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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一期

2015-07-17 16:52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议程

2013217日)

审议有关人事事项;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名单

 

2013217日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杜源生为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命杜源生职务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现提请:

任命杜源生为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请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附件:杜源生的基本情况

                  

市长 邓本元

2013216

 

附件(略)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邓本元辞去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3217日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鉴于邓本元工作变动,决定接受邓本元辞去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三明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根据组织安排,我已担任新的职务,现请求辞去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在我任市长期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对市政府工作给予大力支持、有效监督,对我本人给予理解信任、关心帮助,有力推进了依法治市进程,有效推动了三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邓本元

2013216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杜源生代理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2013217日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的规定和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次会议决定: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杜源生代理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关于提请决定杜源生代理

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议案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鉴于市人大常委会已接受邓本元辞去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的规定,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杜源生代理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请予审议。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3年2月17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决定杜源生代理三明市人民政府

市长职务的议案》的说明

 

2013217日在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 庆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的委托,我作关于提请决定杜源生代理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议案的说明。

鉴于市人大常委会已接受邓本元辞去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根据市人民政府工作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提名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杜源生代理市长职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决定。

该项议案、决定草案及以上说明,已印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请予审议。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议程

2013425日)

一、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快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就市政府推进三明市区与沙县、永安同城化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市政府关于深化科技

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13425,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市科技局局长王立文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结合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将审议意见综合如下: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能认真贯彻实施科技进步“一法一例”和省委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科技创新工作稳步发展,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环境得到改善,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得到发挥,区域创新能力得到提升,科技体制改革和管理得到加强。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我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仍然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制约因素。主要有:一是推进科技创新的评价机制、投入机制不够健全。市对县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中科技创新分值不高。全市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市本级财政科普经费投入不足。二是区域创新基础薄弱、整体效能较低。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突出,创新能力不强,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比重低,有建立研发机构的企业数量少,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少。高新产业发展水平偏低且质量不高,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少,且没有1家为国家级,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层次低。农林科技推广能力较为薄弱。三是人才队伍建设薄弱。人才引进、使用和培养机制不够完善。现有本地人才的作用发挥得还不够,优惠政策落实不够到位四是科技管理和服务机制不够完善。市县各部门科技创新的合力尚未形成,科技创新服务体系较为薄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科技孵化器建设滞后,科技咨询、中介服务、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技服务行业不发达、不健全。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改革有待加强。

为使科技创新真正成为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实力的战略支撑,成为加快转变我市经济发展方式的新动力,有效提升科技进步对我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优化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的环境。一要完善领导重视科技创新的导向机制,把财政科技经费、企业研发投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利产出水平等反映科技进步的主要目标,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指标和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提高市对县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中科技创新所占分值,充分体现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的战略支撑地位。二要健全财政科技投入机制,切实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市本级财政科技投入应达到公共决算支出的1.3%,科技支出中要大幅提高用于科技研发的比重,全社会科技研发投入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要按2015年达2%以上目标逐年增长。市本级财政科普经费应按每年每人不低于1元的标准拨付到位,确保一般预算科普支出的增长幅度高于当地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三要强化县级科技管理部门的职能,充分发挥县(市、区)科技局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有效行使政府科技管理行政机构的职权。

二、进一步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一要抓紧建立、完善引导促进企业提高创新能力的体制机制。通过设立科技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完善科技担保体系、推进科技保险业发展等政策,加强资金引导和保障,分散和化解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风险,引导企业成为研发投入主体,推动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推进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建设,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二要推动三明高新园区建设,提升发展层次。进一步推动高新园区做好产业规划和发展定位,引进一批高新技术项目和带动性强的科技企业、科研院所,建设一批公共服务平台、企业孵化平台,有效提升三明高新园区对三明高新产业的带动、示范引领作用和对我市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三要健全农林科技推广管理体制,加大农林科技投入,进一步解决当前农林技术推广薄弱问题。对市农科院科研投入和人员经费及管理体制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问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解决的办法,使市农科院能为我市农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三、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要健全、完善人才引进、使用和培养机制。进一步解放思想,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拘一格、大胆使用”原则,放活人才引进机制,加大政策优惠力度,提高人才公共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发挥现有院士专家工作站、科技孵化器等人才聚集平台的作用,加大扶持力度。要在全市范围宣传学习将乐县在人才工作方面的好经验好作法。二要认真研究解决本地人才特别是基层科技工作者面临的现实问题,充分发挥本地人才作用。三要加大政策落实督查力度,认真兑现人才优惠政策,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进一步完善科技管理和服务机制。一要切实加大科技创新工作统筹协调力度,整合市县和各部门领导力量和科技资源,增强全市科技创新合力,形成全市齐心聚力推动科技创新的浓厚氛围。二要加大对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加强企业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孵化器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要加大对中机院海西分院的扶持和跟踪服务力度,加大力度引进中节能等高端行业科研机构,为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创新服务。要提升市县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盟的服务能力。三要加快科技管理机制改革步伐,推进科技项目和经费改革,进一步完善落实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为我市科技创新驱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和《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研究处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提出报告。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201359


 

 

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情况报告

 

2013425日在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三明市科技局局长  王立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做法与成效

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把它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升发展质量的重要举措,突出企业主体,实施项目带动,完善机制体制,营造创新环境,推动了科技创新工作稳步发展。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强化三项保障,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改善科技创新环境,需要整合各方面的资源作保障。我们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机制保障先后制定出台了《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委发〔201212号)等5个政策文件,进一步发挥政策对科技创新的引导和助推作用。同时,将科技创新指标纳入地方政府、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促进科技创新目标责任落到实处。二是投入保障。建立以企业投入为主体、财政资金为引导、金融部门配合支持的多元化投入机制。2011年以来,全市财政投入科技方面达4.15亿元,其中全市地方级财政科技投入3.05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2.15 %;共兑现科技创新奖励资金399.8万元,核准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额5924.37万元,办理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8046.9万元。三是人才保障。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拘一格、大胆使用的思路,加大对各类科技人才的引进、培养力度。目前,我市共有各类科技人才28.56万人,其中有1人入选国家千人计划3人、2个团队分别入选省第二批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团队,2人入选省首批海西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5人入选省首批海西创业英才,6人入选省首批优秀人才。

(二)突出三个主体,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我们注重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使企业成为研发的主体、研发机构建设的主体、成果转化的主体。一是研究开发的主体。2011年以来,全市企业共组织实施国家科技计划41项,省级科技计划70项,市级科技计划86项,由三明齿轮箱公司参与的现代交通技术领域重点项目课题获得国家“863”科技支撑计划立项,标志着我市在承担国家重大科技计划方面实现了新突破。二是研发机构建设的主体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通过自建、联建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等方式,建立各类技术研发平台,重点抓好与机械科学研究总院等国家级研究院所的对接,促成机科院在我市设立海西分院,建设半固态技术研究所、高端装备产业园、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项目。目前,全市已有3家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14家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9家省级技术中心、14家院士工作站、5博士后工作站、3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31家市级技术中心。三是成果转化的主体。着力推动一批引领产业升级的重大科技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2011年以来,全市企业先后引进各类科研成果765项,开发新产品125个,新产品产值接近100亿元,市级龙头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和技术经济指标接近或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

(三)注重三个环节,大力实施项目带动。科技创新要以项目为载体。我们在项目建设上,突出抓好三个环节。一是项目策划。认真研究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策划、生成科技重大项目,抓好项目申报。2011年以来,共组织申报省级以上科技项目210项,获立项数连创新高,两年共获立项148项(国家科技计划立项53项),由市第一医院承担的证实并功能分析一新蛋白磷酸酶基因—CSTP1在膀胱癌细胞生长与侵袭中的作用项目成为我市首个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资助的科研项目。二是科技攻关。通过实施一批科技项目,取得一批优秀的科研成果,掌握一批自主知识产权。2011年以来,全市经鉴定的科研成果达52项,获省科技进步一等奖3项,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特别是杂交水稻恢复系明恢63”获得2012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这是我市近30年来独立承担并获得国家科技奖的项目。三是成果转化。组织企业参加“6·18”“9·8”、高交会等高层次会展,开展产业技术供求对接,引进一批科研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加速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2012年,汇华缸套、福建科宏等10家企业,通过对接达成技术合同交易36项,成交金额达7414万元,居全省第三位。

(四)打造三大平台,提升区域创新能力。我们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健全体系、服务发展的原则,着力推进三大创新平台建设一是产业发展平台。目前,全市拥有规划面积500亩以上的工业园区32个,总规划面积26.4万亩,其中省级开发区14个,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三明金属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等园区基地建设列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带发展规划》,三明国家大型机械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顺利通过国家科技部复审。二是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全市已建立13个生产力促进中心,其中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被科技部确定为国家级示范中心;已建立了7家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同时,推进机械制造、节能减排、纺织染整、生物医药、林化产品检测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三是对外合作平台。推动政府、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合作,目前,全市已同40所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有500多家企业与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等189所高校、科研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合作项目超过1000项。

(五)促进三个提升,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把提升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作为衡量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标准,切实提高科技实效。一是促进传统产业提升。鼓励企业加强技术改造,采取市里安排一点、县里配套一点、企业自筹一点、银行贷款一点、向上争取一点的五个一点办法,重点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改造。其中,去年市财政安排2000万元技改专项资金,今年增加至2500万元;从2011年以来,全市共争取省级以上技改专项资金超过1.4亿元,共组织实施438项投资千万元以上技改项目,有270个项目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二是加快培育高新产业。持续开展企业专利清零”“倍增行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目前,全市共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9家,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2家、省级创新型企业18家、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39家。2012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120亿元,占GDP比重9.1%,比2011年增加了0.6个百分点。三是提升农林科技水平。农业科技方面,大力实施富民强县一县一业一镇一品等农业科技示范工程。全市已建成科技示范乡镇50个、重点示范基地32个、星火龙头企业19家;有5个县(市、区)被列入国家海峡西岸星火产业带,5个县被列入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试点县7个县被列入省一县一业科技重大专项。林业科技方面,大力推进市、县、乡、村四级林业科技推广网络,基本建成林业科技交流和推广示范平台;以北京林业大学南方林区(福建三明)综合实践基地为平台,策划、生成、引进、集聚一批高新技术项目落户。目前,已对接林业科技项目17项,21项成果获省科学技术奖。

二、存在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市科技创新支撑经济发展能力较弱,与沿海发达地区、群众愿望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水平偏低。全省共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550家,而我市只有39家,仅占全省2.5%2012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比全省低4.7个百分点,高新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不强。二是企业创新的主体地位不明显。2012年全市规模工业企业1696家,建立研究开发机构的企业仅62家,只占规模以上企业的3.6%;申请专利的企业仅98家,只占规模以上企业的5.8%三是科技人才不足且结构不合理。2012年,全市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仅有13.37万人,而高级职称人员仅占6.1%,科研人员仅占0.28%,高技能人才仅占8.7%;作为我市主导产业的机械、化工、林产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只占8.5%7.3%7.6%,存在着一多两少,即大路人才多,高层次人才少,当地经济发展急需的专业人才少的现象。四是科技投入略显不足。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0.81%,低于全省1.26%的平均水平;2012年市本级财政科技支出仅占本级财政支出1.25%,未能达到全国科技进步县(市、区)考核指标1.3%的要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每年用于研究开发的经费不到销售收入的0.5%,远低于1.5%的一般要求,还没有形成多元化的科技投融资机制。五是科技管理服务水平不高。科技咨询、中介、服务、培训等生产性服务业不发达、不完善、不健全,在信息传播、成果转化、服务外包等方面发挥作用不明显。与构建创新型城市的要求相比,目前我市科技管理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科研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科研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下阶段,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我市《实施意见》,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为重点,加快构建主体作用突出、要素流动顺畅、统筹协调有力、创新绩效显著的区域创新体系。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健全科技创新导向机制。强化领导,健全各级党委、政府党政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责任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实施、部门协作分工、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强化组织,根据工作需要,认真研究强化科技管理部门职能的措施,进一步理顺科技管理体制。强化合力,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科技财税优惠政策,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单位,确保落实到位。强化考核,按照实际需要,适时调整科技创新考核指标内容、提高分值,进一步完善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

(二)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当前我市企业发展中面临着不少困难,特别是资金紧缺、用工紧张、市场紧缩的问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归根到底,都是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低、竞争力不强所造成的。企业只有创新,才能发展。为此,我们把提升创新能力作为企业发展的首要任务,力争到2015, 企业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1%以上,全市拥有研发机构的企业占规模以上企业总数10%以上,龙头企业都建立省级以上研发机构。

(三)建立财政投入增长机制。把科技投入作为科技进步和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保障,在财政预算和决算中体现法定增长,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稳步增长。十二五期间,确保各级政府财政科学技术经费增长幅度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力争到2015年,各级财政科技支出占同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不低于1.5%

(四)加强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人才是创新的根本。针对我市科技人才少、结构不合理现状,我们正在研究制定《三明市推进人才集聚的十条措施》,力求形成更加完善、更具操作性、更符合实际的人才工作政策,培养和引进一批重点产业、重点学科、重点领域方面的领军人物。同时,更加重视本土人才的培养,组织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经营者、专业技术人才到高校、科研院所、沿海发达地区进行培训,提高企业人才队伍素质。力争到2015年,全市人才资源总量达到36万人,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达到32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12%

(五)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我市产业结构主要以传统产业、资源型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产业层次低的问题非常突出。加快转变、跨越发展是我市十二五发展的主要任务。我们围绕这一任务,推动传统产业高新化、高新产业集约化、新兴产业规模化,加快先进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的推广运用,力争到2015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12%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8%以上。

六)开展重大科技专项攻关。由于缺乏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我市大多数企业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低,处于产业链的中低端,竞争能力弱。我们在全市6条产业链,组织科研力量,加快突破一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努力开发、培育、壮大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的技术和产品。力争到2015年,争取集成各级政府创新引导资金7500万元,实施市级重大科技专项30个,争取列入省级重大科技专项10个。

(七)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围绕我市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和行业布局,规划建设一批有明确产业指向的科技孵化器,推进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金属新材料、信息化产业等专业孵化器建设,完善配套设施,为入孵企业提供良好的孵化服务,给予免费提供场地、企业所交税费减免等优惠。力争到2015年,孵化器在县(市、区)的覆盖率达到60%以上。

(八)打造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目前,我市各个专业园区,没有一家设立公共技术创新平台,这种状况不加以改变,将制约产业链的形成和产业的聚集。为此,我们将加快公共技术创新平台的建设,力争到2015年,各专业园区都建立1个以上的公共技术创新平台,有1所以上的高校科研院所作为技术支撑单位,6条产业链都建立1家以上的博士后工作站。

(九)注重知识产权培育和保护。自主知识产权是品牌的核心与关键。我们从创造知识产权入手,加快培育品牌产品,把品牌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力争到2015年,全市拥有专利的规模企业占规模企业总数的20%以上,有20家以上企业列入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十)促进农林科技创新。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发挥政府在农业、林业科技投入中的引导性作用,支持企业加大农林科技创新投入。鼓励创建农业科技园区,对获得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称号的,由市政府给予奖励;鼓励创建国家级林业科技示范点(基地),对创建成功的示范点(基地),给予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星火科技计划项目。同时,着力理顺农业科技推广管理体制,完善农林科技服务体系,构建有利于科技创新、转化应用、人才培养的发展机制。

(十一)提升科技项目管理水平。将进一步加强科技项目的统筹组织,完善管理流程,建立科学的项目形成和储备机制,重点落实科技项目企业法人负责制、企业研发经费专户(专账)管理制,对企业申请的科技、发改、经贸、农业、林业等各类科技项目,严格要求其自身的研发投入应占销售额1%以上。同时,建立健全符合科研规律的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机制和审计方式,提高科技资金使用效益。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关于我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创新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3425日在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主任  王 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3182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小华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就这一内容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政府和宁化、将乐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市区和两县的相关企业、科研单位、院士专家工作站,并与有关人员座谈,从不同侧面了解我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探讨推进这项工作的有效方法。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能认真贯彻实施科技进步“一法一例”和省委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把科技创新工作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的重要举措,推动科技创新工作稳步发展。

(一)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环境得到改善。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三明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进步奖励的五个文件,各县(市、区)政府也相应出台了配套文件和推动科技创新的措施,将乐县将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纳入县委、县政府十件要事,每月跟踪落实。二是增加科技投入。2012年,全市财政科技投入为2.53亿元,比2011年增加9100万元,增长56.2%;市本级0.34亿元,比2011年增加700万元,增长25.9%三是落实科技奖励和优惠政策。2011年以来,全市共兑现科技创新奖励资金、标准企业技术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额、办理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共计1.23亿元。

(二)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得到发挥。一是加大企业研发投入和机构建设。2011年,我市全社会科技研发投入9.82亿元,其中企业研发投入9.5亿元,占全社会研发投入96.7%。企业通过自建、联建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等方式建立研发机构,建成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共36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34家。二是加快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2011年以来,全市企业先后引进各类科研成果765项,开发新产品125个,产值接近100亿元。组织400多个投资千万元以上技改项目,有270个项目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三)区域创新能力得到提升。一是人才保障不断加强。我市共有各类科技人才28.56万人,其中17人分别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等优秀人才行列。将乐县近年来先后出台五个关于人才队伍建设的配套文件,并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同时努力搭建县内外人才交流平台,引进了一批高素质人才,常年有200多位流动的高端和急需人才通过院士专家工作站、科技孵化器等平台为县域经济服务。目前,全市共建有13家院士工作站、5家博士后工作站、3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二是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全市共建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41家,省级创新型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57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为101.13亿元,占GDP比重8.5%,从多年来一直位居全省末位上升到第六位。三是原始创新和科研能力不断增强。2012年全市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35件,比2010年增长了7倍。2011年以来,全市经鉴定的科研成果达52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和二等奖共6项。经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多方努力,促成了机科院在我市设立海西分院。四是科技助力农林产业发展。全市建成科技示范乡镇、重点示范基地、星火龙头企业共101个,推动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基本建成林业科技交流和推广示范平台,以北京林业大学南方林区(福建三明)综合实践基地为平台,已对接林业科技项目17项,21项成果获省科学技术奖。

(四)科技体制改革和管理得到加强。一是加大科技项目管理创新。科技项目的深化、生成由单一策划向整个产业创新需求项目群转变,通过市县两级递进培育,全市共储备项目200多个,2011年以来,获国家、省级科技计划立项148项,项目资金近8000万元,特别在承担国家“863”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省重大科技专项方面都取得了突破。二是加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全市已建立13个生产力促进中心,其中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被科技部确定为国家级示范中心,并已建立7家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同时推进机械制造等多家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三是加强对外合作平台建设。目前,全市已同40所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全面的合作关系,一批企业与清华大学等180多所高校、科研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达1000多项。

二、主要问题和建议

虽然我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可持续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各项部署,省、市委全会制定的若干意见、实施意见,以及今年将要开展的国家科技进步市、县考核的各项目标要求仍有较大差距,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制约因素。为使科技创新真正成为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实力的战略支撑,成为加快转变我市经济发展方式的新动力,有效提升科技进步对我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调研组在指出存在主要问题的同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问题一: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的环境还不够优化。一是推进科技创新的导向机制不够完善。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重经济轻科技,经济、科技“两张皮”现象仍较普遍,并且由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没有包含科技发展主要指标,市对县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中科技创新仅有5分,占总分130分的3.8%,不足以形成推动各级领导重视科技创新的导向作用。二是财政科技投入机制不够健全。2011年我市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0.81%,远低于全省1.26%的平均水平。据市财政年度决算,2012年全市财政科技支出2.53亿元,市本级支出0.34亿元,分别占公共财政决算支出的1.65%1.25%,市本级未达到国家科技进步先进市考核1.3%的要求(为一票否决指标)。并且在科技支出中,真正用于科技研发经费极少,2012年市本级安排科技研发经费663万元,为全省4个山区辖区市最低,龙岩市达3050万元。全市有5个县(区)在30万元以下,最少的仅8万元。市本级财政科普经费投入不足,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意见》规定,要按照当地常住人口每年每人不低于1元的标准安排财政科普经费,2012年市财政应安排250万元,实际到位117万元,人均仅0.468元。三是科技管理体制不顺,部门职能弱化。“有独立的科技行政管理机构”为国家科技进步县(市、区)考核一票否决指标,目前全市各县(市、区)科技局都不是政府组成部门,均为副科级单位,其中还有4个县为政府办挂牌机构,一些县科技局仅有23人,干部年龄老化,难以适应工作需要。

建议:一要完善领导重视科技创新的导向机制。要完善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把财政科技经费、企业研发投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利产出水平等反映科技进步的主要目标,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指标和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提高市对县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中科技创新所占分值,充分体现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的战略支撑地位。二要健全财政科技投入机制,切实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市本级财政科技投入应达到公共决算支出的1.3%,科技支出中要大幅提高用于科技研发的比重,全社会科技研发投入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要按2015年达2%以上目标逐年增长。市本级财政科普经费应按每年每人不低于1元的标准拨付到位,确保一般预算科普支出的增长幅度高于当地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三要理顺县级科技管理体制,强化县级科技管理职能,使县(市、区)科技局成为独立的科技行政管理机构,充实加强人员力量,使其能有效履行政府科技管理行政机构的职能。

问题二:区域创新基础薄弱、整体效能较低。一是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突出,创新能力不强。全市1696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比重不到0.5%(其中40%为三钢投入),远低于1.5%的一般要求。有建立研发机构的62家,只占企业总数的3.6%,距2015年达到10%以上目标差距较大。全市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仅为0.54件,大大低于全省2.08件的平均水平。二是高新产业发展水平偏低且质量不高。全市高新技术企业39家,仅占全省1550家的2.5%,且没有1家为国家级。2012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8.5%,比全省平均水平13.7%低了5.2个百分点,虽然全市高新技术产值突破500亿元,但绝大部分都属于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类,仅三钢闽光就占产值的46.4%。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层次低,金沙园目前投产的116家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11家,仅占9.4%,其中产值10亿元以上仅1家,实现税利1千多万元。三是农林科技推广能力较为薄弱。目前全市有11个县(市、区)乡镇农业推广机构实行综合设置和乡镇为主的管理体制,在实际运行中带来诸如县、乡两级农技推广工作难以协调,农技推广工作相当薄弱,乡镇农技人员在编不在岗等问题,如宁化全县乡镇农技站编制60个,真正在岗不超过20人,长期严重影响农业技术成果的推广转化。农林科技创新与推广经费严重不足,除保住人员工资外,大部分县、乡基本上没有安排专门的技术推广业务经费。市农科院作为市属唯一一家公益性农业科研机构,在管理体制上完全按照机关事业单位模式管理,连农业事业单位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员工加班补贴等一些基本费用都不允许发放,同时基础设施建设、科研设备、科研经费等基本为自行解决,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都未能足额预算拨付,而用该院预算外收入来充抵,严重制约了该院的良性发展。

建议:一要抓紧建立、完善引导促进企业提高创新能力的体制机制,以凸显企业主体地位。要通过设立科技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完善科技担保体系,推进科技保险业发展等政策、资金引导和保障,分散和化解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风险,引导企业成为研发投入主体,推动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推进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建设,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二要推动三明高新园区建设,提升发展层次。进一步推动高新园区做好产业规划和发展定位,健全产业链布局和创新体系,引进一批高新技术项目和带动性强的科技企业、科研院所,建设一批公共服务平台、企业孵化平台,有效提升三明高新园区对三明高新产业的带动、示范引领作用和对我市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三要认真研究理顺农林科技推广管理体制,加大农林科技投入,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农林技术推广薄弱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市农科院科研投入和人员经费及管理体制等方面存在的严重制约发展的问题,使市农科院能为我市农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问题三:人才队伍建设薄弱制约科技进步的瓶颈未得到根本突破。一是人才引进、使用和培养机制不够完善。一些地方领导和工作人员对引进人才缺乏三顾茅庐、求贤若渴的诚意,而是采取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的做法,冷了人才的心。我市相继出台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力度不大、机制不活,能让各类人才事业得到充分发展的平台较少,为各类人才提供服务的保障不配套等原因造成对人才尤其是高端人才缺乏吸引力。对如何进一步发挥现有院士专家工作站、科技孵化器等人才聚集平台的作用研究不够,扶持较少。二是对现有的本地人才重视不够。现有企事业单位的各类人才特别是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和退休的高级人才中一些长期反映的职称评聘、生活待遇、培训进修、续聘留用等现实问题没有得到重视和很好解决,挫伤了这些人才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的积极性。三是现有人才政策落实不够到位。由于宣传、督查不力,现行国家、省、市的人才政策很多企业、单位和科技人员本人不知晓,在很多地方被打了折扣甚至不落实兑现,严重挫伤了人才的积极性。

建议:一要健全、完善人才引进、使用和培养机制。进一步解放思想,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拘一格、大胆使用”原则,放活人才引进机制,加大政策优惠力度,提高人才公共服务水平。要在全市范围宣传学习将乐县在人才工作方面的好经验好作法。二要认真研究解决本地人才特别是基层科技工作者面临的一系列现实问题,充分发挥本地人才作用。三要加大政策宣传督查力度,严肃落实兑现人才优惠政策,取信于各类人才。

问题四:科技管理和服务机制不够完善。一是科技创新工作统筹协调作用不够明显。市县以及各部门基本各自为政,形不成科技创新的大氛围和合力,目前有限的科技资源中,经费和项目分散于科技、发改、经贸、农林等各部门,整体使用效益低,报项目各自为阵且小而散,致使我市很难报得上国家、省级的项目。二是科技创新服务体系较为薄弱。受投入等因素制约,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科技孵化器建设滞后,科技咨询、中介服务、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技服务行业不发达、不健全,难以有效发挥作用。三是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改革有待加强。科学合理的科技项目管理组织流程、科技项目企业法人责任制以及符合科研规律的项目管理机制和审计方式尚未形成,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益不高。

建议:一要切实加大科技创新工作统筹协调力度,整合市县和各部门领导力量和科技资源,增强全市科技创新合力,形成全市齐心聚力推动科技创新的浓厚氛围。龙岩市集中全市力量建设科技城,整合几个园区申报国家高新区的做法值得借鉴。二要加大对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加强企业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孵化器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要加大对中机院海西分院的扶持和跟踪服务力度,加大力度引进中节能等高端行业科研机构,为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创新服务,要提升市县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盟的服务能力。三要加快科技管理机制改革步伐,推进科技项目和经费改革,进一步完善落实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为我市科技创新驱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市政府关于加快

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13425,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光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加快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建设情况的报告》,结合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加快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审议,并对市政府加快推进三明市区与沙县、永安同城化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现将审议意见综合如下: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11年省政府批复《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发展规划》以来,全市各级政府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要求,全面落实《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动员全市人民为实现〈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发展规划〉而努力奋斗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精神,全力推动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加快建设,规划实施进展较快,同城化稳步推进,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发展势头良好。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体制机制不够完善,人员机构有待加强,工作协调和统计考评机制尚需优化;同城化发展水平仍然较低,“十同”工作进展不平衡,市区带动力相对不够强,宣传引导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经济实力有待增强,三次产业结构不尽合理,重点园区开发、重大项目建设进展不够平衡,企业发展引导扶持力度还要加大,要素保障水平尚需提高。

为进一步推动《规划》和《决议》的贯彻落实,加快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建设,推进三明市区与沙县、永安同城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一)进一步增强生态工贸区经济实力。一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立足现有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抓龙头、铸链条、建集群,加强技术创新,培育重点品牌,在持续改造提升汽车和机械装备等传统优势产业,大力发展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及生物产业等新兴产业的同时,全面提升旅游、商贸流通、金融、信息和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集聚,优化产业结构,实现生态工贸区产业跨越发展。二是推动重点园区发展。在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园区发展平台的同时,分别根据三明经济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埔岭汽车工业园、三明现代物流产业园等四大园区的功能定位,培育壮大骨干企业,延伸发展配套企业,推动园区经济提质增效。三是抓好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将人才、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向重大项目集中,确保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按要求完成。同时,加强“三维”项目对接,积极策划引进一批支撑力强的大项目、好项目。

(二)进一步加快三明市区与沙县、永安同城化步伐。积极探索同城化发展方式和有效途径,强化具体项目支撑,进一步调整完善有利于同城化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市、县(市)两级积极性,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同城化发展良好氛围。要进一步研究明确同城化的年度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协调各有关县(市、区)、有关部门围绕工作目标要求,突出重点,攻坚克难,全面推动各项工作按要求完成,加快同城化步伐。按照城市性质和职能,科学合理地组织城市各项功能,提升中心城区建设水平,扩大中心城市规模和发展空间,提高中心城市发展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生态工贸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产业发展。以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及建设三明生态文明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契机,落实相关政策,加大资金投入,着力凸显生态特色,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强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快“四绿工程”建设;大力实施沙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推进区域环境保护;不断提高防灾减灾综合能力;推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大力发展生态产业,推进节能减排,强化新能源、新技术的运用,着力发展循环经济、生态经济,努力把生态工贸区建设成为生态低碳发展示范区。

(四)进一步跟踪、落实省上相关政策。继续组织相关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抓好省政府《关于促进三明生态工贸区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7个方面22条政策的跟踪对接,用好、用足、用活相关政策,并出台配套政策和措施,确保省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实现政策效应最大化。同时,加强沟通对接,超前谋划运作,积极向上争取更多有利于加快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建设的政策支持。

(五)进一步创新、完善生态工贸区建设体制机制。一是加强人员机构配备。根据生态工贸区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应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尤其要引进一批项目策划、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急需的高素质专业人才,为加快生态工贸区建设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二是完善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探索创新管理运作模式,增强统筹协调能力,完善区域统筹、园区开发和项目建设机制,促进区内各区域、园区联动发展,更加有效地推进生态工贸区建设。三是完善统计考评机制。在继续加强对各有关县(市、区)、有关部门落实政策对接、同城化工作进展、园区和项目建设等情况进行统计考评的同时,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考评奖惩范围。此外,要探索完善统计考评办法,解决生态工贸区因涉及范围广造成的部分指标统计考评难度较大的问题。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和《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研究处理,并自收到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提出报告。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201359


 

 

关于加快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

开发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3425日在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光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向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报告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开发建设情况,请予审议。

一、关于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的概况

建设三明生态工贸区,是市委、市政府为了更好地顺应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更好地实现三明在更高起点上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新目标新要求,审时度势,认真研究,而作出的战略抉择。20106月全省拉练检查期间,围绕如何加快融入全省大局、呼应“三群”建设、推进“三化”进程,市委市政府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在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建设三明生态工贸区的战略构想,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随后,市委市政府专门向省委省政府提交了《关于请求将海峡西岸经济区三明生态工贸区列入省“十二五”规划的请示》。在20107月召开的省委八届九次全会上,三明生态工贸区被正式确定为全省10个新增长区域之一。在201011月召开的省委八届十次全会上,三明生态工贸区被写入省委“十二五”规划建设。与此同时,省政府确定由省发改委牵头编制《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发展规划》。201111月省政府正式批复《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发展规划》。20122月省政府正式出台《关于促进三明生态工贸区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可以说,三明生态工贸区的确立,相关规划、政策的出台,是省委省政府以及省直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市委市政府以及市直各有关部门主动作为、积极争取,锲而不舍、高效运作的结果,凝聚了全市上下的心血和努力,凝聚了方方面面的智慧和力量。

 ()生态工贸区的范围。三明生态工贸区涵盖梅列、三元全辖区,以及沙县、永安、明溪的部分区域(沙县:虬江、凤岗街道,高砂镇,富口镇,大洛镇,南霞乡;永安市:燕东、燕西、燕南、燕北街道,贡川镇,大湖镇,曹远镇,上坪乡;明溪县:沙溪乡),共涉及28个乡镇(街道),规划面积3157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面积258.9平方公里,主要包括三明中心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核心功能区、工业园区和物流园区。 区内人口约80万,占全市总人口的29%,经济总量占三明全市的65%以上。

()生态工贸区空间布局。通过加快三明城区与沙县、永安同城化建设,构筑“一带、双城、四片、四园区”。一带即打造永安一三明市区一沙县城镇和产业发展土轴带双城即向北推动三明市区与沙县同城化,打造三明市区与沙县的联合中心城区;向南与永安市同城化,重点强化市区与永安之间的产业分工协作。四片,即形成中部现代服务业核心片区、北部工贸产业集聚片区、西部新兴产业集聚片区、南部先进制造业集聚片区。四园区,即重点建设三明台商投资区、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埔岭汽车工业园、三明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4大产业园区。

()生态工贸区的优势。三明生态工贸区是全省乃至全国唯一以生态冠名的产业发展区域,区内生态良好、交通便捷、资源丰富。省政府从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支持产业转移园区建设、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扶持、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实行用地优惠政策、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等七个方面,提出了22条具体扶持政策,具有较高的政策含金量,对推动三明生态工贸区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关于2012年以来的工作情况

2012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实施《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发展规划》动员大会精神,紧紧围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全力抓好三明生态工贸区建设。一年来,三明生态工贸区建设形成新格局,规划实施稳步推进,省上支持政策逐步到位,三明市区与沙县、永安同城化有序推进,市县共建园区机制进一步理顺,重点项目加快建设。2012年,生态工贸区内四个县(市、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47.08亿元,比增12.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49.21亿元,比增245%;地方公共财政收入3150亿元,比增20.7%。

 ()规划实施稳步推进。抓好《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发展规划》实施的统筹指导,做好生态工贸区控制性详规、修建性详规和产业、园区、环保、交通、城市建设等专业规划编制、修编工作。目前,《三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已通过省住建厅组织的技术审查,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将三明城市规划区面积拓展至3157平方公里,涵盖市区、永安、沙县等主轴重要区域,并将沙县虬江街道、凤岗街道、富口镇和明溪县沙溪乡纳入中心城区统一规划。启动了《三明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编制前期工作,完成了生态工贸大道沿线空间拓展规划。完成了全市硅产业、稀土产业、氟产业发展规划编制,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已委托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编制;进一步完善了《三明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完成了《物流园区专项规划设计》、《三明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商务中心(CBD)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编制。

 ()省上政策逐步到位。下发了《三明市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三明生态工贸区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任务分工方案》,将省政府出台的22条扶持政策,细化分解下达到21个市直部门。2012年需市直有关部门与省上对接落实的33项工作大部分得到了较好落实,有11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如,争取省发改委预算内资金3511万元、省财政厅专项资金2000万元、省交通厅专项资金2000万元、生态保护专项资金1000万元、2012年上半年植被恢复费返还185万元、沙县机场国家发改委补助8200万元和省发改委补助950万元、生态工贸区防洪工程及水源建设资金11422万元,新增建设用地补偿费省级分成返还9000万元已经省财政厅审核;争取福建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8亿元、市国投公司二期发债10亿元、城投公司发债18亿元;争取对生态工贸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优先安排,省国土资源厅分配生态工贸区一般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5200亩,已获得省政府审批的用地面积8958亩,另有1838亩已通过网上审查,待省政府下达批文。争取了2012-2016年生态工贸区低丘缓坡地指标3.3万亩;以2003年为基数,在明央属、省属企业减排降耗所产生的环境容量已在生态工贸区调剂COD25.73吨、二氧化硫910.192吨、氮氧化物1954.7吨;争取生态工贸大道列入国省道干线及支线规划里程66.1公里,其中城市快速通道已作为205改线工程列入交通部“十二五”投资计划,部分补助资金已到位。

()同城化建设有序推进。按照“十同”要求,有序推进三明市区与沙县、永安同城化,构建“大三明”中心城市。目前,“十同”工作的40个项目,有34个项目按序时进度或超序时进度完成。其中,规划同绘方面,覆盖生态工贸区全域的单元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体系已基本建立,荆西、永安吉山、金沙园二期(富口)、永安北部工业城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完成并通过评审。产业同布方面,已完成部分重点产业的布局。交通同网方面,中心城市快速通道已纳入国省干线纵六线规划,并列入交通部G205线改线计划;生态工贸大道路线规划方案已制定,列入国省道干线及支线里程661公里;生态工贸区路网规划线路871公里,占全市干线公路网的215%;编制了《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同城化公共交通发展专项规划》。治安同管方面,市区与沙县110报警服务台已并台运行;推进生态工贸区尸籍同城化,放宽尸口准入及落尸条件,受益群众6618人。教育同城方面,制定了教育同城化实施方案,实施同城化区域普通高中招生统筹,梅列、三元、沙县、永安户籍考生可以跨区互报,实施统一切线。人才同用方面,已研究制定《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111”人才集聚工程实施意见》医疗同享方面,已制定《三明市区与沙县医疗同城化实施方案》,建成全市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实现统筹区内就医购药实时结算保障同标方面,实现了市区、永安、沙县医保参保人员直接使用社会保障卡,即可在各医保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环境同保方面,市区、沙县、永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列入省上规划,正进行项目选址。投入7447万元用于生态工贸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通信同域方面,推进同城化光网城市建设及无线城市同城化无逢隙覆盖工程建设,完成了三明、沙县、永安计费系统升级改造前期工作。201311日起,沙县与三明市区同城化的新邮政编码已正式启用,三明与沙县之间的邮寄资费按照市区本埠的资费标准收寄。

()园区经济加快发展。全力推进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三明经济开发区和埔岭汽车工业园四个重点园区发展,做大做强园区经济,加快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形成各具特色、配套完善的产业群,不断增强三明生态工贸区的整体实力。4个重点园区共实观规模以上工业产值463.57亿元,新增产值158亿元,完成基础设施投资19.6亿元、企业固定资产投资856亿元,新增开发面积21653亩,新增入园企业60家,完成财政总收入3.6亿元,完成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207亿元。三明陆地港首动区综合楼、非保税仓库、堆场、卡口等建成并投入运营,海关、国检、口岸、报验中心已入驻;总投资40亿元的稀土产业园已于去年7月开工建设。

 ()项目建设扎实推进。一是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推进《规

划》确定的“十二五”期间重大项目建设,将50个项目分解成119个具体项目,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每月进行督查跟进。119个重点项目有26个项目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34个项目开工建设。二是强化项目策划对接。各县(市、区)、重点产业园区围绕国家、省上产业政策导向,积极做好项目策划、对接工作,强化招商引资工作,推进稀土产业园、沙县光电科技生产等一批项目建设。特别是加大推进与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国机集团、中信集团等央企的项目对接,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海西分院已完成公司注册,半固态技术应用研究所已动工建设。生态工贸区管委会举办了生态工贸区先进制造业与新材料项目技术对接会,共对接项目35项,签约合同项目7项;与华电集团签订了燃气发电、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城市天然气管网供气工程、水库及供水工程、旅游综合开发、园区土地开发、清洁能源等项目的协议;正在与泛华集团对接富源生态新城投融资方案,与翔鹭集团对接策划沙溪百里画廊综合项目开发建设方案。

()生态建设力度加大。在加快生态工贸区开发建设的同时,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一是发展生态产业。以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等为方向,加快发展生态效益型工业、现代服务业和生态农业,培育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二是推进节能‘减排。注重源头防范,控制能源消耗总量,加快节能降耗和淘汰落后产能步伐,有效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圆满完成了年度污染减排任务。区内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97.9%。三是实施绿色生态工程。推进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继续实施“四绿”工程、江河流域生态修复及天然林保护工程,加快城市绿道项目建设,推进城市周山森林景观改造,加强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建设与保护。区内完成造林绿化13万亩,投入1670万元加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建设。

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成立一年多来,虽然在开发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还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一是经济总量偏小,产业结构层次不高。目前生态工贸区经济总量仍较小,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中第一产业偏高,第三产业明显偏低。工业以传统的资源开发型产业为主,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比重低,产业整体竞争力不强。二是中心城市规模偏小、实力不强,辐射带动能力较弱。目前三明市区建成区面积25.85平方公里,城镇常住人口34.5万人,未形成较强的中心带动作用。三是体制机制尚需进一步理顺。《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不够健全,园区同质化发展等问题比较突出,产业发展规划有待进一步整合提升,开发建设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市、区两级在市区经济发展和财权、事权管理等方面的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

三、关于2013年重点工作

2013年,我们将认真落实《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发展规划》,按照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创新发展思路,从“做大总量、提升质量、夯实基础、拓展空间、做美生态、抓实项目、强化统筹”等方面下功夫,全力推进生态工贸区大投入、大开发、大发展。2013年,区内四个县(市、区)确保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13.2亿元,比增12.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693.3亿元,比增2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39.62亿元,比增22%;地方公共财政收入35.68亿元,比增16%。区内4大园区新增开发面积10000亩,完成基础设施和企业固定资产投资100亿元,新增入园企业70家,新增产值160亿元。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做优产业。在产业发展方面更加注重项目的相互支撑、相互配套,做好上游项目与下游项目的配套,新兴业态与传统产业的协同,通过项目把产业串成线、铸成链,形成产业发展整体效应。工业方面,要抓龙头、铸链条、建集群,在壮大提升冶金及压延、林产加工、纺织、建材、化工等传统产业的同时,着力打造汽车及机械、稀土深加工、氟硅化工、生物产业4条产业链。全力抓好吉口产业园、小焦工业园、金沙园二期、埔岭汽车工业园、贡川水西工业园、黄砂化工园开发建设,引导工业项目向这六个园区集中。农业方面,要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在稳定发展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同时,扩大对设施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的扶持力度,重点建设20万亩的现代农业示范带,加快实施农业产业化项目。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引导和扶持现代农业发展。三产方面,要重点抓好现代物流、旅游、文化产业发展,今年物流业要在实现公路港项目全部投入运营的同时,加快提升三明陆地港配套功能,力争一批物流项目开工建设;旅游业要抓住向莆铁路开通的机遇,以创建三明郊野国家地质公园为载体,开展跨区域旅游资源整合,推进三明瑞云文化旅游综合体、万寿国际旅游度假区和沙溪百里画廊旅游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文化产业要充分发挥红印山一号、闽台文化创意产业园等文化产业园区的带动作用,扶持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培育壮大文化产业实体。

 ()做大空间。推进交通先行,加快生态工贸区内铁路、公路、机场建设,通过路网建设拓展生态工贸区发展空间。铁路方面,确保一条开通运营(向莆铁路9月份建成通车),一条开工建设(南三龙铁路上半年开工),三条加快前期(加快推进浦建龙梅、长泉、吉永泉铁路前期工作)。加快三明北站等配套设施建设。公路方面,重点加快两条高速、两条通道和四个互通建设,两条高速即续建湄渝高速三明莘口至明溪城关段、厦沙高速公路三明段;两条通道即城市快速通道三明至沙县段、生态工贸大道;新增设三明机场、永安贡川两个高速互通,争取新增楼源、高桥两个高速互通。机场方面,完成投资6亿元,重点抓好机场场道工程施工、航站区建筑施工、机场连接福银高速公路段建设。土地收储及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并开展招商活动。推进同城化进程,继续做好规划同绘、交通同网、产业同布、人才同用、教育同城、医疗同享、通信同域、保障同标、

环境同保、治安同管等“十同”工作,抓好《三明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编制,加快城市快速通道、生态工贸大道等60个同城化项目建设。推进新区开发,加快北部新城和南部新城开发建设,开展富源生态新城、垄东(三沙)新城、瑞云文化旅游综合体、洋溪新区等地块策划、研究和规划工作。其中,富源生态新城开展投融资项目招商引资,部分项目动工;瑞云文化旅游综合体项目完成总规、控规编制,并启动土地收储和拆迁安置工作。

()做美生态。抓生态建设。围绕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工作,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推进生态城市、生态村镇(街道、社区)、绿色创建等工作,区内80%的乡镇达到国家级生态乡镇标准,80%的村达到市级以上生态村标准。抓环境保护。进一步明确生态工贸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区域定位,形成功能定位清晰、开发秩序规范、生态与工贸协调并进的新格局。提高园区项目准入门槛,推进产业结构向低能耗、低污染、低碳排放发展。落实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政策,加大资金投入,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抓项目建设。加快突破格氏栲休闲生态小镇和竹洲美食文化生态小镇的招商工作,着手改造楼源一富源一星桥一线的交通和水系,进一步美化沙溪沿岸;加快三明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力争年底开工建设。

()做强保障。政策保障。继续做好省政府扶持政策的跟进落实,加强与省上有关部门对接,力争各项资金列入2013年计划盘子,把政策转化为项目、转化为投资、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资金保障。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与省投资集团、华兴集团等的合作,加快设立外商独资小额贷款公司步伐,筹建三明市金融投资有限公司;策划推进生态工贸区各联办园区二期土地收储整理项目贷款;拓宽与国开行、农发行等商业银行及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渠道,开展融资租赁、股权方式进入等新型融资模式;着手市城投公司二期企业债券发行前期工作,积极帮助永安、沙县争取企业债券的发行。用地保障。将省上下达我市一般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重点向生态工贸区倾斜(不低于2012年分配生态工贸区5200亩指标),对四个市县联办园区的年度用地计划指标统一归入市本级计算。用好低丘缓坡地试点政策,加大永安一三明一沙县轴线城市新增建设用地投放量,做大中心城市规模。体制保障。按照“统筹指导、协调推进、督促落实、检查考评”的职责要求,认真履行好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的职责,积极作为,高效作为,加强沟通协调,切实调动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持之以恒地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以上报告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关于加快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3425日在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  叶清松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和年度工作计划,3月中旬,在市人大常委会徐铮主任、陈有极副主任的带领下,由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及部分市人大代表组成的调研组,对我市加快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政府及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管委会、市发改委等部门的相关情况汇报,并深入梅列、三元、沙县、永安等4个县(市、区),实地察看了部分园区、企业及三明北站、沙县机场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重点了解了我市加快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建设情况,特别是推进三明市区与沙县、永安同城化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2011年省政府批复《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发展规划》以来,全市各级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要求,全面落实《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动员全市人民为实现〈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发展规划〉而努力奋斗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精神,全力推动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加快建设,规划实施进展较快,同城化稳步推进,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发展势头良好。2012年,生态工贸区内梅列、三元、沙县、永安四个县(市、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47.08亿元,比增12.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49.21亿元,比增24.5%;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31.50亿元,比增20.7%,分别高于全市平均增幅0.13.50.7个百分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规划稳步实施。一是建立组织机构。我市为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决策、指导和协调生态工贸区建设;20125月成立了生态工贸区管委会,行使“统筹指导、协调推进、督促落实、检查考评”的职能。二是完善《规划》配套。做好生态工贸区控制性详规、修建性详规和产业、园区、环保、交通、城市建设等专业规划编制、修编工作。目前,《三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已通过省住建厅组织的技术审查;《三明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编制前期工作已启动,完成了生态工贸大道沿线空间拓展规划;由海西生态工贸区管委会牵头的全市硅产业、稀土产业、氟产业发展规划已编制完成,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已委托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编制;《三明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已进一步完善,《物流园区专项规划设计》、《三明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商务中心(CBD)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编制均已完成。三是强化政策对接。将省政府出台的22条扶持政策细化为33项工作,分解下达到21个市直部门,目前已落实12项,基本落实和部分落实9项,正在落实8项,为生态工贸区争取了资金、用地、产业提升和生态建设等方面政策支持。

(二)加快中心城市建设,推进区域同城化发展。按照“十同”要求,推进三明市区与沙县、永安同城化步伐,推动“大三明”中心城市建设。规划同绘方面,覆盖生态工贸区全域的单元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体系已基本建立,荆西、永安吉山、金沙园二期(富口)、永安北部工业城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完成并通过评审。交通同网方面,中心城市快速通道已纳入国省干线纵六线规划,并列入交通部G205线改线计划;生态工贸大道路线规划方案已制定,列入国省道干线及支线里程66.1公里;生态工贸区路网规划线路871公里,占全市干线公路网的21.5%;编制了《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同城化公共交通发展专项规划》。产业同布方面,已完成部分重点产业的布局,产业项目按照生态工贸区园区功能统筹推进、加快发展。人才同用方面,已研究制定《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111”人才集聚工程实施意见》。教育同城方面,制定了教育同城化实施方案,制定完成教育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和实施统一的学前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管理办法,100%完成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任务,率先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医疗同享方面,已制定《三明市区与沙县医疗同城化实施方案》,建成全市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实现统筹区内就医购药实时结算。通信同域方面,推进同城化光网城市建设及无线城市同城化无逢隙覆盖工程建设,完成了三明、沙县、永安计费系统升级改造前期工作。保障同标方面,实现了市区、沙县、永安医保参保人员直接使用社会保障卡,即可在各医保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环境同保方面,市区、沙县、永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列入省上规划,正进行项目选址;投入7,447万元用于生态工贸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治安同管方面,市区与沙县110报警服务台已并台运行;推进生态工贸区户籍同城化,放宽户口准入及落户条件,受益群众6618人。

(三)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快重点园区发展。全力推进《规划》确定的“十二五”期间重大项目建设,加快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三明经济开发区和埔岭汽车工业园四个重点园区开发建设,促进生态工贸区产业集聚发展,有效增强三明生态工贸区的整体经济实力。项目建设方面,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将《规划》确定的50个重大项目细化成119个具体项目,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按月督查跟进。目前,已有26个项目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34个项目开工建设;加强项目策划对接,举办了生态工贸区先进制造业与新材料项目技术对接会,共对接项目35项,目前已与华电集团签订了燃气发电等项目的协议。园区发展方面,4个重点园区共完成基础设施投资19.6亿元、企业固定资产投资85.6亿元;新增开发面积21,653亩,新增入园企业60家;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产值463.57亿元,新增产值158亿元;完成财政总收入3.6亿元,完成地方级一般财政预算收入2.07亿元。

(四)环境保护力度加大,生态建设成效明显。一是发展生态产业。以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等为方向,加快发展生态效益型工业、现代服务业和生态农业,培育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二是推进节能减排。注重源头防范,控制能源消耗总量,加快节能降耗和淘汰落后产能步伐,减少污染物排放,圆满完成了年度污染减排任务;为福建三农等8个重点项目调剂使用585.7SO2总量指标;有4家企业获国家节能资金扶持1,200多万元,52个项目获省级节能补助资金1,050万元。区内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97.9%三是实施绿色生态工程。推进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继续实施“四绿”工程、江河流域生态修复及天然林保护工程,加快城市绿道项目建设,推进城市周山森林景观改造,加强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建设与保护。区内完成造林绿化13万亩,投入1,670万元加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建设。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我市在加快三明生态工贸区建设上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在发展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

(一)体制机制不够完善。生态工贸区建设涉及范围广,涵盖内容多,工作总量较大,现有的体制机制无法满足生态工贸区加快建设需要。主要表现在:一是人员机构有待加强。三明生态工贸区管委会机构、人员编制尚未确定,且自身缺乏经济实体支撑和公司化运作,限制了管委会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特别是重点产业、园区、项目建设紧缺人才和高素质人才的缺乏,影响了生态工贸区的发展。二是工作协调机制仍需完善。生态工贸区内区域之间、园区之间的组织协调还相对薄弱,统筹协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统计考核机制尚需优化。2012年的统计考评中,对生态指标的考评相对不足。另外,生态工贸区范围涵盖2个区的全部和3()的部分区域,造成地区生产总值等部分主要经济指标的统计考评难度较大。

(二)同城化发展水平仍然较低。目前,三明市区与沙县、永安同城化发展刚起步不久,发展方式还有待探索,体制机制还需完善,具体的项目支撑还不够多,同城化总体水平仍相对较低。一是“十同”工作进展不平衡。目前,市政府下达的2012年度同城化40项工作目标中,还有16项工作正在落实或部分落实;永安同城化起步较迟,进展相对滞后。二是市区带动力相对不够强。受自然条件限制等因素的影响,目前三明市区经济实力总体还不够强,城市规模偏小,发展空间受限,辐射和带动能力相对不足。三是宣传引导力度仍需加大。在调研中发现,部分相关部门及个别干部、企业主和群众对同城化的概念、作用、意义的了解还不够,表现出宣传引导力度还不够大,同城化发展氛围还不够浓厚。

(三)经济实力有待增强。目前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经济总量仍然偏小,三次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发展层次相对不高,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的压力依然较大,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相对滞后,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仍然偏低。重点园区开发、重大项目建设进展不平衡,企业发展引导扶持力度仍需加大,人才、土地、资金、用工等要素保障需进一步强化。具有强劲支撑作用的大项目、好项目不多,经济增长的后劲还需增强。

三、建议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规划》和《决议》的贯彻落实,加快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建设,推进三明市区与沙县、永安同城化发展。调研组建议:

(一)进一步增强生态工贸区经济实力。一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立足现有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抓龙头、铸链条、建集群,加强技术创新,培育重点品牌,在持续改造提升汽车和机械装备等传统优势产业,大力发展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及生物产业等新兴产业的同时,全面提升旅游、商贸流通、金融、信息和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集聚,优化产业结构,实现生态工贸区产业跨越发展。二是推动重点园区发展。在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园区发展平台的同时,分别根据三明经济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埔岭汽车工业园、三明现代物流产业园等四大园区的功能定位,培育壮大骨干企业,延伸发展配套企业,推动园区经济提质增效。三是抓好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将人才、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向重大项目集中,确保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按要求完成。同时,加强“三维”项目对接,积极策划引进一批支撑力强的大项目、好项目。

(二)进一步加快三明市区与沙县、永安同城化步伐。积极探索同城化发展方式和有效途径,强化具体项目支撑,进一步调整完善有利于同城化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市、县(市)两级积极性,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同城化发展良好氛围。要进一步研究明确同城化的年度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协调有关县(市、区)、有关部门围绕工作目标要求,突出重点,攻坚克难,全面推动各项工作按要求完成,加快同城化步伐。按照城市性质和职能,科学合理地组织城市各项功能,提升中心城区建设水平,扩大中心城市规模和发展空间,提高中心城市发展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生态工贸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产业发展。以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及建设三明生态文明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契机,落实相关政策,加大资金投入,着力凸显生态特色,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强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快“四绿工程”建设;大力实施沙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推进区域环境保护;不断提高防灾减灾综合能力;推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大力发展生态产业,推进节能减排,强化新能源、新技术的运用,着力发展循环经济、生态经济,努力把生态工贸区建设成为生态低碳发展示范区。

(四)进一步跟踪、落实省上相关政策。继续组织相关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抓好省政府《关于促进三明生态工贸区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7个方面22条政策的跟踪对接,用好、用足、用活相关政策,并出台配套政策和措施,确保省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实现政策效应最大化。同时,加强沟通对接,超前谋划运作,积极向上争取更多有利于加快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建设的政策支持。

(五)进一步创新、完善生态工贸区建设体制机制。一是强化人员机构配备。根据生态工贸区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相应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尤其要引进一批项目策划、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急需的高素质专业人才,为加快生态工贸区建设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二是完善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探索创新管委会运作模式,增强统筹协调能力,完善区域统筹、园区开发和项目建设机制,促进区内各区域、园区联动发展,更加有效地推进生态工贸区建设三是完善统计考评机制。在继续加强对各有关县(市、区)、有关部门落实政策对接、同城化工作进展、园区和项目建设等情况进行统计考评的同时,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考评奖惩范围。此外,要探索完善统计考评办法,解决生态工贸区因涉及范围广造成的部分指标统计考评难度较大的问题。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免职的政府组成人员名单

 

2013425日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陈宗标的三明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的审判人员名单

 

2013426日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翁聿建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志明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的检察人员名单

 

2013426日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段建闽的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郁理敏的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关于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次会议情况的的书面报告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41日在福州召开。会期一天,会议议程共六项,共举行二次全体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尤权主持第一、第二次全体会议。省政府副省长***、李红,省法院院长马新岚,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列席会议。我和我市的省人大代表刘菊春列席了会议。现将会议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牛纪刚关于《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张绳华关于《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审议了《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草案修改稿)、《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办理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39件议案的决定(草案)》。

三、会议审查批准了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一个地方性法规

会议听取了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清秋关于《厦门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说明和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郁成作关于该条例的审查报告,审议了《厦门市城乡规划条例》,表决通过了《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厦门市城乡规划条例>的决定(草案)》。

四、会议通过有关决定和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办理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39件议案的决定》、《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会议还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机关工作人员名单和决定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名单。任命的机关工作人员名单是:任命林钟乐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任、徐平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郑国华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决定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名单是:任命刘道崎为福建省人民政府秘书长、郑栅洁为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鞠维强为福建省教育厅厅长、陈秋立为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厅长;周联清为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杨志英为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厅长、蒋少云为福建省国家安全厅厅长、陈善光为福建省监察厅厅长、黄序和为福建省民政厅厅长、陈义兴为福建省司法厅厅长、陈小平为福建省财政厅厅长、钟维平为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叶敏为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庄稼汉为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厅长、龚友群为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李德金为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张立先为福建省农业厅厅长、陈家东为福建省林业厅厅长、魏克良为福建省水利厅厅长、吴南翔为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黄新銮为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厅长、陈秋平为福建省文化厅厅长、朱淑芳(女)为福建省卫生厅厅长、池秋娜(女)为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姜榕兴为福建省审计厅厅长、宋克宁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陈有极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议程

2013515日)


一、审议《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增补的名单(草案)》;

二、听取和审议《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安排意见的报告;

四、审议《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地关于召开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

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3515日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 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530日在三明召开,会期一天。会议建议议程是:补选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

 

 

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安排意见的报告

 

2013515日在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黄宝成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13530日在三明召开,会期一天。为确保大会顺利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主任会议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制定了筹备工作方案,成立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各项筹备工作。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听取各筹备工作小组的汇报,协调解决筹备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59日的秘书长办公会和513日的主任会议先后对大会有关材料(草案)进行了研究,决定提交今天会议审议。市委对开好这次大会高度重视,52日市委常委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大会筹备工作及有关事项的汇报,原则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提出的大会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提请研究的有关材料草案及建议。根据大会筹备任务和序时进度要求,参与筹备工作的全体人员全力以赴、扎实工作,市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目前各项筹备工作都在有序进行,可以保证大会如期召开。现在,我受主任会议委托,就大会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有关材料草案及建议报告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建议本次大会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中共三明市委的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完成好大会的选举任务,全力推进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加快建设开放三明幸福三明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主要任务

本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补选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

三、大会有关材料(草案)

1、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参照惯例,本次大会主席团建议由63位市人大代表组成。其中市委领导7人,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8人,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3人,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22人,各界代表11人,各代表团召集人12人。大会秘书长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有极同志担任(名单草案及说明见附件一)。

2、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建议由9名主席团成员组成,即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组成(名单草案见附件二)。

3、全体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鉴于本次大会的全体会议只有2次,建议第一、第二次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均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担任(名单草案见附件三)。

4、会议议程、日程和主席团会议安排(草案)。本次大会的建议议程一项,即补选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初定2013529日下午召开预备会。大会于530日上午开幕,530日下午闭幕,会期1天。会议期间拟安排二次全体会议、三次主席团会议(大会议程、日程和主席团会议安排草案见附件四、五、六)。

5、大会副秘书长名单(草案)。建议本次大会副秘书长由6人组成(名单草案见附件七)。

6、邀请上主席台就座人员建议名单(草案)。建议邀请上主席台就座人员为16人,由8个方面的人员构成(名单草案见附件八)。

7、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本次大会拟补选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1人(选举办法草案见附件九)。

以上报告及其附件,请审议。

 

附件:(具体内容略)

1、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2、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

3、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全体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

4、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

5、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日程(草案);

6、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会议安排(草案);

7、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草案)

8、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邀请上主席台就座人员名单(草案);

9、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3515日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来,有2名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调离本市,分别为永安市选出的黄琪玉、尤溪县选出的梁晋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黄琪玉、梁晋阳的代表资格终止。

最近,永安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依法补选杜源生为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三明军分区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依法选举林能秋为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杜源生、林能秋的代表资格有效。

现在,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42名。

特此公告。

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515


 

 

 

 

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2013515日在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

黄宝成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45名。至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时,实有代表342名。

最近,有2名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调离本市,分别为永安市选出的黄琪玉、尤溪县选出的梁晋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黄琪玉、梁晋阳的代表资格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代表在任期内,因故出缺,由原选区或者原选举单位补选。”的规定,永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13326日补选市十二届人大代表1名,实行等额选举。应出席会议的组成人员2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组成人员20名。会议发出选票20张,收回选票20张,有效票20张。杜源生得赞成票20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候选人杜源生当选。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三明军分区于201356日召开军人代表大会,选举市十二届人大代表1名,实行差额选举。应到代表38名,实到代表38名。发出选票38张,收回选票38张,有效票38张。林能秋得赞成票38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张仁伟得赞成票0张,反对票38张,弃权票0张。候选人林能秋当选。

201359,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杜源生、林能秋的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选举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杜源生、林能秋的代表资格有效。现报请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予以确认、公告。

确认后,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42人。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2013年5月15


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增补的名单

 

2013515日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员:  

 

 

 

关于《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增补的名单(草案)》的说明

 

2013515日在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有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作关于《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增补的名单(草案)》的说明。

201210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吴建增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按照法律规定,吴建增的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关于“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提名,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主任会议研究,提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纪委副书记张健为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人选,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审议。

增补后,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实有8人。

名单草案和以上说明是否妥当,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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