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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五期

2021-02-04 17:00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议程

20201230日)

 


一、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送审稿);

二、听取和审议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安排意见的报告;

三、审议《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福建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的意见〉的决定(草案)》;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市住建局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七、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八、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九、听取市自然资源局、文旅局、卫健委、林业局、城管局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十、审议有关人事事项。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起草情况的说明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蔡金明

2020123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常委会高度重视向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全面、客观地报告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提出2021年的工作任务,认真组织抓好工作报告起草工作。现就常委会工作报告起草情况作简要说明。

一、关于报告起草过程

10月中旬,经主任会议研究,成立工作报告起草小组,启动报告起草工作。詹积富主任亲自过问和指导,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和主任会议,研究确定报告起草的基本思路、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讨论修改工作报告提纲和文稿。报告起草小组根据要求,细化进度安排,认真组织起草,反复修改完善,经秘书长办公会、主任会议讨论修改后,形成征求意见稿。按照起草工作安排,多渠道、多方式地广泛征求意见,先后征求了市委常委、“一府一委两院”、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离退休老同志意见,并由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分别带队到12个县(市、区),听取市人大代表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同志的意见。在此基础上,起草小组认真研究吸纳各方面意见对报告文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提交本次会议讨论研究。

二、关于报告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报告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回顾总结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和主要成效,主要有五个方面内容: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坚定坚决把牢政治方向。重点报告常委会旗帜鲜明讲政治、服务大局抓落实、同心协力战疫情的情况。二是发挥主导作用,重质重效推进地方立法。重点报告常委会稳步推进地方立法、持续完善立法机制、扎实开展备案审查的情况。三是围绕发展大局,尽心尽责加强监督工作。重点报告常委会围绕聚焦经济发展、推动城乡建设、助力民生改善、促进生态环保、推进依法治理等方面开展监督的情况。四是突出主体地位,聚智聚力发挥代表作用。重点报告常委会联系群众汇民意、保障履职聚民智、强化督办解民忧等工作情况。五是提升履职能力,从严从实强化自身建设。重点报告常委会加强理论武装、严抓纪律作风、增强工作效能等情况。

在回顾工作、总结成效的同时,报告也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在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差距。

第二部分提出新一年工作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领导下,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中央和省、市委重要决策部署,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作出新的贡献。主要任务是:以更高的站位统领人大工作;以更好的质效推进立法工作;以更大的力度强化监督工作;以更优的机制做好代表工作;以更严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

特此说明,请予审议。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送审稿)

 


正文(略)

 

 

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安排意见的报告

 

(20201230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蔡金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将于2021118日在三明召开。现在我受主任会议委托,报告大会指导思想、大会主要任务、筹备工作情况和有关材料草案。

一、大会指导思想

在中共三明市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法履职,完成好大会的各项任务,为推动三明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加快新时代新三明建设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主要任务

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审查和批准三明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三明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三明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三明市2021年市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个别组成人员、市人大个别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辞职的请求的决定(草案);选举事项。

三、大会筹备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大会筹备工作,专题向市委报告了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建议议程,研究制定了筹备工作方案,成立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8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各项筹备工作。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听取筹备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市委对开好这次大会十分重视,20201224日上午,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大会筹备工作及有关事项的汇报,原则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提出的大会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提请研究的有关安排原则及建议。按照大会筹备任务和序时进度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全力以赴、扎实工作,“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协作,保证了各项筹备工作顺利进行。

(一)关于大会材料。按照筹备工作要求,明确各类材料责任单位和起草、审定、印刷的时限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已形成送审稿,“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计划、预算报告已基本定稿,大会各项决议(草案)、主持词、召集人会议讲话等材料已安排起草;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及大会、主席团会议日程(草案)、选举办法(草案)等有关材料已经主任会议研究,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组织、议案工作。一是已对出缺的市人大代表进行补选。二是代表的证件设计制作、代表团编组、主席台座次表的编制、选票制作、电子表决器使用等事项正在有序落实。三是根据有关决定和办法,制定新当选人员进行宪法宣誓的方案。四是代表议案、建议的征集工作已于20209月底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在会前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活动,并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征集工作。

(三)关于会务保障。一是会务、后勤工作。召开大会的决定已在三明日报公布,会议通知已经印发;各类人员参会的通知和大会经费预算、物品采购、会场布置、设备安装调试、车辆食宿等各项会务后勤工作都按计划有序进行。二是保卫、信访工作。已制定会场、代表团驻地的安全保卫、交通秩序维护、信访等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等。目前,信访组已对大会期间的工作进行布置,加强排查,协调各县(市、区)做好化解和稳控工作。

(四)关于宣传报道。制定宣传报道的工作计划,召开了大会宣传报道工作协调会议,会同市委宣传部、各新闻媒体对大会的宣传报道进行部署。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会前拟组织新闻媒体专访代表履职情况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并对人大代表履职和人大工作进行系列播报,综合反映人大履职情况和代表风采等。会中报道突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特别是基层代表审议和提出议案、建议的情况;对市主要领导到各代表团参加审议的情况报道,以标题式报道为主。会后发布大会公告,在三明日报刊发政府工作报告、“十四五”规划纲要、计划、预算报告和人大、“两院”工作报告。

(五)关于卫生防疫。已制定市“两会”卫生防疫工作方案,对会场、驻地、参会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进行部署。目前,正按照方案安排,采购口罩、消毒液、体温检测门、隔离点物资、核酸检测等卫生防疫物品,安排布置参会人员和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工作;选派保健医生、护士,准备急救和常用药品等;已提前安排卫健、市场监管部门对酒店、会场的卫生和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四、大会有关材料(草案)

    (一)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本次大会主席团建议由64位市人大代表组成。其中市委领导11人,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8人,在我市的省人大常委会委员1人,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18人,各界代表14人,各代表团召集人12人。大会秘书长建议由廖小华同志担任(名单草案及说明见附件1)。

(二)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建议由9名主席团成员组成,即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组成(名单草案见附件2)。

(三)会议议程、日程和主席团会议安排(草案)。本次大会的建议议程共九项,主要是听取和审议“六个报告”、审查和批准“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表决和选举等事项。大会于2021118日上午开幕,120日下午闭幕,会期三天。会议期间拟安排四次全体会议、四次主席团会议(议程、日程和主席团会议安排草案见附件345)。

(四)全体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建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担任,第二、三次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由部分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拟任代表团团长的县(市、区)委书记和各界市人大代表担任,第四次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担任(名单草案见附件6)。

(五)邀请上主席台就座人员建议名单(草案)。建议邀请上主席台就座人员为39人,由十五个方面的人员构成(名单草案见附件7)。

(六)大会副秘书长名单(草案)。建议本次大会副秘书长由5人组成(名单草案见附件8)。

(七)列席人员安排原则及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建议列席人员由三方面的人员组成:一是全程列席会议人员;二是列席全体会议听报告人员;三是列席第二次全体会议并到代表团听取意见的人员(列席人员安排原则草案见附件9,具体列席人员名单草案见附件10)。

(八)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本次大会拟选举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4名(选举办法草案见附件11)。

(九)表决议案办法(草案)和代表提议案截止日期的决定(草案)。本次会议除大会选举由本次大会选举办法另行规定外,其他议案均采用按电子表决器表决方式,建议本次会议代表提议案的截止日期为202111912时(决定草案见附件1213)。

本次会议表决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涉及上述有关名单草案的,会后根据安排原则再行调整补充。

以上报告及其附件,请审定。

附件(略)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福建省

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的意见》的决定

 

20201230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废止20081030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福建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的意见》。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废止《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

<福建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的意见》

决定(草案)的说明

 

20201230日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林承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的委托,现就《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福建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的意见>的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的监督职权,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20081030日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了《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福建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的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出台以来,成为我市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依据,其实施效果显著,对推动实现我市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起到了重要作用。

今年7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同时废止了《规定》。鉴于《实施意见》的制定依据被废止,建议将其同步废止。

新出台的《条例》将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流程,审查发现的问题处理、反馈、办结时限等都作了详细规定,适用于各级人大常委会,可操作性强,并将于202111日起施行。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可遵照执行,无另行制定新实施办法的必要。

决定草案和以上说明是否妥当,请审议。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01230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45名。至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时,实有代表323名。

近来,建宁选出的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邓军安、将乐选出的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王素亭调离本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邓军安、王素亭的代表资格终止。三元选出的揭卫华,永安选出的谢家芹,宁化选出的江向荣、将乐选出的廖才添、廖丽青,尤溪选出的林蔚,因工作需要,辞去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三元区、永安市、宁化县、将乐县、尤溪县人大常委会已接受其辞职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揭卫华、谢家芹、江向荣、廖才添、廖丽青、林蔚代表资格终止。至此,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15名。

最近,有关选举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依法选举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名,分别是:梅列区的黄鹤麟、邱明、韩钟宽,三元区的王钦键、戴陈凌,永安市的刘小彦,明溪县的钟科,宁化县的廖祥初、胡为民,建宁县的江瑜平、陈宏鑫,将乐县的黄冠华、江长虹、张炜琳,沙县的陈晓翔,尤溪县的周庆裕、陈建秋,大田县的翟超、林坚,三明军分区的张立成。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按姓名笔画排列)王钦键、刘小彦、江长虹、江瑜平、邱明、张立成、张炜琳、陈宏鑫、陈建秋、陈晓翔、林坚、周庆裕、胡为民、钟科、黄冠华、黄鹤麟、韩钟宽、廖祥初、翟超、戴陈凌的代表资格有效。

现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35名。

特此公告。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1230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20201230日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王立文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45名。至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时,实有代表323名。

近来,建宁选出的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邓军安,将乐选出的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王素亭调离本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邓军安、王素亭的代表资格终止。三元选出的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揭卫华,永安选出的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谢家芹,宁化选出的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江向荣,将乐选出的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廖才添、廖丽青,尤溪选出的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林蔚,因工作需要,辞去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三元区、永安市、宁化县、将乐县、尤溪县人大常委会已接受其辞职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揭卫华、谢家芹、江向荣、廖才添、廖丽青、林蔚的代表资格终止。至此,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15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代表在任期内,因故出缺,由原选区或者原选举单位补选”的规定,有关选举单位于20201214日至18日对部分缺额的代表名额进行了补选:

梅列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01217日补选市十三届人大代表3名,实行等额选举。应出席会议的组成人员20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组成人员18名。会议发出选票18张,收回选票18张,有效票18张。邱明得赞成票18张,黄鹤麟得赞成票18张,韩钟宽得赞成票18张。候选人邱明、黄鹤麟、韩钟宽当选。

三元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01217日补选市十三届人大代表2名,实行等额选举。应出席会议的组成人员1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组成人员17名。会议发出选票17张,收回选票17张,有效票17张。王钦健得赞成票17张,戴陈凌得赞成票17张。候选人王钦健、戴陈凌当选。

永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01216日补选市十三届人大代表1名,实行等额选举。应出席会议的组成人员26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组成人员23名。会议发出选票23张,收回选票23张,有效票23张。刘小彦得赞成票23张。候选人刘小彦当选。

明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01217日补选市十三届人大代表1名,实行等额选举。应出席会议的组成人员2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组成人员21名。会议发出选票21张,收回选票21张,有效票21张。钟科得赞成票21张。候选人钟科当选。

宁化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01218日补选市十三届人大代表2名,实行等额选举。应出席会议的组成人员2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组成人员19名。会议发出选票19张,收回选票19张,有效票19张。胡为民得赞成票19张,廖祥初得赞成票19张。候选人胡为民、廖祥初当选。

建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01217日补选市十三届人大代表2名,实行等额选举。应出席会议的组成人员2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组成人员22名。会议发出选票22张,收回选票22张,有效票22张。江瑜平得赞成票22张,陈宏鑫得赞成票22张。候选人江瑜平、陈宏鑫当选。

将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01217日补选市十三届人大代表3名,实行等额选举。应出席会议的组成人员24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组成人员23名。会议发出选票23张,收回选票23张,有效票23张。江长虹得赞成票23张,张炜琳得赞成票23张,黄冠华得赞成票23张。候选人江长虹、张炜琳、黄冠华当选。

沙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01217日补选市十三届人大代表1名,实行等额选举。应出席会议的组成人员2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组成人员21名。会议发出选票21张,收回选票21张,有效票21张。陈晓翔得赞成票21张。候选人陈晓翔当选。

尤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01216日补选市十三届人大代表2名,实行等额选举。应出席会议的组成人员24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组成人员23名。会议发出选票23张,收回选票23张,有效票23张。陈建秋得赞成票23张,周庆裕得赞成票23张。候选人陈建秋、周庆裕当选。

大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01216日补选市十三届人大代表2名,实行等额选举。应出席会议的组成人员26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组成人员22名。会议发出选票22张,收回选票22张,有效票22张。林坚得赞成票22张,翟超得赞成票22张。候选人林坚、翟超当选。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73296部队于20201214日召开军人代表大会,选举市十三届人大代表1名,实行差额选举。应到代表49名,实到代表49名。发出选票49张,收回选票49张,有效票49张。张立成得赞成票47张,反对票2张;沈明鸣得赞成票2张,反对票47张。候选人张立成当选。

20201218日,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按姓名笔画排列)王钦键、刘小彦、江长虹、江瑜平、邱明、张立成、张炜琳、陈宏鑫、陈建秋、陈晓翔、林坚、周庆裕、胡为民、钟科、黄冠华、黄鹤麟、韩钟宽、廖祥初、翟超、戴陈凌的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当选代表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代表的基本条件,选举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代表资格有效。可以报请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

现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35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20201230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收支

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01230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三明市审计局局长  卢维沙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整改推进情况及主要成效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作出批示指示,要求认真做好审计整改。一是强化部署推进余红胜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听取审计工作汇报,研究布置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会议明确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确保两个月内全面整改到位,同时要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要求审计机关强化督促整改责任,推动问题及时有效整改,继续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二是强化跟踪管理通过党委政府督查、主管部门跟进、审计部门跟踪、被审计单位落实的联动整改机制,层层落实监督整改责任,着力闭环管理,对照“审计查出问题”和“整改落实结果”两个台账,分类管理、逐项落实,全过程动态跟踪整改情况,持续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提高整改实效。三是强化整改落实督促各相关责任单位加强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视,认真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市政府要求,主动落实整改责任,认真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对照审计查出问题清单,积极强化沟通,制定具体措施,逐项逐条进行整改,并积极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规范各项财政财务管理行为。对一些需要一定时间整改、整改难度较大以及需要通过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时间表、路线图,限期整改到位。

目前,报告中反映七个方面应即时整改的32个问题中,27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5个问题还在整改中;反映既成事实,今后应加强管理的36个问题,被审计单位也通过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等方式进行了整改。通过审计整改,上缴国库4434.13万元、收回应缴财政资金25025.14万元、盘活存量资金5115.31万元、促进资金下拨30403.59万元;规范保障房管理138套、取消18户不符合条件的低保资格,追回欠缴租金25.22万元。

二、已完成整改问题的主要情况

(一)财政部门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及审批的问题。市财政局在今年起,结合省财政厅的要求,积极探索运用零基预算理念,将绩效评价结果、审计发现问题与预算安排挂钩,完善资金分配机制,力求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于未根据实际需求适时调整预算编排的资金,除税务经费结余596万元和应据实列支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结余482万元外,其余结余资金603.6万元已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关于预算执行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将污水处理费历年结余3707.63万元从财政专户缴入国库,20207月起,污水处理费已通过市城管局非税系统直接缴入金库;对于支出进度慢、使用效率不高的财政资金,市财政局通过加强统筹、加快拨付、督促实施、限期清算等措施进行整改,部分结余的项目资金也按规定在年末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关于财政管理的问题。市财政局制定了《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制度,促进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已行文收回20家预算单位结余结转资金3043.75万元;27家滞留财政代管专户资金714.04万元已转入国库。对于应由财政列支的款项长期挂账的事项,经市政府同意,今年310日召开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财政垫款清理工作会议,要求各债务单位切实落实还款责任,及时偿还到期政府债务,至9月底部门已偿还到期资金13650万元。

4.关于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的问题。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财政局今年对大盘子的专项进行分类整合,形成32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并于10月底完成。市财政局将根据《三明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结果运用暂行办法》的规定,强化绩效评结果的应用;针对主管部门未明确绩效评价工作机构、绩效目标编制不够全面规范、绩效运行监控不够到位等问题,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绩效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部门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

5.关于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问题。一是精准帮扶试点资金使用率低的问题,市财政局与农业农村局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各县(市、区)除预留资金外,剩余的资金须在6月底前完成统筹工作,预留资金的年度结余率不得超过8%,至9月底已支出1212.76万元,支出率达86.63%;二是市本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补助资金沉淀较大的问题,市财政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对市本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补助资金进行清理,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将收回借给林业总公司的试点补助资金,收回资金投入市城发集团,目前市林业总公司正筹集资金归还。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扶贫办三家单位与市城发集团协商有关投资事项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和保值增值。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方面

1.关于部门年度预算不够科学、完整的问题。市卫健委、农业农村局、人社局等相关单位均表态今后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市卫健委进一步加强项目推进,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资金滚存结余,已全部使用完毕。

2.关于预算执行不够严肃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体育局已将未按规定上缴的收入缴入国库或归还原资金渠道;市农业农村局按审计意见,通过制定山海协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市卫健委已将沉淀两年以上的项目经费支出31.94万元,结余3.63万元上缴财政;市人社局已收回应由个人承担的制服款7935元。

3.关于项目推进慢,资金效益低的问题。因非洲猪瘟疫情防控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已将无法实施的项目调整,资金已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使用;市人社局已加快相关项目的推进进度,除不符合支出范围的就业补助资金外,其余项目结余已全部支出,同时,将市劳动就业中心未使用的创业孵化基地补助60万元上缴国库。

(三)预算科目专项资金审计方面

市财政局及资金主管部门通过加快项目实施,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合理盘活资金,就业资金已支出2193.79万元,疾病应急救助已支付103.67万元、缴库481.96万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支出226.58万元;市卫健委将未结算的应补医疗费用103.67万元结清,梅列区卫健局已规范资金支付手续,拨付40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资金至市一院专户;市自然资源局持续抓好“山水林田湖草”项目跟踪督促,4个相关县全力加快项目推进,目前项目已达到序时进度,审计指出的2个推进缓慢的灾毁耕地复垦项目也已完成竣工验收。

(四)新冠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方面

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医疗物资保障组已将质量不达标或不符合需求的物资按要求退回或重新分配使用;市卫健委、红十字会、第一医院将霉变、污染的物资做为有害医物资交三明市绿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理;对于审计指出分配不及时的部分物资,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医疗物资保障组也按疫情防控要求,及时整改,将物资全部用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

(五)市本级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方面

市住建局已于今年5月将未按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限价商品房销售款11029.30万元缴入财政专户;超期未竣工的陈大棚户区改造项目,已于今年1028日完成竣工备案,并已支付延期交房过渡费184.5万元;982套保障性住房产权证已完成办理;对条件已发生变化未按规定退出的50户承租人,通过清退、调整租金、取消保障资格、追回租赁补贴进行了整改。

三、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及主要原因

(一)关于22家预算单位代管资金超额拨款1182.55万元挂账未及时清理收回的问题市财政局通过进一步疏理数据,分类处理,对属于预算应安排的资金从预算内追加,属于其他超拨的资金,督促单位缴入财政专户,目前单位已缴入345.84万元。剩余超额拨款财政部门还在持续督促清收。

(二)关于市本级配建的三个公租房项目共596套超期未建成或移交的问题一是马道山-新田巷C地块,因山体迁坟工作未完成,未达到开工建设条件,导致未开工。目前该地块已交地,128日,市住建局根据海翼房地产公司提交的方案,已同意公租房位置变更,并提出相关意见。目前还在与海翼公司沟通,正式方案还未提交;二是恒大御府公租房主体等项目已经完成,1215日磐石公司已发起综合验收申请,三元区住建局已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工作,目前已完成规划、消防、人防、档案验收,剩余质量安全正在验收。同时市住建局已提前与磐石公司进行对接,沟通协商房屋接收事宜,要求磐石提前准备移交相关材料;三是碧桂园公租房拟作为人才公寓、人才周转房使用,市住建局已会同自然资源局与碧桂园公司进行对接,要求碧桂园公司提供相关材料并移交房屋。

(三)关于省安二期经济适用房、铝材厂经济适用房、陈大碧玉小区经济适用房配套建设商业用房未及时处置的问题明辉公司已出台资产运营方案报城发集团,并已将前期收到租金124.89万元上缴市财政局,同时根据市领导批示,市住建局已对接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城发集团,形成相关意见上报市政府;陈大碧玉小区经济适用房配套建设商业用房处置问题因经济适用房项目超面积部分差价款结算问题,还未能进行处置。

(四)关于保障房配租后闲置110套、租户欠缴租金34.45万元的问题一是配租后闲置问题,已完成整改;二是租户欠缴租金问题,已追缴166户、25.22万元,已起诉2户、0.36万元,剩余39户、8.89万元正在准备起诉材料。

(五)关于陈大碧玉小区、化机和消防支队等3个经济适用房项目超面积部分应缴溢价款至今仍未清算上缴的问题一是化机和消防支队两个项目已完成清算,市住建局已将清算结果报送财政局,同时通知瑞达公司立即缴交溢价款,若瑞达公司1225日前若未缴交,立即启动司法程序;二是碧玉小区问题,陈大镇政府已准备好起诉材料,将起诉三明市三一房地产公司。

下一步,市政府将持续加强对整改的跟踪督促等工作,进一步压实整改的主体责任,加大整改推进力度,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督促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历史遗留问题和特殊困难事项,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积极稳妥推进;对已经整改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查找管理漏洞和制度根源,推动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全面提高整改实效。


 

 

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01230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冬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我市2019年度市本级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三明市审计局关于市保障房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明审综〔20206号)及《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指出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在项目建设、资产管理、收入处置3个方面存在812个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历史遗留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余红胜市长做出批示,要求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逐项研究整改。市政府对照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制定了《三明市区2019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指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明政办〔202033号)。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责任单位、整改路径、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根据整改方案,市住建局加强与市审计局沟通协调,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快问题整改。市政府林俊德副市长多次召开审计整改专题督办会议和专题协调会,要求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措施,并配套出台《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明政办〔202067号)和《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三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动态管理机制的通知》(明建〔202038号)。截止目前,保障房审计整改的1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含基本完成整改)10个。因历史遗留问题和拍卖程序等因素,剩余2个问题按整改方案正在整改中。 

二、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项目建设方面

1.市本级配建的三个公租房项目共596套超期未建成或移交。

1)碧桂园配建296套未移交。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市自然资源局已牵头组织市住建局和三明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展移交工作,明确移交清单。截止目前,市住建局和碧桂园房地产公司已按照移交清单完成相关内业资料移交工作。

2)恒大御府配建150套。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恒大御府公租房项目已取得三元区住建局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同时,市住建局组织市自然资源局和福建省磐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展公租房移交工作,明确移交清单。截止目前,市住建局和福建磐石房地产公司已按照移交清单完成相关内业资料移交工作。

3)马道山-新田巷C地块配建150套。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三元区8月下旬完成该地块场地附着物征迁工作,公租房设计方案及总平面图也已通过市住建局确认。由于征迁交地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项目业主海翼瑞都(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尚未提交该地块规划设计方案。目前,三元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局正抓紧协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督促项目业主加快完善规划方案。

2.陈大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超3年且超过约定竣工期限未建成,无法按约定交付,导致额外支付逾期过渡安置费226.98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陈大棚户区改造项目因受征迁和工程款纠纷等问题,导致项目超期竣工。在市政府大力推动下,陈大棚户区改造项目于1028日完成竣工备案,并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房屋征迁逾期安置项目整改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7123号)文件精神,逾期过渡安置费184.5万元全部结算支付到位。

3.三元区城投公司将东霞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拆分成11个子项目进行施工邀请招标,规避公开招标,涉及合同总金额790.7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三元区针对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出台了《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的通知》(元政办〔202056号),进一步规范了后续老旧小区微改造的实施,明确不得以拆分的形式规避公开招投标,原则上一个小区一个工程包,同时招标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

4.东霞老旧小区改造绿化项目损失浪费,该工程丢弃小区内原有树种,又支付42.52万重新购买相同树种;未按图施工,更换树的规格和树种,超付工程进度款26.84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三元区纪委监委对《社区绿化提升和停车场所工程》进行初步审查,并出具了《关于2019年东霞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核查反馈》(元建〔202079号),证明该项目确因病虫害等原因造成原绿植难以利用,但在办理流程中存在纰漏,未及时进行设计变更,建议加强管理。三元区出台了《进一步规范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的通知》(元政办〔202056号),从制度上规范老旧小区改造全流程工作,加强设计管控,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强化现场管理,做好项目审批及鼓励全过程结算审核,

(二)资产管理方面

5.省安二期经济适用房车位8474.494平方米、车库1594.012平方米、店面234.296平方米,铝材厂经济适用房14套、车位411.19平方米,陈大碧玉小区经济适用房配套建设商业用房862.97平方米未及时处置。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明辉公司已将省安二期及铝材厂二期经济适用房车位、车库及店面前期收到租金124.89万元上缴市财政局账户,并按照整改要求制定资产运营方案;铝材厂14套经济适用房拍卖问题,明辉公司已向自然资源局提交产权办理申请,待不动产权证办理完成后,立即启动拍卖程序。二是陈大镇政府完成对三明三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诉材料的整理,并于12 30日正式向梅列法院提交起诉书,要求三明三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限期完成陈大碧玉小区经济适用房超面积溢价款清算和补缴。待清缴完成后,再行处置。

6.公共租赁住房后续管理不到位。

1)已竣工的982套保障性住房未办理产权登记。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127日,市城发集团已完成白沙、海西廉租房项目共982套保障性住房的不动产产权登记。

250户承租人的住房、收入等条件已发生变化未按规定退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其中,清退25套公租房,3户调整为中等偏下租金整改,取消保障资格22户(追回已发放租赁补贴,共计41875元)。

3)配租后闲置110套、租户欠缴租金34.45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配租后闲置110套,已完成整改。其中退房12户,证实实际居住4户,10户系2019年年底分配入住,84户因疾病、残疾及其他情况,按相关规定给予继续承租。二是207户租户欠缴租金34.45万元。截止目前,已追缴166户,共25.22万元;已起诉41户,共9.23万元。

(三)收入处置方面

7.限价商品房销售款11029.30万元未按收支两条线管理,其中:市城投公司10279万元、明辉房地产公司750.30万。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市城发集团已于5月份将限价商品房销售款11029.3万元上缴市财政局专户。

8.陈大碧玉小区、化机和消防支队等32013年以前建成的经济适用房项目超面积部分应缴溢价款约1430.9万元至今仍未清算上缴财政专户。

整改情况: 基本完成整改。一是陈大镇政府完成对三明三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诉材料的整理,并于1230日正式向梅列法院提交起诉书,要求三明三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限期完成差价款清算和补缴。二是双轮化机公司、市消防救援支队委托福建武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三明市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展超面积溢价款清算工作,截止目前,清算确认的溢价款86.79万元已上缴财政专户。

三、下一步措施

(一)加大整改工作推进力度。市住建局及时对接市审计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加大整改推进力度,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按整改目标及整改路径,确保完成整改。特别是针对马道山-新田巷C地块的问题,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各有关单位专题研究,积极推动,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二)开展历年问题回头看。以此次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整改为契机,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市审计局等职能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开展对历年来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问题回头看工作,从建设、分配、管理等各个环节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梳理,查摆我市住房保障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同时针对历年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存在虚假整改的进行通报和纠正。

(三)持续完善保障房管理机制。严格贯彻落实《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明政办〔202067号)的要求,以制度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全流程工作。同时,针对保障房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研究解决对策,不断补充完善《意见》,逐步健全我市住房保障工作长效机制,研究出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和厘清公租房后续分配、管理的操作规程。

以上报告,请审议。


 

 

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01230日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林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和主任会议安排,1113日,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长根的带领下,由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财经委委员组成的调研组,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政府及市审计局、财政局、人社局、卫健委、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的相关情况汇报,并跟踪相关问题的落实整改。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从整改情况看,截至11月末,审计报告中反映七个方面31个问题中,已经整改26个,正在整改5; 反映既成事实,今后应加强管理的36个问题,被审计单位通过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等方式进行了整改。主要表现在:

(一)认真部署整改工作。市政府收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后,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批示要求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市审计局精心布置,强化组织,建立“审计查出问题”和“整改落实结果”两个台账,加大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力度,按项逐一对账销号。相关部门单位对照审计发现问题清单分别制定整改措施,层层落实整改。审计整改工作总体上形成了及时抓部署、抓推进、促整改的积极态势。

(二)努力整改违规问题。相关整改部门、单位通过补缴、追缴、促进资金下拨等方式进行整改。通过整改,上缴国库资金4434.13万元、收回应缴财政资金25025.14万元、盘活存量资金5115.31万元、促进资金下拨30403.59万元; 规范保障房管理136套、取消18户不符合条件的低保资格,追回欠缴租金21.47万元。

(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市政府和相关部门以整改工作为契机,认真查找存在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着力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如,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克服经济下行带来的不利影响,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财政增收节支管理的若干措施》; 市财政部门近年来陆续出台或修订了《三明市市级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61个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完善“1+N”项目资金管理模式;制定了《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监管;下发了《关于加强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券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督促单位加快债券资金使用和拨付,严格按照债务期限归还到期本息;出台了《三明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结果运用暂行办法》,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来看,我市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部分问题尚未整改。截止11月末,仍有部分问题尚未整改到位,主要是:预算单位代管资金超额拨款挂账836.71万元尚未清理收回;财政支出长期挂账尚未得到有效化解,截止2019年末的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支出挂账余额7.83亿元,土地基金支出挂账尚有6.94亿元未消化;国库集中支付监管有待加强,6.64亿元国库资金流入122家单位的实体银行账户,2019年末结余达2.90亿元;市本级保障性住房存在项目建设、资产管理、收入处置等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如:马道山-新田巷C地块配建150套公租房项目合同约定20173月竣工,因征迁工作未完成,未达到开工建设条件,至今未开工。

(二)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肃。个别部门单位对依法理财的认识不够深刻,财务人员专业知识更新不及时,导致会计核算不规范,执行相关法规和财务制度不严格。有的部门单位对出现的问题过分强调客观原因,或者认为是历史遗留问题,整改推进缺乏实质性措施,如:部分行政事业性单位资产、公共基础设施资产长期未入账;审计发现的问题在不同单位时有发生,如:部分结余资金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部分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财政;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支出进度慢、使用效率低等。

(三)管理机制不够完善。有的审计整改只停留在完成整改任务,对违规行为缺乏深层次的原因剖析,对于如何防范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未能建立或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问责机制,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审计成果未能充分应用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中,一定程度上造成审计资源的浪费。

三、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为进一步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力度,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调研组建议:

(一)强化整改落实。市政府要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将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纳入督查范围。各部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增强和落实主体责任意识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审计整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审计部门要健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清单制度,对整改情况持续跟踪检查,对整改进展慢的要强化指导、督促整改。审计查出问题的责任部门单位要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细化整改工作,深入剖析原因,分类制定整改计划。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举一反三,防止屡审屡犯;对暂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扎实推进整改;对历史遗留问题,相关部门要密切沟通配合,特别是对预算单位代管资金超拨挂账、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支出挂账、保障性住房等问题,要及时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整改。

(二)加强预算管理。是加强审计成果运用。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与政府预算管理工作相结合,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审计建议等审计成果作为优化财政资金分配、完善预算管理的重要参考,最大化的运用到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工作中,科学合理设置项目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要完善部门预算编制程序,加强项目库建设,落实项目(专项)资金年度支出计划,实行项目(专项)预算编制滚动安排。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大结余结转资金统筹力度,盘活用好存量资金。二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健全“借、用、管、还”相统一,公开透明、约束有力的工作机制,完善一般债券项目政府支出责任,加强专项债券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方案的落实,强化专项债项目收益的核算与管理,防范债务风险。三是重视业务能力建设。要强化一把手财经纪律意识,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审计法》、《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提高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的思想,规范预算管理和财务核算。

(三)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各部门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重点行业、重点部门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完善内控制度,从源头上消除问题隐患。二是建立审计回访制度。审计部门要组织专门人员对被审计单位进行不定期回访,落实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并及时督促和指导。三是完善和落实问责机制。通过通报、约谈、问责、追责等措施,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依法对违法违纪人员进行查处,增强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四是落实审计结果公开制度。将审计查出问题和整改情况、追责问责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形成人大监督、审计监督与社会舆论监督的有效合力,提升审计整改实效。


 

 

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01230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今年市政府办理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的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市政府共承办代表建议215件,占代表建议总数223件的96.4%,市政府根据代表建议的内容和政府系统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将代表建议及时分解落实到涉及的4个县(区)政府和35个市直有关单位具体办理。各承办单位按照办理要求,按时完成了办理答复工作,其中:会议期间交办的210件代表建议在610日前完成办理答复工作,闭会后交办的5件代表建议也已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答复工作。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A类)的有59件,占建议数的27.4%;“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B类)的有143件,占建议数的66.5%;“因受条件限制,一时无法解决”(C类)的有10件,占已完成答复工作建议数的4.7%;“留作参考”(D类)的有3件,占已完成答复工作建议数的1.4%。根据市人大代表的反馈意见,215件已答复件中,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有200件、“基本满意”的15件。

一、高度重视,扎实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市政府依法履职、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体现,也是汇聚众智众力科学民主施政、推动工作的重要途径。市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扎实办好代表提出的每一件建议,把代表建议转化成推动工作的具体措施,持续推动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取得良好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建议办理责任市政府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余红胜市长亲自部署推进。在市“两会”期间,余市长与人大代表广泛交流,认真听取代表们的建议意见。35日,余市长主持召开第4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2020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求各承办单位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办理任务。827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形成了《审议意见》,收到《审议意见》后余红胜市长作出批示,要求各位分管副市长根据工作分工,认真抓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各位分管市领导把建议办理与分管业务工作相结合,多次召开专题会、现场会,研究、协调、推进重点督办建议的办理落实工作。各承办单位认真抓好落实,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直接抓,承办科室具体办,做到层层定责、环环相扣,提高了建议办理的效率和质量。121日,市政府形成《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明政文〔202093号)报市人大常委会。

(二)强化机制保障,推动建议办理工作。一是健全交办机制,227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明政办发明电〔20207号),明确建议的办理责任、办理时限、答复要求等,健全交办、承办、答复等办理工作制度,提升办理规范性。二是落实督办机制,市政府督查室采取书面督查、实地督查相结合等形式,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跟踪督办,代表建议办理期间,开展常态化跟踪协调150余次,专项跟踪督查3次,督促协办单位按时将协办意见提交给主办单位;各主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答复人大代表。三是强化考评机制,继续把“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情况纳入2020年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考评内容,从办理建议的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强化考评,对逾期办理、办理质量不高的部门,在年度绩效考评时予以扣分,推动各部门更加高效优质地办理建议。

(三)强化沟通协作,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办理沟通,不断增强协作性,实现提办双方、主协办单位之间的良性互动,共同推动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办出成效。一方面,注重与人大代表沟通。把沟通协商作为办理的必经环节,树立“凡办理、必沟通”的理念,围绕代表所提意见建议及所反映的情况,广泛开展“请进来”、“走出去”等活动,与代表一起调研协商,核实相关情况,共商办理中的难点、重点问题和解决办法。另一方面,强化部门间的沟通。进一步加强市政府办与市人大办、市政府督查室与市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室、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之间沟通联系,及时沟通建议办理进展情况,推进建议办理工作。

二、突出重点,提升重点督办建议办理质量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59次主任会议确定8件重点督办建议后,市政府余红胜市长逐件审阅,明确提出责任领导和办理工作要求,8件重点督办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答复工作,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A类)2件,“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B类)6根据市人大代表反馈意见,对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一)关于三明学院与荆东片区校村融合发展的建议0042号,李衍坤代表提出)

该建议的办理工作由林俊德副市长牵头,市自然资源局、三元区政府、三明学院主办,办理结果为“A”。

主要措施:市委市政府将荆东片区整治提升开发建设项目列为今年市领导挂钩“五个十”重大项目,市领导多次专题研究、现场推进项目建设,荆东片区开发建设进展明显。一是规划设计提标提级。按照打造产教城融合示范区的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开展规划设计,目前已在完成荆东、荆西片区概念性规划方案的基础上,编制富兴堡-槐林片区概念性规划方案,盘活槐林片区近2000亩。本轮富兴堡-槐林-荆东-荆西协同开发建设规划总面积8.5平方公里,可增加计容面积320万平方米,形成有效投资200亿元。二是土地征迁超额完成。完成土地征收777.97亩,有效保障了项目建设用地。三是项目建设超序时推进。荆东片区在建项目11个均超序时推进,累计完成投资1.56亿元。其中,光禄街道完成改造,污水处理厂、学院实验幼儿园、荆东老街、荆东学生街、学院西大门等5个项目计划2021年春节前建成投入使用。四是环境质量有效改善。累计整改环境问题200余处,新增绿化3200平方米,启动荆东小溪整体提标改造及综合治理工程,荆东小溪黑臭水体等环境顽疾得到有效治理。

(二)关于加大力度抓好教师三支队伍建设的建议0045号,池明流等6位代表提出)

该建议的办理工作由张文珍副市长牵头,市教育局主办,办理结果为“B”。

主要措施: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教师、校长、教研三支队伍建设作为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作。一是着力打造业务精结构优的教师队伍。落实协同培养机制,强化与厦门双十中学等名校结对帮扶,全市共选派409名校长、教师赴厦门对口学校挂职锻炼、跟岗学习,180名教师赴北京教育学院研修培训,1600余名教师接受北京教育名师线上授课培训,厦门市教育专家、名师名校长和骨干教师83人受邀到我市讲学指导。加大教师培养招聘力度,从2018年起委托三明学院开展师范生公费培养工作,已先后招生369人;今年出台《加强和改进师范生培养九条措施》,与福建师大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委托三明学院按县单列录取方式培养公费师范生227名;出台吸引高校师范类人才来明专项政策,2017年以来累计引进省内外优秀毕业生700多名。创新教师“编制池”制度,去年从市本级共调剂1696名事业编制给梅列、三元、大田和直属学校,有效缓解基层教师缺编问题。二是着力打造理念新管理强的校长队伍。近三年,市政府专门安排500多万元经费,用于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全市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由1500多人增至2600多人。7月份,市委教育工委印发《关于开展优秀年轻校长培养工程的实施意见》,强化教研队伍培养政策保障。三是着力打造水平高专业化的教研队伍。去年8月,通过整合三明电大和市教科所,成立三明教育学院,构建了我市基础教育科学研究和师资培训的新平台、成人教育和全民终身学习的新基地。建成以三明教育学院、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学校教研室为主体的三级教研网络机构,从不同层面推进教研工作的开展,提高教研工作的实效性。

(三)关于促进三明市水果产业发展的建议0047号,陈泽尊等4位代表提出)

该建议的办理工作由市政府党组成员陈瑞喜牵头,市农业农村局主办,办理结果为“B”。

主要措施:市委市政府将水果产业发展作为重点支持发展的特色产业之一,列入全市现代农业提升发展行动计划。预计2020年全市水果面积77万亩、产量87万吨、产值53亿元。一是推进特色果业种植基地建设。重点推进南方优质落叶果树产业带、优质柑桔产业带建设,建成全省最大的落叶果树生产基地、第2大柑橘生产基地,三元区、永安市获第一、第二批福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二是提升果业产业化水平。全市现有水果类合作社307家、家庭农场147家,近五年来,评选水果类市级示范社23家、示范场57家。企业化发展步伐加快,在2019年新一轮龙头企业评选中,水果类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0家,占比8.6%三是加大品牌创建推介力度。每年安排700万元用于打造包括果品在内的农产品品牌,其中“三明蜜桔”市级果品区域性公共品牌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在福州举办专场推介会,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四)关于做大做强三明“中国稻种基地”的建议0103号,吴仁晖等3位代表提出)

该建议的办理工作由市政府党组成员陈瑞喜牵头,市农业农村局主办,办理结果为“B”。

主要措施: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三明“中国稻种基地”呈现出“大基地、大企业、大产业、大融合”的良好发展态势。一是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省发改委已将该项目列入2020年谋划总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清单,并下达前期工作经费100万元。1130日,省政府发文继续支持我市“中国稻种基地”建设,每年安排预算资金2000万元。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也明确表示支持。二是持续扩大制种规模。预计2020年全市制种面积、产量分别占全国的20.3%23.9%,分别比2015年提高910.5个百分点;2015年以来,全市共有144个水稻新品种通过国家或省级审定。三是大力开展品牌创建。三明“中国稻种基地”品牌、“北有张掖、南有建宁”、“建宁国家级杂交水稻制种第一超级大县”等称号逐步获国内种业行业认可,“建宁水稻种子”成为全国首个水稻种子地理标志商标。四是加快推进产业融合。“建宁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获批创建2020年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成为全国第3个、福建省首个以水稻种业为主导产业创建的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此外,“烤烟+水稻制种”轮作模式,成为水稻制种产业与烟叶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增产增效的一大亮点。五是着力培育本土企业。科荟种业成为全省唯一的国家级育繁推一体化、在新三板挂牌上市的水稻种子企业;六三种业、禾丰种业等5家企业被认定为省级重点农作物种子企业;天力种业成为全国最大的杂交水稻专业化制种企业,年制种面积7万余亩。

(五)关于调整沙县行政区划的建议0161号,杨兴忠等29位代表提出)

该建议的办理工作市政府党组成员陈瑞喜牵头,市民政局主办,办理结果为“B”。

主要措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了先期论证,组织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可行性专家论证。市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市政协十届十八次常委会议分别研究审议,一致通过三明市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同时通过会议座谈、实地个别访谈、无记名问卷调查、发布公告等方式,广泛征求市、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机关干部、离退休老同志,社会组织和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界人士,以及乡镇(街道)干部、村(居)民代表的意见,得到干部群众认同支持。在全面形成共识后,将《三明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正式报送省政府,87日、21日,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分别研究同意我市行政区划调整方案。8月底,省政府已正式行文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已受理并批转民政部审核。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国家民政部的沟通汇报,争取早日通过审核审批。

(六)关于将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宁化段)项目列入第一批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及国家十四五规划项目的建议0178号,刘小明等8位代表提出)

该建议的办理工作由时任常务副市长黄建波牵头,市发改委主办,办理结果为“B”。

主要措施: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大对接争取力度,取得积极成效。我市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初步列入省级规划的65个项目已启动43个,宁化县获省级文旅专项资金300万元;中央苏区纪念馆主体项目已竣工,展厅整体提升改造已完成并试运行;红旗广场施工单位已进场施工;积极申报宁化长征出发地革命旧址群为第九批全国重点文保单位,1-11月累计投资1960万元,各项目正有序推进。

(七)关于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模式推进我市养老产业发展的建议0205号,陈联双等2位代表提出)

该建议的办理工作由市政府党组成员陈瑞喜牵头,市民政局、卫健委主办,办理结果为“B”。

主要措施: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养老事业发展,落实政策保障,逐年加大资金投入,将医养结合纳入养老事业补短板“七大工程”之一,推动一批医养、康养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促进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目前,全市共有各类养老床位达1.94万张,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提高至82.7%,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一是推进护理型养老床位建设。重点扶持发展满足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服务高龄及失能失智老年人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改造升级照护型床位,开辟失能老年人照护单元,加快推进有供养需求的完全失能特困老年人实现集中供养。二是持续深化医养合作共建。全市138家养老机构,通过与当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医院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建立急救、转诊等合作机制;全市已建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58个,组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1039个,签约服务65周岁以上老年人20.43万人,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69.2%三是加大养老护理员培训力度。依托养老服务龙头企业与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建立“校企合作”平台及养老服务人才实践培训基地,定期举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班,形成“产学研教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全市一线养老护理员800余人,岗前培训率100%

(八)关于加快提升市区供水质量和能力的建议0218号,陈建芳等9位代表提出)

该建议的办理工作由林俊德副市长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国资委、投资集团主办,办理结果为“A”。

主要措施:市委市政府将“市区饮用水源东牙溪水库进水口分层取水改造工程”列为2020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一是推进水源污染治理。累计完成投资5056万元,实施东牙溪流域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今年1-11月,东牙溪水源地Ⅰ-Ⅱ类水质比例达92.9%,较去年同期提高33.8%二是规范设置取水口。在现有竖井式进水口上游,新建岸塔式多层取水进水口,分3层选取水库中最优最好水源供给制水生产,目前项目完成总工程量的93%,计划20212月前竣工交付。三是完善监测指标。建成东牙溪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每4个小时自动监测酸碱度、电导率等11项指标,所有监测数据均联网上传至“福建省生态云饮用水源地水质在线监控平台”,接受监督;在东牙溪、薯沙溪水源地安装3套生物指示装置,第一时间排查处置水体中的重金属、农药等有毒有害污染物,确保水源水质安全。四是设立水源管理机构。经市编委批复并挂牌成立市水源保护中心,规格确定为正科级,负责东牙溪、薯沙溪水库巡查和日常管理等工作,配合开展水库水源保护执法。

三、分类推进,增强建议办理工作实效

市政府各承办单位综合分析建议所提问题,逐一制定办理方案,分类推进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一)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A类)有59件。主要涉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老服务、教育事业发展等方面内容。这部分建议所提问题与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关注程度高。各承办单位积极整合资源,推动问题解决,取得良好成效。如,在教育事业发展方面,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高考、中考时间进行了调整,为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余红胜市长亲自协调推进中高考考场安装空调工作,75日前全市596个高考考场、979个中考考场空调全部安装完成并试运行。今年,我市高考、中考取得好成绩,继续摘得高考理科、艺术类美术专业全省第一名,本科上线率继续位居全省前列,7月被教育部评为“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又如,在公共出行方面,针对代表反映的公交车乘坐同城同待遇问题,余红胜市长现场办公,自71日起,三明至沙县城际公交线路票价调降至2/人次,817日起,主城区至荆西所有线路票价统一调整为1/人次,受到了市民广泛好评。

(二)代表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B类)有143件。主要涉及企业扶持、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社区管理、民生补短板等方面内容。这部分建议涉及面较广,所提问题较为复杂,短期内解决有一定难度。为此,市政府认真制定方案,明确工作责任,采取措施逐步解决。如,在企业帮扶方面,市政府222日研究出台《三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打通复工复产“五难”操作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每日报告、每周调度、专班服务“三项制度”,组建401个服务专班,深入企业一线办公,“点对点”“面对面”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问题;建立金融服务、交通物流、线上对接、“手拉手”等四大产业链协作配套平台,全力打通“五难”操作链。310日起,全市171个在建重点项目、1694家规模工业企业、946家限上商贸企业、232家农业龙头企业复工率均达100%;截至11月底,全市规上工业企业产值恢复率103.8%、用电量恢复率106.3%又如,在民生补短板方面,20个市区教育补短板应急项目已开工建设15个,完工8个,1-11月累计完成投资约5亿元。梅列区沪明小学、三元区第三实验小学、新东霞小学等6个项目于今年9月投入使用,年内可新增学位4755个;今年第一批23个市区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有序推进,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04亿元、争取资金量全省第二;市区罗马柱广场、中山公园、四贤文化廊等13处老人儿童微游乐设施已全部完工并对外开放。

(三)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因客观条件或其他原因暂时难以解决或留作参考(CD类)有13件。主要涉及政策调整、高速公路、铁路线路调整、税费减免等方面。这部分建议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前瞻性,但受限于当前政策规定等原因,短期内难以解决,市政府将积极向上反映或作为工作参考。如,关于解决50-55周岁女性残疾人员无法享受就业创业补贴问题的建议,根据人社部《就业服务与管理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可允许办理《就业创业登记证》。女性年满50周岁不属于法定劳动年龄段内,不能办理《就业创业登记证》,无法享受社保补贴政策。该事项属于国家事权,需待人社部政策调整后解决。又如,关于增开列东片区到动车三明站直达公交线路的建议,在三明站投入使用时,市公交公司根据三明站列车时刻表开通了D101路和直达公交快线K1路,D101路开通以来平均每趟在三明站仅载客2-3人,K1初期日运行34趟次,平均每趟乘客仅约1人,大部分班次是空车运行,公共资源浪费严重。目前,列东片区到三明站有4条公交线路,日均往返308趟,已能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虽然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个别单位对建议办理工作仍不够重视、与代表沟通交流仍不够深入、有的答非所问,针对性还不够强;二是个别单位由于办理人员变动造成业务不熟,办理工作还不够规范;三是个别单位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不够强,A类办件的比例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对待,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

下一步,市政府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持续抓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深入倾听社会和人民群众呼声,凝聚共识,更好地推动政府各项工作。一是加快推动落实,对代表反映集中的事项,建立台账挂牌督办,推动答复承诺事项尽快落实。二是提高办理质量,聚焦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谋实策、出实招,努力推动加快解决。三是强化办理实效,将办理工作和业务工作相结合,重点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广泛深入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把他们的真知灼见转化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着力打造人民满意政府。


 

 

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01230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   罗 玮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经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办理工作已取得较好成效。现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共提出建议223件(其中闭会期间代表建议6件)。以内容划分,财政经济类53件、占23.77%,教科文卫类50件、占22.42%,农业农村类40件、占17.94%,环境与城乡建设类36件、占16.14%,社会建设类20件、占8.97%,综合类19件、占8.52%,监察司法类5件、占2.24%。以承办单位划分,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办理1件、市人民政府办理215件、党群部门办理5件、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2件。按照规定办理期限,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的建议均已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从办理结果看,代表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有60件、占26.91%,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有148件、占66.37%,因受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目前暂不能解决的(C类件)12件,占5.38%;无法解决的(D类件)3件,占1.34%。从代表反馈情况看,表示满意的206件、占92.38%,表示基本满意的17件、占7.62%

二、代表建议承办工作情况

各承办单位认真落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求,密切人大代表的联系与沟通,主动完善办理机制,规范办理程序,切实提高建议办理质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办理责任。市政府主要领导坚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2020年建议办理工作,要求各承办单位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办理任务。及时印发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分解办理任务,明确办理责任、办理时限、答复要求等。各位分管市领导把建议办理与分管业务工作相结合,多次召开专题会、现场会,研究推动重点建议办理落实。各承办单位建立分级责任制,基本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科室具体办”的工作格局。

(二)规范制度程序,完善办理机制。一是规范办理工作程序。各承办单位按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完善建议签收、内部交办、沟通协调、调查研究以及答复文件的起草、审核、签发、公开等办理程序,确保建议办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是落实督办机制。市政府督查室采取书面督查、实地督查相结合等形式,开展常态化跟踪协调150余次,专项跟踪督查3次。三是强化考评机制。市政府把“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纳入2020年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考评范围,各承办单位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内部绩效考评范围,与承办处室和个人的评先评优挂钩,增强办理代表建议的责任感,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理质量。各承办单位把办理代表建议与转变作风、改进工作结合起来,注重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作为建议办理的必要环节,通过走访代表、邀请代表座谈等方式,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意图和要求,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增强建议办理实效,切实推动解决问题,取得较好成效。如,市城管局将代表提出的垃圾分类建议,吸纳到牵头起草的《三明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中,并根据代表建议开展业务培训工作,有力推进市区垃圾分类工作。又如,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等承办的提升市区供水质量和能力的建议,推动成立统一管理机构,实施分层取水改造。

三、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把加强和改进建议办理工作作为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提升代表服务保障水平的重要抓手,认真谋划部署,加大督办力度,推动办理落实。

(一)提升重点督办实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研究确定将调整沙县行政区划、加快提升市区供水质量和能力等8件代表建议由常委会副主任分别领衔督办。常委会副主任分别带领有关人大代表和工作委室,会同有关承办单位赴实地开展督办调研,召开专题座谈会,研究解决方案,推动重点督办建议办理落实。8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和落实情况报告,并逐件进行满意度测评,形成《审议意见》,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办理意见,推动重点督办建议办出成效。比如,在重点督办三明学院与荆东片区校村融合发展的建议过程中,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及领衔代表对荆东片区开发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并向市委提出建议,推动荆东片区开发建设超序时进度推进。

(二)强化全程跟踪督办。年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代表建议处理情况,明确代表建议承办和督办单位,对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提出要求。7月份,组织开展“代表建议督办月”活动,根据代表建议内容成立7个督办小组,采取专题调查、走访视察、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集中检查督办。11月份,开展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回头看”检查,加强对“基本满意”件的跟踪督办,逐一检查建议答复承诺事项落实情况,回访代表对办理工作和办理结果的意见情况,推动代表建议所提问题的落实和解决。

(三)提高建议办理工作透明度。市人大常委会依托“三明市人大代表在身边”平台,建立代表建议数据库,为代表和广大群众查阅建议内容、了解办理进展提供便捷的信息服务。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公开代表建议及其办理复文,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今年代表建议的全文公开率为99.1%,办理复文的公开率为93.27%

四、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意见

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时代代表建议工作要求和代表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一些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提高,与代表联系沟通不够及时到位,办理答复的针对性不强,解决代表建议反映问题的力度不够,“重答复,轻落实”“答复完毕事即了”“被满意”等现象仍然存在。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后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一要增强办理工作责任感。市政府及承办单位要把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主动接受监督,改进自身工作的重要抓手,压实工作责任,严格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二要强化办理工作实效性。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拓展与代表沟通的深度和广度,注重办前、办中、办后与代表的沟通联系,详细了解代表意图,听取意见建议,增强沟通效果,切实改进办理工作,解决“文来文往”、代表“被满意”问题。三要提升建议办理解决率。对办理结果为B类的代表建议,特别是重点督办建议,市政府要建立台账挂牌督办,推动代表建议答复承诺事项尽快落实。承办单位要加快工作进度,加大落实力度,争取办理工作取得更好更实的成效。


 

附件

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和测评结果

序号

建议内容

办理结果

测评结果

1

关于三明学院与荆东片区校村融合发展的建议

A

满意

2

关于加大力度抓好教师三支队伍建设的建议

B

满意

3

关于促进三明市水果产业发展的建议

B

基本满意

4

关于做大做强三明“中国稻种基地”的建议

B

满意

5

关于调整沙县行政区划的建议

B

满意

6

关于将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宁化段)项目列入第一批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及国家“十四五”规划项目的建议

B

满意

7

关于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模式,推进我市养老产业发展的建议

B

基本满意

8

关于加快提升市区供水质量和能力的建议

A

满意

注:A:代表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B: 代表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汇报

 

20201230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谢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自然资源局林建星局长委托,现将我局办理2020年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我局共承办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21件,其中独办件4件、主办件6件、协办件11件。主要涉及公交站点改造、路网建设等城市规划问题7件,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等社会发展问题8件,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地灾防治、危房改造等民生领域问题6件。目前,代表建议已全部按时办结,代表沟通率、办理答复率达100%,代表对我局办理工作给予较好评价,均为“满意”。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厘清工作责任。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把办理工作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认真落实我市“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深化“五比五晒”,全方位推动三明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具体体现。收到市政府办转来的人大代表建议后,我局及时召开工作专题会,局主要领导对今年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指出人大代表建议是代表们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职责的重要形式,办理好答复工作是自然资源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强调要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工作落实好,并明确局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牵头抓;其他班子成员负责好分管领域办理工作,直接抓;职能科室负责答复意见,具体抓;切实把责任压力传导下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工作措施,健全办理机制。为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和办理实效,我局重点把好以下“五关”:一是把好交办关。对收到的每件建议,局办公室根据局领导分管工作和业务科室职责“对号入座”,一一提出拟办意见,经主要领导审定后,送达承办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同时,根据工作实际,及时与市政府督查室沟通,提出调整办理等建议。二是把好办理关。承办科室对每件建议落实到人,弄清主旨,吃透要义,分管领导及时召集各承办科室和办公室人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针对敏感或重大问题由分管领导带领相关人员深入基层调查了解和协调,与代表面对面座谈沟通,提出解决方案,并草拟上报书面答复文。三是把好走访关。对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正式答复前,主动走访代表征询意见,能够解决的,立即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并抓好落实;对于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做到先易后难,逐步加以解决;对于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不符的问题,主动沟通联系,征求意见,做好解释,争取理解,妥善解决办理难点问题。四是把好办结关。根据各承办科室的答复意见,局办公室对回复件从文字、格式、内容上进行认真把关,及时送分管领导进行审核,报局主要领导审定签发,对不符合办理要求的,退回承办科室修改重新答复,确保答复格式规范、语气恳切、内容真实、表达准确、有针对性。并及时分送给代表、市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室及市政府督查室。五是把好督查关。对办理实际落实情况,我局要求承办科室指定专人主动与代表定期联系,进行跟踪督查,确保达到预期目标。同时,办公室专人负责督办办理工作,定期通报办理进度和情况,督促各承办科室按期答复。

(三)尽职尽责办理,务求工作实效。在办理过程中,我局注重认真分析,结合部门职能,找准问题症结;通过沟通联系,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办理方向,力求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在具体落实上做文章,切实解决代表们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努力提升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例如,在办理郑长龙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出台三明市地质灾害简易降险政策的建议》时,承办科室专门组织调研组深入基层,与代表面对面座谈,了解收集代表们的建议,并在全市年度地灾防治工作中吸收、纳入;在处理肖红缨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老旧小区居民加装电梯解决老年人“出行难”的建议》时,我局结合近两年来市民在12345政务平台、e三明系统、信访等渠道关于加装电梯的诉求案例,认真分析研究,形成了协办意见,报送市住建局;在办理张美娥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口帮扶建宁县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建议》时,承办科室充分了解建宁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进展和存在困难,并结合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开展,在方案编制、招投标等方面对建宁县给予帮助指导。

(四)认真查摆问题,提升管理水平。在办理过程中,我局通过电话沟通、现场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充分吸纳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开拓思路,指明方向,有力促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城市规划管理、耕地保护等业务开展。同时,在工作中,我局注重查摆解决存在问题,通过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例如,在办理《关于林权证(不动产权证)注销登记的建议》《关于加强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建议》过程中,我局和市林业局联合印发了《明确林权注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在办理《关于加快老旧小区居民家装电梯解决老人“出行难”的建议》中,我局更加注重了解人民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在政务服务中要求注意服务质量,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年的建议办理工作中,我局虽然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获得代表“满意”,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承办科室及承办人对办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在创新办理工作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改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工作认识,切实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同时,虚心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收集意见建议,加强调查研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切实通过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推进自然资源工作再上新台阶。

以上报告,请审议。


 

 

 

 

 

 

 

 

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01230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廖荣华

 


尊敬的詹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2020年市文旅局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我局承办的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共15件,其中:独办9件、主办5件、协办1件。代表们主要围绕做实“四篇文章”,持续唱响“风展红旗如画”“中国绿都·最氧三明”品牌,保护开发利用文化遗产,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全域生态旅游,壮大文旅康养产业发展等方面提出建议。全部建议均已严格按时办结,实现沟通率100%、办复率100%、满意率100%

二、主要做法

(一)突出机制办理。一是完善领导机制。确立了由局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局办公室协调抓、业务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做到程序严、联系广、结合紧、答复实。二是完善责任机制。召开局务会集体研究建议办理工作,分解任务,明确期限。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单位二级绩效考核,与各科室及其负责人的评先评优直接挂钩。三是完善调度机制。健全建议办理工作全程调度机制,将建议办理进度分解为三个阶段,明确每阶段的办理目标,局办公室每阶段进行两次督办,及时通报办理进度。通过全程跟踪督查,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保证办理的进度和质量。

(二)突出规范办理。一是强化建章立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市文旅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规定》《市文旅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流程示意图》,保障办理工作顺利有序开展。二是强化分类管理。对承办的建议开展全面系统的办前分析,针对不同的建议制定符合实际的办理工作方案。对于部分“重难特”承办件,实行主要领导亲自领办、高位协调、专题研办、重点管理的协调办理机制。三是强化联系沟通。严格执行办前沟通、办中协调、办后联系的沟通制度,通过走访、调研、座谈等方式,充分听取意见。

(三)突出实际办理。一是结合支持文旅企业复工复产进行办理。我局制定《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文旅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出台8条扶持措施。制定出台入明旅游奖励政策,提前兑现300万元奖励金;暂退全市48家旅行社质保金548万元,缓解旅行社资金压力;向上争取到144A级以上旅游景区补助资金112万元;出台“福建人游三明”“三明人三折游三明”优惠政策,助力文旅市场复苏。二是结合持续唱响“风展红旗如画”品牌进行办理。保护开发利用文化遗产,发展红色旅游是代表们关注的重点,今年以来,我局加快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共梳理65个列编省上重大项目库,总投资110.95亿元;向国家、省上部门争取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扶持资金1.89亿元,同比2019年增加219.76%;完成红色情景音乐剧《风展红旗如画》首演、三明市中央苏区革命纪念馆“风展红旗如画”主题陈列改造提升和红色雕塑设计;立足发挥三明红色老区、苏区优势,组建“三明红色旅游推广联盟”。三是结合持续打响“中国绿都·最氧三明”品牌进行办理。创新举办“中国绿都·最氧三明四季行”主题营销活动实现“一月一活动·一地一主题”,全年线上浏览量突破5亿;加强闽西南合作,与厦门市文旅局签订合作协议,共同投放台湾旅游形象店、开展省外促销活动、加强省内宣传联动,策划举办“中国绿都·最氧三明”文旅康养产品福厦漳泉龙五市推介会、“诗意厦门·最氧三明”文旅产品南京推介会、三明文旅产品北京推介会,组织参展第十六届海峡旅游博览会、上海国际茶文化旅游会,组建三明绿色旅游推广联盟,有效提振文旅行业复苏信心;泰宁、尤溪成功创建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全省仅4个),尤溪县进入第四批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公示名单(全省唯一);万寿岩文旅小镇景区、永安安贞堡景区、尤溪古溪星河景区获批国家4A级旅游景区。“旅游+”、“+旅游”、全域旅游等代表们重点关注领域的工作正扎实推进。四是结合保护开发利用文化遗产进行办理。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中央红军长征出发地旧址群保护修缮项目争取到国家文物保护修缮资金17处计1825万元,有序推进万寿岩文旅融合项目,编制《三明万寿岩文旅融合发展总体规划》、推进万寿岩远古文化交流中心等项目建设。万寿岩文旅融合项目作为2020年度全市改革创新项目赴省上参选。人民日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华社等中央和省、市主流媒体深入万寿岩遗址进行集中采访,并在《人民日报》、央视《新闻联播》、《焦点访谈》等持续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遗址影响力。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加大落实力度,提高办理质量。重点围绕正在办理和列入计划解决的建议,强化措施,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办理到位。对部分办理周期长的建议,保持连续性,严格按原定计划抓好跟踪落实,直至问题完全解决;对目前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制定分步落实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一解决,使办理质量、效率和落实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坚持开门办理,提高办理透明度。在建议办理过程中,采取座谈共商、电话讨论、微信联系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让代表参与办理,深入了解代表的想法和目的,更有针对性地开展答复和办理工作,使办理结果能在正式答复之前得到代表的理解和认同,提升透明度。并在正式答复后,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特别是对承诺年内完成办理的建议,经常与代表沟通,听取代表意见,增强理解互信。

(三)强化跟踪督办,保证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建议办理落实工作的长效机制,对办理进度和质量定期进行通报,确保办理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对答复件进行回访,加强和代表的沟通,提高代表对我局建议答复办理工作的满意率。

以上汇报,请予审议。谢谢!


 

 

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01230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三明市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  肖世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我委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委办理教科文卫类代表建议共15件,其中独办(主办)11件、协办4件,内容涵盖总医院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中医药发展、老龄健康服务、婴幼儿托育服务等方面。5月底前已全部办结,按规范要求书面正式答复给相关代表,并报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室、教科文卫委和市政府督查室。办理结果A3件、B12件,满意15件,无重点督办建议和基本满意件。

二、主要做法

(一)明确责任,分类办理。我委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及时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部署,对所有建议进行梳理分类,根据建议内容分解到职能科室,明确每件建议办理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并对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15件代表建议办理分别由4位分管领导负责、7个职能科室具体承办。全委上下统一思想,努力把代表建议办理过程转化为改进工作的过程、提升服务能力的过程、接受民主监督的过程、联系基层群众的过程。

(二)完善机制,规范办理。一是完善办理制度。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协调督办,承办科室办理落实的分级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建议办理联系工作,做到办理责任明确、办理措施明确、办理人员明确、办理时限明确。二是健全办理流程。认真遵循交办、办理、审查、答复、总结等程序,狠抓审查、复查、督查等环节,由办公室对建议办理全程跟踪,实行消号管理。三是严格办理时限。按照规定的时限,倒排办理进度,为确保及时有效办理好建议,对办理进展缓慢的,认真查找原因,及时协调督促。特别是从5月份起,实行一周一通报,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办理任务;对所有的答复函,均由分管领导把关后再报主要领导审签。

(三)深入调查,精准办理。为提高建议办理质量,我们对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分析其现状、成因、上级有关政策等,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为后期答复做好充分的准备,并将其吸收融入到卫生健康工作的具体实践,防止出现“就办理而办理”、“办而不理”等现象,扩大建议办理实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以适当的方式贯穿工作全过程,或上升到全市年度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加以推进,比如总医院建设、人才队伍建设、老年人健康服务;或作为本委年度重点任务确保抓出成效,如改善医疗服务质量、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对短期能解决的,结合上级部署要求及时组织实施,推动建议的落实,如针对“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建议,结合省上将其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的有利时机,抓好梅列、沙县两个试点工作,共投资610万元、增加托位320个。

(四)加强沟通,高效办理。为提高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代表的满意度,在办理过程各个环节,我们始终注重听取代表意见。办理前,要求承办人员上门或以电话联系的方式向代表详细了解情况,探讨办理方案;办理过程中,及时向代表报告进度,征询办理措施是否妥当;办理初步意见形成后,再次征求建议人意见,查漏补缺,充实、完善答复意见。对建议涉及需要解决的问题,力争做到有条件解决的立即解决,因政策等客观因素暂时无法解决的,向代表说明原委争取理解支持,如“增加中医药类本、专科医学生定向委培的建议”,因需要协调编办、财政、教育、人社等部门,暂时无法将中医专业纳入定向医学生招生范围,我委在做好解释说明的同时,继续积极向上争取。

三、下一步打算

广大代表来自基层,熟知群众的所思所想,所提的建议凝聚着他们的心血和智慧,绝大多数既贴近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实际,也符合我们改革发展方向,下阶段我们将综合代表们的建议和年度工作计划,重点推进五个方面工作。

(一)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在逐步改善硬件设施的同时,着力推进临床重点特色专科建设,以“名医工作室、双主任、执行主任+柔性流动人员、师带徒”等形式,柔性引进国内知名医学专家(团队),用5年时间培育一批在闽西北乃至全省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特色品牌专科。实施“3+1”医学人才培养计划,完善我市医疗卫生人才选拔和培养机制,为闽西北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卫生健康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持续推进医防协同融合。将预防为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推进医防协同融合和疾控机构改革,逐步建立健全区域健康管护组织和健康促进机制,促进健康三明行动计划有效实施。探索推进“中医药+养老”深度融合,让老年人群体拥有更加优质的健康养老体验。

(三)持续规范慢性病管理。在全市推行慢性病分片分级分类分标管理做法,建立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的慢性病防治服务体系,切实降低老年人慢性病的发病率、致残率、致死率。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优势,探索打造中医慢性病防治“亮点”。

(四)持续开展医养结合工作。深入推进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城市建设,抓好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事项对接落实,争取国家和省上支持,确保我市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城市工作取得新成效;督促公立医疗机构延伸举办医疗康复养护专门机构,加快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建设,在每个县(市、区)新建23个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

(五)持续深化健康三明建设。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积极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体系,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障医疗服务安全,筑牢基层卫生服务网底,加大卫生监督检查力度;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教工作。深入实施健康三明行动,加大健康影响因素干预力度,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强化职业病防治。抓好婴幼儿托育服务试点工作,加快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01230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市林业局陈平

 


尊敬的詹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三明市林业局办理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我局共承办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15件,其中:独办件7件、主办件3件、协办件5件。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我局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狠抓责任落实,5件协办件和10件主办、独办件分别在42日和528日前完成办理,其中14件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还有1件正在解决。建议的沟通办理率、按期办复率、代表满意率均达100%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我局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把15件代表建议进行分类,分别由4位分管领导牵头负责、4个职能科室具体承办。在办理过程中,我们采取走访调研、座谈交流、电话沟通等形式向代表了解建议的背景和初衷,把代表的建议意见融入到三明林业改革发展中,着力解决林业发展面临的新矛盾新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塑造创新驱动发展新优势。探索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健全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打造区域协调发展新样板。

(一)进一步推动了森林康养产业的发展。2019年,我市森林康养产业实现开篇破题,如何进一步推进我市森林康养产业发展壮大成为了代表们非常关注的话题。2020年,代表们从产业规划、设施建设、宣传推广等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8件。按照这些建议,我们持续挖掘绿色生态优势,推动全域森林康养产业发展取得新进展。一是推进了基地建设。我市森林康养产业用林用地在省林业局支持下,20个重点项目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4个基地被列为全省首批职工疗休养示范基地,12个基地设立健康管理中心,11个基地开通医保报销系统。共建有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单位29个、国家森林康养基地2个、市级森林康养基地(小镇)12个。二是突出了产品特色。创新打造了“森林+自然疗愈、睡眠康养、温泉疗养、培训研学、观鸟休闲、食疗瘦身、农耕体验”等一批独具地方特色的森林康养基地及产品。与中国林学会森林疗养分会合作开展全省首例医学实证研究。评选三明道地药材“明八味”,编印《三明乡土药膳》,收集整理乡土药膳130余种。三是扩大了品牌影响。在全省率先出台市级森林康养基地评定办法,全域森林康养发展“十四五”规划完成编制,36件“中国绿都·最氧三明”系列商标注册成功。森林康养基地直播推介活动吸引了超1000万人次观看,互动点赞量达300多万。我市先后在第三届中国森林康养与乡村振兴大会、第五届中国森林康养产业发展大会上作典型发言,并跻身“中国康养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20强市”。111月,全市各基地引入客流达13万人次,实现营业额1.25亿元。

(二)进一步推动了林业综合改革的深化。三明林改是全国的一面旗帜。2020年,代表们在场村合作、村集体经济法制、产权登记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很强的建议4件。我们根据这些建议,不断探索创新,有效促进了全市林业改革持续深化。三明被确定为首个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在林票制度改革方面,率先开展林票制度改革试点,修订印发三明市林票管理办法第二版,目前已在全市152个村开展改革试点,面积10.6万亩,制发林票总额1.05亿元,惠及村民1.4万户、5.9万人,人均获得现值755元林票。11月,我市林票制度改革被列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典型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向全国推广。在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方面,继续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林业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增收的六条措施》,将原来分散使用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统筹为村级集体收入。并通过林票制度改革,促进国有林场与村集体及林农个人合作,提升林业集约经营水平,当前林票试点村每年村财可增收5万元以上。在完善林权登记方面,省自然资源厅在沙县开展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规范化制度建设试点,目前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待省自然资源厅总结验收后,将在全省推广。同时,对山场承包合同到期后,原权利人不及时或不主动申请注销林权证的,我们建议由村委会申请、林业部门出具采伐证明后,不动产登记机关依法予以注销。

(三)进一步推动了绿色富民产业的提升。绿色富民产业是实现“生态美 百姓富”的重要途径,始终是代表们关心的话题。2020年,代表们针对笋竹、林下经济等绿色富民产业发展实际,提出了操作性很强的建议3件。我们通过吸收采纳这些建议,推动了相关产业提质提效。在发展笋竹产业上,实施竹林生态化改造,推广生烤笋新工艺,鼓励烘烤设备实行技改提升,向上争取将生烤笋设备机型列入省农机补助以及电烤笋电价享受农业用电优惠政策。111月,全市实施竹林生态化改造11.7万亩、累计157.8万亩,占竹林总面积的41%笋竹产业实现产值253.9亿元。竹农人均年收入达3920元。发展林下经济上,注重培育龙头企业和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推广“公司+基地+农户”模式,以林药、林菌为重点,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和特种养殖,进一步打造“一县一品”特色发展格局。111月,全市林下经济新增面积18.2万亩、累计400.7万亩,实现产值131.1亿元。带动25.5万农户增收致富,林下经济收入占农民人均涉林纯收入比例达30%以上,成为全市农民增收最快的领域之一。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优化代表建议的办理机制,强化沟通协商,促进代表建议办理结果的有效转化,以三明被确定首个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为新起点,持续深化林业改革,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把绿水青山建得更美,把金山银山做得更大,全方位推动三明林业高质量发展超越,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三明形成更加生动的实践。

报告完毕,谢谢大家!


 

 

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

 

20201230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市城管局副局长陈谊声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局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今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8件,其中主办件(含独办件)12件、协办件6件,涉及垃圾分类、物业管理、高空抛物城区基础设施、养犬等多个城市管理方面问题,均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答复。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责任落实

我局始终把人大代表建议落到实处、推动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上新水平做为日常工作重中之重,局领导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专门成立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后,及时召开由局领导、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人大建议办理工作。会议中对人大代表建议进行认真讨论,制定解决方案和措施,并抓好督促落实,严把办理质量关。

二、多措并举,做好办理工作

在办理工作过程中,做到五个明确:一是明确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二是明确局班子成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负直接领导责任;三是明确责任科室结合工作实际,根据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及三明实际实事求是地对照办理;四是明确由办公室负责做好办理工作任务的分解、督办、承办结果的收集和反馈工作;五是明确工作步骤、工作时限和工作要求,做到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有实效。

三、加强沟通,提高办理质量

办理过程中,我们着力做到“三联系、三沟通”,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一是加强与人大环城工委的联系,及时沟通建议办理信息,了解代表的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二是加强与协办的兄弟单位联系,及时提出建议办理的难点问题,共同协商解决,促进建议办理准确、及时、到位。三是加强与领衔代表的联系,了解掌握他们的真实意图,及时沟通办理情况,就落实所提建议达成共识。此外,加大“开门办理”力度,通过电话征询、上门面询、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详细汇报,坦诚交流,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在做好沟通协调的基础上,凡能解决或具备条件解决的,抓紧解决和落实,给代表一个满意的答复;对应解决但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制定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因政策上限制等无法解决的事项,积极向代表进行解释说明。

我局承办的12件人大建议主办件(独办件)中,11件代表对答复情况表示满意,1件基本满意。收到反馈意见后,我局及时与基本满意的代表联系,力争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其中基本满意的建议是《关于三元区富兴路110号至124号路段人行道优化的建议》(第0021号),按照代表要求,我局积极与交警部门沟通,确保学生上下学的出行安全。

我局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过程中,结合日常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办理工作的水平与人大代表的要求还有相当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与联系,广泛听取他们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发展。我们也希望人大代表在今后能继续对城市管理工作予以关心、支持、监督和帮助,共同为三明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发展而献计献策。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的政府组成人员名单

 

                  20201230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吕国健为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刘小彦为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任命陈平为三明市林业局局长;

任命吴茂生为三明市体育局局长;

免去谢家芹的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刘小彦的三明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的审判人员名单(草案)

 

20201230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牟旭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少年与家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志明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宁金德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朱文绣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谢明华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的检察人员名单(草案)

 

20201230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廖才玉为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刘文婷的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王健斌的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20201230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廖才添的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廖丽青的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01224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以下简称法制委)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下,在常委会法工委及相关委室的支持配合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栗战书委员长在第二十六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主动作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为全方位推动三明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认真履行统一审议职责

法制委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和工作安排,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重点推进惠民立法和弘德立法,共开展5次立法调研,召开4次法制委全体会议,对2部地方性法规草案进行统一审议,保障法规顺利制定出台。

一是“抑扬尘”,助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审议《三明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建立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机制,详细规定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明确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职责和义务,分解细化各类工程的防治措施,针对问题导向补充规定装饰装修、绿化养护作业的防治措施,严格法律责任,上调部分上位法处罚额度的下限,并对部分受到处罚拒不整改的违法行为,设定按日连续处罚的法律责任。条例自101日起施行。

二是“促文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审议《三明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明确公共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职责,设立“新时代公共文明实践促进日”,细化公共文明行为规范,设置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制度,建立不文明行为投诉举报和协调处置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效机制;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制止餐饮浪费新要求,将佩戴口罩、推行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不滥食野生动物、不铺张浪费等纳入公共文明行为规范。条例自121日起施行。

三是“护山体”,优化市区人居生态环境。通过立法专班工作会议等形式,提前介入《三明市市区环城山体保护条例》制定工作,参与对适用范围、一二级保护区保护措施和禁止行为的设定、法律责任设置等重要制度设计的论证,把握起草方向,并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协调解决条例起草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条例10月由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已列为2021年立法计划中的继续审议项目。

二、科学编制立法计划

法制委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统筹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认真编制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一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持立法为了人民、立法依靠人民,深入基层开展立法调研。在制定立法计划过程中,深入永安、尤溪等地开展2021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调研,委托建宁均口镇政府进行意见征求,共征集意见建议30余条,听民声、汇民意、聚民智,筑牢立法的民意基础,使立法工作更接地气。

二是科学编制立法计划。结合贯彻落实市委对加强市区环城山体保护、城乡建筑风貌管理等立法的决策部署,制发通知、发布公告,向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代表、社会公众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组织召开编制工作协调会,会同相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和政府部门沟通协商,并委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论证,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急用先立的原则,精准选择立法项目,提出了《三明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草案)》,报市委同意后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

三是协调推进计划落实。立法计划通过后,书面印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并在人大官方网站上公布。将立法计划纳入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同时加强与政府起草单位、法制部门和常委会相关工委沟通协调,印发关于落实《三明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的通知,对起草单位、完成时间和提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

三、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法制委紧紧抓住新时代赋予立法工作的新要求,牢牢把握立项、起草、审议等关键环节,探索健全立法工作制度,为更好地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坚持落实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以严格的请示报告制度切实将党的领导贯彻到地方立法全过程和各方面,在《三明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和《三明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审议表决前,将制定情况提交常委会党组讨论后向市委报告;在《三明市市区环城山体保护条例》起草阶段,将涉及的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在《三明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按程序通过前,提请常委会党组研究并报请市委同意。以上请示报告市委都作出了具体批示,确保地方立法与党委决策有机衔接,在党的领导下沿着正确方向顺利推进。

二是建立重点立法项目工作专班制度。吸收借鉴其他设区市成熟的立法工作专班运行经验,结合本市立法工作实际,以推动《三明市市区环城山体保护条例》制定工作为契机,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立法工作专班制度。以人大办和政府办联合行文的形式,印发《<三明市市区环城山体保护条例>立法工作专班实施方案》,成立由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和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双组长”,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和一名法制委委员担任副组长的立法工作专班领导小组。全年共召开2次领导小组会议,3次工作小组会议。立法工作专班制度有效凝聚各方共识,形成立法工作合力,保障条例制定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健全多层次主体参与地方立法制度。建立公职律师参与地方立法机制,在起草、论证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时,邀请公职律师参加或者听取其法律意见,增强立法工作合力和专业性,提升立法能力。完善人大代表参与地方立法机制,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地方性法规的审议、调研和论证环节,拓宽人大代表参与地方立法的途径。健全立法沟通协调机制,加强法制委与其他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系,适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立法重大问题,并在立法计划通过和法规草案二审、三审前,面对面或者书面征求立法专家意见,有效破解立法难题。

四、提升备案审查工作实效

全面落实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努力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全年共收到市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28件、规章1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3件,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开展专项清理工作3项,主动审查规范性文件1件,收到公民审查建议1件并发出书面纠正建议1件。

一是依申请审查有所突破。9月,收到本届法制委第一件公民审查建议,即针对《三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的通知》(明政办〔20185号)和《关于进一步简化三明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流程的通知》(明建〔201926号)二份文件的审查建议。经查证上位法,并会同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召开联席审查会议进行研究,形成书面纠正建议,要求制定机关对与上位法不一致的规定进行修改,并在接到纠正建议后60日内反馈处理结果。待反馈后,及时告知审查建议人处理结果。

二是专项清理工作顺利开展。在《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出台之后,及时提请常委会废止《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福建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的意见》,做好法规实施衔接工作。根据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清理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野生动物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和民法典涉及领域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工作,督促市政府和县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相关领域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按时将清理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切实维护好宪法和法律权威。

三是审查规范性进一步提升。召开《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学习贯彻实施座谈会,对进一步推动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行部署。严格执行向常委会报告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制度,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在常委会层面的影响力。规范做好登记、分发、汇总、审查、归档等工作,不断细化、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质量。启动使用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将“线上报备”与“线下审查”相融合,充分发挥信息平台作用,逐步实现备案审查各个工作环节的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加强与制定机关沟通协调,对制定机关迟报、漏报、报备材料不全、报备不规范等行为及时予以提醒、督促改正,进一步规范报备行为。

五、不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

一年来,法制委组成人员始终注重统筹兼顾,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不断增强做好统一审议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是注重政治学习。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召开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并进行研讨交流,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座谈会,参加习近平生态思想培训班,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切实提高做好人大立法工作的政治站位。二是注重作风建设。严格法制委会议和法制委成员参加调研、论证等常委会活动制度,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务实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三是注重充实力量。为法工委新配了1名立法干部,进一步增强立法工作力量,更好地适应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新要求。四是注重理论提升进一步提升立法经验,总结立法规律,设定命题并指导法工委撰写课题论文两篇,分别获省人大常委会课题评选二、三等奖

此外,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和外地人大常委会立法、备案审查工作的联系交流,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立法工作座谈会2次,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2次,接待外地人大常委会立法考察1次,在法规的审议过程中委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专家论证会5次,增强法规的专业性。

完成省人大常委会交付的《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和《福建省红十字会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征求意见工作;参与全市创建文明城、依法治市等工作,参加常委会组织的工作调研4次和学习贯彻实施座谈会1次,协助常委会做好相关议题的审议工作。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法制委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新时代新三明建设对立法工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主要是:统一审议质量有待提升,备案审查信息化延伸工作需要加快推进,立法各环节间的协调也有待进一步加强等。法制委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法制委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提高法规审议质量,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全方位推动三明高质量发展超越作出新贡献。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将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地方立法工作有机结合,指导地方立法工作开展,并将其贯彻到地方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扎实有序推进立法工作。抓好2021年立法计划落实,做好《三明市市区环城山体保护条例》《三明市乡村建筑风貌管理条例》审议工作,确保条例顺利出台。配合参加《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三明市政企数据融合流转安全管理办法》立法调研,推动立法项目落地。推动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不断拓展人民参与立法的有效途径,使立法更好反映民意、汇聚民智。

三是认真组织编制立法规划和计划。广泛征集、科学分析立法项目建议,加强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深入开展法规立项的调研和论证工作。立足我市实际,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民生优先,适应改革、急需先立的原则,将发展急需的重要项目、社会关注和群众期盼的热点项目纳入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为今后五年依法有序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奠定基础。

四是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严格实施《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健全备案审查工作制度,落实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要求,按计划做好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平台向基层延伸工作。完善衔接联动机制,组织开展备案审查培训工作,密切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沟通联系,并加强对县级人大常委会的业务指导。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01224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2020年工作情况

2020年,三明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财经委”)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依法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不断提高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实效。一年来,审查计划草案、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等议案6项,依法向大会及其常委会提出审查报告5件,组织或参与开展调研活动11次,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财经方面的议题12项,向市委提交呈阅件2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正确政治站位

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原则,更加自觉地在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下推进工作,努力为党委、党组决策提供参考、做好参谋,确保财经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

(一)助力全面复工复产。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时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部署安排,在疫情爆发初期,第一时间起草并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发出抗疫防疫和助力复工复产倡议书。结合开展推动新材料产业倍增发展、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等调研工作,组织财经委干部深入企业和项目一线,助力打通复工复产操作链。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组织财经委干部共同参与疫情联防联控。

(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关于“公开承诺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加大调研督办力度,邀请人大代表参与监督承诺事项,不断提升我市营商环境便利度”的批示精神,财经委在走访市直有关部门的基础上,制定主题监督活动方案,从6月至10月,通过线上监督、实地调研、网络征集、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企业家和各职能部门的意见建议,针对营商措施精准度不高、“信息孤岛”问题未打破、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仍有堵点等问题,从深入推进政务改革、全力破解要素制约、着力打造法治环境、强化落实考评指标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并形成呈阅件供市委决策提供参考,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三)落实安全生产红色隐患整改。为深刻汲取泉州“3·7”坍塌事故教训,贯彻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关于“请市人大常委会及融媒体中心监督整改”的批示精神,20207月组织开展了市级安全生产红色隐患整改工作情况调研,推动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落细整改措施,全力推动隐患整改落到实处。截止11月,列入市县领导挂钩红色隐患282项,已整改247,整改率87.6%,其15项市级红色隐患已整改11项。

(四)支持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经过多年研究和论证,市委提出我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方案,为支持调整工作的顺利推进,根据地方组织法等有关规定,财经委认真组织起草《关于同意上报我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决定》(草案)和相关说明,为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审议当好参谋助手。落实代表建议第161号《关于调整沙县行政区划的建议》重点督办件,通过代表督办月、开展办理情况“回头看”等活动,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快推进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二、聚焦重点领域,强化经济监督实效

坚持围绕市委做实“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的决策部署,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助力我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

(一)高起点编实“十四五”规划。未来五年是我市朝着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迈进的第一个五年,为高起点谋划“十四五”规划,完善规划草案,财经委认真制定调研工作方案,在常委会主任总负责下,分成五个专题调研小组,围绕规划纲要和25市级专项规划开展调研,征求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意见建议。根据“十四五”发展的指导思想、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结合市级专项规划、前期调研情况、各组工作总结和各县(市、区)有关情况,形成了调研报告,提出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建议,为常委会听取审议“十四五”规划提供参考。

(二)高质量发展新材料产业。近年来,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推动下,以石墨和石墨烯、氟新材料、稀土新能源材料为主体的新材料产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为进一步推动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20205月组织开展推动新材料产业倍增发展情况调研,指出产业基础较为薄弱、要素保障能力不足、发展后劲有待提高等问题,提出加快规划跨县区的国家级新材料产业园区、加大人才和科技等要素保障力度、做实产业精准服务等意见建议,助力“工业三明·活力新城”建设。

(三)高标准监管国有资产。深入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推动年度审计工作安排与常委会听取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年度监督计划相衔接20209月,组织开展了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研,指出基础工作比较薄弱、制度执行不够到位、资产使用效率有待提高等问题,提出要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完善管理机制、加强管理队伍建设等建议,有力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有效运转。依法对市政府提交的国有资产管理书面综合报告进行认真分析,提出反馈意见,为常委会审议综合报告夯实基础,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坚持依法依规,认真开展审查监督

坚持树立依法监督理念,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认真落实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和政策拓展的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流程和方法,依法依规做好计划预算审查监督。

(一)开展大会期间计划预算审查。在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前,提前与市财政部门沟通协调,成立大会财经组和预算初审工作组、预算审查专家组,制定预算初审工作方案,召开预算初审会议。在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过综合梳理分析,对预算草案初步方案提出6条初步审查意见,送交市财政部门研究处理。大会期间,继续设置两台电子触摸屏,将参阅资料、初审意见及财政部门反馈的处理情况报告印发大会全体代表,召开计划和预算审查会议,依法向大会主席团送交计划和预算审查结果报告,为大会审查和批准计划预算提供服务。

(二)开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审查。20205月,组织开展2019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初步审查,在听取审计工作报告的基础上,结合预算专家组和财经委委员的反馈意见,向常委会提交了审查结果报告,切实发挥了人大对政府全口径决算的审查和监督职能。20207月,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前,组织对我市经济运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开展调研,在广泛听取意见和研究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调研报告,为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好地了解我市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并开展审议提供服务。

(三)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建立台账、“挂账销号”的方式紧盯问题不放,持续发力,连续五年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点监督议题,推动市政府及其部门以强化整改工作为契机,全面查找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着力健全完善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截至11月中旬,审计报告中反映的31个问题,已经整改26个,正在整改5个。

(四)依法审查预算调整方案。根据《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财经委分别于20206月和10月,对市政府报请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二十八次会议审查的《关于提请审议202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报告,为常委会审查批准预算调整做好前期准备。

四、密切代表联系,汇聚各方智慧力量

坚持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财经委委员、预算专家成员等领域智慧和力量,着力密切沟通联系,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共同推动人大财经工作发挥出新动能。

(一)注重发挥委员和代表作用。及时召开财经委委员会全体会议,对重要议题、重点调研报告进行审议讨论。涉及财经议题的调研和视察邀请财经委委员参加,进一步提高委员会的审议质量。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参加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及财经各专题调研等活动,注重倾听和吸纳代表的意见建议,使财经监督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利、维护人民利益。

(二)注重发挥线上和专家作用。充分发挥市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中心线上监督的优势,在大会预算初审、决算审查和预算执行监督过程中,及时组织审查人员线上查询分析,通过对大数据的深入利用,有效提升了预算审查的效果。更加重视发挥预算审查专家成员作用,充分利用其长期从事财经实务工作和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优势,积极邀请协助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财经委预算审查监督水平。

(三)注重加强部门和上下沟通。加强与政府对口联系部门的沟通,在开展调研和视察等活动过程中,主动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形成信息上相互交流、工作上相互促进的良好格局。主动加强同省人大、各地市、各县(市、区)人大财经委的沟通联系,及时交流情况,增强共同推动人大财经工作的合力。配合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执法检查,完成《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条例(草案)》意见征求;配合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学习考察我市寄递业发展情况。

(四)注重督办代表议案和建议。组织开展代表建议办理落实工作“回头看”,对重点督办建议和代表对办理情况表示不满意、基本满意的办理情况进行重点督办,促进建议落到实处。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财经类代表建议共52件,其中重点督办1件,代表对办理表示满意49件、基本满意3件。

五、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履职能力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加强财经委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和专业水平,为依法履职提供坚实保障。

(一)强化政治建设。始终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按照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要求,从严从实抓好财经委党的建设。通过参加主题党日活动、专题辅导报告、廉政警示教育、学习体会交流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新形势下财经工作的目标任务,在依法履职中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党组请示报告制度,认真完成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交办的任务。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全体组成人员始终坚持以事业为纽带,团结协作、合力共为、各展其长,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强化能力建设。组成人员来自不同专业和部门,个别还兼任其他职务,但都十分注重统筹兼顾,提升履职能力,始终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形成重视调研、认真审议的良好工作氛围。平时注意学习财政预算、经济理论和各方面知识,加强与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与专家学者的沟通交流。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各类专题讲座、学习研讨等活动通过财经委主任委员讲党课、组成人员谈体会、组织参加省人大财经工作视频会以及业务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坚持不懈反对“四风”。严格执行市人大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和常委会会议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贯彻落实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若干措施的规定,认真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期不定期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规范“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财经委也清楚的认识到,各项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需要继续做深做实,经济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联系群众、调查研究有待深入开展,自身专业水平还需提升。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财经委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市委重要决策部署,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深入贯彻预算法、监督法要求,依法全面加强财经审查、监督和调查研究等各项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依法开展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依法做好“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以及2021年计划、预算草案审查工作,为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和批准提供服务。做好2021年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监督,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持续加强预算审查监督,为常委会审查和批准2020年市本级决算、202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等工作提供服务保障。二是加强和改进经济监督。围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扩大有效需求,找准定位,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全方位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超越。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要求,组织开展市本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研,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是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持续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继续组织开展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调研,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五是加快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加强与北京用友政务软件等有关公司沟通对接,加快软件系统开发与运用,逐步完善系统功能板块,更好为财经委日常监督提供技术支撑。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01222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自2019年组建以来,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委决策部署,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找准工作定位,依法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平稳起步、有序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把牢正确政治方向

    社会建设委牢固树立人大机关是政治机关意识,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贯穿于人大社会建设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破解难题、推动工作上见成效。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社会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定》,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准确把握社会建设领域立法和监督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使社会建设委工作紧跟时代步伐、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及时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要求,社会建设委主要领导主动深入挂钩企业和社区,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大力宣传有关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和复工复产政策措施,看望慰问一线工作人员,指导和督促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关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依法有效开展监督

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建设委始终坚持人大监督的政治定位和法律定位,围绕市委做实“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的决策部署,紧扣群众关心关切的重点难点问题,认真组织实施常委会部署的监督议题,推动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慈善作为实现第三次分配的关键要素,是实现社会救助制度和兜底保障制度的有益补充,是积极应对突发事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20207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我市慈善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同时委托8个县人大常委会进行自查。执法检查组总结我市贯彻实施慈善法所取得的成效,针对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严格履行的法律责任,提出慈善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工作协同机制不够健全、慈善组织认定工作滞后、慈善组织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慈善事业促进措施不够到位等5个方面问题,督促市政府从加大慈善宣传力度、强化慈善监督管理、扶持培育现代慈善组织、落实政策激励措施等方面着手,进一步促进慈善法全面有效实施,营造依法行善、依法促善、依法治善的良好法治环境,规范社会慈善活动,推动我市慈善事业发展。

(二)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六稳”工作和“六保”任务,就业都摆在首位。20197月,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组织开展我市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检查,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执法检查组有针对性地提出要引导新生劳动力树立正确择业观、加大政策倾斜缓解山区就业压力、积极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水平等建议,部分建议吸纳到省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报告中,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就业环境,缓解就业压力,扩大就业渠道,确保就业政策落地见效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开展妇女发展工作情况调研。20204月,市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对我市妇女发展工作情况进行调研。针对调研中发现的妇女卫生保健服务能力较为薄弱、高层次女性人才缺乏、婚检率逐年下降、部分农村妇女合法权益受侵害等问题提出了逐步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全面加强女性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引导、建立农村妇女维权机制等建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落实审议意见,在我市“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积极谋划妇女事业,有效实施促进妇女发展的政策措施,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推进我市妇女事业实现新的跨越发展。

(四)开展“十四五”部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调研。20209月,按照常委会统一部署,社会建设委组织部分委员组成调研组,通过走访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实地察看等方式,详细了解我市民政事业发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相关规划编制工作开展情况,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推动社会建设领域相关规划进一步融入我市“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当中,督促社会建设领域相关专项规划编制的落实工作。

(五)配合省人大开展社会领域方面的工作。立法方面,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就完善《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修订《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起草《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来明开展调研。社会建设委精心制订调研方案,陪同调研组深入县乡基层、企业单位,实地调研考察;组织召开多场汇报会、座谈会,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协调市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县政府研究提出立法建议,努力为相关立法提供参考借鉴。专题调研方面,省人大常委会就促进革命老区发展、老年人权益保障“一法一例”、慈善法贯彻实施等来明开展调研。根据调研重点,社会建设委做好前期调研有关工作,精心编制调研路线,确保调研工作顺利进行。配合做好扶贫义诊工作,20198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助力革命老区扶贫义诊”三明站启动仪式在建宁县举行。社会建设委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多次与有关方面对接启动地选址相关事宜。此次义诊总计看诊3225人次,慰问贫困家庭320户,与建宁县总医院结成学科共建单位,捐赠医疗器械及设备价值百万元。慈善活动受到广大基层群众的好评,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六)扎实做好备案审查。在突出重点加强监督的同时,社会建设委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认真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两年来,依法审查《三明市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等6份市政府提交的涉及社会建设方面规范性文件,确保宪法法律全面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三、密切联系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一)强化建议督办。社会建设委采取“以联系代表为主线,抓好前中后三阶段”的工作方法,认真落实44件市十三届人大三次、四次会议社会建设类代表建议督办责任,加强与代表、承办单位的沟通协调,通过重点督办《关于加大城市精准帮扶工作力度的建议》、《关于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模式推进我市养老产业发展的建议》2件代表建议,推动城市精准扶贫、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等代表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的解决,代表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二)保障代表履职。定期联系走访基层代表,有针对性地邀请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工作,拓宽了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履职途径。认真研究吸收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真正把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做好社会建设委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202011月,根据市委工作安排,社会建设委深入徐碧街道玖珑社区实地了解情况,邀请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召开座谈会,征求《关于加强城市社区治理若干措施》意见建议,及时做好意见的收集汇总上报,为市委修改完善相关措施提供参考。

四、注重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一)着力建章立制,规范机构运作。经三明市十三届人大第50次主任会议研究明确了社会建设委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不含医疗保障)、民政事务、救济救灾、群团等方面工作业务,依据工作分工明确了对口联系单位。社会建设委根据主任会议精神,制定社会建设委工作职责,推进办文、办会、办事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二)上下沟通联系,形成整体合力。立足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职能定位,加强横向纵向的沟通联系,推动形成人大社会建设工作的整体合力。一是密切联系各级人大社会建设委。积极向省人大社会建设委请示汇报有关工作,主动对接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年度工作安排。参加全省社会建设委工作座谈会,向兄弟地市学习好经验好做法。加强与县(市、区)人大的工作联系,认真指导县(市、区)人大社会建设委机构设立和工作开展。全市12个县(市、区)均成立社会建设委,健全了机构,配备了人员。二是密切联系对口单位。通过走访市直相关单位,召开工作座谈会,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在制定立法和监督工作计划、解决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办理代表建议等过程中,把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与调动对口联系单位的积极性有机结合起来,为人大社会建设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创造了良好氛围。

(三)开展业务培训,夯实工作基础。两年来,组织近50人参加两期全省人大系统社会建设工作培训班,并圆满承办全省人大系统社会建设工作首期培训班。通过系统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建设重要论述摘编》《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汇编》等学习材料,社会建设委全员进一步强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社会建设委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回顾社会建设委组建以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社会建设委的工作刚起步,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对社会建设委职能定位、工作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有待进一步深化,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依法履职的素质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加强和改进各方面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好各项职责,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推动城市社区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社区治理工作专题调研并进行专题询问,着力解决影响社区职能发挥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统筹发挥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增强社区信息化应用能力,促进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跟踪监督慈善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调研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对照问题清单逐条落实整改,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不断健全完善慈善工作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慈善法宣传力度,激发慈善活力,推动我市慈善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开展社会领域相关工作调研。将议案办理和建议督办工作与立法、监督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针对社会领域存在的重点热点问题,围绕保障特殊困难群体权益、补齐养老事业发展短板、促进就业创业政策落实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完善社会保障、居家养老、就业创业制度做好基础性、系统性准备工作。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01225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自2019年组建以来,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委决策部署,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司法公正为重点,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认真开展监督活动;提升代表服务质量,扎实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正确政治方向

(一)坚持党对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的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履职尽责的全过程,围绕全市发展大局谋划和推进工作。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做到重大事项、重要活动、重要会议第一时间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请示报告,确保市委重要决策部署和常委会党组工作要求在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中得到全面落实。

(二)审慎稳妥开展人大监察工作。联系监察委员会是机构改革赋予人大监察司法委的新职能。监察司法委主动适应改革要求,积极依法履职,认真组织专委会组成人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严格依照宪法和监察法规定以及全国人大、省人大监察司法委的部署要求,聚焦监察司法委的法定职责,加强请示报告,在市委的集中统一领导下,规范与市监委联系的工作机制,按照“审慎稳妥、依法有序”的原则开展好相关工作。

二、加强司法监督,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一)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法院生态司法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我委紧密围绕市委“绿色三明”工作主题,强化生态司法保护工作监督,推动生态司法保护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助力筑牢绿水青山法治保障。为做好此项工作,5月份,监察司法委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专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先后深入将乐、尤溪县,抓住生态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生态修复案件执行等关键问题,为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打下坚实基础。6月份,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关于生态司法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我委根据常委会审议情况,形成审议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深化生态司法品牌创建工作,规范实行生态环境案件审理,建立健全生态修复执行督促机制等意见和建议。

(二)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着国家未来和民族希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根据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要点,9月份,监察司法委组成了由常委会副主任、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刘万年为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专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为成员的调研组,对我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行调研。听取市检察院和沙县、建宁县检察院工作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未成年人帮教基地、司法保护专区,与一线检察官、律师、有关部门工作人员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工作情况。我委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注意听取各方的意见建议,对反映较多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研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审议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供参考。调研报告提出的加强检察职能、强化联动协作、提升队伍素质能力等意见建议,得到了委员们的认可,最终形成审议意见交由市检察院办理。

三、支持代表履职,认真督办代表建议

一是加强与代表联系,重视发挥代表的监督主体作用。今年共邀请省、市人大代表15人次参与监察司法工作的各项检查、调研,充分调动他们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密切与代表们的联系。二是增强代表建议督办的实效性,注重代表建议办理的质量。根据主任会议的意见,对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5件监察司法类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开展督办调研,所有建议均已按期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代表对办理情况总体满意。通过及时了解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进展及办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了解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督促承办单位抓好办理工作,切实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

四、加强联系交流,凝聚工作整体合力

(一)加强与省人大监察司法委的联系。8月份,配合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开展开展法院生态司法保护、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专题调研。

(二)加强与市县人大监察司法委的联系。一年来,监察司法委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征求工作意见等形式,进一步加强与市、县人大监察司法委的工作交流和信息沟通,形成上下联动、统一协调、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增强了工作实效。

(三)加强与对口单位的联系。根据工作安排,通过走访、座谈、组成调研组等方式,认真听取对口单位对年度工作计划、专题调研安排的意见建议,与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就相关工作进行研究,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的协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参与做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市民主法制领域改革领导小组等部署的有关工作。 

五、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紧紧围绕常委会工作要点,增强为民宗旨意识,加强调查研究,注重调研工作与立法、监督工作相结合,不断研究监察司法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学习,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自觉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严格遵守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打牢依法履职的思想和能力基础。充分发挥专委组成人员和工作机构的积极性,按照常委会的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效有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监察司法委履职水平和成效与新时代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是: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监督方式尚未用足用好,监督实效还需进一步深化,工作创新力度不足等。这些问题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听取和审议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重点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针对民事案件审理、审判队伍建设、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研,加大监督力度,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二是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报告。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大司法改革举措。针对制度适用范围、适用阶段、适用程序和适用机制等方面开展调研,切实规范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和法官自由裁量权,确保认罪认罚从宽案件都得到依法公正处理。三开展政企数据融合流转安全管理立法调研,切实加强对政企数据的安全保护工作,提升政府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

 

20201221日三明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71次主任会议通过)

 

一、继续审议项目

三明市市区环城山体保护条例

二、开始审议项目

三明市乡村建筑风貌管理条例

三、调研项目

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

三明市政企数据融合流转安全管理办法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组成人员请假人员名单

 

 

全程请假:邓玉飞、胡启灿、龚祖清、廖才添、廖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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