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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三期

2015-07-17 16:54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第十三次会议议程

 

2013829日)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水土保持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工作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

八、审议有关人事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市政府关于我市

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

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13829,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市发改委主任伍成康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市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市财政局局长刘万年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市201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结合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意见综合如下: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一系列方针政策,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在条件困难的情况下,实现了稳中求进;在结构调整的环境中,实现了进中求好。总体上看,上半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良好,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预算目标任务大多得到较好落实,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呈现平稳增长的态势。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上半年部分指标增幅有所回落,经济增长压力加大,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出口总值、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4项指标增速低于年初人大通过的全年预期目标,经济运行和计划、预算执行过程中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农业基础还不稳固,农业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受市场行情影响较大,农业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还不够强;工业增长相对滞后,工业产品市场低迷,企业资金相对紧张、生产开工不足;财政增收压力较大,主体税种增速缓慢,重点税源减收明显,市本级收入增长乏力,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特别是土地基金收入未达到序时进度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视频会议精神,确保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预算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一、紧紧围绕全年目标任务,全力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上半年经济工作,分析把握当前及下半年经济形势,充分认识存在的不确定因素,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在做大经济总量、壮大经济实力的同时,更加注重提升发展的质量效益,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好、进中求快、更好更快,努力推动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特别要紧盯全年的目标任务,加强运行调度,强化工作措施,对完成较好的指标,要巩固扩大成果;对序时进度滞后的指标,要加大工作力度,力争迎头赶上,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二、强化项目带动作用,增强经济发展后劲。要集中力量做好项目策划、生成、落地、建设工作,特别要抓好生产性项目的开发建设,以项目带投资、配资源、增后劲。大力推进“五大战役”项目的攻坚和接续,进一步加快市重点跟踪项目、“三维项目”及节能循环经济项目建设,落实“一线工作法”,主动靠前及时协调解决开发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完成年度投资建设任务。尤其要重点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湄渝、漳永高速、中心城市快速通道、机场和天然气管网等项目建设,确保向莆铁路、建泰高速如期通车;抓好重大城市建设项目,推进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建设。加强项目对接承接,充分利用好“9·8”投洽会、福建首届侨资项目对接会、林博会等各类招商平台,深化招商引资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产业链招商、专业园区招商,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实效。

三、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要以加快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建设为契机,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三次产业协调健康发展,提升我市经济整体竞争力。一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夯实农业基础,加大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力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积极发展特色农业,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推动农业向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努力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二要促进工业扩量提质。要加强对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监测,着力强化资金、用工、用电、用地等生产要素调度,在促进工业增长、壮大工业总量的同时,通过企业技改、增资扩股、兼并重组及招商引资等方式,抓龙头、铸链条、建集群,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工业提质增效。要指导企业用好用足国务院出台的“金融十条”、省政府出台的稳增长“6+5”措施等各类惠企政策,通过“一企一策”、等方式帮助企业解决要素保障、市场销售等实际问题,引导各类商业银行加大对工业和中小企业贷款力度,扶持本地产品开拓市场,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帮助企业度过难关。三要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加快现代商业中心、城市综合体、专业市场、现代物流产业区、旅游服务设施等平台载体建设,全面提升旅游、商贸流通、现代物流、文化创意、信息和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积极培育总部经济,推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努力提高三产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尤其要加强外贸出口运行调度,积极应对外贸政策环境变化,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跟踪服务,大力扶持生产型企业扩大外贸出口;加快金融服务业发展,在继续抓好金融机构引进工作,积极发展证券、基金等新的金融业态,做大金融总量的同时,加强金融风险防控,着力解决不良贷款反弹、存贷比过高等问题,争取更多的信贷规模,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保障能力。

四、加大增收节支力度,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要加强市本级财源建设。在稳定经济增长、巩固现有财源的基础上,加快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建设,着力引进发展税源型项目,拓宽资金聚集渠道,努力培埴新的财税增长点,增强市本级财政增收持续性和稳定性。二要依法强化收入组织。进一步健全财税沟通机制,强化收入目标任务,加强序时监管,深挖增收潜力,强化征管措施,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库。进一步依法组织税性收入,在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税收入库情况的监控,引导企业把税收留在本地的同时,要注意防止征收“过头税”。规范政府性基金的征收管理,重点加强土地出让金的征缴工作,加快土地基金收入进度,保持基金稳定增长,为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三要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新增财力向法定、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倾斜,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和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大力推进行政经费管理改革,严控“三公”经费。统筹安排好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和政府性基金,推动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持续发展。

切实加强民生保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要办好惠民实事。加快实施26项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让群众尽早受益。继续深化医改工作,不断破解群众就医难题。加强主要食品的价格监管和调控,保证市场供应,保持物价基本稳定。二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加强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继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三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继续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强水土保持和水利建设,全面推进生态市建设。四要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不断加强社会管理创新,重点强化食品、药品、生产安全监管和防台防汛等工作,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市下半年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和《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研究处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提出报告。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201395


 

关于我市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3829日在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伍成康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向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报告我市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初步核算,上半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579.67亿元,增长12.0%,与年初人大通过的预期目标(以下简称“全年计划”)持平。地方公共财政收入46.89亿元,增长19.2%,比全年计划高5.2个百分点; 固定资产投资660.19亿元,增长26.2%,比全年计划高5.2个百分点;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完成99.53亿元,增长4.7%,比全年计划高0.2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41.13亿元,增长15.2%,比全年计划低3.8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2.83亿元,增长12.5%,比全年计划低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175.41亿元,增长10%,与全年计划持平;出口总值9.16亿美元,增长2.3%,比全年计划低9.7个百分点;实际利用外资(验资口径)0.56亿美元,增长11.8%,比全年计划高1.8个百分点;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增长2.7%,控制在全年计划3.5%以内;农民人均现金收入4729元,增长12.1%,比全年计划高0.1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35元,增长10.1%,比全年计划低1.9个百分点;城镇登记失业率2.45%,控制在全年计划3.8%以内。

二、2013年上半年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一)“五大战役”项目进展顺利。上半年,全市“五大战役”共实施重点项目1375个,完成投资513.8亿元,占年度计划的62%。其中:重点项目建设战役实施重点项目300个,完成投资224.81亿元,占年度计划的60.7%。新增长区域发展战役实施重点项目195个,完成投资127.68亿元,占年度计划的58%。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实施重点项目542个,完成投资113.6亿元,占年度计划的65.7%。城市建设战役实施重点项目373个,完成投资113.07亿元,占年度计划的69.8%。民生工程战役实施重点项目35个,完成投资25.06亿元,占年度计划的60.1%

(二)市重点跟踪项目进展较好。上半年,全市180个重点跟踪项目共完成投资167.32亿元,占年度计划的80.0%,超序时进度30个百分点。三明金明稀土新材料生产项目、沙县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海西分院、市区城市绿道等63个新项目开工建设,占计划开工项目数的90.0%。清流海西花卉交易中心及春舞枝总部大楼、梅列三洋高效造纸设备生产、将乐祥源高档粘胶竹纤维混纺纱生产等48个项目建成或部分建成,占计划投产项目数的44.4%

(三)“三维项目”对接较好。我市列入省三维管理系统的项目382个,总投资2494.78亿元,上半年完成投资124.07亿元。其中:央企项目10个,上半年完成投资3.43亿元;民企项目356个,上半年完成投资119.01亿元;外企项目16个,上半年完成投资1.62亿元。按阶段推进情况看,382个项目中,53个项目已建成投产,168个项目正在建设或准备开工建设,还有161个项目已签署协议或合同,正在全力推进。

(四)节能循环经济项目加快建设。上半年,节能项目中,全市已落实节能技术改造项目30项、完成投资1.98亿元;发展循环经济项目20个、完成投资4.67亿元;28家企业(园区)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正有序推进。减排项目中,完成尤溪永丰茂纸业、饶山纸业废水深度治理等32个水污染物减排项目,占年度计划的56.1%;完成三明金牛水泥、永安万年水泥旋窑脱硝等32个气污染物减排项目,占计划的47.8%;完成永安昌民禽业、福建金圣农牧等10个农业源减排项目,占计划的23%

(五)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加快建设。截止6月底,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进展顺利,其中:①向莆铁路三明段在开展南昌西至三明北路段联调联试工作,尤溪至福州(莆田)段开始电气化接触网送电。计划于9月建成通车。②南三龙铁路三明段国家发改委批复了福建省南平至龙岩铁路扩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铁四院已完成初步设计补充材料的修编,并上报中国铁路总公司待批。③三明机场建设项目机场道槽区土石方工程全面完成。④建宁至泰宁高速公路路基土石方、涵洞通道工程、桥梁工程等完成合同数量的100%,计划于10月建成通车。⑤漳州至永安高速公路三明段正在进行路基工程施工,其中:路基土石方完成总量的87.2%;涵洞通道工程完成总量的70.9%。⑥三明湄渝高速公路三明(莘口)至明溪(城关)段正在进行路基工程施工,其中:路基土石方完成总量的6.0%;涵洞通道工程完成总量的4.9%。⑦厦门至沙县高速公路三明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已批复,施工图设计已审查,并已列入“国高网”。⑧海西天然气管网三明境内段一期工程已获省发展改革委核准,主要新建尤溪、沙县和三明市区分输站、6座阀室和DN800输气主干管线,全长133公里。⑨明溪黄沙坑水库完成拦河坝、溢流坝主体工程土石方3万立方米及导流洞施工准备工作。⑩尤溪兴头水库完成水库周围公路建设4.6公里,正在进行导流洞开挖。

三、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措施及落实情况

(一)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品牌运作,强化“接二连三”,促进集约经营,全面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上半年,全市共落实粮食生产面积321.68万亩,超省下达计划1.18万亩。已种植蔬菜面积58.18万亩,产量96.74万吨;新植、改造果园6.24万亩,产量12.67万吨;新植茶园面积1.2万亩,产量1.58万吨。肉蛋奶总产量9.99万吨,其中生猪出栏84.79万头。淡水鱼产量4.11万吨。

(二)推动工业扩量提质。坚持外延扩大再生产和内涵扩大再生产相结合,抓好促进工业稳定增长政策的落实,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努力开拓市场。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加快实施重点技改项目。上半年,年度213项新增产值2000万元以上工业新增长点项目已实现新增产值53.48亿元,其中新建企业及存量技改项目已投产或试生产82项、新增产值25.96亿元;存量自然增长项目新增产值27.52亿元。全市工业投资增幅从一季度的17.6%上升到二季度的20%。八大产业实现增加值303.4亿元,增长15.2%

(三)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坚持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统筹发展。加快物流业布局建设,培育壮大专业市场,推动商业模式创新,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打造特色品牌。上半年, 120个三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76.6亿元,占年计划61.8%。第三产业实现税收收入37.6亿元,占全部税收收入的54.7%,比上年同期提高6.7个百分点。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20.52亿元,增长42%26个列入省、市重点建设的文化产业项目完成投资22.96亿元,占年计划82.7%。全市共接待游客578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40亿元,分别增长11.5%13%

(四)发挥投资引领作用。通过抓好重点项目建设、抓好重大项目突破、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等措施,发挥好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引领作用。上半年,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完成投资41.9亿元,占年度目标的48%,其中:高速公路完成投资11.34亿元,铁路完成投资11.6亿元,机场完成投资3.35亿元。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72亿元,增长3.3%,商品房销售面积达132.2万平方米,增长82.6%

(五)积极扩大外贸出口。转变外贸增长方式,重点培育出口超千万美元的生产型出口企业。加大重点出口企业扶持力度,扩大地产品出口。上半年,全市进出口总值10.44亿美元,增长7.5%。其中:进口1.28亿美元,增长70.5%。地产品出口2.8亿美元,增长26%,占全市外贸出口总额的30%,比重较上年同期提高5个百分点。

(六)扩大财政收入总量。进一步落实各项财政政策和扶持措施,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产业提升、企业做强,夯实财政增收基础。上半年,全市公共财政总收入71.01亿元,地方公共财政收入46.89亿元,分别增长12%19.2%。全市税收收入36.89亿元,增长14.7%,其中:主体税种入库23.74亿元,增长13%,增值税增长7.6%、企业所得税增长6.9%、营业税增长17.4%、个人所得税增长20.9%。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三个行业共入库税收26.19亿元,增长40.9%,增收贡献率达120.2%

(七)增强金融保障能力。引进区外股份制银行到我市设点,加快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发展。6月末,各项贷款余额1085亿元,增长15.5%。实体经济贷款余额811.24亿元,增长13.1%。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13.70亿元,增长10.8%。上半年,招商银行三明分行试营业,海峡银行三明分行、沙县渝农商村镇银行正式开业,金融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

(八)落实保障改善民生。加大对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退役军人等群体的就业帮扶。上半年城镇新增就业1.56万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0.71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3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45%。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建设5438套,开工率达78.3%,完成投资3.39亿元。

四、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上半年全市经济总体运行态势平稳,但还存在一些具体困难和问题,经济整体下行压力加大。主要体现在:

(一)规模工业形势不容乐观。从上半年走势看,我市规模工业增加值增幅走低,除国家数据调整因素外,主要制约因素有:一是需求不足。受产能过剩、房地产政策调控、季节性因素等方面的影响,我市钢材、水泥、纺织品等三类大宗产品市场需求疲软,同比价格分别下跌17.6%16%3.6%,造成我市上半年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同比下降3.6%,已连续17个月处于下降区间。二是资金不足据调查,上半年全市有36%的工业企业反映资金紧张,其中28家列入省百家重点的工业企业共提出资金需求24.45亿元。三是开工不足据调查,上半年全市停产企业137家,停产面8.2%,比去年同期提高3个百分点;开机率不足50%的半停产企业87家,比去年同期增长55.4%,主要分布在纺织、铸造、采矿、林产、建材等行业。

(二)外贸出口制约因素较多。上半年由于受国际市场疲软、汇率波动、用工及融资成本大幅上升和省上外贸出口扶持政策调整、四月下旬后的退税滞后等综合因素影响,使得全市出口业绩大幅下滑。从年初的增长59%下降至6月份的2.3%,其中56两月单月降幅均在30%以上,位次已退至全省第8位。去年出口总体趋势为前低后高,7月份后因省上扶持政策密集出台,使得我市出口呈井喷式增长。受上述综合因素影响,今年下半年出口形势更加严峻,预计将会出现大幅下跌的局面。

(三)银行信贷更趋紧张。一是不良贷款大幅反弹。6月末全市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12.29亿元,比年初增加5.2亿元,增长73.3%;不良贷款率为1.13%,比年初上升0.42个百分点,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出现双升,对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产生了明显的冲击。信贷行为更加谨慎,直接对信贷投放产生影响。是存贷比过高上半年平均存贷比高于95%,制约了信贷的投放。存款增长减缓影响了信贷额度的配置,导致相关信贷业务的收缩。三是民间借贷风险波及关联银行资金安全。由于因民间借贷引发的纠纷和逃废债务事件陆续曝光,民间中介机构超范围、多渠道、高成本融资行为给与之关联的银行和实体带来较大的资金风险,部分商业银行已明确限制新增担保公司发放中小企业贷款。

五、下半年工作重点及完成全年计划目标、任务的措施

(一)加强农业生产。一是发展现代农业。抓好《三明市建设农业强市的若干意见》、《三明市千亿现代农业产业跨越发展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贯彻落实,做大做强20条农业产业链,全力推进9个省级农民创业园(示范基地)建设,促进农业向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二是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开展新一轮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评选,新增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00家。重点抓好海西中国供销物流产业园等10个重点在建项目建设。

(二)稳住工业基本面。一是帮扶企业发展。帮助停产、半停产企业解决要素保障、市场销售等问题,尽可能恢复正常生产。强化政策帮扶,召开地产工业品推介会,帮助企业开拓市场。二是扩大企业融资。认真研究国务院出台的“金融十条”政策,积极争取信贷规模,增加信贷投放,确保年内增贷150亿元,工业贷款增速不低于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贷款平均增速。三是促进投产达产。抓好568项投资千万元以上重点项目,确保下半年新开工95项,完成投资153亿元,建成投产200项。抓好年度352项投资千万元以上重点技改项目建设,确保下半年新开工60项,完成投资93亿元,建成投产125项。抓好213项新增长点项目,确保全年新增产值178亿元。四是培育产业链条。抓紧编制产业链拓展延伸实施方案,加快汽车及机械、冶金及金属深加工等6条产业链建设,力争年内产值突破2000亿元。坚定不移地推进矿产资源整合,推动资源向产业集中配置,对采矿权、探矿权已到期的要及时收回,坚决把资源集中到政府手上。

(三)培育壮大第三产业。一是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加快120个市级第三产业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全年完成投资124亿元以上、57个项目新开工、56个项目竣工或部分竣工投产。加快城市综合体、物流园区、专业市场、文化创意产业园、商务楼宇等产业集聚区项目建设。确保全年新增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企业200家以上,新增限上企业50家以上,其中亿元以上企业15家以上。二是加快重点行业发展。抓好限上批发零售业,策划辐射全省、全国的专业市场。推进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陆地港等项目建设,加快仓储、运输、冷链等配套设施建设。用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做大专业性流通企业。加强旅游线路等要素的整合提升,以建设旅游集散服务中心为突破口,集聚并提升吃住行游购娱等要素资源。发展文化产业,抓好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壮大骨干文化实体,力争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速达到40%以上,占GDP比重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三是落实保障措施。在人力、物力、财力上更多地关注第三产业发展,切实为三产发展提供宽松的、倾斜的、低门槛的政策,形成加快三产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突破项目工作。一是加快建设进度抓住施工季节和建材价格较低的有利时机,能快则快,确保重点项目全年完成投资370亿元以上,开工建设项目80个、建成或部分建成120个。特别是加快推进水利、交通、能源、市政设施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力争年内完成投资125.8亿元,比年初计划增加19.1亿元;建成或部分建成19个,比年初计划增加7个;开工34个,比年初计划增加11个。二是加强前期工作。落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提倡“容缺先批、限期补齐”审批,搞好审批服务。认真梳理前期项目,超前推进,具备条件的争取年内开工,暂不具备条件的力争在前期路条、立项、可研等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力争南三龙铁路12月全面开工建设,浦建龙梅铁路年底获国家立项,厦沙高速公路三明段年底开工建设,三明核电、大唐永安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项目年内获国家能源局批复同意开展前期工作。同时,抓好项目接续储备,再统筹谋划、超前策划一批项目。三是强化协调服务。落实“一线工作法”,主动靠前做好施工调度服务,抓好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用地、用工、建材、火工油品等要素保障,落实好各项惠企政策,特别是对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帮助协调解决,促进项目加快建设。

(五)加快房地产业发展。一是加大房地产投资。继续通过加大土地投放,增加普通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供应,支持自住性需求。市区加快贵溪洋和道山路周边至红印山皮革厂地块的开发建设,在梅列、三元分别建成1个超百万平方米的住房大盘。加强对房地产业动态跟踪监测和分析,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制定应对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二是加强土地收储出让。高度重视征迁工作,配强征迁力量,落实“和谐征迁工作法”,加快征迁进度,抓好土地收储出让工作。梅列区重点抓好贵溪洋BC地块和徐碧二期、新老六路、洋溪等地块的收储出让工作;三元区重点抓好东霞、富兴堡、白沙等地块的收储出让工作。各县(市)加大土地收储中心队伍建设,合理制定土地出让计划,确保土地有序供应。

(六)做好资金要素保障。一提高金融保障能力。着眼长远,多“拉一把”困难企业,帮助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渡过难关。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快建立政府、行业协会协助银行处置不良贷款的工作机制。二是拓宽融资渠道。加快设立外商独资小额贷款公司步伐;力争交通银行三明分行年内开业,加快推进光大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筹建工作;策划推进生态工贸区各联办园区二期土地收储整理项目贷款;拓宽与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及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渠道,开展融资租赁、股权方式进入等新型融资模式;着手市城投公司二期企业债券发行前期工作,积极帮助永安、沙县争取企业债券的发行。充分发挥海峡股权交易中心作用,积极帮助企业进入股权交易平台,有效解决企业资金瓶颈。

(七)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抓住国家即将出台城镇化发展规划的机遇,抓紧研究城镇化建设思路,策划一批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积极向上对接,争取列入国家和省上城镇化建设盘子。强化城镇产业支撑,培育发展各城镇的主导产业,发展壮大产业集群。创新体制机制,全力推进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建设步伐。积极推进小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确保20个试点镇全年实施项目550个,完成投资173亿元。

(八)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生态文明方面,积极跟进国家发改委对福建生态省建设的有关扶持政策的制定情况。苏区老区方面,国家发改委已原则同意将我市12个县(市、区)列入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下阶段,加强与国家、省发改委的沟通汇报,争取更多项目列入规划。一般发展水平县政策方面,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对接,争取在政策、项目、资金上对我市一般发展水平县倾斜。生态工贸区扶持政策方面,持续对接省政府促进生态工贸区发展的政策,特别落实好财税金融支持、产业政策扶持、土地利用机制等方面政策支持。争取资金方面,认真研究国家、省上各类专项资金、转移支付的重点投向,抓好农业、重大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结构调整、社会事业、民生等方面项目的策划、编制、申报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的支持。出口政策方面,加强与上级外经贸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并落实国家、省上出台的各项外经贸扶持政策,确保外经贸平稳增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下半年,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按照省上和市委部署,全力以赴稳增长,确保实现全年经济发展预期目标。

以上报告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关于三明市201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3829日在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三明市财政局局长   刘万年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向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报告我市201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

(一)全市财政收支情况。上半年,全市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710,066万元,完成全市代编预算数的51.08%,比上年同期增收75,895万元,增长11.97%,增幅居全省九个设区市第八位,其中:上划中央收入241,205万元,完成全市代编预算数的47.55%,比上年同期增收257万元,增长0.11%;地方公共财政收入468,861万元,完成全市代编预算数的53.11%,比上年同期增收75,638万元,增长19.24%,增幅居全省九个设区市第七位。公共财政支出725,8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2%,比上年同期增支155,226万元,增长27.2%

上半年,全市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254,325万元,完成进度38.17%,比上年同期增收71,415万元,增长39.04%。基金支出351,8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3.22%,比上年同期增支7,877万元,增长2.29%

(二)市本级财政收支情况。上半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总收入159,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47.91%,比上年同期增收5,811万元,增长3.79%,其中:上划中央收入63,9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42.82%,比上年同期减收5,416万元,下降7.81%;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95,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52.08%,比上年同期增收11,226万元,增长13.39%。公共财政支出99,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3.04%,比上年同期增支21,080万元,增长26.96%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43,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4.92%,比上年同期增收5,061万元,增长13.02%。基金支出41,8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3.69%,比上年同期减支35,955万元,下降46.22%

二、上半年财政主要工作与存在困难

(一)全力抓征管、控支出,促进财政平稳运行。上半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努力克服实体经济不景气和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影响,加强收入征管,挖掘增收潜力,主动争取支持,科学安排支出,全面完成半年收支预算任务。一是财政收入实现“双过半”任务目标。面对严峻的财政收入形势,各级财政部门主动作为,落实收入责任,及时将人大通过的收入预算任务分解到各征收部门,强化各征收部门的协调配合;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态势和政策实施效果,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税收入库情况的监控,确保各项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加强收入组织调度,挖掘增收潜力,加大非税收入的清理、缴库力度,确保收入“双过半”任务目标的实现。二是加强财政支出的管控。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的有关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有保有压、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着力保障重点支出。市本级预算经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在法定时间内及时批复各单位执行。上半年,市本级安排的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和补助县(市、区)支出共下达122,656万元,同口径占预算的77.42%;市本级安排的基金预算支出下达35,416万元,占预算的22.49%

(二)着力保增长、促转型,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立足服务中心、服务大局,以转方式、调结构、增财源为目标,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促进经济平稳发展、提质增效。一是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全力做好融资服务,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政府基金和调度资金8.5亿元,通过发展平台融资16亿元,发行企业债券18亿元,争取政府债券资金7.99亿元,支持铁路、高速公路、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海西生态工贸区、社会事业、城建项目建设。二是促进产业提升。运用好科技专项资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加大对科技、文化产业扶持力度,支持旅游、物流、金融等服务业加快发展,促进产业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落实省市出台的促进工业稳定增长和加快总部经济、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争取中央、省扶持企业专项资金3,795万元,市级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拨付1,228万元,有效支持企业转型发展。扎实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贯彻落实取消或停止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三是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围绕拓展市区发展空间,多渠道筹集土地收储补偿资金7.74亿元, 推进贵溪洋新区、纺织厂等13个地块5,163亩土地收储。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安排资金,推进市图书馆、艺术馆、城市绿道等项目建设,进一步做优市区生活、工作环境。落实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投入资金8.99亿元,重点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农村公路及土地综合整治,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持续改善。

(三)大力调结构、保重点,促进民生持续改善。积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按照保重点、保法定、保民生的原则,加大对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支出投入。一是加大教育投入。全市落实义务教育保障经费1.03亿元、各类教育助学金3,400万元,确保了各项教育资助政策的落实;筹集资金 7,993万元,支持了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争取资金4,443万元,支持了公办幼儿园建设。二是落实惠农政策。发放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补贴等资金2.51亿元,下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5,019万元,筹集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875万元,继续开展水稻、渔工渔船、森林火灾和农房保险等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三是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筹集就业专项资金7,269万元,确保各项就业政策的落实。筹集调整待遇资金3.66亿元,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落实物价联动机制,提高农村低保五保标准和补助水平,保障困难群众生活。四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医保补助标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280元。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率先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坚决破除“以药养医”机制;不断优化就医环境,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推进单病种付费改革,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整合市县两级“三保”基金经办机构并实行市级垂直管理,理顺管理体制;加大财政投入,明确政府办医责任等。通过公立医院改革,减轻了基金平衡压力,以职工医保基金为例,从2010年、2011年的连续亏损到2012年节余2,632万元、今年1-6月份节余4,003万元;增加了医疗机构收入,今年1-6月份22家公立医院的实际收入比上年增加6,675万元;减轻了老百姓看病负担,今年1-6月份出院者平均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31.20元,下降0.64%。新农合政策范围内补偿比率逐步提高,20131-6月提高到65%,新农合参保率达到99.97%,基本实现全民医保。五是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做好住房保障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等工作,上半年,全市累计拨付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52亿元,确保住房保障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六是支持社会管理创新。完善政策保障机制,市本级安排综治和平安建设经费6,297万元。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监管、疾病防控等工作,“平安三明”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

(四)努力抓创新、促改革,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围绕提高资金效益,继续深化财政改革,着力完善财政运行机制,推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强化预算约束。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提高财政预算绩效二是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在实现市本级全覆盖的基础上,县(市、区)继续扩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已纳入改革的预算单位达 983家,占应改革单位数的71%。推进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制度试点改革,市本级已正式上线,试点单位共办理个人公务卡 280张;县级已完成与发卡行签订代理协议。三是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完善定点协议供货制度,加快建设电子政府采购体系,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四是加快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改革。开展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规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和经营,上半年组织14处资产公开拍租,租金收入比原合同提高约32.93%五是加强财政监督。加强对惠农资金、民生领域财政投资以及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有效运行。积极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审结预、决算项目37个,审减资金1.03亿元,平均审减率达22.40%六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完善债务管理相关制度,健全偿债准备金制度和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预警机制。

上半年,我市公共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并顺利完成“双过半”任务,财政支出进度总体正常,但预算执行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主体税种收入下滑,小税种增幅此消彼长。1-6月份,在主体税种中,增值税完成5.0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62%若剔除营改增因素,增值税实际比上年同期减收3,101万元,下降6.62%;受新国五条政策的影响,房地产营业税大幅增收,直接推动营业税的增长,增幅达17.43%;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增长平稳,分别比上年同期增收3,347万元和2,959万元,增长6.92%20.91%。而在地方小税种中,受国家政策和市场价格的影响更为剧烈,与房地产相关的小税种增长迅速,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增幅达49%以上,而耕地占用税、资源税等税种减幅较大。

二是钢材、水泥、矿产品等价格不断下跌,重点税源减收明显。受实体经济不景气的影响,重点税源减收明显,从全市减收千万元以上企业来看,减收户数为11户,是去年同期的2.8倍,减收企业多集中在水泥行业(占减收千万元户的45.5%),其中三钢闽光因钢材价格下跌和非即期因素增值税减收1.52亿元,居所有减收企业之首,福建金牛水泥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安万年水泥有限公司、福建红火水泥有限公司、将乐金牛水泥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永安金银湖水泥有限公司5家水泥企业合计减收1.07亿元,福建省永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上京分公司减收1,696万元。

三是市本级收入增幅仍在低位运行,完成全年任务艰巨。从市本级每月收入增幅来看,虽然市本级1-6月份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95,095万元,完成“双过半”的任务,增长13.39%,但在前5个月,每个月收入增幅均在2.69%-7.13%之间低位徘徊;从分征收部门来看,国税部门完成17,692万元,完成序时进度43.05%,落后序时进度6.95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减收434万元,下降2.39%。地税部门完成58,18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5,642万元,增长10.74%,低于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幅。财政部门完成19,2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6,018万元,增长45.57%,收入规模已超过国税部门1,531万元,增收额暂居征收部门首位,保证了财政收入的增长,但是由于非税收入的不持续性,未来市本级财政收入能否持续平稳增长仍将依靠税收收入。

四是土地基金收入进度滞后,影响城市重点项目建设。上半年,全市土地基金收入221,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62%,比上年同期增收66,066万元,增长42.55%,其中:市本级土地基金收入32,500万元,仅完成年初预算的20.3%,比上年同期增收2,380万元,增长7.9%。土地基金收入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主要的资金来源,土地基金收入进度滞后加大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筹资压力。

三、预算执行的其他事项

(一)重点支出保障情况。上半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99,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04%,比上年同期增支21,080万元,增长26.96%,支出进度总体正常。在财政支出进度相对平稳的情况下,重点支出总体进度较好,增幅较快,其中:科学技术支出1,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27%,增长40.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48%,增长54.87%;农林水事务支出4,6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75%,增长56.78%。但教育支出、医疗卫生支出进度偏缓、增幅同比下降,其中:教育支出12,8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38%,比上年同期下降20.97%,主要原因是教育省级专项比去年少安排下达4,40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7,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87%,比上年同期下降1.92%

(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上半年,全市共筹集三明沙县机场工程资金35,400万元、高速公路建设资本金8,300万元、南三龙铁路建设资本金4,600万元,支持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市财政安排、调度资金13,860万元,支持沙县机场高速公路南三龙铁路、城市绿道建设项目等市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三)部门预算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2013年市本级预算的编制根据省、市政府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市本级财力状况,继续按照“科学编制、编审分离、规范执行、强化监督”的思路,继续实行“统一标准、集中编制、动态审核、过程监督、依法实施”的办法,不断规范和完善市本级部门预算的编制。重点是:继续加强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和部门(单位)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完善人员、资产等重要基础数据的增减统一审核制度,提高部门(单位)基础信息数据库的完整性;继续做好部门(单位)“三公”经费统计公开制度的准备,开展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编制试点工作;严格界定规范津补贴和绩效工资的财政补助范围,结合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房产管理情况,财政分别采取不同补助政策,努力解决事业单位之间苦乐不均的问题;充分利用现有财政信息平台,加强预算指标下达、拨付的管控,全面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强化预算约束,杜绝超预算支出,提高预算执行的刚性。

(四)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和对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资金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抢抓中央、省政策机遇,加强项目对接力度,全力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取得了显著成效。上半年,全市共争取上级各类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资金34.26亿元,同比增加3.16亿元,增长10.16%,其中:转移支付资金15.4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9亿元,增长13.1%,省下达的转移支付补助已由省厅直接下达或市转发下达各县;专项补助资金18.83亿元,比上年增加1.37亿元,增长7.85%,各项目补助资金由各级财政按省下达的项目专款专用。同时,通过汇报争取,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8.99亿元,资金已通过分配拨付给各县(市、区)。

市本级下达县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1.78亿元,其中:转移支付配套资金0.08亿元;对下专项补助1.7亿元,主要是从土地出让金中安排两区工业园区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36亿元。

(五)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及使用情况。2012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专项结余102,098万元,今年上半年已安排支出38,117万元,占37.33%,其中:单位经费指标结余30,218万元,已支出20,942万元,占69.3%;财政专项结余71,880万元,已下达指标7,899万元,占10.99%

2012年市本级基金预算结余40,991万元,今年上半年已安排支出24,718万元,占60.3%,其中:单位经费指标结余24,290万元,已支出22,717万元,占93.52%;财政专项结余16,701万元,已下达指标429万元,占2.57%

(六)土地基金收支情况。受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土地基金收入仍未明显起色,1-6月,市本级土地基金收入完成3.25亿元,来源主要是台江地块、市郊林场、G地块等及三元饭店三旧改造出让金,完成年初预算16亿元的20.3%,比上年同期增收0.24亿元,增长7.9%;已安排支出4.78亿元,超支1.53亿元。

近期拟挂牌出让项目有:三元区城南复船岌、洋溪墙坑垅和城市文化广场A地块面积387.58亩(扣除代征土地后出让面积371.28亩),以及后续地块(贵溪洋BC、东霞、道山路地块)出让正在推进之中,综合以上地块工作进度情况,加上8月份已出让贵溪洋A区土地1,287亩、成交价14.32亿元,预计完成全年收入16亿元目标是比较乐观的。    

四、下半年工作重点及实现全年预算任务的措施

针对当前的严峻形势,下阶段,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检查总结和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议的要求,以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为主线,把促进经济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定发展的信心决心,进一步落实各项财政政策和扶持措施,增收节支,确保完成全年财政预算目标任务,全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调整经济结构,实现经济平稳增长。一方面,把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大财政投入,促进项目建设和实体经济稳步增长。保持适当的财政投资力度。进一步拓宽思路,加强资金筹措力度,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加大项目带动力度。用好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缓解高速公路、铁路建设资本金需求,加快园区建设步伐,整体推进三明生态工贸区建设。另一方面,统筹当前与长远,更加注重拓宽增长空间,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增强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用好用足企业扶持政策,继续抓好中央、省、市促进工业稳定增长,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促进民营经济、总部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落实,及时兑现财政优惠政策,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加大科技投入,大力支持重大科技开发、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产业化培植计划项目和应用示范项目,增强发展后劲。用好第三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现代物流、旅游、文化等第三产业发展。

(二)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民生需求,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继续加大教育卫生投入。加大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职业教育投入力度,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加大高等教育投入,逐步提高生均拨款水平。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基本药物制度改革,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政府补助标准;推进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落实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筹资标准等政策,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继续加大社会保障投入。适当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政府补助标准;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为重点,将符合条件的各类人群纳入社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改革;认真落实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职业培训补助等政策,努力扩大就业再就业。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投入。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创新资金运用手段,落实税费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住房建设营运,全面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继续加大社会管理创新投入。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加强应急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和政法经费等保障机制以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大力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注重改革创新,提高财政绩效管理水平。

1.抓好收入组织工作,确保全年收入任务完成把抓收入、保增长作为下阶段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议精神,紧盯目标,把握进度,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密切关注下半年的收入动态,加强收入组织调度,坚持依法治税,强化征管措施,做到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加强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完善非税收入征缴系统,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围绕税源建设十个重点课题,加强调查研究,采取切实措施,加快总部经济、园区和建筑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业等行业的发展,增加财政收入。重点加强土地出让金收入的组织,建议各级政府加大土地拍卖力度,有序供地,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增加财政收入。同时,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金等政府性基金的征收管理,加强土地出让金的征缴工作,保持基金稳定增长,为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2.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在当前信贷资金紧张,企业经营相对困难的情况下,下一阶段,财政部门将在保工资、保运转的基础上,对年初预算安排各项支出执行区别对待,有保有压。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大力推进行政经费管理改革,严控“三公”经费,坚持勤俭办事。二是规范市级各种基金、专项资金的设置,对已设立的要进一步规范资金用途,集中更多的财政资金扶持生产性、税源型项目或企业,支持企业技改、扩大产能,培植税源,增加财政收入。三是合理安排公益性或社会事业项目建设规模和速度,使之与市本级财力增长速度相适应。四是加强资金调度,加快各类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确保重点项目资金需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积极推进财政管理改革,提高财政管理绩效。一是继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细化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全面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和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积极稳妥推进预算公开,加快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二是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对单位自营资产、对外投资资产的管理与监督工作,提高资产配置和使用效率。三是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在保持资金使用方向不变的前提下,加大对涉农项目建设资金、涉企扶持资金、社会事业发展资金的整合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四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动态统计监测,推进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逐步形成管理规范、风险可控、运行高效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五是强化财政监督,建立健全覆盖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民生资金、预算执行和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下半年,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从严从紧的要求,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狠抓收入组织,调优支出结构,不断提升理财水平,确保全年财政预算任务的完成,服务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以上报告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关于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

预算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3829日在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   叶清松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主任会议安排,724日,由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组成的调研组,对我市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经贸委、农办、外经局、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等10个部门的相关情况汇报,重点了解了上半年计划各项指标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当前经济运行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措施。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一系列方针政策,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在条件困难的情况下,实现了稳中求进;在结构调整的环境中,实现了进中求好。总体上看,上半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良好,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预算目标任务大多得到较好落实,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呈现平稳增长的态势。

(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地区生产总值完成597.67亿元,增长12.0%,增幅列全省第3位,与年初市人大批准通过的预期目标(以下简称“全年计划”)持平;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完成99.53亿元,增长4.7%,增幅列全省第3位,比全年计划高0.2个百分点;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41.13亿元,增长15.2%,增幅列全省第4位,比全年计划低3.8个百分点;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60.19亿元,增长26.2%,增幅列全省第6位,比全年计划高5.2个百分点;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2.83亿元,增长12.5%,增幅列全省第8位,比全年计划低4个百分点;

第三产业增加值175.41亿元,增长10%,增幅列全省第4位,与全年计划持平;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增长2.7%,列全省第1位,控制在全年计划3.5%以内;

出口总值9.16亿美元,增长2.3%,增幅列全省第8位,比全年计划低9.7个百分点;

实际利用外资(验资口径)0.56亿美元,增长11.8%,增幅列全省第4位,比全年计划高1.8个百分点;

农民人均现金收入4,729元,增长12.1%,增幅列全省第9位;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35元,增长10.1%,增幅列全省第1位,比全年计划低1.9个百分点;

城镇登记失业率2.45%,控制在全年计划3.8%以内。

(二)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收入468,861万元,比增19.24%,比全年计划高5.2个百分点,增幅列全省第7位,完成全市代编预算数的53.11%。全市公共财政支出725,8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2%,比增27.2%。全市基金收入完成254,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17%,比增39.04%。全市基金支出351,8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22%,比增2.29%

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95,095万元,比增13.39%,比全年计划高1.39个百分点,完成年初预算的52.08%。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99,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04%,比增26.96%。市本级基金收入完成43,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92%,比增13.02%。市本级基金支出41,8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69%,比降46.22%

(三)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上半年,全市重大项目进展情况总体较好1,375个“五大战役”重点项目已完成投资513.8亿元,占年度计划的62%180个市重点跟踪项目共完成投资167.32亿元,占年度计划的80.0%,其中,63个新项目开工建设,占计划开工项目数的90%48个项目建成或部分建设,占计划投产项目数的44.4%382个列入省三维管理系统的项目完成投资124.07亿元,其中,53个项目已建成投产、168个项目正在建设或准备开工建设、161个项目已签署协议或合同。节能循环经济项目中,已落实节能技改项目30个、完成投资1.98亿元,发展循环经济项目20个、完成投资4.67亿元,28家企业(园区)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完成了32个水污染减排项目、32个气污染减排项目和10个农业源减排项目,分别占年度计划的56.1%47.8%23%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总的来看,上半年全市计划与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受内外需求减弱、宏观政策调控等因素影响,部分指标增幅回落较大,经济增长压力加大,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出口总值、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4项指标增速低于年初人大通过的全年预期目标,经济运行和计划、预算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农业基础不够稳固。一方面,我市现代农业发展相对较慢,农业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受市场行情影响较大。上半年,农产品价格起伏波动趋于频繁,加之农业生产成本上升,造成农业特别是粮食比较效益降低,农民持续增收压力加大,全市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增长12.1%,比去年同期下降3.8个百分点。另一方面,我市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农业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还不够强。受年初低温霜冻气候影响,我市农作物受灾面积5.3万亩,农经损失4,586万元;3月下旬的两次冰雹大风天气造成重度受灾烟叶面积1.3万亩,预计损失烟叶3万担;H7N9禽流感引发的禽类市场连锁反应,导致家禽出栏量下降幅度较大。

(二)工业增长相对滞后。上半年,尽管我市部分产业逆势而上,但受产能过剩、房地产政策调控等因素影响,我市规模工业增加值增幅走低,投资增速有所回落,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较多,工业经济增长压力较大。一是工业产品市场低迷。上半年,我市一些工业产品价格下跌,钢材、水泥、纺织品等三类大宗产品同比价格分别下跌17.6%16%3.6%,造成我市上半年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同比下降3.6%,已连续17个月处于下降区间。二是企业资金相对紧张。据调查,全市有36%工业企业反映资金紧张,其中28家列入省百家重点的工业企业共提出资金需求24.45亿元;1-6月份,全市规模工业企业“两金”总额161.07亿元,比增9.3%三是企业开工不足。上半年全市停产企业137家,停产面8.2%,比去年同期提高3个百分点;开机率不足50%的半停产企业87家,比去年同期增长55.4%,主要分布在纺织、铸造、采矿、林产、建材等行业。

(三)财政增收压力较大。一是主体税种增速缓慢,重点税源减收明显。上半年主体税种较为低迷,扣除“营改增”影响,增值税实际减收3,100万元,同比下降6.6%,主要是建材、钢材和矿产品等几大支柱产业的增值税减收;企业所得税也仅增长6.9%。同时,受实体经济不景气的影响,重点税源明显减收,全市减收千万元以上企业户数达11户,是去年同期的2.8倍,其中三钢闽光因钢材价格下跌等因素增值税减收1.52亿元,福建金牛水泥、福建永安万年水泥等5家水泥企业合计减收1.07亿元。二是市本级收入增长乏力,完成全年任务较为艰巨。上半年,尽管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实现“双过半”,但增幅落后全市平均增幅5.8个百分点,特别是前5个月增幅均在2.69%-7.13%的低位徘徊,且税收收入未完成过半任务,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双过半”主要因素是非税收入的高幅增长。三是基金收入未达到序时进度。据财政部门统计,上半年,全市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仅完成年初预算的38.17%,其中,土地基金收入22.1亿元,仅完成年初预算的35.6%;市本级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仅完成年初预算的24.92%,其中,市本级土地基金收入3.2亿元,仅完成年初预算的20.3%

   三、建议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视频会议精神,确保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预算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根据调研情况,调研组提出如下建议:

(一)紧紧围绕全年目标任务,全力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上半年经济工作,分析把握当前及下半年经济形势,充分认识存在的不确定因素,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在做大经济总量、壮大经济实力的同时,更加注重提升发展的质量效益,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好、进中求快、更好更快,努力推动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特别要紧盯全年的目标任务,加强运行调度,强化工作措施,对完成较好的指标,要巩固扩大成果;对序时进度滞后的指标,要加大工作力度,力争迎头赶上,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二)强化项目带动作用,增强经济发展后劲。要集中力量做好项目策划、生成、落地、建设工作,特别要抓好生产性项目的开发建设,以项目带投资、配资源、增后劲。大力推进“五大战役”项目的攻坚和接续,进一步加快市重点跟踪项目、“三维项目”及节能循环经济项目建设,落实“一线工作法”,主动靠前及时协调解决开发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完成年度投资建设任务。尤其要重点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湄渝、漳永高速、中心城市快速通道、机场和天然气管网等项目建设,确保向莆铁路、建泰高速如期通车;抓好重大城市建设项目,推进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建设。加强项目对接承接,充分利用好9·8”投洽会、福建首届侨资项目对接会、林博会等各类招商平台,深化招商引资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产业链招商、专业园区招商,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实效。

(三)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要以加快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建设为契机,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三次产业协调健康发展,提升我市经济整体竞争力。一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夯实农业基础,加大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力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积极发展特色农业,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推动农业向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努力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二要促进工业扩量提质。要加强对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监测,着力强化资金、用工、用电、用地等生产要素调度,在促进工业增长、壮大工业总量的同时,通过企业技改、增资扩股、兼并重组及招商引资等方式,抓龙头、铸链条、建集群,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工业提质增效。要指导企业用好用足国务院出台的“金融十条”、省政府出台的稳增长“6+5”措施等各类惠企政策,通过“一企一策”、等方式帮助企业解决要素保障、市场销售等实际问题,引导各类商业银行加大对工业和中小企业贷款力度,扶持本地产品开拓市场,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帮助企业度过难关。三要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加快现代商业中心、城市综合体、专业市场、现代物流产业区、旅游服务设施等平台载体建设,全面提升旅游、商贸流通、现代物流、文化创意、信息和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积极培育总部经济,推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努力提高三产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尤其要加强外贸出口运行调度,积极应对外贸政策环境变化,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跟踪服务,大力扶持生产型企业扩大外贸出口;加快金融服务业发展,在继续抓好金融机构引进工作,积极发展证券、基金等新的金融业态,做大金融总量的同时,加强金融风险防控,着力解决不良贷款反弹、存贷比过高等问题,争取更多的信贷规模,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保障能力。

(四)加大增收节支力度,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要加强市本级财源建设。在稳定经济增长、巩固现有财源的基础上,加快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建设,着力引进发展税源型项目,拓宽资金聚集的渠道,努力培埴新的财税增长点,增强市本级财政增收持续性和稳定性。二要依法强化收入组织。进一步健全财税沟通机制,强化收入目标任务,加强序时监管,深挖增收潜力,强化征管措施,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库。进一步依法组织税性收入,在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税收入库情况的监控,引导企业把税收留在本地的同时,要注意防止征收“过头税”。规范政府性基金的征收管理,重点加强土地出让金的征缴工作,加快土地基金收入进度,保持基金稳定增长,为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三要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新增财力向法定、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倾斜,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和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大力推进行政经费管理改革,严控“三公”经费。统筹安排好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和政府性基金,推动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持续发展。

(五)切实加强民生保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要办好惠民实事。加快实施26项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让群众尽早受益。继续深化医改工作,不断破解群众就医难题。加强主要食品的价格监管和调控,保证市场供应,保持物价基本稳定。二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加强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继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三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继续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强水土保持和水利建设,全面推进生态市建设。四要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不断加强社会管理创新,重点强化食品、药品、生产安全监管和防台防汛等工作,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市下半年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市政府

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13829,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口计生委主任吴功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报告》,结合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将审议意见综合如下: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实施人口计生“一法一例”, 采取了一系列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的政策措施,依法行政更加规范,优质服务更加到位,诚信计生深入人心,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2012年我市在全省年度综合考评中由2010年的第8位上升到第4位,人口绩效考核位列第一。至2012年,全市实现省级计生优质服务全覆盖,8个县(市、区)达“国优”标准,“国优”比例66.7%,首次超过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我市人口计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困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稳定低生育水平面临压力。一些部门对计生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尤其在性别比治理和流动人口管理方面支持配合不力;现阶段我市育龄青年数正处高峰期,加之二孩生育间隔期政策调整,给控制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造成压力;现行计生政策正面宣传不够,基层和群众产生计生政策放宽的模糊和错误认识,给稳定低生育水平造成压力。二是重点难点问题仍较突出。一男户超生呈抬头趋势,2013年上半年全市一男超生数占政策外生育数的79.48%;出生人口性别比仍然偏高,一定程度反映出一些医疗机构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不到位,目前全市70%左右的政策外生育和绝大多数“两非”案件均发生在流动人口这一群体,相关部门责任不落实、配合不到位的现象仍然存在。三是诚信计生创建还需完善。总体宣传推动力度不够,工作开展不平衡;工作不够扎实,个别乡、村在创建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现象,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救助帮扶力度不够,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提高;创建活动仍有待于在实践中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四是基层队伍建设仍需加强。乡镇计生队伍待遇较低,全市有7个县(区)没有基层计生岗位津贴;一些基层计生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水平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求

为促进我市人口计生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升人口计生服务水平,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领导,持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新修订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学习宣传,加大对现行计生政策的宣传引导,澄清群众对现行人口计生政策的模糊认识;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工作协调机制,落实相关部门责任,真正形成人口计生工作合力,对不认真履行人口计生职责、监管不力、配合不主动的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直至“一票否决”。

二、综合治理,有效破解重点难点问题。要有效控制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遏制一男超生现象;着力治理人口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进一步强化人口出生性别比失调的治理,充分运用宣传教育、利益导向、规范管理、打击“两非”等多种措施,巩固和发展治理成果;要切实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积极探索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的有效途径,推广各地在流动人口双向考核方面的经验,严肃追究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方面的责任,大力推进流动人口在社会保障、技术服务、就业、培训、居住、就学和就医等方面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扎实创建,实现诚信计生继续走前头。要在全市范围内加大创建力度,研究出台规范可行、易于操作、科学完备的活动方案、评估办法和指标体系,提高诚信计生家庭和诚信计生示范户覆盖面。对违反诚信计生协议的家庭,各地要研究、规范并落实已享优先优惠政策的追回办法,并处罚到位;要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提高计生家庭自我发展能力,积极开展救助帮扶,加大失独家庭扶持力度,推动幸福家庭全国试点创建工作。

四、加强建设,提高基层队伍整体素质。要增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通过多种形式强化学习培训,加强计生队伍特别是社区、村级计生管理员的管理服务能力,提升队伍人员素质;要切实提高基层计生人员待遇。新修订的省人口计生条例明确对长期从事基层计生工作的人员应给予一定的补贴,未执行的县(区)应结合实际及早研究并落实,切实做到从政治、工作、生活待遇等方面给予基层计生工作人员更多的关心爱护,充分调动人口计生工作者的积极性。

五、协调解决调研中反映的其它问题。对于在执行人口计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矛盾,如省人口计生部门对去年新修订的《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简明问答第28条以及省相关部门有关户籍管理规定与现行计生工作之间的矛盾,应引起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积极向上反映,求得协调解决。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和《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研究处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提出报告。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201393


 

 

 

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3829日在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吴功亮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向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报告2012年以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情况,请予审议。

2012年以来,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胡锦涛同志关于人口工作的重要讲话、全国全省人口计生工作会议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推进人口计生各项工作,诚信计生更加深入人心,依法行政更加规范,计生优质服务更加到位,利导政策更加惠民,整改成效更加凸显,人口计生工作呈现出你追我赶、争先进位的良好发展态势。2012年,全面实现了年初提出的两个确保(确保实现年度责任目标、确保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全覆盖)目标。201319月(按计生统计年度),全市出生27760人,出生率9.82,自然增长率5.1,政策符合率89.07%,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7.54,以上指标均控制在省下达责任目标范围内。在全省人口计生工作中期抽查中,我市名列前茅。

一、主要成效

(一)整体水平有新提升。我市在省年度综合考评中由2010年的第8位上升到2012年的第4位,人口绩效考核位列全省第一;三元区和明溪县分别退出省重点管理和出生性别比重点治理单位行列,我市是全省三个2013年度没有重点管理和出生性别重点治理单位的设区市之一。

(二)创优工作有新发展。尤溪县实现了创“省优”目标,标志着我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实现全覆盖;清流县和大田县进入“国优”行列,全市“国优”单位增加到8个,占66.7%,首次超过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三)品牌创建有新突破。我市把诚信计生幸福家庭创建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主打品牌,省委办《八闽快讯》增刊第493期专题刊发了我市诚信计生工作;2012年,1029日,《中国人口报》在头版刊登了题为《守护诚信,约定幸福――福建省三明市创建诚信计生幸福家庭工作纪实》的文章;20121128日至29日,全省诚信计生工作交流会在我市召开,肯定了我市的做法和经验。

(四)依法行政有新成效。建立行政审判与人口计生法制工作良性互动机制,12个县(市、区)均成立人口计生服务巡回法庭,实现宣传、服务、便民、维权、执法五位一体,全市实现三无,即无发生违法行政案件,无行政侵权案件,无计生恶性案件和群体上访事件,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五)关怀关爱有新载体。制定出台《三明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救助帮扶意见(试行)》,经省人口计生委转发在全省推广,5月份全省计生协会失独家庭帮扶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市、县两级均成立人口计生特殊家庭救助帮扶基金,从经济救助、居养保障、亲情关怀、拓展优惠等方面给予特殊家庭帮扶。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各项保障。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和持续推进人口计生工作。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市委邓本元书记多次在全市综合性会议上部署强调人口计生工作,去年任市长期间在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上给予保障;市政府杜市长及市委余副书记对人口计生工作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时主动协调、帮助解决,全力推进工作落实;各地党政领导也高度重视,在氛围营造、经费投入等方面为人口计生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完善考核机制。2012年考评方案150分中,诚信计生幸福家庭创建、优生优育优教、社会管理创新、人财投入保障占123分,责任指标仅占27分,考核重点向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创新管理转变。在2013年考评方案120分中,与省里考核方案对应占100分,我市人口计生重点工作占20分,既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又突出我市重点工作。三是保障经费投入。按照中央《决定》要求,把人口计生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2012年,市本级投入797.36万元,增长45.52%,是近年来增幅最大的一年;今年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财政预算仍增长11.46%

(二)突出“三高”治理。在控制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方面:一是切实摸清底子。抓住流动人口返乡过春节的机遇,大力开展“五访五送五免”活动,对生育率与独生子女婚育情况进行抽样调查。二是减少政策外生育。针对政策外生育主要发生在一男户和流动人口,加大避孕药具服务和跟踪管理力度,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三是突出宣传教育。面对取消二孩生育间隔期后,可能出现的生育小高峰,加大宣传教育,通过分析当前生育形势,引导政策内二孩和新婚夫妇,推迟生育避开生育高峰期。在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方面:一是严厉打击两非。去年以来,全市共查处“两非”案件400例,处理相关责任人94人(其中开除公职2人、刑事处罚4人)。二是开展专项督查。由市政府组织,分管领导带队,联合市监察、公安、人口计生等12个部门,深入到12个县(市、区)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专项督查。三是对照问题抓整改。考核和专项督查中发现的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不够落实,个别地方医院接生登记薄、终止妊娠登记簿登记不完善,缺漏项较多,一些地方未按要求保存影像资料、二代证识别记录等问题,一项一项抓整改、抓推进、抓落实。在控制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方面:构筑三级预防体系:一级预防,重点加强全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机构合格率100%12个县级服务站全部具备自行开展免费优检所有项目能力。继续推行免费婚前医学婚检、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继续实施农村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项目和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2012年全市婚检率98.54%,高于全省2个百分点;今年上半年,全市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2.79万人,覆盖率达65.56%,高于序时进度。二级预防,重点是扩大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覆盖面,进一步完善产前筛查诊断网络建设,继续实施农村孕妇和城市低保孕妇免费产前筛查诊断项目。2012年确诊胎儿畸形与异常23例,并及时进行医学指导和干预,极大减轻了社会和家庭的负担。三级预防,重点是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水平,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机构建设,规范新生儿听力筛查、代谢性疾病筛查服务等。今年上半年确诊甲状腺功能减低症新生儿21人,对确诊的患儿采取干预措施,促进新生儿出生缺陷的早发现和早干预。

(三)打造诚信计生。从制订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创建措施入手,分步组织实施。一是强化源头管理,推行村(居)自治。抓住村级换届的契机,严把候选人资格审查关(共否决564人),有1262名村计生管理员进入村班子(其中142名当选村主干),配强村级计生管理员队伍;指导各地依法规范村(居)自治章程,完善服务管理制度,规范计生政务公开,与村民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二是创新分类管理,实行知情选择。改变以往节育措施和双查一刀切的做法,凡签订诚信计生协议并自觉接受管理的育龄群众,可自主选择一项适宜的避孕措施;双查中根据不同对象,将双查与访视、健康体检相结合,在开展健康体检过程中,把环情孕情查了,切实减少基层查环工作量,提高双查及时率。三是突出惠民利民,创建幸福家庭。根据三明实际,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全国试点市的实施意见》,全面实施“健康促进、创业帮扶、利益保障、维权服务、关爱奉献、生育关怀”六大行动,确定永安、大田、梅列、尤溪4个县(市、区)为示范单位,培育一批示范乡镇和精品村、模范村。

(四)坚持依法行政。一是推进法制宣传。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把解决干部和群众知法、懂法、学法、守法的问题作为法制建设的重要任务,形成了浓厚的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氛围。二是提高执法水平。完善层级监督机制,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依法行政的考核督导,严禁下达人工流产数、社会抚养费征收金额、结扎率等容易诱发恶性案件、重大群体事件的指标;广泛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严查重大案件,坚决落实“一票否决”。三是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严格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杜绝随意征收和人情征收,严禁收钱放生、坐收坐支、乱收费、乱罚款等违法违纪行为,切实做到公正公平。今年5月份,市计生、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共同组织,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检查,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

(五)拓展服务领域。一是开展维权服务。把依法行政作为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去年以来,人口计生巡回法庭为计生家庭法律援助191件,挽回经济损失321.4万元;受理计生家庭民事案件57件,获经济补(赔)偿110.7万元;调解计生家庭与其他家庭纠纷86件。二是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健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运行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意见》(明委办〔20138号)。实行流动人口双向考核机制,着力构建全市流动人口“一盘棋”格局。三是提高奖扶标准。根据省上要求,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生育两个女孩后绝育农村夫妇一次性奖励标准均相应提高,去年以来,按新标准兑现奖扶金2158.53万元,惠及15624个计生家庭。

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仍存在不少亟待改进的问题,主要有:一是群众生育观念有待进一步转变,部分群众生育两个孩子的愿望比较强烈,一男户超生现象时有发生,一男户超生约占政策外生育的80%二是稳定低生育水平面临新的挑战,由于我市还处于生育高峰期,加上修正后的省计生《条例》取消二孩生育间隔期,实现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1以内责任指标的压力较大。三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有待加强,全市70%以上的政策外生育和绝大多数两非行为发生在这一人群。四是存在隐性的矛盾和风险,全市因计生原因(超生、未落实计生措施)存在新生儿未落户的现象。另外,修订后的省计生《条例》,取消对提前生育家庭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规定,已缴交的家庭认为有失公平,要求退回之前上交的社会抚养费,出现了新矛盾。五是队伍作风有待进一步转变,一些地方统计数据不实,存在瞒报、漏报等现象;一些地方贯彻落实上级部署不到位,影响了工作成效;一些地方因工作人员待遇较低,消极懈怠,制约了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发挥。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市将重点围绕省委尤权书记批示精神,突出抓好“三高”治理,同时,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一是控制超生,稳定低生育水平。严格落实生育政策,特别是杜绝多孩超生,有效遏制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增高,切实维护生育政策的公平公正。二是关爱女孩,促进性别平衡。继续保持打击“两非”高压态势,集中精力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两非”和溺弃女婴案件,打击拐卖儿童犯罪行为,落实“两非”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等,提升治理成效。三是降低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抓好免费孕检、孕期保健、产前筛查干预和新生儿疾病的筛查、诊治和康复工作,筑牢三级预防体系。四是推进依法行政,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持续深化“诚信计生·幸福家庭”创建,不断提升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水平。由市公安局牵头、计生委配合,从统筹落实现行户籍管理政策和人口计生政策的角度,进一步强化人口计生网格化管理,切实解决新生儿因计生原因未落户等问题。


 

关于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3829日在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主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在廖小华副主任的带领下,于715日至22日,对我市去年以来人口计生工作情况开展调研。调研组先后听取了市政府、建宁县、沙县、梅列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并与当地人大代表、基层计生工作者、乡镇、社区负责人座谈。调研组还随机深入部分乡镇(街道)、村(居)、企业、医疗单位、派出所和在建工地、出租房30余家,通过实地察看、查阅台帐、入户访谈等形式详细了解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问题,研究探讨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我市高度重视人口计生工作,认真贯彻实施计生“一法一例”,依法行政更加规范,优质服务更加到位,诚信计生深入人心,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2012年我市在全省年度综合考评中由2010年的第8位上升到第4位,人口绩效考核位列第一。至2012年,全市实现省级计生优质服务全覆盖,8个县(市、区)达“国优”标准,“国优”比例66.7%,首次超过全国、全省平均水平。201319月(按计生统计年度),全市出生率、自然增长率、政策符合率、出生人口性别比等项指标均控制在省下达责任目标范围。

(一)各项保障更加到位。一是党政领导重视。党政一把手坚持亲自抓负总责,把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多份推动人口计生工作的文件,成立了市人口文化促进中心、市人口家庭公共服务中心、单设了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增加事业编制7名,计生有关机构、编制、人员等方面的问题得到解决。梅列区按照5001要求配齐了165名流动人口计生协管员,12个县(市、区)均成立了人口计生服务巡回法庭,实现宣传、服务、便民、维权、执法“五位一体”,促进了人口计生工作的开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二是投入稳步增长。各级政府按照要求,把人口计生事业经费纳入预算,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2012年,市本级计生事业经费投入646万元,增长7.67%,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4.79个百分点,2013年预算比增17.3%;梅列区政府2012年计生事业经费投入1215.63万元,2013年预算1490.09万元,增23%;沙县政府2012年计生事业经费投入1793.76万元,2013年预算2224.27万元,增长24%;建宁县2012年计生事业经费投入800万元,2013年预算960万元,增长20%。同时,梅列、明溪、尤溪、沙县、泰宁均实行了基层计生岗位津贴。市、县财政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独生子女户、生育两个女孩后绝育农村夫妇等提高一次性奖励标准,去年以来,全市按新标准兑现奖扶金2158.53万元,惠及计生家庭15624个。三是考核机制不断完善。引导基层把工作重点向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和创新管理转变,在2012年考评方案150分中,诚信计生幸福家庭创建、优生优育优教、社会管理创新、人财投入保障就占123分,促进人口计生事业的转型发展。

(二)重点工作不断推进。一是出生性别比治理力度进一步增强。B超管理使用、终止妊娠审批、计生服务实名制等制度得到落实。“两非”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去年以来,全市共查处“两非”案件400例,处理相关责任人94人,其中,开除公职2人,刑事处罚4人。二是着力构建全市流动人口“一盘棋”格局。下发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双向考核实施方案》和《全面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意见》,建立流动人口双向考核机制,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得到加强。三是出生人口缺陷得到控制。通过加强全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通过扩大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覆盖面,完善产前筛查诊断网络建设,提升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水平,促进新生儿出生缺陷的早发现和早干预等系列措施,出生人口缺陷三级预防体系建设全面加强,人口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2012年全市婚检率达98.54 %,全市出生缺陷发生率为万分之133,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诚信计生全面推开。我市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新要求和群众的新期待,把“诚信计生·幸福家庭”创建做为人口计生工作的主打品牌,制订方案,细化措施,精心打造。改变以往节育措施和双查“一刀切”的做法,凡签订诚信计生协议并自觉接受管理的育龄群众,可以自主选择一项适宜的避孕措施。同时突出惠民利民,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全国试点市实施意见》,全面落实“三项权利”,实施“六大行动”,即落实计生工作群众参与权、知情选择权、优先保障权,全面实施“健康促进、创业帮扶、利益保障、维权服务、关爱奉献、生育关怀”行动,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八闽快讯》、《中国人口报》先后刊登了我市诚信计生的做法与经验,201211月,全省诚信计生交流会在我市召开。今年以来,该项工作在全市全面推开,取得较好成效。目前全市有1901个村(居)开展了创建活动,已婚育龄妇女参与率达87.62%,培育诚信计生示范村(居)677个,评选出诚信计生示范户24294户,放发计生“一卡通”81356张,为诚信计生家庭在各相关单位窗口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计生家庭幸福感进一步提升。

(四)宣传教育逐步深入。去年,市委组织部首次将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市管副处级后备干部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内容。市计生委成立人口文化艺术团,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深入宣传计生法律法规和“诚信计生·幸福家庭”,进一步引导和教育群众转变婚育观念。依托艺术团巡回演出,还组织以“计生文艺宣传、计生政策咨询、信访维权服务、生殖保健服务、流动人口服务、避孕药具发放、早期发展教育、优生优育指导”为主要内容的人口文化超市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军营活动,计生宣传、教育、服务取得更好成效。

(五)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市、县计生协会在协助政府开展人口计生工作方面取得更加突出的成效。在特殊家庭帮扶方面,成立了计生特殊家庭心理疏导志愿者服务队,今年“两节”期间,各级计生协会共发放生育关怀慰问金291.6万元,慰问11695户,其中失独家庭206户。在着力提高计生家庭致富能力方面,今年全市投入计生小额贴息贷款4889万元,帮扶计生户3242户,发放幸福工程资金1179万元,救助贫困母亲867户,计生协会在广泛开展宣传服务、着力推进生育关怀和失独家庭帮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主要问题

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在创先进位、创优服务、创建品牌、创新手段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但随着形势的发展,人口计生工作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还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稳定低生育水平面临压力一是一些政府和相关部门认识还不到位。部分基层干部存在厌烦畏难情绪,不适应新时期计生依法行政工作要求,不善于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经济、服务等手段来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工作敷衍,措施不力。一些部门对本部门计生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到位,尤其在性别比治理和流动人口管理方面支持配合不力。在制定民生关怀政策时,与计生优惠政策的衔接和兼顾不够,如一些地方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没有对计生家庭进行加分或倾斜,一些企业自建房在分配设置时也没有考虑到计生家庭的优先优惠。二是客观上现阶段我市育龄青年数正处高峰,加之去年新修订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取消了二孩生育间隔期,在短期内会加大生育量,形成生育小高峰,给控制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造成压力。三是国家、地方对现行计生政策正面宣传不够,一些媒体对计生政策的解读宣传不够慎重,相当程度上给基层和群众带来计生政策放宽了等模糊和错误认识,给稳定低生育水平造成压力。

(二)重点难点问题仍较突出。一是一男户超生呈抬头趋势。群众生育观念有待进一步转变,部分群众生育二孩和男孩的愿望仍然比较强烈。从我市政策外生育类型看,最主要是一男户超生。2012年,全市一男超生1850人,占政策外生育数的75.66%2013年上半年全市一男超生1220人,占政策外生育数的79.48%二是出生人口性别比仍然偏高。如沙县、建宁县医院统计表明,2012101日至2013630日,两县在县医院出生人口的性别比分别为109.41109.18,离105107的正常值仍有差距。同期,建宁县医院登记显示,14周以上终止妊娠26例中,男性仅6人,女性18人,不明性别2人,一定程度反映出一些医疗机构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主要在接生登记、终止妊娠登记、影像资料保存、预约B超后实时检查时再次核实人头等方面把关不严,漏洞较多。三是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不到位。目前全市70%左右的政策外生育和绝大多数“两非”案件均发生在流动人口这一群体。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网络不健全、底子不清,信息采集、更新及动态管理等手段滞后。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尚未真正形成,在医疗机构监管、城市暂住人口管理、户口迁移、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企业用工管理等方面都存在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不落实、配合不到位的现象,流动育妇失管、漏管现象仍然比较普遍。全面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仍然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三)诚信计生创建还需完善。一是宣传推动力度还不够。调研中个别乡镇对诚信计生创建工作还存在顾虑,导致创建工作进展不力,诚信计生“一卡通”推行进展缓慢,工作开展不平衡。一些群众对改革双查办法、签订诚信计生协议后可以自主选择节育措施等存在认识误区,配合不够主动。二是工作还不够扎实。调研中发现个别乡、村在创建工作中存在代计生户签协议、弄虚作假现象,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救助帮扶力度不够,“诚信计生·幸福家庭”创建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提高。此外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尚未建立,“科学完备、切合实际、易于操作、方便评估、便于追究”的活动规范尚待在实践中研究、总结和提升。如对违反诚信计生协议造成政策外生育的,该由谁来追究、如何追究,基层反映没有一个明确的方案和办法,倘若发生无法操作。

(四)基层队伍建设仍需加强。一是乡镇计生队伍大多为事业单位职工,工作任务较为繁重,政治经济待遇较低,全市仍有7个县(区)没有基层计生岗位津贴,即使执行了计生岗位津贴的个别县也存在补贴标准偏低问题,造成基层计生队伍不稳定,工作积极性难以调动。二是一些基层计生工作人员责任心缺乏,工作不够落实,计生底子特别是流动人口信息不清、情况不明,台帐管理不规范,对村(居)指导不力,不能为人口计生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管理和服务水平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求。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领导,持续稳定低生育水平。一要提高认识。各级政府要多渠道多形式,进一步加大新修订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学习宣传,有效提高各级领导、相关部门对全面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重要性、长期性的认识,准确理解,正确运用,依法做好人口计生工作。要不断创新人口计生宣传手段和方法,加大对现行计生政策的宣传引导,澄清群众对现行人口计生政策的模糊认识,促进群众转变生育观念,增强法制意识。二要加强统筹协调。各级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以强化导向、注重实效为原则,科学设置和完善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对基层在人口计生管理机制体制、工作方式方法上的有效创新在考核中予以重奖和加分。落实相关部门责任,真正形成人口计生工作合力,对不认真履行人口计生职责、监管不力、配合不主动、影响人口计生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直至“一票否决”。加快公安、人口计生、卫生、社区等人口信息平台建设,及早实现信息共享。在出台相关政策时,要注意与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的衔接与兼容,充分考虑向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和倾斜,形成有利人口计生的工作氛围。

(二)综合治理,有效破解重点难点问题。一要有效控制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有效遏制一男超生现象,剖析一男超生的内在原因,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对一男超生家庭,要依法高限征收社会抚养费,追回之前的各类奖励优待金。二要着力治理人口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要进一步强化人口出生性别比失调的治理。充分运用宣传教育、利益导向、规范管理、打击“两非”等多种措施,巩固和发展治理成果。卫生、人口计生、公安、法院、监察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作、形成合力。要从源头上预防 “两非”行为发生,健全并落实B超管理使用、终止妊娠审批等关键制度,全面推广计生服务实名制登记制度,对各个环节因履职不到位出现问题的,应严肃追究相关责任部门的责任。对“两非”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要切实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积极探索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的有效途径,推广各地在流动人口双向考核方面的经验,借鉴沙县住建局与全县各物业公司和在建工地签订计生管理责任书,有效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切实落实管理责任的做法。加强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建设,密切流动人口从业地、居住地和户籍地配合。严格考核、严肃追究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方面的责任,切实形成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的格局,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在社会保障、技术服务、就业、培训、居住、就学和就医等方面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扎实创建,实现诚信计生继续走前头。开展“诚信计生·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要在全市范围内加大创建力度,建立起“政府统筹、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研究出台全市范围内规范可行、易于操作、科学完备的活动方案、评估办法和指标体系,进一步推动完善并规范《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诚信计生协议书》等,提高诚信计生家庭和诚信计生示范户覆盖面。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加大落实四术奖励,为育龄妇女身心健康提供全面优质服务,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规范生育行为,严格履行计划生育义务。对违反诚信计生协议的家庭,各地要研究、规范并落实已享优先优惠政策的追回办法,并处罚到位,通过警醒和教育促进我市诚信计生创建工作的扎实开展。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提高计生家庭自我发展能力,积极开展救助帮扶,加大失独家庭扶持力度,推动幸福家庭全国试点创建工作。要充分重视和发挥各级计生协会的作用,健全基层网络,提高基层群众计生自治水平。

(四)加强建设,提高基层队伍整体素质。一要提升素质、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对计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增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通过多种形式强化学习培训,加强计生队伍特别是社区、村级计生管理员的管理服务能力,提升队伍人员素质,尽快适应新时期工作需要。二要切实提高基层计生人员待遇。新修订的省人口计生条例明确对长期从事基层计生工作的人员应给予一定的补贴。目前已有部分县(市、区)已先行出台并落实了这一待遇,未出台的县(区)应结合实际及早研究并落实,切实做到对计生工作人员“高看一眼、厚爱一层”,从政治、工作、生活待遇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关心爱护,充分调动人口计生工作者的积极性。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基层队伍建设。落实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的《加强城市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强化城市社区人口计生工作队伍建设,按网格小区及相关比例配齐计划生育管理员,为人口计生事业提供必要的人力保障。

(五)协调解决调研中反映的其它问题。调研中了解到在执行人口计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过程中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如省人口计生部门对去年新修订的《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解答第28条:“如适用原《条例》应当征收社会抚养费,而新《条例》不再作为征收对象的,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不予退还,尚未征收的,终止征收”,及条例第46条:“未婚生育子女的,但生育时已达到法定婚龄,并在被告知征收后三个月内补办结婚登记的免予征收社会抚养费”,以上规定或解答在计生执法中造成相当大的矛盾。另省相关部门户籍管理规定与现行计生流动人口管理政策相抵触,也给基层人口和计生工作的开展带来困难。以上问题应引起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积极向上反映,求得协调解决。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市政府关于水土保持

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13829,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市水利局局长郑加录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水土保持工作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结合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水土保持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检查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总体满意。现将审议意见综合如下: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去年审议意见送交后,市政府认真研究处理,水利等部门高度重视,各地采取有效措施,组织领导得到进一步加强,在编制规划、监督管理、资金保障、相关配套、队伍建设等方面成效进一步显现,审议意见得到较好落实。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我市水土保持工作还存在部分有待进一步解决的问题:一是监管力度尚需加大。开发建设过程中忽视生态保护的问题没有全面根治。有的开发建设项目没有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仍继续生产经营,新的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现象仍有发生。少数开发建设项目虽然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但没有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实施,没有依法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二是治理水平有待提高。各地水土流失情况差异较大,治理经验缺乏,针对不同土质构造、土壤特殊成分进行的树种、草种选择,还处在摸索试验阶段,一些生物措施还不成熟,治理成效不够明显。三是长效机制有待完善。地方财政资金投入不足,多数治理项目地方配套资金难以到位。鼓励社会投入的机制不够完善,治理、开发与受惠等利益联结机制尚未形成。开发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补偿机制的改革创新还需积极探索。县、乡镇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落实、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等机制尚需完善。项目重建轻管问题还比较普遍。争取省上生态补偿资金有限,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偏低。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水土保持工作,针对存在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各级政府要严格执行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及改变地形地貌和损坏植被的一切生产建设项目,应严格要求项目业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付诸实施。发改、环保、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应当加强配合,切实将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作为动土开发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采矿权证批办和年检等的前置条件。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严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关、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关、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关,最大限度减少人为造成的新的水土流失,杜绝“边治理、边破坏”现象的发生。要总结推广大田县组建环境生态综合执法大队(环境生态综合执法局)的实践经验,加大执法力度,对造成水土流失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有效打击。

二、不断探索优化治理措施

   一要加大力度建设好大田矿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示范项目、宁化水土保持科普示范园等一批精品示范工程,持续探索矿区水土流失和南方红壤、紫色土流失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新措施。二要加强分类指导,推动各地根据区域水土流失的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因地施策,优化配置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耕作措施。三要进一步深化与科研院校的合作,借助先进技术解决治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难题,依靠科技拓宽治理途径,加快治理进程,提高治理成效。

三、注重长效机制建设

一要建立经常性研究水保工作机制,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成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水土保持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落实考核评价机制,实行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工作考评,建立问责制度和奖励制度,切实解决部门之间监管配合不到位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实现齐抓共管,扎实推进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二要进一步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督促未建立水土保持专项经费的县(市、区)尽快建立相关预算。鼓励拓宽水土保持投融资渠道,采取荒地拍卖、承包、土地流转等多种有效形式,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参与水保建设。三要探索建立和完善水土流失地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大水土保持补偿费、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等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向保护区补偿、受益区政府向保护区补偿、特定经济主体向保护区补偿等政策,争取更多政策扶持,加大对保护区生态补偿力度。充分用好用足国家对苏区的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对我市各县(市、区)承担的水保工程项目给予更大比例的扶持资金。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和《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研究处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农经委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提出报告。

 

附件:《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水土保持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测评统计表》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2013910


附件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

关于水土保持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测评统计表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弃权

19

16

0

0

   注:本次会议应到36人,实到35人,发出测评表35张。

 

监票人:冯明明、罗 

计票人:陈小玲、王 

                               2013年9月10

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

水土保持工作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

 

2013829日在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三明市水利局局长   郑加录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向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报告我市水土保持工作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请予审议。

一、贯彻落实审议意见情况

去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分管领导召集市直有关部门进行研究部署,对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逐项分解、提出具体措施,并督促抓好落实。2012年,全市完成投资3.92亿元,占计划总投资3.37亿的116.29%;实施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21.26平方公里,占年度任务的104.76%。完成造林绿化49.1万亩,占计划的109%;完成森林抚育168.9万亩,占任务的112.6%。治理矿山植被恢复和青山挂白5240万平方米。2013年,截止815日,全市已完成投资2.88亿元,占计划的89.21%;实施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07.33平方公里,占计划的94.9%;完成造林绿化50.2万亩,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是全省造林面积最大的设区市;完成森林抚育82万亩,占任务的234%;加大公路绿色通道建设,完成公路绿化384公里。

(一)强化组织领导。把水土保持工作摆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关键举措抓紧抓好。一是领导重视推动。市县两级成立了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重视抓,政府分管领导具体抓,积极推动,适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或专项工作会议,听取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二是部门合力推动。水土保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立足部门职能,各尽其责,有效形成了水土保持工作合力。发改部门会同水利部门做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争取项目;财政部门积极筹措水土保持专项资金,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林业部门组织实施“四绿工程”和封山育林,全面推行不炼山造林,积极推进林木采伐方式由皆伐向择伐转变,建立生态公益林;环保部门把“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意见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把关,推进国家级、省级、市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国土部门将水土流失防治纳入土地利用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积极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示范工程和“青山挂白”整治工作;交通、公路部门落实水土保持设施与公路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同时”制度,推进绿色通道建设,加强公路建设、养护中的水土保持工作。三是督促检查推动。市委、市政府把水土保持工作作为各县(市、区)新农村建设考评的重要指标。纪检监察机关、水利部门把水土保持工作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内容,加大对水土保持工作的考评督查力度,有力促进水土保持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今年,市纪委、监察局制定了《关于印发三明市推进生态市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把水土保持工作作为推进生态市建设的重点监督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市水利局制定了《开展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通过加大督查力度,促进了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有序推进。

(二)突出项目带动。一是突出规划。各县(市、区)按照因地制宜、因地施策,坚持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把水土流失治理与改善民生、提高群众收入相结合,与发展特色产业、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相结合,实行全面封禁、分类治理,通过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实施工程、植物和农业技术等综合治理措施,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各级政府组织专业技术力量,精心做好水土保持中长期规划,12个县(市、区)在201211月前全部完成了《2012-2015水土流失治理规划》编制任务,全市552家矿山全部编制了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方案。二是突出重点。以重点项目为龙头,带动全市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全面开展。重点抓好新一轮的宁化、清流、建宁、泰宁、将乐5个国家重点县治理项目,继续抓好4个省级重点县项目,启动实施16个省级和9个市级水土流失重点乡镇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截止目前,2013年的5个国家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工程项目,已完成投资799.78万元,占任务39.9%,实施治理面积35.90平方公里,占任务89.6%4个省重点县治理项目已完成投资2467.73万元,占任务60.8%,实施治理面积60.93平方公里,占任务100%16个省重点乡镇治理项目已完成投资1567.32万元,占任务52.2%,实施治理面积40平方公里,占任务100%9个市重点乡镇治理项目已完成投资323.15万元,占任务30.4%,实施治理面积21.27平方公里,占任务100%三是突出管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工程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验收制和公示制等六制,严格执行水土流失治理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水利部门批复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施工,切实加强治理项目的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三)加强监督管理。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最大限度减少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一是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2012年以来,全市共新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45个,涉及水利、交通、矿产开发、房地产开发等行业。二是严格水土保持执法。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345次,检查项目266个,重点加强对向莆铁路等交通建设、矿产开发等水土保持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限期整改,未整改到位的责令停工,确保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严控项目建设造成的新的水土流失。三是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好福建街面电站、永安火电厂热网工程、泉三高速、池坪芦坑煤矿、三明台江水电站、沙溪金溪防洪一期工程、永安鸭姆潭水电站、中国石油三明油库、尤溪县文江溪三级水电站、尤溪县二丈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四)保障资金投入。一是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抓住中央、省上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的契机,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2012年仅水利部门争取省级以上各类水土流失治理补助资金1.53亿元,比2011年增加1.23亿元。2013年,水利部门已争取到位上级水土流失治理项目补助资金0.705亿元二是加大市县财政资金投入。2012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水土流失治理专项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市级重点乡镇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市级项目前期工作。宁化县、大田县、清流县、沙县分别安排2000万元、1200万元、300万元和200万元的水土保持专项经费;宁化、大田、清流、将乐等四个县将水土保持经费纳入2013年预算。三是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全市按照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公司运作、大户承包,土地流转、农户入股,单位承包、社会参与,全面封禁、分类治理,长效管护、惠及民生的总体要求,引导、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开发,激活民间资本以资金投入、实物投入、劳力和机械投入等方式,按照规划参与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改梯田、荒山荒滩承包租赁开发等各类水土流失治理,加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步伐。如宁化县2012年引导各类主体资金2900万元参与水土流失区开发性治理;清流县引进境外资金在流失区建立特色产业;大田县矿山业主共同筹集3695万元用于矿区水土流失治理。

(五)坚持依靠科技。一是提高综合治理技术。坚持水土保持与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增加农民收入相结合,与新农村配套设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相结合,与防灾减灾、发挥社会效益相结合的“三结合”。比如,宁化县推行“鱼鳞坑+山边沟”、“竹节沟+水保林”、“筑谷坊+穴播(种)草”、“坡改梯+草覆盖全封禁+强管护五种技术模式;建宁县推行按照封禁治理-水保林-经果林-坡改梯的顺序,对小流域实行规模、集中连片治理,大力推广前有埂、后有沟的果园梯田建设水土保持技术,并采取自然留草和人工种草相结合的办法,努力提高植被覆盖率。二是加强与高校科研单位合作。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对接,提高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科技水平。比如,宁化县与北京林业大学签订《北京林业大学水土保持学院与福建省宁化县水土保持合作协议》,在教育、科技、农业、人才培训、文化、旅游、招商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与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闽江学院、省农科院、省林科院、省水保试验站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县校合作,确定并开展了《紫色土侵蚀区水土流失防控-产业开发耦联体系技术研究与示范》、《紫色土侵蚀流域现代生态农业特色产业提升与示范》、《紫色土侵蚀流域庭院立体农业与集成示范》、《紫色土侵蚀流域林果草综合治理集成与示范》等课题研究;与中科院院士卢耀如合作成立全国首家地质灾害防治与水土保持院士工作站。清流县与福建师范大学合作开展了清流县林下水土流失治理课题研究,并已取得初步成果。三是加强科普示范。在紫色土严重侵蚀区宁化县淮土乡吴陂村和石壁镇江家村,建设集水土保持科研、科技教育培训、实用技术应用推广和休闲观光于一体的水土保持科普示范园,整个园区1728亩,现第一期完成投资1155万元,建成了1个试验区、1个种苗基地和10个功能治理区,修通了4.5米宽的园区道路5.1公里。

(六)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增强业务能力。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提升我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尤溪、大田、清流、宁化、建宁5个县等列入全国第二批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尤溪、大田、宁化3个县将于今年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清流、建宁2个县计划明年完成建设任务。组织全市水土保持技术骨干参加福建省第一期水土保持业务工作培训,提升水土保持项目前期工作、项目管理、治理技术的能力和水平。二是配强专业人员。强化水土保持机构和专业人员配置,宁化县水土保持办公室由原来的股级单位升格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宁化、清流、尤溪、梅列等县(区)水土保持机构均增加人员配置。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阶段,我们将继续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对水土保持工作的审议意见,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进一步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全面落实水土保持工作各项措施,加快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努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三明市水利信息网站、广播电视、标语、宣传牌等宣传载体,加强面向学生、企业及项目业主等的宣传。广泛宣传水土保持知识和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水保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水土保持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强化治理措施,提高治理成效。继续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以流失班为对象,以村为实施单位,坚持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中轻度以下的以封禁治理为主,强度以上的以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并举,做到大面积封山育林与小面积强化治理、禁烧柴草与解决农民燃料、退耕还林(草)与增加农民收入、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营造经果林与水保防护林等五个结合,打好水土保持攻坚战,实现标本兼治。

(三)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减少人为水土流失。加大水土保持执法力度,严把水保审批关、监督关、验收关“三关”,坚决执行水保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杜绝新的人为水土流失。

(四)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完成年度任务。继续加大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对水土保持工作重视和部署情况、建设任务的推进情况、建设项目的管理情况、建设资金使用情况、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情况进行督查,促进今年水土保持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年度任务。


 

 

 

 

关于水土保持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跟踪检查的报告

 

2013829日在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农经委主任   冯明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210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的报告,形成审议意见(明常综[2012]19号)送交市政府研究处理。为了解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根据今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于7月中旬对我市水土保持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78日至12日,检查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知通带领下,深入建宁县、宁化县、大田县,实地查看建宁县艾阳林业措施水土流失治理示范片、宁化县水土保持科普示范园、大田县贵竹林矿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示范工程项目等12处水土流失治理现场,听取了建宁县、宁化县、大田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715日,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及市水利局、林业局、国土局等11个部门落实水土保持工作审议意见的情况汇报。现将跟踪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较好的方面

去年审议意见送交后,市政府认真研究处理,水利等部门高度重视,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审议意见得到较好落实。2012年,全市完成投资3.92亿元,实施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21.26平方公里,分别占计划总投资的116.29%和年度治理总任务的104.76%,全面完成49个国家、省、市水土流失治理项目。今年1-6月,已完成投资2.88亿元,占计划的89.21%,实施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07.33平方公里,占计划的94.9%25个国家、省、市治理项目正在实施。

(一)组织领导得到加强

各级政府发挥现有水土保持领导小组(指挥部)组织协调作用,不断完善以主要领导重视、分管领导负责、主管部门落实、职能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市政府把水土保持工作作为各县(市、区)新农村建设考评的重要指标,通过考评推动工作开展。市水利局制定实施《关于开展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加大工作督查,确保了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治理任务的完成。

(二)相关工作得到落实

编制规划方面,8个未完成2012-2015年水土流失治理规划编制任务的非重点县(市、区),已于2012年底全部完成编制规划工作。监督管理方面,2012年以来全市新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36个,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321次,检查项目246个,并做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资金保障方面,2012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水土流失治理专项经费1000万元,宁化、大田、清流、将乐4个县将水土保持专项经费纳入2013年预算。2012年仅水利部门争取省级以上各类水土流失治理补助资金1.53亿元,比上年增加1.23亿元;2013年,已争取到位补助资金0.705亿元。相关配套方面,宁化县石壁镇、淮土乡水土流失治理封禁区电网升级改造已投入1200万元,“以电代柴”电力不足状况得到一定改善。队伍建设方面,宁化县水土保持办公室由原来的股级单位升格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宁化、清流、尤溪、梅列均增加人员配置。大田县加强和完善生态公益林队伍建设,实行生态公益林护林员与村级林业技术员“两员并一员”,护林员由原先的村聘村管变为乡聘乡管,并建立包括联户管护、专业管护、委托管护等多种管护形式。宁化县成立生态林专职护林队,对专职护林员实行GPS跟踪管理,有效落实封山育林措施。

(三)水保措施得到提升

示范带动方面,宁化县在紫色土严重侵蚀区初步完成了集水土保持科研、科技教育培训、实用技术应用推广和休闲观光于一体的1400余亩水土保持科普示范园一期工程建设;大田县实施贵竹林矿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对矿区进行大范围高标准治理,把矿区治理成初具规模的乡村农民休闲公园,努力打造全省矿区水土流失治理的样板。科技支撑方面,宁化县与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等科研院所对接,与北京林业大学签订水土保持合作协议,就水土保持人才培养和技术攻关广泛开展县校合作,成立了全国首家地质灾害防治与水土保持院士工作站。大田县与福建师大、省委党校以及省林科院等开展技术合作,探索研究适于大田水土流失的新技术、新成果。清流县与福建师范大学合作开展清流县林下水土流失治理课题研究,课题已取得初步成果。

二、有待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一)监管力度尚须加大

开发建设过程中忽视生态保护的问题没有全面根治。永宁高速公路宁化境内路段4处弃土场恢复植被、弃土超高应建二道防护墙问题没有得到落实解决。有的开发建设项目没有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仍继续生产经营,新的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现象仍有发生。宁化县济村乡神坛坝村门前岭、神坛坝村自庭坑和武层村桐子窠三处临时采石点已连续开采7年,至今没有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水保措施不到位。(7月26,经市国土资源局现场督查,神坛坝村自庭坑采石场向国土等部门书面提交整改措施,有关部门将进一步跟踪落实整改效果)。少数开发建设项目虽然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但没有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实施,没有依法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建泰高速建宁段武调弃土场拦挡墙、坡面防护、排水沟建设不到位,存在水土流失隐患。

(二)治理水平有待提高

各地水土流失情况差异较大,治理经验缺乏,针对不同土质构造、土壤特殊成分进行的树种、草种选择,还处在摸索试验阶段,一些生物措施还不成熟,治理成效不够明显。大田县矿山水土流失区域大多为裸露的山体,主要是采剥后的岩石峭壁,边坡陡滑,植物不易生长,技术要求高,采用一般的绿化治理措施,效果不明显。该县建设镇贵竹林矿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示范工程项目,去年以来共投资400多万元种植18万余株各类树种,部分地段受矿区土壤含硫量较高等复杂因素影响所种树种已死亡2万余株。宁化县水土流失区域大多数属于紫色土流失区,这类流失区治理技术难度要大于其他类型的流失区,现有治理措施有待改进。

(三)长效机制有待完善

投入保障方面,一是地方财政资金投入不足,多数治理项目地方配套资金难以到位。今年除宁化、大田、清流、沙县、将乐外,其余7个县(市、区)均未将水土保持专项经费纳入预算。二是鼓励社会投入的机制不够完善,治理、开发与受惠等利益联结机制尚未形成。三是开发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补偿机制的改革创新还需积极探索。管理方面,一是县、乡镇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落实、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等机制尚需完善。二是项目重建轻管问题还比较普遍。政策措施方面,争取省上生态补偿资金有限,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偏低。宁化县石壁镇、淮土乡封禁区全部完成电网升级改造尚需投入9000万元,资金缺口较大,仍需争取省电力部门支持。大田县的“青山挂白”点大都是多年以前关闭的废弃矿山,难以落实治理责任主体,过去没有实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现在对这些矿山进行治理需要大量资金,上级扶持资金不足,地方财政困难,一定程度上影响治理进度。公路道路建设水保措施后期管护资金短缺,与过境乡(镇)、村之间也未形成合理管理机制,水保苗木植被存在人畜破坏现象。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各级政府要严格执行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及改变地形地貌和损坏植被的一切生产建设项目,应严格要求项目业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付诸实施。发改、环保、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应当加强配合,切实将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作为动土开发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采矿权证批办和年检等的前置条件。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严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关、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关、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关,最大限度减少人为造成的新的水土流失,杜绝“边治理、边破坏”现象的发生。要总结推广大田县组建环境生态综合执法大队(环境生态综合执法局)的实践经验,加大执法力度,对造成水土流失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有效打击。

(二)不断探索优化治理措施

   一要加大力度建设好大田矿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示范项目、宁化水土保持科普示范园等一批精品示范工程,持续探索矿区水土流失和南方红壤、紫色土流失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新措施。二要加强分类指导,推动各地根据区域水土流失的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因地施策,优化配置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耕作措施。进一步深化与科研院校的合作,借助先进技术解决治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难题,依靠科技拓宽治理途径,加快治理进程,提高治理成效。

(三)注重长效机制建设

一要建立经常性研究水保工作机制,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成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水土保持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落实考核评价机制,实行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工作考评,建立工程招标验收制度,建立问责制度和奖励制度,切实解决部门之间监管配合不到位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实现齐抓共管,扎实推进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

二要进一步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督促未建立水土保持专项经费的县(市、区)尽快建立相关预算。鼓励拓宽水土保持投融资渠道,采取荒地拍卖、承包、土地流转等多种有效形式,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参与水保建设。

   三要建立和完善水土流失地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大水土保持补偿费、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等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要依据上游水源保护地的生态功能定位及区位特点,积极争取上一级管理的建设项目实行属地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上级政府向保护区补偿、受益区政府向保护区补偿、特定经济主体向保护区补偿等政策,争取更多政策扶持,加大对保护区生态补偿力度。充分用好用足国家对苏区的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对我市各县(市、区)承担的国家和省水保工程项目给予更大比例的扶持资金,让当地政府不出或少出配套资金。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市政府关于行政复议和

行政裁决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13829,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光明所作的《关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工作情况的报告》,结合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认真审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10年以来,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权,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案件,及时有效地解决了一批行政争议,纠正了一些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化解了部分与行政职权相关的民事纠纷,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保障和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行政复议和裁决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提高。部分人员对行政复议和裁决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和裁决工作的开展还不够充分;行政复议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工作基础未能跟上形势发展的要求;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在部分县(市、区)存在消极现象。二是群众对行政复议和裁决的认知度有待提升。办理机构对行政复议、裁决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知晓率还不够高,对行政复议和裁决不了解、不信任。三是行政复议和裁决的监督、指导有待加强。相关的学习、培训力度不足,监督检查比较欠缺,工作研究交流不够,行政复议和裁决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升受到限制。四是由于受一些制度性因素的影响,行政复议的功能、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形成大信访、中诉讼、小复议、低裁决的状态,行政争议更多地直接涌向信访及诉讼渠道。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和培训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要加强学习和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经验交流会、座谈会、案例研讨等形式,认真学习,充分认识行政复议及裁决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渠道,切实增强做好行政复议和裁决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刻领会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制度的立法宗旨和精神实质,熟练掌握和充分运用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手段,及时有效地化解行政争议及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民事争议,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二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重点宣传行政复议和裁决制度的重要作用,“定纷止争”的主要优势和社会效果,让更多的领导干部理解和支持行政复议和裁决工作,让更多的群众知晓、了解和运用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制度,努力营造依法解决行政争议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渠道,增强政府的公信力

一要畅通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案件。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积极受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案件,杜绝消极和推诿现象。各级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要及时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告知提请复议申请的权利,复议申请的时效、程序等。要与信访、监察等部门相互配合,依法引导信访人通过高效、专业、经济、快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等行政途径处理纷争,表达诉求。二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行为,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要继续建立与完善相关制度,保障复议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及提起附带民事赔偿的权利,强化听证程序的运用,公开办案,依法审查,公正裁决。三要切实发挥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作用,提升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对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该撤销的要坚决撤销,该变更的要坚决变更,该确认违法的要坚决确认违法。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

一要完善工作机制。要强化听证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裁决及应诉统计制度、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等制度,加强对行政复议和裁决工作的综合分析和运用,推进行政复议和裁决工作向良性化轨道发展。二要创新社会管理。积极探索行政复议、行政仲裁与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认真挖掘行政调解潜能,在行政复议和裁决办理过程中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在不损害国家、公共及当事人各方各法权益的前理下,积极通过斡旋、调解,及时有效化解纠纷争议。要借鉴综治1+N的工作模式,大胆探索行政调解与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有机结合的办法,促进行政复议、裁决、调解的行政资源整合,推动多元化矛盾纠纷处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不断适应新时期化解争议、预防纠纷工作发展的需要。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推进行政复议和裁决队伍建设

一要切实加强监督指导。从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强化对行政复议和裁决工作的监督指导,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市政府法制部门要面向全市担负起学习培训、经验交流、工作总结的责任,有计划地组织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的工作检查。市级有关各部门应加强对本系统行政复议和裁决工作的统筹,通过学习培训、交流研讨、案件评查、工作检查等方式,促进行政复议和裁决工作在我市深入开展。二要尽快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的设立。按照国务院法制办的部署,积极借鉴其他地市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大力加强和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建设,促进行政复议资源的优化整合,切实解决行政复议能力薄弱、人员短缺等问题,为行政复议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和《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研究处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提出报告。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2013910


 

 

关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2013829日在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光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向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报告我市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关于行政复议工作

行政复议是市县政府法制工作的重点,也是政府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渠道。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不断加大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便捷、高效、低成本的优势,有效地化解了一批行政争议,维护了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2010-2012年,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46件(申请人数610人)、受理审结306件,其中撤销、变更、责令履行职责或是调解、和解结案的46件,占审结件数的15%,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有94件,占结案数的30.7%,复议后诉讼的案件被法院撤销、变更或责令履行职责的有7件,败诉率约为7.4%;未经行政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211件,被法院撤销、变更或责令履行职责的有31件,败诉率约为14.7%。市本级政府(不含市直部门)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7件(申请人数353人),约占全市28%,受理审结70件,不予受理20件,作其他处理7件,其中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44件,占受理审结数的62.9%,改变被复议机关原具体行政行为17件,占受理审结数的24.3%;驳回申请和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9件,占受理审结数的12.8%

(一)行政复议工作日益受到重视。多年来,市政府坚持把行政复议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断加大工作力量和工作力度。《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颁布实施后,市政府在严控机构编制的大背景下,明确要求加强市、县法制机构建设,先后两次增加市政府法制办的人员编制2名、增设内设科室1个(即行政复议科)。各县(市、区)政府也在政府办加挂了法制办公室牌子,并落实省上下达的配备1名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有11个市直部门设立了法制科,负责办理本部门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在复议人员的选配上,坚持熟悉法律、善于协调和德才兼备的标准,努力把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有较高法律素质的干部充实到行政复议机构,并在必要时抽调人员协助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确保一般案件至少有2人承办,重大复杂案件有3承办。目前,市县两级政府复议机构共有行政复议人员19名,其中专职4名、兼职15名。设立法制科的11个市直部门共有行政复议人员17名,其中专职3名、兼职14名。

(二)行政复议制度不断完善。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构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完善行政复议工作程序和相关配套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了收案、受理、审理、调解、听证、集体评议、决定、案卷归档等工作制度,形成了便民、高效、透明、公正的行政复议工作流程。主要有:一是统一收案制度。行政复议案件由法制机构统一受理,政府授权法制机构负责人签发立案审批决定;当事人既可以当面提出复议申请,也可以通过邮寄、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复议申请。二是一次性告知制度。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符合受理条件但材料不齐全的,收案人员都当场或是收到邮件后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均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决定及其理由;案件受理后,承办人员也是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其在复议程序中享有的各项陈述、申辩和查阅有关资料的权利。三是集体评议制度。所有行政复议案件都经过复议机构集体讨论,并将讨论形成的意见,作为案件处理的初步意见,供复议机关领导作决定时参考。四是协商调解制度。把协商调解作为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在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斡旋、调解,努力通过协调化解行政争议。2010年以来,通过调解结案的行政复议案件61件,占受理审结案件数的20%。五是灵活审理制度。对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行政复议案件,实行书面审理;对事实不清、争议较大的案件,深入实地调查,认真核实情况,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对案情复杂、社会关注的重要案件和群体性案件,采取当面审理、公开听证等方式办理,必要时咨询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

(三)行政复议作用逐步显现。近年来,我市行政复议案件数量逐渐增多、类型日益多样、处理难度也有所增加。对此,我市行政复议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坚持把依法、公平、公正审结复议案件作为第一操守,把是否有效解决争议、化解矛盾,作为衡量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的重要尺度,既努力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又坚决纠正其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既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依法维护好社会公共利益。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通过书面审查提出复议意见后报复议机关领导审批结案;对情况复杂,事实不够清楚,证据不够充分的案件,坚持通过深入调查、现场勘察核实、集体讨论后提出复议意见报复议机关领导审批结案;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争议和社会影响又较大的案件,通过举行听证、调查核实、辩明是非、集体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报复议机关领导审批结案。由于复议案件办结公正、公平,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没有出现因复议案件审结不公平造成上访、激化矛盾的现象,即使有少数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审判后维持率都在90%以上。

(四)行政复议监督指导力度不断加强。2006年以来,市政府坚持把行政复议纳入绩效评估体系,对各县(市、区)及市直部门依法应当受理而不受理、应当撤销、变更而不撤销、不变更等违反《行政复议法》的行为,按规定扣减其年终考评得分,以此促进和规范行政复议工作。2010年,市政府组织开展了行政复议工作专项检查工作,对全市各级行政机关20062009年行政复议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推动行政复议各项工作要求得到落实。2011年,市政府法制办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印发了《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和《行政复议案卷装订标准》,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水平。同时,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组织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学习《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开展业务交流,并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国务院法制办和省政府法制办举办的行政复议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行政复议人员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总的来说,我市近年来的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力度加大、成效较好,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一是重视不够。有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对复议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缺乏必要的了解,没有把行政复议工作摆到应有的位置上。二是工作不平衡。这种不平衡既体现在地区之间,也体现在部门之间。如永安市、大田县政府相对而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较多,其他县(区)政府相对较少。在市政府部门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也相对集中在公安、人社、住建、国土、林业等少数部门,多数部门没有办理案件,不少部门甚至从来没有办过行政复议案件。三是认知度不高。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力量薄弱,工作繁杂,主观上不希望案件数量增多,缺乏宣传行政复议制度的动力;行政机关权利告知方面存在缺陷,很多行政相对人不懂得或者不善于通过行政复议途径来寻求法律救济。四是队伍建设依然薄弱。县级政府没有独立法制机构,只是在同级政府办公室加挂法制办牌子,只有1个工作人员编制,专业人员缺乏。市直部门除公安局、林业局、农业局外,大都将法制科与其他业务科室合并,没有专职法制工作人员。

针对这些问题和困难,下阶段将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改进:一是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领导。建立并落实行政首长作为复议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由行政首长定期召开会议,听取行政复议工作的汇报,研究重大疑难案件,解决行政复议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支持和督促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二是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切实解决行政复议机构不健全、人员短缺等问题。要根据办案实际需要,抓紧配备、充实和调剂行政复议人员,把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有较高法律素质的干部充实到行政复议机构。要逐步增加专职行政复议人员,保证行政复议队伍相对稳定。三是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人员政治素质和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更好把握新时期行政争议的特点和规律,增强处理各种复杂的利益关系、协调解决各类行政争议的能力。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岗位培训,全面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讲究工作方法,提高做群众工作、解决复杂问题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水平。四是拓展宣传行政复议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既要宣传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基本知识,更要宣传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成效和作用。不断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最大限度地让群众知晓并学会通过行政复议渠道,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

二、关于行政裁决工作

行政裁决是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解决争议,维护经济社会管理秩序的一种方式。近年来,随着我市城乡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权属纠纷、林地林木权属纠纷、拆迁安置补偿纠纷等争议有所增加,有关行政机关也能够依据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行政裁决工作,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行政管理秩序。但国有资产产权纠纷、水域、滩涂使用权纠纷、环境污染损害纠纷等类型的行政裁决案件基本处于空白。2010年—2012年,市本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共办理行政裁决11件,其中林权纠纷裁决5件、房屋拆迁裁决6件。

造成上述状况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行政裁决制度并没有获得普遍的认同,特定民事纠纷的当事人更倚重法院直接受理,而行政机关履行法定的裁决职能不积极、不到位。二是行政裁决缺乏健全的制度性规范。目前我国既没有统一的行政裁决法律,也没有部门规章对行政裁决制度进行具体的规定,仅在一些法律中作了模糊而笼统的规定。行政机关履行裁决行为无法可依。三是由于行政裁决是具体行政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少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裁决不但没有及时消除矛盾纠纷,使民事纠纷案结事了,反而引发新的行政纠纷,这种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行政机关开展行政裁决的积极性。

鉴于目前行政裁决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在今后工作中要着重从四个方面加强和改进:一要尽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依法规范行政裁决工作。有关机关应当认真检查和梳理在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决定、送达以及文书使用等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或不足,特别是程序方面的欠缺或不足,及时填补制度建设和执行方面的漏洞。二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和高效、便捷的工作原则。遵守法定程序,深入调查取证,正确地适用法律,充分保障争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权、举证权、陈述申辩权等法定权利,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确保合法和有效解决争议的前提下,尽可能地采取简捷、灵活、有效的方式开展工作,缩短裁决周期,节省时间和费用,方便当事人。三要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调解处理的案件,行政裁决机关应当先行调解处理,引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化解矛盾;调解不成的,依法作出裁决。对涉及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裁决事项,要严格执行听证制度和集体研究决定制度,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举证、质证和辩论等相关权利,采纳合理的意见和建议,防止擅权专断。四要加强检查考评力度。把行政裁决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和部门业务考评体系,有针对性地加强裁决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障行政裁决工作的全面、及时、合法、有效。


 

 

 

 

 

关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工作的调研报告

 

2013829日在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   余荔苹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3的监督工作计划,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庆及部分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组成的调研组,于2013716日至19日,对我市2010年以来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的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先后听取了市及永安市、大田县政府关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工作的总体汇报,市、县政府法制办、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局、林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药监局等部门作了补充汇报,并分别召开了三场相关部门业务人员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律师等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征求对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成效

2010年以来,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权,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案件,及时有效地解决了一批行政争议,纠正了一些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化解了部分与行政职权相关的民事纠纷,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保障和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主要成效表现在:

(一)行政复议机构基本设立,行政复议制度逐步完善

市、县复议机构基本设立,市政府法制办为市政府复议机构,近年来先后两次增加人员编制2名,并增设了行政复议科。12个县(市、区)政府在政府办公室下设法制科,配备1名专(兼)职法制人员。市政府目前有11个部门设有专门的法制科。永安市政府于2012年探索成立了由律师、学者、相关行政部门人员组成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市及永安市公安局专门成立了“行政复议办公室”,对外挂牌办公。

部分行政复议机关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建立完善了案件受理、协商调解、听证、分级审核、集体评议及文书签发等制度。市国土资源局成立了由监察支队队长任组长,6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复议工作小组,并制定完善了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大田县政府建立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备案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重在源头规范执法行为;大田县公安局建立了行政复议备案制度,制作印发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流程图,权利义务告知书,确立了首问责任制,今年又着重推行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及行政复议案件点评制度,促进了行政复议案件的规范办理。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工作取得一定实效

一是及时受理案件。对申请人递交的复议申请,多数部门能严格按法定时限及时审查立案。市公安局开通了网上复议申请渠道,方便群众提出申请。二是认真办理案件。大多部门能根据当事人请求,对事实争议较大的予以深入调查核实。市住建局实行法制科与业务科室会商讨论案件,会签复议决定,重大疑难案件局务会集体讨论决定的方式,严格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案件办理。市工商局在制作法律文书中强调说理,推行复议文书“准司法化”,不仅让申请人得到公正的结果,而且让申请人通过文书的详尽说理感受复议过程的公正、透明。市工商局以及永安市、大田县公安局近年办理的行政复议败诉率均为零。三是及时纠正不当或违法的行政行为。市政府2010年至2012年共受理审结行政复议案件70件,其中维持44件,改变被复议机关原具体行为的17件,占受理审结数的24.3%,驳回申请或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9件,占受理审结数的12.8%。换言之,行政复议纠错率(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法定职责和被申请人自行纠正后申请人撤回申请的案件占全部受理案件的比例)大约在30%左右,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作用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挥。四是运用行政裁决,高效、经济、便捷地化解了部分民事矛盾纠纷。市本级政府及所属部门2010年以来,共办理行政裁决案件11,其中林权纠纷裁决5,房屋拆迁裁决6件。房屋拆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双方均最终均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避免了矛盾的升级,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工作基础有所增强

一是在经费保障、设施配备方面的投入有所加大。市本级政府坚持将行政复议经费计入依法行政专项经费中(每年预算5万元),配备了电脑、数码相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二是行政复议统计分析、文书规范化建设等机制进一步完善。2008年以来,我市严格按照行政复议信息报备管理系统的要求,及时上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表并撰写统计分析报告;办案过程中,按要求和程序使用报备管理系统,及时、完整、准确地登记案件相关信息,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规范行政复议文书制作,做好行政复议案卷装订、归档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行政复议和裁决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提高

一是对行政复议和裁决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人员对行政复议和裁决工作的认识还不够到位,行政复议和裁决工作的开展还不够充分。二是行政复议工作基础未能跟上发展的要求。多数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的人员大多为兼职,且大多为1人;市直部门除公安、林业和农业等少数部门外,不少部门法制科与其他业务科室合并。三是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存在消极现象。有的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因为人员不足,能力有限,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将申请人推往诉讼的现象。据市政府法制办统计,20102012年三年间12个县(市、区)政府中,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0件以上的只有4个,受理5件及以下则有6个,有的甚至全年为0复议。根据省政府2012年相关会议的通报,2011年全省无行政复议案件的县(市、区)有6个,其中2个县属我市。

(二)群众对行政复议和裁决的认知度有待提升

对行政复议、裁决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知晓率还不够高。一些办理行政复议及裁决工作的机构,囿于人员力量的薄弱,主观上缺乏宣传的动力,在权利告知方面也存在欠缺,以致于一些行政相对人不了解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不知道行政复议和裁决具有不收费、快捷、便民的特点,对提起的具体程序和途径不知晓,对行政复议有“官官相护”之忧,对上级机关是否会撤销或变更下级的不当决定持怀疑态度,导致行政复议和裁决的功能弱化。

(三)行政复议和裁决的监督、指导有待加强

一是相关的学习、培训力度不足。不少部门反映从未接受过相关培训,仅是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过程中涉及此部分内容。二是相关的监督检查比较欠缺。市县两级范围内行政复议和裁决工作的监督检查均相对薄弱,大多职能部门对两项工作的监督检查也缺乏主动性。三是行政复议和裁决工作的研究交流不够。由于缺乏有效的沟通、交流机制,复议和裁决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升受到限制。

(四)制度性缺陷影响了行政复议和裁决作用的发挥

一是信访制度错位。作为行政救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复议和裁决原本具备方便、快捷、不收费以及专业更强的特征与优势,但信访考核机制压力之下,本应是替补的信访制度却凸显快捷的优势,导致信访途径成为更多人的选择。二是行政复议和裁决的工作考评制度不合理。造成行政机关不办、少办的责任风险为零或较低;行政机关维持复议不承担被诉风险,改判则增加了当被告的可能。三是法律制度不健全。行政裁决尚无专门的单行法,法律规定散见在各部门法规中,从实体到程序上并无统一的规范,也严重影响了行政裁决工作的开展。诸多因素作用之下,导致纠纷解决机制呈现反向选择,形成大信访、中诉讼、小复议、低裁决的状态,行政争议更多地直接涌向信访及诉讼渠道。根据统计数据表明,2010年至2012年全市共收到申请行政复议案件346件,同期法院行政诉讼案件收案数为426件,其中未经行政复议直接提起诉讼的案件数为211件。

三、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从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做好行政复议和裁决工作作为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加以推进,努力践行复议为民的宗旨,积极畅通行政复议和裁决渠道,规范行政复议和裁决行为,提高行政复议和裁决的质量和效率,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增加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保障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和培训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要加强学习和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经验交流会、座谈会、案例研讨等形式,认真学习,充分认识行政复议及裁决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渠道,切实增强做好行政复议和裁决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刻领会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制度的立法宗旨和精神实质,熟练掌握和充分运用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手段,及时有效地化解行政争议及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民事争议,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二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重点宣传行政复议和裁决制度的重要作用,“定纷止争”的主要优势和社会效果,让更多的领导干部理解和支持行政复议和裁决工作,让更多的群众知晓、了解和运用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制度,努力营造依法解决行政争议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渠道,增强政府的公信力

一要畅通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案件。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积极受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案件,杜绝消极和推诿现象。各级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要及时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告知提请复议申请的权利,复议申请的时效、程序等。要与信访、监察等部门相互配合,依法引导信访人通过高效、专业、经济、快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等行政途径处理纷争,表达诉求。二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行为,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要继续建立与完善相关制度,保障复议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及提起附带民事赔偿的权利,强化听证程序的运用,公开办案,依法审查,公正裁决。三要切实发挥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作用,提升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对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该撤销的要坚决撤销,该变更的要坚决变更,该确认违法的要坚决确认违法。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

一要完善工作机制。要强化听证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裁决及应诉统计制度、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等制度,加强对行政复议和裁决工作的综合分析和运用,推进行政复议和裁决工作向良性化轨道发展。二要创新社会管理。积极探索行政复议、行政仲裁与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认真挖掘行政调解潜能,在行政复议和裁决办理过程中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在不损害国家、公共及当事人各方各法权益的前理下,积极通过斡旋、调解,及时有效化解纠纷争议。要借鉴综治1+N的工作模式,大胆探索行政调解与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有机结合的办法,促进行政复议、裁决、调解的行政资源整合,推动多元化矛盾纠纷处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不断适应新时期化解争议、预防纠纷工作发展的需要。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推进行政复议和裁决队伍建设

一要切实加强监督指导。从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强化对行政复议和裁决工作的监督指导,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市政府法制部门要面向全市担负起学习培训、经验交流、工作总结的责任,有计划地组织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的工作检查。市级有关各部门应加强对本系统行政复议和裁决工作的统筹,通过学习培训、交流研讨、案件评查、工作检查等方式,促进行政复议和裁决工作在我市深入开展。二要尽快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的设立。按照国务院法制办的部署,积极借鉴其他地市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大力加强和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建设,促进行政复议资源的优化整合,切实解决行政复议能力薄弱、人员短缺等问题,为行政复议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民事执行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3829,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明所作的《关于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结合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认真审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围绕三项重点工作,深化执行工作体制改革,优化执行资源配置,在改进管理、提高效能、改善外部环境、强化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执行工作机制还存在薄弱环节执行结案统计不够科学,执行评估、拍卖等环节的效率有待提高,执行公开、执行财物管理有待加强。二是执行的外部环境仍不容乐观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的问题仍然突出,协助执行人难求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执行救助与实际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全市法院尚未形成长效稳定的救助保障机制,现有的执行救助,大多缺乏有效的财政支撑。四是执行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职级待遇有待落实。执行人员的配置比例,普遍达不到上级法院的要求,执行局局长高配的比例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一、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形成全社会破解执行难的合力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执行环境。要通过大力宣传有关执行工作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全体公民尤其是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要通过宣传,提高当事人履行法律文书的自觉性和风险防范意识,使更多人理解和支持执行工作,树立执行和协助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宽松的执行环境。二要努力形成大执行工作格局。执行工作是一项具有社会性的工作,执行难问题的存在,是社会各方面矛盾的综合反映,事实证明,单靠人民法院自身的力量不足以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必须借助国家和社会的力量,才能达到标本兼治的功效。因此,要进一步寻求各级党委的领导和支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大执行工作格局,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合力破解执行难。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执行工作机制,加大执行力度

一要健全执行管理体制。法院要在已经实施的“执、裁”分离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真正建立起分权制约、相互协调、运转高效的运行机制。要完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机制,加强对执行权的制约,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执行效率,实行主执法官全程负责,相关工作集约执行,重点环节强化管理的执行格局。二要健全完善司法评估、拍卖机制要认真研究解决评估、拍卖的集中摇号工作由中级法院实施给基层院执行工作带来不便的问题,积极借鉴外地法院的网络司法拍卖模式,减少当事人的成本,实现拍卖标的价值最大化,提高执行效率。三要健全完善执行公开机制。要以公开、公正、公信为目标,推行“阳光执行”。规范执行工作程序,落实执行公开,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严格执行款项的管理、发放工作,自觉接受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四要健全完善提级执行、交叉执行案件机制。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发挥对基层法院执行案件的监督指导作用,对基层法院确因特殊因素无法协调解决的案件,及时采取提级执行、交叉执行等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五要探索完善司法救助长效机制。积极推广永安法院与民政局、财政局联合设立司法救助基金的办法,在实践中继续探索完善司法救助资金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并加以推广。

三、进一步探索创新方式方法,努力化解执行难

一要继续探索制度和方式创新,要努力探索综合治理执行难的联动机制,建立和完善基层执行协助网络。通过制定执行联动机制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协助执行的法定职责、程序,建立起一整套可操作性强的运行和管理机制,构建全方位的社会诚信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要重点加强和推进“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建设,改变法院执行到处跑的现状。要继续建立和完善基层执行协助网络,借鉴基层综治“1+N”联动的社会管理工作模式,更好地发挥执行联动机制的作用,提高执行效率。二要健全执行强制、执行惩戒等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认真贯彻新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建立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将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信息库,向社会定期公布,供公民自由查询,增强执行威慑力。通过实行被执行人财产申报、信息曝光、悬赏举报、限制出国、出入境和高消费等手段,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裁判义务。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地督促被执行人履行裁判义务,同时加大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司法权威。三要探索执行新的方式方法。尝试运用悬赏公告、经营权转移、代位执行、到期债权执行、房屋置换、固定资产抵债返租、债权变股权、被执行人网络追踪等新的方式方法,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四要推动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工作制度,积极探索非诉讼解决方法,缓解人民法院的诉讼压力,从源头上化解执行难。

四、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和能力,加强执行工作保障

一要继续加强执行队伍教育,严格遵守依法执行、及时有效执行、文明执行、严格执行和注重执行效果的执行行为规范。要坚持不懈地抓好执行队伍的反腐倡廉教育,完善和落实监督制约机制,努力营造自觉抵制权力、关系、金钱、人情等各种因素干扰和诱惑的廉洁执行氛围。二要加大对执行干警业务培训力度,使其适应新形势下执行工作特点和规律,切实做到执法有力、执法公平。三要加强执行工作保障。研究制定与执行工作相适应考评奖惩机制,努力激发执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要积极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按照闽委(200729号文件落实执行局局长高配政策。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和《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研究处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提出报告。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2013910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3829日在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法院院长  陈 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报告2010年以来我市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0年以来民事执行工作基本情况

2010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共执结民事执行案件28200件,执结标的额55亿元。在执结的案件中,当事人自动履行13696件,执行和解4587件,强制执行9445件,终结120件,撤回申请执行等其他方式结案352件。

(一)服务大局,维护合法权益有实效

集中开展专项清理活动。涉党政机关积案专项清理活动中,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方协同”工作思路,推动公信政府、诚信社会的建设。涉党政机关的51件积案,已清理50件,执行标的额3070万元。如尤溪县法院10件涉党政机关案件全部执结,并带动了16件标的额286万元的涉及村、居委会未结执行案件的化解,受到省法院充分肯定。全市法院“服务三农”专项执行活动中,排查执结265起涉及“三农”执行案件,执行标的额达468万元,保障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审慎处理涉企执行案件。针对涉企执行案件的特点,运用不同执行方式,对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灵活采取“放水养鱼”、牵线铺路、分期执行等策略如卓某林、王某芳申请执行福建晟大房地产公司5300万元借贷纠纷案中院执行局确立和解优先思路,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在申请执行人放弃违约金等相关费用情况下,第三方正式注入资金成为晟大公司新股东,并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内清偿了全部债务,取得良好法律和社会效果。

着力化解涉执信访积案。全市法院每年开展集中清理涉执信访积案活动,强化执行信访案件排名通报、挂牌督办、专项交办机制,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认真分析,加强沟通协调,对特困申请执行人寻求财政支持实行救助,努力化解涉执信访积案。2010年以来,排查215件涉执信访积案,已经办结193件;省法院交办的92件涉执信访积案,已经办结81件。中院执行局20112012年均被评为“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司法建议服务经济发展。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对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对策,发出司法建议43份,为化解经营风险、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如三元法院针对系列债务执行案,组织专人进行统计分析调研,以司法建议的形式提出化解债务对策,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二)改革创新,执行工作机制有亮点

推行执行工作标准化机制。实行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落实监督制度,从立案、实施、终结等各个执行环节,明确规定工作分工和要求,构建“立、审、执”有机协调配合和分段集约执行模式的执行工作标准化服务体系。大力推行诉讼调解、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降低申请执行率。要求全市法院设立“执行服务中心”推行柜台一站式全程服务

落实“阳光执行”各项措施。中院及11个基层法院已开通3G网络执法系统,对外出执行活动实行同步远程监控、指挥协调、录音录像;部分法院执行办公场所实行全程不间断录音录像。全市法院共配备单兵高清语音视频仪58个,安装3G网络执法系统车载39部,信息化建设正全面融入法院执行系统

加强“点对点”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加强与公安、金融、土地、车管、房管等部门密切协作,推动反规避执行工作的开展。对被执行人强制报告财产3192件、曝光被执行人1222人、拘留296人次、限制高消费66件、限制出境48人次、追究拒执罪22人。市中院、尤溪、泰宁、建宁等法院与政法委、综治办等共商“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建设,市法院与市公安局初步达成《建立集中查询被执行人相关信息有关问题的协作纪要》,有力地促进了该项工作的开展。

(三)狠抓管理,队伍整体素质有提高

着力加强执行班子建设。全市法院高度重视执行班子建设,选拔了一批懂业务、会管理、素质高的同志担任执行局(庭)长,其中,6名庭长实现高配。优化执行队伍结构,全市法院共有执行人员80人,占在编干警数的8.6%。全市法院先后有10个集体、32人次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信和认同;坚持思想建局(庭)、党建优先,深入推进“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中院执行局于2011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

着力加强廉政建设。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查摆和解决执行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梳理执行权力运行流程图,针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逐岗逐人排查廉政风险点。两级法院领导干部非因履行职责,不得过问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向审判组织和审判人员批转涉案材料,因履行职责需提出指导意见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或记录在案,存入案卷副卷备查。

着力加强作风建设。结合“四下基层”、“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将主题教育的成果转化为便民利民的具体实践,开展涉及农民工、妇女儿童、残疾人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开辟快立、快执、快结通道。对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完善困难群众执行司法救助制度,如在永安市人大常委会的支持和推动下,永安法院设立100万元司法救助基金,对民事执行案件中生活困难的申请人提供救助。

(四)接受监督,执行工作公信有提升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指导。对重要事项、重大案件,及时向人大报告,积极争取人大对执行工作的支持。对人大和人大代表关注的执行案件,两级法院高度重视,主动听取意见,认真做好工作,绝不推拖敷衍。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特邀监督员,监督执行案件。2010年以来,收到人大民事执行督办件18件,报告反馈17件;人大交办件85件,报告反馈80件。在市人大常委会督办和支持下,一批骨头案、钉子案有效化解,息诉息访,如申请执行人陈发丹等13人和揭宗德两起案件,得以全部执行,申请执行人林正道和梁锦尚两起案件,执行取得重大进展。

依法接受检察监督。把法院执行工作主动纳入检察院法律监督范围,中院执行局与检察院民行处定期沟通、相互配合,对于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加强法律监督,建立检方督促执行机制。

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牢固树立“公开促公正、公开促公信”观念,形成服务窗口查询、电子触摸屏查询、电话查询“三位一体”的执行案件信息查询体系。充分利用法院门户网站公布申请执行须知,方便当事人申请执行。重视发挥执行联络员监督、协助执行作用,聘请执行联络员786人,协助执行912件次,协助执结案件772件。加强基层协助执行网络建设,梅列法院依托区委政法委、综治办在辖区内设立3个“基层协助执行工作办公室”,今年来,接到执行线索举报11条,执行到位163万元。

二、民事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困难

虽然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呈现良好态势,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执行难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主要表现在:

一是执行能力与工作目标还有差距。各种新类型执行案件、疑难重大案件不断增多,社会诚信机制还不健全,被执行人逃避、规避执行的问题较为突出;法院执行工作权威还不够高,当事人自动履行率仍然偏低;有的对部分财产不容易查找的案件执行力度显得不够;有的没有穷尽执行措施就终结案件;有的执行措施和财产处置等情况透明度不够;对一些确属无法执行的案件,未做细致的解释工作,使申请人产生误解等。

二是执行效率与当事人要求还有差距。案多人少矛盾较为突出,少数执行人员对案件执限不够重视,不同程度存在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现象;集中时间在中院摇号机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法院执行工作效率,评估、拍卖耗时较长;有的对已查控财产交付处置和已执行到位款物支付不及时,执行流程管理有待加强。

三是涉执信访工作与群众期待还有差距。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无财产可供执行,少数涉执信访当事人反映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现象时有出现;个别执行人员缺乏群众观念,处理初信初访工作不够认真细致有效;执行信访终结机制还不健全,致使个别当事人无理缠访闹访的现象仍然存在。

四是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与形势要求还有差距。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仍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部门参与执行工作、协助法院执行的积极性还不够高;执行救济渠道还不够畅通,能够获得有效救助的比例和数额偏低,财政支撑的稳定救助保障机制有待健全。

五是执行统计不尽科学、统计口径不尽合理。难以真实反映执行的实际情况,执行率、实际执行到位率等指数虚高,已引起上级法院和有关部门重视,正在开展调研论证,认真改进之中。

三、进一步加强民事执行工作的思路

一是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主动向党委汇报执行工作,依靠党的力量解决执行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对干扰多、阻力大的重大、疑难执行案件,及时向党委和人大报告,取得理解和支持。积极争取政府加大对执行救助资金的投入,尽快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等救助基金,以缓解执行救助压力。

二是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总结推广清理积案活动中的成功经验,加强与公安、工商、银行等联动部门的“点对点”执行查控协作,加快征信平台建设,加大失信惩罚力度,通过运用限制或禁止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融资、投资、置产、出境、高消费等手段,进一步挤压“老赖”的生存空间,促使其自觉履行生效裁判。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联系与沟通,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以诚信守法为荣、以抗拒执行为耻”舆论环境。

三是要加强执行工作机制建设。健全执行公开机制,积极探索通过网络等方式,及时公开执行进程等内容,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完善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等方式,综合运用媒体曝光、公告曝光、悬赏举报等手段,多管齐下寻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提高执行效率和效果;探索代位执行、到期债权执行、债权变股权等新执行机制,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完善评估拍卖、执行财产处置、执行款物交接等重点环节监管机制,着力解决查封、评估、变卖、暂缓执行、中止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是要加强执行队伍建设。调整充实执行力量,严格执行岗位定期轮换制度,优化执行队伍结构;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集中解决执行队伍中存在的“四风”问题;加强对执行人员的教育培训,注重执行科技化和信息化建设,增强破解“执行难”的能力。

我们将以本次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法院民事执行工作为契机,虚心听取意见建议,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要求,深化执行工作改革,完善执行工作机制,提升执行工作质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关于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调研报告

 

2013829日在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   余荔苹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的监督工作计划,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庆及部分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组成的调研组,于2013716日至19日,对我市法院2010年以来民事执行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先后听取了市中级法院及永安市、大田县法院关于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分别召开了三场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人员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律师等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征求对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成效

2010年以来,我市法院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围绕三项重点工作,深化执行工作体制改革,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管理,积极探索执行新方式,优化执行资源配置,民事执行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2010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民事执行案件28217件,执结28200件,执结标的额达54.973亿元。

(一)改进管理,执行行为进一步规范

一是分权执行。建立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执行管理监督权分离的工作机制,防止执行权力因过度集中而被滥用,力促执行工作的廉洁公正。二是细化流程。实行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将执行案件从收案、分案、查控、实施、送达、结案、归档等都纳入执行流程管理中,细化每个环节的工作内容,明确执行期限,明晰职责,提升执行效率,防止消极执行、拖延执行。三是强化监督。规范查封、评估、拍卖、中止执行等环节;开通3G网络执法系统,全程监控外出执行活动;建立执行监督员制度,加强对执行行为、执行作风等方面监督,防止“执行乱”。

(二)多措并举,执行效能进一步提高

一是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方式,提高执行效率。打破“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执行模式,尝试分段集约执行新模式,由以往个案孤立分散地实施查询、查封、冻结等,转变为由专人多案集中进行,执行资源的利用更为高效。二是依法强制与加大惩处相结合,推动执行。通过强制划拨、拍卖、限制出境,向各家银行、高消费场所公布个人诚信黑名单,以及适度的司法拘留等手段,力促案件执行。近年来先后有两起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三是突出重点,清理积案。对未结执行积案全面排查,集中清理,集中执行。不仅开展了服务“三农”及小微企业专项执行活动,还针对被执行人为国家机关的案件进行了专项清理与执行。

(三)助弱扶困,人文关怀进一步彰显

关注弱势群体,将涉及抚养赡养、人身损害赔偿、残疾人、劳动报酬等执行案件作为执行重点,努力帮助弱势人员实现其权益。对穷尽执行手段,仍无法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又属生活困难的,积极帮助协调办理政府相关补助。有的法院还更进一步地探索建立执行救助制度。永安市法院在永安市人大常委会支持下,率先设立司法救助基金,设定标准和使用范围,由财政保证每年100万元额度,用于救助执行中特困的当事人。

(四)注重协助,外部执行环境进一步改善

一是建立更紧密的协助执行机制。在党委的领导与协调下,积极地争取与公安、工商、房管、车管、国土、住房公积金管理等部门和机构,建立更为便捷高效的执行协助查控机制。永安法院将需要查询的被执行人信息,通过电子网络批量发送至协查单位,再由协查单位按时反馈。执行人员足不出户即可通过网络的传递,获得相关信息,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的效率明显提高。二是建立执行联络员制度。各基层法院依托政法委、综治办,在乡镇、村、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内,聘任熟悉当地社情民情的人员,提供执行线索,协助法院开展执行工作。梅列法院根据其设立的“基层协助执行工作办公室”所提供的举报线索,已执行到位163.17万元。

(五)强化建设,执行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

重视执行队伍建设,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教育活动,以及改进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等专项活动,转变执行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执行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执行系统有3个单位、24人次获省级表彰,市中级法院执行局于20112012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执行工作机制还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案件的管理有待进一步改进。由于现行的法院执行结案统计不科学,相应的管理又未完全到位,以致于少数执行干警乐于程序性多结案,疏于实质性多结案;报表执结多,实际执结少;浮在面上应付的偏多,深入挖掘线索的偏少。结果是形式上的高结案,掩盖了实际上的低效率,执行工作无形中被打了折扣。二是执行评估、拍卖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评估、拍卖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过高。目前全市法院所有执行案件的评估、拍卖统一均由市中级法院于每月10日、25日进行集中摇号,基层法院从递交相关材料起,至摇号确定评估、拍卖公司,耗时较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拍卖公司的选择上,目前当事人自由选择权缺位,导致有资质的拍卖公司中签后,在收费标准上普遍高套,给案件当事人带来不小的经济压力和损失。三是执行公开、财物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执行案件工作的透明度不高,申请人对执行进度、执行措施和财产处置等情况的知情程度不够高,有的案件虽然执结,但执行到位的款物未能及时返还申请执行人;有的多个案件涉及同一被执行人的,执行款物的发放不透明。四是委托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提级执行、交叉执行的手段运用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执行的外部环境仍不容乐观

近年来,执行工作的外部环境虽然有所改善,但由于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健全,被执行人的财产查找难度大,被执行人的失信成本低,导致部分被执行人以各种手段转移、隐匿财产,逃避执行,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的问题仍然突出。执行联动的运行机制还不够畅通,联而不动的现象时有发生,协助执行人难求的现象依然存在。

(三)执行救助与实际需求还有较大差距

虽然我市各级法院已基本建立司法救助制度,但该制度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长效稳定的救助保障机制尚未形成。救助资金来源,被救助人资格条件的审定,救助资金的发放原则等,还处于探索之中。特别是现有的执行救助,大多缺乏有效的财政支撑,即使是生活特别困难的申请执行人,能够获得有效救助的比例和数额还比较低,由此也造成了执行案件信访量的增加。

(四)执行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职级待遇有待落实

一是执行人员配置不足。执行人员的配置比例,普遍达不到上级法院的要求,以致于不少执行干警长期超负荷工作,但仍有一些案件因执行精力投入不足,而无法得到有效执行。申请人催的紧的、信访交办的、财产相对容易查找的,执行的力度就大一些,而其他一些情形下,案件执行的力度就显得不足,疲于应付甚至搁置不理。二是执行干警的职级待遇有待进一步落实。按照闽委(200729号文件,法院的执行局局长应落实高配政策,但目前全市法院执行局局长高配,只占二分之一,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行干警工作积极性。

三、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形成全社会破解执行难的合力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执行环境。要通过大力宣传有关执行工作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全体公民尤其是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要通过宣传,提高当事人履行法律文书的自觉性和风险防范意识,使更多人理解和支持执行工作,树立执行和协助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宽松的执行环境。二要努力形成大执行工作格局。执行工作是一项具有社会性的工作,执行难问题的存在,是社会各方面矛盾的综合反映,事实证明,单靠人民法院自身的力量不足以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必须借助国家和社会的力量,才能达到标本兼治的功效。因此,要进一步寻求各级党委的领导和支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大执行工作格局,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合力破解执行难。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执行工作机制,加大执行力度

一是健全执行管理体制。法院要在已经实施的“执、裁”分离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真正建立起分权制约、相互协调、运转高效的运行机制。要完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机制,加强对执行权的制约,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执行效率,实行主执法官全程负责,相关工作集约执行,重点环节强化管理的执行格局。二是健全完善司法评估、拍卖机制要认真研究解决评估、拍卖的集中摇号工作由中级法院实施给基层院执行工作带来不便的问题,积极借鉴外地法院的网络司法拍卖模式,减少当事人的成本,实现拍卖标的价值最大化,提高执行效率。三是健全完善执行公开机制。要以公开、公正、公信为目标,推行“阳光执行”。规范执行工作程序,落实执行公开,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严格执行款项的管理、发放工作,自觉接受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四是健全完善提级执行、交叉执行案件机制。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发挥对基层法院执行案件的监督指导作用,对基层法院确因特殊因素无法协调解决的案件,及时采取提级执行、交叉执行等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五是探索完善司法救助长效机制。积极推广永安法院与民政局、财政局联合设立司法救助基金的办法,在实践中继续探索完善司法救助资金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并加以推广。

(三)进一步探索创新方式方法,努力化解执行难

一是继续探索制度和方式创新,要努力探索综合治理执行难的联动机制,建立和完善基层执行协助网络。通过制定执行联动机制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协助执行的法定职责、程序,建立起一整套可操作性强的运行和管理机制,构建全方位的社会诚信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要重点加强和推进“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建设,改变法院执行到处跑的现状。要继续建立和完善基层执行协助网络,借鉴基层综治“1+N”联动的社会管理工作模式,更好地发挥执行联动机制的作用,提高执行效率。二是健全执行强制、执行惩戒等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认真贯彻新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建立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将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信息库,向社会定期公布,供公民自由查询,增强执行威慑力。通过实行被执行人财产申报、信息曝光、悬赏举报、限制出国、出入境和高消费等手段,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裁判义务。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地督促被执行人履行裁判义务,同时加大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司法权威。三是探索执行新的方式方法。尝试运用悬赏公告、经营权转移、代位执行、到期债权执行、房屋置换、固定资产抵债返租、债权变股权、被执行人网络追踪等新的方式方法,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四是推动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工作制度,积极探索非诉讼解决方法,缓解人民法院的诉讼压力,从源头上化解执行难。

(四)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和能力,加强执行工作保障

一要继续加强执行队伍教育,严格遵守依法执行、及时有效执行、文明执行、严格执行和注重执行效果的执行行为规范。要坚持不懈地抓好执行队伍的反腐倡廉教育,完善和落实监督制约机制,努力营造自觉抵制权力、关系、金钱、人情等各种因素干扰和诱惑的廉洁执行氛围。二要加大对执行干警业务培训力度,使其适应新形势下执行工作特点和规律,切实做到执法有力、执法公平。三要加强执行工作保障。研究制定与执行工作相适应考评奖惩机制,努力激发执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按照闽委(200729号文件落实执行局局长高配政策。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检察院:

2013829,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丽玲所作的《关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情况的报告》,结合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认真审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10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依法查办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注重开展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查办职务犯罪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发现线索的能力尚需提升;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协作配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查办行贿犯罪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职务犯罪预防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职务犯罪预防的途径和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针对易发生渎职领域的部门和领域,预防犯罪工作还需进一步增强。三是干警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干警对反贪和反渎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办案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业务知识有待及时更新。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

一要进一步端正思想认识。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从维护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大意义。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充分发挥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努力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抓出更大的成效。二要集中力量,重点查办大要案。把遏制和减少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到最低程度作为价值目标,全力以赴加大办案力度,提高查处率,增强惩治力、遏制力、威慑力,树立公信力。三要加大打击行贿犯罪的力度。要充分认识严惩行贿犯罪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大意义,正确理解“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贿界定,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受贿犯罪。

二、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提升办案能力

一要进一步完善案件办理机制。建立健全举报线索奖励机制,完善举报人保护制度,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反腐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健全和完善情报信息共享机制,规范情报信息的发现、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撤案、不起诉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及立案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制度。二要完善监督制约保障机制。健全完善考核考评机制,形成办案力度、质量、效率和效果相统一的工作评价标准,促进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从机制和制度保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的依法正确行使;健全和完善办案公开机制,畅通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法行为的监督渠道。三要不断改进执法方式方法。认真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制度,提高利用科技手段引导侦查、发现犯罪、固定证据及控制犯罪嫌疑人的能力,切实做到依法文明规范办案,努力增强办案的综合效果。

三、进一步加强预防工作,提高预防工作的有效性

一要坚持把预防工作放到与办案同等重要位置。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将事先防范和事后补漏结合,将普遍预防和专项预防结合,深层次、全方位地开展社会预防,不断提高系统预防的社会化水平。二要充分利用各类反腐倡廉教育阵地等多种有效形式,加大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对职务犯罪风险和代价进行提示,提高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震慑力。三要结合办案实际对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调研,分析研究新时期贪污贿赂及渎职犯罪的特点规律,及时提出前瞻性的检察建议,增强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从源头上减少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的发生。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的素质能力

一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发展的要求,及时优化内部人员结构,抓好专业型、复合型人才的选任、培养和使用,调整充实自侦工作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力量。二要继续深入推进各种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牢固确立宪法和法律至上、人权保护、程序正义等执法理念。三要强化业务培训。以提高侦查信息化和侦查装备现代化运用水平为切入点,以新刑诉法的学习为重点,通过形式多样的有效培训,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提升干警适应和运用新观点、新方法和新手段的能力。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检察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和《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研究处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提出报告。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2013910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查办

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报告

 

2013829日在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林丽玲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1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坚持办案力度、质量、效率的有机统一,推动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一、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

201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379551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10465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986人。所办案件已提起公诉328480人,已判决300418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300余万元。市检察院反渎局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工作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

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窝窜案。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大案252件,占立案件数的66.5%;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干部9人,科级干部104人,占立案人数20.5%;立案侦查职务犯罪窝窜案185280人,占立案件数的48.8%。如省旅游局原副局长陈祥龙,厦门国际银行原副总经理方培生、建宁县委原组织部长熊新健,市物资集团公司原总经理方天愿受贿案件和市国土局副局长陈基琳、市建设局正处级调研员杨文卿涉嫌受贿案以及永安交通系统12人受贿案,将乐烟草系统7人贪污案等。

查办了一批涉及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职务犯罪5672人、惠农政策性补贴领域职务犯罪1937人、社会保障领域职务犯罪1313人。如市检察院、梅列、三元检察院从一起诈骗国家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犯罪案件中,深挖出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国家家电下乡补贴资金被骗600多万元的职务犯罪,从中立案侦查梅列区财政局经建企业股副股长管辉增、三元区城东乡财政所所长林彩莲等6人涉嫌渎职犯罪案件。

查办了一批涉及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土地征用、矿产开发过程中的职务犯罪75人、立案侦查苗木发放采购、退耕还林、育林资金收取管理、林木采伐和运输等环节职务犯罪案件45人。如永安森林公安分局刑警队长江仁健5徇私枉法、受贿案,西洋、小陶、方田、河龙4名国土资源所所长玩忽职守、受贿案等。

查办了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 11人,行政执法人员涉嫌职务犯罪66人,司法人员涉嫌职务犯罪13人。如建宁县规划建设局局长柯兴华、沙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特安科科长吴正先受贿案,大田县城关派出所副所长陈建丰徇私枉法、受贿案等。

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主要做法

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市检察院先后制定了《发挥检察职能为三明跨越发展服务的意见》、《服务和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六条措施》,要求全市检察机关统一执法思想,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执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的关系,准确把握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的法律政策界限,把正确的执法理念和工作方式贯穿到执法办案的每个环节。

注重转变办案模式。一是强化线索初查。注重信息的收集、研判、强化初查策略和手段。根据初查获取的证据,详细制定预审方案,提高首次讯问水平,逐步实现从办案靠口供的旧模式向“由证到供、以证促供、供证互动”的转变;二是推行侦查一体化建设。注重发挥市检察院的主体办案作用,加强对全市办案工作的统一指挥、组织和协调,加大市院交办、提办、参办、督办和指定异地管辖的力度。适时召开动员会、分析会、推进会,分析个案,总体统筹,整体推进,2010年以来,职务犯罪案件年侦查终结率均在90 %以上,基本做到当年立案、当年侦结。

严格规范执法办案。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办案理念,坚持程序和实体并重,严格办案程序,强化举报、线索初查、立案侦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申诉等诉讼环节的相互制约。严格遵守基层院受理立案职务犯罪案件报市院备案审查,拟作撤案、不起诉决定的案件,交由人民监督员审查评议和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的规定,严格执行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上一级检察院决定制度。从2010年起,全部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定期开展案件质量效率评查、扣押赃款赃物情况专项检查、公正廉洁执法风险防控等活动,用严明的纪律保障办案质量和办案安全,提高执法公信力。

坚持查办与预防同步。在加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大力推进职务犯罪侦查、预防一体化建设。一是结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深入分析职务犯罪个案原因,查找案发单位在制度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如市检察院针对沙县、建宁人防系统存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的问题,向市人防办提出检察建议,市政府、市人防办高度重视,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自查自纠活动,共补建防空地下室10个,面积23万多平方米,76个项目补交易地建设费6000余万元;二是重点领域行业预防。2010年以来市检察院先后与市药监、税务、银行、审计、交通等部门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探讨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的新途径、新方法,构筑职务犯罪“防火墙”。宁化检察院撰写的《关于加强破产清算工作的检察建议》、永安检察院撰写的《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检察建议》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推广应用,被省检察院评为“十佳”预防建议;三是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坚持以往上法制课、开展法律咨询、警示教育、送法“五走进”(进校区、社区、企业、乡村、军营)等基础上,市检察院举办“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巡展”,编写10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读本,坚持每天在三明电视台播放一集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录制的《法制中国》宣传节目,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防范职务犯罪风险教育。

着力打造过硬队伍。始终把坚定干警的理想信念放在首要位置,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检察职业道德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夯实干警的思想政治基础,增强履行职能的自觉性。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加强业务建设,通过开展全员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等形式,组织干警深入系统地学习和把握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立法精神、法条规定和法律适用,学习审讯心理、信息技术等与侦查相关的综合知识,努力提高干警发现线索、突破案件、攻坚克难的能力。有3名干警被评为省级“优秀侦查能手”。

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存在的问题

201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发展不平衡,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对检察机关查办案件提出了更高要求,干警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与执法办案的高标准要求存在差距;三是侦查手段科技化程度不高,侦查技术装备建设相对滞后;四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创新不足、实际效果还不够理想。

这次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汇报,是对检察工作的有力监督与支持,我们将以此为动力,进一步贯彻市委和上级院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总体部署,努力推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一是坚持并不断完善执法实践中推行的服务和保障发展的各项措施,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服务三明经济发展大局,服务平安三明、法治三明建设,服务人民群众。二是集中力量查办涉及稳定大局、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在加大办案力度同时,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保证案件质量。三是围绕实施修改后刑诉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能力,推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健康发展。四是大力加强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大力提高队伍素质,努力实现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

以上汇报,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关于检察院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调研报告

 

2013829日在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   余荔苹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3的监督工作计划,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庆及部分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组成的调研组,2013716日至19日,对我市检察机关2010年以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先后听取了市检察院及永安市、大田县检察院关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分别召开了三场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人员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律师等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征求对检察院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成效

2010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依法查办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注重开展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1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301448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43377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871人。主要工作及成效体现在:

(一)查办职务犯罪的工作机制得到改善

一是完善办案机制。健全侦捕诉衔接机制,完善办案工作规程,细化基本办案环节的执法规范,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实施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改革,明确工作要求、质量标准和纪律规定,执法标准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二是加强协调配合。着力推进侦查一体化和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实现案件线索统一管理、侦查活动统一组织指挥、跨地域侦查统一协调配合、侦查资源统一配置使用。主动与纪委、法院、公安、审计等部门协作,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交、案件协查等机制,发现线索、突破案件、证实犯罪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三是强化内外监督。坚持重大部署及查处大要案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认真办理人大交办的信访件,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实行检务公开,健全案件审核机制,加强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查办职务犯罪成效有所提升

一是抓住重点,突出查办群众反映强烈、危害发展、侵害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积极开展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的专项治理。开展集中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共查办涉农职务犯罪115197人。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查办项目审批、资源开发及医药购销等商业贿赂案件153161人。积极开展查办危害民生民利、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渎职侵权案件。二是注重突破,认真查办了一批窝案。市检察院先后查处了市人事系统贪污受贿窝案,大田、清流、宁化医疗系统窝案等一批重大典型案件。永安检察院查办涉及发改、国税、林业、建设及镇政府人员受贿窝案;大田检察院查办了城关林场、电力公司、卫生系统及国土城建等领域一批受贿窝案。三是关注源头,加大对行贿案件的查处。部分检察院以贯彻两高《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契机,强化了行贿案件的查办,2010年来永安、大田检察院共查处行贿案件1820人。

(三)预防职务犯罪形式呈现多样化

一是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大职务犯罪工作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建立反腐倡廉教育展馆,在监狱开设现场教育基地,编写预防职务犯罪系列读本分送社会各界,以案释法等各种形式,加大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的防腐意识。二是构建预警机制。通过办案发现发案部位管理漏洞,加强犯罪分析,提出检察建议,开展个案预防。市检察院根据查办人防系统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案件发现问题,向市人防办提出建议,市政府及人防办为此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为国家挽回了巨额损失。大田县检察院针对医疗领域犯罪案件,深入各医院帮助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堵塞漏洞。加强专项预防,开展系统预防和重点治理,遏制商业贿赂犯罪的发生。永安市检察院建立以永安火电厂为试点的重点工程项目风险防控机制,从源头上预防犯罪。三是建立部门联防。与药监、税务、银行、审计、交通等部门建立联防机制,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促成行贿档案查询成为企业招投标的前置程序。

(四)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

一是强思想政治建设。通过开展“恪守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等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干警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为依法履行职责、文明执法、拒腐防变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开展执法能力建设。结合办案实践,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促进干警发现案件线索能力、突破案件的能力及准确应用法律等能力的提高。三是强纪律作风建设。积极探索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对检察人员特别是职务犯罪侦查等重点岗位人员的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教育,促进了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的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查办职务犯罪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有待提高。一方面对有关职务犯罪的法律法规宣传还不够广泛深入,群众举报线索相对较少。另一方面,通过信访、网络、舆论等方式主动收集发现线索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案源渠道的不畅,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的发现。特别是渎职犯罪,由于公众对渎职犯罪的危害性及惩治的必要性普遍认识不足,对国家工作人员应履行职责和程序不十分了解,因而通过群众举报案件线索相对较少,基本依靠检察院自己的业务部门在办案中发现或自行摸排,且大多局限于个别常见罪名。二是部门配合机制有待进一步发挥。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协作配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据座谈会了解到情况,检察院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80%以上依靠自侦,真正依托相关部门线索查办的比例较低。三是查办行贿犯罪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对查办行贿犯罪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担忧查办行贿案件会影响受贿案件的线索发现;对行贿是否谋取“不正当利益”理解存在争议,影响了对行贿案件的查办。

(二)职务犯罪预防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少数干警对查处案件与预防犯罪的关系认识不足,有的认为预防工作是软任务,办案是硬任务,存在重办案轻预防的思想,预防犯罪工作途径方法不多,局限于当前的几种形式。二是预防工作如何更有针对性还需进一步探索。对一些易发生渎职犯罪的部门和领域,检察机关的预防宣传、个案预防和专项预防的力度尚需加大。

(三)干警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深化。面对新时期犯罪形式逐渐借助高科技向智能型发展,犯罪手段更加隐蔽,而部分反贪、反渎干警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还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对反贪污贿赂和反渎职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到位,办案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强,有畏难情绪二是案能力有待增强。少数干警不能适应新刑诉法提出的办案要求,执法思想老化,侦查手段单一,办案方式落后,对犯罪的特点把握不准,对办案规律研究不够,侦查犯罪水平不高,查证及突破案件能力不强,使一些案件没能得到及时查处三是业务知识有待更新。例如渎职领域的犯罪种类繁多,罪名多样,检察干警的知识储备直接影响到其查办和预防渎职犯罪的层面和力度。目前大多数渎职犯罪局限于国土、林业等少数常见且熟悉的领域,其他领域的渎职犯罪较少涉及。

(四)经费装备保障有待进一步落实

一是侦查工作的科技手段与现实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信息引导侦查的能力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一些案件因侦查技术手段滞后等问题影响,涉案人员未被采取强制措施即闻风而逃。二是职务犯罪工作的经费保障、侦查装备、基础设施需进一步改善。

三、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

一要进一步端正思想认识。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从维护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大意义。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充分发挥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努力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抓出更大的成效。二要集中力量,重点查办大要案。把遏制和减少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到最低程度作为价值目标,全力以赴加大办案力度,提高查处率,增强惩治力、遏制力、威慑力,树立公信力。三要加大打击行贿犯罪的力度。要充分认识严惩行贿犯罪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大意义,正确理解“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贿界定,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受贿犯罪。

(二)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提升办案能力

一要进一步完善案件办理机制。建立健全举报线索奖励机制,完善举报人保护制度,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反腐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健全和完善情报信息共享机制,规范情报信息的发现、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撤案、不起诉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及立案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制度。二要完善监督制约保障机制。健全完善考核考评机制,形成办案力度、质量、效率和效果相统一的工作评价标准,促进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从机制和制度保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的依法正确行使;健全和完善办案公开机制,畅通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法行为的监督渠道。三要不断改进执法方式方法。认真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制度,提高利用科技手段引导侦查、发现犯罪、固定证据及控制犯罪嫌疑人的能力,切实做到依法文明规范办案,努力增强办案的综合效果。

(三)进一步加强预防工作,提高预防工作的有效性

一要坚持把预防工作放到与办案同等重要位置。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将事先防范和事后补漏结合,将普遍预防和专项预防结合,深层次、全方位地开展社会预防,不断提高系统预防的社会化水平。二要充分利用各类反腐倡廉教育阵地等多种有效形式,加大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对职务犯罪风险和代价进行提示,提高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震慑力。三要结合办案实际对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调研,分析研究新时期贪污贿赂及渎职犯罪的特点规律,及时提出前瞻性的检察建议,增强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从源头上减少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的发生。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的素质能力

一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发展的要求,及时优化内部人员结构,抓好专业型、复合型人才的选任、培养和使用,调整充实自侦工作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力量。二要继续深入推进各种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牢固确立宪法和法律至上、人权保护、程序正义等执法理念。三要强化业务培训。以提高侦查信息化和侦查装备现代化运用水平为切入点,以新刑诉法的学习为重点,通过形式多样的有效培训,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提升干警适应和运用新观点、新方法和新手段的能力。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名单

 

2013830日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詹积富的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免去王 刚的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任命陈瑞喜为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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