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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三期

2018-09-28 15:30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三届〕第六号

 

   


  《三明市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已于2018621日由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于2018726日经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18101日起施行。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726


 

 

三明市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2018621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8726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保护范围

第三章  保护措施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防治水源污染,保障市区饮用水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以下简称“水库水源”)的保护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为三明市区主要的饮用水水源,水库功能以饮用水供水和防洪为主。

第四条  水库水源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保护优先、综合治理、生态补偿、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  水库水源保护工作实行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权责统一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库水源保护工作的领导。市、三元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水库水源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保护计划,将保护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三元区、永安市、沙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东牙溪、薯沙溪流域的水源水环境质量管理,保障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水源水环境质量标准。

水库水源保护区域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库水源保护工作。

水库水源保护区域内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开展水库水源保护工作,鼓励将水库水源保护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第七条  市、水库水源保护区域所在的县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水库水源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污染水源的行为。

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库水源的水资源、水土保持等实施监督管理,合理配置水资源。

发展和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林业、民政、国有资产监管等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水库水源保护工作。

  第八条  市、水库水源保护区域所在的县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水库水源保护的宣传教育,普及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饮用水水源保护意识。

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加强水库水源保护的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库水源的义务,有权对污染和破坏水库水源的行为进行劝阻、投诉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志愿者和社会公众参与水库水源保护工作。

对污染水库水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章  保护范围


第十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水库水源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水库水源保护规划应当结合水库水源实际,与水资源保护、防洪等要求和本行政区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城乡供水专项规划等相衔接。

第十一条  建立水库水源保护区制度。

水库水源保护区域包括保护区和准保护区。保护区包括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东牙溪水库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薯沙溪水库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指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薯沙溪水库水源准保护区。具体范围按照省人民政府批准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因公共利益、自然环境变化等情况,需要调整水库水源保护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对调整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充分论证,提出调整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水库水源保护区域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以及隔离防护、视频监控、监测预警等设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涂改、擅自移动水库水源保护区域内的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和隔离设施,不得侵占、破坏视频监控、监测预警等设施。

第十四条  水库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应当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Ⅱ类标准以上,并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水库水源二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应当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以上,应当保证一级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规定标准。

水库水源准保护区的水质标准应当保证二级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规定的标准。


 

第三章  保护措施


第十五条  在准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或者改建增加排污量、改变排放污染物种类的建设项目;

(二)滥用化肥、使用高毒和高残留农药;

(三)擅自排放、倾倒工业、生活污水和垃圾;

(四)炸鱼、毒鱼、电鱼;

(五)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以及破坏水源涵养林、护岸林等毁林行为;

(六)擅自采伐林木;

(七)销售和在经营中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六条  在二级保护区内除第十五条禁止的行为外,还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二)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三)设置排污口;

(四)使用农药,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或者清洗施药器械;

(五)堆放、存贮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

(六)直接排放竹笋加工产生的废水;

(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在二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市、水库水源保护区域所在的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第十七条  在一级保护区内除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禁止的行为外,还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二)网箱养殖、投饵类水产养殖;

(三)旅游、游泳、垂钓;

(四)放养畜禽;

(五)新增果茶林;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在一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市、三元区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第十八条  运输危险化学品以及其他影响水库水源安全的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得进入水库水源保护区。

公安机关应当采用设置禁行标志、调整通行路线等措施,保证本条前款规定的实施。

第十九条  在水库水源保护区域内应当逐步减少化肥施用量。市、水库水源保护区域所在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辖区内面源污染情况,组织开展重点防治,在水库水源保护区域内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等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减少种植业水污染物排放。

第二十条  水库水源保护区域内实行生活污水、垃圾集中处置。

水库水源保护区域所在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水库水源保护区域所在的乡(镇)、村(居)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保障和监督其正常运营;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并可以采取第三方治理、运营方式。

水库水源保护区域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和转运站,清理河道垃圾,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

第二十一条  市、水库水源保护区域所在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对水库水源上游小流域进行综合治理,改善入库水源水质。

市、水库水源保护区域所在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水库水源保护区域内采取工程措施或者建造水源涵养林、人工湿地、生态隔离带等生态保护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水源污染。

市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赎买、置换、租赁等方式,逐步将水库水源保护区域内的用材林、经济林等调整为生态公益林,增强水源涵养能力。

第二十二条  市、水库水源保护区域所在的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在水库水源保护区域内控制毛竹林经营面积,推行绿色环保的竹笋加工工艺,并在技术创新、设备购买、加工用电以及对竹笋加工产生的废水、废物进行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第二十三条  水库水源保护区域所在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改善水库水源保护区域内日常生产生活能源消耗结构,鼓励实施禁柴改燃,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

第二十四条  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应当保持库区的合理水位,维护水体的生态功能,保障水库水源安全。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并调整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的合理水位,并通知市人民政府水库水源保护管理机构和水库水电企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市、水库水源保护区域所在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策扶持,鼓励和支持水库水源保护区域内居民通过转移就业、外出务工、外迁安家等形式,减少人为活动对水库水源环境的影响。

第二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水库水源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设立生态保护补偿专项资金,制定具体的生态保护补偿办法,确定补偿范围、补偿标准等。

第二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水库水源保护区域内已建的水电站开展综合论证,建立安全隐患重、生态影响大的水电站逐步退出机制。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水电站,应当停止使用,并依法组织拆除。水电站综合论证和退出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建立水库水源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召集,通报水库水源保护情况,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部门争议较大的水库水源保护事项、重大污染事故和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九条  市人民政府水库水源保护管理机构对水库水源进行统一保护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水库水源进行日常巡查,发现水质异常和违法行为及时处理或者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二)对水库水源保护设施进行管护;

(三)执行水库合理水位;

(四)开展水库水环境综合整治以及生态修复;

(五)配合开展水库水源保护执法;

(六)行使法律法规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条  市、水库水源保护区域所在的县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可以将其行使的涉及水库水源保护的行政处罚权委托市人民政府水库水源保护管理机构行使。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委托的除外。

市人民政府水库水源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在受委托权限内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

第三十一条  市、水库水源保护区域所在的县级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河长制,分级分段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东牙溪和薯沙溪流域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

第三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生态环境、水行政等主管部门建立水库水源统一监测、预警系统和信息共享机制。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水库水源水环境质量等信息,在水库水源受到污染时,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

第三十三条  市、水库水源保护区域所在的县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监测种植物、土壤中的重金属含量和农药残留量,监测农药、化肥等农用化学物质的使用量,并根据监测数据提出治理措施,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三十四条  市、水库水源保护区域所在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生态环境、水行政等主管部门定期开展水库水源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制定和完善水库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市人民政府水库水源保护管理机构、饮用水供水单位和水库水源保护区域内可能发生污染事故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水库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方案,并做好应急准备和演练。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采取应急措施,排除或者减轻污染危害,并立即向市、水库水源保护区域所在的县级人民政府报告,所在地政府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市、水库水源保护区域所在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应急处置工作信息。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五项规定,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损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以下规定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从事网箱养殖、投饵类水产养殖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放养畜禽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新增果茶林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按照新增种植面积,对单位并处每平方米二元以上十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并处每平方米二元罚款。

第三十九条  以拖延、围堵、滞留执法人员等方式拒绝、阻挠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水库水源保护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发现污染和破坏水库水源违法行为或者接到举报不依法调查处理的;

(二)未依法公开水库水源水环境质量、预警等相关信息的;

(三)怠于履行监测、巡查等职责,未能及时发现水库水源安全问题的;

(四)截留、挤占或者挪用水库水源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和保护经费的;

(五)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的情形。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自2018101日起施行。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议程

2018823日至24日)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新一轮技术改造提升行动计划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金融改革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医药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和落实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八、审议有关人事事项。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

我市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

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18823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市发改委主任谢家芹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市财政局局长邓永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8年上半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结合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我市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意见综合如下: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致力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有序。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部分指标与年初预期目标有差距,经济运行和计划、预算执行过程中仍然面临一些问题。主要是:新增规模工业企业少,企业停减产面较大,资金供应紧张,工业增长动力不足;项目质量不高,落地实施的项目占比少,固定资产投资后劲不足;新增规模服务业企业、限上批零企业少,建筑业资质企业等级整体降低,服务业下滑明显;农业基础不够稳固;财源结构较为单一,收入增幅趋缓,土地基金收入滞后,财政形势不容乐观等。

为确保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预算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一)全力贯彻新发展理念,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73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判断和工作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按照省委省政府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工作的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保持经济社会大局稳定的基础上,重点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是抓好项目建设。要密切关注国家加快发行1.35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关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关于扩大有效投资的有利信号,进一步梳理全市重点项目,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加强与国家和省上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更多的项目、政策和资金支持,争取在新一轮投资政策和项目中体现成效。全力抓好“五比五晒”项目竞赛活动,重点抓好288个市级重点项目特别是120个重中之重挂牌服务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对已签约的项目,要主动上门服务,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审批、用地、拆迁、环评等问题,促开工、促在建、促投产。对建设进度较慢的项目,要认真分析原因,仔细查找建设缓慢的症结,制定改进方案,推行限时办结制,切实消除项目推进中的障碍。二是盯紧薄弱环节。要认真总结上半年经济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抓住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精准发力,着力解决当前经济运行存在的主要矛盾。对低于预期目标的6个进度滞后指标,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迎头赶上。对新增规模工业企业、规模服务业企业、限上批零企业少和部分建筑业企业外迁退出等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通过优化服务、政策支持、“一企一策”帮扶等有效措施,积极培育扶持中小企业迅速成长。三是优化营商环境。紧密围绕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和项目,聚焦产业链缺失环节,加大平台招商、一把手招商、小分队招商和园区招商、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力度,增强招商引资实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推进简政放权,规范审批流程,为投资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认真研究制定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放宽投资准入限制,促进各类投资主体公平有序竞争,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活力。主动倾听企业发展需求,面对面研究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全力实施四个行动计划,持续调整产业结构。以实施“一十百千万”工程为统揽,抓紧实施我市年初确定的四个“三年(2018-2020年)行动计划”,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一是加快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提升行动计划。近期,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我市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提升行动计划情况进行了调研,有关部门要对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加快推进。要集中力量抓好年度308个投资千万元以上技改项目,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技术创新、股份制改造等方式提高传统产业竞争力,促进新旧动能加快转换。二是加快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认真研究和处理《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明常综〔20183号),持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要重点培育一批新增规模企业,做大工业存量,带动工业整体优化升级。同时,要正视企业停产减产问题,强化工业企业帮扶,重点解决企业资金紧张、市场营销不畅等问题,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三是加快实施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计划。聚焦我市服务业重点领域和发展短板,以培育新热点、拓展新模式和发展新业态为重点,加快推进服务业创新发展,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着力做大做强现代物流、商贸服务、休闲旅游等三大主导产业,积极培育科技信息、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等三大先导产业,提升发展健康养老、金融服务、房地产业等三大配套产业。同时,要重视我市建筑业发展,提升资质等级。四是加快实施现代农业提升发展计划。进一步夯实农业基础,加大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力度,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加快特色农业、品牌农业、生态农业发展,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持续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三)全力培育“金娃娃”企业,持续优化收支结构。认真抓好财政增收节支工作,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确保全年预算任务的完成。一是强化税源培植。牢牢把握四大传统产业技改提升转型升级和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采取“一企一策”办法,重点扶持三钢集团、海西汽车、厦钨新能源、翔丰华、华橡自控、月兔科技、明一生态、顺源纺织、三明化工、福建一建等10家企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培育成为三明的“金娃娃”,着力培育扶持一批重点税源企业,增强财政增收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二是强化组织收入。以市级国地税合并改革为契机,围绕全年目标任务,持续加强税收征管,深挖增收潜力。强化对重点税收、重点税源的分析和监控,防止税收流失,做到应收尽收。加快土地收储出让,消化土地支出挂账,确保年度预算收入完成。三是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安排好各类财政资金,把更多的财政资金用于改善民生,重点加大对就业、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以及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的投入,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社会事业短板,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四是深化财政改革。进一步做好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公开、政府会计准则实施等工作。加强年度预算与中期财政规划的衔接,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项目库建设,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

(四)全力打好“三大战役”,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合理有序安排偿债资金,有效防范财政风险。坚持“控新化旧”,加快处置不良,持续做好我市金融风险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深入推进三明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协同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内生动力,因户施策,精准发力,确保完成年度脱贫目标计划。三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共建共享一个环境优美、乡风文明的美好家园。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和《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研究处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提出报告。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201893


 

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8823日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三明市发改委主任  谢家芹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向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报告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践行新发展理念,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与实现赶超有机统一,扎实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经济运行总体保持平稳向好发展势头。上半年,全市生产总值(GDP940.96亿元,增长7.4%,增幅居全省第6位。呈现以下主要特点:

(一)农业生产态势良好。1-6月,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28.55亿元,增长4%,增幅居全省第2位。其中:农、林、牧、渔产值分别为64.66亿元、29.22亿元、19.45亿元、10.05亿元,分别增长6.2%3.5%-1.3%5.5%一是农业生产有序开展。全市落实粮食生产面积334万亩,其中水稻220万亩;蔬菜产量63.97万吨,增长5.9%;食用菌产量6.1万吨,增长5.4%;水产品产量5.16万吨,增长5.6%二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重大水利项目完成投资22.14亿元,占任务的58.2%;造林绿化19.16万亩,占任务的101.8%

(二)工业生产稳中向好。1-6月,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5%,增幅居全省第6位。工业用电量52.53亿千瓦时,增长5.6%一是新兴产业快速增长。稀土、石墨(烯)、氟精细化工等新兴产业实现产值386.7亿元,增长18.9%二是产业结构逐步优化。装备制造业、高技术产业发展较快,分别增长13.9%17.2%,增速分别高于规模工业5.4个、8.7个百分点。三是企业效益持续提升。1-6月,全市规上工业实现利润总额82.8亿元,增长43.4%,增幅高于全省27.4个百分点,居全省第2位。

(三)消费有所回升。1-6月,全市服务业增加值322.1亿元,增长7.7%,增幅居全省第8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7.85亿元,增长12.4%,增幅居全省第4位。限上企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42.32亿元,增长19.9%,拉动消费增长6.5个百分点。网络零售快速增长,限上批发零售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实现的商品零售额达22.58亿元,增长36.1%

(四)重点项目扎实推进。深化“五比五晒”项目竞赛活动,完善“一月一协调、一季一督查”等机制,推进项目建设的力度不断加大。一是“五个一批”项目。截至6月底,全市列入省级“五个一批”项目管理库3197个,总投资6778.8亿元,其中本年新增项目2015个,总投资2464.2亿元。二是市重点项目。288个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78.6亿元,占年度计划的58.3%58个项目开工建设,12个项目建成或部分建成。120个重中之重项目完成投资49.67亿元,占年计划的46.1%33个项目新开工。三是加快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项目。508个总投资2971亿元的三年行动计划重大项目已开工335个,完成投资241.86亿元。

(五)投资增速回落。1-6月,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由一季度的13.8%回落至11.4%,增幅居全省第6位(若含铁路投资,增长15.3%,居全省第4位)。一是基础设施投资贡献大。基础设施投资增长21.7%,占全市固投比重39.4%,拉动投资增长7.2个百分点。二是房地产投资保持较高增速。房地产开发投资今年以来始终保持28%以上的增速,1-6月增长29.1%,同比上升38.9个百分点。三是短板领域投资持续加力。36个投资工程包完成投资54.07亿元,占年计划的60.9%,有33个工程包达到或超序时进度。四是工业投资增速下降。工业投资仅增长5.7%,其中制造业投资增长6.6%五是民间投资比重下滑。民间投资增长4.2%,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的59.3%,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16.1个、4.1个百分点。

(六)外贸出口降幅收窄。1-6月,全市进出口总值106.6亿元,下降15.9%。其中:出口总值102.5亿元(6月当月实现出口35.1亿元),下降15.3%,降幅比15月收窄23.9个百分点。生产型企业出口19.6亿元,增长28.6%。全市新设立外商投资项目22个,增长69%,合同外资24.95亿元,增长421%,实际利用外资(验资口径)1.64亿元,仅完成年度目标的39.7%

(七)财政收入较快增长。1-6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86.57亿元,增长17.1%,增幅居全省第1位;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66亿元,增长9.4%,增幅居全省第5位。其中,全市地方级税收收入38.86亿元,税性比重71.1%,比去年同期提高8.86个百分点。

(八)金融形势趋于稳定。6月末,全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354.38亿元,增长6.7%,增幅居全省第8位;各项存款余额1696.99亿元,增长6%,增幅居全省第4位。信贷风险得到有效防控,6月末全市不良贷款余额35.05亿元,不良率2.59%,分别较年初下降0.45亿元、0.11个百分点。

(九)民生保障总体有力。1-6月,全市物价基本平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上涨1.6%。居民收入增幅均高于GDP增幅,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9193元、7130元,分别增长8.5%9.6%,增幅分别居全省第4位、第1位。就业总体稳定,城镇新增就业1.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45%

二、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上半年,虽然我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下行的压力依然较大。对照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预期目标(以下简称“预期目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4项指标达到或超过预期目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预期目标以内,其余6个指标不同程度低于预期目标。其中,地区生产总值增速比预期目标(8.5%)低1.1个百分点,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比预期目标(4.5%)低0.5个百分点,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预期目标(9%)低0.5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比预期目标(10.5%)低2.8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比预期目标(15%)低3.6个百分点,外贸出口比预期目标(3%)低18.3个百分点。因统计口径变化,实际利用外资(验资口径)无增幅数据,与预期目标无法对比。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项目接续有压力。一是大项目支撑力度不够。1-65000万元以上项目比上年减少108个,新增总投资10亿元以上“五个一批”项目仅25个,新增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仅88个,仅占新增产业项目5.6%二是规模工业企业增量少。1-6月,全市仅新增5家规模工业且总量较小,平均每家企业累计产值只有0.6亿元。

(二)服务业增速有回落。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速由1-2月的9.3%、一季度的8.7%1-4月的8.6%降至最低点1-5月的7.3%,上半年小幅回升至7.7%,与全省差距由一季度的低0.7个百分点扩大至低1.4个百分点。从组成服务业的七大类看,除房地产业外,其余六大类增幅均不同程度回落,金融业、营利性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非营利性服务业增速同比分别回落4个、4个、2.3个、1个、0.9个、0.7个百分点。从服务业14个支撑指标看8个指标增速同比回落,批发业销售额、零售业销售额、餐饮业营业额、人民币存贷款余额、规模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财政八项支出、房地产业劳动者报酬、邮政业务总量增速回落均超过1.1个百分点。

(三)外贸形势较为严峻。一是出口产品缺乏竞争优势。我市生产型企业出口的大多是纺织品、林产品、化工产品等传统初级产品,附加价值低,竞争优势不足。加上今年上半年流通型贸易出口同比下降21.9%,导致全市出口下跌。二是出口龙头企业较少。1-6月,全市出口额超过5000万元的生产型企业只有9家,出口额约7亿元,占全市生产型出口额的37.6%三是外资项目落地少。受国际大环境影响,多数外商对投资持谨慎观望态度,以致来考察的多、实际愿意投资的少,意向协议多、真正落地的少,批办合同外资项目多、实际利用外资少。

(四)实体经济信贷不足。一是贷款投向结构不均衡。1-6月,全市各项贷款虽然增加40.98亿元,但工业贷款同比下降1.42个百分点,工业贷款占各项贷款的比重仅12.29%,低于全省平均水平4.4个百分点。二是信贷风险防控压力依然较大。目前全市存量风险2000万元以上企业仍有23家,这些企业涉及面广,处置难度较大。全市仍有120余亿元的关注类贷款,存在劣变的可能,需要做好风险防范与处置。6月末,全市有7个县(区)不良率比年初出现反弹。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

下半年,各级各部门要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与落实赶超有机统一”的要求,结合“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认真研究下半年经济工作的对策措施,盯紧年度目标,抓住第三季度黄金季节,攻坚克难、真抓实干,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一)持续扩大有效投资。一是深化“五比五晒”项目竞赛。持续实施“五个一批”项目正向激励,落实好“一月一协调、一季一调度”项目推进机制,突出项目签约、开工和投产等重要环节,促进招商项目签约落地、签约项目尽快开工、在建项目加快建成投产,做到项目良性接续,确保全年新增亿元以上“五个一批”项目1000个以上。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扎实推进55个已列入省库的2018-2020重大项目,及时优化调整、补充完善更新重大项目库。加快288个市级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全年新开工项目70个、建成或部分建成项目60个,完成投资306亿元以上。加快120个重中之重挂牌服务项目建设,确保全年完成投资107.7亿元。抓好36个投资工程包建设,确保年内完成投资88.78亿元以上。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继续强化“一把手”招商和市县联合招商机制,发挥好市政府招商顾问作用,充分利用省上各大招商平台,持续强化央企、省企、民企、外企以及经济协作区企业的对接力度,提早谋划“9·8”投洽会、“11·6”林博会等招商活动筹备、项目筛选等工作,围绕重点产业,聚焦产业链缺失环节,下大力气引进一批带动力大、支撑力强的大项目、好项目。及时跟进已签约项目服务工作,第一时间帮助协调解决问题,推动签约项目加快落地转化。注重现有企业增资扩产,对那些有资金、有意愿扩张的企业,主动靠前服务,推动企业做大做强。

(二)加快实施“一十百千万”工程。一是提升一批产业园区。统筹推进三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4个省级工业园区和9个市区专业特色园开发建设,有序规范建设一批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带动示范效应强的服务业集聚区,加快建设农业“一区三园”建设,着力打造三明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平台和载体。二是抓好投资十亿以上产业项目。重点实施投资十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105个,总投资1378.5亿元,确保年内完成投资146.5亿元。三是培育百亿龙头企业。重点围绕汽车及机械装备、林产加工、冶金及压延、纺织、稀土、氟化工、石墨(烯)、生物医药等行业,充分发挥三钢集团、海西汽车、厦钨新能源、翔丰华等10家企业引领带动作用,落实“一企一策”,实行市县联动、政企互动,努力培育成为三明的“金娃娃”。四是打造千亿产业集群。以汽车及机械装备、冶金及压延、纺织、新材料、林产加工等5个产业集群为主攻方向,完善产业链条、提高核心竞争力、壮大产业规模,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发展、新兴产业提速发展。五是扶持万家小微创业创新企业。巩固提升小微企业双创示范成果,发挥众创空间、孵化器作用,力争年内新增小微企业6000家以上;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着力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力争年内新增培育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20家以上、省级高新技术企业20家以上、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0家以上。

(三)深入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是推动农业增产增效。实施现代农业提升发展行动计划,围绕做大做强五大特色产业20条特色产业链,继续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确保全年创建省级以上园艺作物标准园10个、省级以上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10个,建设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290个以上。大力发展品牌农业,实施农特产品龙头品牌创建提升工程,确保全年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20个以上。二是推动工业提速增效。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提升行动计划,抓好年度308个投资千万元以上技改项目,推动三纺异地搬迁、金圣铸件生产等项目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力争冶金及压延、汽车及机械装备、林产加工、纺织等传统产业全年实现产值2500亿元以上。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行动计划,大力发展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和生物医药产业,全面实施100项、投资80亿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力争全年实现产值780亿元以上。三是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实施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着力促进现代物流、金融、创意产业、外包产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发展,推进健康养老、商贸流通、社区家庭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向品质化发展,推动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等新业态发展。引导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培育示范项目和示范企业,加快推进一、二、三产融合互动发展。认真做好达标企业入统工作,培育做强体量大、成长性高的服务业企业。

(四)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精准落实产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搬迁扶贫、就业扶贫、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低保兜底保障等扶贫措施,确保完成全年脱贫任务。二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着力优化债务指标、消化隐性债务,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风险。加强住房信贷管理,严格限制信贷资金用于投资投机性购房。盯紧已梳理的2000万元以上的23家重点潜在风险企业,逐一制定措施,确保贷款不劣变。同时,持续开展金融案件审判执行、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欠攻坚行动,确保全市不良率控制在2.7%以内。三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试点建设,全年完成投资21.56亿元。强化大气环境整治,重点实施好三钢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项目,确保全市PM2.5浓度持续下降。实施好年度31个水污染防治计划项目,年底前消灭Ⅳ类及以下水体。强化土壤污染防冶,按期完成全市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和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级工作。

(五)主动融入闽西南经济协作区。一是强化“一盘棋”思想。我市作为闽西南经济协作区的一份子,要积极主动融入协作区建设,推进闽西南经济协作区发展,认清我市与兄弟地市的差距,找准定位,明确未来发展目标,提出符合我市与协作区之间的差异化协同发展方向和功能分工。二是实施一批协作项目。围绕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社会事业等方面,一手抓协作项目落地建设,对涉及我市并已列入全省协作区重大项目台账的13个项目,纳入“五个一批”项目库管理,加大推进力度;一手抓项目策划生成,全方位拓展新项目源,全力策划生成重大项目,促进区域内、区域间交通设施快捷联通,推动产业跨区域转移集聚,促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合作。三是认真研究促进区域发展的思路。把握当前省上编制闽西南经济协作区发展规划的契机,针对发展定位、重大项目布局、产业转移与承接、协作发展体制机制等重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提出更加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同时,加强与省上对接沟通,争取有更多涉及我市的政策、事项纳入规划。

(六)帮扶实体企业发展。一是营造优质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全市机关效能建设暨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出台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开展审批最少、流程最短、成本最低、服务最好、门槛最矮、诚信最优“六最”营商环境对标活动,切实让老百姓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力争我市营商环境走在全国前列。二是破解资金难题。发挥银行的融资主渠道作用,继续用好园区企业资产按揭贷、成长贷、助保贷等信贷产品,积极推广金融创新产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大支持制造业、新兴产业、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发展,确保今年新增信贷130亿元以上。开展产融对接活动,引导一批成长性较好的企业引入风投、创投等各类基金投资。三是帮助企业开拓销售市场。用好用活“手拉手”活动,鼓励企业利用各类展会平台,支持企业探索“展会+推销”模式,抓抢订单开拓市场,确保全年举办15场以上“手拉手”对接会、实现签约金额60亿元以上。四是继续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落实好国家和省里已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措施,全面落实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用能、物流、融资等经营成本,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和整治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附件

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指标完成情况表

 

指标名称

人大批准数

实际完成数

完成数对比预期目标

±个百分点

全省排名位置

地区生产总值

8.5%

7.4%

-1.1

6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6.5%

9.4%

2.9

5

固定资产投资

15%

11.4%

-3.6

6

固定资产投资(含铁路)

15%

15.3%

0.3

4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4.5%

4.0%

-0.5

2

规上工业增加值

9%

8.5%

-0.5

6

服务业增加值

10.5%

7.7%

-2.8

8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11%

12.4%

1.4

4

出口总值

3%

-15.3%

-18.3

9

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

(验资口径)

6%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3%左右

1.6%

 

3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8.5%

8.5%

0

4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9%

9.6%

0.6

1

城镇登记失业率

4%

2.45%

 

 

 

省上下达任务数

实际完成数

完成进度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注:1.实际利用外资(验资口径)因统计口径变化,无增幅数据;2.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只有“十三五”期间省下达目标,无当年的下降目标,2018年上半年无相关统计数字。

 

 

关于2018年上半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8823日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三明市财政局局长  邓永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向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报告2018年上半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有效落实各项财税政策措施,财政收入保持平稳增长,重点支出保障有力,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有序。

(一)落实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1.强化征管,财政收入实现“双过半”。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双过半”。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86.57亿元,同比增长17.05%,增幅位居全省第1位;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4.66亿元,同比增长9.36%,增幅位居全省第5位。全市税性收入比重为71.10%,比去年同期提高8.86个百分点。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24.97亿元,同比增长46.59%;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74亿元,同比增长37.09%,财政增收较为显著。全市各级、各部门抢抓中央、省政策机遇,加强项目对接,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上半年,全市共争取上级各类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资金114.59亿元,比增9.44%;争取当年度置换债券11.84亿元,新增债务限额53.05亿元。特别是争取省上把山水林田湖草项目省与市县的配套比例由46调整为64,预计可多获省级补助8.54亿元。

2.服务发展,努力培育壮大财源。以转方式、调结构、增财源为目标,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五比五晒”项目竞赛活动,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一是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全力做好资金保障,市本级统筹安排各类资金18.09亿元,保障“城市双修”和铁路、高速公路、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市区社会事业发展。二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研究帮扶百亿龙头企业财税政策措施,支持百亿龙头企业培育发展。落实促进工业稳定增长、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全市共拨付企业技改、节能减排、新增用电奖励等资金1.12亿元,支持企业转型发展。推进住房公积金“公转商”财政补贴政策,全市共发放“公转商”贷款15.23亿元,支持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落实“一业一策”扶持政策,加快稀土、氟化工、石墨(烯)、生物医药等资源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培育新的财源增长点。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15.69亿元。三是支持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全市共投入资金13.33亿元,重点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农村饮水安全、农村公路及土地综合整治,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持续改善。在持续开展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的基础上,加大力度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建设。

3.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防范重大金融风险方面,根据中央和省上部署,认真做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工作,研究制定《三明市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方案》,将地方政府债务化解任务列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加快构建三明市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分年度隐性债务消化计划,着力消化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防止发生区域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精准脱贫攻坚方面,及时下达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2000万元和三明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资金2500万元,重点支持贫困户创业就业、贫困村特色产业扶贫、贫困村村财增收。落实烟叶税助推贫困村脱贫政策,确保所有建档立卡种烟贫困村村财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做好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运行管理,在将乐、建宁两县开展全省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最后一公里”建设试点的基础上,推动全市市县乡三级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试运行。污染防治攻坚方面,财政投入5.36亿元,支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推动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试点工作,保障环保目标责任有效落实和“河长制”顺利实施,推进山水林田湖草项目实施和流域生态保护、污染治理,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4.强化保障,持续改善民生事业。着力补短板,继续加大资金投入,保障民生事业发展需要。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到122.91亿元,增长10.03%,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7.78%,比上年同期提高0.79个百分点。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按困难类型划分社会救助制度,对救助对象提供差别化救助,做好低保和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支持实施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加大就业补助资金投入,完善城乡均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将现有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适用范围拓展到农民工,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范围扩大到个体工商户,将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创业者纳入公共创业服务范围。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帮扶力度,适度向扶贫开发重点县倾斜。医疗卫生事业方面。完善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年人均提高40元达到49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55元。加大对县级公立医院能力提升投入力度,推动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远程医学影像检查等信息系统发挥效益,提升县级医疗服务能力。继续支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改革,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工作,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教育事业方面。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经费1.74亿元,争取省上公办幼儿园建设补助资金0.76亿元,可新增幼儿学位5760个。筹集资金1.59亿元,实施城区中小学扩容、“全面改薄”工程和校安工程,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兑现高校、中职和高中国家奖助学金及免学费资金0.42亿元,受益学生2.04万人。文化体育事业方面。争取省上资金0.23亿元,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产业发展和地方农村文化建设;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创建精神文明城市;继续做好公共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重大体育场馆等免费开放,支持群众体育发展。

5.健全机制,提升财政管理绩效。一是依法接受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财政预决算报告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加强审计意见、决定的整改,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改进财政管理工作。二是强化财政支出管理。认真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按照“零增长”的要求,对市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进行审核和控制,随着市本级车改工作的推进,“三公”经费继续呈下降趋势。完善和出台差旅伙食费、市内交通费管理办法和市直机关办公用茶开支标准, 规范管理。三是强化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扩大专项支出的绩效目标管理覆盖范围,将部门预算中行政事业性专项支出、预算大盘子(除涉密外)所有专项资金纳入编报绩效目标监控范围,涉及466个项目11.82亿元。进一步推进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实现对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项目的全覆盖。四是深化国库管理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推进县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规范预算单位和财政资金的存放,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意见》和《三明市市级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款管理办法》。五是强化政府投资评审工作。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标前评审制度,加大预决算评审力度,累计完成40个预、决(结)算项目评审,送审金额4.89亿元,审减金额0.72亿元,审减率为14.67%六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开展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严查严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配合纪检部门开展规范津补贴检查,严肃财经纪律。

(二)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和市本级收入实现平稳增长,支出保障有力。除政府性基金预算外,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均实现“双过半”。

1.一般公共预算。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4.97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64.20%,比2017年同期增长46.59%,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74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61.03%,增长37.0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5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67.0%,增长6.01%。汇总市本级和县(市、区)预算执行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6.57亿元,为年初代编预算数的55.19%,增长17.05%,增幅位居全省第一位,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66亿元,为年初代编预算数的50.93%,增长9.36%,增幅位居全省第五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8.03亿元,完成代编预算数73.80%,增长8.91%

2.政府性基金预算。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02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38.83%,增长3.17%;政府性基金支出4.1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6.19%,增长168.28%。汇总市本级和县(市、区)预算执行情况,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29.83亿元,为代编预算数的48.37%增长40.63%;政府性基金支出26.06亿元,完成年初代编预算数44.61%,增长67.97%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66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62.87%,增长384.5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4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45.69%,增长2033.33%。汇总市本级和县(市、区)预算执行情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71亿元,为年初代编预算数的56.58%,同比增长268.5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52亿元,完成年初代编预算数43.70%,同比增长468.31%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29亿元(含财政补助收入1.99亿元,下同),完成年初预算数的74.82%,增长9.65%;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2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48.01%,增长10.01%。全市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20.60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63.95%,增长7.62%;全市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5.1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48.61%,增长7.23%

二、预算执行存在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财源结构相对单一,财政抗风险能力较弱。上半年财政收入保持一定增长,主要是得益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钢材、水泥、化工等传统行业经营效益较好,并带动上游的采矿业发展。从全市税收完成情况看,上半年,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主要为水泥制造)、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主要为钢材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化工)等行业税收25.28亿元,占制造业税收总量的69.24%,增收14.26亿元,占制造业税收增量的85.89%;而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战略产业体量较小,百亿龙头企业还在培育中,对财税的贡献尚不明显;第三产业税收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比上年同期回调了7.8个百分点,税收贡献率弱化。由于钢材、水泥、化工等行业的周期性较强,受市场和政策的影响比较明显,在没有其他替代财源的情况下,钢材、水泥、化工等行业的波动将对地方财政收入产生较大影响。从市本级情况来看,上半年,三钢集团(含闽光股份)为市本级贡献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1亿元,占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3.57%,比上年同期提高16.28个百分点。

(二)发展不平衡比较突出,县级财政增收乏力。今年以来,各级财税部门加强财政收入的组织工作,注重财政收入质量,税性收入比重较上年同期有所提高。但受实体经济困难和非税收入减收影响,县级发展不平衡、增收乏力比较突出。上半年,除市本级和清流县收入增长较快外,其他十一个县(市、区)均是低幅增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最高的增长5.09%,最低的下降0.73%;从区域上看,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7.09%,县(市、区)级仅增长2.41%,增幅相差34.68个百分点。一方面,受产业结构影响,除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受益的钢材、水泥、化工等行业外,其他传统行业实体经济困难状况仍十分突出,税收增长相对缓慢。另一方面,我市地处山区,财源基础薄弱,大部分县级财政收入依赖非税收入来补充,随着非税收入管理逐步到位和降费力度的逐步加大,非税收入减收较为突出,上半年,全市非税收入减收3.08亿元,下降16.30%,影响了地方级收入的增长。

  (三)财政收入增幅趋缓,税性收入比重回调。上半年,全市财政收入保持着较好的增长势头,但随着上年同期基数逐步提高及各种减收因素的逐渐体现,增幅总体呈下降趋势,从1月份增长16.31%回调到6月份增长9.36%,预计下半年收入增幅将进一步回落。同时,税性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虽然相对于上年同期提高8.86个百分点,但也呈现回调趋势,从1月份税性收入比重87.47%回落到6月份的71.10%,上半年,全市有永安、沙县、将乐、泰宁和建宁5个县市税性收入比重低于60%

  (四)土地基金收入未完成预算序时进度。上半年,全市土地基金收入完成28.50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83%。市本级土地基金收入完成5.4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5亿元的36.53%,主要是以前年度出让地块的出让金缴库。712日挂牌出让的贵溪洋地块73亩,成交价4.94亿元,计划在三个月内入库。为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今年市本级土地基金收入目标从上年的12亿元上调到15亿元,要实现全年土地基金收入预算的完成,下半年土地出让金收入任务仍十分艰巨。

  (五)政府融资渠道受限,隐性债务消化压力加大。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大力消化隐性债务,推进不规范举债融资整改,积极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随着管理的不断规范,地方政府融资渠道收窄,根据《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地方政府只能在核定的限额内通过地方政府债券形式举债,同时要求明确划清政府与企业界限,政府债务只能通过政府及其部门举借,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受地方经济财政实力和现有政府债务规模等因素影响,我市每年新增债券额度较小,2018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市新增债务限额53.05亿元,其中市本级14.58亿元,不能满足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同时,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内容,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特别是消化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是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市地处山区,经济总量不大,财政实力不强,地方财力主要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无法安排更多的资金用于消化隐性债务,主要是通过压缩一般性支出、调整支出结构和处置资产等方式筹集资金,隐性债务消化任务十分艰巨。

三、预算执行的其他事项

  (一)重点支出保障情况。上半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53亿元,同比增支1.45亿元,增长6.01%,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21亿元,同比减支0.43亿元,下降26.17%,主要是省级下达公共安全转移支付比去年同期减少0.19亿元,以及去年同期增加公安机关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扫黑除恶等专项经费等。教育支出3.17亿元,增长40.8%,主要是省级下达的高校改革发展专项及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比去年同期增加0.33亿元;三明农业学校上年结转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0.19亿元于当年列支。科学技术支出0.14亿元,同比增支0.02亿元,增长16.4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32亿元,同比增支0.03元,增长11.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3亿元,同比增支0.27亿元,增长9.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85亿元,增长40.37%,主要是省级下达的城乡基本居民医疗及医疗救助等项目比去年同期增加1.76亿元。城乡社区支出0.20亿元,下降58.56%,主要是去年同期安排三明至沙县城市快速通道项目利息支出0.34亿元。农林水支出1.16亿元,同比增长2.15%,主要是省专比去年同期减少0.06亿元,去年同期安排组建三明金晟林权收储有限公司专项资金0.1亿元。交通运输支出3.95亿元,下降31.66%,主要是去年同期省厅下达车辆购置税资金补助地方建设项目资金1.29亿元,今年该项资金尚未下达。资源勘探电力信息支出0.07亿元,下降73.29%,主要是去年同期省级下达生态工贸区重点国有企业产业发展项目及企业技改等资金0.18亿元,今年同期无此类支出。住房保障支出0.06亿元,比上年同期减支0.02亿元,下降20.26%,主要是省级棚户区改造专项减少。

  (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上半年,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涉及政府工作报告及财政预算报告的在建项目)共筹集项目资金37.26亿元,完成投资74.44亿元。一是围绕改善交通环境,筹集资金32.07亿元,完成投资65.19亿元,支持南龙铁路三明段、兴泉铁路三明段、浦梅铁路三明段、沙县机场、莆炎高速等建设,确保铁路征迁及建设有序推进,三明沙县机场正常运营;二是围绕提升城市品位,筹集资金0.33亿元,完成投资2.85亿元,推进三明南站站房及周边配套设施、南部新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贵溪洋安置房道路工程建设、沙溪十里闽学文化长廊-龟山文化廊景观建设、沙溪河两岸公共自行车道路工程(东岸),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三是围绕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筹集资金0.2亿元,完成投资1.75亿元,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474套。四是统筹4.66亿元,保障市区和谐征迁“百日攻坚”行动顺利实施,为拓展市区发展空间、增强发展后劲奠定了基础。

  (三)部门预算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1.部门预算编制情况。2018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编制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结合市本级财力状况,实行“统一标准、集中编制、动态审核、过程监督、依法实施”的办法,不断规范和完善市本级部门预算的编制。预算编制的重点: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夯实预算基础管理,完善相关政策制度。

2.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按《预算法》的规定,在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本级预算后二十日内批复市本级部门预算。同时通过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平台,将部门预算指标下达各部门单位,实现部门预算指标管理与国库资金拨付有效衔接,杜绝超预算、无预算支出。2018年上半年已批复国库集中支付单位计划7.03亿元,占年初预算12.04亿元的58.40%;非国库集中单位实拨资金0.02亿元,占年初预算0.05亿元47.98%。上半年基本按序时进度拨付单位部门预算。

3.预决算公开情况。根据《预算法》规定及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认真部署和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市本级和各县(市、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预算草案已按要求在政府网站公开;除涉密单位外,市本级250个预算单位部门预算都向社会公开。

(四)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使用和对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上半年,全市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14.59亿元,同比增长9.44%,其中:一般转移支付资金61.43亿元,同比增长10.72%,专项转移支付资金53.16亿元,同比增长7.98%。扣除已列入年初预算平衡市本级预算的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3亿元外(主要是调整工资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已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03.39亿元,资金下达率达91.36%。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18年度置换债券11.84亿元,其中市本级1.21亿元;核定我市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53.05亿元,其中市本级14.58亿元(一般债务新增限额1.73亿元,专项债务新增限额12.85亿元),市本级新增债务额度已按程序办理年度预算调整。

  市本级下达补助县级转移支付资金1.17亿元,同比增长2.63%,主要用于水污染防治资金0.34亿元,2017年度“五比五赛”项目竞赛活动表彰奖励项目工作经费0.12亿元,两区创城资金0.1亿元,市区饮用水源保护项目资金0.08亿元,农村环境整治资金0.07亿元等。

(五)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及使用情况。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专项结转51,188万元,根据财政部财税〔201718号文件的要求,从201741日起,取消征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相应的结转资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51,705万元。今年上半年已下达(拨付)14,481万元,占28.01%,其中:财政专项结转43,263万元,已下达9,797万元,占22.65%;单位指标结转8,442万元,已拨付4,684万元,占55.48%

2017年市本级基金预算结转6,549万元,取消征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后,相应的结转改列一般公共预算后结转6,032万元,上半年已下达(拨付)2,016万元,占33.42%,其中:财政专项结转3,736万元,已下达250万元,占6.69%;单位指标结转2,296万元,已拨付1,766万元,占76.92%

根据中央、省有关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要求,市本级继续加大对财政存量资金的清理力度,2018年上半年共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1亿元,其中:通过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清理两年以上的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1.03亿元,清理两年以上的单位实体资金账户结余资金0.07亿元。上述结余资金已收回市本级财政统筹使用。

四、下半年工作重点及实现全年预算任务的措施

面对当前的复杂形势,要落实更加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着力加强财源建设,深化财税改革,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三明”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加强财源培植,强化组织收入。我市上半年预算执行总体良好,但下阶段增收压力将逐步加大。要完成全年增长6.5%的目标,还需要在强化税源培植、落实征管服务、强化组织调度等方面狠下功夫。一是强化税源培植。加快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资产重组进程,培植市属重点、骨干税源。充分利用三钢优势和梅列经济开发区列入国家循环化改造重点支持园区的有利时机,出台废钢铁加工配送行业扶持办法,支持废钢铁加工配送行业做大做强,涵养和培植市区财源。落实加快三钢17个转型升级项目实施的企业措施,促进市区龙头企业高质量发展,巩固和壮大市区支柱税源。统筹安排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快设立新产业发展基金,支持稀土、氟化工、石墨(烯)、生物医药等资源型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形成新的税源增长点。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出台促进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服务和支持百亿龙头企业培育发展。二是落实征管服务。加强与驻明央企、省企对接,加强与税务部门沟通,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加强“营改增”后重大项目税收的征管,保障税收足额入库。加快落实总部经济政策,鼓励总部企业、建筑业税收回流。继续落实重点税源企业联系服务制度,及时了解企业经营纳税情况,加强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收入分析,并做好相关服务、沟通工作。三是强化组织调度。督促各县(市、区)和各收入征收部门完成好序时进度,确保全年目标的完成,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税收入库的监控,同时要加强协调配合,努力挖掘增收潜力,做到应收尽收。四是加大土地出让力度。统筹协调,合理规划,加快土地收储出让,确保年度预算收入完成,力争超收,支持市区重点项目建设、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消化土地支出挂账。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需求。一是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促进预算单位强化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督促部门加快支出进度,扩大有效投资,促进经济发展。二是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对部分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建设,按轻重缓急的原则安排支出。三是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保正常运转前提下,重点保障教育、医改、社保、文化等民生方面的资金需求。四是着力加大对存量资金的统筹整合力度,继续开展和加大结余结转、暂存暂付款项的清理,确保统筹盘活资金用于推进重点项目和改善民生等领域。

  (三)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控政府债务风险。一是着力优化地方政府债务指标,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风险。督促各县(市、区,含本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认真做好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落实防控地方政府风险工作方案,通过加快经济发展,壮大地方财力,全面提高地方政府偿债能力;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产,增加地方政府偿债资金来源;争取债券资金,优化债务结构,缓解地方政府偿债支出压力,着力优化地方政府债务指标,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风险。二是大力消化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推进不合规举债融资整改。积极配合债务审计工作,进一步摸清隐性债务规模、理清隐性债务结构。督促各县(市、区)和市本级债务单位落实隐性债务消化计划,通过盘活存量资金、合理规划土地出让、处置存量资产等方式统筹各类资金,积极消化隐性债务。通过筹集资金提前还款、提供增信实行公司自营贷款改造等方式,推进不合规举债融资整改,力争年底前基本整改到位。三是强化政府债务管理考核与通报制度,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纳入市对县政府绩效考核范围,落实地方政府风险防控每月报表报送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

  (四)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一是完善预算管理改革。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整合预算资源,优化资源配置。严格执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现有清理整合的基础上,建立动态评估清理机制,推动专项资金实质性整合。继续完善“1+N”项目资金管理模式,做到每一项专项资金对应一个具体的管理办法。二是推进国库管理改革。按照放管服要求,简化单位用款计划的审批、简化财政实拨资金的办理,有效缩短拨款时限,实现国库拨款流程和手续再简化、拨款效率再提高。全面完成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和推广运用目标,建立覆盖各级财政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完成所有县(市、区)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做好税制和财政体制改革前期准备工作。密切跟踪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消费税等改革动态,主动对接中央和地方、省和市县财政关系调整,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和地方财源的可持续发展。


 

 

 

关于我市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8823日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叶清松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主任会议安排,716日至17日,由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财经委委员组成的调研组,对我市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经信委、农业局、商务局、统计局、税务局、人民银行等9个部门的相关情况汇报,了解上半年计划各项指标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经济运行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措施,并深入宁化县实地察看了相关建设项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致力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有序,但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部分指标与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期目标(以下简称“全年计划”)对比有差距,其中,4个指标高于或达到全年计划,6个指标低于全年计划,2个指标控制在全年计划以内,1个指标与全年计划无法对比。

  (一)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高于或达到预期目标的4个指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66亿元,增长9.4%,比全年计划高2.9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7.85亿元,增长12.4%,比全年计划高1.4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93元,增长8.5%,与全年计划持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130元,增长9.6%,比全年计划高0.6个百分点。

  低于预期目标的6个指标:地区生产总值940.96亿元,增长7.4%,比全年计划低1.1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4%,比全年计划低3.6个百分点;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完成128.55亿元,增长4.0%,比全年计划低0.5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5%,比全年计划低0.5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322.1亿元,增长7.7%,比全年计划低2.8个百分点;出口总值102.5亿元,下降15.3%,比全年计划低18.3个百分点。

  控制在全年计划以内的2个指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增长1.6%,控制在全年计划3%左右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2.45%,控制在全年计划4%以内。

  无法对比的1个指标:实际利用外资(验资口径)1.64亿元,因统计口径变化,无增幅数据,与全年计划无法对比。

  (二)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上半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7,4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61.03%,增长37.0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5,32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67.0%,增长6.01%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6,574万元,完成年初代编预算数的50.93%,增长9.3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80,349万元,完成年初代编预算数73.80%,增长8.91%

2.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半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0,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8.83%,增长3.17%;政府性基金支出41,36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6.19%,增长168.28%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298,304万元,完成代编预算数的48.37%,增长40.63%;政府性基金支出260,641万元,完成年初代编预算数44.61%,增长67.97%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半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62.87%,增长384.5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45.69%,增长2033.33%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088万元,完成年初代编预算数的56.58%,增长268.5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200万元,完成年初代编预算数43.70%,增长468.31%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2,860万元(含财政补助收入19,869万元,下同),完成年初预算数的74.82%,增长9.6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2,1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48.01%,增长10.01%全市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05,9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63.95%,增长7.6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51,4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48.61%,增长7.23%

  (三)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上半年,288个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78.6亿元,占年度计划的58.3%58个项目开工建设,12个项目建成或部分建成。其中:183个省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57亿元,占年度计划的59.7%25个项目开工建设,6个项目建成或部分建成。全市120个重中之重项目完成投资49.67亿元,占年计划的46.1%33个项目新开工建设。截止6月底,全市列入省级“五个一批”项目管理库3197个,总投资6778.8亿元,本年新增项目2015个,总投资2464.2亿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的来看,上半年我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受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自身发展基础较为薄弱等因素影响,部分指标与年初预期目标有差距,经济运行和计划、预算执行过程中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

  (一)工业增长动力不足。一是新增规模工业企业少。上半年全市新增规模工业企业仅5家,平均每家企业累计产值只有0.6亿元,贡献率低,拉动作用不大。新纳入统计企业仅38家,同比较少16家。二是企业停减产面较大。上半年全市有262家企业比上年同期减产或停产,停产减产面达14.8%。其中,107家企业停产,停产面达6%。停产减产工业企业累计实现产值较上年减少160.06亿元,现价同比下降64%,下拉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现价增速8.6个百分点。三是企业资金供应紧张。受银行风险防控和慎贷力度加大影响,截止6月末,全市各项贷款余额1354.38亿元,增长6.68%,其中工业贷款占各项贷款的比重仅12.29%,占比从2009年最高30.56%持续下降。据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反映,企业资金保守估计缺口3亿多元。

  (二)固定资产投资后劲不足。上半年,不含铁路的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4%,比全年计划低3.6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低6.6个百分点。支撑投资持续增长的后劲不足,突出表现在项目质量不高,已实施项目654个,仅占新增“五个一批”项目2015个的32.5%,落地实施的项目占比少。全市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480个,同比减少108个。新增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五个一批”项目仅25个。新增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88个,仅占新增项目的5.6%

  (三)服务业下滑明显。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速由1-2月的9.3%、一季度的8.7%1-4月的8.6%降至最低点1-5月的7.3%,上半年小幅回升至7.7%,与全省差距由一季度的低0.7个百分点扩大至低1.4个百分点。从纳税情况看,第三产业税收占全市税收收入的比重比上年同期回调了7.8个百分点。规模服务业企业仅新增1家,限上批零企业仅新增8家;建筑业有10家企业外迁退出(其中一级企业3家、二级企业2家),导致建筑业资质企业等级整体降低。

(四)农业基础不够稳固。从农业生产来看,我市农业仍以分散的小规模生产为主,大部分都没有实现规模经营;从农业经营来看,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体量还不够大,我市地处山区,人才吸引力相对不足,针对技能型、农村实用型人才的引进政策较为薄弱;从市场占有来看,我市农产品品牌打造,市场占有率还有待提升。

(五)财政形势不容乐观。一是财源结构较为单一。传统产业体量大,财税贡献率较高,而新兴产业和第三产业体量小,对财税贡献率薄弱。上半年,全市钢材、水泥、化工等传统行业税收25.28亿元,占制造业税收总量的69.24%,增收14.26亿元,占制造业税收增量的85.88%。市本级税源过多依赖于三钢企业,上半年三钢集团(含闽光股份)为市本级贡献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1亿元,占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3.57%,比上年同期提高16.28个百分点,对三钢倚重度过大。二是财政收入增幅趋缓。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总体呈下降趋势,从1月份增长16.31%回调到6月份增长9.36%。税性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也呈回调趋势,从1月份税性收入比重87.47%回落到6月份的71.10%。受一系列减税政策影响,预计全年减税4.08亿元,影响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6亿元,完成全年预算收入增长目标不容乐观。三是土地基金收入滞后。上半年,全市土地基金收入完成28.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83%。市本级土地基金收入完成5.48亿元,仅完成年初预算的36.53%,收入进度明显滞后。

三、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为确保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预算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根据调研情况,调研组提出如下建议:

(一)全力贯彻新发展理念,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73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判断和工作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按照省委省政府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工作的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保持经济社会大局稳定的基础上,重点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是紧盯全年目标任务。要认真总结上半年经济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抓住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精准发力,着力解决当前经济运行存在的主要矛盾。对低于预期目标的5个进度滞后指标,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迎头赶上。对新增规模工业企业、规模服务业企业、限上批零企业少和部分建筑业企业外迁退出等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通过优化服务、政策支持、“一企一策”帮扶等有效措施,积极培育扶持中小企业迅速成长。二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全力抓好“五比五晒”项目竞赛活动,重点抓好288个市级重点项目特别是120个重中之重挂牌服务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深化“五个一批”项目推进机制,对已签约的项目,要主动上门服务,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审批、用地、拆迁、环评等问题,促开工、促在建、促投产。对建设进度较慢的项目,要认真分析原因,仔细查找建设缓慢的症结,制定改进方案,推行限时办结制,切实消除项目推进中的障碍。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紧密围绕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和项目,聚焦产业链缺失环节,加大平台招商、一把手招商、小分队招商和园区招商、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力度,增强招商引资实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推进简政放权,规范审批流程,为投资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认真研究制定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放宽投资准入限制,促进各类投资主体公平有序竞争,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活力。主动倾听企业发展需求,面对面研究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让企业满意上下功夫,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全力实施4个行动计划,持续调整产业结构。以实施“一十百千万”工程为统揽,抓紧实施我市年初确定的4个“三年(2018-2020年)行动计划”,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一是加快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提升行动计划。近期,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我市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提升行动计划情况进行了调研,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后将形成审议意见,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加快推进。要集中力量抓好年度308个投资千万元以上技改项目,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技术创新、股份制改造等方式提高传统产业竞争力,促进新旧动能加快转换。二是加快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认真研究和处理《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明常综〔20183号),持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要重点培育一批新增规模企业,做大工业存量,带动工业整体优化升级。同时,要正视企业停产减产问题,强化工业企业帮扶,重点解决企业资金紧张、市场营销不畅等问题,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三是加快实施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计划。聚焦我市服务业重点领域和发展短板,以培育新热点、拓展新模式和发展新业态为重点,加快推进服务业创新发展,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着力做大做强现代物流、商贸服务、休闲旅游等三大主导产业,积极培育科技信息、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等三大先导产业,提升发展健康养老、金融服务、房地产业等三大配套产业。同时,要重视我市建筑业发展,提升资质等级。四是加快实施现代农业提升发展计划。进一步夯实农业基础,加大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力度,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加快特色农业、品牌农业、生态农业发展,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持续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三)全力培育壮大“金娃娃”,持续优化财源收入。认真抓好财政增收节支工作,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确保全年预算任务的完成。一是强化税源培植。采取“一企一策”办法,重点扶持三钢集团、海西汽车、厦钨新能源、翔丰华、华橡自控、月兔科技、明一生态、顺源纺织、三明化工、福建一建等10家“金娃娃”企业高质量发展,着力培育扶持一批重点税源企业,扭转三钢集团“一枝独秀”局面,增强财政增收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二是强化组织收入。以市级国地税合并改革为契机,围绕全年目标任务,持续加强税收征管,深挖增收潜力。强化对重点税收、重点税源的分析和监控,防止税收流失,做到应收尽收。加快土地收储出让,消化土地支出挂账,确保年度预算收入完成。要密切关注国家加快发行1.35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争取更多政策资金支持。三是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安排好各类财政资金,把更多的财政资金用于改善民生,重点加大对就业、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以及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的投入,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社会事业短板,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四是深化财政改革。进一步做好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公开、政府会计准则实施等工作。加强年度预算与中期财政规划的衔接,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项目库建设,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

(四)全力打好“三大战役”,持续改善生活环境。一是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深入推进三明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协同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内生动力,因户施策,精准发力,确保完成年度脱贫目标计划。二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合理有序安排偿债资金,有效防范财政风险。坚持“控新化旧”,加快处置不良,持续做好我市金融风险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共建共享一个环境优美、乡风文明的美好家园。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提升行动计划

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18823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副秘书长郑文理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提升行动计划情况的报告》,结合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提升行动计划情况的调研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意见综合如下: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今年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新一轮技术改造提升行动计划的落实工作,科学引导企业增资扩产,推进新一轮技术改造,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服务管理不断优化,产业层次逐步提升,总体进展顺利。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提升行动计划仍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技改投资的广度深度不够,严重滞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新增亿元以上技改投资项目偏少,大项目储备不足,整体项目质量和技改层次不高;企业自主创新意识不强,企业研发投入偏低,大多数企业未建立研发团队,高端技术和人才缺乏;资金、土地、用工、电力、原材料等要素的保障能力不强,技改项目“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突出,部分税收优惠政策享受不到位。

为加快新一轮技术改造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奋力实现三明赶超目标,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推进政策支持落实。一是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采用设立基金、设备补助、融资租赁补助等方式支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行动计划。支持具有投资效应的项目申报国家、省级专项资金。切实发挥好“三明市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母基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子基金,重点投向氟化工、石墨(烯)、稀土、生物医药等四大产业领域企业。二是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切实降低企业成本。鼓励政策性银行对符合规划要求的产业在贷款利率、期限、额度上给予政策倾斜。引导商业银行采用银团贷款、供应链融资等方式为技术改造重大项目提供信贷支持。三是深化“千名干部服务千家企业”活动载体,指导企业精准对接各类优惠政策,重点支持企业对接“一业一策”、电力直接交易、峰谷电价、规下转规上等政策,完善项目推进各类服务保障机制,扩大企业受益面。四是持续深化“手拉手”产品对接活动,引导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协作配套、产业链上下游互采互用,鼓励企业抱团参加大型专业展会,帮助企业拓展销售市场。

()推进产业结构优化。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围绕冶金及压延、汽车及机械装备、林产化工、纺织等传统产业,以智能升级、信息化等为重点,通过持续加大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和推广力度,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著名品牌从区域性品牌向全国性、国际性品牌跃升,加快传统产业提质增效。二是推动新兴产业提速发展。全力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大力发展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和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培育壮大稀土、氟化工、石墨(烯)、生物医药4个资源型战略性新兴产业,继续实行“一个产业一个专业特色园、一个研发平台、一个专项政策配套”的发展模式,加快推进厦钨稀土产业链、鼎丰科技特种等静压石墨研发及产业化、三农含氟新材料及配套中间体、汇天药业增资扩产等重大项目建设,培育壮大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三是推动绿色生态发展。要更加注重节能基础性工作,充分挖掘企业节能潜力,组织实施一批节能技术改造和循环经济项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按照节能环保产业规划,实施一批节能、环保产业重点项目,支持企业推广和应用重点节能环保技术、设备和产品。支持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清洁生产技术实施改造,削减污染物排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完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机制,充分运用经济、法律等手段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

(三)夯实技术创新基础。一是大力支持引进、建设和发展一批引领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平台和产业化基地,推进公共研发和检测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高新技术孵化和产业化基地、研究实验基地与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公共创新平台建设。二是积极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奖补政策,鼓励企业扩大研发经费投入,引导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三是发挥好我市现有的研发平台,为全市产业发展提供更多技术支撑。

()推进项目组织实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实施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行动计划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实施专项行动计划,按职责分工,加强配合。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的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安排,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序时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二是落实目标任务。要将年度技术改造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加强技术改造投资的监测、分析,以及政策、信息发布,强化政策引导。要梳理重点行业亟需突破的关键环节和核心技术,修订发布《三明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完善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政策体系。三是强化项目支撑。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市县两级技改项目库,每年实施一批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滚动实施。简化前期手续,对符合条件且不需要新增建设用地的技术改造项目实行承诺备案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管理。要建立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强化要素保障,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竣工一批、达效一批的良性循环,培育企业新增长点。四是加强督促检查。要对照《三明市实施一轮技术改造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政〔20184号),对企业业技术改造投资额及增长率、重点项目数等指标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技改工作分解目标按序时进度完成。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和《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研究处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提出报告。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201893


 

 

关于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提升行动计划情况的报告

 

2018823日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金融办主任  郑文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市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提升行动计划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为贯彻落实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实施新一轮技改提升行动计划,根据《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一十百千万”工程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实现赶超的意见》(明委发〔20185号)精神,市政府于517日印发《三明市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政〔20184号),以做大总量、调优结构、完善链条为主攻方向,科学引导企业增资扩产,全面推进新一轮技术改造。着重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明确工作目标。一是瞄准方向。新一轮技改提升行动计划提出了全市冶金及压延、汽车及机械装备、林产加工、纺织等四大传统产业,以及稀土、氟新材料、石墨(烯)、生物医药等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方向及发展目标,强调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新兴产业根植性、规模化发展。二是选准抓手。以技改项目为抓手,共摸底筛选市级层面20182020年计划实施的重点技改项目127个,总投资576.33亿元,并提出每个项目的开工、投产、分年度投资计划及项目达产后预计新增产值目标,增强工业发展后劲。其中,冶金及压延产业重点推进三钢节能减排系统改造、三钢闽光物联云商等30个技改项目、总投资112.7亿元,2018年计划投资30亿元,1-7月已完成投资22.16亿元,占年度计划的73.8%汽车及机械装备产业重点推进建新子午线轮胎生产、重汽海西中重卡高端驾驶室生产等35个技改项目、总投资117.2亿元,2018年计划投资17亿元,1-7月已完成投资10.45亿元,占年度计划的61.4%纺织产业重点推进三纺异地搬迁、宝华林聚乙烯醇纤维生产等30个技改项目、总投资108.3亿元,2018年计划投资20亿元,1-7月已完成投资11.99亿元,占年度计划的60%林产加工产业重点推进建宁高档引线纸、沙县涂装生产扩建等21个技改项目、总投资14.42亿元,2018年计划投资15.34亿元,1-7月已完成投资10.51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68.5%

(二)做优发展环境。一是强化政策保障。整合技改设备投资补助、税收奖励补助、技改基金及财政贴息补差等现有政策资源,发挥政策叠加作用,鼓励企业加大投入,保持新一轮企业技改投资和工业经济稳定增长。通过全市政企微信平台、经信系统网站、政策汇编以及“千名干部服务千家企业”等方式,指导企业精准对接各类优惠政策,今年以来,全市近200家企业获得增产增效、春节短周期直供电、弃水期电价等奖励或补助9170多万元。省级切块资金重点安排技术改造设备投资专项,用于扶持壮大全市产业龙头,对列入《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一十百千万”工程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实现赶超的意见》中着力培育的百亿产业龙头工业企业的省级重点技改项目设备投资给予扶持。二是加大市场开拓。持续深化“手拉手”产品对接活动,引导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协作配套、产业链上下游互采互用,帮助企业拓展销售市场。今年以来,我市共举办6场“手拉手”对接会,实现签约金额13.6亿元。三是培育发展后劲。2017年投资亿元以上的项目实行“一对一跟踪服务”,对上半年新入规企业一次性奖励5-20万元,推动更多企业投产入规形成增量。四是加大资金供给。持续深化省级技改基金政策扶持,拓宽技改项目融资渠道,截至目前,全市已有22家企业重点技改项目获得基金审批14.81亿元,其中已签约19项、基金额度12.91亿元,可带动全市企业技改投资65.35亿元。今年以来,继续跟踪推进省级技改基金投放,共有海斯福化工高端氟精细化学品、三农新材料含氟新材料及配套中间体建设等4个项目获得基金投放4.59亿元,截止目前共投放基金8.715亿元,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推动重点技改项目实施;积极设立产业投资子基金,615日三明市明氟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正式签约,基金首期规模5亿元,通过“基金带项目”的招商方式,落地了年产2000吨含氟表面活性剂项目,促进我市氟化工产业链进一步拓展延伸。

(三)推动项目建设。一是“五比五晒”项目。今年全市共有“五比五晒”工业重点项目155项,1-7月已完成投资73.99亿元,占年度计划的58.7%31个拟开工项目中已有三钢节能减排系统改造、科华石墨锂电子负极材料、景韬机械数控机床等26个项目动工建设;42个拟投产项目中已有台明大口径球墨铸铁顶管生产、巴汉夫环保型增塑剂、福维纺织搬迁技改等17个项目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二是省技改重点项目。截至目前,全市共有75个项目列入省重点技改项目库,项目数占全省的13.3%1-7月已完成投资25.06亿元,占年度计划的62.2%,福特科光电自动化改造、福维纺织搬迁技改等18个项目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实施125个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1-7月共完成投资59.5亿元、占年度计划的74.3%,高于序时进度16个百分点。三是纳入省级跟踪项目。截至目前,我市列入省经信委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的投资项目共348项、总投资1007.55亿元,1-7月已完成投资114.11亿元,占年度计划的62.1%四是招商对接项目。民企对接项目方面:全市新对接民企签约项目207个、总投资428亿元,完成省上下达任务的133%,其中亿元以上项目145个、总投资397亿元;军民融合项目方面:全市累计征集军民融合项目59个、总投资超百亿元,其中我市与中核集团产业合作、将乐县与兵器工业集团产业合作等2个项目在首届全省军民融合项目对接会上签约,两个签约项目总投资78.5亿元。数字中国项目方面:我市共上报数字中国建设峰会项目11个,总投资25.9亿元,其中瑞雪能源工业智能化用能监测和诊断技术三明市试点项目在会上签约,目前已协助瑞雪能源公司走访调研了全市12个县(市、区)重点用能企业。

(四)提升产业层次。一是以项目为抓手,实行重点技改项目省、市、县分级管理,确保每年纳入省级技改重点项目100项以上,市级每年滚动实施重点技改项目120个以上,县级每年重点跟踪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重点技改项目300项以上,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实现产业结构升级。二是以龙头为抓手,充分发挥龙头骨干支撑和引领带动作用,重点培育三钢集团、重汽海西汽车、厦钨新能源材料、顺源纺织、化橡自控、月兔科技、翔丰华、三化公司、福建明一等9家工业重点企业加快发展,打造成为产值超百亿元龙头企业,市政府出台专项扶持政策,各相关县(市、区)也已分别制定“一企一策”扶持措施和具体培育方案,助推企业向百亿目标迈进。

二、存在问题

虽然今年来我市新一轮技改提升行动计划实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三个方面问题:

(一)项目接续不足。主要表现在大项目好项目不多,从今年的项目安排情况来看,全市技改重点项目308个、较去年减少23项,总投资626.46亿元、较去年减少26.39亿元。其中,投资5亿元以上的项目仅29个、占9.4%,较去年减少2个;市级重点技改项目平均投资额2.03亿元,低于省级重点技改项目平均投资额33.7个百分点。

(二)自主创新不足。目前,我市全社会研发投入仅占地区生产总值的0.94%,远低于全省1.59%的平均水平,全市仅有4.3%的规模工业企业建立了研发机构,大部分企业尚未建立研发团队,企业创新能力不强。低研发投入强度导致企业技术创新资源投入不足,特别是纺织、皮革、化学纤维、有色金属冶炼等传统行业,有科技经费支出的企业占比较少,增速也较慢。

(三)资金保障不足。今年以来,受贷款规模收紧和财政部《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影响,地方融资平台或承担融资功能的国有企业贷款通道严格受限,我市缺少新的大额增贷项目主体,尤其实体经济项目接续不足。1-7月,全市工业贷款余额仅166.27亿元、同比下降2.42%,大部分中小企业资金紧张,影响了技改投资项目的实施。

三、下步打算

下阶段,我市将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努力打造实体经济增长新动能、新优势。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稳增长提质量。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做好政策服务。结合开展“千名干部服务千家企业”活动,认真研究、分类指导企业落实好技改事后奖补普惠性政策,扩大政策惠及面,增强实体经济主体投资信心,引导企业扩大投资上项目、上规模、增效益。二是做好资金服务。切实发挥好“三明市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母基金的杠杆撬动作用,持续吸引社会资本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子基金,重点投向氟化工、石墨(烯)、稀土、生物医药等四大产业领域企业;积极应对货币政策“稳”字当先的新常态,抓住当前信贷不良持续消减、金融生态持续优化的时机,努力保持信贷增长;支持引导企业扩大直接融资,抓好现有52家上市后备企业的辅导工作,鼓励中小企业到“新三板”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三是做好市场服务。重点推动钢铁、建材、纺织等传统产业与省内外“独角兽”企业进行对接,力争全年实现“手拉手”交易额60亿元以上;认真执行市政府地产品采购工作意见,及时完善并发布工业地产品推荐目录,鼓励政府投资项目和市政工程优先采购使用本地钢材、水泥、汽车、管材等工业产品;把握“一带一路”战略机遇,将钢铁、水泥、化工、纺织等优质产品销往省外、国外市场,力争年内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产销率达98%以上。

(二)促创新强动力。持续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技术创新增强企业实力,以平台建设支撑产业转型。重点做好两项工作:一是推动企业主体创新。积极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分段补助与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费减免等奖补政策,鼓励企业扩大研发经费投入,力争年内实现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R&D)内部支出比增15%以上,研发经费投入强度(R&DGDP比重)达到1.0%以上,新增培育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20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20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0家;扩大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面,力争年内全市建成市级以上各类研发机构160个以上,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到5%以上。二是建好产业研发平台。全力落实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海西分院第二轮省、市、院三方共建协议,完善先进装备制造技术产业孵化器的孵化体系,进一步提升云制造服务平台的服务水平和能力,力争建成我市首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同时,分阶段建好氟化工产业技术研究院、石墨(烯)产业技术研发平台、新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福建(永安)分院、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三明分院等平台,为全市产业快速发展提供更多技术支撑。

(三)抓重点增后劲。以“五比五晒”活动为抓手,把实现赶超目标落实到具体项目上,进一步做实工业项目支撑、做大工业投资总量。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抓谋划。围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结合产业链拓展延伸,精准谋划一批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产业关联度强的大项目、好项目,做深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年度滚动储备项目100个以上,为加快赶超发展奠定基础。二是抓招商。坚持开放发展理念,发挥全市20位招商顾问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产业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着力提升工业领域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今年要集中力量继续抓好30个央企、省企、大型民企项目。三是抓进度。重点扶持和培育一批在产品档次、市场份额、技术工艺居全国、全省细分行业排名前列的企业,力争年内培育30家以上省级龙头企业、20家以上省级高成长企业、5家以上省级“专精特新”骨干企业;推进年度150个产业链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年内完成投资120亿元以上,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75个以上;完善2018年市区工业重点项目库,确保年度51个市区工业重点项目完成投资40亿元以上,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20个以上。

(四)重技改促升级。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推进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全力实施新一轮技改提升计划,加大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和推广力度,对冶金及压延、汽车及机械装备、林产加工、纺织等4个传统产业进行技改提升,力争年内四大传统产业实现产值2500亿元以上、增长10%以上,实施三钢闽光物联云商、德坤高档面料织染加工、双轮化机智能注塑机研发制造基地等投资千万元以上重点技改项目300项以上,确保完成投资200亿元以上,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200项以上。二是推进新兴产业提速增量。大力发展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和生物医药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力争年内实现产值780亿元以上、比增20%以上;重点培育壮大稀土、氟化工、石墨(烯)、生物医药4个资源型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进厦钨稀土产业链、鼎丰科技特种等静压石墨研发及产业化、三农含氟新材料及配套中间体、汇天药业增资扩产等重大项目建设,培育壮大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力争年内4个产业产值达183亿元以上。三是推进工业产业绿色发展。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力争年内完成10个兼并重组项目,盘活100家以上“僵尸企业”;坚决落实节能目标,年内要抓好30项节能改造重点项目和20项发展循环经济重点项目,推进重点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促进工业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发展,确保2018年全市单位GDP能耗比“十二五”末下降12.5个百分点,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381万吨标煤以内。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关于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提升行动计划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8823日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叶清松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和主任会议安排,718日至20日,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长根的带领下,由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组成的调研组,对我市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提升行动计划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政府及经信委、发改委、财政局、林业局、统计局等部门的相关情况汇报,并深入宁化、沙县、永安等3个县(市)和三钢集团、厦钨集团,实地察看了相关企业和项目,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了座谈。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市县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新一轮技术改造提升行动计划的落实工作,科学引导企业增资扩产,推进新一轮技术改造,总体进展顺利。

(一)支持力度不断加大。积极整合政策资源,指导企业精准对接各类优惠政策。一是我市有3个项目列入工信部2018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将获得下调融资利率、延长融资期限、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等支持。上半年全市近200家企业获得各类奖励或补助9170多万元,全市已有22家企业重点技改项目获得省级技改基金审批14.81亿元。二是出台了《三明市新兴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方案》,建立三明市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母基金”,设立产业投资子基金,通过“基金带项目”的招商方式,落地了一批项目。三是市级每年统筹安排专项资金3000万元,用于市县联办园区企业加大技改,上半年已争取到省财政厅、省经信委工业技改专项切块1182万元,下一步将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及配套措施,支持企业技改。

(二)服务管理不断优化。坚持把技改项目建设作为扩投资、保增长、增后劲的重要抓手,深入企业帮助协调解决具体问题,落实资金、土地、电力等要素,强化项目管理、优化协调服务,推动技改实施。如:建立重点项目库,列入省级技改重点项目75项,上半年已完成投资20.99亿元,占年度计划的52.1%;筛选市级重点技改项目308项,建立市级重点项目库,每月跟踪分析和调度,上半年完成投资96.58亿元,占年度计划的48.3%;开展 “五比五嗮”工业重点项目155项,上半年已完成投资65.96亿元。

  (三)产业层次逐步提升。一是加强重点技改项目的跟踪检查。实行重点技改项目省、市、县分级管理,确保每年纳入省级技改重点项目100项以上,市级每年滚动实施重点技改项目120个,县级每年重点跟踪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重点技改项目300项以上;二是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重点培育三钢集团、重汽海西汽车、厦钨新能源材料等9家工业重点企业加快发展,打造成为产值超百亿元龙头企业;对清流县东莹化工实施新型环保制冷剂生产项目、三钢集团实施节能减排系统改造工程、热回收焦炉余热发电工程等项目实施技术改造升级,有效带动全市工业及技改投资增长、产业层次的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来说,我市新一轮技改提升行动计划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较多困难和问题。

(一)投入力度不够技改投资的广度深度不够,严重滞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表现在:一是大项目好项目不多,今年全市安排的技改重点项目308个,比去年减少23个,总投资626.46亿元,比去年减少26.39亿元,投资5亿元以上的项目仅29个、占9.4%,比去年减少2个;二是市级重点技改项目平均投资额2.03亿元,低于省级重点技改项目平均投资额33.7个百分点。三是技改资金使用效率低。2017年从市级企业发展专项中安排两区技改资金各700万元未使用或挪作他用。

(二)技改层次不高新增亿元以上技改投资项目偏少,大项目储备不足,整体项目质量不高。表现在:一是个别技改项目技术层次偏低,智能数控设备、工业机器人应用不多,只是简单地复制,导致技改项目投产后,经济效益不高,投入产出率低;二是有的技改项目企业只注重购置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扩大生产线,忽视工人素质和工艺水平的提高,导致产品的质量和生产效率未能达到有效提升;三是部分企业对市场调查不充分,未能按市场需求进行技改,技改完成后达产率偏低,加之项目建设周期长,严重影响投资效益。

(三)创新能力不足。一是企业创新意识不强。对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对企业扩大再生产、提高市场份额方面的重要性存在模糊认识,科技创新缺乏主动性。二是企业研发投入偏低。全社会研发投入仅占地区生产总值的0.94%,远低于全省1.59%的平均水平,全市仅有4.3%的规模工业企业建立了研发机构,大多数企业未建立研发团队。三是高端技术和人才缺乏,关键核心技术和装备仍然受制于人,企业领军人才不足,企业在高端领军人才、研发设计团队和技术骨干缺乏。

(四)保障能力不强。受资金、土地、用工、电力等要素保障的制约,一批改扩建项目无法达到实际预期效果。一是技改项目融资难。由于受贷款规模收紧和企业其他融资渠道受限等原因,除了高速公路和林业PPP项目,我市缺少新的大额增贷项目主体,尤其实体经济项目接续不足,下一步贷款增长乏力。二是税收优惠政策享受不到位。有的企业因财务制度不健全或当地政府及部门宣传不到位,主动放弃了许多税收优惠政策,部分高新技术企业经营状况为亏损状态,无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增加了企业成本,据税务部门统计,2017年全市办理促进新一轮技术改造企业所得税税收减免2.11亿元处于全省末位。三是许多技改项目在用地、环评、安评审批时间长或审批难等诸多因素,影响了技改投资的实施,林产加工产业受木材原材料供应不足的保障能力制约,影响了产业发展空间。

三、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为加快新一轮技术改造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调研组建议:

()推进政策支持落实。一是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采用设立基金、设备补助、融资租赁补助等方式支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行动计划。支持具有投资效应的项目申报国家、省级专项资金。切实发挥好“三明市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母基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子基金,重点投向氟化工、石墨(烯)、稀土、生物医药等四大产业领域企业。二是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切实降低企业成本。鼓励政策性银行对符合规划要求的产业在贷款利率、期限、额度上给予政策倾斜。引导商业银行采用银团贷款、供应链融资等方式为技术改造重大项目提供信贷支持。深化“千名干部服务千家企业”活动载体,指导企业精准对接各类优惠政策,重点支持企业对接“一业一策”、电力直接交易、峰谷电价、规下转规上等政策,完善项目推进各类服务保障机制,扩大企业受益面。持续深化“手拉手”产品对接活动,引导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协作配套、产业链上下游互采互用,鼓励企业抱团参加大型专业展会,帮助企业拓展销售市场。

  ()推进产业结构优化。一是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围绕冶金及压延、汽车及机械装备、林产化工、纺织等传统产业,以智能升级、信息化等为重点,通过持续加大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和推广力度,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著名品牌从区域性品牌向全国性、国际性品牌跃升,加快传统产业提质增效。推动新兴产业提速发展。全力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大力发展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和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培育壮大稀土、氟化工、石墨(烯)、生物医药4个资源型战略性新兴产业,继续实行“一个产业一个专业特色园、一个研发平台、一个专项政策配套”的发展模式,加快推进厦钨稀土产业链、鼎丰科技特种等静压石墨研发及产业化、三农含氟新材料及配套中间体、汇天药业增资扩产等重大项目建设,培育壮大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绿色生态发展。要更加注重节能基础性工作,充分挖掘企业节能潜力,组织实施一批节能技术改造和循环经济项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按照节能环保产业规划,实施一批节能、环保产业重点项目,支持企业推广和应用重点节能环保技术、设备和产品。支持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清洁生产技术实施改造,削减污染物排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完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机制,充分运用经济、法律等手段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

(三)夯实技术创新基础。一是大力支持引进、建设和发展一批引领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平台和产业化基地,推进公共研发和检测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高新技术孵化和产业化基地、研究实验基地与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公共创新平台建设。二是积极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奖补政策,鼓励企业扩大研发经费投入,引导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三是发挥好我市现有的研发平台,为全市产业发展提供更多技术支撑。

()推进项目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实施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行动计划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实施专项行动计划,按职责分工,加强配合。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的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安排,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序时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落实目标任务。要将年度技术改造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加强技术改造投资的监测、分析,以及政策、信息发布,强化政策引导。要梳理重点行业亟需突破的关键环节和核心技术,修订发布《三明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完善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政策体系。强化项目支撑。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市县两级技改项目库,每年实施一批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滚动实施。简化前期手续,对符合条件且不需要新增建设用地的技术改造项目实行承诺备案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管理。要建立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强化要素保障,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竣工一批、达效一批的良性循环,培育企业新增长点。加强督促检查。要对照《三明市实施一轮技术改造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精神(明政〔20184号),对企业业技术改造投资额及增长率、重点项目数等指标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技改工作分解目标按序时进度完成。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市人民政府

关于农村金融改革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18823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副秘书长郑文理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农村金融改革情况的报告》,结合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将审议意见综合如下: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11年沙县被确定为全国农村金融制度改革试点县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农村金融改革工作组织领导得到加强,各项改革工作扎实推进,服务环境持续改善,改革成效不断呈现。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我市农村金融改革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农村金融改革任务落实进度总体偏慢。按照《三明市农村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市农村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应力争在2020年之前完成探索与实践,并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目前仅剩一年半时间,推广沙县农村金融改革试点经验、完善普惠金融网络体系、分类推进金融机构改革等一些重要改革任务推进进度偏慢。二是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善。我市农村信用体系、信用中介机构建设尚在起步阶段。农户经济信用档案建设滞后,缺乏即时更新机制。三是农村金融信贷供需结构性矛盾突出。当前农户小额贷款需求基本得到满足,但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受银行认可抵押担保物的限制,申请较高额度的贷款难。四是农村金融产品与农业生产需求不相适应。我市大部分农村金融信贷产品的还款周期短、额度低。涉农保险只有林业综合保险、水稻保险、渔业保险、生猪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这四个险种,难以真正适应多元化农业产业发展实际需求。五是农村金融存在一些潜在风险因素。林权抵押贷款方面:据不完全统计,我市先前用于林权抵押贷款的林地有12.4万亩,约有抵押贷款1.89亿元,由于实行林木禁止商业性采伐,导致部分林农难以还贷。林业小额贴息贷款使用监管方面:中央财政的林业小额贴息贷款政策规定了资金的使用范围,据林业部门反映,目前存在有些林业小额贴息贷款没有完全做到专款专用,如果发生违约,不能正常还贷,林业部门将相应的承担监管责任,林权贴息贷款将会出现不同程度的风险。普惠金融产品“福林贷”担保机构法定代表人变更方面:当前村级组织换届,有不少村主干发生变更,而作为“福林贷”担保机构的村级林业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也应随之变更。但目前部分地方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存在不够重视、不够顺畅的问题,由此也会引发“福林贷”的潜在风险。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金融改革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一)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任务的落实进度。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三明市农村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的时间进度和工作成果要求,做好改革措施的衔接配合。加大沙县村级融资担保基金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等成功改革经验的推广力度,做好农村金融改革基础性工作。

(二)加强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库。政府和金融机构可以联合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信用市场评选活动。完善信用数据质量,确保数据定期更新。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农户信用档案管理系统和农户信用评价系统建设,拓展政府与各类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户信用评价结果的共享范围,发挥信用评价体系的激励惩戒作用。优化信用服务。各金融机构要落实对优质信用主体的信贷优惠政策,优先办理信用贷款。

(三)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扶持力度。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评级授信。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资规模、农业设施、土地流转合同等资产要素作为评级授信的重要参考指标,为今后金融服务做好基础工作。二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获得率。各地可以在沙县创建村级融资担保基金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特色农业产业扶持担保基金、农民专业合作社担保基金等,不断丰富融资担保方式,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的获得率。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探索设立农村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和奖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支持。

(四)持续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加快创新农村信贷产品。金融机构要适当提高金融信贷额度和期限,满足农村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当前可结合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要求,发挥农村金融产品在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特色小镇建设、现代农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合理开发农村保险产品。提高保险业与村镇银行、农商行等金融机构合作的层次和深度,拓展农业保险品种和覆盖面。加强农村金融工作监管。督促金融机构完善措施,加强农村金融市场基础性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弄虚作假行为,整顿纠正各类不规范做法,有效防患非法融资、集资诈骗等金融犯罪发生,确保农村金融改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五)重视相关问题的处理。针对此次市人大调研中发现的林权抵押贷款、林业小额贴息贷款使用监管、普惠金融产品“福林贷”担保机构法定代表人需要变更等问题,市政府应重视研究处理。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和《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研究处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委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提出报告。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201897


 


 

 

关于我市农村金融改革情况的报告

 

2018823日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金融办主任  郑文理

 

   


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解决“三农”问题一直都是各级政府的工作重点。近年来,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我市实际,坚持把服务“三农”领域发展作为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推进沙县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总结提升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金融体系、做大金融总量、丰富金融产品、提升金融服务、优化金融环境,持续扩大普惠金融的覆盖面,统筹推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发展。

一、总体情况

(一)全力推进,加快“金改”落地见效

  一是强化政策支持。201112月沙县被确定为全国农村金融制度改革试点县以来,我市不断强化资源整合,支持沙县开展试点工作。出台《福建沙县农村金融制度改革试验区建设方案》并获国家农办批复[农(试验区)办〔201127],以解决“农村融资担保难和乡(镇)、村金融服务薄弱”为切入点,成立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开展。2018年出台《沙县2018年度持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工作方案》(沙委办〔201855号),成立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持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农户贷款余额从2011年底23.42亿元增至2017年底的30.29亿元,增长29.33%

二是创新担保方式。依托农村信用体系,全国首创村级融资担保基金,通过农户入股、村财注资和县财政、镇财政拨付的方式,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户每户按12万元入股,根据信用等级,按其入股金额的25倍授信,最多可贷款10万元。截至20187月末,全县已设立120个村级融资担保基金,1717户农户入股,基金规模3962.58万元,发放农户贷款124412519万元。同时,针对个别村规模小、有贷款需求农户少无法成立村级融资担保基金和贫困户无资金入股问题,借鉴村级融资担保基金做法,探索组建乡镇融资担保基金、行业融资担保基金和精准扶贫融资担保基金,努力实现符合条件、有贷款需求的农户全覆盖。目前,已成立源丰精准扶贫融资担保基金和7个乡镇融资担保基金、9个小吃产业融资担保基金,累计发放贷款10920.78亿元。

三是盘活资源资产。结合林改、土改和两权抵押贷款等试点工作,创新农户融资担保产品,有效盘活农民“林、地、房”等资源资产。盘活“林”资源。扎实推广贷款期限长达30年的林权按揭贷款、普惠林业金融产品“福林贷”等创新产品,使林木资产成为“活资本”,成为农民可以随时变现的“绿色银行”,截至目前县域已累计发放林权抵押按揭贷款8.83亿元,7月末全市林权抵押贷款118.9亿元,占全省总量的一半。盘活“地”资源。成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积极创新推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项目贷款模式,县财政每年提供200万元进行贴息,目前已贴息172.8万元。同时组织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土地流转项目业主,合资成立了“沃土农业担保有限公司”,每年可为土地流转项目、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户提供贷款担保5000万元。截至20187月末,已累计发放1631笔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贷款,累放金额3.14亿元,没有产生不良贷款。同时,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解决大量农户外出经营小吃而导致的耕地抛荒、弃耕问题,全县土地流转面积从2006年的1.63万亩到20187月末的14.35万亩,流转率达72.3%盘活“房”资源。先行先试,初步探索出集新农村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新农村建设个人住房贷款、农户住房装修贷款和农村住房抵押贷款“四位一体”的新农村住房建设贷款产品链,突破“农村住房无法抵押的障碍、农户贷款方式的限制,以及村级组织无法作为承贷主体的限制”,全国率先推出开发贷、按揭贷、抵押贷等农村住房系列贷款,已累计发放19282.85亿元。

(二)完善服务,支持“金改”提质增效

一是完善信用评价体系。依托基层金融网点与村两委合作平台,广泛采集、持续更新农户信用信息。积极通过手机银行、二维码收单等方式,对沙县小吃等在异地创业农户实行“全线上”收集信息。至6月末,全县建立农户信用档案53254册,占全县农户总数的100%;建立家庭农场档案35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档案558个,评定信用等级农户53254户,占全县农户总数的100%。截至二季度末,依托中小企业及农户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发放贷款5343户、4.28亿元,占涉农贷款总额48.32%。推动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评级,对信用良好者实现授信全覆盖。联合地方政府共同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与创建,统筹规划,实现辖区“户、村、镇”信用评价全覆盖。

二是优化金融机构布局。以点带动。由市银监局出台《关于推进三明银行业机构设立专业化支行的指导意见》,鼓励银行业机构深化分支机构改革,转变发展方式,按照“专门机构、专项规模、专门流程、专项机制、专业人才、专项产品”思路设立专业化支行,目前,农行在沙县成立沙县小吃支行和城镇化支行两家专营机构,积极对接当地特色产业发展。以面延伸。打造“户、村、乡(镇)、县”立体式、全覆盖、普惠制的农村金融服务新体系,推进城乡金融服务均等化建设。通过“农户建档、需求分类、信用评级、授信放贷”,满足“户”层面的贷款有效需求;通过实施“金融服务不出村”工程,规范布设小额便民支付点,满足“村”层面的金融服务需求,已在171个建制村设立326个小额支付便民点;通过引导各类银行业机构到乡镇设立营业网点、布设ATM机、存取款一体机等自助机具,满足“乡(镇)”层面的金融服务需求,目前,沙县农商行营业网点已覆盖全县12个乡(镇、街道),邮储行、农行也在进一步完善乡镇布局;通过“引进来、长出来、延下去”等方式完善县域金融组织体系,满足“县”层面的金融服务需求。

三是加大财政帮扶力度。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市级配套政策,在年初支农预算中安排政策性农业保险市级配套资金100万元。落实扶贫小额贷款贴息政策,给予贫困户5万元以内、年限3年以内的无抵押担保贷款,2018年上半年争取省财政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1228万元,全市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担保金发放担保贷款4.37亿元,累计扶持10276户贫困户发展生产,发放贴息资金1054万。落实农户生产性贷款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政策,三年共下达农户贷款担保机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1305.16万元,项目期内共为5308个农户提供生产性贷款担保,为农户担保总额8.32亿元。2018年争取省财政农户生产性贷款担保风险补偿资金150万元,较好地为农户解决了发展生产资金不足的问题。

(三)创新产品,实现“金改”增点扩面

一是首创“福林贷”金融创新产品。为进一步盘活一家一户的零星分散的林权资源,破解林农贷款难、担保难、贷款贵和金融部门担心的评估难、监管难、处置难问题,市政府于2016年创新推出了普惠林业金融产品“福林贷”,通过一次授信,给予林农最高额度为20万元的贷款,期限三年。目前该业务范围已覆盖全市各县(市、区),覆盖率达100%,发放贷款1.07万笔、11.4亿元。该做法获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同志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肯定,20175月省金融办在我市召开现场推介会,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福林贷”金融创新产品。2017101日,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意见》(闽委发〔201723号)要求推广林权按揭贷款、普惠林业金融产品“福林贷”。20171219日,中国银监会、国家林业局、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关于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757号),把三明创新“福林贷”做法向全国推介,同时,该金融创新产品获评2017年度福建省金融创新项目唯一的一类项目。

二是推广“福农贷”系列创新模式。在“福林贷”成功推广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等试点经验,推出“信用评级+村级(合作社)融资基金担保+农村农业生产要素等弱抵押品反担保”的“福农贷”系列产品,目前,我市各地已经涌现出“福田贷”、“福茶贷”、“福菌贷”乃至“福房贷”等多个特色福农贷产品。其中,永安市积极推进“福田贷”试点工作,给予财政贴息支持,在金融机构7.08%的年利率基础上,财政每年给予2.5%贴息,农户实际只要承担的贷款年利率为4.58%,比农信社农户联保贷款等品种利率近低一半。目前,“福田贷”在永安、沙县、清流推广,已完成授信9037户、授信金额4.88亿元,累计发放贷款7384笔(户)、发放金额3.31亿元。

三是推进各类创新试点工作。强化对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正向激励,督促银行业机构明确自身定位,落实差别化信贷服务模式,加大对农业产业发展的支持,探索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研究适合我市产业特色的绿色金融产品,鼓励贷款投向绿色农业、林业开发等产业。2017年,农行三明分行在全国率先开展“一县一快农贷、一特色产业一快农贷”试点工作,目前已实现12个特色产业上线应用,20186月,农总行业务推进会在三明召开,相关做法在全国农行推广。截至7月末,“一县一快农贷、一特色产业一快农贷”共提供贷款48063.33亿元。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普惠性与盈利性的矛盾。普惠制金融主要是确保不同区域、不同收入阶层群众的金融服务得到有效满足,往往这部分服务“业务小、手续繁、利润薄”,投入大于产出,金融机构作为商业机构,缺乏提供普惠金融服务的原动力。

  (二)普惠性与风险性的矛盾。农民贷款多数用于农业生产和个人创业等,然而农村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农业产业风险性较高,农民抗风险能力较弱,加之缺乏有效的保险和风险分散机制,导致开展相关金融业务风险较大、成本较高,回报率却相对较低,降低银行开展此类业务的积极性。

  (三)普惠性与政策性的矛盾。虽然我们对农村金融制度改革进行了探索,但之前的一些做法因为新政策的出台,又产生了矛盾。比如在农村住房抵押贷款具体操作中,农户是仅以土地上的房产作抵押。但随着“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合二为一,农村住房抵押将面临政策上的障碍,根据《不动产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地随房走,两证合一后,无法以房产形式单独抵押,需要国家层面在涉及的相关政策上予以突破。

  (四)普惠性与有限性的矛盾一方面农民缺少有效的抵押资产和担保方式,另一方面现行银行经营体制下,基层金融机构虽然熟悉市场需求,但只能开办上级行设置的产品和业务,缺乏创新能力与相应权限,致使当前农村普惠性金融产品偏少。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下一阶段,我市将持续巩固扩大全国农村金融制度改革试验区成果,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持续推进金融机制、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全力打造农村金融改革“升级版”。

(一)持续深化改革成果。一是健全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充分利用人行的农村信用体系平台,完善农户、农村企业、农村经济组织等涉农主体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评级制度,动态管理,适时更新,推动政务信息与金融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加快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等农村信用“三级联创”工作,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支持乡风文明建设。探索“信用+信贷”模式,对“信用户(党员)”在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审批流程等方面给予优惠和便利。二是完善抵押担保方式。进一步研究探索破解农户贷款难题,依托担保公司、村级融资担保基金、农民专业合作社担保等,不断丰富担保方式,积极充分依托农民手里掌握的资产,通过流转“地”资源、腾出“房”资源、盘活“林”资源等工作,打通金融资本的流动通道。三是持续推广金融创新产品。完善“福农贷”、“福田贷”等信贷产品,进一步扩大“小吃创业卡”、“金穗快农贷”、“邮林贷”等信贷产品推广应用,引导金融机构之间相互借鉴,用活政策、用足额度,解决好中小微企业和农业经营主体资金需求。

  (二)持续强化金融支持。一是发挥银行信贷的“启动器”功能。鼓励银行业机构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引导扶贫贷款与精准扶贫项目相对接;支持农村“两权”试点工作,积极盘活农村沉睡资源;鼓励金融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密切合作关系,加大对特色产业的贷款投放力度,推广产业链金融模式,更好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二是发挥保险产品的“稳定器”功能。支持保险机构积极创新“三农”领域特色产业保险产品的承保模式,逐步将规模化、设施化生产的特色农产品纳入政策性保险范围,改进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方式,将部分种植业、养殖业的财政补贴资金转化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强化与保险机构的合作,探索“政府政策支持+保险资金融资+保险风险保障”的政融保合作模式,向各类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及涉农实体提供支农融资。三是发挥资本市场的“加速器”功能。加强对企业的指导,积极推动各类农业企业列入上市企业储备库,鼓励优质农业企业积极发挥资本市场的作用,实现更多企业登录主板上市、到“新三板”挂牌,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三)持续完善金融服务。一是进一步下沉服务网点。升级村级小额便民服务点功能,探索实施“网格+”服务模式,将具备条件的村级小额便民服务点升级为“三农金融综合服务室(站)”,规范服务站统一标识,将以往单一的取款、费用缴纳、转账功能扩展到信用信息采集、业务咨询、协助办理业务、农村电商交易等多项业务。积极普及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主动下放审批权限,开辟业务绿色通道,提升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二是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作用。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服务小微、“三农”的作用,帮助农户解决抵押物不够、信用不足的问题,有效降低融资难度和成本。制定完善政策性担保机构考核奖励机制和尽职免责机制,合理制定代偿容忍度,凸显政策性功能定位,更好服务薄弱领域经济发展的需求。三是建立金融司法快速协调处置机制。建立金融纠纷调解委员、完善法院司法服务中心,建立快速诉讼通道,加速诉前调解、执行等进程;强化政司银企对接,探索建立集风险监测、预警、调解、打击为一体的金融司法快速协调处置平台,完善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处置分工机制。


 

 

关于农村金融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8823日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工委副主任  余梦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在张知通副主任带领下,于79日至13日对我市农村金融改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先后察看了梅列区、沙县、清流县等地的10个调研点,并听取了市政府,梅列区、沙县、清流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深入了解掌握我市农村金融改革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1年沙县被确定为全国农村金融制度改革试点县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农村金融改革组织领导得到加强。一是成立组织机构。2014年,我市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并在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农村金融专项工作小组,由相关的市委常委担任组长,成员为银监、金融办、农业、林业、财政等单位,不断加强对农村金融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出台规划方案。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三明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项工作小组重点改革任务实施规划》,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三明市农村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农村金融改革路径、起止年限和成果出台时间,建立起我市农村金融改革的总台账。三是保障财政投入。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00万元支持政策性农业保险,并协助农业部门认真落实好中央、省上扶贫小额贷款贴息和农户生产性贷款担保机构风险补偿等惠农政策。

  (二)农村金融改革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一是普惠金融改革成功经验得到推广。我市积极推广村级融资担保基金、农村住房财产权和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等改革经验。目前全市已设立各类村级融资担保基金1252家,担保金额13.9亿元。沙县、永安等地率先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全市共发放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2.35亿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1.91亿元。二是农村金融机构改革逐步开展银监局等部门逐步开展农商行、农村信用社机构改革,目前已组建区域审计中心,加快审计中心的制度、流程建设,切实提升审计独立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永安农村信用社改制农商行正有序推进。三是普惠金融产品不断创新。我市立足林业资源优势,创新“福林贷”金融产品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成立政府主导的混合所有制(中闽)林权收储有限公司,对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林业合作组织或林业专业大户,提供林权抵押担保和收储;在全国率先开展“一县一快农贷、一特色产业一快农贷”试点工作,目前已实现12个特色产业上线应用。“农村集体开发贷”“普惠金融卡”、“光伏扶贫贷”“福田贷”等一批农村金融信贷产品不断推出。

  (三)农村金融服务环境持续改善。一是金融机构支持农村发展的力度得到加强。我市积极推动金融机构探索开展绿色金融业务,强化对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正向激励,截至20185月末,全市涉农贷款由2016年末的605.78亿元上升至622.73亿元,增加了16.95亿元。二是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网络体系不断完善。通过“银商合作”、“银村共建”、创新“三农”金融服务工作室、发展电子银行业务等方式,实现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方便农民存取款和各类结算业务。目前全市县域小额便民点总数已达2012个,手机银行客户数比年初增长42.03%三是金融秩序更加稳定。我市重点机构风险处置取得初步成效,截止去年10月末共处置不良贷款35.1亿元。公安等部门近年来将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作为维护农村金融秩序的重要抓手,2015年来全市共破获金融领域犯罪案件787起,有效的维护了金融运行秩序。

(四)农村金融改革成效不断呈现。各县(市、区)大力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促进金融资源向农村倾斜,工作成效不断呈现。如沙县在原有村级融资担保基金运行经验基础上,推出村级融资担保基金产品升级版,即“福农贷”(集“福房贷”、“福田贷”、“福林贷”、“福信贷”、“福贫贷”为一体),进一步扩大农村资产融资担保范围。永安市探索实践“福田贷”农村普惠金融服务模式,只要农户有土地经营权、信用无不良、在当地正常生产经营,且加入“福田贷”合作社的就给予授信,永安市财政每年给予2.5%贴息,农户贷款年利率仅4.58%大田县出台贫困户和贫困村金融帮扶行动方案和普惠金融发展行动方案,推出光伏脱贫、旅游脱贫、大棚脱贫3种贷款模式,开展创建金融精准扶贫示范乡村活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农村金融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相对于全市农业农村发展的需要,一些工作仍需进一步探索完善。

  (一)农村金融改革任务落实进度总体偏慢。按照《三明市农村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市农村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应力争在2020年之前完成探索与实践,并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目前仅剩一年半时间,但推广沙县农村金融改革试点经验、完善普惠金融网络体系、分类推进金融机构改革等改革任务推进进度偏慢。如方案中要求清流、明溪应在2018年完成村镇银行设立工作,但两县反映根据现有条件,按时完成存在一定困难。

  (二)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善。我市农村信用体系、信用中介机构建设尚在起步阶段。全市目前只有信用乡37个、信用村858个。除沙县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农户经济信用档案,实现农户信用信息在县域涉农银行间共享外,其余县(市、区)这项工作相对滞后。同时,现有的农村信用数据缺乏时时更新机制,信用等级评定大多参照城镇的标准和办法,不太符合农村实际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信用体系作用的发挥。

(三)农村金融信贷供需结构性矛盾突出。从农户看,当前农户小额贷款需求基本得到满足,但从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看,大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生产上前期资金投入大,融资需求高,但受银行认可抵押担保物的限制,申请较高额度的贷款很难成功。如沙县祺云农牧有限公司投资近千万元用于养殖设施建设,但设施抵押仅能得到50万元的贷款,远不能满足企业发展需求。

(四)农村金融产品与农业生产需求不相适应我市大部分农村金融信贷产品的还款周期短、额度低,难以真正适应多元化农业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农业、林业部门业务涉及保险只有林业综合保险、水稻保险、渔业保险、生猪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这四个险种,其他特色农业产业险种也因补贴政策和财力水平的差异,在财政困难地区难以开展。如活体饲养动物以及粮食、蔬菜等农作物作为动产保险、担保、抵押、融资等方面缺乏金融产品创新制度探索。

  (五)部分农村金融领域潜在风险苗头一是林权抵押贷款不良率上升。2012划定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195万亩,2015年确定天然商品林517万亩,以上两项合计712万亩林木禁止商业采伐,占全市林地面积23.5%。据不完全统计,其中有12.4万亩先前用于抵押贷款的林木,因林木禁止商业性采伐政策导致部分林农还不了或者不还贷,产生了1.89亿元不良贷款,林权抵押贷款不良率有上升苗头二是贴息政策监管存在风险。当前中央财政对林业小额贷款(30万元以下)资金直接投入造林营林、竹山垦复、茶果经营、林下经济、森林人家等领域的,林业部门协助申报享受中央财政每年3%的贴息政策。调研中了解到各地政府都积极推动落实林业贷款贴息政策,但林业部门对林农贴息林贷资金使用范围的监管存在难度,一旦发生林农违约,且资金未在林业领域投入使用,林业部门将面临承担监管失职的责任,林权贴息贷款也将出现风险。三是普惠金融产品“福林贷”存在担保隐患。2017年,我市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普惠金融产品“福林贷”,要求成立村级林业专业合作社作为担保机构,并推选村主干为法定代表人;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同意设立村级林业担保基金,出现不良贷款时委托村委会对反担保林权进行处置。但目前村主干换届导致一些林业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需要变更,可能出现新的问题和风险。

  三、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农村金融改革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针对当前我市农村金融改革工作存在的几个问题,调研组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任务的落实进度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工作,严格按照《三明市农村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的时间进度和工作成果要求,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与困难,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做好改革措施的衔接配合,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顺利推进。加大沙县村级融资担保基金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等成功改革经验的推广力度,做好农村金融改革基础性工作。

(二)完善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库。政府和金融机构要加大力度,联合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信用市场评选活动,将各种信用信息完整、准确、及时地输入信用信息库,确保数据质量和定期更新。实行信用档案内容和农户信用级别评价动态管理。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不断完善农户信用档案管理系统和农户信用评价系统,拓展政府与各类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户信用评价结果的共享范围,发挥信用评价体系的激励惩戒作用。优化信用服务。各金融机构要切实落实对优质信用主体的信贷优惠政策,促进农村金融生态的良性循环。各农村金融机构对信用主体信用额度以下的贷款可实行信用贷款方式,超过信用额度的,优先办理联保贷款或担保贷款。

(三)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扶持力度。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评级授信。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资规模、农业设施、土地流转合同等资产要素作为评级授信的重要参考指标,为今后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金融服务做好基础工作。二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获得率。各地可以在沙县创建村级融资担保基金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特色农业产业扶持担保基金、农民专业合作社担保基金、家庭农场担保基金等,不断丰富融资担保方式,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的获得率。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要设立农村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和奖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用活政策、用足额度,解决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需求。

(四)持续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加快创新农村信贷产品。金融机构要在政策允许范围和风险控制能力以内开发多样化、系列性金融产品,适当提高信贷额度,延长信贷期限,适应农村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当前可结合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要求,发挥农村金融产品在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特色小镇建设、现代农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合理开发农村保险产品。提高保险业与村镇银行、农商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的层次和深度,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拓展茶叶、蔬菜、水果、畜禽、水产、林竹、花卉苗木等特色农产品保险品种,开发切实可行的农村保险新产品。加强农村金融工作监管。督促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措施,不断加强基础性工作,逐步建立起高层次的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要严厉打击各类弄虚作假行为,整顿纠正各类不规范做法,有效防患非法融资、集资诈骗等金融犯罪发生,确保农村金融改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五)重视相关潜在农村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市政府应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市当前农村金融领域潜在风险进行研究。针对此次市人大调研中发现的林权抵押贷款不良率上升、贴息政策监管存在风险、普惠金融产品“福林贷”存在担保隐患等问题,尽快出台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予以解决,确保我市农村金融环境稳定安全。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市人民政府

关于我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18823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市环保局局长吴成球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将审议意见综合如下: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若干规定》要求,围绕“水要净、河要清、天要蓝、地要绿、居要怡”的目标,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取得长足进步。但是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与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差距,从调研的情况来看,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滞后。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工作落实不力,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进展缓慢,市、县垃圾处理能力普遍接近或达到设计能力临界值,金利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的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无法满足需求二是工业固废利用水平偏低。工业固废和铅锌尾矿积存量较大,污染防控风险隐患多,产废企业与循环利用企业之间未建立有效的协作机制;三是农业固废处理较为薄弱。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还有差距,乡村秸杆焚烧现象时有发生,农业废弃物大都未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四是危废处置监管不够到位。医疗废物处置存在监管盲区,废铅酸蓄电池处理失管,金利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的飞灰、渗滤液处理不及时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一)增强责任意识,推进固废防治工作落实。一要强化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将固废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紧扣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落实企业的固废污染环境防治主体责任,使其依法承担“谁污染、谁治理”的法律责任。二要强化监管责任。要健全政府主导、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属地管理的监管体系,各相关部门要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原则,有效担负起对各自管理领域的监管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加强环保监管措施,着力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执法监督制度,督促企业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严格依法处置固体废物三要强化普法责任。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采取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措施,普及固废污染环境防治法律和科普知识,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相关企业负责人的生态环保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节约资源、减少固废、综合利用的良好局面。

(二)完善基础设施,加快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一要深化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工作。要根据省上要求,加快梅列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工作,针对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宾馆饭店等垃圾类别的不同特点,认真研究并制定出科学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要探索建设分类科学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终端处理设施体系,做到日产日清,垃圾不落地,杜绝二次污染,切实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水平。二要推动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要结合“城市双修”工作,抓紧实施梅列区斑竹溪、三元区槐林和黄坑等3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采取攻坚战役模式推进落实,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面临的资金拔付不及时、征地拆迁进展不快等问题,争取早日竣工投入使用三要提高生活垃圾处置能力。要坚持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加快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要积极协调,多措并举,加快金利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建设,做到以满足市区、永安、沙县生活垃圾处理需求。

(三)发展循环经济,提高工业固废利用水平。一要把好源头准入。要认真落实环保前置审批和“三同时”制度,把好项目准入关,从源头上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要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淘汰高污染、高能耗的落后产能,推进企业发展清洁生产。二要挖掘固废潜能。要运用政策支持等手段,大力推动以煤矸石、粉煤灰为主的固体废物建材产品在建筑墙体材料上的广泛应用,导工业企业与节能环保产业上下游产品互采互用,进一步提高固废资源附加值。三要规范行业管理。要完善回收利用行业环境技术标准,强化对企业污染防治的要求,积极培育龙头企业,推动行业规范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要规范各类堆场、渣场、尾矿库的管理,切实加强风险预警和防控,严防发生环境事故和安全事故。

(四)改善人居环境,加大农业固废治理力度。一要加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要结合市场需求加强全市养殖业发展规划研究,根据各县(市、区)的养殖结构和规模,对各类养殖业进行科学布局,为畜禽粪便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创造条件。积极探索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新技术、新方法,加快干湿分离、沼气化处理、有机复合肥加工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推广,有效削减农业面源污染。二要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要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激励机制,切实提高农民参与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严控露天秸秆焚烧,健全秸杆回收网络,加大对秸杆回收及综合利用的扶持力度。三要推进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要加大一次性地膜、农药包装袋等废弃物回收力度,引导农户使用可降解农用膜,推进化肥、农药使用的减量化,实现农村环境保护和农业绿色发展“双赢”。

(五)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危险废物全程监管一要做好摸底排查。市政府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部署要求,对全市的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处置单位进行排查,科学评估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情况。二要完善管理机制。要着力抓好危险废物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落实全过程管理制度,抓住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利用、处置等关键环节,创新监管方式,特别要严格依法规范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加快推进金利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暂存的焚烧飞灰和垃圾渗滤液处置工作,消除环境风险隐患。要着力解决个体诊所及个别医疗机构不按规定及时处置医疗废物的问题,做到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不留死角。要鼓励培育危险废物专业处置企业,逐步规范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市场。三要加大打击力度。环保、公安、卫计等部门要加强联动,对医疗垃圾、废铅酸蓄电池等危废处置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查处危废违法行为,严肃追究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废的企业及相关人员责任,促进危废处置的法治化、常态化。

  以上审议意见,请三明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和《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研究处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环城工委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提出报告。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201893


 

 

关于三明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汇报

 

2018823日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三明市环保局局长  吴成球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向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报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请予以审议。

三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近年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习总书记对福建、对三明工作的重要指示,紧紧抓住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这一历史机遇,借力环保督察,围绕“水要净、河要清、天要蓝、地要绿、居要怡”的目标抓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一、固体废物产生、处置和利用情况

2017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约为827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763万吨,综合利用率92.3%;处置量40万吨,处置率4.8%;贮存量24万吨,贮存率2.9%。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6.64万吨,主要为三钢含锌、含铅废物(5.54万吨),约占全市危险废物的83.4%。其中,综合利用量6.26万吨,综合利用率94.3%;处置量0.15万吨,处置率2.26%;暂存量0.23万吨。全市处置医疗废物1681吨,处置率100%。全市城市(含县城)生活垃圾清运量43.59万吨,无害化处理43.09万吨,其中卫生填埋20.93万吨,焚烧22.16万吨,无害化处理率为98.85%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市委、市政府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积极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强化“规划引领”。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纳入《三明市“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三明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二是强化“党政同责”。每年市委、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签订包括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在内的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倒逼各地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属地责任。三是强化“一岗双责”。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每年向市直部门下达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建立部门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协同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工作格局,形成了环保、发改、公安、经信、建设、卫生、国土、农业等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格局。

(二)推进设施建设,提升处置能力

1.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一是健全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目前,全市共有9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其中三明市区、永安市垃圾填埋场已停用,尤溪、泰宁、明溪、清流、宁化、建宁、将乐等县垃圾填埋场有序运行,日处理生活垃圾约700吨。建成垃圾焚烧场2座,日处理能力约750吨,其中三明市区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已试运行,处理规模为600/日,今年16月共焚烧处理三明市区、永安及沙县三地生活垃圾97761吨。大田县正在提升改造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厂,采用垃圾热解气化工艺,处理生活垃圾约150/日。二是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三明市区、将乐、泰宁、宁化餐厨垃圾处理厂(站)已运行投产,处理能力为195/日。大田餐厨垃圾处理站已完工,正在选取运行模式;尤溪、清流餐厨垃圾处理站已完成处理站部分建设和设备采购,建宁县餐厨垃圾处理站已完成建设前期工作。三是开展垃圾分类试点。梅列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正在开展,三元区同步推进。目前两区已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初步实施方案,其中梅列区已召开动员大会,并前往泉州、福州学习垃圾分类先进经验,在辖区内的所有的党政机关、学校、医院、三星级酒店、大型商场、农贸市场全面铺开垃圾分类工作,并在三个街道的居民区各选一个点作为分类示范点,目前分类方案已报区政府审议。其他各县(市)将参照试点做法,分期分批逐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计划到2020年,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2.推行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一是强化源头控制。把好项目审批关,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审批入驻,坚决淘汰现有落后产能,推行工业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有利于产品废弃后回收利用的技术和工艺,从源头减少固体废物产生。二是发展培育循环利用产业。牢固树立循环经济发展理念,坚持固体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目前,全市拥有各类综合利用企业136家,36家被确定为省级资源综合利用企业,30家企业、3个园区被列为福建省首批循环经济示范点。建成三钢、新创化建两家全国首批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骨干企业,实现钢渣、工业废渣和金属尾矿渣的资源综合利用,年利用各类固体废物400多万吨。建成一批以大宗固体废物掺杂利用、农林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废弃铸造旧砂再利用、报废汽车拆解、垃圾焚烧发电、新型墙体绿色建材等为主的节能环保企业。初步形成以梅列经济开发区、中节能环保产业园、海西高端装备及再制造、氟新材料和稀土产业园等具有绿色、节能、低碳特色的新兴循环经济产业园。

3.大力推广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一是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一方面,加快实施稻田秸秆还田。结合水稻机械收割,将稻草粉碎就地翻压回田,采取灌水、适量施用氮肥与秸秆腐熟剂等方法,加快稻草腐熟,有效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减少化肥使用量。今年,全市计划实施稻田秸秆还田100万亩,目前已完成还田面积35万亩。另一方面,大力推广稻草作原料栽培食用菌,2018年上半年,全市共利用2.72万吨稻草栽培双孢蘑菇、姬松茸、大球盖菇等食用菌。二是强化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管机制,落实保障经费,规范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处置,近年来,我市未发生大规模乱抛弃病死动物行为。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完成病死猪无害化处理4.95万头。三是加强生猪养殖粪污污染治理。通过采取关闭拆除、总量控制、改造升级和资源化利用等措施,我市生猪养殖粪污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养殖场周边的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目前,全市121家省、市级改造项目已全部完成,并在达标改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有机肥场生产情况摸底调查,选定了尤溪县作为我市第一批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县。

4.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一是不断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全市共有10家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取得省环保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核定处置能力24.53万吨/年,其中三明绿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全市医疗废物1800/年、大田红狮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75000吨、三明金牛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65000吨。目前,我市危险废物处置企业数量及能力全省最大,除可自行处置我市产生的危险废物外,还能为其他地区提供近20万吨的处置能力。二是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每年都制定《三明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明确各县(市、区)防治责任,建立分级考核机制。同时,积极探索网络系统平台监管运用,全市共有314家企事业单位纳入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管理,按规定备案年度管理计划,规范电子联单转移机制。对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从严审核企业申报材料,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谨防危险废物随意倾倒、堆放或交由无资质单位处置。出台《关于印发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依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进边远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小箱进大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网络向基层网底延伸,全市2575家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全覆盖。三是强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建成三明市万源再生资源废旧电器拆解利用项目,年拆解处理废旧电视机、废电脑、废空调、废冰箱及废洗衣机能力约100万台。截至目前,该项目共拆解废旧家电413562台,有效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四是规范汽车回收拆解。我市经资格认定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1家,为三明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下设10个非法人分支机构,向各县(市、区)提供报废汽车回收服务,基本实现了县级全覆盖,能够满足全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需要。2016年、2017年分别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7757辆、7039辆。

(三)强化执法监管,提升管理水平

依托污染源“双随机”抽查检查及流域网格交叉执法机制,“测管联动”,精准出击,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一是严格环境执法。2017年以来,全市共立案查处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案件45件,处罚款人民币246.34万元,其中查封扣押4件,限产停产2件,刑事移送10件,有效震慑辖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强化部门联动。环保部门多次主动联合公安部门开展涉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涉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非法收集、倾倒、转移、处置等严重损害环境的各类违法行为。2017年以来,分别开展了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专项行动、实验室污染物环境监管专项检查暨医疗废物环境监管专项检查行动、“清水蓝天”环保专项暨流域交叉执法等行动。其中,20177月,沙县环保局、公安局共同查处的沙县金沙园弃土场倾倒强酸性、重金属污泥案件,列为公安部挂牌案件,目前已起诉到法院进入审判阶段。三是强化环境管理。严格把好环保审批关,积极推行清洁生产,要求新建项目尽量采用低废或无废工艺,最大限度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在环境影响评价环节,强化固体废物的评价内容,切实落实“三同时”验收中有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场所。抓好固废申报登记工作,加强对排污单位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加强对医疗废物监督检查,确保医疗废物得到焚烧或妥善处置。四是严格落实污染监测。近年来,我市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已涵盖医疗及危险废物处置类、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焚烧、家电回收等固体废物回收处置企业。通过监测,及时掌握企业污染排放情况,并将监测情况,以及对危险废物处置企业、重点产废单位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情况等信息对外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广泛宣传教育,增强守法自觉性

一是举办专题培训班,不定期对企业负责人、环保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政策、法规的宣传,提升企业环境意识和法律意识,督促企业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二是利用每年的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等重要纪念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把“一法一规”的宣传向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延伸。三是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通过上街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进行宣传,提高全社会的固废防治法律意识,增强广大群众和企业守法的自觉性和参与防治固废污染的积极性。

三、存在问题

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不足和困难。一是部分企业环保意识淡薄,随意倾倒固体废物的情况时有发生,部分企业对危险废物危害认识不足,造成少量危险废物混入一般固体废物处置;二是我市产业结构不合理,技术支撑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仍然是影响和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特别是我市铅锌尾矿产生量大,约有2000多万吨堆存,同时三钢历年堆存钢渣量近60万吨,目前尚未综合利用;三是我市地处山区,交通不便,卫生院、村卫生所及小规模工矿企业产生的医疗废物和工业危险废物点多、面广、线长,这类固体废物集中处置难度大、成本高,超期贮存现象明显,无法得到及时、安全处置;四是由于部分法律规定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无法办理废铅酸蓄电池类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许可证,我市无有资质的废铅酸蓄电池类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及处置单位,汽车修理等行业产生的废铅酸蓄电池类危险废物还存在一定的环境安全隐患;五是固体废物监管能力薄弱,各地未独立设置固废监管机构,监管人员少、经费缺、后勤保障不足与任务重、责任大和要求高矛盾较为突出。

生态环保工作永远在路上,下一步,我市将以此次会议为新的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提高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加快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努力把三明建成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示范区域。


 

 

关于我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8823日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环城工委主任  邓善存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717-20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庆的带领下,对我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政府及市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局、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卫计委等部门负责人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先后在沙县、梅列区、三元区召开了3场汇报座谈会,并深入沙县有道贵金属有限公司、梅列区钢源粉体材料有限公司、三元区金利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等12个项目点,就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处置、工业固废和农业废弃物污染防治、危险废物监管情况、固废污染防治责任落实和监察执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实地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成效

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若干规定》,围绕“水要净、河要清、天要蓝、地要绿、居要怡”的目标,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全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处置利用率达95%以上。

(一)城乡生活垃圾处置扎实推进。一是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全市共有市区、永安、明溪、清流、宁化、建宁、泰宁、将乐、尤溪等9座生活垃圾填埋场,日处理生活垃圾约700吨。位于三元区的金利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于20164月试运行,截至今年6月,共焚烧处理市区、永安及沙县的生活垃圾约42万吨。二是推行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模式。全市基本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户投、村收、乡(镇)转运、市(县)处理”的运作模式,垃圾无害化处置范围逐步扩大。三元区率先实现农村生活垃圾转运体系建设,全区51个行政村的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90%以上。三是实施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处置范围含市区、永安、沙县)、将乐和泰宁餐厨垃圾处理站合计处理能力为175/日;大田、宁化餐厨垃圾处理站已竣工,尤溪、建宁、清流餐厨垃圾处理站完成前期工作。

(二)工业固废利用工作逐步规范。一是严格项目审批。市环保、发改、经信等部门把好项目审批关,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初步形成了以梅列经济开发区、中节能环保产业园、海西高端装备及再制造、氟新材料和稀土产业园等新兴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是推动回收利用。市有关部门引导企业加快建设固废处置设施,大田红狮水泥有限公司、三明金牛水泥有限公司建成废弃物水泥窑协同项目;梅列区钢源粉体有限公司年处理三钢钢渣45万吨、水渣30万吨,回收铁质3万吨;沙县有道贵金属有限公司年回收处理3000吨废催化剂和有色金属物料,提取金、银、铂、钯等贵金属;青山纸业有限公司实施粉灰煤综合利用项目,年处理10万吨粉灰煤用于建筑行业。三是培育示范企业。全市拥有各类资源综合利用企业136家,其中36家企业被确定为省级资源综合利用企业,30家企业被列为省首批开展循环经济示范点,三钢、新创化建科技有限公司入选全国首批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骨干企业。

(三)农业固废防治范围不断拓展。一是开展畜禽养殖粪污治理。组织开展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有机肥场生产情况摸底调查,选定尤溪县作为我市第一批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县。至2017年底,全市禁养区养殖场已全面拆除,完成121家省、市级改造项目,粪污基本实现达标排放。二是提高农作物秸秆使用效益。今年上半年,全市实施稻田秸秆还田35万亩,利用2.7万吨农作物秸秆栽培食用菌。三是强化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市农业部门健全监管机制,落实保障经费,上半年,采用深埋、焚烧等无害化方式处理病死猪4.95万头。近年来,未发生乱抛弃病死猪行为。

(四)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有所提升。一是严格管理。市政府相关部门将314家企事业单位纳入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管理,并督促企业制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年度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记录台账,健全危险废物电子联单转移机制。二是统一处置。全市共有10家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取得省环保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核定处置能力24.53万吨/年,危险废物处置企业数量及能力全省最大;全市医疗废物统一由三明市绿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收集、处置,年处理1800吨;三明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统一进行报废机动车回收,去年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7039辆。三是依法查处。2017年以来,全市共立案查处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案件45件,罚款246.34万元,查封扣押4件,限产停产2件,刑事移送10件。其中,2017年破获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沙县金沙园弃土场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涉及危险废物235.31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6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我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对照法律的规定、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的期盼,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问题有:

(一)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滞后一是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工作落实不力。2017121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建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设区市2018年至少选择1个区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城市建成区于2020年前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作为我市试点的梅列区目前仅处于方案制定阶段,市民参与分类意识薄弱,绿色生活方式尚未形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体系还未建立,一些居民区垃圾分类设施形同虚设,基本上还是“混合倾倒、混合清运、混合堆放、混合处理”的状况。二是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进展缓慢。市区周边缺乏规范消纳场,建筑垃圾无处倾倒。市区居民大都委托第三方清运建筑垃圾,清运单位为节约成本,乱倒偷倒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地方还存在建筑垃圾随意堆存、填埋,无序弃土、弃渣等现象,造成地灾隐患和环境污染。三是生活垃圾处置能力有限。随着乡村生活垃圾集中至城市处理,市、县垃圾处理能力普遍接近或达到设计能力临界值。以市区为例,金利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的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为600/日,而市区、永安、沙县的垃圾产生量约为700/日,处理能力无法满足需求。今年4月,焚烧炉机器停机检修,市区、永安、沙县生活垃圾无法日产日清,造成“垃圾围城”,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和市民生活。

(二)工业固废利用水平偏低。一是工业固废积存量较大。我市是一个以制造业为主的工业城市,传统产业比重较大,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多,据不完全统计,我市铅锌尾矿约有2000多万吨。2017年,全市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为812万吨,工业危废产生量为6.64万吨,主要为三钢含锌、铅废物5.54万吨,约占全市危废的83.4%,三钢历年堆存钢渣近60万吨。二是污染防控风险隐患多。全市大部分工业固体废物是进入相应渣场进行堆存和处置,渣场建设不规范,多数老渣场都出现不同程度的渗漏。一些地方历史遗留废渣、尾矿库多,存在环境安全隐患。钢源粉体材料有限公司、骊腾有色金属工贸有限公司、青山纸业有限公司的固废露天混杂堆放,易引发二次污染。三是企业协作机制不健全。我市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途径不多,相关配套政策少,部分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充分利用固废的积极性不高。产废企业与循环利用企业之间没有建立广泛有效的协作机制,工业固废得不到充分利用。

(三)农业固废处理较为薄弱。一是畜禽养殖粪污整治还有差距。对照中央环保督察的要求,部分县(市、区)生猪养殖污染整治不够彻底,有些小型养殖场以及零散养殖户缺乏必要的污染治理设施,存在沼液、沼渣直接外排的情况,污染周边的空气和水体。二是乡村秸杆焚烧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县(市、区)还没有形成秸杆综合利用的有效机制,秸杆利用大多属于小规模、低层次利用,农民参与秸杆综合利用的自觉性、积极性不高;冬季秸秆焚烧未有效控制,仍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大。三是农业废弃物回收无序。农膜、包装袋、农药瓶等没有进行集中收集处理,有的丢弃在田头水沟,有的被当作生活垃圾处理,成为农业面源污染、黑臭水体等环境问题发生的重要来源。

(四)危废处置监管不够到位一是医疗废物处置存在监管盲区。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575家,但部分偏远卫生院和村卫生所点多、面广、线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难度大,达不到《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暂存医疗废物不得超过2天的要求,还存在一周转运一次的现象。二是废铅酸蓄电池处理失管。我市未颁发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运输、处理许可证,废铅酸蓄电池市场处于无序状态。汽车修理厂、摩托车维修店及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单位等企业各自保管、随意堆放。部分收购商为追求利益、节省运费,把收购的废铅酸蓄电池电解质溶液随意倾倒,未按规定采用专用车辆运输,存在硫酸泄露隐患。三是飞灰、渗滤液处理不及时。金利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因与水泥生产企业协同处置费用未达成共识,飞灰没有及时处置,贮存量达5000多吨;生化系统6月发生故障,3000多吨垃圾渗滤液无法处理,目前采取罐装和异地应急暂存的方式处理,存在较大的环境风险隐患。

三、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对做好下一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增强责任意识,推进固废防治工作落实。一要强化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将固废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紧扣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落实企业的固废污染环境防治主体责任,使其依法承担“谁污染、谁治理”的法律责任。二要强化监管责任。要健全政府主导、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属地管理的监管体系,各相关部门要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原则,有效担负起对各自管理领域的监管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加强环保监管措施,着力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执法监督制度,督促企业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严格依法处置固体废物三要强化普法责任。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采取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措施,普及固废污染环境防治法律和科普知识,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相关企业负责人的生态环保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节约资源、减少固废、综合利用的良好局面。

(二)完善基础设施,加快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一要深化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工作。要根据省上要求,加快梅列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工作,针对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宾馆饭店等垃圾类别的不同特点,认真研究并制定出科学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要探索建设分类科学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终端处理设施体系,切实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水平。二要推动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要结合“城市双修”工作,抓紧实施梅列区斑竹溪、三元区槐林和黄坑等3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采取攻坚战役模式推进落实,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面临的资金拔付不及时、征地拆迁进展不快等问题,争取早日竣工投入使用三要提高生活垃圾处置能力。要坚持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加快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要积极协调,多措并举,加快金利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建设,以满足市区、永安、沙县生活垃圾处理需求。

(三)发展循环经济,提高工业固废利用水平。一要把好源头准入。要认真落实环保前置审批和“三同时”制度,把好项目准入关,从源头上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要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淘汰高污染、高能耗的落后产能,推进企业发展清洁生产。二要挖掘固废潜能。要运用政策支持等手段,大力推动以煤矸石、粉煤灰为主的固体废物建材产品在建筑墙体材料上的广泛应用,导工业企业与节能环保产业上下游产品互采互用,进一步提高固废资源附加值。三要规范行业管理。要完善回收利用行业环境技术标准,强化对企业污染防治的要求,积极培育龙头企业,推动行业规范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要规范各类堆场、渣场、尾矿库的管理,切实加强风险预警和防控,严防发生环境事故和安全事故。

(四)改善人居环境,加大农业固废治理力度一要加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要结合市场需求加强全市养殖业发展规划研究,根据各县(市、区)的养殖结构和规模,对各类养殖业进行科学布局,为畜禽粪便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创造条件。积极探索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新技术、新方法,加快干湿分离、沼气化处理、有机复合肥加工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推广,有效削减农业面源污染。二要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要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激励机制,切实提高农民参与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严控露天秸秆焚烧,健全秸杆回收网络,加大对秸杆回收及综合利用的扶持力度。三要推进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要加大一次性地膜、农药包装袋等废弃物回收力度,引导农户使用可降解农用膜,推进化肥、农药使用的减量化,实现农村环境保护和农业绿色发展“双赢”。

(五)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危险废物全程监管一要做好摸底排查。市政府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部署要求,对全市的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处置单位进行排查,科学评估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情况。二要完善管理机制。要着力抓好危险废物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落实全过程管理制度,抓住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利用、处置等关键环节,创新监管方式,特别要严格依法规范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加快推进金利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暂存的焚烧飞灰和垃圾渗滤液处置工作,消除环境风险隐患。要着力解决个体诊所及个别医疗机构不按规定及时处置医疗废物的问题,做到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不留死角。要鼓励培育危险废物专业处置企业,逐步规范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市场。三要加大打击力度。环保、公安、卫计等部门要加强联动,对医疗垃圾、废铅酸蓄电池等危废处置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查处危废违法行为,严肃追究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废的企业及相关人员责任,促进危废处置的法治化、常态化。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市人民政府

关于中医药事业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18823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副秘书长郑文理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中医药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结合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将审议意见综合如下: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我市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工作方针,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同步推进中医药改革,促进了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落实不够到位。2016年以来,市政府先后出台的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文件中,明确要求,全市公立医院中医类在编专业人员的基本工资由当地财政核拨。目前只有宁化、沙县将本县公立医院中医类在编专业人员的基本工资列为财政核拨,其他县(市)包括市本级均未落实。二是政策倾斜力度不够。我市现行的医保政策对针灸、推拿、拔罐等中医非药物治疗门诊报销仍设有1000元的门诊起付线,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中医药特色诊疗方法的推广应用。此外,我市把中药饮片纳入药占比统计指标进行考核,中药饮片使用程度大大受限。三是中医药专业人才缺乏。目前,全市有注册中医类执业医师1258人,只占全市执业医师的17.2%,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的中青年医生很少,断层严重,而基层人员尤为紧缺,不少中医馆成了“空架子”。中医药从业人员改行从事西医工作的现象时有发生。四是中药材产业发展滞后。道地药材发展规模小,难以在当地形成龙头带动效应,尚未形成产业链;种植产业化水平低,精细加工水平不高,没有企业为产品收购、加工销售提供支撑,经济效益不明显,影响了本地中药材的发展;产品结构不够合理,我市拥有的品种多为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低的普通药品,缺少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一、进一步落实相关政策。加大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投入,切实落实市本级公立医院中医类在编专业人员的基本工资由本级财政核拨的政策。督促永安、明溪、清流、建宁、泰宁、将乐、尤溪、大田等县(市)强化经费保障,切实将本县(市)中医类在编专业人员的基本工资列为财政核拨,并兑现相应的一次性人才培养补助经费,进一步激发中医类人员的干事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加大政策倾斜力度。一是取消中药饮片纳入药占比考核。近年,我市中药饮片收入仅占全市药品收入的约1/60,为此,建议在医疗控费指标修定时,应充分考虑中医普遍收费项目少、价格低的特殊情况,取消中药饮片纳入药占比指标考核,使中医药饮片在临床治疗和健康保健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二是扩大中医医保报销范围。建议在现有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目录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治疗性院内中药制剂、中医特色诊疗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适当降低针灸、推拿、拔罐等中医非药物治疗门诊报销起付线,促进中医药特色诊疗方法的推广应用。

三、强化中医人才培养。一是稳定人才队伍。遵循中医人才培养周期长、成本高的特点,进一步完善政策,通过编制倾斜、待遇提高、绩效考核等手段,营造中医人才成长的宽松环境,吸引和鼓励医学院毕业生、离退休老中医药专家等投身于中医事业的发展。二是重视传承培养。落实名中医培养计划、基层中医药专家师承带徒项目,院内设立基层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开展名老中医“传、帮、带”工作,不断培养年轻中医药骨干人才。通过聘请省上中医类专家,定期到我市开展业务指导和临床带教等方式,帮助我市中医类医生成长。三是强化基层建设。卫计、教育等相关部门要继续积极向上争取面向基层的中医类大专生委培政策,解决基层中医药人员紧缺的问题。强化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院学生免费培养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等人才培养、聘用工作。

四、夯实中药材产业基础。一是延伸产业链条。立足和发挥我市生态优势和中药材产业特色,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中药材产业规划,为产业延伸打好基础。鼓励中药材企业向中药材产地延伸产业链,在道地药材主产区积极扶持建设产地初加工和仓储物流设施,加强特色中药材原料下游产品开发,逐步将我市原料基地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二是突出产业优势。做大中药材种植规模,优化产业布局,争取引进一批有实力的制药企业、研发机构或通过依托、挂靠知名药厂,深度开发三明中药材品种。三是扶持产业发展。积极开展民间中医药(含青草药)验方收集工作,开展名方、验方筛选评价研究与普及应用,开发现代中药制剂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将本地药企纳入我市医保用药目录和药品采购目录。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和《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研究处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征求意见后,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201893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医药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2018823日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三明市卫计委主任  蔡金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近年来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情况汇报如下:

近年来,我市在推进和深化医改工作中,同步推进中医院改革,多项措施做法走在全国前列,促进了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被列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市第一医院、第二医院被评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工作先进单位,尤溪县被评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县。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目前,全市有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医院10所,其中“三甲”1所、“三乙”1所、“二甲”4所、“二乙”3所,中医、中西医类医院编制床位1760张,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258人,建成一批特色专科(详见附件)。2017年,全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门急诊疗人次达11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3.1%,占全部诊疗量的19.38%;全市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中药收入6180万元,占公立医院药品总收入的9.54%;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及疑难病症、重大传染病防治中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彰显。重点做了六个方面工作:

(一)注重组织领导,保障中医药发展。

一是抓部门协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国家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责、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共同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在2015年机构整合中,在市卫计委新设中医药和科教科,专门负责谋划、推进中医药工作。

二是抓整体设计。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与经济发展全局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将中医药发展写进了“十二五”、“十三五”以及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重点推进。2013年以来,先后制定下发《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关于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通知》、《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20162018)工作方案》和《三明市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工作方案》等整体设计与指导性文件,扶持与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三是抓经费投入。市本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逐年增长,“十二五”期间,中医经费累计达24873万元,2016年以来,已累计投入6385万元用于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为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20162018年,市财政专门安排引导补助资金300万元,重点用于中医药康复体系建设、中医类别人才培养、康复适宜技术培训、中医药文化传播和基层示范中医馆建设等项目建设。为做强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这一中医龙头,投入2.5亿元新建医技大楼、购买毗邻的原三元区检察院房产(个人),市中医康复技术服务中心、治未病中心等项目已全部投入使用;将三元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纳入建立市区紧密型医联体。各县(市、区)也十分重视加强公立中医医院的基本建设,尤溪县、大田县、将乐县、沙县、泰宁县等县级中医院的投入都在亿元以上。

四是抓考核激励。组建总医院之前,对中医医院与综合医院实行不同方案进行分类考评。总医院组建后,在2018年的院长年薪制考核指标中,专门安排了20分作为中医中药考核指标,重点对中医队伍、中医诊疗技术项目和中医综合治疗、中药饮片使用量、开展专科诊疗技术及特色疗法、开展“治未病”服务技术应用等进行考核,确保中医不弱化。

(二)注重杠杆导向,扶持中医药事业。

一是实行同病同治同质同价。开展住院费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简称C-DRG)收付费改革,明确796C-DRG病种组不分西医治疗或中医治疗,按照“同病、同治、同质、同价”的原则,统一诊疗费用标准,医保经办机构按标准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

二是提高中药饮片门诊报销比例。2013年起逐步放宽中药饮片门诊、住院报销比例,201671日起,提高门诊中药饮片报销比例至80%,且不设起付线,引导百姓选择使用中药,对促进中药饮片使用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2016年以来,累计报销中药费用6760.3万元,其中职工医保累计报销4642.47万元、城乡居民医保累计报销2117.83万元。

三是增设中医诊疗辨证论治费。2014年起,在原诊疗费的基础上,增设“中医辩证论治费”,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分别按照3元、5元、7元、10元的标准收取,并纳入医保全额报销,鼓励和支持中医师使用中医方法诊疗。

四是增设中药饮片药事服务费。为弥补中药饮片取消加成与损耗,从2014年起,针对门诊中医就诊患者增设中药饮片药事服务费(不包含中成药和中药免煎颗粒剂),按照20/人次由医保基金统一支付。2017年起,将中药药事服务费扩大到住院中医就诊患者,标准提高到30/人次,医保支付70%

五是扩大中医康复医保支付范围。对技术成熟、效果明确的141个具有中医特色医疗服务项目,医保住院患者不设个人支付比例,予以统筹报销,鼓励开展中医特色服务。为加大对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扶持力度,医保患者普通门诊的报销比例由30%40%提高至70%90%。并于20171017日起,将以治疗性康复为目的的偏瘫肢体综合训练、关节松动训练等15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由医保基金按住院和普通门诊的相应政策报销比例给予支付。

(三)注重网络构建,夯实中医药基础。

一是夯实中医服务网络基层基础。按照基层中医药全覆盖的发展方向,以基层医疗机构中医科、中药房建设、中医诊疗设备购置、康复科建设以及中医药医务人员培训为工作重点,建成一批以中医馆为主要形式的中医药集中诊疗区。目前,已完成投资1980万元,109个基层中医馆有序推进(其中已完工69个、在建40个,占所有基层医疗机构的75.69%),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4.3%的乡镇卫生院设置有中医科、中药房。

二是构建“无缝式”康复体系。与福建省康复医院紧密协作,在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福建中医药大学三明康复中心,建立以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为康复技术指导核心,以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为重点,尤溪县中医院及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明市残联康复中心等9家康复机构,以及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医院康复医学科为基础,探索建立分层级、分阶段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

三是开展县乡中医药一体化管理工作。2017年起,探索实行基层中医馆和县级医疗机构实行统一机构设置、统一人员调配、统一技术服务、统一饮片配送、统一业务管理、统一收支待遇“六个统一”的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县中医医院的中医药人才、优质中药饮片和先进中药煎药设施设备的作用,促进优质中医药医疗资源下沉,切实解决基层中医馆人才短缺问题,降低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药药事运行成本,增强了基层中医馆服务氛围,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运用中医药防治疾病的积极性。这一做法被省卫计委转发全省推广。目前,全市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0.2%的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中药饮片等6种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能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基本预防保健服务等中医药服务;76%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1.2%的村卫生所配备了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2017年,全市共选派150名次优秀中医师,每人每周集中在基层中医馆坐诊3天,基层中医馆业务量86.65万人次,同比增加11.56%

(四)注重特色传承,普及中医药文化。

一是推广中医特色健康服务。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与中国医院协会疾病与健康管理专业委员会合作,围绕创建全民健康管理示范医院,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建立中医健康状态评估方法,开展中医健康体检,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为一体的中医健康服务模式,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相结合,着力推动医疗服务模式从“以疾病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促进为中心”转变。每个县(市)中医院均设有治未病中心,推广药膳食疗,为居民提供融中医健康监测、咨询评估、养生调理、跟踪管理于一体,高水平、个性化、便捷化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全市开展对03岁儿童及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中医调养及中医体质辨识服务达28万多人。

二是推广中医传统运动与健康旅游。加强太极拳、健身气功、导引等中医传统运动的推广,全市建有健身气功站点90个,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组织在院内、到机关单位等开展太极拳和八段锦培训700多人次。依托丰富的中医药文化养生资源试水中医健康旅游,清流中华桂花文化园、尤溪八字桥林下中药材种植林场2个单位被列入省第一批养生旅游休闲基地示范创建单位。建宁县每年都依据不同农时农事,举办花海跑、“为荷而来”建莲旅游文化节等生态休闲旅游活动。

三是开展中医药特色传承工作。全市已建有全国基层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1个,省级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师承带徒指导老师20名,继承人51名。2017年,宋纬文老药师入选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继承人2名,实现零的突破。投资120万元,建立了宋纬文老药师传承工作室,着手编著《三明草药》系列著作和《三明老药工炮制经验集》,年内将出版3册。三明医学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开设药学专业,已招生269名,并筹建青草药研究所;2017年开设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已招生124名。

(五)注重队伍建设,增强中医药活力。

一是在全国率先让中医药人员吃上“皇粮”。2016年,出台文件明确将全市公立医院中医类在编专业人员的基本工资由当地财政核拨,目前已有宁化、沙县等县将中医药人员基本工资列为财政核拨。同时,对二级(含二级)以上公立综合、中医医院的院长、医生(技师、临床药师)护理、行政后勤人员全部纳入目标年薪制管理,各医院在市医改领导小组核定的工资总额内进行分配,各医院内部实行目标年薪计算工分制,年薪计算工分由基础工分、工作量工分和奖惩工分三个部分组成,严禁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年薪与药品、耗材和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近年来,全市主任中医师最高年薪达25.39万元,住院中医师最高达12.8万元。

二是自主招聘中医类毕业生。将中医学等相关专业列入我市年度医学人才引进和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同临床医学一样由医院自主招聘。目前,全市77.6%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74.9%的村卫生所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药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

三是加大中医人才引进。明确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在人才引进和招聘时应向中医药人才倾斜,每年新招聘中医药专业人员占新招聘人员的比例达到10%以上,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每年新招聘中医药专业人员达到30%以上。2016年以来,全市新增招聘中医药专业76人。同时,市、县两级政府对每年新招聘到市、县公立医疗机构的中医药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由财政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人才培养补助经费,其中本科生2万元、硕士研究生3万元、博士毕业生5万元。

四是全国首创强制要求临床科室邀请中医会诊。为拓展中医药服务范围,加强中西医合作,提高中医队伍素质,畅通“西”学“中”通道,要求各医疗机构建立院内中医临床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密切配合的协作机制,针对中医药治疗有优势的病种,找准中医药切入点和介入时机,明确中医药参与治疗的方案,原则上各医疗机构平均每个西医临床科室申请中医会诊次数≥15/月,申请中医会诊的西医临床科室占全院西医临床科室的比例≥90%

(六)注重保护开发,做大中医药产业。

一是保护好中药材种质资源库。我市拥有中药材资源1713种,中药材及特用植物保有面积约36.7万亩,其中红豆杉、草珊瑚、雷公藤的种植面积均为全国最大。近年来,多花黄精、华重楼(七叶一枝花)、罗汉果、草珊瑚、雷公藤、铁皮石斛、金线莲等30余个中药材品种得到长足发展,草珊瑚、黄精、虎杖、建莲、薏米、葛根等6个品种种植基地先后被中国中药协会种植养殖专业委员会评审认定为“优质道地药材基地”;明溪、三元、梅列、永安分别被授予“中国红豆杉之乡”“中国草珊瑚之乡”“中国黄精之乡”“中国金线莲之乡”的称号;永安金线莲、三元草珊瑚、宁化薏米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二是加强产业开发利用。全市规模以上医药企业有21家,其中涉及中药制剂、中药有效成分提取、中药饮片加工、中药材种植等企业10家,拥有国家机密处方痛血康胶囊,国家独家品种冠脉乐片,国家三类新药山楂降脂精片、猕猴桃颗粒和复方雪莲烧伤膏等中药药号31个。

三是培育好中药饮片企业。目前全市规模以上医药企业中以中药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有2家——三真药业有限公司和尤溪仙锦药业有限公司,其中:三真药业中药材提取150吨,真菌发酵300吨,拥有中成药生产批文13个(包括国家独家品种冠脉乐),传统滋补药材精装系列产品26种,上市产品主要有冠脉乐片(销量:10万瓶/月)和灵芝北芪片(销量:15万瓶/月)等;尤溪仙锦药业可年产中药饮片3000余吨,现已生产各种中药饮片300余种,其中炮制品80余个品规,毒性中药饮片9个品规。

在看到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也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特别是我市中医药文化底蕴不深,中医药资源总量不足,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不高,中医药继承创新不够,从事中医药的人才短缺,结构不合理,中医诊疗量偏低,中医药产业发展体量不大、竞争力不强。尚无国家级、省级名中医和在全省排名靠前的重点专科,全市门诊中药饮片处方占门急诊总诊疗量的比例较低,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下步工作中加以改进。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我们要以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导,紧密结合我市深化医改的实践,同步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实施中医振兴发展工程,抓好《三明市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工作方案》落实,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诊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一)完善中医药扶持政策。在财政补偿、医保支付、价格调整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制定更有利于中医药发展的倾斜政策,营造政府重视中医药、扶持中医药,百姓信任中医药、依靠中医药的良好氛围,争取到2020年选择中医药服务人群占就医人群的6%以上,到2030年达到10%以上。

(二)健全中医药服务网络建立以市级中西医结合医院为指导,县(市)中医院为骨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为基础的中医服务网络,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和“治未病”健康工程,力争到2030年每千人口中医类医院床位数达到0.78张,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有“中医馆”,培植中医类市级重点名专科(含农村特色专科)30个。

(三)壮大中医药人才队伍。培育一批学术领先、医术精湛、医德高尚的中医药人才,力争到2030年,每千人口卫生机构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5人,形成一支由3名省级以上名老中医、25名省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100名以上中医药骨干人才、2000名以上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中医药人才队伍。

(四)丰富中医药健康服务产品推动中医药与康复、养老融合发展,促进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把中医药服务融入生态城市、旅游城市的发展,借力三明绿水青山、草药丰富的优势,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旅游产业有机融合,发展以中医药文化传播和体验为主题,融中医疗养、康复、养生、道地中药材科考与旅游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五)普及中医药知识。积极举办传统养生运动义演和政策咨询、义诊,组织中医药专家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基层,举办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等,让群众拥有通畅的中医药知识科普渠道,中医药文化素养得到提升,“治未病”理念深入人心,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康复技能进一步得到普及,力争到2030年城乡居民中医药常识知晓率达90%以上。

(六)凸显中医药产业优势。在扶持做大本地现有企业的同时,加快金沙园二期生物医药产业园规划建设进度,争取引进一批有实力的制药企业、研发机构落户三明,深度开发三明中药材品种。大力承接国内外保健品生产企业、项目,开发市场容量大、功能确切的保健食品和饮品,形成保健食品产业集群,拓展中药产业发展空间。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附件

 

三明市列入中医专病专科建设情况

 


一、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

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宁化县、沙县;

国家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尤溪县。

二、农村医疗机构针灸理疗康复特色专科

第一批省级:清流县中医院、将乐县中医院;

国家级:宁化县中医院、泰宁县中医院、清流县中医院、将乐县中医院、尤溪县中医院。

三、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

第二批省级:宁化县中医院不孕不育专科、沙县中医院针灸专科、尤溪县中医院骨伤专科;

第四批国家级:沙县中医院肛肠科、明溪县中医院糖尿病科。

四、市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情况(15个)

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骨伤科、痔疮科、中医康复科;将乐县中医院针灸科、骨伤科;泰宁县中医院骨伤科、糖尿病科;清流县中医院康复科;大田县中医院老年病科;明溪县中医院糖尿病科;宁化县中医院不孕不育科;沙县中医院针灸科、痔疮科;尤溪县中医院哮喘病科、骨伤科。

五、第六批福建省级中医重点专科(2个)

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西医结合儿科、尤溪县中医院中医外科。

六、福建省第三批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建设项目(4个)

大田县中医院老年病、尤溪县中医院康复、泰宁县中医院骨伤、宁化县中医院肝病。

七、福建省第四批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建设项目(5个)

明溪县中医院针灸科,尤溪县中医医院中医肛肠科,将乐县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尿石专病、肛肠专病,建宁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针灸康复科。

八、福建省第五批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建设项目(5个)

大田县中医院针灸康复科、宁化县中医院脾胃病科、泰宁县中医院蛇伤专病、沙县中医院老年病科、沙县医院康复科等5个项目。

九、全国基层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1个)

尤溪县中医院周治忠被列为2015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十、国家级在建中医重点专科(2个)

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耳鼻喉科、预防保健科被列为国家中医重点专科。

十一、省医疗“创双高”建设省级临床重点专科(中医类)建设项目

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耳鼻喉科(省拨100万元,其余地市配套、单位自筹300万元)。

十二、国家标准化基层中医馆建设项目(109)

梅列区(5个):徐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列东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陈大卫生院、洋溪卫生院、列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元区(8个):白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富兴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村卫生院、岩前镇中心卫生院、莘口卫生院、星桥卫生院。

永安市(10个):小陶中心卫生院、西洋卫生院、燕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燕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砂卫生院、大湖卫生院、洪田卫生院;永安市曹远卫生院、永安市贡川卫生院、永安市槐南卫生院。

明溪县(4个):夏坊卫生院、胡坊卫生院;明溪县沙溪卫生院、明溪县枫溪卫生院。

清流县(7个):嵩溪卫生院、灵地中心卫生院、长校卫生院、嵩口中心卫生院;清流县赖坊卫生院、清流县沙芜卫生院、清流县田源卫生院。

宁化县(13个):曹坊中心卫生院、石壁中心卫生院、安远中心卫生院、湖村卫生院、泉上中心卫生院、河龙卫生院、治平畲族乡卫生院、翠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南卫生院、水茜卫生院、方田卫生院、中沙卫生院;宁化县安乐卫生院。

建宁县(8个):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溪源乡卫生院、黄埠乡卫生院、黄坊乡卫生院、里心镇中心卫生院;建宁县濉溪镇卫生院、建宁县均口镇中心卫生院、建宁县伊家乡卫生院。

泰宁县(11个):大龙乡中心卫生院、朱口镇中心卫生院、杉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渠乡卫生院、上青乡卫生院、新桥乡卫生院、开善乡卫生院、梅口乡卫生院、朱口中心卫生院龙湖分院;泰宁县大田乡卫生院、泰宁县大龙乡中心卫生院龙安分院。

将乐县(8个):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漠源乡卫生院、万安卫生院、大源卫生院;将乐县南口中心卫生院、将乐县高唐镇中心卫生院、将乐县余坊乡卫生院、将乐县万全乡卫生院。

  县(8个):凤岗街道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夏茂中心卫生院、大洛中心卫生院、高桥卫生院、高砂卫生院、南阳中心卫生院;沙县南霞卫生院、沙县青州卫生院。

尤溪县(15个):坂面中心卫生院、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城镇卫生院、梅仙镇卫生院、溪尾乡卫生院、汤川乡卫生院、台溪乡卫生院、新阳中心卫生院、八字桥乡卫生院、台溪乡清溪卫生院、西滨中心卫生院、中仙中心卫生院、管前镇卫生院;尤溪县联合乡卫生院、尤溪县洋中中心卫生院。

大田县(12个):均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中心卫生院、桃源中心卫生院、文江乡卫生院、济阳乡卫生院、梅山乡卫生院、太华镇卫生院、石牌镇卫生院;大田县奇韬镇卫生院、大田县上京镇卫生院、大田县吴山乡卫生院、大田县屏山乡卫生院。


 

 

关于中医药事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8823日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池明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7月中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小华带领调研组成员着重就我市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项目、中药材产业发展以及实行总医院制以来中医院人才队伍、经费保障和基层建设等情况开展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情况汇报并座谈,察看了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三元区荆西中医馆和三真药业有限公司,并深入宁化、大田实地调研县中医院、部分基层中医馆以及中药材种植基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近年来,我市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工作方针,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同步推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一)中医药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主要是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强化政策保障,先后下发了《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关于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通知》和《三明市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工作方案》等整体设计与指导性文件,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通过提高中药饮片门诊报销比例、增设中医诊疗辩证费和中药饮片药事服务费以及扩大中医康复医保支付范围等,引导百姓选择使用中药,鼓励和支持中医师使用中医方法诊疗和开展中医特色服务,中医药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得到尊重,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升。

(二)基层基础逐步夯实。三明市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工作方案指出,到2030年全市有2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2个乡镇卫生院设有中医馆。目前,已完成投资1980万元,动工兴建国家标准化基层中医馆109个,完工69个。全市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4.3%的乡镇卫生院设置了中医科、中药房,76%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1.2%的村卫生所配备了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

(三)中医药服务能力稳步提升。目前,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0.2%的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中药饮片等6种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能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基本预防保健服务等中医药服务,基本形成了以市级中西医结合医院为龙头,县(市)中医院为骨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为基础的中医药服务网络。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成效明显,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耳鼻喉科、预防保健科被列为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西医结合儿科、尤溪县中医院中医外科被评为第六批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市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已有15个。中医特色传承有所突破,已建有全国基层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1个,省级基层名老中医专家师承带徒指导老师20人。2017年,宋纬文老药师入选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实现零的突破,还编制了《三明草药》和《三明老药工炮制经验集》。

(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项目有序推进。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国家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20162018)工作方案》,将试验区建设工作纳入各部门的年度工作任务,通过强化组织保障,密切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了该项工作的有效落实。各县(市)根据市政府安排部署,也制定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共同推动试验区项目建设工作。市财政专门安排300万元用于项目引导补助,推进试验区建设。目前,我市5个市级引导补助资金建设项目,已有3项(市治未病中心、市级中药制剂平台和中医药特色传承工作室)投入使用,其他2项(市中医康复技术服务及培训中心和市级中医药文化宣传基地)正有序建设中。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研的情况看,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还存在一些需要推进和解决的问题。

(一)政策落实不够到位。2016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的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文件中,明确要求,一是全市公立医院中医类在编专业人员的基本工资由当地财政核拨。二是对新引进到市、县公立医疗机构的中医药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由财政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人才培养补助经费,其中,本科生2万元,硕士研究生3万元,博士毕业生5万元。目前只有宁化、沙县将本县公立医院中医类在编专业人员的基本工资列为财政核拨,其他县(市)包括市本级均未落实。而一次性人才补助政策基本没有落实。

(二)政策倾斜力度不够。在进一步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政策扶持方面,调研中,以下两个问题反映比较集中:一是中医非药物治疗门诊报销门槛较高。我市现行的医保政策只对医保目录内的中药饮片实行门诊取消起付线、报销80%,而对针灸、推拿、拔罐等中医非药物治疗门诊报销仍设有1200元的门诊起付线,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中医药特色诊疗方法的推广应用。二是中药饮片纳入药占比指标考核不合理。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8号)提出,力争到2017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国家并未将中药饮片纳入医院药占比统计考核,而我市把中药饮片纳入药占比统计指标进行考核。中药饮片作为中医治疗疾病的主要手段之一,受药占比的控制影响,其使用程度大大受限,导致中医院西医化现象比较严重。

(三)中医药专业人才缺乏。一是人才总量相对匮乏。目前,全市有注册中医类执业医师1258人,只占全市执业医师的17.2%;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中医药人才只有796人,仅占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7.87%二是队伍年龄普遍偏大。现有中医从业人员多以老年医生为主,乡村中医人员年龄也基本在60岁以上,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的中青年医生较少,断层严重,特别是优秀中医药临床人才后继乏人。三是基层人员尤为紧缺。基层中医馆主要靠县中医院轮流选派中医师定期坐诊,普遍缺乏自有配备的中医师,不少中医馆成了“空架子”。此外,由于中医药从业人员收入低于西医从业人员,中医药从业人员改行从事西医工作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中药材产业发展滞后。一是道地药材发展规模小。我市的草珊瑚、黄精、虎杖、建莲、薏米、葛根等6个品种被认定为全国道地优质药材,但目前除了建莲和薏米作为食用加工具有一定规模外,中药材种植加工企业规模普遍偏小,难以在当地形成龙头带动效应,造成本地特色中药材既无规模,又无龙头加工企业,尚未形成产业链。二是种植产业化水平低。目前主要沿袭传统的种养习惯,精细加工水平不高,加之产品销售渠道和市场行情很难把握,没有企业为产品收购、加工销售提供支撑,经济效益不明显,影响了本地中药材的发展。三是产品结构不够合理。我市拥有的品种多为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低的普通药品,缺少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比如,我市拥有31个中药制剂批文,但常年生产的仅17个品规,除了几个全国独家品种外,其他品种将面临着药品供给侧结构性调整和新政策的影响,存在被淘汰的风险。

三、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中华文明的结晶,是实现“治未病”和以预防保健为中心的重要保障和载体,在全民健康中应该有更重要的地位和明显作用。在总医院制探索和改革的过程中,市政府要更加重视和完善符合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机制体制,特别是那些原有的有益于推进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机制,只能强化,不能削弱。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落实相关政策。一是加大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投入,落实市本级公立医院中医类在编专业人员的基本工资由本级财政核拨、一次性人才培养补助经费的政策。二是督促永安、明溪、清流、建宁、泰宁、将乐、尤溪、大田等县(市)强化经费保障,切实将本县(市)中医类在编专业人员的基本工资列为财政核拨,并兑现相应的一次性人才培养补助经费,进一步激发中医类人员的干事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加大政策倾斜力度。一是取消中药饮片纳入药占比考核。中药饮片在防病治病中具有独特疗效,特别是在治疗慢性病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在临床诊疗中为控制药占比,很大程度上造成中药饮片使用受限。近年,我市中药饮片收入仅占全市药品收入的约1/60,为此,建议在医疗控费指标修定时,应充分考虑中医普遍收费项目少、价格低的特殊情况,取消中药饮片纳入药占比指标考核,使中医药饮片在临床治疗和健康保健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二是扩大中医医保报销范围。建议在现有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目录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治疗性院内中药制剂、中医特色诊疗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取消或适当降低针灸、推拿、拔罐等中医非药物治疗门诊报销起付线,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廉、效”的优势,促进中医药特色诊疗方法的推广应用。三是建立市级中医院内制剂统筹调度平台。现有政策规定限制了院内中药制剂的院际流通,导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的院内专科特色制剂、宁化中医院的中药膏方等传统特色制剂仅限本院内使用,难以在全市推广应用。为此,建议参照医联体模式,建立市级中医院内制剂统筹调度平台,统筹共享全市特色中药制剂,推动中医药传承和创新。

(三)强化中医人才培养。一是稳定人才队伍。遵循中医人才培养周期长、成本高的特点,进一步完善政策,通过编制倾斜、待遇提高、绩效考核等手段,营造中医人才成长的宽松环境,吸引和鼓励医学院毕业生、离退休老中医药专家等投身于中医事业的发展。二是重视传承培养。落实名中医培养计划、基层中医药专家师承带徒项目,院内设立基层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开展名老中医“传、帮、带”工作,不断培养年轻中医药骨干人才。通过聘请省上中医类专家,定期到我市开展业务指导和临床带教等方式,帮助我市中医类医生成长。三是强化基层建设。卫计、教育等相关部门要继续积极向上争取面向基层的中医类大专生委培政策,解决基层中医药人员紧缺的问题。强化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院学生免费培养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等人才培养、聘用工作。通过岗位培训、务实进修、跟师学习等方式,提高岗位技能,夯实中医技术骨干。

(四)夯实中药材产业基础。一是延伸产业链条。立足和发挥我市生态优势和中药材产业特色,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中药材产业规划,为产业延伸打好基础。鼓励中药材企业向中药材产地延伸产业链,在道地药材主产区积极扶持建设产地初加工和仓储物流设施,加强红豆杉、雷公藤、草珊瑚、黄精、罗汉果、虎杖等原料下游产品开发,逐步将我市原料基地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二是突出产业优势。做大中药材种植规模,重点建设红豆杉、雷公藤、草珊瑚、铁皮石斛等特色药材基地,优化中药材产业布局,争取引进一批有实力的制药企业、研发机构或通过依托、挂靠知名药厂,深度开发三明中药材品种。同时大力承接国内外保健品生产企业、项目和市场营销理念,开发市场容量大、功能确切的保健食品和饮品,形成保健食品产业集群,拓展中药材产业的发展空间。三是扶持产业发展。积极开展民间中医药(含青草药)验方收集工作,开展名方、验方筛选评价研究与普及应用,开发现代中药制剂产品。选择有条件的重要企业进行重点扶持,重点扶持若干个集道地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现代中药研究、生产、商贸、信息交流等为一体的中药现代科技产业基地,支持中药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将本地药企纳入我市医保用药目录和药品采购目录。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市人民政府

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18823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秘书长罗金水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关于规划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建议”等8件重点督办建议的办理和落实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情况见附件)。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和落实工作,把办理建议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范围,精心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针对代表建议所提内容,逐项逐件抓好协调和落实。各承办单位注重改进办理方式,加强与代表沟通与联系;注重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双渠道、双责任督办”工作;注重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严把时限、质量、督办关,代表建议办理和落实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在办理和落实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少数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不够重视。少数承办单位在网上签收建议后,未与代表电话沟通或见面沟通,没有认真分析研究代表所提建议的初衷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文来文往”,“重答复、轻落实”现象仍有发生。如,“关于有效降低国道2252交界区域交通安全隐患的建议”和“关于对711县道青大线K10+400-500处弯道改造的建议”等少数建议,承办部门未与代表进行沟通而直接办理答复,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缺乏实效,导致提出建议的代表对第一次办理答复表示“基本满意”,甚至“不满意”。

二是有的项目计划安排不够合理。如,“关于解决万达广场前道路交通拥堵问题的建议”,目前主要存在问题是,近期需采取的措施还不到位,尚未建设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缺乏完善配套治堵设施;尚未划定万达环岛周边的车辆专用停车场,造成车辆随意停靠交通秩序混乱的局面;大型车辆、过境重货车对该区域交通干扰的现象日益突出;中、长期的规划项目还不够完善。

三是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针对性不强。有些建议在办理过程中,采取了一些措施和办法,但大多是从面上和整体角度考虑出发,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措施,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办法还不够。如,“关于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的建议”,由于部分乡镇受经费不足,设施不全等因素制约,生活垃圾无法及时清运,道路两侧倾倒垃圾以及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到河流等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一些地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不够,治理效果不够明显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对本次常委会会议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的2件重点督办建议,市政府要针对本次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再梳理、再研究、再推动,要督促相关承办单位对代表进行回访,了解建议办理的后续情况以及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持续抓好重点督办建议办理事项的后续工作;对测评结果为“满意”的6件重点督办建议,也要加大后续落实力度,尽快把已制定的工作计划和方案落实到位。

二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增强办理工作实效。对代表表示“基本满意”的40件建议,相关承办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听取和吸纳代表意见建议,了解代表对办理工作的真实意图以及建议办理的进展或后续情况,加强调查研究,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办理程序,把工作重点落在解决实际问题上,切实增强办理工作实效

三要进一步强化落实,巩固办理工作成果。对代表所提问题已经解决的(A类件),要巩固成果,提高质量,防止问题再次反弹;对基本解决或正在解决及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件),要突出问题的“解决率”,重在解决实际问题,以点带面,以重点促一般,努力促使办理结果转化提升;对一些因政策原因和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代表做好解释答疑工作,争取代表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强化责任,抓紧抓实,形成“办理一件建议、解决一方面问题,突破一个领域”的良好局面,努力使建议办理成果让代表满意,使群众受益。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要加强对口督办检查,结合11月份常委会开展的“回头看”检查工作,加强同代表的联系,及时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适时向代表通报办

理情况,促使建议办理工作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办理工作不断深化,办理实效不断提升。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和《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研究处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部门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作出报告。

 

    附件:市政府办理的重点督办建议满意度测评情况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201893


 

 

 

 

 

 

 

 

 

 

 

 

 

 

 

 


附件

市政府办理的重点督办建议满意度测评情况

 

序号

重点督办建议

满 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测评结果

1

关于规划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建议

19

12

1

满 意

2

关于加强完善新行政服务中心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议

22

10

0

满 意

3

关于改善三明市碧桂园公交运输能力的建议

21

11

0

满 意

4

关于实施乡村公路拓宽改造工程,推动乡村振兴的建议

26

5

1

满 意

5

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需重点解决有关问题的建议

22

10

0

满 意

6

关于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的建议

17

15

0

基本满意

7

关于解决万达广场前道路交通拥堵问题的建议

13

13

6

基本满意

8

关于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建议

23

8

1

满 意


 

 

 

 
 

74

 



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8823日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罗金水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向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报告今年市政府办理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的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市政府共承办代表建议243件(占代表建议总数258件的94.2%),其中:会议期间交办的241件代表建议在610日前完成了办理答复工作,闭会后交办的2件代表建议提前完成了办理答复工作。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A类)的有64件,“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B类)的有159件,“因受条件限制,一时无法解决”(C类)的有18件,“留作参考”(D类)的有2件。根据市人大代表反馈意见,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有203件、“基本满意”的有40件。

一、精心组织,压实责任,把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代表建议所提事项,既有市委市政府正在大力推进的重点工作,也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凝聚了人大代表的智慧,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愿望,体现了人大代表履职为民的使命担当。市政府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办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精心安排部署,强化工作措施,推动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取得了良好成效。

75

(一)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办理工作余红胜市长亲自抓代表建议办理的部署、推进工作。在市“两会”期间,余市长与人大代表广泛交流,认真听取代表们为推进三明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4月份,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主任会议确定了关于规划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完善新行政服务中心配套基础设施等8件为重点督办建议后,余市长逐件审阅、签批,提出办理工作要求。89日,余市长主持召开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督办会议,听取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要求各承办单位进一步压实责任,聚焦提高满意度、提高解决率、提高实效性,力求把每件建议都办好办实、办出成效,形成“办理一件建议、解决一方面问题、突破一个领域”的良好局面。各位分管副市长多次召开专题会、现场会,研究、协调、推进建议的办理落实工作。各承办单位认真制定办理方案,落实办理措施,确保了办理工作“层层有人管、环环有人抓”。

(二)认真交办,压实办理工作责任。228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明政办发明电〔201822号),将市人大代表建议交由6个县(市、区)和38个市直单位办理,明确了办理责任、办理时限、答复要求等。各承办单位压实办理责任,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承办科室抓好落实,切实把建议办理工作落到了实处。425日,市政府办又下发《关于认真做好省人大代表建议和市人大重点督办建议、市政协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明政办〔201831号),对8件重点督办建议逐一明确牵头市政府领导、主办部门和具体要求,落实“双渠道双责任督办”工作,提高了重点督办建议的办理效率和质量,以此带动了其他建议的办理落实。

(三)完善机制,形成办理工作合力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机制,凝聚办理工作合力。一方面,加强沟通。健全完善了市政府办公室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与市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室的定期沟通联系,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的密切配合、协同办理等工作机制,提高了工作效率。各承办单位注重与人大代表在办前协商、办中交流、办后跟踪,通过互动,及时了解人大代表的要求,提高了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另一方面,强化考评。把“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情况纳入2018年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考评范围,下发《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绩效考评的通知》,从办理建议的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强化工作考评,推动了各部门更加重视、高效优质地办理建议。

(四)严格督查,着力规范办理工作。市政府督查室采取书面督查、“三色督查单”等形式,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4次跟踪督查,推进建议办理工作规范化。在督办过程中,注重把好“两个关”,一是时限关。交办一个月后,对协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29个协办单位全部在规定时限内(410日前)将协办意见提交给了主办单位。之后,将督查的重点放在办理答复方面,分别于510日、528日、610日开展督查,先后刊出4期《督查与反馈》,督促承办单位提高办理效率和办理质量,至610日,各承办单位全部完成了建议的办理答复工作。二是质量关。将办理答复的行文格式、解决问题等情况纳入督查范围,通报了10个单位答复函中存在“多种行文格式、会议届次提法不规范”和“答复意见没有直面问题、直奔主题”等问题,先后将16件答复函退回承办单位重办。经过严格把关,今年建议办理更为规范,答复函质量有新提高。

二、突出重点,盯紧抓实,提升重点督办建议办理质量

市政府坚持重点督办建议重点办,认真解决代表所提的问题。目前,8件重点督办建议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A类)的有3件,“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B类)的有5件。根据市人大代表反馈意见,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有6件、“基本满意”的有2件。

(一)关于规划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建议0002号,叶明安代表提出)

该建议的办理工作由林俊德副市长牵头,市住建局、梅列区、三元区政府主办。办理结果为“A”,代表反馈“满意”。

主要措施:市政府把市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积极措施推动落实。一是实地调研,专题研究消纳场工作。市政府组织有关单位人员及专家多次实地调研和勘查后,于410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市区弃土场(含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工作,统筹考虑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的消纳问题。确定在梅列区斑竹溪、三元区槐林和黄坑选址建设3座弃土场,规划总容量约2200万立方米。二是实施攻坚,推进消纳场建设。将斑竹溪、槐林、黄坑3个弃土场建设项目列入2018年“城市双修”行动计划,加以推进落实。目前,槐林弃土场已完成第一期100亩土地征迁,待省林业厅生态林报批材料审批后,即可局部动工建设;黄坑弃土场正在与村里研究征地拆迁工作;斑竹溪弃土场已征地约710亩,完成了初步方案设计,正在启动自然村整体搬迁和弃土场基础设施招标工作,争取9月份部分动工。三是疏堵结合,有序消纳建筑垃圾。在新规划的弃土场建成前,一方面,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立案查处非法倾倒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36起,加强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审批、宣传教育等措施,督促清运人将建筑垃圾倾倒至批准的地点。另一方面,着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把《三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列入市政府2018年立法计划,目前正在征求意见。

(二)关于加强完善新行政服务中心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议0016号,林来发代表提出)

该建议的办理工作由林俊德副市长牵头,市住建局、城乡规划局、城投公司主办。办理结果为“B”,代表反馈“满意”。

主要措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行政服务中心周边基础设施配套工作,按照“抓重点、强弱项”的要求,着力推进路网建设、完善配套设施。道路交通方面。实施规划二路、小溪路、江滨路延伸段至行政服务中心(G205)道路改造工程,以及公共自行车道三期建设(博物馆至行政服务中心段),方便市民前往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目前,贵溪洋规划二路已竣工通行;江滨路延伸段至行政服务中心(G205)道路改造工程正在办工程建设报批手续;小溪路改造工程完成施工招标。公共自行车道三期建设工程正在优化方案,争取三季度动工,年内部分完工。配套设施方面。一是增加停车泊位。新行政服务中心已有公共停车泊位293个,基本可以满足当前停车需求。根据地块单元控规,还将在行政服务中心周边350402-03J地块规划建设2处公共停车设施共350个泊位,满足未来增量停车需求。二是优化公交出行。经优化调整,目前,市民可乘坐15路、66路、52路公交直达新行政服务中心,也可乘坐1223272851575858支路至体育场馆,再换乘60路免费接驳到新行政服务中心。三是做好酒店布局。市城投公司的“城投·新都汇”项目已配建酒店一座,将在20191月对外营业,可服务前往市行政服务中心和万达广场商圈办事的群众。

(三)关于改善三明市碧桂园公交运输能力的建议0022号,卢美菁等2位代表提出)

该建议的办理工作由黄建波常务副市长牵头,市交通运输局主办。办理结果为“B”,代表反馈“基本满意”。

主要措施:市政府认真研究并制定了改善贵溪洋片区公交出行整体方案。目前,已按过渡方案实施,将现有17路、56路公交线路延伸至梅列区第二实验学校和碧桂园小区二期北门口附近,保障了师生和小区居民的出行。

碧桂园小区6对公交停靠站的选址工作已完成,正督促碧桂园开发商加快公交首末站、停靠站建设和小区道路施工。这些设施建成后,市公交公司将对公交线网布局进行全面的优化和完善。把现有的17路、56路公交线路延伸至碧桂园小区公交首末站,新增28路、59路两条公交线路延伸至碧桂园小区公交首末站,并适时延长59路等线路运营时间。到时,公交线路可覆盖碧桂园小区,基本实现公交一站式到达城关、列西、列东等区域,让居民搭乘公交车便捷出行。

(四)关于实施乡村公路拓宽改造工程,推动乡村振兴的建议0044号,谢辉添等7位代表提出)

该建议的办理工作由黄建波常务副市长牵头,市交通运输局主办。办理结果为“B”,代表反馈“满意”。

主要措施: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强化人物财方面的保障,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一是创新工作机制。制定了《进一步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把“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的年度绩效考评范围,落实分级管理职责,组建了县、乡两级路长办和乡村道专管员队伍。二是加大养护投入。2018年起,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按每年每公里县道30000元、乡道14000元、村道4000元标准安排(省级承担50%,市、县财政合计承担50%),市级财政对各县(市、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实行差别化补助,配套资金从2017年的718万元提高至今年的3000万元。三是加快项目建设。今年已完成农村公路建设改造231公里,提前完成省上下达的225公里任务。

(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需重点解决有关问题的建议0087号,巫扬辉代表提出)

该建议的办理工作由时任副市长肖华鑫牵头,市农业局主办。办理结果为“B”,代表反馈“满意”。

主要措施:市政府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坚持规划先行、产业带动、美化环境、夯实基础,为推进我市乡村振兴开好局、起好步。一是做好振兴规划。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围绕“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组织编制《三明市乡村振兴规划(20182022年)》,科学谋划了我市乡村振兴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二是加快产业发展。制定《三明市实施现代农业提升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着力做强高优粮食、绿色林业、精致园艺、生态养殖、现代烟草五大特色产业、20条特色产业链,大力推动特色产业、生态资源与旅游、文化、康养等深度融合,创建了建宁县首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7个国家级和3个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积极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深入实施“地力提升1112工程”,建设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全市“三品一标”农产品增至388个。三是改善农村环境。持续开展工业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涉砂行为、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小水电生态等生态水环境综合治理“五项攻坚”。组织开展淘汰落后产能、矿山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三项专项行动”。上半年,全市新建改造城乡污水管网59.81公里,新建污水处理设施18个,累计新建乡镇公厕25座、农村公厕49座,全市主要流域水质Ⅰ~Ⅲ类比例为100%,居全省前列。四是夯实基层基础。大力实施“能人回引”、乡贤回归工程,扎实做好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选好带头人。全市1736个行政村全部完成党组织换届选举,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正有序开展。制定关心关爱基层干部28条措施,设立1000万元市级关心关爱专项资金,发挥了干部带领群众振兴乡村的良好成效。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素质提升工程雨露计划等,培育了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引导农民工、农村青年、退役军人、大学生村官等返乡创业,涌现了一批农民创新创业典型。

(六)关于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的建议0122号,邱先国等4位代表提出)

该建议的办理工作由林俊德副市长牵头,市环保局主办。办理结果为“A”,代表反馈“满意”。

主要措施: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一是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我市129个乡镇全部完成了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建设,1735个行政村已开展生活垃圾治理,并建立常态机制。已有110个乡镇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906个行政村开展污水治理,完成三格化粪池改造8.6万户。二是推进美丽乡村创建。今年,全市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工作125个,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12个,累计整治半拉子房157幢,拆除临时搭盖建筑33815平方米,新增垃圾转运处理能力247.56/天,新增绿化面积41492平方米;新增省级住宅试点小区5个,有74个村镇住宅小区获得省级村镇住宅试点小区称号。三是加强畜禽污染防治。共拆除生猪养殖场1416家。全市的库塘、河流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已无生猪规模养殖场,443家保留的生猪规模养殖场通过升级改造,全部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

(七)关于解决万达广场前道路交通拥堵问题的建议0174号,郭颖等4位代表提出)

该建议的办理工作由林俊德副市长牵头,市住建局、公安局主办。办理结果为“B”,代表反馈“基本满意”。

主要措施: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万达广场前道路交通拥堵问题,结合626日市人大刘万年副主任现场调研提出的要求,在深入分析拥堵原因的基础上,从远期、中期、近期三个方面综合施策,逐一明确实施单位和完成时限,全力推进治堵工作。近期,一是完善北部新城(含碧桂园)综合路网和“毛细血管”,打造循环交通体系。目前,规划二路已竣工通车,规划五路和八路项目完成整体工程量的90%,小溪路完成施工招标;规划三路和四路快速通道北侧段、江滨路延伸段至行政服务中心(G205)道路改造工程正在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争取年内开工建设。二是实施工程措施治堵。已完成工程治堵措施规划设计,从增设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增设掉头车道、增设机动车临时停靠点和摩托车、自行车专用停车位等系列措施,由市交警支队、市政养管中心组织施工图设计,争取三季度上网招标,年内完成。中、远期方案是,利用三沙快速通道解决大型车辆过境问题。计划在三沙快速通道全线通车后(目前沙县段在建),争取三沙快速通道尽快通行大型车辆。此外,拟在高源工业区斑竹溪位置规划建设斑竹溪大桥,将G205国道通过斑竹溪大桥改线至市区外围,经高源工业区对接G205国道翁墩互通,解决沙县方向过境车辆对新行政服务中心和万达环岛的交通干扰,具体由梅列区政府结合高源地块的开发,做好斑竹溪大桥建设前期准备,适时启动建设。

(八)关于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建议0231号,范文华等2位代表提出)

该建议的办理工作由张文珍副市长牵头,市教育局主办。办理结果为“A”,代表反馈“满意”。

主要措施:市政府把培养教师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着力补齐教育短板。一是及时出台方案。研究制定了《三明市师范生公费教育试点方案》,从2018年起将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纳入三明学院年度招生总规模,今年依托三明学院定向培养小学教师143名、幼儿教师42名。二是提高培养质量。制定小学和幼儿公费师范生培养方案,实施小学全科教师培养模式,加强师德教育,着力培养高质量的小学和幼教师资。是落实优惠政策。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按规定享受师范生助学金,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同时,在就业、推荐录取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等方面享受相应优惠政策。乡村教师除享受乡镇工作补贴300元外,按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标准予以生活补助。此外,对符合规定的乡村教师在交流、工作调动、聘任等方面给予相应优惠政策,在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向乡村青年教师倾斜,助力乡村教师专业成长。

三、统筹安排,分类推进,增强建议办理工作实效

市政府各承办单位综合分析建议所提问题的针对性,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可行性和操作性,逐一制定办理方案,分类推进建议办理工作,提高了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一)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有64件。主要涉及精准脱贫、环境保护和治理、教育事业发展等方面内容。这部分建议所提问题与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关注程度高。各承办单位积极整合资源,组织攻坚行动,取得良好成效。如,在精准脱贫方面,制定《三明市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2018-2020年)行动计划》,落实了产业、就业、教育、保险、小额信贷、低保兜底等扶贫措施,在全省率先完善精准扶贫医疗补助政策,率先探索统筹解决城乡贫困工作机制等。全市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担保金已发放担保贷款4.42亿元,累计扶持10289户贫困户发展生产,贷款金额为风险担保金的3.14倍,对贫困户覆盖面为52.7%又如,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制定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计划,着力提升我市环保整体水平。截至6月底,市区空气质量状况“优、良”天数比例为99.4%,达标率居全省第一位;7个县进入全省58个县级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前10名;全市18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辖区三条主要水系18个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水质状况为“优”,均居全省第一位。

(二)代表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B类)有159件。主要涉及金融风险防范、特色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社区管理等方面内容。这部分建议涉及面广、综合性强,所提问题较为复杂,短期内解决有一定难度。为此,市政府认真制定方案,明确工作责任,采取措施逐步解决。如,在防范金融风险方面,制定出台《三明市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2018-2020)行动计划》,开展金融案件审判执行、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欠“三大攻坚”行动,全市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率实现“双降”,不良余额由去年最高67.49亿元降至今年6月底的35.01亿元,不良率由去年最高5.42%降至今年62.59%,若还原国开行在三明的贷款173.07亿元,实际不良率为2.29%。全市不良率控制在省上防控任务的2.7%以下。又如,在现代服务业发展方面,依托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大力发展商贸物流、旅游、电子商务、健康养老等产业,连续三年三产增加值增速超过二产。其中,旅游产业对外携手南平成立大武夷(南平、三明)旅游联盟,对内组织泰宁、建宁、将乐、沙县成立三明深呼吸旅游联盟,推动了全域旅游加快发展,培育了20多个省级乡村旅游特色村和泰宁际溪村“耕读李家”、尤溪桂峰村古民居等一批乡村旅游典范;电子商务在全省率先实现省级以上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全覆盖,建成“一县一电商园区”,永安等3县(市)成为全省首批“互联网+”区域化链条化试点,春舞枝花卉在德交所上市,阿里巴巴村淘、赶街网三明运营中心等项目落地。

(三)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因客观条件或其他原因暂时难以解决或留作参考的(CD类)有20件。主要涉及保障房政策调整、高速公路、铁路线路调整、税费减免等方面。这部分建议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前瞻性,但受限于当前政策规定等原因,短期内难以解决,市政府将积极向上反映或作为工作参考。如,关于调整市区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建议,一方面,我市轮候家庭远多于可配租房源,若将房产上市后的限制由五年放宽至三年,人多房少的矛盾将更加突出;另一方面,已购房改房、集资房等保障房的对象将房产上市或离婚析产,再次申请保障房,是侵占未享受过政策性购房对象申请保障房合法权益的行为,会造成新的不公平。又如,关于在沙县境内规范化使用无人机和科技体育航空航天模型的建议,根据中国民航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规定,在沙县境内开展无人机航拍和校园科技体育航空航天模型训练,必须由从事或拟从事航空器运营的个人、组织或企业会同三明沙县机场划设合规的隔离空域,对空域内的运行安全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并上报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因此,建议所提事项一时难以落实。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虽然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门配合还须加强,有的协办单位不够主动、自觉,办理的合力有待增强;二是办理质量还须提高,有的承办单位对建议内容调研不够深入,解决问题的措施不够有力,致使一些建议办理成效不够好;三是有的答复函不够规范,还存在行文格式错误等现象。

下一阶段,市政府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的《审议意见》,责成各单位从“办文”转向“办事”,从“答复”转向“落实”,对承办建议进行再梳理、再研究、再推动,强化措施,持续抓好各项建议的办理落实,兑现对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

 

2018824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张苏闽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吴星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关于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2018724日至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福州召开,根据省人大常委会要求,我列席了本次会议。在这次会上,《三明市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获表决通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会议期间,正在福建考察工作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专程到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看望部分正在参加审议的与会同志。栗战书委员长指出,新时代人大工作责任重大,要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发挥职能作用,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民生保障。习总书记在福建工作十几年,还兼任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六年,他的探索与实践是一笔宝贵的思想和精神财富,与十九大精神是一脉相承的,是福建最大的优势,我们要学习好,运用好,推动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赶超目标。

本次会议会期三天,议程共十八项,召开了三次全体大会,并就各项议程进行了分组审议。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审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决定(草案)》《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草案修改二稿)》《福建省拥军优属条例修正案(草案修改稿)》、《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福建省台湾船舶停泊点管理办法修正案(草案修改稿)》、《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审议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福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三明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三明市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2017年省级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7年省级决算,关于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号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农业农村工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号等6件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教科文卫工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号等5件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环城工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号等5件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事项。

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于伟国委托,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张广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力平分别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琪玉、潘征、吴洪芹、檀云坤,秘书长刘道崎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省政府副省长杨贤金、李德金、郑新聪,省法院院长吴偕林、省检察院负责人,省直有关单位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以及省人大机关各部门、派驻机关纪检组、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冯潮华关于《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决定(草案)》的说明,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杨益民关于《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委员陈书侨关于《福建省拥军优属条例修正案(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委员陈元邦关于《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委员徐华关于《福建省台湾船舶停泊点管理办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省法制办主任黄岩生关于《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梁晋阳关于《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初步审查的报告,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柯有铭关于《福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的说明,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杨益民关于《福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审查的报告,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柯有铭关于《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说明,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杨益民关于《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审查的报告,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仪代关于《三明市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说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陈书侨关于《三明市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审查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黄琪玉关于检查《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杨国豪关于人事安排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征关于提请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任免议案的说明,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杨贤金关于提请政府组成人员职务任免议案的说明,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偕林关于提请审判人员职务任免报告的说明,省财政厅副厅长杨隽关于福建省2017年省级决算的报告,省审计厅厅长杨红关于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陈青文关于2017年省级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黄琪玉关于检查《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决定、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台湾船舶停泊点管理办法》的决定。

会议批准《福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三明市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7年省级决算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免去张兆民的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陈善光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魏克良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张灿民为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免去王永礼的福建省财政厅厅长职务;任命沈瑞敏、谢德森、蔡雅丽(女)、郑巧娟(女)、刘征鹏、俞裕铨、林文勋、林峥峥(女)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陈敏玉(女)的福州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会议还邀请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洪远作关于学习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专题讲座,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副主任李诚作关于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提高审议质量水平的辅导报告,邀请五名常委会委员围绕提高审议能力和审议质量作履职体会交流发言,通报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走访人大代表进展情况。

                       

                         

2018731


 

 

关于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2018814日下午至16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福州召开。本次会议是因工作需要,专门加开的一次常委会会议。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和省人大代表黄秀泉列席了会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本次会议议程共四项,召开了两次全体大会,并就各项议程进行了分组审议。会议的主要议题是:传达贯彻栗战书委员长来闽调研时的重要讲话和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持续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决议(草案)》。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于伟国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广敏、黄琪玉、邓力平、潘征、吴洪芹、檀云坤,秘书长刘道崎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省长李德金,省监委负责人、省法院院长吴偕林、省检察院负责人、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和派驻机关纪检组、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贯彻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来闽调研时的重要讲话和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会议强调,省人大常委会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领会栗战书委员长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宪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人大在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从更高层次坚决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要求、重要指示,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的要求,认真研究、谋划和推进下半年和今后我省人大工作。

 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副省长李德金关于我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副组长潘征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环城工委主任朱华关于《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持续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决议(草案)》的说明。

815日上午和下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有关报告和决议草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816日上午,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将就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决议》。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于伟国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本次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会议,专题审议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议题,举行专题询问,并作出决议,充分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服从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及省委中心任务的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对于推进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他强调,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的重要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与对福建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紧密结合起来,把总书记为福建创造的宝贵思想财富和精神财富传承发扬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织紧织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网络,把法律责任落到实处,真正发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有力推进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栗战书委员长来闽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围绕“三个紧扣”的要求,扎实推进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作用,努力为新福建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18817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请假人员名单

 

张淑云、陈红梅、廖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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