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常委会公报

2020年第三期

2020-09-25 16:17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议程

2020827-28日)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五、审议市人大常委会环城工委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号议案(关于制定《三明市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办理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森林康养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和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九、听取和审议《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十、审议有关人事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020827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廖小华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组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现将执法检查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的工作情况

76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成员进行培训,学习慈善法和相关法律法规,集中收看慈善法专题学习辅导讲座召开专题汇报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副市长翟超所作的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慈善法的情况汇报和市民政局等9个部门负责人的相关情况汇报。77-10日,执法检查组分为2个小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小华、刘万年分别带队赴沙县、尤溪和梅列、永安4个县(市、区)开展实地检查,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社会建设委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共21人参加了执法检查活动。检查组察看了5个慈善组织、9个慈善项目以及2个社工服务机构,召开了4场座谈会,实地了解相关情况。与此同时,还委托三元、明溪、清流、宁化、建宁、泰宁、将乐、大田等8个县(区)人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自查。

二、贯彻实施慈善法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2016年慈善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能认真贯彻落实慈善法,坚持政府推动、突出社会参与、完善制度保障,慈善工作在灾害救助、贫困救济、医疗救助、教育救助、扶老助残和其他公益事业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市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保障机制初步形成。各级政府重视慈善工作,突出慈善文化引领,不断提升慈善事业发展水平。市政府将发展慈善事业作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总体发展规划,划拨 200万元作为市慈善总会创始基金,每年安排20万元作为市慈善总会的工作经费。市民政局设立慈善事业促进科,县(市、区)也相应设立股室,负责慈善事业促进的相关工作。市县相继成立了慈善总会,实现全市慈善总会全覆盖。民政部门持续开展“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让市民更好感知慈善、参与慈善。市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合力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2019-2020年全市共有387户企业符合公益性捐赠扣除条件,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捐赠额共6990万元,充分释放税收优惠政策红利。

(二)服务力量逐步壮大。按照慈善法第61条有关规定,各级政府依法有序推进慈善服务发展,受益对象范围不断扩大。一是培育壮大慈善力量。目前,全市具有公益性质的社会组织达1250多家,依法登记的慈善组织21家,其中基金会13家,慈善总会6家,光彩事业促进会1家,扶贫助学工作协会1家;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5家,另有市红十字会等13家群团组织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二是积极推进志愿服务。截止目前,全市在中华志愿服务网记录实名认证志愿者达31.9万名,志愿者团体2779个,志愿服务项目49057个,项目总时长489.09万小时,服务范围涉及扶贫、济困、助老、扶残等各个领域。三是深入开展义工活动。全市有32家社工机构以义工队伍为抓手,持续开展敬老助老、环境保护、义诊义卖等义工活动,2016年以来开展各类义工服务活动800场次,服务项目达700多个,参与义工达0.62万多人次,服务对象累计1.26多万人次。

(三)公益活动常态开展。慈善组织按照慈善法第3条等规定,积极开展慈善公益活动。一是助力脱贫攻坚2016年以来,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累计获得各界爱心人士、爱心企业捐款捐物约5059万元,其中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个人出资约3559万元,慰问建档立卡贫困户约11.93万户次。累计发动162家企业(商会)与183个贫困村形成结对,投入各类帮扶资金9900多万元,实施帮扶项目609个、帮扶贫困户21206444人。二是助力疫情防控。在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市慈善组织共接收社会捐赠资金2708.5万余元,物资价值1507.67万元,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6200人次,各类慈善组织依法规范运作,及时划拨捐赠款物,对接收捐赠的款物进行公示,为抗击疫情起了积极的作用。三是助力扶贫济困。我市各类慈善公益组织积极开展扶贫、安老、助孤、助学、扶残、助医等慈善活动,慈善救助范围不断扩大,受益人群更加广泛。三明市慈善总会2018年以来持续开展“慈善情暖万家送光明”项目,为全市范围内300名贫困患者免费实施了白内障复明手术;永安市仁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负责管理的爱心超市面向低保家庭和残疾人困难家庭免费送大米、食用油等爱心物品,已帮扶贫困家庭780多人次,该中心荣获“福建省扶残助残先进集体”;三元区民政局、沙县慈善总会、大田慈善总会等针对老年群体开展了慈善助餐、慈善幸福院等慈善项目。

三、慈善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慈善宣传工作不够深入。慈善法第88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弘扬慈善文化,培育公民慈善意识”。从检查看,慈善法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仍然不够,宣传手段比较单一,普及范围不广,全社会对慈善法的知晓度不高,影响力不大,一些慈善公益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对慈善法具体规定不熟悉。现代慈善公益思想还没有深入人心,大众主动参与慈善捐助比例较低, 慈善捐赠的积极性不高,缺乏主动、自觉性的捐赠意识,全社会关心支持慈善事业氛围尚未有效形成。个别企业捐赠者缺乏捐赠诚信,没有兑现对“慈善”的承诺。

(二)部门之间协作不够顺畅。一是协作机制未建立。慈善法第6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慈善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慈善工作涉及民政、财政、税务等政府部门,但慈善法颁布实施4年来,各级政府并未就贯彻慈善法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也未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具体职责,部门之间各自为战,缺乏行之有效的组织协调机制。二是信息共享待推进。慈善法第69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慈善信息统计和发布制度”。第77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向慈善组织、慈善信托受托人等提供慈善需求信息,为慈善活动提供指导和帮助”。第78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建立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慈善信息共享机制”。检查发现,各级政府的慈善信息统计和发布制度不完善,民政部门与财政、税务、卫健等部门,与慈善公益机构之间尚未建立信息对接机制,社会救助需求与慈善资源信息不对称,未能有效配置和充分利用慈善资源。

(三)慈善组织认定工作滞后。慈善法第10条对依法设立慈善组织作了明确规定。从检查中发现,具有公益性质的社会组织自身对认定和登记为慈善组织积极性不高,个别负责慈善事业的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对慈善组织登记认定的相关规定理解不准确,程序不熟悉,客观上给具有慈善性质的社会组织申请认定或登记成为慈善组织带来障碍。目前,我市基金会、慈善类社会组织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仅21家,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仅5(即市慈善总会、沙县慈善总会、建宁慈善总会、宁化慈善总会、泰宁县光彩事业促进会);梅列、三元、明溪、清流、泰宁、将乐、大田等7家慈善总会尚未登记认定为慈善组织。

(四)慈善组织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慈善法第28章对慈善组织的治理要求、各类慈善活动的流程规范进行了明确规定。从检查情况看,存在主要问题有:一是募集善款使用率低。全市慈善组织运行资金主要来源于自筹和定向募捐,募捐资金总量少,资金使用不充分、使用效益较低,影响了慈善公益活动的开展。从检查情况看,全市13家慈善总会自创办以来筹集资金1.67亿元,结余6515.87万元,使用率61%二是慈善公信力不足。慈善法第8章对信息公开作了明确规定。从检查情况看,部分慈善组织未能及时主动公开慈善组织信息和慈善活动信息,未能有效保护捐赠人的知情权。同时,近年来其他地区一些负面事件引发了社会公众对慈善公信力的广泛关注,对我市慈善工作同样有不利影响。三是慈善专业人才缺乏。从检查中看,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普遍未能认识到慈善行业需要机构管理、筹集款项、项目运作等多方面的专业人才。各级民政部门在慈善工作方面的人员配备有限,部分县(市、区)民政部门没有专职从事慈善工作的人员。慈善总会从事慈善工作的人员专业程度不高,老龄化较严重。

(五)慈善事业促进措施落实不够到位。慈善法第9章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从检查中发现,各级政府没有制定出台相应的具体政策,部分措施缺乏可操作性。财政支持方面,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有待进一步扩大。用地支持方面,慈善法规定的从事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和优抚的慈善组织可获得用地优惠,但初创期慈善组织,亟需解决的是没有办公场所或难以承受办公场地租金的困难。税收优惠方面,部分捐赠人对非现金捐赠即物质捐赠能否享受税收优惠存在疑虑,有关部门针对性宣传解释不到位。2019年度三明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仅有8家。褒奖表扬方面,对为慈善事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企业和个人,我市尚未建立表扬、奖励等激励措施,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爱心人士及相关企业做慈善事业的积极性。

四、进一步贯彻实施慈善法的建议

针对这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对进一步贯彻实施慈善法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慈善氛围。慈善工作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一项重要工作,慈善法是促进社会互助、加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支柱法律。市县政府要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新形势下做好慈善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不断推动我市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广泛宣传慈善法律法规,注意挖掘身边好人和凡人善举,用群众看得见的鲜活事例,大力弘扬慈善文化,共同营造“人人尚善、处处行善”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慈善活动。一要落实监管责任。民政部门要强化慈善工作职责,严格执行慈善组织年检和评估制度。围绕慈善组织募捐活动、财产管理使用、信息公开等内容,建立健全并落实日常监督检查、重大慈善项目专项检查、慈善组织及其负责人信用记录等制度,对违法违规慈善行为依法查处。财政、税务部门要依法对慈善组织的财务会计、享受税收优惠和使用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等情况进行监管。审计部门根据法定要求开展审计监督。其他相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进行监管。二要规范慈善组织行为。慈善组织要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及时规范公布慈善款物募集和使用信息,提高资金的透明度,提升慈善公信力。要健全财务制度,加强内部管控、审计,确保慈善资金有据可查、有账可循。要合理设计慈善项目,建立项目管理制度,优化实施流程,降低运行成本,提高慈善资金使用效率。三要加强慈善组织认定工作。民政部门要认真研究、分析和把握慈善组织的认定标准,规范办事程序,简化审批流程,督促慈善组织规范运行。对法律实施前已登记注册的慈善机构抓紧时间按规定做好重新认定工作,提升慈善机构登记认定热情。

(三)加强队伍建设,壮大服务力量。一是加强民政部门慈善工作队伍建设。要确保有专人负责慈善工作,配备执法力量监督和管理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对各级民政部门慈善事业及慈善组织登记管理部门人员开展培训,确保熟知理解慈善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指导慈善组织开展工作。二是加强慈善组织人才队伍建设。要探索各类院校与慈善组织合作培养慈善专业人才的发展模式,增强实效性、针对性、综合性,建立一支具备相应知识和经验的从业人员队伍,实现慈善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发展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同时,适当调整和补充一些年富力强的慈善组织理事会成员,增强慈善组织活力,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三是提高志愿者素质。相关部门要制定并实施对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和志愿者的培训计划,对志愿者定期进行慈善服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增加志愿者的知识储备,提升面对突发情况处置能力,力促志愿服务队伍逐步向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四)推动措施落实,促进行业发展。一是完善保障机制。市政府要尽快出台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相关部门要将慈善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不断创新慈善募捐形式,创建慈善项目品牌,畅通慈善救助渠道,持续助力社会治理、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扶贫济困等工作,重点落实财政投入、用地支持、税收优惠、褒扬奖励等措施。要借鉴其他地方的做法,探索建立“慈善时间银行”回馈制度,鼓励更多的人参与慈善公益活动。二是加强信息共享。要建立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整合相关信息资源,提供法规政策宣传、慈善组织培育、慈善项目推介、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慈善信息公开、慈善需求发布等综合性服务。同时,健全和完善民政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慈善信息沟通共享机制、信用信息披露机制,提升慈善资源配置效率。三是健全会商机制。要抓紧建立慈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定期会商沟通机制,理清民政、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职责内容,研究解决慈善事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分工清晰、责任明确、运转高效、执行有力的工作格局,确保慈善法的条文逐条推进、逐条落实。

以上报告,请审议。


 

 

关于《慈善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

 

2020827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慈善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实施《慈善法》,基本形成“制度完善、作用显著、管理规范、健康有序”的慈善事业发展格局。

    (一)慈善组织体系初步建立。截至目前,全市依法登记的慈善组织21家,其中基金会13家,慈善总会6家,光彩事业促进会1家,扶贫助学工作协会1家;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5家,另有市红十字会等13家群团组织已经取得公开募捐资格。

(二)慈善救助领域不断拓展。各慈善机构积极拓宽募捐渠道,拓展救助领域,赈灾、助老、助学、助医、助困、助残等慈善救助能力不断增强,慈善活动主动与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扶老救孤等工作衔接,社会效益进一步彰显。全市各级慈善总会创建以来共募捐资金1.67亿元,支出1.02亿元,资助慈善项目48个,受益人数7.8万余人次。

(三)慈善队伍建设不断夯实。慈善队伍建设与项目推动基础扎实,截止目前,我市在中华志愿服务网记录实名认证志愿者数超过31.9万,志愿者团体2779个,志愿项目49057个,项目总时长489.09万小时,注册率位于全省前列。在民政部发布的“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中,我市2013-2014年连续两年跻身全国慈善城市百强,获五星级慈善城市荣誉。

二、主要措施

(一)党政重视,全力推动。市委、市政府把慈善事业放到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局的高度来定位,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总体发展规划,突出慈善文化引领,推进机制创新,不断加大扶持、引导和指导力度,着力激发全社会崇德向善力量,推动了全市慈善事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划拨200万元作为市慈善总会创始基金,每年安排20万元作为市慈善总会的工作经费。市县慈善总会相继成立,实现全市慈善总会全覆盖。共成立慈善总会13家,驻会专职工作人员52人。市民政局结合机构改革,调整设立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县(市、区)设立相应股室负责慈善事业促进的相关工作,积极主动承担起本区域内慈善相关的服务、管理、监督和执法工作,为政府更好地履行慈善工作职能、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和促进慈善法有效落实,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紧紧围绕普及慈善文化、宣传慈善理念这个主题,坚持把慈善宣传贯穿于日常工作的全过程,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讲座、培训、知识竞赛等载体,广泛宣传慈善事业的性质、宗旨和意义,大力宣传我市群众乐善好施、助人为乐的好人好事和助难解困的感人事例,深入宣传国家对慈善事业的优惠政策,普及慈善理念,弘扬慈善文化,增强全民慈善意识,积极引导更多的群众将慈善之心变为慈行善举,动员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主动参与到慈善活动中来,让全社会充满人文关怀。2017年,组队参加福建省《慈善法》知识竞赛活动,总分进入全省前3名,荣获二等奖。持续多年利用“中华慈善日”“法制宣传日”“国际社工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在人口最集中的城市地点举行慈善相关主题宣传,通过制作展板、发放宣传单、组织社工组织及志愿者队伍上街开展慈善公益宣传等活动,展示我市多年来慈善事业的发展成绩。2020年出台《三明市市民文明积分活动工作方案》,对参与志愿活动的个人按时长予以相应奖励,为营造良好慈善氛围起到积极作用。沙县印发了“爱心芳名录”,并组织开展表彰活动,激励更多爱心人士参与慈善事业。

(三)多措并举,提升实效。积极募集善款。各慈善机构通过采取集中募捐与分散募捐相结合,普遍募捐与定向募捐相结合,项目推进与日常救助相结合等形式,积极拓宽募捐渠道,助力我市慈善事业发展。新救助形式。鼓励公益慈善组织与互联网对接,努力催生一批网络新型公益慈善组织,充分利用互联网运营公益慈善项目,引导公益慈善组织在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互联网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通过网络支付渠道,提供方便快捷的慈善募捐服务。如市民政局与中国建设银行三明分行合作,开发三明市城市困难家庭精准帮扶云平台,为困难群体和慈善人士搭建供需平台,引导慈善资源与慈善需求有效对接。如宁化县发动当地乡贤捐赠,探索“慈善+养老”模式,将募捐资金用于所在村农村幸福院建设及日常运营,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做法,产生良好社会反响。沙县吉祥寺养老院作为我市首家免费养老院,由各界爱心企业和人士为生活困难老人捐助水电费、食物及生活用品,有效助力解决农村养老问题。拓宽救助项目。全市各级慈善组织在做好“助学、助医、助困、助残”和赈灾的同时,围绕困难群众需求,积极探索项目化救助方式,广泛开展“心动八闽”“贫困家庭唇腭裂患者救助”“八闽点睛行动”“关爱女性健康工程”“慈善快车进乡村”“金秋助学”等专项救助活动。2019年全市慈善救助支出5146万元,资助困难群众3.7万人次,较好地发挥了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补充作用。

(四)服务中心,助力发展。主动与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扶老救孤等工作衔接,慈善活动的社会效益进一步彰显。在脱贫攻坚方面。2016年以来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累计获得各界爱心人士、爱心企业捐款捐物约5059万元,其中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个人出资约3559万元,慰问建档立卡贫困户约11.93万户次。累计发动162家企业(商会)与183个贫困村形成结对,投入各类帮扶资金9900多万元,实施帮扶项目609个、帮扶贫困户21206444人。2018年来,由市慈善总会联合福建东南眼科医院“慈善情暖万家送光明”项目,为全市范围内贫困患者免费实施了白内障复明手术,300名贫困患者得以重见光明;尤溪“精准扶贫·传递爱心”慈善活动为精准扶贫帮扶对象募得善款252.07万元;持续多年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春节慰问“微笑列车唇腭裂免费矫治“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医疗救助”等项目。在赈灾防疫方面。多年来,积极组织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志愿者等慈善力量,发挥特殊优势,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捐款、捐物、捐服务等各类公益捐赠活动,妥善做好境内外赈灾款物接收、分配、调拨。特别是在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市慈善组织共收到捐款2708.5万余元,物资价值1507.67万元,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6200人次,全部款物均第一时间拨付给一线,为疫情防控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在扶老助学方面。2019年我市以全国第三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抓手,在三元区和宁化县探索慈善助老超市嵌入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模式,引入公益慈善力量、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参与扶老助老服务。三元区、沙县、大田等针对老年群体开展了慈善助餐、慈善幸福院等项目,获得老年群体好评。三元、永安、大田、将乐、清流等县(市、区)慈善组织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帮助贫困大学生圆大学梦。2016年以来,三明学院教育基金会等慈善组织用于资助和奖励贫困学生达476.32万元。

(五)健全机制,规范管理。督促各级民政部门和慈善组织严格遵循《慈善法》的规定,完善政策机制,规范机构管理。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明溪和大田等地慈善总会相继出台《慈善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冠名慈善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进一步依法依规管好善款善物,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及捐赠方的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各级慈善总会成立监事会,聘请当地民政局、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负责同志任监事成员,对慈善总会帐目进行全面审查,做到收支帐目清楚、支出合规。各级民政部门每年定期对慈善组织开展年报年检时要求慈善组织必需提供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监控慈善资金的运作和去向健全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统一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三明分厅公布慈善组织登记、信托备案、公开募捐资格审查等相关事项,规范慈善相关业务办理途径和流程。加强政府有关慈善信息公开,督促、指导全市慈善组织通过“慈善中国”平台公开本组织基本信息、公开募捐活动信息、重大资产变动和关联交易情况、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级慈善组织依法依规接收社会各界捐赠款物,每日将接受捐赠情况准确统计、及时上报。定时在“e三明”网上公共服务平台、聚焦三明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公布接收、使用捐赠款物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捐赠款物善款善用、物尽其用。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谁登记、谁管理”,以及属地管辖的原则,每年通过组织开展慈善组织年报年检和“双随机”检查,对慈善组织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开展业务活动、财务管理和经费收支、内部治理等方面进行检查,对慈善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进行监督管理,畅通举报渠道,加大惩处力度,对慈善失信行为做到及时发现,严厉打击。2016年以来市本级已经组织开展“双随机”检查97涉及慈善组织2家,未发现慈善领域违法行为。

三、主要问题和不足

我市慈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慈善组织数量较少。全市具有慈善性质的社会组织达1250余家,但《慈善法》颁布后登记或认定的慈善组织仅21家,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仅5家,2019年度全市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仅有8家,整体数量偏少。

(二)慈善募捐能力较弱。作为山区地市,我市慈善组织存在募捐总量较少、募捐项目单一、募捐渠道不宽等问题。而缺乏相应的表彰、宣传、奖励等激励政策,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爱心人士及相关企业做慈善事业的积极性。

(三)慈善专业人才匮乏。目前,我市慈善机构的专职力量不足,大部分慈善总会仅有12个工作人员,或者干脆挂靠在民政部门下设科室来运作。此外,从事慈善事业的工作人员普遍缺乏与慈善工作相关的知识培训,导致专业水平不高,难以在慈善工作中担当起引导、规划和发动者的角色。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扬优势、补短板,持续推动我市慈善事业向前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慈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市慈善工作,推动部门间的沟通与交流,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将促进各项慈善事业发展的措施落到实处。积极组织做好省政府“八闽慈善奖”的参选表彰工作。结合我市慈善事业发展实际,进一步探索建立健全相关激励机制,引导、鼓励、支持慈善组织、社会组织、法人、自然人等参与慈善活动。

  (二)进一步创新慈善模式。积极探索“互联网+”慈善模式,发挥政府民生保障部门和国有商业金融机构优势,实现社会救助帮扶资源的精准对接和民生保障资金的科学管理,为困难群众寻求慈善帮扶、社会力量支持慈善项目提供对接渠道,引导慈善资源与慈善需求有效对接。支持慈善组织转型升级,推动慈善服务从传统救助领域向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环保、扶持创业就业、老年产业等领域拓展。将慈善救助、爱心捐赠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倡议各级各单位开展爱心捐赠,以实际行动关爱帮扶困难家庭、困难群众。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慈善组织建设,强化工作人员培训,提升工作能力,规范慈善行为。积极探索和推进全市慈善公益机构专业化建设,大力发展志愿服务组织,进一步扩大慈善事业的参与力量,提升慈善事业队伍专业水平。依托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等教育培训机构,加强慈善人才培训、培养。探索公益慈善与专业社会工作融合发展,打造长期参与慈善服务、熟练掌握专业知识技能的慈善人才队伍。


 

关于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0827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罗奕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做实“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深化“五比五晒”,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上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成效体现以下六个方面:

(一)聚焦“五比五晒”活动,经济社会发展动力进一步凝聚。一是经济指标稳中有进。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年度目标7.5%);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3.4%(年度目标4%);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1.3%(年度目标8.5%);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2.0%(年度目标9%);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32亿元,下降14.8%(年度目标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8%(年度目标8%);外贸出口68.80亿元,下降37.7%(年度目标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下降2.8%(年度目标10%);城镇居民收入21215元,增长1.9%(年度目标8.5%);农村居民收入8096元,增长2.9%(年度目标9.5%);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2.3%(年度目标3%)。二是重点项目有序推进。截止6月底,“五个一批”全市新增项目1303个,总投资1815.1亿元,新增投产项目数居全省第一,新增项目总数、新增开工项目数均居全省第二;全市310个省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15.5亿元,占年度计划的59.3%。“项目攻坚年”取得实效,277GDP增长点项目新增产值120.9亿元、占年度计划64.5%202个投资增长点项目完成投资156.6亿元、占年度计划59%100个税收增长点项目,合计入库税收23.84亿元;100个招商攻坚项目开工建设41个、总投资193.12亿元,已签约项目42个、总投资278.74亿元;143个征地拆迁项目完成征地1.1万亩、占征地总任务67.8%。全市82个“五个十”重大项目完成投资88.7亿元,占年度投资目标的53.6%三是资金争取取得实效。加强向省上汇报协调沟通,全力争取资金支持,用足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新增中央投资政策。截止6月底,已下达中央、省预算内投资项目116个,下达投资补助4.25亿元;已下达我市两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65个、额度65.9亿元;已发放我市10个项目国开行稳投资应急专项资金9.24亿元。四是招商引资精准对接。健全完善“五比五晒”招商及实际利用外资考评工作机制,出台规范外出招商引资活动实施办法和重点产业招商引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集中精力抓好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实施。截止6月底,全市共开展招商活动1229场(次),新签约招商项目1059个,总投资1469.14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项目405个,总投资1087.8亿元;开工落地项目962个,总投资1068.9亿元。五是苏区政策争取成效明显。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我市原中央苏区核心区5个县政策落地,37名对口支援挂职干部已开始挂职帮扶工作。积极对接争取部际联席会议支持,国家发改委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27项事项涉及我市12项,为全省最多。深入开展新一轮苏区政策研究争取,目前在国家发改委征求意见稿24条涉及三明事项的基础上,新增16条涉及三明事项已纳入省发改委反馈稿中。六是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实施水环境治理和水体生态修复,全市河流健康合格率100%,国(省)控断面水质指数、小流域水质指数均为全省第一。6月份我市地表水环境质量位列全国第29位,为全省第一。对标更高空气质量标准,坚持臭氧和PM2.5协同控制,市区空气质量达标率100%,居全省第一,8个县进入全省58个县级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前十名。总投资51.4亿元的山水林田湖草试点建设项目加快推进,现已完成投资42.2亿元,完成进度82.1%

(二)聚焦做实“四篇文章”,经济社会发展成效进一步凸显。一是红色三明,持续唱响“风展红旗如画”品牌。继续开展红色宣讲,传承红色基因,上半年完成赴12个县(市、区)中心组巡回宣讲任务,赴5个中央和省属企事业单位、2个党校干训班开展宣讲。启动“中央苏区三明讲坛”,开展政策对接业务培训,我市扩展纳入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重点建设区范围,12个县(市、区)全部列入国家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5个县纳入新一轮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原中央苏区县范围,今年上半年共争取资金133.05亿元,增长18.5%二是工业三明,持续做优“工业基地·活力新城”品牌。常态化开展“访企业、解难题、促‘六稳’”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收集问题2325个,已解决问题2255个。坚持优惠与贡献对等原则,今年已有12家企业新签订“一企一策”备忘录。主导产业发展迅猛,以氟化工、石墨稀等为代表的新材料产业保持两位数增长,上半年增加值增长为14.3%。落实纾困解难政策,1-6月为企业减免税费、电费等各类负担20亿元。加快融入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建设,共建厦明火炬新材料产业园、泉三高端装备产业园,已签约落地项目34个、总投资93亿元,12个项目开工建设。加快六大科研平台建设,引进北京石墨烯研究院福建协同创新中心,组织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5家。三是绿色三明,持续打响“中国绿都·最氧三明”品牌。整合生态、文化、旅游、行政等资源,争取到全国医改培训基地等省级以上基地26个,被确定为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市。发挥林深水美人长寿优势,推动文旅康养、医养融合发展,第一医院生态新城分院、市委党校迁建(综合培训中心)、生态康养城等项目有序推进。打好蓝天保卫战,重点加快推进三钢超低排放改造,计划实施53个总投资3.2亿元的环保升级改造项目,上半年已完成5项、正在实施17项、完成招标23项。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强化断面综合治理和监管,加快实施5381万元的小流域“为民办实事”综合整治项目。打好净土保卫战,全面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开展企业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完成尤溪、大田受污染耕地集中区建设。四是文明三明,持续提升“满意在三明”品牌。坚持为民惠民、共建共享,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改造升级三明中央苏区纪念馆、全国精神文明展览馆(三明),落实《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推行市民文明积分制,纳入积分管理市民累计达118.9万人。深化中国“志愿之城”试点城市建设,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培训基地落户三明。加快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制定创建工作清单两份,共明确36项具体工作,目前已落实22项,正在持续推进14项。深入拓展“满意在三明”创建品牌,满足群众住房需求,推动1325套国有房产投放市场,解决466件市区房屋和土地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三)聚焦产业转型升级,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一是工业经济量质齐升。项目投资加快增长,1-6月全市工业投资增长27.7%、居全省首位,技改投资增长29.5%、居全省第3位。“一企一策”“一业一策”取得实效,及时兑现惠企政策财政专项扶持资金2.69亿元。工业领域重点项目加快落地,台氟精细化工、昆山立邦化学等项目前期有序推进,中纺院莱赛尔纤维、国投矿业合作等2个央企项目在省上集中“云签约”,泉三高端装备产业园新签约入园企业6家、新增投资额14亿元。积极争取省级技改基金,今年新增签约6户、居全省首位,签约金额1.27亿元、居全省第4位。二是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1-5月全市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18.7%,增速居全省第2位。将乐县和三元格氏栲森林康养基地被国家四部委评为“国家森林康养基地”,三明万寿岩文旅小镇景区和永安安贞堡景区被批准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物流标准化试点结余资金项目建设不断加快,全市上报的6个企业冷链物流项目和10个物流标准化项目已建成运营,商贸物流行业提升和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已启动施工。三是农业经济稳步发展。严格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总体要求,及时将省上下达我市面积246.81万亩、产量96.22万吨粮食生产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上半年粮食已播种面积173.05万亩。加快生猪生产恢复,统筹安排稳定生猪生产各项工作,上半年生猪存栏95.75万头、出栏81.63万头,同比分别增长19.0%3.9%。非洲猪瘟得到有效防控。保障蔬菜有效供给,上半年蔬菜产量69.59万吨,增长3.7%,已完成春种蔬菜30.31万亩,占下达任务108.25%

(四)聚焦复工复产复市,经济社会发展信心进一步增强。一是加强政策扶持。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经济下行压力,我市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力加快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先后出台促“六稳”30条、提振消费12条、支持中小微企业12条、加快项目有序开工复工18条、打通复工复产“五难”操作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一二三产业“百千”增产增效行动方案等政策,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3月份以来,全市重点项目、规模工业企业、限上商贸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复工率均达100%二是强化服务保障。聚焦制约产业链供应链运转的突出问题,组建401个服务专班,全力打通产业链供应链堵点断点。组织召开13场融资对接会,授信67.36亿元,放款31.94亿元,发放纾困专项资金贷款2亿元。强化龙头带动,依托闽光物联云商平台为125家供应链企业提供流动资金7.7亿元。落实电价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成本,上半年累计帮助企业降低用电成本约2.17亿元,兑现用气优惠33.37万元。三是搭建协作平台。开设绿色通道,发放重点物资绿色通行证,确保产业链企业原材料进得来、产品运得出。开通企业提请问题线上直报窗口,建立分类分级交办督办机制。推行“点对点”落实国家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就业稳岗等政策,争取铁合金行业弃水期优惠电价政策,帮助企业减少经营成本。组织钢材、建材行业、氟新材料“手拉手”专场对接会,建立134家“十百”工业品名录,协调市内企业、重点项目工程预采预购大宗地产品,钢材、水泥产能分别由最低峰69%44%提升至97%88%

(五)聚焦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活力进一步激发。一是医改不断深化完善。动态调整药品耗材采购目录,将第二批国家集采32个药品及省集采13个药品纳入采购目录,预计每年可节约药品费用6700万元。持续完善医保支付方式,出台住院费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工作绩效考核方案,进一步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健全绩效薪酬考评体系,调整优化公立医院考核指标,科学设置医防融合工作等核心指标。二是林改不断丰富产品。制定印发《三明市林票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版)》,先后在10县(市)87个村开展林票制度改革试点,涉及林地面积58347亩,制发林票总额5815.3万元,惠及村民10239户、43733人。深入推广“按揭贷”“支贷宝”“福林贷”“益林贷”等金融产品,全市“福林贷”累计发放贷款15.1亿元,惠及1453个村、林农12986户;“益林贷”累计发放贷款1486.29万元,惠及农户330户。三是金改不断探索路径。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增贷作用,率先推出融资担保“白名单”制度,截止6月底,我市已发布3270家融资担保“白名单”企业,各银行机构对“白名单”企业新增授信额度35.67亿元,发放贷款19.89亿元,其中,纯信用贷款2.05亿元,通过融资担保贷款1.64亿元。创新“虚拟担保品”融资模式,今年以来解决重点企业项目融资问题80个、融资需求8亿元。

(六)聚焦营商环境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除省上统一要求的个别复杂事项外,将市直46个部门各类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法定时限由23391个工作日压缩至3704个工作日,压缩率达84.16%,达到全省最短要求。进一步精简合并审批和服务事项,截止6月底,梳理公布的“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达1052项,占审批和服务事项98.34%。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基本实现审批流程、数据平台、管理体系、监管方式“四个统一”,将政府投资项目、社会投资项目、小型工程和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装饰装修项目的行政部门审批时限分别控制在90705020个工作日内。二是持续抓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制定了“诚信三明”建设工作方案,将全市各短板弱项以台账方式逐项分解落实到12个县(市、区)和50个市直部门,压实责任,细化任务,确保实效。截至6月底,在全国261个地级市排名中位列第73位,连续两个月跻身全国百强,取得城市综合信用排名以来的最好名次。三是全力推行“五办工作法”。坚持疫情防控与审批服务“两手抓、两不误”,开通行政审批服务事项47项,设置24小时自助服务机,审批服务效率不断提高。截止6月底,通过自助办量件5207件,“e三明”、网办等方式办件量88.8万件,预约办件量10.01万件,邮寄办理超2.35万件,微信拍先办理量3395件。

(七)聚焦社会民生福祉,经济社会发展短板进一步补齐。一是脱贫攻坚成果不断巩固。出台帮扶解困扶持政策,及时下拨市派第一书记村帮扶资金1260万元、受疫情影响市级配套资金140.3万元、应对疫情七条措施配套的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2.98万元。全面落实“一户一策”“一户一挂钩”“一月一帮扶”制度,共组织1.8万名干部深入基层开展帮扶救助,疫情期间入户慰问1.83万户贫困户。抓好重点群体稳就业,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扶贫车间安置等渠道,帮扶5982名贫困人员实现就业。二是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上半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5691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046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477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34%。扎实开展参保扩面工作,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63.12万人、135.4万人、41.7万人、23.7万人。落实奖补政策稳就业,全市已兑现失业保险支持稳岗补贴、一次性稳定就业补助等各类奖补4259.56万元,惠及企业3531家;发放失业保险金、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5248.93万元;发放低保资金9567.69万元,惠及城乡低保救助1993638298人。启动实施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上半年全市共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440余万元,惠及困难群众36万人次;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共发放临时生活补贴550.32万元,实施临时救助9591人次797.65万元。三是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加强教育、卫生、文化旅游、养老、体育等领域中央及省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截止6月底,已下达社会民生领域项目32个、补助资金11638万元;已下达专项债项目22个、资金16.3亿元。实施17个市区教育补短板项目,计划新增学位15075个,现已开工10个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1亿元。加快推进7个卫生健康事业短板项目建设,预计总投资29亿元。新建80个农村幸福院、10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12个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争取上级补助资金3500多万元。

二、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年初以来,尽管面临着较大下行压力,全市经济运行总体保持平稳,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积极变化。但由于受到疫情影响,国内外大环境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当前经济发展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财政收支压力不断增大。重点税源企业减收明显,受疫情冲击,上半年三钢生产销售不畅、库存积压,税收减收13.66亿元,同比下降67.6%,其中地方级减收1.92亿元,分别影响全市和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3.6%14%。重点领域增支加大,上半年全市民生支出143.66亿元,增长3.4%,超出支出增幅4.6个百分点。二是新兴产业项目量少势弱。规上企业中,林竹、机械铸锻、采选矿、建材、纺织、农产品等原材料加工、传统企业占88%。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虽初见成效,但总体规模较小,新旧动能转换任重道远。上半年全市新增新兴产业项目仅52个、总投资81.7亿元,分别占今年新增“五个一批”项目的4.0%4.5%三是部分项目资金缺口较大。从项目要素保障情况看,资金不足是制约我市项目落地和快速推进的主要瓶颈。部分公建项目自有资本金不足,且受国家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影响,资金筹措难度加大。部分民营企业投资项目大多由于可抵押物不足,难以获得银行信贷支持。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及完成全年计划目标任务的措施

(一)紧扣全年目标,强化调度抓运行。一是抓好经济指标调度。紧扣保总量、保速度、保质量,紧盯“十三五”规划计划指标和2020年度关键性、基础性指标,加强运行调度和统计监测,补齐发展短板,力争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以实际成效推动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认真开展“五比五晒”半年初评,严肃考评纪律,强化正向激励综合运用考评结果。二是落实月度协调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常态化组织召开全市经济运行暨“五比五晒”月度分析协调会议,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牵头经济部门要加强经济运行预测,研究分析全市经济运行阶段性特点、存在的困难,制定针对性调控措施,实现精准调度,不断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水平。三是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建立财源建设长效机制,及时足额兑现“一企一策”“一业一策”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发展壮大,培育新的财源增长点。持续挖掘消费潜力,做大做强“直播”经济,深化与阿里巴巴、字节跳动、拼多多等平台合作,提升我市地产品网络销售规模。加快形成电子商务发展新动能,积极策划及实施“三明首届直播购物节”,倡导居民使用“无接触消费”新模式,持续开展助商惠民促销行动,推动全市消费回暖升级。

(二)推动产业转型,优化结构提潜力。钢铁和装备制造产业方面,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力争2020年实现产值1500亿元。进一步做大三钢集团,力争钢铁产能置换计划及总投资60亿元的高炉升级改造项目年内开建,实现转型升级,打造千亿龙头企业。依托海西汽车等龙头,促进关联企业集聚配套,提升埔岭汽车工业园、泉三高端装备产业园等专业园区,提高整机、整车本土配套率,加快打造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新材料产业方面,推动新材料产业做大做强,力争2020年产值突破200亿元。充分发挥萤石、稀土、石墨等矿产资源优势,加快培育翔丰华、三化公司、海斯福、东莹化工、厦钨新能源公司等骨干企业,完善石墨和石墨烯“一区三园”、氟新材料“一区四园”和稀土产业园,深化厦明火炬新材料产业园、北京石墨烯研究院福建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招商合作,持续完善产业链条,打造全市工业发展的“新引擎”。文旅康养产业方面,实施森林康养产业提升行动,全力抓好20个森林康养基地项目建设,突出建好7个市级森林康养示范基地,加快完善森林步道等基础设施,开发特色产品,争取年底前新开业运营5个基地,力争2020年文旅康养产业实现总收入900亿元。落实支持文旅康养产业加快发展政策措施,及时兑现年度新增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和文旅康养法人单位13万元共108万元的政策奖励。特色现代农业产业方面,加大特色农业项目谋划对接、推进力度,力争特色现代农业实现产值1700亿元。重点打造种业、茶叶、水果三大龙头品牌,加快建宁杂交水稻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培育以大田美人茶为主的三明生态茶公用品牌,创建“三明早熟蜜桔”区域性公共品牌。拓宽乡村休闲旅游业投融资渠道,积极推进建宁托斯卡纳葡萄庄园、沙县南阳上官休闲农庄、大田桃源生态观光桃园等创建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最美休闲乡村。探索与“云闪付”等网络销售平台构建新型合作模式,创建“三妹子”抖音账号,推动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15%以上。

(三)加快项目建设,抢抓进度稳增长。一是突出抓好招商引资。按照高质量招商、招商高质量的要求,围绕四大主导产业,深入实施百亿特色产业链“建链补链强链”招商行动,坚持定向招商、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择机开展赴长三角、珠三角、厦门等区域招商活动,筹备做好“98”厦洽会招商活动。抓好招商项目跟踪推进,对100个“项目攻坚年”重点招商项目和100个“招商专项行动”重点招商项目采取分层管理、分级推进的办法,促进签约项目尽快落地开工。二是强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继续开展“项目攻坚年”活动,进一步完善市领导挂钩“五个十”项目工作机制,开展每季度项目集中开工、竣工活动,确保重点项目扎实推进。加快推进310个省、市重点项目建设进度,认真做好第二批参照省重点项目管理项目申报工作。持续推动“五个一批”项目阶段转化,力争全年新增“五个一批”项目1550个以上。强化跟踪督查,加快推进172个总投资1642.2亿元的“重中之重”项目建设。三是精心做好重大项目储备。抢抓中央部门对口帮扶和当前新一轮政策窗口期的机遇,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紧密衔接国家、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国务院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政策制定,围绕专项债券重点投向7大领域及“两新一重”领域,做好项目策划储备,健全项目储备库,谋划生成一批战略型、税源型大项目好项目,抓好“金娃娃”项目培育,为增强全市经济发展后劲提供有力支撑。

(四)致力三大攻坚,突出成效增质量。一是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继续落实好省十九条和市七条措施,帮助受疫情影响的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助力贫困劳动力尽早务工就业,着力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题,保障无劳动力贫困户基本生活,精准推进贫困村村财增收,确保脱贫攻坚质量不缩水。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防止已脱贫户返贫和非贫困户致贫,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强贫困动态监测,深入推进产业扶贫、就业扶贫、金融扶贫、生态扶贫等工作,做好省对设区市考核发现问题的整改,补齐“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短板,巩固提升脱贫攻坚质量,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二是持续加强污染防治。深化大气污染治理,加快三钢超低排放改造,开展永安大气污染治理监督帮扶和“散乱污”专项整治行动,力争永安空气质量综合排名摆脱全省倒十,市区的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24微克/立方米。深化水污染治理,针对流域污染主要问题,开展水产养殖、市区水源地、闽江源头水环境等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和主要流域水质达标率100%,力争小流域断面和重点湖库水质均值稳定达到或优于Ⅲ类,I-Ⅱ类优质水比例稳步提升,地表水环境质量保持全国前三十。深化土壤污染治理,完成尤溪、大田农用地安全利用试点工作任务,提升我市土壤安全利用率。三是有效防控重大风险。强化部门沟通联系机制,切实做好类金融机构监管、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治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全面推进各类风险隐患有序化解。继续加强类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处置力度,严厉打击乱办金融行为,加强金融风险教育,提高社会公众法律意识和风险识别防范能力。着力防控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着力防控社会风险,确保社会大局保持稳定。

(五)关注社会事业,兜底民生抓保障。一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确保年内新增各类养老床位1000张以上,完成养老工程包投资不少于2亿元。持续推进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打造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确保乡镇敬老院床位使用率达60%以上。扎实做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确保实现2020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欠薪工作目标。精准落实社会保险待遇,全面加强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二是推进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加快推进公办幼儿园、校安长效、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市区教育补短板应急项目等建设,确保实现年度目标任务。修订完善小学“强基”、初中“壮腰”工程考核评估办法和高中“筑梦”工程实施意见,全面启动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校)建设,全力争创国家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三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设施,加快闽西北健康管理中心、市第一医院生态新城分院、传染病医院等项目建设。加快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建设,确保完成各县(市、区)新建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的目标任务。实施“健康三明”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医防融合,争取年底前疾控机构改革工作在全市铺开,健全区域健康管护组织(总医院)和健康促进机制。四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农村公厕建设和厕所革命行动,力争实现2020年乡镇(集镇区)每万人有3-4座公厕、村村建成1座以上水冲式公厕的目标,完成4400户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任务。对照农村人居环境评估发现问题清单,立行立改,鼓励群众参与村庄保洁和监督,强化农村垃圾治理长效管理。全面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市场化治理。五是发展文化体育事业。推进“十街十镇、百村千屋”行动,确保全市完成1个历史文化街区、1个历史文化名镇、14个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以及保护修缮128处历史建筑的目标任务。加快智慧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设,力争10月底完成8个笼式足球建设并投入使用,积极举办每月体育品牌赛事。

(六)科学谋划发展,编制规划绘蓝图。一是做好“十三五”规划总结评估。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要求,重点就我市“十三五”主要目标指标、三大攻坚战、重大改革任务、重大战略任务、规划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和有益探索等方面进行系统梳理。坚持把质量放在首位,将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统筹做好定量测算和定性分析,突出展现我市“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和变化。二是加快“十四五”规划编制。细化规划《纲要》起草,持续推动重大专项规划、开展规划调研和规划编制培训等工作,尽快形成规划《纲要》初稿和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目录清单。加强与各专项规划部门之间的衔接协调,注重推进部门之间、县(市、区)之间协调联动,确保各级各类规划统一协调、步调一致。继续加强项目策划力度和汇报衔接,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和省规划盘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积蓄力量、增添动力。三是研究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举措。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福建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十四五”规划,科学分析我市的强项和短板,发挥我市四大优势,做实“四篇文章”,认真谋划我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举措。同时,加强与国家、省的沟通联系、对接争取,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和省直部门的指导和支持,力争我市的诉求能够尽可能多的纳入国家和省上出台的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政策文件中,为我市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赢得主动。

以上报告,请审议。

 

附件: 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指标完成情况表


 

附件

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指标完成情况表

指标名称

人大批准数

实际完成数

与目标差距

(±个百分点)

全省排名

位置

地区生产总值

7.5%左右

1.2%

-6.3

3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4%

3.4%

-0.6

4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8.5%

1.3%

-7.2

3

服务业增加值

9%

2.0%

-7.0

5

固定资产投资

8%

6.8%

-1.2

1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

-14.8%

-16.8

9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10%

-2.8%

-12.8

2

出口总值

3%

-37.7%

-40.7

9

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验资口径)

3%

-46.1%

-49.1

8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8.5%

1.9%

-6.6

1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9.5%

2.9%

-6.6

5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3%左右

2.3%(市辖区)

控制在目标范围内

9

城镇登记失业率

4.2%以内

2.34%

控制在目标范围内

5

关于2020年上半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2020827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三明市财政局局长  邓永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0年上半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履行财政职能,落实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为实现我市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落实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1.完善政策措施,大力培植财源。一是出台和落实财源培植27条措施。围绕扶持三钢等重点企业发展壮大、促进建筑房地产健康发展等方面,细化财源培植措施,督促部门抓好落实。上半年兑现“一企一策”“一业一策”等惠企政策专项扶持资金2.69亿元,支持三钢等重点企业、泉三高端装备产业园做大做强,助推新兴产业发展,促进税源聚集;及时兑现园区税收优惠政策4617万元,促进园区自身可持续发展。调增年度土地出让计划并有序推进市区土地出让6个地块,成交价格15.96亿元,入库收入11.22亿元,为实现全年31亿元土地出让计划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积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平稳运行。上半年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6.61亿元,其中支持疫情防控促进经济发展税费优惠政策4.44亿元,翘尾新增减税降费2.17亿元。三是有序推进联办园区及市区财政体制调整。落实联办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实行管理、债务、税收“三归边”管理,同步对收入基数作上下划调整,完善园区财税扶持政策,理顺园区利益分配机制,激发园区发展活力。同时结合市区行政区划调整的推进情况,组织专班开展市区财政体制调研,学习借鉴龙岩和南平经验做法,探索市区财政体制新一轮改革调整方案,进一步调动两区财源培植积极性。四是继续通报表扬优秀企业家及财税贡献大户。对2019年度三钢集团1家突出贡献企业、10位突出贡献企业家、40家地方财政贡献大户企业给予通报表扬,进一步树立纳税光荣的良好氛围。

2.坚持收支协同,促进平稳运行。一是积极做好收入组织。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地方级收入分别同比下降16.16%14.76%,比一季度收窄2.09个、5.51个百分点;税性比重74.18%,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87个百分点,居全省第2位。二是大力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积极对接新一轮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争取更多老区苏区政策资金支持。上半年全市共争取上级各类资金133.05亿元,增长18.5%,有力保障了市县财政的运转。其中:争取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38.61亿元,资金总量居全省第六位,有力缓解了县级财政的困难。三是积极争取债券资金支持。加强对申报单位培训,采取一对一辅导方式,推进前期策划、项目储备、项目申报,提高申报质量。上半年共争取债券资金91.09亿元,较上年全年增长42.3%四是切实做好财政节支工作。严格贯彻落实省上坚持精打细算过紧日子加强支出管理的要求,市本级年初预算按不低于6%的幅度压减一般性支出,其中:压减公用经费572.05万元,压减部门业务费1758.74万元。同时加大存量资金的盘活力度,清理部门结转一年以上的专项和实体资金账户结转结余资金,收回各类结转结余资金1.25亿元,调整用于民生领域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支出。

3.统筹整合资金,保障重点支出。一是强化“项目攻坚年”资金保障。统筹资金45.76亿元,支持市区中心城市道路、莆炎高速、机场、铁路等交通重大项目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统筹6.45亿元保障“城市双修”项目,提升城市品位。二是全力支持疫情防控,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全市财政累计安排疫情防控资金2.89亿元,确保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开展;落实援企稳岗政策,兑现稳岗扶持资金426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对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2647万元,有力促进企业复工复产。三是支持精准脱贫攻坚。统筹扶贫资金4.95亿元,其中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0.93亿元,比上年增长10%。持续深化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造福工程易地搬迁、产业、就业、健康、教育、低保兜底等综合扶贫政策,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全部实现脱贫。统筹各级资金1260万元,加快推进63个市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安排资金推广运行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加强扶贫资金全流程监管。四是推进乡村振兴。全市安排支农专项1.32亿元,积极争取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1.12亿元,累计争取各类上级涉农资金23.24亿元,比增30.12%,大力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日前省上公布2019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我市与福州、厦门共同获得“优秀”等次,并获得奖补资金6200万元。

4.优化支出结构,促进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持续增加民生投入,上半年全市民生支出143.66亿元,增长3.4%,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56%,同比提高3.67个百分点。一是坚决兜牢“三保”支出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的优先顺序,在预算安排和库款拨付等方面优先保障“三保”支出。上半年全市“三保”支出77.07亿元,占比48.17%,按政策标准和保障范围及时足额保障“三保”支出需求。二是大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统筹资金推进市区17个教育补短板应急项目实施,确保沪明小学等学校今年秋季投入使用,让适龄学生“有学上,上好学”。筹措1.78亿元,推进公办幼儿园、校安工程建设和义务教育薄弱校改造。落实正向激励政策,提高教师收入水平,确保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待遇。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经费2.72亿元,及时兑现高校、中职和高中国家奖助学金及免学费资金。三是落实稳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稳就业系列扶持政策,统筹失业保险基金、就业补助等资金4260万元,兑现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就业补贴等政策,支持稳定企业岗位、鼓励就业创业、保障基本生活。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工作,加快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认真落实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努力做到应救尽救、应保尽保。

5.强化资金监管,提高绩效水平。一是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及时向市人大及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调整方案、人大决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扎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切实把意见建议吸纳转化为财政政策措施,如促进建筑业发展的财税扶持政策等。抓好审计问题整改,规范预算编制执行。二是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夯实责任、明确分工,通过建立信息化系统对标分析、动态监控等措施,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提升我市绩效管理水平。根据今年6月财政部通报,我市5个县进入2019年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全国前200名,上榜的县(区)数量位列全省第一,获中央财政奖励5000万元。三是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完善委托第三方评审核减挂钩奖励机制,优化评审流程,加快评审时效。加强源头管控,将评审工作从事后评审向事前控制、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价相结合转变。上半年评审57个预、决(结)算项目,审减金额1.87亿元,审减率达10.54%四是强化财政监管。依托扶贫资金监管系统重点对疫情防控、扶贫等民生领域资金实施监管,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我市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获得省财政厅肯定。

(二)上半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4.01亿元,为代编预算数的42.87%,下降16.16%,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32亿元,为代编预算数的41.23%,下降14.76%,税性比为74.18%,比去年同期提高0.23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87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4.02亿元,下降1.19%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9.92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42.95%,下降23.89%,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5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41.88%,下降20.98%,税性比75.3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02亿元,增长6.41%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39.64亿元,为代编预算数的41.38%,增长32.69%;政府性基金支出68.73亿元,增长96.1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1.46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43.5%,增长79.01%;政府性基金支出12.74亿元,增长109.34%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51亿元,为代编预算数的44.86%,同比下降2.6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48亿元,增长15.78%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49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52.36%,下降5.6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48亿元,增长15.06%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市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22.14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55.11%,下降12.02%;全市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2.92亿元,增长23.72%。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92亿元(含财政补助收入1.65亿元,下同),完成年初预算数的51.34%,下降32.39%;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81亿元,增长10.48%

二、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财政收入持续减收。一是地方级收入持续减收,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受疫情冲击及减税降费政策、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等因素叠加影响,上半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下降14.76%,各县(市、区)收入未达到序时进度,呈负增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降幅最小将乐县下降0.48%,最大梅列区下降31.37%;从区域上看,市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下降21.11%(主要是市本级、梅列减收),县(市)级下降11%,降幅相差11.11个百分点。二是重点税源企业减收明显。从全市税收(全行业税收口径,下同)完成情况看,上半年,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主要为水泥制造)、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主要为钢材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化工)等制造业税收23.16亿元,占制造业税收总量的67.74%,减收14.37亿元;电力税收受用电量下降及国电暂停预征增值税影响减收2.59亿元,下降60.2%;采矿业受价格下跌影响减收1.3亿元,下降32.7%。从市本级情况来看,三钢作为市本级龙头企业,其生产经营状况直接影响我市财政收入大局。上半年,三钢集团(含三钢闽光)税收减收13.66亿元,下降67.6%,其中地方级减收1.92亿元,分别影响全市和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3.6个、14个百分点。

(二)民生等重点保障压力大。今年以来“六稳”“六保”、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支出只增不减,加上推进教育、卫生与健康、养老、城乡民生基础设施等补短板项目,以及浦梅铁路、武沙高速、莆炎高速等重大交通项目,财政资金保障压力大。此外,2020年市本级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及职业年金等收支缺口5.34亿元,工伤保险收支缺口1.92亿元,机关社保财政兜底压力不断加大,财政不堪重负。一方面财政收入面临持续减收,另一方面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收支处于极度“紧平衡”状态,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大。

(三)市区土地供应有待加强。近年来,市区土地出让收入是市本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来源,有效弥补财力缺口,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起到重要作用。市本级财政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存度高,预计今年完成31亿元,比年初预算超收5亿元,为弥补市本级收支缺口提供有力支撑。但市区土地供应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土地收储缺少中长期规划,与城市规划衔接不紧,导致收储的存量地块规模大,有效开发利用率低,造成财政资金沉淀。同时,受市区地域影响,特别是城市核心区后续可供开发土地不足,目前贵溪洋及东霞片区后续可供出让土地仅430亩,可持续性供地能力弱。

三、预算执行的其他事项

(一)重点支出保障情况。上半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02亿元,同比增支1.69亿元,增长6.41%,其中:教育支出3.53亿元,增支0.62亿元,增长21.11%主要是新增教育补短板支出3520万元,以及省级高校建设补助支出155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27亿元,增支0.1亿元,增长63.09%。主要是省级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资金0.1亿元较上年提早下达增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9亿元,增支0.62亿元,增长15.35%。主要是省级就业专项增支0.2亿元,以及年初新增安排职业年金支出0.3亿元。卫生健康支出11.42亿元,增支1.2亿元,增长11.77%,主要是因疫情防控公共卫生等增支0.87亿元。节能环保支出0.63亿元,增支0.54亿元,增长539%,主要是机构改革县级生态环境部门上划市级增支。农林水支出0.86亿元,减支0.04亿元,下降4.1%,扣除省级补助的水利基建资金同比减支0.1亿元因素,同口径增长7.99%交通运输支出1.51亿元,减支1.51亿元,下降50.1%,扣除省级下达车购税安排的交通支出、机场建设补助资金同比减支1.6亿元因素,同口径增长6.19%

(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上半年,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共筹集资金47.89亿元,完成投资79.38亿元。一是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筹集资金40.22亿元,支持境内快速铁路、高速公路及205国道连接支线、过境线、闽江沙溪口至三明台江航道整治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二是筹集“城市双修”项目资金6.45亿元,支持江滨路延伸段(G205)道路改造工程、沙溪十里闽学文化长廊、市区教育补短板等项目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生态环境承载力,完善城市功能,逐步解决市区教育资源不足问题,提升城市品位和群众幸福感。三是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筹集资金1.22亿元,加快棚户区及老旧小区改造。

(三)部门预算管理和执行情况

1.部门预算管理情况。严格按《预算法》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批复及公开预算。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本级预算后,财政部门在二十日内批复本级部门预算,并督促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批复到基层预算单位。市本级和各县(市、区)2020年预算草案及2019年决算已按要求向社会公开;完善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在统一平台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信息。除涉密单位外,市本级82个一级预算部门全部公开2020年本级部门预算及2019年部门决算,实现应公开范围全覆盖。

2.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强化预算约束,规范部门预算执行,进一步加强预算指标下达、拨付的管控,杜绝超预算、无预算支出。预算执行主要采取国库集中支付进行拨付,基本支出按序时进度分月直接下达(1-2月份按10%下达,其余10个月份分别按8%下达);项目支出由预算单位申报,市财政局审核、拨付,优先用于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支出。上半年已批复国库集中支付单位计划9.57亿元,占年初预算69.32%;非国库集中单位实拨资金0.02亿元,占年初预算41.3%

(四)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使用和对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上半年,全市共争取各类资金133.05亿元,扣除直接通过部门下达资金2.77亿元后,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30.28亿元(一般转移支付资金95.9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4.36亿元),已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23.17亿元,资金下达率达94.54%

市本级下达对下转移支付资金1.61亿元,同比增长43.75%,其中:补助两区0.85亿元,县(市)0.76亿元。补助项目主要用于市区基础设施建设0.4亿元,扶贫资金0.33亿元,农村公路养护0.3亿元,市区创城专项0.24亿元,泉三高端装备产业园专项资金0.1亿元,企业研发经费补助0.05亿元等。

(五)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及使用情况。一是上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专项结转7.65亿元,上半年已下达(拨付)1.62亿元,占21.23%(其中:财政专项结转6.26亿元,已下达1.06亿元,占16.96%;单位指标结转1.39亿元,已拨付0.56亿元,占40.45%)。二是上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3.39亿元,上半年已下达(拨付)1.03亿元,占30.5%(其中:单位指标结转2.6亿元,已拨付1.03亿元,占39.82%)。

(六)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省财政厅上半年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券资金91.09亿元(一般债券14.85亿元、专项债券65.9亿元、再融资债券10.34亿元),其中:市本级21.12亿元(一般债券1.22亿元、专项债券16.42亿元、再融资债券3.48亿元)。市本级一般债券及专项债券安排的项目主要有:市区中心城市道路1亿元、江滨路改造项目0.22亿元、第一医院生态新城分院项目5.5亿元、三明生态工贸区大垅片区开发项目1.5亿元、莆炎高速公路三明段项目8.01亿元(含省级专项债券7亿元)、职业中专学校新校区项目0.75亿元、医学科技职业学院综合实训大楼项目0.4亿元、兴泉铁路(宁泉段)项目0.16亿元、三明机场机坪扩建项目0.1亿元。目前市本级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均已拨付项目单位,截止630日,项目单位已支出11.37亿元,占64.46%;再融资债券3.48亿元已全部用于偿还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券本金。

(七)土地出让金收支情况。2020年土地出让金收入年初预算26亿元,上半年已完成贵溪洋、三纺厂周边等6个地块出让工作,出让面积154亩,合同总价15.96亿元,已入库11.21亿元(其中:提取的教育及农田水利建设资金0.23亿元,土地基金收入10.98亿元)。已安排支出11.89亿元,其中:调出平衡预算4.51亿元,土地收储成本2.93亿元,三明机场运营及还本付息1.45亿元,隐性债务消化及项目还本付息1.71亿元,城建项目0.82亿元,两区经营性土地出让收益分成0.18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0.1亿元,城市公共交通专项0.1亿元,补助被征地农民0.08亿元。

四、下半年工作重点及实现全年预算收支任务的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财政收支管理。一是扎实组织财政收入。加大对重点企业、重要税源的跟踪服务,努力克服疫情和减税降费政策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实现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二是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对因公出国(境)和差旅费支出压减50%、公务接待和会议培训支出压减60%以上。三是严把支出关口。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严控预算追加,各部门需追加的新增经费原则上先从部门结余结转、年初各类专项以及省级下达未明确项目的专项资金中调剂安排。四是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用于优先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加强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应用于2021年预算资金的安排。

(二)进一步落实财源建设措施。围绕27条财源建设措施,督促部门履行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形成财源建设长效机制,确保各项财源建设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强化税性考核。强化“五比五晒”税性考核,发挥“五比比晒”指挥棒作用,引导各级各部门把重心放到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促进财源聚集上来。二是支持企业发展。落实“一企一策”“一业一策”,及时足额兑现财税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为财政增收打好基础。三是增强园区造血功能。进一步完善联办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兑现园区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园区推进产业发展,做大园区企业税收,同时加快园区集团公司市场化运作,增加投资效益。

(三)积极争取中央和省支持。一是落实部门责任。督促上半年未争取到专项资金的11家市直单位,加大项目策划力度。发挥原中央苏区比较优势,进一步争取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等政策。同时,抓住中央、省对口支援市县的契机,加强与相关部委、厅局以及挂点干部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他们的资源优势,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二是推进债券项目策划申报工作。完善项目库建设,进一步吃透中央和省政策,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做好项目库的补充、完善工作,为后续省级项目库重新开放及明年提前批项目申报做好储备。同时,加强财政、发改和项目申报单位之间的密切协作,加大向上汇报沟通频次和力度,争取更多债券项目落地。三是争取转移支付。积极向上反映我市财政减收和财政困难实际情况,争取省上加大对我市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弥补因疫情防控和减税降费形成的收支缺口。

(四)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一是加强中央直达资金监管。依托扶贫资金监控系统,加强中央特殊转移支付及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的监督,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同时建立资金月报制度,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强化“六稳”“六保”资金监管。督促县级加强对预算执行监测预警,确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不出问题。加强对疫情防控和“六保”资金监管,提高政策和资金的指向性、精准性、有效性。三是防范债务风险。强化全口径债务动态监测管理,加强风险监测预警。督促债务单位积极筹措资金,严格落实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以上报告,请审议。


 

关于我市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

预算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0827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林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主任会议安排,722日至2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长根带领调研组对我市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发改委、财政局等9个部门的相关情况汇报,了解上半年计划各项指标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经济运行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措施,并深入泰宁县、建宁县实地察看了相关项目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做实“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深化“五比五晒”,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努力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经济运行回升向好,但下行压力依然较大,部分指标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预期目标(以下简称“全年计划”)对比有一定差距,13个指标中有11个指标低于全年计划。

(一)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控制在全年计划以内的2个指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2.3%,控制在全年计划3%左右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2.34%,控制在全年计划4.2%以内。

低于预期目标的11个指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比全年计划低6.3个百分点;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3.4%,比全年计划低0.6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3%,比全年计划低7.2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增长2%,比全年计划低7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8%,比全年计划低1.2个百分点;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32亿元,下降14.8%,比全年计划低16.8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下降2.8%,比全年计划低12.8个百分点;出口总值68.86亿元,下降37.7%,比全年计划低40.7个百分点;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验资口径)下降46.1%,比全年计划低49.1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215元,增长1.9%,比全年计划低6.6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96元,增长2.9%,比全年计划低6.6个百分点。

(二)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5亿元,完成预算数的41.88%,下降20.9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0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54.09%,增长6.41%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32亿元,完成代编预算数的41.23%,下降14.7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4.02亿元,下降1.19%

2.政府性基金预算。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46亿元,完成预算数的43.5%,增长79.0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7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39.85%,增长109.34%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9.64亿元,完成代编预算数的41.38%,增长32.6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8.73亿元,增长96.12%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49亿元,完成预算数的52.36%,下降5.6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48亿元,完成预算数51.44%,增长15.06%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51亿元,完成代编预算数的44.86%,同比下降2.6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48亿元,增长15.78%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92亿元(含财政补助收入1.65亿元),完成预算数的51.34%,下降32.39%;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81亿元,完成预算数的47.76%,增长10.48%全市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2.14亿元,完成预算数的55.11%,下降 12.0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2.92亿元,增长23.72%

(三)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截止6月底,全市“五个一批”新增项目1303个,总投资1815.1亿元,新增投产项目数居全省第一,新增项目总数、新增开工项目数均位列全省第二;全市310个省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15.5亿元,占年度计划的59.3%。“项目攻坚年”活动取得实效,277GDP增长点项目新增产值120.9亿元、占年度计划64.5%202个投资增长点项目完成投资156.6亿元、占年度计划59%100个税收增长点项目,合计入库税收23.84亿元;100个招商攻坚项目开工建设41个、总投资193.12亿元,已签约项目42个、总投资278.74亿元;143个征地拆迁项目完成征地1.1万亩、占征地总任务67.8%。全市82个“五个十”重大项目完成投资88.7亿元,占年度投资目标的53.6%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国内外大环境的不确定不稳定和我市自身发展基础较为薄弱等因素影响,计划指标与年初预期目标有差距,经济运行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

(一)实体经济发展压力大。一是企业生产经营难。工业方面,规模工业企业停减产面较大,全市规模工业停、减产企业达416家、减停产面为23.7%,企业利润总额59.95亿元、同比下降26.6%服务业方面,全市住宿餐饮、旅游景区普遍客流量减少、销售额大幅下降,游客接待量、总收入分别下降51%56.71%,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利润总额1.61亿元、同比下降59.2%;成品油、汽车等行业销售遇冷,汽车类零售额下降3.7%,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销售额下降28.2%二是贷款结构不够合理。6月末,全市贷款余额1625亿元,仅占全省的2.8%。其中企(事)业单位贷款余额771.13亿元,占贷款余额的47.5%;住户贷款余额853.8亿元,占贷款余额的52.5%。上半年新增贷款101.4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67.6%,其中房地产贷款增加43.25亿元,占新增贷款42.67%,信贷资源过多集中于房地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不够。三是外经贸形势严峻。全市出口总额68.86亿元,同比下降37.7%,特别是竹木加工企业出口受阻,订单降幅达50%以上。实际利用外资0.63亿元,下降46.1%,降幅超过全省67.8个百分点。

(二)项目支撑力度不够。一是大项目、好项目少。全市“五个一批”项目单体投资仅为全省的37.3%,新增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仅21 个,仅占新增项目数的1.6%二是项目接续压力大。100个四大主导产业招商项目仍有29个处于策划对接阶段;上半年全市谋划储备签约项目的落地转化率仅为15.1%三是部分项目资金缺口较大。从项目要素保障情况看,资金不足是制约我市项目落地和快速推进的主要瓶颈。部分公建项目自有资金不足,且受国家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影响,资金筹措难度加大。部分民营企业投资项目大多由于可抵押物不足,难以获得银行信贷支持。四是项目供地受阻。目前全市102个产业项目、30个省市重点项目因国家土地政策调整,存在“项目等地”现象。如台氟科技两期220亩、昆山立邦两期175亩、尤溪隆源纺织二期106.9亩、泉三高端装备产业园一期三批次800亩项目用地农转用报批暂缓,影响签约项目如期开工和后续招商项目落地。

(三)财政形势较为严峻。一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上半年,全市和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分别下降14.76%20.98%。全市税费减收19.83亿元,其中税收减收12.11亿元、非税收入减收2.15亿元、社保基金减收5.57亿元。三钢集团(含三钢闽光)上半年税收减收13.66亿元,下降67.6%,影响地方级税收减收1.92亿元,分别影响全市和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3.6个、14个百分点。同时,“六稳”“六保”、脱贫攻坚、教育和卫生补短板等重点领域支出只增不减,增收控支保平衡压力进一步加大。二是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偏慢。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在项目单位沉淀较多,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对照省上“提前批债券资金要在上半年形成实物工作量”的要求,全市提前批债券资金50.66亿元,到6月末实际使用仅29.57亿元,项目支付进度为58.37%

三、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为贯彻落实市委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根据调研情况,调研组提出如下建议:

(一)紧盯全年目标任务,全力做好下阶段经济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对经济运行的分析调度,着力解决当前经济运行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要紧盯全年的目标任务,以开展“五比五晒”活动为抓手,强化工作措施,对完成较好的指标,要巩固扩大成果;对序时进度滞后的11个指标,要加大工作力度,力争迎头赶上。

(二)加快项目建设,着力扩大有效投资。要切实发挥好投资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加快项目策划生成和建设进度,争取完成更多的投资量。一是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紧紧抓住下半年项目施工的黄金期,强化要素保障,推动重点项目能快则快,形成更多实物投资量。二是强化项目策划招商。要聚焦“两新一重,加快实施一批新老基础设施项目。要聚焦四大主导产业,坚持真招商招真商,突出抓好221个特色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招商项目,对在谈未签约、签约未落地的项目要全面梳理、跟踪落实,提高项目落地转化率,提升招商引资实效。三是做好重大项目储备。要用好苏区老区政策,抓住中央、省直部门挂钩帮扶机遇,做好项目策划,健全项目储备,最大限度争取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切实把政策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四是抓好项目要素保障。要坚持 “要素跟着项目走”,有效保证项目用地和资金需求。主动对接国家部委、省直部门,积极争取在我市开展产业项目用地报批先行试点,着力解决项目用地难题。同时,要清理盘活收储的土地存量资产,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集中处理力度;要开展提升信贷便利度行动,推动融资担保“白名单”扩面增效。抓好专项债项目库建设,再梳理和储备一批专项债项目,提高项目策划精准度,着力解决项目融资难题。

()大力培植财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是完善财源建设长效机制。及时足额兑现财税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发展壮大,加快推进氟化工、石墨烯等新材料产业发展,延伸产业链条,形成新的财源增长点,增强财政增收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落实“一企一策”扶持龙头企业、“一业一策”扶持培育壮大主导产业,持续把三钢、厦钨新能源、福建一建等10家企业作为百亿龙头企业来重点培育。围绕做大做强四大主导产业,针对高优粮食、石墨和石墨烯、文旅康养等16条百亿特色产业链、221个重点招商项目,统筹推进“建链补链强链”工作。充分发挥市投资集团、交发集团、城发集团三大集团的引领带动作用,做大做强市区经济,壮大财源基础,培植支柱财源。二是加大企业帮扶力度。重视企业停产减产问题,常态化开展“访企业、解难题、促六稳”专项行动,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12条、“促六稳”30条等政策,确保各项纾困惠企措施落地落实,保住市场主体。全面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切实提供支撑和保障。三是增强金融服务保障能力。落实市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在继续抓好金融风险防控的同时,鼓励各金融机构强化社会责任担当,把经营重心和信贷资源从偏好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转移到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领域,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确保2020年中小微企业信贷增长20%以上。

(四)着力增收节支,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积极组织各项收入健全财税沟通机制,强化税收收入征管,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税收的监控,完善非税收入清缴入库制度。有序实施土地出让计划,保持土地出让金收入平稳增长,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二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把支出关口,严格追加预算支出。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非急需支出,严控“三公”经费,确保因公出国(境)和差旅费支出分别比上年压减50%以上、公务接待和会议培训相关支出分别比上年压减60%以上,挤出更多资金保障“六稳”“六保”等重点支出,兜牢“三保”底线,严防基层运行风险,确保基本民生、基层运转不出问题。三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财政资金统筹配置,重点推进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资金统筹使用,加大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优先用于保障民生、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支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快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拨付和使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四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加强中央特殊转移支付及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强化对疫情防控、“六保”等资金监管,提高政策和资金的指向性、精确性、有效性。

(五)强化民生保障,科学谋划发展。一是强化民生保障。加强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多渠道促进就业创业。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基本医疗服务水平,推动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 提升,加大养老、社会救助等基本民生保障力度。二是打好三大攻坚战。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围绕2020年全面脱贫的目标,坚持精准方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质量,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持续加强污染防治,深化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巩固提升三明良好的生态环境质量。有效防范重大风险,严格落实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加强政府债务监测预警,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社会大局保持稳定。三是抓好“十四五”规划编制。认真总结“十三五”规划实施经验,坚持立足“四篇文章”,主动融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战略部署,高质量编制好三明市“十四五”规划《纲要》。


 

 

 

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情况报告

 

2020827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城镇工作,对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并于2019920日召开全市城镇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推进我市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近一年来,各级各部门认真抓好会议精神落实,着力在转变工作理念、完善技术规范、打造城镇特色、强化项目带动、补齐民生短板、提升管理水平等方面下功夫,相关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开展情况

(一)坚持规划引领。一是突出重点领域重大项目规划。印发《三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完成《三明市梅列三元主城区基础教育布局专项规划(2019-2030年)》《三沙生态旅游区交通路网专项规划》《后山(狮子坑)地灾治理及景观提升项目规划》以及六路商圈、荆东片区开发等一系列规划编制,切实将当前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的相关规划做在前头、落在实处。二是突出市县协同规划。以打造市县规划“一张蓝图”为目标,建设三明市“多规合一”协同平台,现已完成平台框架搭建和基础地理空间数据入库,累计利用协同平台策划生成项目39个,其中12个项目进入工程审批阶段。三是突出依法执行规划。成立三明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先后组织召开4次规划委员会会议、13次专家咨询委员会会议,审议涉及地块控规、专项规划、概念规划、建筑方案等方面45个议题、55个项目,确保各类规划依法依规执行到位。

(二)塑造特色风貌。一是加强城市景观设计。按照市委关于推进中心城市“山水城”融合的部署,结合我市历史文脉及人文特点,编制完成《三明市区景观风貌控制细则(评审稿)》,为市区重点地段、重点片区的城市设计工作明确统一标准。二是加强农村建房管控。印发《三明市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规定》,严格管控农村村民建房,全市129个乡镇全部按照文件要求成立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由乡(镇)长任管理办公室主任,并选取14个乡镇开展农村新型住宅小区集中建设试点,确保村民建房更加规范有序。三是加强历史文化保护。成立三明市城乡建筑风貌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挖掘和保护历史文化资源,现已完成大田县建设镇建国村、尤溪县台溪镇书京村、建宁县客坊乡水尾村3个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提升改善工作,有序推进1个历史文化街区、1个历史文化名镇、14个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128处历史建筑修缮保护和利用。

(三)打造宜居环境。一是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自去年9月起组织开展环保督查问题整改专项行动,目前,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回头看”新发现11个问题已销号10,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转交我市的201件信访件已销号192件、销号率95.5%18项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已销号4项、正在整理销号材料3项、其余11项正按序时推进。二是持续“城市双修”行动。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去年实施的劲松路和育才路绿道连接线、市区沙溪两岸河滩地整治、仙人谷植物园、列东污水处理厂搬迁扩建等一批项目建成;今年继续实施43个项目,军分区后山等6个重点地灾隐患点主体工程完工,后山(狮子坑)地灾滑坡点治理基本完成,治理两区绿道滑坡66处,龙泉溪、焦溪、东牙溪水系连通及综合整治项目建成3.63公里,贵溪洋湿地公园完成总工程量60%三是开展垃圾综合治理。印发《三明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意见》,在梅列、三元两区开展市区垃圾分类试点建设,梅列徐碧街道列入全省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三元东霞社区垃圾分类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充分肯定;加快一批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市区新餐厨垃圾处置项目预计三季度可动工,三明市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预计明年一季度建成投入使用。

(四)优化公共服务。一是夯实教育基础。加快推进17个市区教育补短板应急建设项目建设,1-7月累计完成投资2.8亿元,竣工项目2个,梅列区沪明小学、三元区第三实验小学、新东霞小学等6个项目将于今年9月投入使用,年内可新增学位4755个。二是改造老旧社区。全市累计实施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92个、涉及房屋1686栋、居民36684户,今年第一批23个市区老旧社区微改造项目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04亿元、争取资金量全省第二。三是打通街区路网。完成《南北入口交通改造提升规划》《北山路改线与长安路、工业路交通隐患治理规划》《市区卡脖子路段补短板项目方案设计》,启动市区11个“卡脖子”路段治理工作,沙洲路、东新五路等6处已完工,富兴路、西江滨路2处预计8月底完工。四是改善公共出行。加大公交设施投入,去年9月份以来,市区新增和改造公交车站点10座、新增公交车线路3条,市区公交停靠站点达356座,实现城市建成区公交站点500米全覆盖;全市新能源、清洁能源公交车总数达866辆、占公交车总数77%;市区公共自行车系统已覆盖一河两岸和主干道路。

(五)加强城市管理。一是突出“五难”治理。针对停车难、如厕难、农贸市场整治难、背街小巷通行难、物业小区管理难等“城市病”,组织开展城市管理“五难”治理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全市新增公共停车泊位3001,()建公厕37,整治农贸市场10个,新提升背街小巷118条、物业小区64个。二是突出创新治理。推进数字城管与“e三明”平台深度融合,及时有效回应群众诉求,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自平台运行以来,市级层面累计受理“e三明”平台转办城市管理类诉求8478件(今年以来4868件),处置率100%、按时办结率100%,市民满意率从最初的87.8%提升至99.5%三是突出依法治理。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领域立法工作,现已出台《三明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三明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三明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将于今年101日起施行,《三明市市区环城山体保护条例(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正在开展《三明市停车场管理办法》《三明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三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法》前期工作。

(六)提升城建水平。一是抓房地产平稳健康。出台《促进三明市区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工作方案》《三明市区“化解存量土地、拓展增量土地”工作方案》,合理调控2020-2022年市区土地供应节奏,促进房地产市场供求平衡。上半年,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比增3.0%、增速居全省第二,全市商品住房销售均价7562/㎡、比增5.2%(市本级商品住房销售均价8743/㎡,比增2.0%),价格平稳可控。二是抓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制定《三明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扶持全市建筑业24家,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其中12家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较2019年第四季度排名均实现提升。上半年,全市建筑业入库税收8.79亿元,占全市税收收入比重的12.5%、较去年同期比重提升3.1个百分点。818日,永安市海宇建设、福建众亨泰和福建友诚等3家企业分别成功晋升建筑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三是抓装配式和绿色建筑推广。装配式建筑方面,目前全市新开工预制砼结构装配式建筑项目4个、总建筑面积8.97万㎡,新开工钢结构装配式建筑项目27个、总建筑面积21.77万㎡;绿色建筑方面,去年全市新建绿色建筑占民用建筑比例超额完成省上下达60%的任务、排名由2018年全省倒数第二提升至全省第四,今年全市新建绿色建筑占民用建筑比例达92.77%、超额完成省上下达的65%目标任务。

二、存在问题

(一)规划方面。一是“多规合一”平台实施成效不明显。平台将部门和地区数据套合后,差异化图斑问题比较明显,且协调难度大;除市本级和两区外,各地推广使用“多规合一”平台力度不够,其中沙县、建宁、尤溪录入的数据尚无法满足平台运行需求。二是村民建房景观风貌管控水平不均衡。虽然市里已经成立三明市城乡建筑风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出台《三明市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从组织领导、建章立制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全市统筹力度,但有的地区工作没有做实做细,如大田、尤溪等地“有新房没新村”现象还比较突出,村民建房朝向、风格不够规范统一。

(二)建设方面。一是公共服务设施还有短板。从日常调研和群众反馈的情况来看,各地公共服务设施都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如停车场等设施总量不足、绿化景观有待提升等等。二是城市建设发展支撑力不足。我市建筑企业竞争力偏弱,建筑业高资质企业较少,一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数占全市建筑业企业4.26%,占全省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4.7%,房建总承包、市政总承包企业信用排名在全省前50名的企业均只有40家。

(三)管理方面。一是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议事决策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不够。城管联动共治的格局尚未形成,还存在“规建管”相互衔接不够紧密、部分事权划分不够清晰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理顺。二是城市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近期调研督办创城工作情况来看,车辆违停、农贸市场环境差、社区管理不规范等“老毛病”仍然存在,说明城市日常管理的长效机制还不够健全。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规划执行。一是加快“多规合一”平台建设。督促各级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抓紧解决差异化图斑等难点堵点问题,确保各方面要素保障落实到位,推动平台更加有效运行。二是健全风貌管控保障机制。加大《三明市农村村民建房风貌控制通用图集》推广力度,提升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的管控力度;同时,加强日常执法,更好地发挥村规民约及民俗理事会作用,切实把管控抓在平时、抓成长效。

(二)加强城镇建设。一是加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加快补齐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公共停车、农贸市场等短板,不断提升城区宜居宜业品质。目前,中央、省级层面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领域出台一系列政策,要研究吃透,抓紧谋划一批具体项目,争取列入上级政策资金“盘子”。二是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好《促进建筑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探索扶持本地企业承揽业务的新举措,继续支持福建一建集团等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为我市城镇建设打造一支“生力军”。

(三)加强城市管理。一是完善城市管理委员会议事决策机制和成员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厘清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建立完善行政处罚及许可会商、法律文书抄告和案件移交等制度,做到各尽其责、分工协作。二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压实基层党组织城市管理责任,建立以街道为主体的联合执法机制,对社区实施“网格化”管理,确保城市日常管理分工到人、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有效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以上报告,请审议。


 

 

关于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0827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环城工委主任江长虹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立文的带领下,于720日至21日,对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实地察看了三元区荆东片区校村融合开发建设、梅列区徐碧“城中村”改造、六路商圈、翁墩244平台地块、三明生态新城规划展览馆、沙县老旧背街小巷改造等项目,听取了市政府和梅列区、三元区、沙县政府及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部门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座谈了解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近年来,市、县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着力解决了一些短板弱项和难点关键问题,城市功能布局持续优化,基础配套和公共服务不断完善,城市综合承载力日趋增强,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稳步提升。

(一)城市规划体系不断完善。一是严格规划执行。20199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城镇工作会议,配套印发了18份政策文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市政府成立三明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并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库,制定出台《三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三明市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二是启动规划编制。市政府印发《三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完成了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市、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报告获省自然资源厅审核通过。三是推进“多规合一”。完成三明市“多规合一”协同平台框架搭建和基础地理空间数据入库,初步建成市县一体化协同平台。

(二)城市风貌管控得到强化。一是统筹协调管理。市和12各县(市、区)均已成立城乡建筑风貌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和组织协调城乡建筑风貌管理。二是制定规划细则。市自然资源局在《三明市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的基础上编制了《三明市区景观风貌控制细则》,提出具体管控要求。三是开展培训提升。市政府分别举办了“山水城融合”、乡(镇)长规划建设管理培训班、乡(镇)培训班,组织开展了“优秀设计师”和“优秀设计项目”评选活动。

(三)城市建设水平明显提升。一是加强监督管理。制定《建筑边坡支护工程建设管理暂行规定》,落实工程质量管理和建筑安全监管;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于预制钢筋砼装配式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加快发展绿色建筑,超额完成省上下达任务。二是健全服务设施。实施“城市双修”项目建设,开展城市管理“五难”治理,组织实施实施老旧小区微改造,完善公共服务实施配置;完成《市区卡脖子路段补短板项目方案设计》等规划,改善市区交通循环体系;优化公交线网布局,市区公交车站点提前实现500米全覆盖目标。三是完善应急保障。修订完善非煤矿山、危化品等8个领域专项应急预案,制定出台《三明市区地质灾害防治暂行办法》,完成市区东侧后山6个地灾隐患点治理主体工程,基本消除地灾安全隐患。四是城建重点项目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市区两级围绕做强做大中心城市,加快中心城市项目建设,为城市发展打下良好基础,三纺地块、荆东片区、六路商圈、生态新城、徐碧旧改取得明显进展。

(四)城市治理力度持续加大。一是建立管理制度。市政府颁布实施了《三明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编制完成《三明市园林绿化导则》、《三明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导则》,推进部门监管和市场作业流程化、标准化。二是探索治理机制。探索建立以街道为主体的联合执法机制,起草城市管理执法力量下沉街道工作方案,以撤乡并街为契机选取三元区为试点,派驻中队下沉街道联合执法。三是运行信息平台。自“e三明”平台运行以来,市级层面累计受理平台转办城市管理类诉求8478件(今年以来4868件),处置率100%、按时办结率100%,市民满意率从最初的87.8%提升至99.5%

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在看到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的同时,对照市委《实施方案》的要求,本次调研也发现了一些需要进一步加以重视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规划编制存在短板。一是规划编制进度滞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要求,到2020年,基本完成市县以上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目前我市此项工作还处于方案编制及数据库建设阶段,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市委城镇工作会议提出,要实现单元详细规划全覆盖,目前,仅完成单元控规的覆盖,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单元详细覆盖率还较低。二是“多规合一”力度不够。“多规合一”平台将部门和地区数据进行套合后,差异化图斑问题较明显,且协调难度大;同时,除市本级和两区外,各地推广使用“多规合一”平台进展不平衡,其中沙县录入的数据尚无法满足平台运行需求。三是村镇规划有待规范。市区两级规划权限与责任不相匹配的矛盾日益突显,特别是城区周边乡镇、村纳入城市规划范围后,较难得到审批,新村建设较难推进。部分村民因为审批得不到回复或时限过长,私自违规抢建、扩建现象时有发生。

(二)城市品位亟待提升。一是城市建筑风貌缺乏特色。城区规划偏重于项目开发,规划的地域特色不明显,表现在新城区和老城区改造规划编制和实施中,与本地地理自然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城市定位、旅游发展结合不够,缺少主题建筑、特色景观、亮点地标,城市建筑风格比较单一,未能体现三明的城市特色,城市品位提升不快。二是专业技术力量严重不足。我市懂规划、会建设、善管理的专业人才队伍薄弱,越到基层,这方面的问题越严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作推进,特别是规划、园林绿化等专业技术要求高的工作,因技术力量不足,导致部分项目建设品质不高。三是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薄弱。我市大部分市级传统风貌建筑、传统村落未编制保护规划,历史建筑多为木质结构,耐火等级低,普遍存在用电线路不规范、线路老化、杂物乱堆乱放现象,安全隐患依然突出。

(三)基础设施不够完善。近年来,市区城市建设步伐较快,但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城市空间和总体功能布局研究不足,建管矛盾和“城市病”日益凸显。一是城市路网有待优化。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导致路网布局不合理,对城市道路交叉口的通行能力,规划和建设不足,列东片区与列西片区发展不平衡,交通压力日益增大。如新市北路与绿岩路、劲松路交汇处,列西工业北路和五路大桥交汇处,上下班高峰期成了新的交通拥堵点。部分卡脖子路段改造进展较慢,如劲松路与绿岩路周边路网建设工程还需加快推进。主干道护栏过低,存在安全隐患。二是停车难问题依旧突出。停车场规划不足,停车泊位少,停车难、乱停车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两馆一宫”、第一医院等车流密集区停车难问题还未得到有效缓解。《方案》提出2019年底建成公共停车场智能停车管理平台,目前仅完成摸底调研工作。三是重点项目建设进展不平衡部分项目取得阶段性的成果,但还有部分项目推进还存在差距,尤其是教育短板问题突出。据测算,到2022年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学位预计将分别缺口1.38万个、4.5万个、1.3万个。四是公共配套服务不足。市区社会性、公益性基础设施仍显不足,《方案》提出2020年底前要完成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建设、市区及其他县(市)各新建成一座餐厨垃圾处理厂、垃圾强制分类等工作,进展滞后。

(四)城市管理还需加强。一是管理体制不顺。城市管理工作牵涉部门众多,管理权限分布在城管、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部门职能交叉、权责不清、各自为政的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市城管局与相关部门,市城管局与两区城管局,市政、园林、环卫三个中心与两区城管局,在具体工作中还会遇到部分职责边界难以划清或不科学合理的情况。二是综合执法不够到位。联合执法机制还不健全,部分处罚权还没整合到位。比如占道经营二手车、餐饮油烟污染、工地噪声污染、摊贩无证经营等问题的执法主体不够明晰,存在个别经营户“违规经营,无人管理”的现象。三是信息平台融合度不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基础数据还需完善、补充、修复,有些数据受到行业垂管制约;各部门在数据分析、数据应用上缺乏技术手段,无法完全发挥出政务数据的共享价值。

三、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推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针对本次调研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快编制,完善规划体系。一要加快规划编制。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增强紧迫感,强化责任意识,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遵循城市发展规律,结合行政区划调整,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编制深度,推动城乡建设再上新台阶。要完善修建性详细规划,细化专项规划,增强可操作性和约束性,发挥规划在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要提高单元详细规划覆盖率,实现“全覆盖”,为城市建设管理提供指导依据。二要深化“多规合一”。要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的统筹衔接。建立规划编制协调机制,自然资源、发改、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与合作,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构筑统一的规划体系,将各自的相对优势整合为整体优势,一张蓝图干到底。三要理顺规划体制。要充分发挥规划委员会的作用,严格规划执行,保障规划的前瞻性和权威性。加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建立“县统筹、乡统管、地统筹、事统管”机制,引导农村村民集中建设农村新型住宅小区,消除两区规划管理工作“空白”,避免乡镇,尤其农村建房的管理混乱。

(二)突出特色,提升城市品位。一要提高设计水平。要围绕“山、水、城”融合,在城市空间布局、文化遗产保护、文化资源的挖掘、建筑风格特色上合理配置要素,凸显三明文明城市特色,使城市“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要围绕产城融合,结合产业开发和市民文化需求,推进城市南北部新城、公共文化设施集中地、沙溪“一河两岸”等城市主要窗口的景观设计,打造“中国绿都,宜业宜居中心城市”。二要注重队伍建设。要强化人才保障,通过公开遴选等方式,选拔有规划管理实践经验的人才充实到规划管理队伍,加大本土城建人才队伍培养力度,为城镇建设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要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支持建设单位聘请“名家大师”、高水平设计团队参与大型建筑设计和咨询,提高建筑设计水平。要积极走出去学习借鉴厦门、深圳等地先进经验,切实用科学态度、先进理念、专业知识去规划建设管理城镇。三要保护历史风貌。要围绕“四篇文章”,融入红色文化、工业文化、客家文化、朱子文化、万寿岩遗址文化等,加强对城乡整体自然环境、空间格局、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与传统风貌建筑、红色建筑物的重点保护。严格对照市委要求,在2020年底前,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城市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划定及定线落图工作,形成比较完善的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保护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

(三)强化配套,补齐设施短板。要按照市委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扩大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加强民生和社会事业建设”的要求,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三明生活得更具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一要优化街区路网结构。要打通城市内循环,加大城市路网建设力度,改造提升新市北路与各交汇路口节点、万达广场周边道路、贵溪洋北部新区路网等一批交通拥堵节点,解决连接火车站、高速公路等交通进城问题,系统提升路网交通效率。要加快列东步行桥项目进度,连接列东江滨路和列西河西路,缓解交通压力,促进列东和列西片区经济协调发展。要合理设置交通隔离、防护设施,保障市民出行安全。要健全完善城市大型建设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机制,重点监督出入口设计、停车配建、交通组织以及配套设施建设等情况,提高城市通达性和微循环能力。二要完善交通指挥和管理体系。要进一步提升交通智能管理系统建设,强化信息平台管理,优化交通设施运行方案。要加快制定出台《道路停车和路面错峰停车管理办法》,合理配置、规范路边停车泊位。要加快建设公共停车场智能停车管理平台,实现三明市区智能停车,保证市民既能“走得动”,也能“停得下”。三要加快推进城建重点项目建设。城建重点项目建设是推动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集聚城市人气的重要抓手,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具有重要意义。按照“保质量、保工期、保安全、保廉洁”的要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节点意识,加快推进六路商圈、徐碧“城中村”改造、荆东片区开发、生态康养城等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四要统筹规划公共基础设施。要以提高市民生活品质为导向,加强教育、卫生医疗、文化体育、社区服务等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合理配置资源,着力解决好社会性、公益性基础设施不足的问题,重点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市区餐厨垃圾处置、垃圾分类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居民基本日常生活需求。

(四)创新机制,加强城市治理。一要健全治理体制。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合理划分城市管理事权,明确管理范围、权利清单和责任主体,理顺各部门职责分工,着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要推进综合执法。要立足实际,加快推进我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有效整合和合理配置现有执法资源,把分散的城市管理执法职能集中起来,逐步实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全覆盖。要在部门之间建立有效的联系沟通、事前告知和定期通报制度,减少职能交叉和推诿扯皮,使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形成工作合力。三要创新治理方式。要加快城市管理方式从突击整治向长效管理转变、从单项整治向综合治理转变。要运用e三明网上公共服务平台,形成人人参与、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氛围。构建高水平的信息化系统平台,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的全市统一城市管理信息平台,由“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升级。


 

 

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08 27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三明市司法局局长刘叶爱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16年以来,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守正创新,推进依法治理,坚持稳中求进、创新发展,以“法安天下·德润民心”为主题,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以案释法”制度为抓手,以“法律六进”和依法治理为载体,不断扩大普法宣传的受众面,提升普法宣传工作实效,为我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截止目前,全市送法下乡活动5千多场(次),现场解答群众咨询200多万人(次),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4.3万多场次、法治讲座4多场次,发放宣传资料近百万份,受教育群众850万多人次。三明市被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宁化县被授予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县;沙县被授予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总工会被授予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有两位同志被授予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还有5(区)县、7个集体、18名个人被授予全省法治创建、“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普法工作支持保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七五”普法工作,每年围绕工作大局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要点,明确普法内容、具体举措和工作要求,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三明市“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将市直重点普法单位扩容为50家,量身定制8类(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惠民为民、生态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国家安全、提高全民素养、各行业新法)100项普法责任清单,列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跟踪问效,严肃考评。在立法过程中普法,在执法司法中以案释法,推动各个机关真正把普法责任“扛在肩上”,做到普法责任与本部门本行业工作的深度融合。同时,市委、市政府着力强化经费保障、考评机制和普法队伍建设,将普法依法治理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评估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增强普法考核指挥棒作用,将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实务等领域的优秀人才,纳入市、县两级普法讲师团师资库,壮大普法专兼力量。

二、突出重点内容,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论述。将其融入到法治宣传教育各个环节、各个活动和各个法治阵地建设中。二是突出引领宪法宣传教育。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下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通知》,开展“宪法进万家”“宪法进宾馆”“宪法进公共交通”活动,举办宪法宣誓、宪法晨读、宪法诗歌朗诵,12·4”宪法宣传周、“法治的力量”书法展、“守望正义·法润万家”文艺演出和宪法知识竞赛、宪法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2018年,全市19235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宪法法律测试,合格率达90%以上。今年817-28日,通过省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组织参加2020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三是围绕“三大攻坚战”开展法治宣传。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等行政执法单位和金融部门针对当前社会普遍存在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综合整治、电信诈骗、非法融资等影响社会民生的问题,坚持做到法治宣传先行。大力实施法治扶贫工程,全市积极开展法律扶贫法治宣传活动,加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贫困群众尊法守法、自力更生、勤劳致富,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四是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各级各部门开展“法律普及战疫情·法治保障暖人心”主题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公众号及其它新媒体推送疫情法律知识问答、警示教育、以案释法典型案例,采取易学易懂的方式,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帮助广大人民群众理性看待疫情,增强依法防范意识,减少违犯犯罪。市卫健委依法履职,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在防疫“主战场”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市司法局、工信局、总工会组织律师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组织调解劳动纠纷。目前,全市发送1000 余篇()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法治宣传信息,其中原创宣传稿件300余篇。共有105 篇宣传报道被《法治日报》、学习强国、中国普法等媒体平台采用。五是开展服务企业健康发展法治宣传。市场监管局、人社局、应急局等单位围绕企业、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重点加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法律援助等与民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全市建立67个民营企业普法联系点,组建“市民营企业法律服务顾问团”,开展“法律体检”。在“e三明”微信公众号开设民营企业专门服务窗口,开办民企专栏,提供线上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三、突出重点对象,发挥主体示范作用。一是狠抓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关键少数法治素养。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为着力点,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共举办各级领导干部法治课300余场(次),参加人数达1万多人次;印发两万余册《三明市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律知识读本》;组织领导干部参加“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大讲坛”等活动。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形成学、用、考、述一体化特色机制。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组织领导干部到市中院旁听案件庭审 7次,342名领导干部参加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和人事干部法规测试。成立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和法律服务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同时,市委党校(行政学院)不断丰富强化法治教育课程,设置了22个法律课程,受训学员达2280余人。二是狠抓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夯实青少年爱国守法根基。认真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坚持法治思维,引导师生主动学法用法,不断推进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校园法治建设,建成青少年法治文化阵地59个,成为全省唯一实现市县两级均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设区市。实施“法润童心”计划,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学校教育各个阶段,建立法治教育工作考核、奖惩机制。配齐配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全市聘任法治副校长、校外法治辅导员485人,其中中职、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配备率达100%。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宪法晨读”“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青春与法同行”巡回普法宣讲、青少年权益法治工作培训和国旗下的宪法宣讲等活动。成立三明市青少年网络协会,在各大网站统一设立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栏目。开办“我是小法官”“送法进社区、平安过暑假”“法治初体验”“护青园”“法育未来·护航成长”等各类法治夏令营300多个,4万多名青少年参加。三是狠抓村(居)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摒弃陈规陋习。发动驻村第一书记、青年普法志愿者、村(居)法律顾问等基层一线力量,开展驻村普法、联户普法、异地扶贫搬迁等专题普法和法治与家规家训、弘扬良好家风家教等法治文化活动。开设法治学校巡回课堂、夕阳红普法队,“百名干警服务百村”等农村法治宣传载体,取得良好法治宣传效果。各县(市、区)广泛培育村居“法律明白人”,明溪县在全省率先510名“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首次开展民法典集中培训坚持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并举,注重发挥乡贤在村(居)治理中的表率作用。截止目前,我市6个普法品牌示范性案例入选司法部全国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沙县古县村“四个着力”法治润乡土入选全国法治乡村建设典型案例。全市共有9个国家级、60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四、创新宣传形式,服务法治三明建设大局。一是建设“法治三明”新媒体普法平台。依托“e三明”“三明长安网”“平安三明”微信公众号,发布法治建设成果、常用法律知识、典型案例,打造融媒体宣传矩阵。在党委网信办做好重大法治舆情监控的同时,充分发挥公益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不断扩大法治宣传的影响力和吸引力。利用新媒体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部门+平台”“基地+部门”等法治宣传活动。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推进“以案释法”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宣传“风展红旗如画”活动,在全市共收集近百个案例印发“三明市以案释法案例选编”,让人民群众真正做到看得懂、记得住、学得会、用得上,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精神真正实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加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我市岩前法治教育基地,将客家文化、朱子文化、杨时文化和苏区红色法治文化进行有机融合,红色文化融入法治宣传,法治宣传融入创城活动。全市建成法治主题公园34个,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1000多个,农村法治图书角800多个。其中,沙县龙湖法治公园被命名为首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三是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建立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印发“以案释法”案例选编1万多册下发至基层,增强基层干部群众学法实效。泰宁县设立首个品牌普法工作室,将法治宣传生动融入教育、融入生活,做到送法面对面,服务零距离。目前,设立了泰宁县常远、明溪县护林人、三元区巾帼等6个普法工作室,推动普法常态化。创新开展法治教育进家庭“八个一”活动,法治教育进家庭覆盖农村总户数的95%。全市表彰“遵纪守法示范户”5952户(其中市级852户)。采取“漫画普法”“山歌普法”“音频普法”等方式将法律知识,用通俗易懂、生动有趣的山歌唱出来,方言讲出来,快板打出来,让普法更接地气,切实提高新时代普法工作的互动性、趣味性和实效性,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如宁化县创作了“宁司君”普法代言人的漫画形象,泰宁县《我唱山歌来抗病毒》视频受到140余万人点击观看。

总体上看,我市“七五”普法任务基本完成,逐步体现出法治氛围持续浓厚,法治意识持续增强,法治实践持续深入,法治成果持续累积良好局面,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普法认识还没完全到位。普法认识有待于提高,宪法法律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少数地方和部门思想上没有真正重视普法工作,认为这是软指标、慢工程,对政绩考核、干部选拔等无足轻重,与服务中心大局结合得不紧密。二是普法主体作用发挥不够。一些地方和部门组织保障乏力,学法制度不够健全完善,法律“六进”成效和以案释法效果不明显。“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存在执法与普法“两张皮”现象。三是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少数地方和部门宣传教育形式单一、载体不多、模式老套,没有抓住“关键少数”“关键群体”,普法与法治实践融合不够,效果不佳。四是普法特色品牌创新不够。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相对缺乏,叫得响、立得住、传得开的普法品牌不多,特色不够明显,法治文化塑造和法治示范创建还需进一步加强。

明年将开启第八个普法规划的实施。我们将在全力做好“七五”普法验收迎检工作,认真梳理总结“七五”普法主要成效,正视不足的基础上,精心谋划新一轮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一是进一步压实普法责任制。健全完善“三交”普法工作机制,采取交清单、交问题、交卷子的工作方式,进一步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推动全民普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深入推动重点领域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围绕做好“四篇文章”,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和各层次各领域法治宣传。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法律法规宣传。把民法典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普法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三是切实提升“两个关键”教育实效。强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学法用法。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等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各级组织的领导干部培训、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及其他各类培训。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抓好青少年这一“关键群体”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国家宪法日中小学校诵读宪法、青少年模拟法庭等活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四是加大法治创建力度。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推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按照司法部“八个一”的要求,开展国家、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工作。五是巩固深化法治文化建设成果。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大力推动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组织开展法治微动漫、微视频优秀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结合客家文化、朱子文化、杨时文化和红色文化,加强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进一步培育法治文化广场、公园、街区、景观等,塑造形成富有我市特色的法治文化。

以上报告,请审议。


 

 

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0827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谢辉添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安排,714日至16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万年的带领下,就我市“七五”普法工作情况开展调研。调研组先后赴清流县、三元区实地察看了清流县清风馆、林畲镇石下村、初心小镇研学基地和三元区富文社区、市综合实践学校等,听取市、县(区)政府及司法、教育、公安、民政等部门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情况汇报,并与部分市人大代表座谈,查阅相关资料,较为全面地了解我市开展“七五”普法工作的整体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七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市政府认真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规划,强化机制创新。市司法局及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积极稳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基本完成“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市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日益浓厚,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提升,进一步有效促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七五”期间,全市共创建了9个国家级、60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我市获得了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荣誉称号。

(一)组织领导不断强化。一是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创建、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基本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普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在全省率先出台《三明市“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制定下发市直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建立市县两级普法讲师团师资库,推动部门普法责任落实。各执法部门立足自身职能,广泛开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扫黑除恶、道路交通安全和防范金融诈骗等专题普法活动,起到良好的教育效果。三是普法经费有效保障。全市各级将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在“六五”普法基础上逐年提升人均普法经费,并追加专项经费予以保障,确保了“七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工作力度持续加大。一是突出宪法为中心,加强法治宣传。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法治宣传教育的核心位置,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和宣誓前学习宪法制度,开展12·4”宪法宣传周、“法治的力量”书法展、“守望正义法润万家”文艺演出、宪法知识竞赛、宪法知识网络有奖竞答以及“宪法进万家”等宣传活动,在全社会推动形成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二是突出重点对象,加强法治宣传。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明确重点对象普法。聚焦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制定了《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等制度,突出了以宪法、习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党内法规为重点内容的学习宣传,组织领导干部参加“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大讲坛”等活动以及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和人事干部法规测试,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治理能力得到提升。聚焦青少年这个“关键群体”,基本实现中小学校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组织法官、检察官等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全市中职、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率达100%,共开办青少年法治夏令营300多个,切实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突出重点领域,加强法治宣传。聚焦全市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大局,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实践活动。配合疫情防控,开展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防疫知识宣传,促进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结合《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三明市万寿岩遗址保护条例》《三明市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三明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制定实施,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将普法宣传融入立法全过程。围绕服务“五比五晒”,加大依法和谐征迁法律法规宣传,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征迁工作,及时解答有关征迁政策、土地承包、遗产继承、老年人赡养等法律问题,促进征迁工作顺利开展,提升普法效果。如三元区下洋F地块新市中路某户,兄弟姐妹三人因与继母之间发生继承纠纷导致征迁工作陷入困境,通过社区法律顾问调解后顺利签订征迁协议。

(三)宣传方式推陈出新。一是巩固传统宣传方式。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宣传发放宣传资料,举行法律咨询等宣传形式,将法治宣传工作融入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当中,增强了普法工作针对性。二是搭建新兴网络媒体宣传平台。依托“e三明”“三明长安网”“平安三明”等新媒体,制作播发专题页面、微视频、图解、动漫等法治宣传内容,增强普法工作的互动性,扩大普法传播范围。三是拓展宣传阵地外延。促进法治文化建设与红色文化、传统文化、廉政文化、机关文化、行业文化有机结合。在城市,依托各类公共设施体系,打造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治文化长廊等;在农村,建立普法一条街、法治书屋等。宁化县创造的“宁司君”漫画形象,泰宁县制作的《我唱山歌来抗病毒》视频,采取“漫画普法”“山歌普法”等方式将法律知识以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听得到的方式展现出来,增强群众对法律的理解和掌握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一些单位对普法工作重视不够,认为普法工作是软任务、软指标,难以取得立竿见影的成效,没有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平时工作部署流于形式,措施不够有力,工作效果不明显。有的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平时疏于落实,临近检查搞突击式普法。部分执法单位对“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认识还不够到位,普法责任清单不够具体明确,抓落实不够到位。部分执法人员把主要精力放在执法工作上,未形成“执法者也是普法者”的普法工作思维,忽视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一些群众法律意识不强,缺乏对法律应有的敬畏,学法尊法守法的自觉性不高。

(二)工作开展不够平衡。从调研情况看,普法工作整体推进力度不够,司法部门、学校、部分行政执法部门普法工作相对深入全面,目标任务明确,措施有力,氛围较为浓厚;有些单位普法工作不深入、不具体,成效不明显,缺乏创新意识,在普法形式、措施、方法上沿袭多年的老路子,往往以法治宣传日为主,仍停留在发放宣传资料等传统形式,针对性不强、吸引力不大。有的单位在法律宣传中习惯“照本宣科”,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缺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工作中运用得不够快捷高效,法宣产品不够丰富,制作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法律进乡村,特别是进边远村相对滞后,对失学青少年、农民工和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的普法教育仍然比较薄弱。

(三)工作合力还需加强。有些单位和部门片面认为普法工作仅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事,缺乏主动联系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的意识。各普法单位横向缺乏交流,纵向缺乏联系,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信息交流不多,整体作用还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目前的普法考核体系缺乏过程性、结果性、实效性的考核内容,对各普法责任主体的评价和考核不能真实地反映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基层普法工作人员不稳定,虽组建了法治副校长、普法联络员、人民调解员和法律顾问等普法队伍,但作用发挥不理想,普法资源亟待整合,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尚未真正形成。

(四)普治结合不够紧密。全市各级偏重于法律知识的普及,对法治信仰、法治精神、法治意识和法治习惯的培育重视不够,知法懂法、尊法守法还没有成为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结合得不够紧密,存在“重执法、轻普法”的现象,为普法而普法,学用脱节,不同程度影响了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部分群众法治观念仍较淡薄,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不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意见建议

(一)提高法治思想认识。普法依法治理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具有长期性,需要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共同推进。一是充分认识普法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严格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普法决议抓好落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增强法治思维,落实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好普法责任清单,结合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本部门、本单位以及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做到普法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全面总结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的典型经验,充分挖掘、培育“七五”普法的特色和亮点,全力做好“七五”普法迎检工作。

(二)补齐工作短板。一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严格落实普法责任,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者等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提高普法针对性。二是以今年“七五”普法检查验收为契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对于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采取措施,补足补齐短板,确保我市普法工作均衡发展。三是加大“法律八进”各类典型亮点的培育,将普法融入惠民利民工程,做到在工作中普法,在普法中工作,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覆盖面。

(三)强化协作配合。一是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担负起牵头协调责任,充分整合各单位普法宣传资源,加强普法单位之间的联系,通过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联席会议等方式,总结典型经验,以点带面,辐射推广,共同推进全市性普法宣传活动。二是充分发挥普法宣讲团、法治副校长、普法联络员、人民调解员和法律顾问等队伍作用,大力培育发展各类社会普法组织,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参与普法工作。三是健全科学合理的普法工作评价考核体系,借鉴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建立涵盖过程指标、结果指标、实效指标等内容的普法工作评价考核体系,努力推动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四)坚持普治并举。一是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相结合,把法律条文变成引导、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范,把普法融入日常行政执法、司法审判工作中,突显法的公信力,增强普法的效果。二是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制度,利用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新媒体在普法中的作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活动,开展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做到“办一起案件、普一次法律、教育一方群体”。三是加强对群众法律需求的调查研究,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难点问题和热点事件开展普法,善于与热点事件、案件进行深度对接,积极引导公众用法律途径和思路对重大热点问题进行法治思考、解析、判断,从而达到普及法律、引导舆论、协助解决问题的实际效果。


           

 

三明市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情况报告

 

2020827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三明市林业局副局长温国良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三明市被誉为“中国绿都”、中国最绿省份最绿城市,具有“林深水美人长寿”独特优势,森林覆盖率78.73%,森林蓄积量1.82亿立方米,森林负氧离子平均浓度1500/立方厘米;水资源丰富,人均水资源拥有量8717立方米,辖区三条主要水系18个国(省)控断面水质100%达到或优于Ⅲ类水;2019年全市人均预期寿命79.82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52岁,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12岁。三明市发展森林康养产业有条件、有优势、有基础。

去年以来,我市充分发挥林业绿色生态优势,实施生态产业化战略,发展森林康养产业,在全国设区市率先提出“全域森林康养”理念,主动作为、先行先试,实现了森林康养产业开篇破题,被确定为全国森林康养试点建设市,唱响了“中国绿都·最氧三明”品牌。目前,全市累计拥有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单位20个、国家森林康养基地2个(将乐县、三元格氏栲森林康养基地),正在转型发展的森林康养试点基地有20多个,大田桃源睡眠小镇、泰宁境元、泰宁“耕读李家”、清流天芳悦潭、永安天斗、沙县马岩、尤溪古溪星河、尤溪侠天下等森林康养基地已营业或试营业,其中可提供100个以上床位的基地有7个。今年5月全省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现场会在三明召开;7月,部分森林康养基地作为省委省政府调研检查参观点。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多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期间到三明调研时提出的“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的重要论述,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生态美,百姓富”目标,在保护好生态的前提下,把森林康养作为做实“绿色三明”文章的重要抓手,推动生态效益转化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一)高位推动,做好顶层设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森林康养工作,开展充分调研论证,明确发展定位,把准森林康养产业健康发展方向。一是政策引导先行。在市委九届九次全会上专门进行部署,先后下发《三明市发展全域森林康养产业的意见》《三明市关于支持文旅康养产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从基地建设、游客组织、免费体验有关项目、纳入医保报销等方面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引导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和拓展客源市场。二是规划引领先行。委托北京林业大学规划团队,编制三明市全域森林康养产业发展规划和7个市级森林康养试点基地规划设计。目前,大田桃源睡眠小镇、将乐龙栖山、将乐鹭鸣湾3个森林康养基地控制性详规已通过专家评审,全市的规划正准备进行评审。三是品牌引航先行。将“中国绿都·最氧三明”作为三明森林康养对外宣传品牌,201910月中旬,在第三届中国森林康养与乡村振兴大会上作典型发言,面向全国推介全域森林康养品牌。借助林博会平台,通过举办森林康养产业发展论坛、现场展示森林康养产业建设成果、进行森林康养推介等,进一步打响全域森林康养品牌。开展森林康养基地LOGO和“森林康养增强人体免疫力”宣传海报设计。同时,对“中国绿都·最氧三明”普通商标、集体商标进行策划、注册,制作《中国绿都·最氧三明》宣传片。四是项目带动先行。注重森林康养招商项目策划,去年全市策划生成森林康养招商项目30个,今年将明溪紫云森林康养基地、将乐县全域森林康养基地建设等9个项目列入10亿元以上市县联合推进重大招商项目盘子,筛选了尤溪九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康养项目、大田桃源最氧睡眠小镇建设等20个文旅康养产业链招商项目。抓实森林康养重点项目建设,将三明生态康养城等一批项目列入省、市重点项目盘子加快建设进度。

(二)紧抓试点,带动全域发展。以“小切口”做“大文章”,紧抓试点基地这个“牛鼻子”,以点带面,推动全域发展。一是县级层面。引导条件较好县域每年35个试点开工、23个建成运营,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多个森林康养基地都在加快转型发展,如沙县马岩、尤溪古溪星河等基地已陆续营业。二是市级层面。重点抓7个基地试点,目前,大田桃源睡眠小镇、泰宁境元、清流天芳悦潭、永安天斗(霞鹤)等基地已营业。今年4月,又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森林康养基地评定办法,组织推动市级试点基地标准化建设。去年第十五届林博会期间,评选出泰宁县“耕读李家”森林康养基地、大田县桃源最氧睡眠小镇等8个县(市、区)的10个基地,作为三明市“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十佳”。三是省部委层面。去年10月,我市被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授予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市,成为全省首个试点市;另有15个基地被授予试点建设单位。今年3月,将乐县、三元格氏栲森林康养基地被国家林草局等四部委评为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同时,还积极组织申报省级森林康养城市、小镇和基地。

(三)围绕业态,打造特色产品。树立精品意识,注重特色发展,创新打造一批独具三明风格的森林康养基地及产品。一是打造“森林+静心修养”特色产品。泰宁大金湖森林康养小镇,依托大金湖、丹霞地貌等资源,重点推进“耕读李家”、境元、牧心谷等项目建设。二是打造“森林+睡眠康养”特色产品。大田桃源睡眠小镇,突出医养结合,依托森林环境和市第一医院医技资源,设立睡眠专科门诊,将“焦虑伴睡眠障碍”列入医保特殊病种报销目录,并开通医保报销系统,被中国睡眠研究会授予“中国睡眠康养示范基地”称号。三是打造“森林+观鸟休闲”特色产品。明溪旦上、紫云森林康养基地,依托“千年鸟道”资源,成立全省首个“村社合一、合股联营”观鸟合作社,推进观鸟产业发展。四是打造“森林+温泉疗养”特色产品。清流天芳悦潭森林康养基地,依托富锗温泉,开展温泉疗养、休闲度假等活动,与金诃藏药合作,成立“藏药新药开发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福建清流工作站”,开展锗温泉水富集浓缩研究。同时,还注重乡土药膳产品开发,整理乡土药膳近200种,并按功能细分出睡眠药膳53种、四季养生和慢性病药膳137种。

(四)完善机制,保障工作落实。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市县联动,合力推动工作落实。一是建立专班攻坚机制。市县两级成立专门工作组,由市县分管领导主抓,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快推动森林康养产业发展;同时,市级工作组下设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负责日常具体事务。二是建立部门协同机制。相关部门合力攻坚,协同推进。宣传部门牵头组织开展森林康养产业宣传,举办“风展红旗如画·遇见中国绿都·最氧三明”短视频大赛;林业部门牵头突出森林康养主题办好林博会,开展“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十佳”评选、森林康养产业展示展销、森林康养论坛等系列活动,推动组建全市森林康养基地“十养”联盟;工会、文旅等部门牵头制定《三明市面向浙江、江苏、安徽、上海“三省一市”职工疗休养优惠政策》《三明市面向省内、闽粤赣三省十三市合作区职工疗休养优惠政策》,推动4家基地列为全省首批职工疗休养示范基地,去年来全市接待各地劳模、职工疗休养872700余人;林业、文旅工会联合组织赴福州、泉州、厦门、漳州、龙岩五地开展全域全时旅游和森林康养产品宣传推介活动;林业工会联合出台促进森林康养消费五条措施;文旅、商务等牵头在厦门、上海等地举办文旅康养项目招商活动,去年全市策划生成森林康养招商项目30个,完成签约19个,总投资63.7亿元,目前已开工建设18个,完成投资3.3亿元。三是建立人才培育机制。市发改、文旅、林业等部门联合制定《三明市文旅康养主导产业人才考核办法(试行)》,支持文旅康养领域重点人才享受我市购房、安家、科研经费等补助政策。先后3次开展森林康养知识培训,邀请6位专家授课,参训人员840多人次。选派6名医务人员到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进行睡眠治疗相关内容专项进修,组织培训健康与疾病管理师100人。选拔64名干部职工参加森林疗养师培训,举办全市首届森林疗养师实操培训班。四是建立考核督促机制。对森林康养重点项目实行“一月一跟踪、一季一通报”,将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和运营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五比五晒”活动考评内容,推动工作落实。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森林康养产业刚刚起步,尚处在开篇破题阶段,虽然取得了一定发展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困难与问题,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产品特色不明显。据统计,全市现有农家乐、休闲农庄、休闲农业园区、民俗村、森林人家等农林休闲类经营主体800多家,虽然部分基地能够主动结合当地优势,谋划突出主题,努力打造特色产品,但许多还存在一哄而上、机械模仿、简单重复的倾向,主题定位、产品类型趋同。二是龙头企业带动不强。大多数森林康养基地主要依靠民营企业“小打小闹”,普遍存在规模小、实力弱、辐射带动能力不强等问题,亟待引进央企、国企等有实力的大企业来投资。三是专业人才队伍薄弱。发展森林康养产业,基地建设是硬件,人才队伍建设是软件。目前,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正处在起步阶段,标准体系不健全,经营管理技术不成熟,人才队伍建设相对薄弱。四是产业支持政策今年初省里出台了加快推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意见,但意见更多的是从宏观角度进行部署和从产业角度进行引导,具体的政策“干货”不多,特别是受限于《福建省生态公益林管理条例》的规定,在用林用地政策上无法突破“瓶颈”。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抢抓机遇,主动融入,锐意创新,加快森林康养产业发展,努力将三明建设成为全国全域森林康养示范市。

(一)注重特色培育。结合我市的高海拔森林、候鸟迁徙通道、温泉、丹霞地貌等自然资源优势和红色文化、客家文化、理学文化、孝道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大力培育休闲旅居、生态观光、山地运动、自然观鸟、培训研学等康养业态,实现“康养+医疗”“康养+运动”“康养+教育”“康养+培训”“康养+农业”等融合互动局面。同时,瞄准困倦、失眠、机能下降等亚健康,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痛风、风湿病等慢性病小众人群,开发特色康养产品,突出差异化发展,防止同质化竞争。

  (二)注重招商引资。紧紧围绕上级政策、国家重大工程包、专项债券等策划包装项目,通过电话联系、网络对接等“云招商”模式,依托“9·8”“11·6”等招商平台,以及组建招商小分队赴省内外开展专场推介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注重招商引资成效,确保完成策划生成项目60个、招商合同签约项目24个的年度目标。

(三)注重市场拓展。用好微信、抖音、e三明、学习强国等新媒体,持续打造“中国绿都·最氧三明”森林康养品牌,讲好品牌故事,提高品牌认知度、知名度和影响力,打磨康养度假、研学旅游等“网红款”。持续深化大武夷旅游联盟和闽西南旅游协作,联合开展营销活动。发挥全市森林康养基地“十养”联盟作用,促进森林康养基地统一对外营销、招商,实现自我发展、抱团发展。落实职工疗休养政策,支持各部门对口争取上级部门干部职工、专家来明疗休养,进一步拓展干部职工疗休养市场。

(四)注重合力共为。统筹整合上级政策资源,合力争取项目资金,加大对森林康养基地的道路、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增强基地的可进入性和便利性。支持各县(市、区)森林康养基地创新医养结合模式,建设健康体检中心,开展慢病预防、中医调理养生、康复护理等健康服务,提升森林康养养服务品质。

以上报告,请审议。


 

 

 

 

关于我市森林康养产业发展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20208 27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委主任张运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在张知通副主任带领下,于79日至13日对我市森林康养产业发展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先后察看了将乐县龙栖山森林康养小镇、大田县桃源睡眠小镇等森林康养基地建设情况,与当地康养基地、企业负责人深入座谈交流,听取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森林康养产业发展工作情况汇报,深入了解我市森林康养产业发展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去年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九次、十一次全会精神,做实“四篇文章”,在全国设区市率先提出“全域森林康养”理念,先行先试、开拓创新,扎实推进我市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我市被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授予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市,成为全省首个试点市。

(一)产业政策有力保障。2019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三明市发展全域森林康养产业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我市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方向和目标。将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和运营情况纳入全市“五比五晒”活动考评内容。市林业部门委托北林大规划编制《三明市全域森林康养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8年)》。市总工会牵头制定出台面向省内、闽粤赣三省十三市、浙江、江苏、安徽、上海等地区的职工疗休养优惠政策,积极吸引外地康养客源。市发改、文旅、林业等部门联合制定《三明市文旅康养主导产业人才考核办法(试行)》,支持文旅康养领域重点人才享受我市补助政策。市林业、总工会出台《关于促进森林康养消费若干措施》,刺激我市森林康养消费市场。市林业、医保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三明市森林康养基地评定办法(试行)》,明确基地景观、环境、餐饮、住宿、康养产品等建设标准,支持医疗机构与基地稳定合作,逐步建立医保报销系统,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

(二)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各县(市、区)积极推动森林康养基地建设试点工作,以“森林+”为主线,因地制宜打造一批“森林+医养”、“森林+静心休养”、“森林+观鸟休闲”等10多个特色康养产品。大田桃源睡眠小镇、泰宁“耕读李家”等10个基地被评为三明市“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十佳”,其中4个森林康养基地已正式营业。将乐县、三元格氏栲被国家林草局等四部委联合评为国家森林康养基地。2019年,全市完成森林康养项目签约19个,总投资63.7亿元,目前已开工建设18个,完成投资额3.3亿元。

(三)客源市场逐步拓展。我市将“中国绿都·最氧三明”作为三明森林康养对外宣传品牌。通过借助林博会平台举办森林康养产业发展论坛,赴上海、福州、泉州、厦门等地开展森林康养推介会,大力宣传我市森林康养基地及产品。据林业部门统计,2019年,全市共接待游客3917.56万人次,其中森林康养产业接纳康养人数1175万人次,实现收入125亿元,占全市文旅康养产业的30%。如清流县在上海设立景区办事处,挖掘富锗温泉保健这一卖点,吸引上海及周边客源,2019年客流量同比约增加10万人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森林康养作为一项新兴产业在我国还处在萌芽阶段。我市森林康养产业也才刚刚起步,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从调研情况看,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对森林康养内涵把握不准。一是家底了解不清。不少地方干部对我市山水、人文、养生等资源的特色、优势、质量、问题等家底了解不清、分析不透,对发展全域森林康养产业的潜力挖掘不够。二是思路有待完善。个别地方按照常规的旅游产业思路来制定规划森林康养产业发展,对产业发展侧重点把握不准,忽视了森林康养重在保健养生、康复疗养、健康养老等方面的作用三是方向不够明确。部分经营业主实行粗放型经营,特色不够明显,康养项目较少,存在盲目发展等问题。

(二)产业基础存在短板。一是森林质量不高。部分康养基地森林以杉木、马尾松为主,纯林、单层林较为普遍,阔叶树比例较低,森林缺乏“天然森林”的体验。二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一些康养基地交通不畅,公路等级较低,通信、网络、用气等基础设施不能有效保障。三是产品服务不足。森林康养行业经营人才整体不足,在开展森林康养休闲、健身、养生、养老、疗养、体验等活动方面缺乏配套要素。如我市医疗卫生资源向康养基地延伸不够,不少康养基地医疗设施达不到标准,医疗人员不能长期保障,离我市森林康养基地医疗设施标准要求有较大差距。

(三)招商引资效果不理想。森林康养产业属于服务行业,存在地方融资难、成本高,投资周期较长等问题。加之当前地方政府对外招商宣传推介渠道、手段较为单一,市场对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知晓度、认可度不高,招商引资效应尚不明显。调研了解到不少客商对投资我市森林康养产业能否获得足够回报还心存疑虑,投资积极性不高。很多基地业主也仅想借森林康养之名获取政策补助,甚至想借机开发房地产。一些地方康养基地前期建设多靠政府投入,项目运营团队专业化、市场化水平不高,项目后期建设持续性存在一定困难。

(四)扶持措施配套不多。对照国家林草局、民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意见》和省林业局、民政厅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出台《三明市发展全域森林康养产业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内容,目前更多的是从宏观角度进行部署和从产业角度进行引导,具体的政策和资金扶持方面“干货”不多。特别是受限于《福建省生态公益林管理条例》的规定,在用林用地政策上存在“瓶颈”。财政、发改、人社、交通、水利、电信、电力等部门的项目扶持措施也相对较少,且不够具体化。

三、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发展森林康养产业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途径,是发挥三明绿色生态优势、实现生态产业化的有效举措,是加快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意义十分重大。特别是经过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群众的健康意识将进一步增强,森林康养产业必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调研组认为,当前我市大力发展森林康养产业正当其时、前景广阔、大有可为。为此,调研组建议:

(一)理清思路,科学引领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整合优势资源。我市山水人文资源比较优势明显。全市拥有13个国有林场、2处国家湿地公园、722处大小自然保护区、25个国家和省级森林公园,森林公园全省数量最多;沙溪、金溪、尤溪三大流域水质100%达到或优于Ш类水;大金湖、闽湖、九龙湖三大湖水域资源丰富;拥有闽江之源、闽学之源、森林文化、红色文化等丰富的康养文化产品;有中药材、绿笋、食用菌、茶油等森林食品;有自古传承的森林康养药膳文化资源。因此我市要进一步整合优势资源,为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所用,不断满足后疫情时代人民群众对森林康养的需求。二是切实做好“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要加强产业融合,将森林康养产业发展融入到编制“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中,进一步强化“森林”第一要素保障、多要素融合,强化“康养”第一功能体现、多功能作用发挥。既要森林,又要康养,因地制宜,突出优势,注重特色内涵产品开发和差异化发展,编制具有地方特色的森林康养产业发展详规。三是重视开发与保护的有机统一。要始终坚持把资源培育、生态保护作为首要职责,始终把绿水青山好空气作为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最大资本和最大优势,坚持在保护基础上绿色开发、科学利用,实现保护与开发的有机统一,努力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

(二)久久为功,不断完善要素保障。一是加强资源培育提高森林质量。要立足我市全域森林康养产业的发展需求,通过实施森林抚育,改良树种、林种结构等措施,改善林分结构,促进林木生长,提高林分质量。增加彩化树种和阔叶林比重,为森林康养产业打好“森林”基础。二是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要统筹森林康养基地路网、电网、水网、气网、通讯以及停车场、饮水、垃圾和污水处理等综合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无线网络、宽带网络等通信条件,增强森林康养基地的可进入性。三是提供多领域产品服务。要重点挖掘特色森林产品,持续做好“森林+”文章,建立森林康养大数据平台,推动形成生态度假、生态疗养、生态养老、森林康养文化、教育培训等多元化、多层次的康养产品供应体系。要优化森林疗养课程,精心设计打造一系列极具吸引力的森林康养体验活动项目。大力挖掘森林中医药保健养生功能,打造区域特色中医养生保健品牌。积极引进现代农业先进技术和理念,创新发展休闲观光农业、绿色农业以及森林保健食品、绿色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发挥基地科普、教育、文化培训功能,建设森林康养研学实践活动基地。加快培养本地森林康养讲解员,加强体验项目指导培训服务,提升康养体验获得感。

(三)善作善成,持续塑造品牌形象。一是讲好三明生态故事。要立足我市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创新实践地的优势,将“灵动鲤鱼”“村规碑”“千禧万寿”“小康生态茶”等习近平总书记重视保护生态环境的故事融入到我市森林康养产业品牌宣传中。可以借鉴浙江安吉竹海作为《卧虎藏龙》拍摄基地、武夷山《印象大红袍》文化演示等所带来的市场宣传效果,正视名人效应,聘请有社会影响力的编导、明星、作家、科学家编写一批三明森林康养故事,策划创作一批康养文化演示项目,拍摄一部“三明森林康养”专题视频,进一步宣传好三明生态故事。二是大力开展营销推介。要按照“政府搭台、联盟组织、企业唱戏”思路,发挥林博会面向全国和海峡两岸的优势,利用全域全时林博会进行森林康养产品展示展销和专场宣传推介。要积极拓展市场,发挥好异地商会阵地的作用,组建本地营销队伍,每年有计划地赴北京、上海、广州等康养需求度高的地区开展宣传推介,耕耘好省内外市场。三是积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要按照产业发展经济规律办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吸引企业投资发展,进一步打造龙头企业品牌。积极引导国有企业、国有林场、宾馆、养老机构、森林人家等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森林康养产业的建设和经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以独资、合资、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项目建设。

(四)群策群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各有关部门要联动发力,整合部门资源优势,积极向省上争取项目支持。重点争取省上支持我市森林康养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森林康养数据监测、森林康养文化传播以及水、电、路、网络、通信、公厕、林间步道、全民健身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争取将我市森林康养基地列为全省全国的专家和劳模疗休养基地,建成全省全国森林康养科技文化培训中心等。二是及时完善地方扶持政策。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完善本地区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如根据森林林分质量情况出台支持森林康养基地开展林相改造、补植补造、森林抚育等补助政策。支持有相关资质的医师在森林康养基地多点执业,开展慢病预防、中医调理养生、康复护理等健康服务。有条件的森林康养基地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等。三是探索建立产业发展基金。各地可探索建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以融资担保、贷款贴息、项目奖补等方式,大力培育森林康养龙头企业。鼓励欠发达地区发展森林康养产业,促进就业增收、乡村振兴,支持返乡人员、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和小农户参与森林康养服务工作。


 

 

关于市十三届人大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0827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三明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杨永忠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今年市政府办理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的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市政府共承办代表建议215件,占代表建议总数223件的96.4%,市政府根据代表建议的内容和政府系统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将代表建议及时分解落实到涉及的4个县(区)政府和35个市直有关单位具体办理。各承办单位按照办理要求,按时完成了办理答复工作,其中:会议期间交办的210件代表建议在610日前完成办理答复工作,闭会后交办的5件代表建议,有3件已完成办理答复工作,还有2件将分别于101日和1110日前完成办理答复工作。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A类)的有58件,占已完成答复工作建议数的27.23%;“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B类)的有141件,占已完成答复工作建议数的66.2%;“因受条件限制,一时无法解决”(C类)的有10件,占已完成答复工作建议数的4.69%;“留作参考”(D类)的有4件,占已完成答复工作建议数的1.88%。根据市人大代表的反馈意见,213件已答复件中,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有198件、“基本满意”的15件。

一、高度重视,扎实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市政府依法履职、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体现,也是汇聚众智众力科学民主施政、推动工作的重要途径。市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扎实办好代表提出的每一件建议,把代表建议转化成推动工作的具体措施,持续推动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取得良好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建议办理责任市政府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余红胜市长亲自部署推进。在市“两会”期间,余市长与人大代表广泛交流,认真听取代表们的建议意见。35日,余市长主持召开第4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2020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求各承办单位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办理任务。各位分管市领导把建议办理与分管业务工作相结合,多次召开专题会、现场会,研究、协调、推进重点督办建议的办理落实工作。各承办单位认真抓好落实,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直接抓,承办科室具体办,做到层层定责、环环相扣,提高了建议办理的效率和质量。

(二)强化机制保障,推动建议办理工作。一是健全交办机制,227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明政办发明电〔20207号),明确建议的办理责任、办理时限、答复要求等,健全交办、承办、答复等办理工作制度,提升办理规范性。二是落实督办机制,市政府督查室采取书面督查、实地督查相结合等形式,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跟踪督办,代表建议办理期间,开展常态化跟踪协调150余次,专项跟踪督查3次,督促协办单位按时将协办意见提交给主办单位;各主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答复人大代表。三是强化考评机制。继续把“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情况纳入2020年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考评内容,从办理建议的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强化考评,对逾期办理、办理质量不高的部门,在年度绩效考评时予以扣分,推动各部门更加高效优质地办理建议。

(三)强化沟通协作,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办理沟通,不断增强协作性,实现提办双方、主协办单位之间的良性互动,共同推动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办出成效。一方面,注重与人大代表沟通。把沟通协商作为办理的必经环节,树立“凡办理、必沟通”的理念,围绕代表所提意见建议及所反映的情况,广泛开展“请进来”、“走出去”等活动,与代表一起调研协商,核实相关情况,共商办理中的难点、重点问题和解决办法。另一方面,强化部门间的沟通。进一步加强市政府办与市人大办、市政府督查室与市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室、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之间沟通联系,及时沟通建议办理进展情况,推进建议办理工作。

二、突出重点,提升重点督办建议办理质量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59次主任会议确定8件重点督办建议后,市政府余红胜市长逐件审阅,明确提出责任领导和办理工作要求,8件重点督办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答复工作,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1件,“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B类)7根据市人大代表反馈意见,对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一)关于三明学院与荆东片区校村融合发展的建议0042号,李衍坤代表提出)

该建议的办理工作由林俊德副市长牵头,市自然资源局、三元区政府、三明学院主办,办理结果为“A”。

主要措施:市委市政府将荆东片区整治提升开发建设项目列为今年市领导挂钩“五个十”重大项目,市领导多次专题研究、现场推进项目建设,荆东片区开发建设进展明显。一是规划设计提标提级。按照打造产教城融合示范区的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开展规划设计,目前已完成概念性规划编制和老街改造方案设计。二是土地征迁超额完成。完成土地征收777.97亩,有效保障了项目建设用地。三是项目建设超序时推进。小学幼儿园地块、学生街地块、学院北门道路、荆东老街改造等项目均已进场施工,累计完成投资2190万元;国道534线三元槐林至荆东段于630日正式通车。四是环境质量有效改善。累计整改环境问题200余处,新增绿化3200平方米,荆东小溪黑臭水体等环境顽疾得到有效治理。

(二)关于加大力度抓好教师三支队伍建设的建议0045号,池明流等6位代表提出)

该建议的办理工作由张文珍副市长牵头,市教育局主办,办理结果为“B”。

主要措施: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教师、校长、教研三支队伍建设作为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作。一是着力打造业务精结构优的教师队伍。落实协同培养机制,强化与厦门双十中学等名校结对帮扶,全市共选派409名校长、教师赴厦门对口学校挂职锻炼、跟岗学习,180名教师赴北京教育学院研修培训,1600余名教师接受北京教育名师线上授课培训,厦门市教育专家、名师名校长和骨干教师83人受邀到我市讲学指导。加大教师培养招聘力度,从2018年起委托三明学院开展师范生公费培养工作,已先后招生369人;今年出台《加强和改进师范生培养九条措施》,与福建师大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委托三明学院按县单列录取方式培养公费师范生227名;出台吸引高校师范类人才来明专项政策,2017年以来累计引进省内外优秀毕业生700多名。创新教师“编制池”制度,去年从市本级共调剂1696名事业编制给梅列、三元、大田和直属学校,有效缓解基层教师缺编问题。二是着力打造理念新管理强的校长队伍。近三年,市政府专门安排500多万元经费,用于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全市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由1500多人增至2600多人。7月份,市委教育工委印发《关于开展优秀年轻校长培养工程的实施意见》,强化教研队伍培养政策保障。三是着力打造水平高专业化的教研队伍。去年8月,通过整合三明电大和市教科所,成立三明教育学院,构建了我市基础教育科学研究和师资培训的新平台、成人教育和全民终身学习的新基地。建成以三明教育学院、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学校教研室为主体的三级教研网络机构,从不同层面推进教研工作的开展,提高教研工作的实效性。

(三)关于促进三明市水果产业发展的建议0047号,陈泽尊等4位代表提出)

该建议的办理工作由市政府党组成员陈瑞喜牵头,市农业农村局主办,办理结果为“B”。

主要措施:市委市政府将水果产业发展作为重点支持发展的特色产业之一,列入全市现代农业提升发展行动计划。2019年底,全市水果面积74.91万亩,产量83.84万吨,产值达50.98亿元,面积和产量分别位居全省第三位和第二位。一是推进特色果业种植基地建设。重点推进南方优质落叶果树产业带、优质柑桔产业带建设,建成全省最大的落叶果树生产基地、第2大柑橘生产基地,建成部级园艺标准园10个、省级标准果园20个、省级标准化示范基地(果蔬)88个,带动辐射45万余亩。二是提升果业产业化水平。全市现有水果类合作社307家、家庭农场147家,近五年来,评选水果类市级示范社23家、示范场57家。在2019年新一轮龙头企业评选中,水果类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0家,占比8.6%三是加大品牌创建推介力度。每年安排700万元用于打造包括果品在内的农产品品牌,其中“三明早熟蜜桔”等市级果品区域性公共品牌创建工作,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四)关于做大做强三明“中国稻种基地”的建议0103号,吴仁晖等3位代表提出)

该建议的办理工作由市政府党组成员陈瑞喜牵头,市农业农村局主办,办理结果为“B”。

主要措施: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三明“中国稻种基地”呈现出“大基地、大企业、大产业、大融合”的良好发展态势。一是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省发改委已将该项目列入2020年谋划总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清单;国家发改委已将继续支持三明稻种基地建设列入《关于支持新时代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二是持续扩大制种规模。2019年全市制种面积24.7万亩、产量4900万公斤,面积、产量约占全国的17.9%20.6%,分别比2015年提高6.557.62个百分点,发展速度居全国之首;2015年以来,全市共有91个水稻新品种通过国家或省级审定。三是大力开展品牌创建。三明“中国稻种基地”品牌、“建宁国家级杂交水稻制种第一超级大县”等称号逐步获国内种业行业认可,“建宁水稻种子”成为全国首个水稻种子地理标志商标。四是加快推进产业融合。“建宁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获批创建2020年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成为全国第3个、福建省首个以水稻种业为主导产业创建的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此外,“烤烟+水稻制种”轮作模式,成为水稻制种产业与烟叶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增产增效的一大亮点。五是着力培育本土企业。科荟种业成为全省唯一的国家级育繁推一体化、在新三板挂牌上市的水稻种子企业;六三种业、禾丰种业等5家企业被认定为省级重点农作物种子企业;天力种业成为全国最大的杂交水稻专业化制种企业,年制种面积7万余亩。

(五)关于调整沙县行政区划的建议0161号,杨兴忠等29位代表提出)

该建议的办理工作市政府党组成员陈瑞喜牵头,市民政局主办,办理结果为“B”。

主要措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市政府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了先期论证,组织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可行性专家论证。市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市政协十届十八次常委会议分别研究审议,一致通过三明市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同时通过会议座谈、实地个别访谈、无记名问卷调查、发布公告等方式,广泛征求市、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机关干部、离退休老同志,社会组织和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界人士,以及乡镇(街道)干部、村(居)民代表的意见,得到干部群众认同支持。在全面形成共识后,将《三明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正式报送省政府,87日、21日,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分别研究同意我市行政区划调整方案。日前,省政府已正式行文上报国务院。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国家民政部的沟通汇报,争取早日通过审核审批。

(六)关于将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宁化段)项目列入第一批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及国家十四五规划项目的建议0178号,刘小明等8位代表提出)

该建议的办理工作由时任常务副市长黄建波牵头,市发改委主办,办理结果为“B”。

主要措施: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大对接争取力度,取得积极成效。一是63个项目初步纳入省上编制的《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福建重点建设区建设保护规划》,总投资110.68亿元,其中宁化县的项目34个,总投资43.76亿元。二是将宁化长征文化公园项目筛选上报福建省“十四五”规划纲要重大工程项目,并申报今年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和新增中央投资项目。三是积极跟踪对接即将启动的文化旅游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十四五”项目规划,争取将宁化长征出发地红色旅游项目列入项目储备库。

(七)关于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模式推进我市养老产业发展的建议0205号,陈联双等2位代表提出)

该建议的办理工作由市政府党组成员陈瑞喜牵头,市民政局、卫健委主办,办理结果为“B”。

主要措施: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养老事业发展,落实政策保障,逐年加大资金投入,将医养结合纳入养老事业补短板“七大工程”之一,推动一批医养、康养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促进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养老事业发展呈现良好势头。目前,全市共有各类养老床位达1.94万张,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提高至82.7%,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已达38.9张,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一是推进护理型养老床位建设。重点扶持发展满足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服务高龄及失能失智老年人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改造升级照护型床位,开辟失能老年人照护单元,力争2020年底,有供养需求的完全失能特困老年人实现100%集中供养。二是持续深化医养合作共建。全市138家养老机构,通过与当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医院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建立急救、转诊等合作机制;全市已建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58个,组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1039个,签约服务65周岁以上老年人20.43万人,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69.2%三是加大养老护理员培训力度。依托养老服务龙头企业与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建立“校企合作”平台及养老服务人才实践培训基地,定期举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班,形成“产学研教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全市一线养老护理员800余人,岗前培训率100%

(八)关于加快提升市区供水质量和能力的建议0218号,陈建芳等9位代表提出)

该建议的办理工作由林俊德副市长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国资委、投资集团主办,办理结果为“B”。

主要措施:市委市政府将“市区饮用水源东牙溪水库进水口分层取水改造工程”列为2020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一是推进水源污染治理。累计完成投资5056万元,实施东牙溪流域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今年1-6月,东牙溪水源地Ⅰ-Ⅱ类水质比例达91.67%,较去年同期提高约50%二是规范设置取水口。在现有竖井式进水口上游,新建岸塔式多层取水进水口,分3层选取水库中最优最好水源供给制水生产。三是完善监测指标。建成东牙溪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每4个小时自动监测酸碱度、电导率等11项指标,所有监测数据均联网上传至“福建省生态云饮用水源地水质在线监控平台”,接受监督;在东牙溪、薯沙溪水源地安装3套生物指示装置,第一时间排查处置水体中的重金属、农药等有毒有害污染物,确保水源水质安全。

三、分类推进,增强建议办理工作实效

市政府各承办单位综合分析建议所提问题,逐一制定办理方案,分类推进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一)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有58件。主要涉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老服务、教育事业发展等方面内容。这部分建议所提问题与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关注程度高。各承办单位积极整合资源,推动问题解决,取得良好成效。如,在教育事业发展方面,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高考、中考时间进行了调整,为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余红胜市长亲自协调推进中高考考场安装空调工作,75日前全市596个高考考场、979个中考考场空调全部安装完成并试运行。今年,我市高考、中考取得好成绩,继续摘得高考理科、艺术类美术专业全省第一名,本科上线率继续位居全省前列,7月被教育部评为“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又如,在公共出行方面,针对代表反映的公交车乘坐同城同待遇问题,余红胜市长现场办公,自71日起,三明至沙县城际公交线路票价调降至2/人次,817日起,主城区至荆西所有线路票价统一调整为1/人次,受到了市民广泛好评。

(二)代表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B类)有141件。主要涉及企业扶持、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社区管理、民生补短板等方面内容。这部分建议涉及面较广,所提问题较为复杂,短期内解决有一定难度。为此,市政府认真制定方案,明确工作责任,采取措施逐步解决。如,在企业帮扶方面,市政府222日研究出台《三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打通复工复产“五难”操作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每日报告、每周调度、专班服务“三项制度”,组建401个服务专班,深入企业一线办公,“点对点”“面对面”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问题;建立金融服务、交通物流、线上对接、“手拉手”等四大产业链协作配套平台,全力打通“五难”操作链。310日起,全市171个在建重点项目、1694家规模工业企业、946家限上商贸企业、232家农业龙头企业复工率均达100%;截至7月底,全市规上工业企业产值恢复率105.7%、用电量恢复率102.1%又如,在民生补短板方面,17个市区教育补短板应急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11个,1-7月累计完成投资2.8亿元,竣工项目2个,梅列区沪明小学、三元区第三实验小学、新东霞小学等6个项目将于今年9月投入使用,年内可新增学位4755个;今年第一批23个市区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有序推进,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04亿元、争取资金量全省第二;市区罗马柱广场、中山公园、四贤文化廊等13处老人儿童微游乐设施已全部完工并对外开放。

(三)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因客观条件或其他原因暂时难以解决或留作参考的(CD类)有14件。主要涉及政策调整、高速公路、铁路线路调整、税费减免等方面。这部分建议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前瞻性,但受限于当前政策规定等原因,短期内难以解决,市政府将积极向上反映或作为工作参考。如,关于解决50-55周岁女性残疾人员无法享受就业创业补贴问题的建议,根据人社部《就业服务与管理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可允许办理《就业创业登记证》。女性年满50周岁不属于法定劳动年龄段内,不能办理《就业创业登记证》,无法享受社保补贴政策。该事项属于国家事权,需待人社部政策调整后解决。又如,关于增开列东片区到动车三明站直达公交线路的建议,在三明站投入使用时,市公交公司根据三明站列车时刻表开通了D101路和直达公交快线K1路,D101路开通以来平均每趟在三明站仅载客2-3人,K1初期日运行34趟次,平均每趟乘客仅约1人,大部分班次是空车运行,公共资源浪费严重。目前,列东片区到三明站有4条公交线路,日均往返308趟,已能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虽然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个别单位对建议办理工作仍不够重视、与代表沟通交流仍不够深入、有的答非所问,针对性还不够强;二是个别单位由于办理人员变动造成业务不熟,办理工作还不够规范;三是个别单位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不够强,A类办件的比例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对待,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

下一步,市政府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的审议意见,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媒体监督,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持续抓好今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深入倾听社会和人民群众呼声,凝聚共识,更好地推动政府各项工作。一是加快推动落实,对代表反映集中的事项,建立台账挂牌督办,推动答复承诺事项尽快落实。二是提高办理质量,聚焦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谋实策、出实招,努力推动加快解决。三是强化办理实效,将办理工作和业务工作相结合,重点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广泛深入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把他们的真知灼见转化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着力打造人民满意政府。

以上报告,请审议。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环城工委关于市十三届

人大四次会议第1号议案(《关于制定<三明市农村

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议案》)

办理情况的报告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市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期间,乐永权等11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制定《三明市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议案”(第1号议案),经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交由环城工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议案提出,为规范农村住宅规划、审批、建设、管理,改变农村“有新房没新村,有新村没新貌”的现状,进一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增强百姓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建议制定《三明市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我市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办理工作,于今年3月成立了调研组,深入大田、泰宁县开展了专题调研,并与议案领衔代表进行了沟通交流、征求意见。同时,根据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三明市城乡建筑风貌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将该项目列入2021年立法计划,涵盖了代表所提议案中涉及的农村建房规划管理体制、审批程序、风貌管控、批后监管等方面的内容。在充分吸纳、反复研究和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我委认为,规范我市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很有必要,也是可行的。

鉴于市政府办公室于201911月转发了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制定的《三明市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规定》,代表议案提出的内与其基本一致,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待《规定》实施一段时间,积累实践经验,结合2021年立法计划,将代表议案内容充分融入《三明市城乡建筑风貌管理条例》中,不再单独制定《三明市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以上报告,请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环城工委

         2020827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2020827日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王立文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45名。至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时,实有代表331名。

近来,有4名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调离本市,分别为梅列选出的林志宏、明溪选出的李腾、将乐选出的黄建波、尤溪选出的蒋新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林志宏、李腾、黄建波、蒋新文的代表资格终止。

2020819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召开会议,认为可以报请市人大常委会予以公告。

现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27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0828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45名。至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时,实有代表331名。

近来,有4名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调离本市,分别为梅列选出的林志宏、明溪选出的李腾、将乐选出的黄建波、尤溪选出的蒋新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林志宏、李腾、黄建波、蒋新文的代表资格终止。

现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27名。

特此公告。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828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的政府组成人员名单

 

2020828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黄建波的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免去陈丁权的三明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职务;

免去周庆裕的三明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缑泽昆为三明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的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020828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邹长福的三明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的审判人员名单

 

2020828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张金生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的检察人员名单

 

2020828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李剑平的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免去陈基的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组成人员请假人员名单

 

全程请假人员:邓玉飞、邱德立、张淑云、廖才添

第一次全体会议请假人员:赵 

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五、审议市人大常委会环城工委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号议案(关于制定《三明市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办理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森林康养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和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九、听取和审议《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十、审议有关人事事项。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主办 :福建省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高岩新村51幢    闽ICP备17014621号

  闽公网安备 35040202000233号

欢迎登录本站 您是本站的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