一要按照承诺,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餐厨垃圾回收利用试点工作,扩大覆盖面,提高回收量,从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支持企业尽快提高利用和处理能力,确保2015年建成覆盖全市的餐厨垃圾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的各项目标,更加有效保障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要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督促相关部门统一思想,形成共识,齐心合力共同履行应尽职责。应结合生态市建设,加大对市区周边40多家非法养猪户的清理力度,从根本上解决餐厨垃圾喂猪的危害。永安市近期围绕群众反映的河道污染问题,开展了清理市区周边非法养猪专项行动,目前已清理60多家养殖户,对提高永安市餐厨垃圾回收量起到了较大作用,目前永安市区餐厨垃圾回收量已从7月份刚开始的日均10吨上升到20多吨。三要抓紧解决监管能力不足问题,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快委托授权,使执法队伍有权有责,肩负起监管责任。要大力宣传、认真贯彻执行省暂行办法,对违反相关规定,特别是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喂猪、私买私卖餐厨垃圾、非法收购废油脂等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和严厉处罚,并通过各类媒体曝光,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以起到警示和惩戒作用。要发动广大群众大力举报相关违法行为,并给予奖励,在全市形成做好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大力加强食品安全源头建设。一要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引导农民规范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行为,努力提高我市农产品生产集约化、规模化水平,发挥我市一批农产品企业生产运作模式对提升食品质量、保障食品安全的示范作用。二要通过政策扶持、市场引导,加大对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集中消毒餐具企业的改造整合提升力度,引导他们到工业园区或相对集中区发展,解决企业发展和日常监管等困难和问题。三要积极推进农改超和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从根本上解决早市、临时占道市场食品安全失管等问题。加快推进市区禽类集中宰杀企业和专业批发市场建设,确保市区群众能尽快吃上放心的禽类产品。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市政府关于三明生态市建设

“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131030,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市环保局局长吴成球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生态市建设“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结合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意见综合如下: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自启动生态市建设以来,全市各级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生态立市”发展战略和生态市建设“十二五”规划,着力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生态经济,加强生态保护,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力度,生态市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生态文明理念有待加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仍较为薄弱,各参与主体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产业结构不够合理,发展方式还需加快转变。我市经济结构性矛盾突出,三次产业比重不合理,低碳产业和第三产业所占比重相对较低,节能降耗任务十分繁重。三是考核指标尚有差距,指标实施缺乏量化手段。第三产业占GDP比例、单位GDP能耗、环境保护投资占GDP比重等三项指标差距较大,部分指标的具体实施计划量化不够,难以科学有效地指导创建工作。四是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环境污染防治仍需加强。部分生活污水、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雨污分流系统不完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重点矿区生态保护措施不够落实,农村环境整治覆盖面不广,市区空气质量有待进一步改善。五是环保投入相对不足,生态保障水平有待提高。环保投入和制度保障不足,环保部门执法力量仍较薄弱,环境保护监管能力与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以上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建议:

一、统一思想,牢固树立生态发展理念。要从传统城市发展向生态城市建设转变,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树立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把生态市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落实责任,紧密合作、主动参与,确保生态市建设的顺利进展。要充分发挥广大群众主力军作用,认真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深化“绿色系列”创建活动,营造全社会主动关心环保、自觉参与生态市建设氛围。着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环保部门协调监管、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市建设的良好局面。

二、调整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依托三明生态工贸区的引领辐射作用,大力推进产业集群化建设,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升我市经济总量和发展质量,为生态市建设夯实经济基础。要加快发展生态经济,立足三明环境资源禀赋,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推进安全农产品生产;加快改造提升传统工业,着力培育壮大新兴工业产业;以现有的开发区、工业园为平台,积极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和低碳园区示范工程,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产业。针对我市第三产业比重小、与生态市要求差距较大的情况,要进一步完善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加快发展商贸流通业、现代物流业、现代服务业和生态旅游业,做大做优第三产业,从而提高第三产业所占的比重和增长的质量。

三、围绕目标,深入细化分解实施体系。要对生态市建设的各项控制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进行深入解析、梳理、分解和设计,形成以量化指标为导向、框架清晰、方法科学、具有明确时间节点及相应配套措施,可操作、可统计的指标分解实施体系。要对规划指标进行细化,制订分类、分期的实施办法,并落实到具体的事权部门的日常管理中。如根据“环境保护投资占GDP比重要达到3.5%以上”的要求,环保、经贸、农业、水利、林业、建设和财政等部门要科学测算我市“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投资需求,合理安排投资计划,并引导企业加大环保治理力度,如实上报环保资金投入,统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合理归类统计,做到应统尽统,为保证该项指标达标做好基础工作。

四、加大力度,切实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一要深化工业污染防治。以工业园区、重污染行业为重点,推进火电、化工、冶金、建材、印染、电镀、食品、煤炭、有色金属采选加工等行业的技术改造和污染治理工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二要加强重点流域综合整治。落实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生态保护建设等工作任务,定期督办重点矿区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改善沙溪、金溪、尤溪等流域水环境质量,确保全市流域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要求。三要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城市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市、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提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工业污水处理率。围绕新农村建设、家园清洁行动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四要着力改善市区人居环境。督促三钢、三化等企业制定并落实节能减排和污染治理计划,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技术改造,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大对建筑工地、渣土运输等扬尘污染的整治力度,减少对市区空气质量的影响;严格落实机动车环保检测和标志化管理,及时淘汰更新不达标公交车辆,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加大东牙溪水源地保护力度,杜绝水源地采砂、钓鱼、游泳等非法活动,保障市区饮水安全。

五、落实责任,全力构建实施保障体系。一是要创新体制机制,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建立决策、执行和监督相分离的行政机制。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把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生态建设等工作纳入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引导干部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逐步形成有利于生态建设发展的长效机制。二是要加大资金投入,把生态市建设资金纳入各级年度预算和政府投资计划,保证逐年有所增长。要拓宽融资渠道,以项目为载体,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生态市建设,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把生态市建设摆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生态文明、推动三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战略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以落实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总抓手,加大规划的实施力度。同时,要对规划进行必要的补充完善,不断细化生态市建设目标任务,强化对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促进规划的深入贯彻实施。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和《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研究处理,并自收到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城乡建设委员会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提出报告。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20131113


关于三明生态市建设

“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31030日在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三明市环保局局长   吴成球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向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报告《三明生态市建设“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施情况,请予审议。

一、《规划》组织实施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市建设,把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和环保模范城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和载体,着力通过生态市创建,打造“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三明。自《规划》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生态立市”发展战略,以构建生态经济体系、生态环境体系、生态社会体系、生态安全体系、生态文化体系为载体,全面推进生态市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坚持加强领导,体制机制日益健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工作领导小组、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组长、第一副组长,市委副书记、分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下设生态市创建办公室和环保模范城创建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市委邓书记多次指出,创建生态市、县(区)是当前领导干部政治敏感性和政治素质的集中体现,有些城可以不创,有些牌子不一定拿,但是国家级生态市这块“金字招牌”我们“志在必得”。杜市长多次强调,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一时的发展,要抓住机遇加快争创生态市、生态县。二是细化责任分工。印发了《三明生态市建设“十二五”规划》和《三明生态市实施方案》、《三明市创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实施方案》,同时根据“天蓝、地绿、水净”的总体要求,突出“以创促建”,下发年度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年度任务,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都针对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重点项目、主要任务,并确定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督促指导。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年度考评等制度,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同时组织开展“创两城、促发展”基层调研活动和重点项目督查,研究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召开了创建工作落实推进会;组织先行创建的泰宁、建宁、明溪外出学习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并在将乐、沙县、尤溪举办三期培训班,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创建水平。今年7月,在泰宁县召开工作现场会,通过典型示范,切实增强各级各部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力推进创建工作。会后,各级各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各项创建任务,针对当前的重点难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坚持保护优先,生态优势巩固提升。

一是加大保护力度。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全市共划定生态公益林714.2万亩、占森林总面积的27%,建成国道、省道沿线绿化带314.91公里;247.45万亩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建成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39个,面积12.2万公顷。2012年,我市环境保护投资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3.58%,全市森林覆盖率76.8%、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1.09平方米,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的23%二是开展示范创建。启动国家级生态市创建工作,开展生态县(市)、生态乡镇(村)创建,通过深化创建、典型引领、示范带动,进一步完善环保基础设施,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目前,我市已有3个省级生态县、18个国家级生态乡镇、2个国家级生态村、128个省级生态乡镇、147个省级生态村、1305个市级生态村获得命名。泰宁县通过国家级生态县考核验收待命名,永安、将乐、清流、沙县通过省级生态县(市)验收待命名,还有66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1个国家级生态村通过验收待命名。全市60.9%的乡镇达到国家级生态乡镇标准,81.3%的村达到市级以上生态村标准。三是打造生态品牌。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我市生态优势和潜力,在三明旅游景点和景区密度居“八闽之最”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世界级、国家级旅游品牌创建力度,打响“中国绿都”品牌。目前,我市拥有中国丹霞泰宁世界自然遗产、泰宁世界地质公园2个世界级旅游品牌和1个国家5A级旅游景区、6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

(三)坚持转型升级,生态产业加快发展。

一是发展生态工业。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推进汽车及机械、冶金及压延等八大主导产业的改造提升,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清洁生产和园区生态化改造。2012年,全市淘汰落后产能企业67家,建成省级循环经济产业园3个、循环经济示范试点企业25家;全市八大产业实现增加值558.25亿元,实现产值增长与节能降耗双赢目标。二是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文化产业、城市商贸、仓储物流、专业市场、商务服务五大集聚区建设,全力促进三产搞活提速。2012年,全市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443.45亿元,同比增长8.3%,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33.1%三是发展生态农业。以食用菌、茶叶、蔬菜、果品、畜禽、药材等农业优势主导产业为重点,发展一批农业生产、深加工、商贸、科技龙头企业和项目,促进生态农业、效益农业、观光农业加快发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市林权登记发证率98.7%,林地登记发证率98.5%,林权证到户率99.2%,林权制度改革继续保持全国先行。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5

(四)坚持环境整治,城乡面貌不断改善。

一是加大城乡环境整治力度。开展生态城市建设,实施“退城入园”战略,严格控制建成区高污染、高排放项目布局,引导污染企业调整结构并加强污染治理。加强城市、乡镇、工业园区污水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能力。加强对建筑工地、道路扬尘、机动车尾气的污染控制。2012年,12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二是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2010年我市被列为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重点示范区域以来,三年时间,共投入资金3.3亿元,对近三百个村庄实行“以奖促治”政策,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垃圾中转站、沼气池等一大批污染治理设施,极大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泰宁县《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暂行办法》被环保部转发推广;全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现场会和环保部、财政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三是加强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改善沙溪、金溪、尤溪等流域水环境质量,确保全市流域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要求。2012年,全市辖区三条主要水系17个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98%,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各县(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9.7%

二、存在问题

我市生态市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创建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县(市、区)重视程度不够、紧迫感不强,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大。目前还有宁化、尤溪、大田、梅列、三元等5个县(区)尚未通过省级生态县验收,永安市环保模范城规划尚未通过评审。碧溪流域碧口村的楮林养殖区和荆东小溪养殖场整治,以及市区所有煤场、渣场搬迁工作进展滞后。市区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尚未建成投运。三化567号锅炉环保设施改造未动工, 市区空气环境质量提升难度较大。二是主要指标差距较大。第三产业占GDP比重,省级要求≥35%,国家级要求≥40%,我市2012年为33.1%;单位GDP能耗,省级、国家级均要求≤0.9吨标煤/万元,我市2012年为1.21吨标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省级要求≤25m3/万元,国家级要求≤20m3/万元,我市2012年为33.58 m3/万元;市、县()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教等在人员编制、业务经费、业务用房、设备配置等方面与国家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差距很大。三是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全市地貌以山地丘陵为主,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容易产生旱涝、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特别是在园区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等过程,容易造成局部地区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河道有效库容减少。四是传统工业污染仍然突出。当前我市正处于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关键阶段,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的矛盾比较突出,特别是市区工业污染较为严重,单位GDP能耗等较高。

三、下阶段工作重点

(一)加快生态创建步伐。一是突出“以创促建”,实施“天蓝”、“地绿”、“水净” 等重点工程项目,着力通过生态市创建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同时稳步推进生态市细胞工程建设,确保2015年底前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12个国家级生态县(市、区)、116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388个市级以上生态村。二是制定出台生态市、环保模范城考核办法,按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比,落实责任。三是加强对生态市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工作进度滞后、措施不力的单位进行重点督办、限期整改。

(二)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一是针对市区东牙溪水库使用年限较久,上游农林业面源污染及泥沙淤积,富营养化趋势日益加剧,要抓好面源污染和当地居民生活污染防治,积极探索水源地水体生态修复技术,遏制藻类爆发,同时加快薯沙溪应急水源建设。二是要做好各县、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开展清流县、沙县饮用水源上游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整治,解决水质个别因子超标等问题;抓紧建设明溪、宁化等县第二水源。三是要加强县乡水源地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界桩和警示牌,加大监测监管和巡查力度,严守水源地红线,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

(三)深入开展流域整治。我市地处闽江上游,担负着闽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的重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面:要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规定,开展畜禽养殖发展规划环评,实施规模化养殖场全过程综合治理。生活污染治理方面: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城乡污水处理和管网配套工程,提高污水收集量和处理率。推进生活垃圾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三级管理体系建设,实现村容村貌环境整洁卫生。工业污染防治方面:严控高污染、高能耗行业企业引进,落实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深化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废水深度治理;加大对永安、尤溪、大田等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环境治理和监管,防止出现一个选矿厂污染一条河的问题;加强流域管理,严禁非法采砂、洗砂,重点是加大梅列、三元等市区小流域整治工作力度;加强沙12等交界断面水质监测监控,确保全市域跨界断面出境水质达到要求。

(四)着力解决市区环境问题。针对三明市区“先有工业、后有城市”,城市布局不合理,市区内有三钢、三化等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大,市区空气质量难于根本改善问题,多措并举,加大整治力度。一是加强源头管控。继续实施“退二进三”、“退城入园”战略,严格控制建成区内不再新扩建有重污染的项目,引导有一定污染的企业积极调整结构,往下游发展并加强污染治理。二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严格落实《“十二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钢烧结机头自201511日起执行颗粒物特别排放限值,三化燃煤机组自201471日起执行烟尘特别排放限值。加快对三化等重污染企业进行技改转型;提升城市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城市生活能源结构,推广清洁能源。三是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道路扬尘、机动车尾气的污染控制和监督管理;四是加速实施“四绿”工程,推进道路绿化、城镇绿化,扩大城市人均公共绿地占有率,有效减少扬尘。五是加强对市区餐饮油烟和娱乐业、建筑业噪声治理和监督管理,努力为群众创造宜居环境。

(五)推进生态建设和保护。加强矿山生态破坏及“青山挂白”的治理和修复。严格控制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和国省道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山体开采。突出抓好宁化、清流、大田、建宁四个水土流失重点县的治理工作。加强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建设与保护。继续实施“四绿”工程、江河流域生态修复及天然林保护工程,加快城市绿道项目建设,推进城市周边森林景观改造。

(六)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一是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关。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监督管理,把好园区、流域、重点产业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关,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同时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大建设项目“三同时”执法监管力度,加强建设项目施工期“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对无特殊原因、长期以试生产为名不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和未执行“三同时”制度的违法建设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防止新建项目“带病”投入运行。二是严厉惩治环境违法行为。完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提高污染源监管的主动性;加大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和监督性监测频次,强化挂牌督办和后督察,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对各项环保督察中发现的情节严重,环境问题久拖不决的违法排污企业限期整改;对限期治理未完成、整改不到位、环境问题依然突出的,责令停产整顿或依法予以关闭,并向社会公布;对主观恶意性大、屡查屡犯、非法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及阻挠环境执法等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确保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三是完善环境应急机制。完成《三明市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完善应急处理设施,加强应急演练,有效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妥善处理群众电话信访投诉,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诉求,切实维护辖区环境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加强环保监测、监察、信息、宣教等能力建设,提升环境执法管理水平。

以上报告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关于三明生态市建设“十二五”规划

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31030日在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环城委主任   顾闽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监督工作计划,93-6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在涂振锟副主任的带领下,对三明生态市建设“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政府及环保、发改、经贸、国土、住建、农业、林业、水利等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分成2个调研小组分赴市区、沙县和泰宁、建宁,与有关部门开展座谈,并实地察看了生态经济、节能减排、生态保护、污水处理、环境综合整治等28个生态建设项目,详细了解各地创建生态县(市)、乡村的详细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自启动生态市建设以来,全市各级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生态立市”发展战略和生态市建设“十二五”规划,着力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生态经济,加强生态保护,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力度,生态市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生态创建持续推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市建设,成立了市委书记任组长、相关市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市直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建设生态市工作,印发了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生态市建设的具体任务、时间步骤和保障措施。各县(市、区)相应成立生态县(市、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编制了建设规划,并先后经地方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目前,全市12个县(市、区)138个乡镇(含涉农街道)1735个行政村中已有18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305个市级生态村(其中2个国家级)获得命名,1个国家级生态县(泰宁县)、66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1个国家级生态村通过验收。

(二)加快转型升级,生态经济发展壮大。一是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新增培育3家国家级、28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12年,全市223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累计实现产值266.4亿元。推进农业标准化和安全农产品生产,在10个县(市、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平台试点,培育农业“三品一标”有效用标379个产品。二是加快发展生态工业。推动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循环化、生态化改造,今年来,共争取4725万元专项资金支持17个工业项目改造升级,淘汰落后产能企业67家,建成省级循环经济产业园3个、循环经济示范试点企业25家,全市汽车及机械、冶金及压延等八大产业实现增加值558.25亿元。三是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出台《关于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设立1000万元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推进文化产业、城市商贸、仓储物流、专业市场、商务服务五大集聚区建设。上半年,全市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75.41亿元,同比增长10%

(三)强化监督管理,生态保护力度加大。一是着力环境执法监管。把好建设项目准入关,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12年,环保部门检查排污企业3986家次,责令531家企业限期整改,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2起,并对3家企业进行挂牌督办。二是持续推进污染减排。“十二五”以来,组织实施了273个减排重点项目,2012年全市万元GDP能耗下降5.9%,降幅全省第二,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8.03%,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三是加大生态保护力度。落实生态功能区划,强化涉及保护区开发活动监管,2012年我市森林覆盖率76.8%,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1.09平方米,基本农田247.45万亩。开展饮用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与评估,在省内率先建成水源地电子地图暨数据库,进一步提高了饮用水源保护与管理的水平。

(四)推进综合整治,生态环境继续改善。一是推进重点区域污染防治。加大对水、矿产、土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力度,抓好重点流域治理,加强城乡面源污染控制,实施污染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动工业、养殖业、生活污染、河道整治、生态保护等一批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辖区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优化。二是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先后投资3.3亿元,建成污水处理、垃圾中转站、沼气池等一大批污染治理设施,涉及67个乡镇294个村,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改善。泰宁县农村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得到环保部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三是人居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12个县(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各县(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9.7%;辖区三条主要水系(沙溪、金溪、尤溪)17个地表水断面水质达标率98%,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数在全省名列前茅。

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对照生态市建设的基本条件和各项指标,我市生态市建设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解决。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生态文明理念有待加强。近年来, 各级各部门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总体上有很大提高,但是受传统思想和经济发展等因素的影响,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仍较为薄弱,政府、企业及公众对生态市建设的认识还需要一个过程,各参与主体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地方、部门对生态市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从生态市建设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的高度,真正领会生态市建设的要义,导致不同程度地存在为创建而创建、为指标而指标、工作停留在表面的现象。公众的生态知识贫乏,认为生态建设只是政府和企业的责任,缺乏主动参与的意识,在日常生活中没有养成低碳环保的生活习惯。

(二)产业结构不够合理,发展方式还需加快转变。我市经济发展中的结构性矛盾突出,三次产业比重不合理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改善,低碳产业和第三产业所占比重相对较低。作为全省的老工业基地,传统资源型产业比重约占全市工业的70%以上,对能源、资源的依赖性较强,循环经济发展体系尚未真正建立。第三产业增加值近年增长速度逐年下降,2012年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33.4%,按照生态市占GDP40%的要求,必须以年均19.3%的速度增长,加快发展第三产业显得十分紧迫。资源型、耗能型产业比重大,增长方式还比较粗放,2012年全市单位GDP能耗为1.21吨标煤/万元,为全省2倍,节能降耗任务十分繁重。

(三)考核指标尚有差距,指标实施缺乏量化手段。对照国家级生态市5项基本条件和18项建设指标共33项创建项目,目前我市已达标20项、接近达标5项,未达标还有8项,其中第三产业占GDP比例、单位GDP能耗、环境保护投资占GDP比重等三项指标与生态市目标要求差距较大。对部分指标的具体实施计划和控制手段量化不够,深化细化不透,难以科学有效地指导创建工作,同时也造成基础资料不齐全,统计数据不准确,难以作为考评的依据。如万元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指标,此项工作市级由水利局负责牵头,但不少县级未明确负责部门,而且市、县两级对这一指标认识不清,未明确统计方法和统计口径,缺乏基础统计数据。另外,按照“三个80%细胞工程”的要求,目前我市尚未有国家级生态县(市、区)获得命名,只有13%的乡镇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命名、获命名的市级生态村也还差5个百分点,从时间上来看,创建工作任务十分紧迫。

(四)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环境污染防治仍需加强。从调研情况看,一些地方生活污水、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雨污分流系统不完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影响了全市COD的减排和水环境质量的改善。如沙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处理能力1.5万吨/日,长期超负荷运行(实际日处理1.7万多吨,主要处理城关片区生活污水),目前二期工程尚未建设,水南片区的大量生活污水没有接入污水厂处理;建宁县城生活污水收集率不足,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能力为1.25万吨,实际处理量仅为一半左右,运行负荷率低。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企业比重大,工业污染仍较严重,节能减排工作有待深入推进。企业偷排漏排废水、河道弃土时有发生,东牙溪水源地仍存在钓鱼、游泳现象,流域治理和水源保护还需加强。重点矿区生态保护措施不够落实,重金属矿开采加工监管有待加强,矿山水土流失和环境问题仍较突出。农村环境整治覆盖面不广,生活污染、畜禽养殖业等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任务繁重。市区三钢、三化等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大,施工工地与道路运输扬尘、机动车尾气等污染未得到有效控制市区空气质量有待进一步改善。

(五)环保投入相对不足,生态保障水平有待提高。2012年我市环境保护投资占GDP比重为1.9%,与生态市建设“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环境保护投资占GDP比重3.5%以上还有很大差距。按GDP年均增长12%计算,要实现指标要求,2015年环境保护投资应达65.8亿元,年均增长37.2%。推进生态市建设的制度保障不足,尚未建立适应生态建设与发展的绿色考评制度,生态建设决策、执行、监督机制还不健全。环保部门执法力量仍较薄弱,特别是基层环保部门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与职责设置上与生态创建要求差距较大,生态监测网络和预警系统的建设较为滞后,环境保护监管能力与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意见建议

针对本次调研发现的问题,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统一思想,牢固树立生态发展理念。我市要从传统城市发展转向生态城市建设,必须转变发展观念。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树立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深刻认识生态市建设的科学内涵,把生态市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落实好责任,相关单位要紧密合作、主动参与到生态市创建中来,确保生态市建设的顺利进展。要充分发挥广大群众主力军作用,通过广泛开展各种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深化“绿色系列”创建活动,使全社会主动关心环保、自觉参与生态市建设,在参与中凝心聚力、提高环保意识、承担社会责任,从而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环保部门协调监管、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市建设的良好局面。

(二)调整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是推进生态市建设的根本举措。要依托三明生态工贸区的引领辐射作用,大力推进产业集群化建设,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升我市经济总量和发展质量,为生态市建设夯实经济基础。要加快发展生态经济,立足三明环境资源禀赋,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推进安全农产品生产;加快改造提升传统工业,着力培育壮大新兴工业产业;以现有的开发区、工业园为平台,积极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和低碳园区示范工程,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产业。针对我市第三产业比重小、与生态市要求差距较大的情况,要进一步完善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加快发展商贸流通业、现代物流业、现代服务业和生态旅游业,做大做优第三产业,从而提高第三产业所占的比重和增长的质量。

(三)围绕目标,深入细化分解实施体系。要对生态市建设的各项控制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进行深入解析、梳理、分解和设计,形成以量化指标为导向、框架清晰、方法科学、具有明确时间节点及相应配套措施,可操作、可统计的指标分解实施体系。要对规划指标进行细化,制订分类、分期的实施办法,并落实到具体的事权部门的日常管理中。如根据“环境保护投资占GDP比重要达到3.5%以上”的要求,环保、经贸、农业、水利、林业、建设和财政等部门要科学测算我市“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投资需求,合理安排投资计划,并引导企业加大环保治理力度,如实上报环保资金投入,统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合理归类统计,做到应统尽统,为保证该项指标达标做好基础工作。

(四)加大力度,切实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要深化工业污染防治,以工业园区、重污染行业为重点,推进火电、化工、冶金、建材、印染、电镀、食品、煤炭、有色金属采选加工等行业的技术改造和污染治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新上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加强重点流域综合整治,落实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生态保护建设等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改善沙溪、金溪、尤溪等流域水环境质量,确保全市流域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要求。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继续加大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深入实施新农村建设、家园清洁行动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针对

此次调研发现的环境问题,建议市政府进一步重视和推进以下几项工作:环保基础设施方面,要督促各地进一步完善城市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提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工业污水处理率。矿山生态治理方面,认真落实矿山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抓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坚决取缔小炼铁、小采选等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非法企业。市区环境整治方面,督促三钢、三化等企业制定并落实节能减排和污染治理计划,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技术改造,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大对建筑工地、渣土运输等扬尘污染的整治力度,减少对市区空气质量的影响;严格落实机动车环保检测和标志化管理,及时淘汰更新不达标公交车辆,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加大东牙溪水源地保护力度,杜绝水源地采砂、钓鱼、游泳等非法活动,保障市区饮水安全。

(五)落实责任,全力构建实施保障体系。生态市创建工作,不仅需要量化的规划指标体系及其实施细则,还需要科学完善的保障体系。一是要创新体制机制,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建立决策、执行和监督相分离的行政机制。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把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生态建设等工作纳入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引导干部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逐步形成有利于生态建设发展的长效机制。二是要加大资金投入,把生态市建设资金纳入各级年度预算和政府投资计划,保证逐年有所增长。要拓宽融资渠道,以项目为载体,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生态市建设,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把生态市建设摆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生态文明、推动三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战略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以落实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总抓手,加大规划的实施力度。同时,要对规划进行必要的补充完善,不断细化生态市建设目标任务,强化对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促进规划的深入贯彻实施。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的政府组成人员名单

 

20131031日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免去李永标的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江鸣为三明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

任命张元江为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的检察人员名单

 

20131031日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张时贵为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免去朱金娥的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林丽玲辞去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31031日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鉴于林丽玲工作变动,决定接受林丽玲辞去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须报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报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附:

林丽玲同志辞呈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本人因工作调整,现请求辞去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任职期间,得到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高度的信任和支持,得到机关工作人员热情的帮助。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辞呈人:林丽玲

2013109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张时贵代理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职务的决定

 

20131031日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的规定和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时贵代理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并报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关于提请决定张时贵代理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议案

 

20131031日在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黄宝成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鉴于市人大常委会已接受林丽玲辞去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的规定,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时贵代理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请予审议。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31031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决定张时贵代理三明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职务的议案》的说明

 

20131031日在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的委托,我作关于提请决定张时贵代理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议案的说明。

鉴于市人大常委会已接受林丽玲辞去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根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提名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时贵代理检察长职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决定,须报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该项议案、决定草案及以上说明,已印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请予审议。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林志宏辞去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3年10月31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鉴于林志宏工作变动,决定接受林志宏辞去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附件

林志宏同志辞呈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上级命令,本人于20139月调往漳州预备役保障旅工作,现本人要求辞去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予批准。在此也衷心感谢市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和市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在本人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以来对我的关心和帮助。

辞呈人:林志宏

201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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