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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四期

2025-11-06 17:52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议程


20251028日)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实施和“十五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本级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四、审查和批准《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情况的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八、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和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九、审议《三明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十、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十一、审议有关人事事项。


 

 

关于“十四五”规划实施和“十五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

—20251028日在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苏声全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十四五”规划实施和“十五五”规划编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

(一)经济社会发展成效十四五”时期,我市扎实推进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为“十五五”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新材料、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保持较快增长,低空经济从无到有,杂交水稻制种面积、产量均保持全国第一,11条特色产业链实现产值超5000亿元。服务业增加值占比提升至44.6%(2024年),先后列入国家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和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全年旅游总人数突破6000万人次,文旅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

2.生态优势进一步凸显。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连续四年位居“中国绿都”榜首,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优。将乐获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泰宁入选全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县、新一轮国家生态综合补偿典型地区,建宁入选全国生态综合补偿重点区域,宁化入选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生态综合执法、河湖长制等创新做法在全国推广。

3.重点改革进一步深化医改成为样板,获得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肯定,改革经验在全国推广;林改持续领跑,6项创新成果被纳入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教改有力推进,成功入选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金改不断深化,获批国家首批、全省唯一的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

4.区域合作进一步加强对口支援广度不断扩大,中医药大健康、粮食及食品、安全应急等产业发展获得有力支持;沪明对口合作深度不断拓展,沪明临港产业园、金桥(永安)产业园相继投用,上海瑞金医院三明分院、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三明中学等民生合作项目落地见效;泉明山海协作不断加强,泉三高端装备产业园建设稳步推进,中国机械总院泉州创新中心成立;两岸融合不断深化,三明市全域获批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三元、泰宁获评全省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县。

5.民生福祉进一步增进。教育、医疗、养老、文体、城乡建设等民生社会事业领域全面进步。三明学院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入选福建省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医疗共同体实现全覆盖,人均期望寿命达80.59岁;获评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优秀城市,大田“五联五保”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入选全国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全域纳入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范围,成功申办第十八届省运会;顺利完成原梅列、三元两区合并,沙县撤县设区。

(二)“十四五”指标完成情况《三明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设置5个方面(经济发展、创新驱动、民生福祉、绿色发展、安全保障)24项主要指标,经初步评估,完成情况总体良好。

1.提前完成8分别是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全社会劳动生产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2.按序时推进6分别是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幅、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森林覆盖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3.进度滞后7分别是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研发经费投入增长率、人均期望寿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能源综合生产能力、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4.纳入评价3分别是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城镇登记失业率、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二、“十五五”规划编制进展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李春书记多次做出指示;陈岳峰市长4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明确“1+7+N+X”规划体系(市“十五五”规划纲要+7个重点专项规划+N个相关课题研究+X个一般专项规划)。目前,已完成总体规划和7个重点专项规划初稿。

(一)借智借力。总体规划和7个重点专项规划均委托国内顶尖智囊团队编制,7月中旬在上海召开专题研讨会,推动7个重点专项规划同步开题研究,建立规划之间高效协同推进机制,共享前期资料、共谋发展思路。9月2-4日,组织市县研讨,系统梳理各县(市、区)意见建议、重大项目、提请事项。9月15-19日,组织市直部门、专项规划编制单位开展集中研讨,切实提升规划编制水平。

(二)开门编制。李春书记召开“十五五”规划建言献策座谈会,听取重点领域专家、企业家意见建议;陈岳峰市长先后赴沙县区、尤溪县、永安市、生态新城调研,征集意见建议;各位副市长围绕分管领域召开座谈会、专题会,研究各专项规划,吸纳行业意见。面向公众开展两轮问卷调查,第一轮(4-7月)通过媒体平台征集公众调查问卷近800份,第二轮(9月)针对广大市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企业负责人等3类人群,发放专项问卷,已收集260份,梳理形成“意见建议清单”,逐条研究分析,应纳尽纳。

(三)谋实项目。建立“规划-项目”映射体系,初步梳理“重大项目清单”(约1020个项目、总投资6382亿元),对清单内容开展评估论证、整合提升,确保项目与规划同向。

三、规划《纲要》主要内容

(一)编制依据。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五五”发展和规划编制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部分省区市“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的重要讲话、8月27日在党外人士座谈会的重要讲话,以及历年来对福建、对三明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二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围绕全会通过的《会议公报》提出的目标任务谋篇布局,落实省委《“十五五”时期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重大战略问题研究课题调研方案》总体要求,充分衔接省“十五五”规划编制基本思路和《纲要》草案。三是充分吸纳市人大、政协调研意见建议,积极配合市人大“十五五”规划编制调研,参加市政协“十五五”意见建议提案工作座谈会,面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设置主题调查问卷,逐项分析论证征集的意见建议,作为规划编制的重要参考。

(二)基本框架。《纲要》共9万4千余字,包括三大部分十五个章节,具体框架如下:

第一部分:全方位推动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主要阐述发展环境、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在发展环境上,围绕综合实力不断提升、经济结构持续优化、生态文明优势凸显、重点改革亮点纷呈、区域协作迸发活力、民生福祉有力增进等六个方面,概述了“十四五”时期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变化和机遇挑战,我市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就。从国际、国内、本市视角,分析了我市未来发展存在的多重国家战略叠加带来发展新红利、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释放发展新活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孕育发展新动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培育发展新优势、新一轮扩大内需催生发展新需求、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蕴含发展新空间等六大机遇,以及面临的风险挑战。在指导思想上,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三明及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全方位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为主题,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在发展目标上,锚定全国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核心目标,全力打造两岸融合新枢纽、产业升级新高地、全域文旅新入口、改革领跑新典范、共富共美新三明。到2030年,推动全市综合实力、创新实力和治理能力实现大幅跃升,力争经济总量跨上4000亿元台阶,人均生产总值达16万元以上。

第二部分:提出十三项主要任务。紧紧围绕“一区五新”发展目标,立足我市实际和发展需要,提出了13个方面任务。一是构建135”创新体系,打造创新应用型活力城市。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其中,“1”是打造一条“三沙永”科创走廊;“3”是建设环三明学院、生态新城、福建水院三大科创核心区;“5”是实施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平台载体提质培优、创新主体培育壮大、科技成果转化突破和创新人才引育集聚五大行动。二是构建454”现代化产业体系,激活革命老区新质生产力。以新型工业化为核心抓手,加速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构建生物医药、安全应急、数据产业、低空经济4大先导产业,钢铁与装备制造、竹木产业数字经济、文旅康养、食品产业5大支柱产业,氟新材料、石墨与石墨烯、高端纺织、绿色经济4特色产业,形成454”现代化产业体系。三是四大行动全面赋能,建设人工智能时代新三明。深入落实国家“人工智能+”战略部署,实施构建数据要素体系、数字赋能千行百业、优化数字化发展环境和数字安全保障升级四大行动,推进人工智能与产业发展、消费提质、民生福祉、治理能力等重点领域深入融合,建设数字化全面赋能的数智新三明。四是持续扩大内需,在服务和融入新格局上展现新作为。强化消费与投资双轮驱动,多维度增加居民收入,多元化培育消费热点,促进消费提质扩容;紧密对接国家战略方向,聚焦关键投资领域,切实扩大有效投资。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深度融入国内统一大市场,争创全国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五是全面深化4+N”改革体系,在改革领先上闯新路。持续深化医改、林改、教改、金改4个特色领域改革,创新升级城市更新、营商环境、国资国企、民营经济等N个重点领域改革,系统谋划区域性、差异化改革路径,在改革领先上闯新路六是从“输血”到“造血”,在协同发展上作出示范。紧紧抓住中央单位对口支援、沪明对口合作、泉明山海协作、京明科技合作及两岸融合发展的战略机遇,持续拓展合作广度、深化协作能级,创新协作机制与合作模式,将外部支援合作的“输血”效应,高效转化为内生“造血”动能和高质量发展势能。七是统筹做好五篇文章,推动全域一体化融合发展。统筹实施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做好高质量城镇化、“三沙永”同城化、乡村全面振兴、城乡融合发展、国土空间优化五篇文章,促进城乡要素高效循环,推动全域一体化发展。八是打造“五网一走廊”,建设安全高效韧性三明。加快建设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网、绿色低碳高效能源网、均衡安全智慧大水网、泛在智联新型信息网、多式联运一体物流网,提升城市发展支撑力与安全保障。激活水系资源潜能,打造水陆空一体化走廊,拓展城市发展新空间。九是聚焦“三生三转一提升”,打造“两山”实践样板。坚持“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实施生产方式绿色转型、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生活方式绿色转变、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三生三转一提升”行动,深化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积极创建碳达峰试点。十是传承弘扬优秀文化,建设多元融合文化强市。坚定文化自信,大力弘扬城市精神品格,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深化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加快构建生态为基、红色为魂,朱子文化、客家文化、工业文化为特色的多融合文化体系。十一是构建全方位全周期服务体系,打造宜居幸福三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方位促进高质量就业创业,完善全人群全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构建全学段全链条的育人体系,建设全生命周期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多层次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十二是统筹发展和安全,筑牢国家安全坚固屏障。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粮食、能源、战略矿产资源等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防范化解房地产、地方债、金融系统性风险,全面增强公共安全保障,提升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十三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凝聚高质量发展合力。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推进法治三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权力制约与监督体系,不断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三部分:强化规划实施保障。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规范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职责,建立健全“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确保规划主要目标和重大任务顺利实现。

(三)指标设置。参照高质量发展指标设置,结合我市实际,围绕经济发展、创新驱动、民生福祉、绿色生态、安全保障等五个方面设置了25项指标,其中经济发展5包括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制造业增加值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创新驱动4包括研发经费投入增长、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件)、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产值比重、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民生福祉8包括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人均预期寿命、生育率;绿色生态6项,包括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率增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森林覆盖率;安全保障2项,包括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能源综合生产能力。

具体指标设置分类需与国家、省级规划《纲要》进行衔接后方可明确参照设置。

(四)主要特点。在规划《纲要》编制过程中,我们注重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努力编制符合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定位、顺应人工智能技术变革浪潮、体现三明特色的规划《纲要》。与以往相比,主要有以下个特点:

1.三维站位定方向。一是跳出三明看三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全国大局中精准定位”的重要指示,突破三明、福建地理边界,立足全国发展格局、紧扣两岸融合大势,找准战略坐标与发展方位。二是着眼长远看三明,以2035年远景目标、2050年宏伟蓝图为参照,前瞻谋划“后两岸融合”时期经济格局和长远发展框架,明确阶段性核心任务与实施路径。三是紧跟时代看三明,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以人工智能引领新质生产力培育,靶向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让规划始终与时代同频共振。

2.三大发力破瓶颈。一是借势两岸融合强枢纽,紧抓国家战略机遇,立足三明区位优势,以交通为牵引,对接国家及国际运输大通道,构建区域综合立体交通主骨架,打造高能级枢纽集群,深化两岸交通科创与产业融合,推动城市定位能级跃升,建设服务两岸融合发展的战略新型枢纽。二是聚焦新质生产力育引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摆在突出战略位置”的要求,以人工智能发展为核心突破口,破解传统发展瓶颈,借力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政策红利,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筑牢经济增长新支撑。三是深化改革创新激潜力,传承弘扬改革基因,对全市空间布局、产业体系、体制机制等进行系统性整合与深度挖掘,构建全域“一盘棋”产业格局、全域整合文旅格局、“三沙永”同城化发展格局,全面释放城市发展内生动力,推动综合实力倍增提升。

3.三类项目强支撑。坚持“规划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导向,大力谋划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优势产业、先导产业、未来产业等转型升级项目,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保障项目,全市已初步建成“十五五”重大项目储备库,择优筛选核心重大项目纳入规划《纲要》专栏,打牢规划落地基础。

、下步工作打算

市政府将按照今天会议要求,集智聚力、精雕细琢,持续修改完善《纲要》草案,着力打造契合三明实际、彰显时代特征、回应人民期盼的行动纲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锚定政治引领。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规划编制的根本遵循,严格对标全会关于“十五五”规划的战略部署,动态跟进落实省委、市委全会最新要求,将中央大政方针与省市工作安排精准融入规划体系,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在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中充分体现,推动规划贯通中央部署、衔接省市要求、引领三明未来发展。

(二)坚持开门问策。市政府主要领导将逐一听取“1+7”规划编制工作。计划11月分两轮开展全方位征求意见工作,一方面,组织专家学者、知名企业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专题研讨,聚焦产业升级、科技创新、民生保障等关键领域深度建言;另一方面,拓宽公众参与渠道,通过线上征集、基层座谈等形式吸纳社会各界意见,建立意见征集、梳理、采纳、反馈闭环机制,以多元智慧凝聚发展共识,夯实规划编制的民意基础。

(三)强化项目支撑。紧扣“整合、挖掘、提升、赋能”工作思路,对标省级“十五五”项目遴选标准,构建高质量项目储备库,重点增补一批支撑产业升级、基础设施、生态保护的重点项目,整合一批跨县域、跨领域的联动性项目,谋划一批契合上级政策导向、适配资金投向的潜力项目。严格开展必要性、可行性、效益性论证,坚决剔除关联度低、条件不成熟的项目,同步完善项目前期工作流程,为规划落地提供坚实项目支撑。

(四)深化上下联动。精准对接国家、省及对口合作单位“十五五”规划编制方向,通过“市县联跑、部门串跑”机制,推动更多重大战略任务、重要改革举措、重点建设项目纳入上级规划“盘子”。加强对各县(市、区)规划编制的指导,充分整合各地资源禀赋和发展诉求,促进全市规划“一盘棋”,实现上下协同、同向发力。

以上报告,请审议。


 

 

关于三明“十四五”规划实施

“十五五”规划编制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51028日在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  苏世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和主任会议安排,2025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成立4个调研小组,分别由常委会副主任余建地、王立文、张知通、廖丽青带领,对我市“十四五”规划实施和“十五五”规划编制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三元、沙县、永安等11个县(市、区),围绕市“十四五”规划实施和“十五五”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编制情况开展实地调研,并召开汇报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及发改、工信等部门汇报,详细了解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

(一)规划实施稳步推进,阶段性成效显现十四五”以来,我市规划实施总体平稳,在复杂环境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预期进展,为推进三明“十五五”时期锚定全国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目标,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三明篇章奠定了较好基础。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综合实力稳步增强经济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主要经济指标处于合理区间,发展基础持续巩固。二是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杂交水稻制种面积、产量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一。11条特色产业链集聚效应显现,产值超5000亿元,新材料、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发展势头良好。服务业占比稳步提高,成功入选国家流通战略支点城市、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三是生态底色更加鲜亮。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并蝉联“中国绿都”榜首,生态综合执法、河湖长制等多项生态治理创新经验获全国推广,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优,“两山”转化实践取得积极进展。四是重点改革有序深化。医改工作获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肯定,改革经验在全国推广;林改6项创新成果纳入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成功入选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金融改革获批国家首批、全省唯一的气候投融资试点。五是区域合作扎实推进。对口支援方面,中医药、粮食及食品加工等产业获得新发展;沪明对口合作方面,沪明临港产业园、金桥(永安)产业园建成投用,上海瑞金医院三明分院、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三明中学等一批民生项目稳步运营;泉明山海协作方面,泉三高端装备产业园建设有序推进,中国机械总院泉州创新中心正式成立;两岸融合方面,全域列入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三元、泰宁两地获评全省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县。六是民生保障持续改善。三明学院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入选福建省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组建三明市新时代健康研究院,人均期望寿命达80.19岁;获评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优秀城市,大田“五联五保”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入选全国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全域纳入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范围,成功申办第十八届省运会;顺利完成原梅列、三元两区合并,沙县撤县设区。

(二)指标完成总体良好,部分任务仍需加力从规划实施情况看,“十四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以下突出问题: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研发经费投入增长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期望寿命、能源综合生产能力、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等7项指标未能完成预期目标;重点产业链竞争力不强,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偏慢;科技创新能力有待提升,人才引育留用难度较大;中心城区辐射带动作用有限,市域协同发展机制不够健全;财政收支平衡压力持续加大;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民生领域仍有短板。针对上述问题,需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忧患意识和机遇意识,在“十五五”期间精准施策、攻坚克难,全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我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基本情况

2024年上半年启动“十五五”规划编制以来,市直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阶段性特征与要求”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紧扣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扎实推进规划编制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具体表现如下:

(一)组织领导有力推动,编制工作稳步推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明确构建“1+7+N+X”规划体系(即市“十五五”规划纲要+7个重点专项规划+N个相关课题研究+X个一般专项规划)。常务副市长牵头统筹编制工作,并引入专业咨询机构参与。目前,总体规划及7个重点专项规划已形成初稿,18个一般专项规划已启动前期调研,根据需求开展两岸交通科技创新融合发展基地可行性研究等课题研究。

(二)调研论证深入细致,民意基础不断夯实。一是坚持“开门编规划”,广泛征集社会意见。通过线上平台收集公众有效问卷800余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企业负责人问卷228份;市领导带队深入县(市、区)调研,系统梳理形成“意见建议清单”“重大项目清单”“提请事项清单”。二是指标体系设置更加科学合理。构建涵盖经济发展、创新驱动、民生福祉、绿色生态、安全保障等5大类共26项指标,其中民生福祉类指标占比提升至34.62%。三是发展路径更加清晰。聚焦数字经济、生物医药等新质生产力领域,深化沪明对口合作、泉明山海协作等区域协同机制,强化教育医疗、养老托育等民生保障,形成系统规划思路与举措。

(三)项目谋划较为扎实,规划衔接协同推进。一是抢抓国家和省级“十五五”规划编制窗口期建立“规划-项目”映射体系,梳理重大项目1000余个、总投资约6100亿元,涉及交通、能源、产业等重点领域。同步梳理提请事项76条,持续开展“市县联跑、部门串跑”对接工作,推动昌福厦高铁接入三明北站、“三沙永”同城化等事项纳入省级规划前期研究。二是强化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优化“一核六放射”交通布局和“443X”现代化产业体系等空间载体,增强规划落地可行性。三是持续探索改革创新举措,深化医改、林改、教改、金改“4+N”改革体系,推进林业碳汇交易、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等试点,梳理形成6类29项重点领域改革清单。

从调研情况看,我市“十”规划编制工作总体进展良好,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战略定位与实施支撑衔接不够紧密。一是革命老区创新高地建设存在短板,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协同机制不健全,中机院海西分院等平台技术转化效能未充分发挥。二是两岸融合枢纽功能尚未形成,昌福厦高铁接入三明北站等重大交通项目仍处前期研究阶段,对台合作缺乏标杆、引领重大项目三是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基础薄弱,转型诊断覆盖广度不足,智慧应用场景规模化推广滞后,数字技术赋能深度有待拓展。

规划体系与资源配置统筹力度不足。一是多规合一深度有待加强,部分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衔接不够紧密,如部门间规划编制信息共享不足,产业、交通、环保等专项规划在项目布局上缺乏统筹,存在“各成体系”现象。二是政策工具协同性不强,财政、金融、土地等要素保障分散在各专项规划,社会资本参与路径不够明确。三是县域产业同质化现象突出,稀土、石墨等战略性资源未建立市级统筹开发平台,导致“小散弱”开发问题。

动能转换与安全韧性平衡存在短板。一是传统产业转型步伐缓慢,钢铁、化工等行业技改投资占比偏低,智能化绿色化改造缺乏系统性技术路线图产业链延伸和附加值提升进展滞后二是新兴产业培育尚未形成规模,卫星应用、低空经济等领域仅完成规划布局,本地配套企业不足,核心技术依赖外部输入。三是应急物资储备与专业力量不足,市级应急物资储备覆盖不足,智能装备配备滞后,基层应急力量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突发事件相应处置机制需进一步健全

改革创新与实施保障机制有待完善。一是特色改革集成效应未彰显,医改、林改等单项优势未转化为系统合力,跨部门改革协同机制有待健全二是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规则不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过度依赖政府主导,碳汇交易、生态产品市场化定价等市场机制需深化。三是社会力量参与规划实施的渠道待拓宽,企业、公众在改革试点、政策制定中的常态化参与机制尚未建立,多元协同推进合力有待加强。

三、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当前,“十五五”规划编制进入了关键阶段,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部署,进一步做好“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调研组建议:

(一)把牢政治方向,夯实规划编制根基一是全面贯彻党委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承上启下的阶段性特征,紧扣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任务,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在规划中得到全面体现和有效落实,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使规划体现时代要求、符合三明实际。二是科学研判未来发展环境。深刻把握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深远影响,准确识辨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等风险挑战。加强对战略性、全局性问题的前瞻性研究,特别要重视科技竞争、产业链重构、人口结构变化等对我市长远发展的影响,增强规划的战略性和预见性。三是注重规划体系衔接协调。严格按照规划管理要求,确保我市“十五五”规划在发展方向、目标设置、政策取向等方面,与国家和省规划保持高度一致。同时,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延续“十四五”时期经实践检验有效的思路举措,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紧扣中国式现代化三明实践的新要求,在生态价值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两岸融合发展、基层治理创新等重点领域谋划新的突破点和增长极。

(二)强化系统观念,提升规划整体效能一是健全规划协同机制。强化总体规划的战略引领作用,推动各类规划在目标、布局上有效衔接。紧盯国家和省“十五五”规划编制的关键“窗口期”,主动加强汇报衔接,全力争取将昌福厦高铁接入三明北站、三明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重大产业布局等更多事关全局的项目和试点纳入上级规划“总盘子”。二是科学设定发展目标。预期性指标要立足实际基础、科学测算论证,体现积极进取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约束性指标要坚持唯实从实、强化责任担当,聚焦补齐生态环保、民生保障、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短板弱项,确保可跟踪、可考核、能落地、见实效。三是优化区域发展布局。落实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制定差异化发展指引,推动市域核心发展区重点发展数字经济、文旅康养,提升核心功能;尤溪、大田可侧重发展特色现代农业和绿色矿业循环经济泰宁、将乐、建宁等生态优势区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形成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区域布局。

(三)培育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一是强化科技创新引领。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大要求,加快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支持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突破一批关健核心技术;实施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计划,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和激励机制,吸引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落地,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同时,积极融入全省乃至全国创新网络,争取在生物医药、新型材料等前沿领域布局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二是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做大做强有色金属、机械装备、文旅康养等主导产业,培育壮大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建设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构建具有区域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新质生产力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要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围绕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完善人才“引育留用”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和创新人才的活力。

(四)聚焦民生福祉,推进发展成果共享一是优化公共服务供给。结合我市人口老龄化加速和县域人口流动的新趋势,动态调整教育、医疗、养老、托育等设施布局,推广“互联网+山区养老”创新服务模式,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提升公共服务的精准性和可及性。二是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深化医改、林改、教改、金改4个特色领域改革;稳妥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创新区域协同发展机制,推动与周边地区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增强改革综合效能。三是推进人民城市建设。要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探索山水城文共生、产城人深度融合的城市更新“三明模式”,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面增强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城市宜居性和安全性。四是提升应急管理能力。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优化防灾减灾救灾工程设施布局,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特别是要强化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与极端天气应对能力,筑牢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固防线。

(五)强化项目支撑,保障规划落地见效一是强化政策要素保障。抢抓国家扩内需、促消费政策叠加机遇,积极争取试点示范和资金支持。创新投融资模式,探索设立产业引导基金,吸引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新基建、城市更新等领域。同时,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要求,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确保项目谋划与财力相匹配。二是完善项目支撑体系。建立“十五五”重大项目储备库,并实施动态管理和全周期服务。建立要素统筹保障机制,推动项目早落地、早见效。多元化筹措资金,创新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是营造共同参与氛围。坚持以法治思维,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贯穿规划编制各个环节。积极运用各类公众参与平台拓宽意见征集渠道,加强规划内容宣传解读,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市上下共同推动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

三明市“十四五”规划实施和“十五五”规划

编制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2510月28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苏声全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十四五”规划实施和“十五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结合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三明市“十四五”规划实施和“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意见综合如下:

对于“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十四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以下问题: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研发经费投入增长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期望寿命、能源综合生产能力、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等7项指标未能完成预期目标;重点产业链竞争力不强,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偏慢;科技创新能力有待提升,人才引育留用难度较大;中心城区辐射带动作用有限,市域协同发展机制不够健全;财政收支平衡压力持续加大;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民生领域仍有短板。针对上述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忧患意识和机遇意识,在“十五五”期间精准施策、攻坚克难,全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

对于“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24年上半年启动“十五五”规划编制以来,市直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阶段性特征与要求”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紧扣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稳步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战略定位与实施支撑衔接不够紧密,革命老区创新高地建设存在短板,两岸融合缺乏标志性平台,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基础薄弱。二是规划体系与资源配置统筹力度不足,多规合一深度有待加强,政策要素协同性不强,县域产业同质化现象突出。三是动能转换与安全韧性平衡存在短板,传统产业转型步伐缓慢,新兴产业培育尚未形成规模,应急物资储备与专业力量不足。

针对以上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一)要把准政治方向,筑牢规划根基一是全面贯彻党委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规划中全面体现、有效落地,使规划契合时代要求、贴合三明实际。二是科学研判未来发展环境。准确把握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等风险挑战,高度重视科技竞争、产业链重构、人口结构变化等对我市长远发展的影响,增强规划的战略前瞻性与风险应对能力。三是注重规划体系衔接协调。紧盯国家和省“十五五”规划编制窗口期,主动加强对接,全力推动昌福厦高铁、三明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重大产业布局等事项纳入上级规划。统筹继承与创新,围绕生态价值实现、城乡融合、两岸融合、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谋划新突破。

(二)要科学设定目标,强化实施支撑。一是科学设定发展目标。预期性指标要切合实际、科学测算,体现引导作用;约束性指标要唯实从实、突出重点,聚焦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可监测、可考核、能落地。二是完善项目支撑体系。建立“十五五”重大项目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和全周期服务。强化要素统筹保障,推动项目早落地早见效,拓宽融资渠道,规范引入社会资本。三是强化政策要素保障。抢抓国家扩内需、促消费等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中央、省资金、项目和示范试点。创新投融资机制,积极探索产业引导基金在推动产业创新、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新基建、城市更新等领域。坚决贯彻中央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要求,严格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确保项目谋划与财力水平相匹配,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要聚焦创新驱动,增强发展动能。一是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全面落实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优化科技投入机制,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融入区域创新网络,争取在生物医药、新型材料等前沿领域布局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二是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深化医改、林改、教改、金改等特色改革,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促进区域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提升改革系统集成和综合效能。三是推进人民城市建设。探索山水城文共生、产城人融合的城市更新模式,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品质与活力,增强城市安全性、宜居性和幸福感。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和《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研究处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征求意见后,书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031


 

 

关于三明市本级2024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2025年10月28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将我市本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本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市属国有企业情况。截至2024年底,纳入市国资委监管的市属企业:资产总额1461.68亿元、比增2.99%,净资产529.36亿元、比增1.34%,营业收入168.98亿元、比减18.18%,实现利润总额7.9亿元、比减22.47%,缴交税费9.78亿元、比减1.9%。(其中:三明市国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4年资产总额7.54亿元,净资产5.13亿元,营业收入3836.18万元,净利润637.73万元,缴交税费193.73万元)。非市国资委监管的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4.96亿元、比增0.4%,净资产3.43亿元、比减0.3%,营业收入0.26亿元、比增23.8%,实现利润总额-103万元、比减138.72%,缴交税费136万元、比增0.74%。

(二)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截止2024年底,市本级共有国有出资的金融类企业2户,分别是三明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明农商行”)和三明市国有融资担保公司(以下简称“三明国融担保”)。从出资形式看,三明农商行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其中国有参股占41.99%;三明国融担保为有限责任公司,系国有全资企业。从财务指标看,2户企业资产总额128亿元、较上年增长1.93%,国有资本及其应享有权益总额5.14亿元,实收资本总额10.27亿元,其中,国有资本总额7.21亿元;营业收入总额5.21亿元、较上年增长28.32%,净利润总额0.45亿元、较上年增长2.27%,股利分红0.25亿元、较上年下降3.85%,实缴税金总额0.48亿元、较上年上涨6.67%。负债构成看,负债总额113.44亿元、较上年增长1.79%,所有者权益总额14.56亿元、较上年增长3.04%,资产负债率88.63%、较上年下降0.12个百分点。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截至2024年底,市本级纳入编报范围的单位234户,资产总额493.21亿元,净资产478.82亿元。按单位性质分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4.35亿元、占2.91%;事业单位资产总额478.86亿元、占97.09%。按资产构成分流动资产24.14亿元,占资产总额4.9%;非流动资产468.71亿元、占95.03%;受托代理资产0.36亿元,占0.07%。按负债构成分负债总额14.39亿元,流动负债10.85亿元、占75.35%;长期借款1.84亿元、占12.78%;长期应付款1.35亿元、占9.38%;受托代理负债0.36亿元、占2.5%。

(四)市国有自然资源情况。截至2024年土地资源方面,全市土地总面积229.65万公顷,国有土地总面积25.13万公顷。矿产资源方面,全市已发现各类矿产80种,其中探明储量49种开发利用43种。林地资源方面,全市林地面积189.2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82.4%。湿地资源方面,全市湿地总面积468.25公顷(不包括河流和库塘),类型为内陆滩涂。水资源方面,全市境内现有大、中、型水库478座,总库容49.1亿立方米;流域面积在1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253条,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167条5000平方公里以上的重要河流有沙溪、金溪和尤溪三大河流,均为闽江重要支流。自然保护地方面,全市共有6种类型58个自然保护地。

二、落实(明委发〔2018〕16号)文,各类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做法和取得成效

(一)市属国有企业落实情况。深化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健全国资国企监管法规制度体系,加强资本布局整体调控,维护国有资本安全截至2024年,市属国企有息负债577.38亿元,市属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控制在预警线以内,企业债务风险基本可控。出资企业全部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审范围,2024年批复下达和收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4亿元,支出1.14亿,并处置2宗国有资产,分别是:投资集团转让市国投矿业2%股权,实现转让收益64.83万元;市信兴实业公司转让漳州盛泽置业、漳州蓝泽置业股权,实现转让收益3979.95万元。今年8月,印发《三明市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我市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目标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截至2025年9月底,81项细化任务已完成77项,占改革任务总量的95.06%。

(二)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落实情况。三明农商行和三明国融担保能够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三农”等实体经济发展。在加强公司治理方面,对标财政部《金融企业国有股东参与公司治理工作指引》等工作要求,派出股权董事参与董事会、股东会的议案审议,并委托股权董事出任董事会风险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委员,及时掌握跟进企业日常经营和风险应对等情况。同时,对2家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进行详细梳理,确保全面覆盖、应登尽登,并对企业产权登记数据进行从严从紧审核,截至2024年底,发生变动登记企业1家(三明农商行),变动登记事项1项(股权变动)。在完善体制机制方面,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部署,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明确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完善地方金融国有股权的监管机制和绩效考核,加强金融企业年度预算、利润分配、高管人员配备变动等重大事项审核,推动国有出资人履职到位。在强化薪酬管理方面,及时开展薪酬执行情况检查,审核金融国有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水平,完善职业经理人薪酬管理办法。2024年度,市本级地方金融企业高管人数9人,薪酬总额296.59万元,人均薪酬32.95万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落实情况。一是提高资产管理效益。下达物资大厦等3处过渡办公用房2023-2024年度租赁经费108.08万元、厅级干部周转房2024年租赁经费24万元,保障单位租赁需求;将市煤炭中心5层和市节能中心办公用房进行互换、无偿划转市公安局8处资产给市资产营运中心、推进市公交公司办理公交场站产权,夯实管理基础,优化资源配置。二是稳步推进配建资产移交。为规范和加强市本级房地产开发配建返还资产管理,精准掌握配建资产实际情况,指导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联合开展配建资产情况调研,基本摸清了配建资产底数,明确了按照年份由近到远、确权由易向难逐步开展的移交模式,目前正在按照《三元区房地产开发配建返还资产管理办法》,推动配建资产移交、办证并促进配建资产的合理高效利用。三是助力机构改革有序推进。为贯彻落实《三明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保障市级机构改革工作平稳开展,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做好市级机构改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遵循分类施策、简化程序、把握重点、防止流失的原则,切实做好机构改革涉及的资产清查、划转、接收等工作,确保资产随机构改革及时、有序调整到位。四是积极推动履职到位。一方面,指导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深化专项审计问题整改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规范管理的通知》(明财资〔2024〕10号),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对涉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审计情况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并举一反三完善长效机制,从“事后补救”转向“事前预防”。另一方面,举办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业务培训班,重点介绍工作实务、数据资产有关政策及案例、公物仓有关案例等,并组织各县(市、区)工作人员座谈交流。

(四)国有自然资源落实情况。一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市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跻身国家森林城市、国家低碳试点城市,生态综合执法、河湖长制、“环保三项改革”(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排污权交易、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创新做法在全国推广。二是开展新一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基准时点2023年12月31日),初步形成全市分县(市、区)全民所有农用地、建设用地、未确定使用权人建设用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等资源实物量和价值量矢量图层,为推动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维护所有者权益、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做好基础工作。三是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以列入自然资源部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为契机,盘活园区低效用地5185亩。

(五)市属国有企业审计工作落实情况。2021年以来,主要开展了5家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发展状况、市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和经济合同管理情况及市属国企资产状况3项专项审计调查,国有金融资产专项审计调查,福建东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市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市物资集团、三明机场集团领导人员等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市文旅集团、闽通长运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财鑫投资有限公司、市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市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市国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市农林集团有限公司、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福建六三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等资产负债损益审计。主要发现部分资产存在损失风险、盈利能力弱、经济效益低等企业发展状况方面问题,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不够到位;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成效不明显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方面问题,资产不实及损失、负债不实等资产负债损益方面问题;低效资产、经济风险防控、财务管理等管理方面问题;提出了企业资产去库存、法律诉讼案件监管、公交公司改革和发展、防范国有企业投资风险、加强三明机场内部管理等专题建议。审计发现问题后,各被审计企业均能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对问题整改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和全面布置,明确部门单位责任,制定完善公司制度,推动各项问题积极整改、及时整改。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市属国有企业方面。一是企业转型升级较慢。市属企业主要分布在城市建设、交通建设、园区开发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以及城市供水、供气、公交、长途客运、民用航空等民生服务领域,转型发展成效不明显,实力较弱,经营效益不高。二是企业负债较高,流动性资金紧张。近年来,市属企业融资金额较大,且部分公建项目未能及时结算,加之房地产下行造成企业商品房项目库存较多,导致市属企业负债率逐年上升。截至2024年末,市属企业资产负债率61.75%,有息债务余额577.38亿元,2024年还款207.12亿元,期末有息负债余额比年初539.55亿元增加37.83亿元、增长7.01%,增速较快,需进一步加强风险监测防控。三是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有待加强。企业经营机制转换缓慢,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够健全,企业经营班子市场化经营能力有待提高。四是房地产销售动能持续走弱,去库存难度大。2024年,市属企业房地产业务累计销售新房595套、库存8553套(其中:城发集团6068套、一建2265套、交发220套);销售车位1384个、剩余21232个,销售办公用房商业店铺163套、剩余2233套;已拍得未开发土地17块,占用资金27.91亿元。

(二)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方面。一是风险防控能力较弱。对金融风险的识别、评估和预警体系不够健全,无法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部分金融资产投资决策缺乏充分的风险论证,过于追求短期收益,忽视了长期风险,一旦市场环境变化,容易造成资产损失。二是信息化建设较为滞后。金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较为单一,数据更新不够及时,一年仅通过财政部网络版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系统进行登记备案1次,难以满足实时监管和决策支持的需求。同时,信息系统之间缺乏有效集成,导致信息共享困难,无法为管理提供全面、准确的数据依据。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一是资产管理不到位。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重视程度不够,资产管理职责不明晰、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单位资产管理难有专人负责,缺乏有效的内部资产管理制度。资产账实不符、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固、资产处置不及时等问题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二是资产使用效益有待提高部分单位为应对专项工作或考核要求,盲目采购高精度、高价值专用设备,项目结束后便失去使用场景,造成“购而不用”的静态闲置浪费;部分资产单次使用时长短、频率低,高价值资产的核心功能未被开发,单位内部缺乏顺畅的调配机制,导致资产“用而不优”的动态浪费。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一是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矛盾依然存在。由于地方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对自然资源的依赖程度较高,自然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民生保障之间矛盾平衡关系处理有差距。如,在重点项目建设、工业园区开发等工作中土地违法问题仍有发生。二是工业用地二级市场行情偏冷。2020—2024年,全市共出让工业用地523宗,面积约2.44万亩,出让总价款约23.54亿元,亩均地价约9.65万元。而在二级市场,原企业往往要将地上建(构)筑物及设备成本等价格算入转让价,并且还有厂房匹配等问题需要解决,导致工业用地二级市场活跃度不高。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市属国有企业方面。一是加快推进国有企业专业化整合重组,鼓励国有企业综合运用并购重组、股权投资、产业协同、联合攻关等方式,挖掘我市资源禀赋引进域外资源、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推进企业转型升级。二是加快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布局,以我市编制“十五五”发展规划和市属企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明确企业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重点在数字信息、高端装备、新材料、绿色环保、人工智能、新能源、生物技术等代表新质生产力前沿领域先行布局,探索对国有企业布局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更加灵活的管理模式。三是完善国资监管体系,根据省上制定出台的国有企业职工收入决定机制相关指导意见以及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及时完善薪酬分配体系,建立差异化薪酬制度、经营业绩分类考核、深化董监事会改革,提升企业治理水平。四是争取与央省沪泉等国资的产业合作。围绕生物医药、文旅康养、高端纺织、化学产品等重点领域,以国药集团、华润集团中医药产业项目,省能化集团永安高性能新材料项目等为重点,加强与央省沪泉等国资国企的产业性项目合作。五是紧紧围绕企业合规管理与风险防范,加强对国有企业债务、资金、安全生产、廉政、法律、维稳及生产经营等重大风险管控,发挥好市国资委与市人行建立的风险预警防控联动机制作用,建立数据共享,风险协商制度;按照“一企一策”确定资产负债率监管线和预警线,保持市属企业负债控制在合理区间,坚决守住不引发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二)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方面。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金融资产的风险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并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二是将持续加大对金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投入力度,实现数据的实时更新和共享。同时,引入先进信息技术,打造一体化的金融资产管理平台,整合各类信息资源,为管理决策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数据支持,提升管理效率和水平。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一是推进制度建设,促进资产规范管理。正在组织市财政局对《三明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三明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优化二是压实工作责任,推动部门履职尽责。压实各级各有关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增强执行制度、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善用调剂平台,提升资产使用效益。利用全省资产调剂共享平台,对以调剂以外方式配置资产、处置不能满足本单位履职需要但可由其他单位继续使用的资产等提出新要求,以期最大程度提升资产利用率,避免资源浪费。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一是组织资产清查。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掌握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和价值量。二是加强资产管理。通过优化国土空间、改善生态环境等方式,推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维护自然资源资产全民所有者权益,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三是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明确低效用地认定标准,组织摸底调查和上图入库,全面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四是强化监管执法。加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森林、农业农村等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各类专项行动、联合执法等,严厉打击各类危害环境安全和造成自然资源破坏的违法犯罪行为。


 

 

 

关于市本级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2025年10月28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三明市财政局局长  郑洪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市本级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市本级共有地方金融企业2户,分别是三明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明农商行”)和三明市国有融资担保公司(以下简称“三明国融担保”),其中:三明农商行是国有参股企业(41.99%)三明国融担保是国有全资企业。截止2024年底,2家企业共有资产总额128亿元、负债总额113.44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4.56亿元、资产负债率88.63%。2024年度,2家企业共实现营收5.21亿元、净利润0.45亿元、股利分红0.25亿元、实缴税金0.48亿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28.32%、2.27%、3.85%、6.67%。

二、工作成效

(一)着力服务大局。近年来,我市地方金融国有企业认真落实中央、省委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三农”等实体经济发展,在推进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2021年,我市成功入选全省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2023年以来,市本级、沙县区、永安市连续入选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比如,截至2024年末,三明农商行涉农及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6.67亿元,占全部贷款(不含票据业务)72.67%;绿色信贷余额21.64亿元,绿色信贷占比达25.78%其中“福林贷”3.36亿元、“福链贷”8.77亿元、“商会贷”2.97亿元。据统计,2022-2024,三明农商行累计缴纳税收1.34亿元,累计现金分红6064.61万元(其中:国有资本分红2199.32万元)财政贡献位居三明市区银行业首位。又如,三明国融担保长年坚持准公共定位,为普惠群体增信增贷,主要服务于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三农”等经营主体。一方面,通过探索银行合作新模式,创新研发多样化的担保产品,积极助力本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全面落实国家决策部署与监管政策要求,不断加大减费让利力度,将融资担保平均费率降低至年0.2%以下,为全省最低水平(全省平均0.67%,有效降低经营主体融资成本。截止目前,该公司共为三明市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三农”主体累计提供62.46亿元融资担保支持,担保户数达1.84万余户,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4319万元,上缴税收2247万元。2024年末,该公司在保余额超26亿元,担保放大倍数达5.12倍。

(二)着力加强管理。在完善体制机制方面,一是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部署,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明确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二是进一步完善地方金融国有股权的监管机制和绩效考核,加强金融企业年度预算、利润分配、高管人员配备变动等重大事项审核,推动国有出资人履职到位;三是规范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及时开展薪酬执行情况检查,审核金融国有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水平,完善地方国企职业经理人薪酬管理办法。在加强公司治理方面,对标财政部《金融企业国有股东参与公司治理工作指引》等工作要求,派出股权董事参与董事会、股东会议案审议,并委托股权董事出任董事会风险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委员,及时掌握跟进企业日常经营和风险应对等情况。同时,2家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进行详细梳理,确保全面覆盖、应登尽登,并对企业产权登记数据进行从严从紧审核,截至2024年底,发生变动登记企业1家(三明农商行),变动登记事项1项(股权变动)在强化薪酬管理方面,参照省财政厅出台的《福建省省属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闽财金〔2015〕41号)和《福建省省属银行类金融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闽财金〔2015〕42号)和我市《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明改〔2019〕10号)文件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国有金融企业启动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2024年,市级地方金融企业高管人数9人,薪酬总额296.59万元,人均薪酬32.95万元。

(三)着力防范风险。重点从四个方面发力:抓监事会改革。目前,三明农商行三明国融担保均设立监事会,三明国融担保近期完成审计委员会设立,并拟于近期完成章程变更。二是抓制度落实。全面落实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制发的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产权评估、产权转让等管理制度,指导2家企业认真编制并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深入开展风险评估、清产核资、权属界定、统计分析等工作三是抓穿透管理。动态监测国有金融资本运营,2家企业的重大布局调整、产权流转和境外投资开展穿透监督管理,及时掌握企业经营状况,维护股东权益四是抓审计整改。对三明国融担保开展审计检查2次,发现存在资产损失风险、保后监管存在不足、资金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督促公司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并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风险管理,防范国有资产损失、流失风险

三、存在主要问题和阶段工作打算

(一)风险防控能力弱。对金融风险的识别、评估和预警体系不够健全,无法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部分金融资产投资决策缺乏充分的风险论证,过于追求短期收益,忽视了长期风险,一旦市场环境变化,容易造成资产损失。下阶段,将进一步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金融资产的风险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及时发出预警信号,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二)信息化建设较为滞后。金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较为单一,数据更新不及时,一年仅通过财政部网络版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系统进行登记备案1次,难以满足实时监管和决策支持的需求。同时,信息系统之间缺乏有效集成,导致信息共享困难,无法为管理提供全面、准确的数据依据。下阶段,将持续加大对金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投入力度,实现数据的实时更新和共享。同时,引入先进信息技术,打造一体化的金融资产管理平台,整合各类信息资源,为管理决策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数据支持,提升管理效率和水平。

以上报告,请审议


 

 

关于市本级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51028日在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  苏世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5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 9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建地带领调研组对市本级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实地察看了三明农商银行、市国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市国有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与市财政局、审计局、国资委、三明金融监管分局、投资集团等单位负责人座谈交流,了解市本级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研究探讨对策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本级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目前,市本级国有出资的地方金融企业共2户,分别是三明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三明市国有融资担保公司(所属子公司1户:三明市国有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其中:三明农商银行是国有参股企业(国有资本占比41.99%)、市国融担保公司是国有全资企业。截至2024年末,2户企业资产总额128亿元,较上年增长1.93%;负债总额113.44亿元,较上年增长1.79%;所有者权益总额14.56亿元,较上年增长3.04%(其中:国有资本及其应享有权益总额5.14亿元,占比35.30%)。2024年度2户企业共实现营业收入5.21亿元,较上年增长28.32%,实现净利润0.45亿元,较上年增长2.27%。

市本级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及成效

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政策要求,有序推进地方金融企业改革,规范金融企业运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有效增强,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主要体现在:

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深入推进一是深化国有金融资本穿透管理财政部门动态监测国有金融资本运营,对国有金融资本投向重大布局调整、产权流转等情况开展穿透监督管理,及时报请本级政府研究重大事项,依法依规履行公司治理程序,确保国有金融资本投向符合政策导向。二是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监事会、经营层重大决策前置的程序要求。切实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效能,落实国有金融企业监事会改革市本级2户地方金融企业均已成立监事会市国融担保公司于今年二季度完成审计委员会设立促进公司治理水平与风险防范能力提升。三是推进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根据省财政厅相关文件和三明市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国有金融企业启动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差异化奖惩薪酬考核机制,激励企业高管聚焦核心目标更好履职。2024 年市本级地方金融企业高管人数 9 人,高管薪酬总额 296.59 万元,人均薪酬 32.95 万元。

)服务实体经济功能不断强化一是信贷与担保支持有力。市本级地方金融企业积极服务实体经济,持续加大对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等领域的扶持力度。三明农商银行坚守“支农支小、扶实扶绿”经营定位,截至2024年末,支持省内民营企业贷款余额41.9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22亿元,增幅8.31%,较2020年增加24.49亿元,增幅140.10%;提供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2.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2亿元,增幅14.09%;涉农贷款余额32.16亿元,占比38.32%,绿色信贷余额21.64亿元,占比25.78%;市国融担保公司长年坚持准公共定位,为普惠群体增信增贷,积极探索银担合作新路径,推出“科创保”“邮享保”“养殖保”等创新担保产品,推进批量业务模式开展,不断加大减费让利力度,将融资担保平均费率降至年0.2%以下,为全省最低水平,有效降低经营主体融资成本:截至2024年末,在保余额超26亿元,担保放大倍数达5.12倍;截至目前,为我市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三农”主体累计提供62.46亿元融资担保支持,累计担保户数达1.84万余户,累计支持3.6万余人就业。二是地方经济贡献显著。三明农商银行近三年累计缴税1.38亿元,其中2024年缴税4596万元,获“地方财政贡献二十强企业”等称号;市国融担保公司成立至今累计实现净利润6231.65万元,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达4319万元,上缴税收2247.01万元,累计向股东分红5363.51万元。

(三)金融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健全。一是完善风险管理流程。建立全流程风控机制,市国有融资担保公司执行保前双人尽调、保中优化反担保措施、保后加强回访等,2022–2024年度代偿率分别为0.18,3.56和3.12,均低于福建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下达经营考核指标中代偿率5%的控制目标;三明农商银行坚持审慎经营原则,流动性、资本充足率等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二是构建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推动银担分险合作,市国融担保公司实现银担2:8分险全覆盖,加入“国家-省级再担保-直担”三级分险体系,分险备案率超95%,累计获得代偿补偿1179.78万元;设立创业担保贷款、绿色信贷、普惠金融贷款等风险资金池,鼓励引导金融企业敢贷愿贷,同时积极争取各级奖补资金,市国有融资担保公司累计获补助4011.07万元,有效缓解代偿压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市本级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仍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地方金融企业整体实力弱。一是资产整体规模较小,资本实力薄弱。根据2022年统计数据,我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占全省比重仅为0.4%,与福州、厦门、泉州等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相比差距很大,全市无上市地方金融企业。市本级仅有的2户地方金融企业中,市国融担保公司(国有全资)2024 年末资产总额仅 7.54 亿元,资本实力较弱,制约其担保放大能力,后续规模扩张空间受限。三明农商银行(国有参股)资产总额 120.46 亿元,目前国有资本占比仅 41.99%(非控股),且对比省内同类型地方银行,如泉州农商银行2024年末资产总额约 390 亿元,存在明显差距,难以满足我市绿色、农业等重点产业大额、长期的融资需求。二是资本补充压力较大。市国融担保公司资本金严重不足,缺口2.98亿元,资产比例不达监管要求,风险抵御能力降低,影响银行授信和业务合作开展,且缺乏资本金补充机制,限制了公司为更多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能力。三是持续盈利能力不足。贷款投放压力增大,截至2025年7月末,三明农商银行各项贷款比年初增幅3.78%,只有去年同期的42%;净息差收窄,已降到2%以下,增贷不增收现象较为明显;过于依赖净息差作为主要盈利来源,中间业务发展缓慢。四是银担批量业务推进较慢。银行合作意愿较弱,银担合作不畅,银担批量业务推进迟缓,融资担保业务新增乏力,削弱担保服务实体经济作用,市国融担保公司2025年度完成担保放大倍数目标预计较为困难。五是金融机构业态单一。市本级地方金融企业仅涵盖银行、担保两类传统业态,缺失证券、保险等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金融机构,难以满足地方企业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    

(二)管理基础不够扎实。一是权责划分不清,部门协同不足。国有金融资产管理的权责划分不够清晰,不同部门在资产监管、政策制定等方面存在职责交叉,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顺畅,导致决策和执行效率低下,难以形成高效的管理合力。二是信息化建设滞后。金融资产管理系统功能单一,数据更新不及时,财政部门一年仅通过财政部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系统登记备案一次,且信息系统之间缺乏有效集成,形成“数据孤岛”,无法提供全面、准确的数据依据,难以满足国有金融资本实时监测和决策支持的需求。

(三)风险防控能力有待提升一是代偿金额呈上升趋势。由于业务规模增长,经济环境变化,市融资担保公司代偿金额呈逐年上升趋势:2022年-2024年,分别发生代偿金额177.02万元、1898.73万元、2512.17万元,代偿风险不断增大。二是不良贷款防控压力增大。2024年末三明农商银行不良贷款率达1.4%,远高于同期全市不良贷款率0.73%。截至目前,三明农商银行不良贷款率、关注类贷款比例、逾期贷款占比等较2025年初均有所上升,后续防控压力加大。三是不良贷款处置手段、方式较为有限。不良贷款处置主要依靠贷款核销,消耗大量拨备资源,削弱了银行未来的风险抵御能力

三、意见和建议

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中的重要作用,调研组建议:

(一)促进地方金融企业做大做强。是统筹资源,优化布局。积极向上争取更多政策资金支持,统筹整合国有金融资源向重要行业和重点企业集中;通过新设、收购等方式获得证券、保险等金融牌照或相关金融企业控股权,构建多元地方金融机构体系;通过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方式,放大财政资金乘数效应,增强国有金融资本控制力。二是引导差异化发展。引导企业发挥好本土优势,立足地方特色产业,创新金融产品,提供更多个性化服务,实现与大型金融企业的差异化发展。三是增强融资担保实力。协调解决市国融担保公司资本金缺口问题,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资金池等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补充机制,增强我市担保体系实力。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力度推进银担合作,丰富银担合作产品类型,积极开展银担批量业务合作,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促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提量扩面。四是提升盈利能力和竞争力。在财政性存款存放上向三明农商银行予以适度倾斜,充实其可贷资金,提升信贷投放能力;支持其与龙头企业开展深度合作,以开拓市场、做大规模;通过实施差异化和精细化定价策略、发展中间业务、投入金融科技,扭转净息差缩窄趋势、拓宽盈利渠道、实现降本增效。

(二)全面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是理顺管理机制。确出资人、行政及行业管理边界,建立部门协调沟通联动机制,保障政策落地。二是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经营绩效分类考核评价体系,优化绩效评价指标设置,平衡市场经营与政策功能目标,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同时,完善差异化薪酬管理办法,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和容错纠错机制,强化其激励和约束作用,激发企业活力,促进金融行业健康发展。三是加快信息化建设,夯实管理基础。升级金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的实时更新和共享。搭建一体化金融资产管理平台,整合各类信息资源,为动态监控国有金融资本、提升管理质效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数据支持。

(三)坚守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加强金融资源有效供给和高质量服务,降低社会综合融资成本,不断为实体经济注入“源头活水”。一是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推进财政、金融、产业政策协同联动,大力发展科技、绿色、普惠、养老、数字金融,引导金融资源更多更好地流向实体经济。找准行业发展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支持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农业农村和中小微企业等,缩短融资链条,降低实体企业债务杠杆和融资成本,实现政策链与资金链有效衔接。二是推进供应链金融。从产业链发展需要出发,推动地方金融企业聚焦主业、做精专业,集中力量培育供应链金融龙头企业,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议价权,为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促进产业发展。

(四)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一是树牢安全意识。推进企业规范化发展,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预警、应对、管控机制,推动金融企业树牢审慎合规理念,建立防范风险为本、合规经营优先的企业文化,着力维护金融稳定,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二是强化风险防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强化自我约束,加强风险源头控制,严格执行内控制度,规范业务流程,确保风险事件早识别、早发现、早处置,严格控制担保代偿风险、有效降低银行不良贷款率。三是支持不良贷款处置。协调解决不良贷款处置过程中资产产权不清或证明不全、抵押物分割处置困难、抵债资产过户税费成本高、诉讼清收进程较慢等问题,减少拨备资源消耗。四是健全监督体系。健全行业监管和国资管理部门风险信息共享机制。完善金融企业内部监督,加强审计、评估等外部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制约有力的监督体系,促进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市人民政府

关于市本级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251028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郑洪钦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市本级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结合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调研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意见综合如下:

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政策要求,有序推进地方金融企业改革,规范金融企业运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有效增强,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也指出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地方金融企业资产规模小,国有资本占比低,资本补充压力大;持续盈利能力不足;金融机构业态单一;监管职能不够明晰,信息化建设滞后;风险防控压力持续加大等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建议:

一、促进地方金融企业做大做强。一是统筹资源,优化布局。积极向上争取更多政策资金支持,统筹整合国有金融资源向重要行业和重点企业集中;通过新设、收购等方式获得证券、保险等金融牌照或相关金融企业控股权,构建多元地方金融机构体系;通过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方式,放大财政资金乘数效应,增强国有金融资本控制力。二是引导差异化发展。引导企业发挥好本土优势,立足地方特色产业,创新金融产品,提供更多个性化服务,实现与大型金融企业的差异化发展。是提升盈利能力和竞争力。在财政性存款存放上向三明农商银行予以适度倾斜,充实其可贷资金,提升信贷投放能力;支持其与龙头企业开展深度合作,以开拓市场、做大规模;通过实施差异化和精细化定价策略、发展中间业务、投入金融科技,扭转净息差缩窄趋势、拓宽盈利渠道、实现降本增效。是增强融资担保实力。协调解决市国融担保公司资本金缺口问题,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资金池等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补充机制,增强我市担保体系实力。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力度推进银担合作,丰富银担合作产品类型,积极开展银担批量业务合作,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促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提量扩面。

二、全面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一是理顺管理机制。明确出资人、行政及行业管理边界,建立部门协调沟通联动机制,保障政策落地。二是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经营绩效分类考核评价体系,优化绩效评价指标设置,平衡市场经营与政策功能目标,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同时,完善差异化薪酬管理办法,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和容错纠错机制,强化其激励和约束作用,激发企业活力,促进金融行业健康发展。三是加快信息化建设,夯实管理基础。升级金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的实时更新和共享。搭建一体化金融资产管理平台,整合各类信息资源,为动态监控国有金融资本、提升管理质效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数据支持。

三、坚守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加强金融资源有效供给和高质量服务,降低社会综合融资成本,不断为实体经济注入“源头活水”。一是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推进财政、金融、产业政策协同联动,大力发展科技、绿色、普惠、养老、数字金融,引导金融资源更多更好地流向实体经济。找准行业发展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支持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农业农村和中小微企业等,缩短融资链条,降低实体企业债务杠杆和融资成本,实现政策链与资金链有效衔接。二是推进供应链金融。从产业链发展需要出发,推动地方金融企业聚焦主业、做精专业,集中力量培育供应链金融龙头企业,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议价权,为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促进产业发展。

四、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一是树牢安全意识。推进企业规范化发展,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预警、应对、管控机制,推动金融企业树牢审慎合规理念,建立防范风险为本、合规经营优先的企业文化,着力维护金融稳定,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二是强化风险防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强化自我约束,加强风险源头控制,严格执行内控制度,规范业务流程,确保风险事件早识别、早发现、早处置,有效降低银行不良贷款率、严格控制担保代偿风险。三是支持不良贷款处置。协调解决不良贷款处置过程中资产产权不清或证明不全、抵押物分割处置困难、抵债资产过户税费成本高、诉讼清收进程较慢等问题,减少拨备资源消耗。四是健全监督体系。健全行业监管和国资管理部门风险信息共享机制。完善金融企业内部监督,加强审计、评估等外部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制约有力的监督体系,促进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和《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研究处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征求意见后,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113


 

 

关于202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

--2025年10月28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三明市财政局局长   郑洪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202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2025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安排情况

经省人大批准,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334,545万元(一般债务限额159,949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174,596万元),其中:市本级313,392万元(一般债务限额36,089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77,303万元)。

(一)安排原则

新增政府债券资金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投向使用,安排原则包括:一般债券根据入库项目实际资金需求,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安排,用于无收益的公益性项目项目建设专项债券省上在财政厅和省发改委审核通过的项目清单内确定具体发行项目及额度,用于具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由省上在省财政厅和省自然资源厅审核通过的项目清单内确定具体发行项目及额度,用于新增土地储备及收回闲置存量土地;置换存量隐性债务专项债券由省上根据隐性债务余额确定发行额度,用于偿还存量隐性债务;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项债券由省上根据暂付款余额确定发行额度,用于化解存量债务、清理消化暂付款等;解决拖欠企业账款专项债券由省上根据工信部门报送拖欠余额确定发行额度,用于解决行政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拖欠企业账款

(二)安排情况

2025年市本级(含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下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限额313,392万元,安排用于以下项目。

1.一般债券36,089万元。

1)变电站安全隐患整治项目(三明梅列碧湖220千伏输变电搬迁工程)12,000万元;

2)原梅列片区市政道路工程(三元区原卫校地块周边市政道路、三明市瑞云智慧新城市政路网工程--陈大路、三元区碧湖山庄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工程)6,465万元;

3)陈墩片区周边路网建设项目3,300万元;

4三明市消防教育训练中心工程扩建项目3,000万元;

5)原三元片区市政道路工程(陈景润实验小学富兴校区市政道路工程、三元区下洋片区建三路市政道路工程、三元区富兴堡永兴路市政道路工程)2,800万元;

6)中心城市道路项目2,500万元;

7)市区园林基础设施建设2,071万元;

8)市区部分道路、地下管网及泵站改造工程1,500万元;

9)三明市本级2025年教育补短板项目1,000万元;

10)三明市消防救援支队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659万元;

11)三明市长深高速北连接线提升改造工程项目400万元;

12三明快速通道人行天桥工程230万元;

13)徐新路延伸段道路工程164万元。

上述一般债券还本付息资金从以后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中统筹安排。

2.专项债券277,303万元。其中:

1)项目建设专项债券47,951万元。

(1)三明市公交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工程项目6,022万元;

(2)明溪胡坊至三元岩前高速公路项目3,394万元;

(3)三明市时空数据底座项目1,825万元;

(4)三明市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工程360万元;

(5)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康复与治未病中心建设项目5,000万元;

(6)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生态新城校区建设项目(一期)2,000万元;

(7)三明经济开发区高新材料产业园项目6,600万元;

(8)吉口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000万元;

(9)三明中关村智慧产业园建设项目13,000万元;

(10)三明中关村城市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00万元;

(11)三明中关村双创孵化中心项目750万元;

(12)三明生态新城智慧体育公园项目(一期)650万元;

(13)沪明临港产业园(先行启动区)科技创新创业孵化中心1,050万元;

(14)沪明合作食品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00万元。

2)土地储备专项债券139,911万元。

(1)三明市存量闲置土地收储项目(陈大片区)46,400万元;

(2)三明市富兴堡片区F07地块存量闲置土地收储项目21,008万元;

(3)三明市新增土地储备项目(列东片区)72,503万元。

3)置换隐债专项债券64,250万元。

(1)三明城投集团南站片区枢纽工程42,459万元;

(2)兴泉铁路3,591万元;

(3)三明经济开发区吉口新兴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项目16,600万元;

(4)三明经济开发区供水项目1,600万元。

4)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项债券25,000万元。

    (1)三明机场无人机防护项目25,000万元。

5)解决拖欠企业账款专项债券191万元。

(1)市行政服务中心搬迁改造项目智能化工程系统集成部分191万元。

上述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资金从对应项目收益的政府性基金预算和项目专项收入中统筹安排。

二、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由于省上下达的新增债务限额时间为20252月5日、4月30日和7月9,未纳入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相关规定,根据上述安排情况,2025年市本级收支预算拟作如下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

经十四届人大次会议批准,202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726,85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总计726,853万元。

1.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089万元,列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科目。调整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762,942万元。

2.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089万元,其中:15,265万元列入“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科目7,265万元列入“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科目6,000万元列入“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科目3,659万元列入“消防应急救援”科目2,900万元列入“公路建设”科目1,000万元列入“其他普通教育支出”科目。调整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762,94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经十四届人大次会议批准,202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458,27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总计458,270万元。

1.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77,303万元,列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科目。调整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735,573万元。

2.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77,303万元,其中:64,648万元列入“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75,878万元列入“其他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8,494万元列入“其他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128,283万元列入“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还本支出”科目。调整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735,573万元。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跨地区调整部分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专项债券的批复》(闽财债管便函〔2025〕67号),收回已下达三元区、尤溪县置换隐债专项债券资金合计12,581万元,调整用于市本级南站片区枢纽工程7,450万元、市本级兴泉铁路3,591万元和大田县兴泉铁路1,540万元。

(二)2025年安排置换存量隐债专项债券资金64,250万元后,三明市吉源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三明吉源水务有限公司、三明市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融资平台隐债实现清零,仅剩城投集团融资平台隐债余额为100,029万元。

(三)根据省上关于“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项债券应优先用于冲减暂付款”的要求,结合市本级暂付款余额情况,市本级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项债券25,000万元用于冲减市本级财政垫付机场集团应缴未缴到期债券本息形成的暂付款。

以上说明,请审议。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调整

2025年市本级预算方案(草案)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经省人大批准,省财政厅分三批下达我市202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334,545万元(一般债务限额159,949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174,596万元),其中:市本级313,392万元(一般债务限额36,089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77,303万元)。根据《预算法》要求,本次拟对2025年市本级收支预算作以下调整:

一、收入预算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经十四届人大次会议批准,2025年市本级(含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726,853万元。增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089万元,列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科目。调整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762,94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经十四届人大次会议批准,202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458,270万元。增加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77,303万元,列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科目。调整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735,573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经十四届人大次会议批准,202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726,853万元。增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089万元,其中:15,265万元列入“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科目7,265万元列入“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科目6,000万元列入“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科目3,659万元列入“消防应急救援”科目2,900万元列入“公路建设”科目1,000万元列入“其他普通教育支出”科目;主要用于变电站安全隐患整治、原梅列片区市政道路工程、陈墩片区周边路网建设、三明市消防教育训练中心工程扩建等13个项目(详见附表)。调整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762,94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经十四届人大次会议批准,202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458,270万元。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77,303万元,其中:64,648万元列入“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75,878万元列入“其他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8,494万元列入“其他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128,283万元列入“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还本支出”科目;主要用于三明市新增土地储备(列东片区)、三明南站片区枢纽工程、三明机场无人机防护项目、三明中关村智慧产业园建设等23个项目(详见附表)。调整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735,573万元。

以上收支预算调整,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市长 陈岳峰

202510月24


 

 

 

关于202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的初步审查报告

20251028日在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苏世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规定,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查的《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调整2025年市本级预算方案(草案)的议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初步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截止2025年9月底省财政厅分三批下达我市202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334,545万元(一般债务限额159,949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174,596万元),其中:市本级313,392万元(一般债务限额36,089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77,303万元)按照预算法要求,拟对2025年市本级收支预算进行调整。

    一、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089万元,列入“地方政府一般债转贷收入”科目;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089万元,其中:15,265万元列入“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科目7,265万元列入“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科目6,000万元列入“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科目3,659万元列入“消防应急救援”科目2,900万元列入“公路建设”科目1,000万元列入“其他普通教育支出”科目。调整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762,9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762,942万元,收支平衡

调增支出主要用于变电站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原梅列片区市政道路工程、陈墩片区周边路网建设项目、三明市消防教育训练中心工程扩建等13个项目(具体项目、金额见附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77,303万元,列入“地方政府专项债转贷收入”科目;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77,303万元,其中:64,648万元列入“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75,878万元列入“其他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8,494万元列入“其他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128,283万元列入“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还本支出”科目。调整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735,5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735,573万元,收支平衡

调增支出主要用于项目建设、土地收储、置换隐债、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和解决拖欠企业账款专项等(具体项目、金额见附表)

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偿还来源

新增一般债券资金还本付息将从以后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中统筹安排。新增专项债券资金还本付息从对应项目收益的政府性基金预算和项目其他收益中统筹安排偿还。

三、初步审查意见及建议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关于202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符合预算法规定及我市实际,建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全口径地方政府债务监测监管,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切实堵塞监管漏洞,杜绝债务风险扩散。加快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进度,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充分发挥拉动有效投资,推动经济发展的作用要健全完善专项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收支平衡机制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项收入的核算,保障专项债券到期本息偿付,有效控制债务风险。要按照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做好债务信息公开工作。

以上报告,请审议。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2025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51028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郑洪钦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并对草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初步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2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

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25年10月28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三明市教育局局长  刘铭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市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根据《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明常综〔2024〕7号)建议,持续强化政策保障,优化资源配置,加强队伍建设,深化综合改革,积极提高质量,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稳步推进。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化统筹协调,压实主体责任。一是凝聚工作合力。持续推行党政领导“六个一”工作机制,编办、发改、教育、财政等多部门联动,在规划审批、学校建设、资金投入、土地供应、设备采购、教师招聘、职称评聘、教师交流、待遇保障、学生健康、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做到教育工作优先研究、教育经费优先保障、教育需求优先满足、教育项目优先实施。二是坚持属地落实。突出强化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市级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把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选任考核、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绩效奖惩及资源分配等的重要依据。目前,三元区成为我市首个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国家评估认定的县(市、区)。三是加强财政保障。严格落实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投入77.42亿元,同比2023年增长0.56%,“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要求已完成。全市“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基本达到增长要求。2025年,根据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投入预算78.21亿元,预计比上年增长1.02%。

(二)优化资源配置,夯实保障基础。一是加大优质资源供给。深化“总校制”办学改革,深入推进优质总校带动帮扶薄弱学校、乡村学校同步发展,全市建立总分校组合117个,结对分校271所,受益学生31.2万人。加强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创建,通过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认定学校293所,占比82.4%,提前超额完成省定目标2.4个百分点。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全市所有乡村学校市级乡村学校温馨校园达标率100%,先后培育乡村温馨校园典型案例学校81所,其中部级2所,省级20所,市级59所。二是优化项目布局建设。2024年以来,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等项目205个,总投资9.36亿元,可新增中小学学位2.43万个。实施校园新建改扩建足球场地建设项目20个,争取省级资金1010万元。三是推进区域协同办学。加强沪明教育交流合作,12个教育行政部门和91所学校与上海市对应部门、学校签订合作协议,两地学校开展线上、线下交流互访学习1651次;加强泉三教育交流合作,11个教育行政部门和109所学校与泉州市对应部门、学校建立结对共建关系,两地对口合作学校开展线上线下交流、互访学习352次,参与教师13916人次。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一是保障教师编制。创新实施教师编制周转池制度,统筹用于全市公办中小学教师编制紧缺矛盾和教育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的引进。截至2025年6月,全市公办中小学在校生39.46万人,依标准应核定教师编制24323名,实际已核定教师编制25709名,超核教师编制1386名,在编教师25284名。二是优化队伍结构。持续深化“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使用、动态调剂、合理配置城乡间、学校间、学段间教师编制。合理设置男性岗位,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在开展公开招聘过程中,允许同一法人单位相同条件且招聘2人以上的岗位可按1:1分设男、女性别条件;对县(市、区)开展选聘过程中,允许选聘单位男女比例达到3:7的,设置男性岗位条件。三是规范教师管理。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和完善编外聘用教师收入保障机制,制定印发有关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控制编外教师总量,合理确定编外教师待遇。开展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和师德师风专项整治,2024年,全市教育系统1名教师获“全国模范教师”荣誉称号,3名教师获“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四)聚焦质量提升,攻坚重点领域。一是推进校内减负增效。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坚持每年组织开展教育教学开放活动,先后培育省教改基地校9所,省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99所,市课堂教学模式创新改革试点学校23所。制定印发《三明市中小学推进新时代科学教育行动工作方案》,入选科学教育特色实验校国家级5所、省级1所、市级10所。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全市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及格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5%以上。二是推进校外培训治理。常态化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系统排查,2025年暑假,教育联合科技、民政、住建、文旅、市场监管、体育、消防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开展暑期校外培训治理,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51人次,排查校外培训机构427家。围绕消防安全、收费安全、教材安全等6大类安全问题开展重点整治,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构场所62家,立行立改30家,发放整改通知书31份,现场责令关停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场所1家。三是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持续深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制定印发《三明市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16部门协同推进家庭教育工作。成立全市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组建市级学校家庭教育讲师团,面向全市学校提供100个家庭教育讲座“点单式”服务。2025年,我市入选省级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试点。

(五)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发展活力。一是深化招生入学改革。持续推进三元区中心城区“积分入学”“多校划片”等招生改革,探索实施“一套住房六年内只向一户家庭提供学位”“购买二手房满三年才享有市属小学学位”和“长幼随学”等招生办法,平稳有效化解中心城区热点小学招生压力。11个县(市、区)全面建成“入学一件事”招生服务平台并投入使用,2.3万余人通过招生服务平台实现线上报名。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指标按比例分配到初中校招生办法,全市“定向生”指标到校比例从2023年的50%提升至2025年的70%。二是深化试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等建设,以试点探索为抓手,遴选教育综合改革项目试点县(市、区)4个、试点校23个。开展“小初”衔接试点改革,打通小学、初中教育教学衔接壁垒,全市共有“小初”衔接试点学校16所。三是推进数字教育运用。加快校园基础设施环境智能化改造,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普通班级配备多媒体全覆盖并接入网络的学校397所,占比100%。有创客、人工智能、智慧教室的学校334所,占比85.2%。全市完小以上学校全部实现100M以上带宽光纤接入。入选省级智慧校园试点校3所,沙县区获评省级智慧教育试点区,宁化县翠城实验中学率先引进全市首个校园AI智慧体育系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教育投入保障有待加强。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学校生源流失严重,办学规模萎缩,师资、设施设备等资源配置与生源流失存在矛盾。部分城区学校超校额、超班额现象仍然存在,专用教室配置不够,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等不达标。

二是乡村办学质量有待提升。乡村学校缺少体育、美术、科学等专业学科教师,课程多由其他学科教师兼任。农村家长文化水平较低,不少家长常年在外,孩子多由老人看护,家校配合不够紧密,家校协同育人存在困难。

三是教师队伍建设有待完善。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仍然存在,部分学科、学段教师数量无法匹配实际教学需求;新招聘教师性别比例失衡问题较为突出,女教师占比高达82%;专业教研队伍骨干力量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有序推进2025年中央及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政府债券项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和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等项目实施。加快编制“十五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继续储备一批教育项目。

(二)持续深化教育改革。序时推进“小初”衔接试点、总校制、数字赋能、教研体制机制等重点改革工作,加强教改品牌培育。深化与上海、厦门、泉州教育合作交流,支持华东师大附属三明中学建设发展,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三)着力提升教育质量。推进校内减负提质增效,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强化作业管理,提高作业实效,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深入实施《三明市中小学推进新时代科学教育行动工作方案》八项提升计划,提高学生科学素质和科学教育水平。

(四)锻造优质师资队伍。探索多渠道补充教师办法,完善市级公费师范生培养制度。加大名优教师培养力度,开展名优教师送培送教等活动。优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机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将师德师风和教育家精神融入教师教育课程和教师培养培训全过程。

(五)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抓好思政课一体化精品课程和思政课实践教学一体化建设,完善全市心理健康测评平台建设。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持续深化“校园餐”、教辅征订、校服采购专项整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教育生态。

以上报告,请审议。


关于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报告

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跟踪监督的报告

20251028日在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池明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和监督计划,9月9日至1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丽青带领调研组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三元区、沙县区政府及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等部门的工作汇报,与三元区部分中小学校负责人座谈交流,并深入宁化县、三元区、尤溪县,实地察看部分城乡中小学校,了解我市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政府保障、教育质量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相关意见建议。现将跟踪监督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

2024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提升政策保障能力、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教育“双减”政策、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等5个方面14条审议意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着力在加强统筹协调、优化资源配置、强化队伍建设等方面采取针对性举措,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提升政策保障能力”方面。市政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和财政保障,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了有效支撑。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持续推行党政领导“六个一”工作机制,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和党政领导干部选任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三元区率先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评估认定。二是加强部门协同。健全编办、发改、教育、财政、人社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在规划审批、学校建设、资金投入、教师招聘、职称评聘、待遇保障等方面各司其职、协同推进。三是强化财政保障。落实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要求,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投入达到76.11亿元,同比增长0.83%。2025年预算安排经费79.92亿元,比上年增长5.01%。

(二)关于“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方面。政府及相关部门聚焦资源配置这一核心环节,多措并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夯实均衡发展硬件基础。一是增加学位供给。2024年以来,全市共实施新建、改扩建项目205个,总投资9.36亿元,可新增中小学学位2.43万个。二是促进资源共享。深入推进“总校制”办学改革,目前,全市已建立总分校组合117个,覆盖分校271所,受益学生达31.2万人。同时,加强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和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全市省级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达293所,占比82.4%,所有乡村学校均达到市级温馨校园标准。三是引入优质资源。积极拓展沪明、泉三教育交流合作,全市12个教育行政部门和91所学校与上海市对应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开展线上线下交流;11个教育行政部门和109所学校与泉州市对应单位建立结对共建关系,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学习交流。四是加速数字赋能。加快校园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普通班级实现多媒体设备和网络接入全覆盖,拥有创客、人工智能、智慧教室的学校占比达85.2%。沙县区获评省级智慧教育试点区。

(三)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围绕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目标,在编制保障、招聘引进、待遇落实等方面打出“组合拳”。一是足额核定编制。持续巩固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依标足额核定成果,截至2025年6月,全市实际核定教师编制25709名,比标准应核定数超核1386名(主要是乡村学校超核定数)。创新实施教师编制周转池制度,市级周转池为6所市属学校适时补充紧缺人才。二是创新招聘方式。教育系统发挥用人自主权,赴省内外高校开展专项招聘,对紧缺急需人才采取面试考核直聘。2024年以来,共核准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1152人,实际完成招聘1035人。为应对教师性别比例失衡问题,探索在公开招聘中合理设置男性岗位,允许男女比例达到3:7的选聘单位设置男性岗位条件。三是落实待遇保障。出台《中小学校“1+N”正向激励考评办法》,将班主任考评、名师名校长奖励、课后服务补助等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2024年追加全市教师正向激励奖励性绩效工资0.9亿元。

(四)关于“落实教育‘双减’政策”方面。坚持校内提质增效和校外规范治理两手抓,切实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一是深化课堂改革。坚持每年组织教育教学开放活动,培育了9所省教改基地校和23所市级课堂教学模式创新改革试点学校。二是规范课后服务。积极拓展课后服务形式,在全市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有需求的学生、“2+N”模式和城区学校科学教育课后服务“四个全覆盖”。做好科学教育“加法”,深入实施科学教育八项提升计划,5所学校入选国家级科学教育特色实验校。三是加强校外治理。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适时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系统排查。2025年暑期排查培训机构427家,责令关停违规学科类培训场所1家。

(五)关于“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方面。坚持以改革破解难题,以创新激发活力,在招生入学、评价机制、育人模式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教育发展的内生动力不断增强。一是深化招生改革。持续推进三元区中心城区“积分入学”“多校划片”等改革,并探索实施“一套住房六年内只向一户家庭提供学位”等办法,平稳有效化解热点小学招生压力。全市11个县(市、区)全面建成“入学一件事”招生服务平台。完善优质普高指标到校办法,2025年“定向生”指标到校比例提升至70%。二是推进“小初”衔接试点改革。加快推进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遴选了4个试点县(市、区)和23所试点校。积极开展“小初”衔接试点改革,全市共有16所试点学校参与,着力打通学段壁垒。三是完善协同育人机制。制定印发《三明市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由16个部门协同推进。成立市级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和讲师团,提供“点单式”服务。2025年,我市成功入选省级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试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稳步推进,但对标国家和省上的要求,对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仍存在优质资源供给不足、资源配置不均衡、教育质量评估差距大等问题,同时,本次跟踪监督还发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需要着力推动解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城乡、校际发展不均衡。一是“城区挤”现象依然存在。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学位供给与快速增长的入学需求之间矛盾依然紧张,超校额、超班额现象仍然存在,专用教室配置不足,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等硬件指标不达标,该矛盾正逐步由小学向初中阶段传导。目前全市办学规模超过2000人的小学有35所、初中19所,超过2500人的九年一贯制学校有6所(考核指标规定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规模不超过2500人)。二是乡村教育质量仍是短板。

各县(市、区)乡村学校教育质量普遍落后,全市统一质检的成绩普遍低于城区学校。部分县(市、区)的乡村初中校及在校生规模依然比较大,中考考生人数占比高,但优生数量和成绩指标位次靠后。三是校际之间不够均衡。各县(市、区)城区学校之间的教育质量也不够均衡,市区(三元区)就存在南部和北部差距。比如,市区中招统招切线方面,三明二中(面向北部片区)为709分,三明一中(面向南部片区)为684分;定向生切线方面(2025年降分分值为城区校60分、农村校70分),北部最低三元区洋溪中学(648分)比南部最高三元区中村中学(637分)高11分。

(二)教师队伍建设仍需加强一是轮岗交流不够畅通。教师交流轮岗政策在实际执行中却面临诸多梗阻,优质学校出于办学质量考量,对骨干教师流动设置隐性壁垒,而薄弱学校则难以吸引并留住人才;制度设计上,配套保障措施不足,激励与评估机制不完善,使得轮岗流于形式,难以实现师资的真正流动与教育质量的实质性提升。二是队伍结构不够合理。因学龄人口高峰持续上移和新生人口数量断崖式下跌,造成小学富余教师大量增加,并将在未来几年导致初中教师出现不足,预计到2029年,初中教师将缺口500人以上,对全市中小学教师编制资源配置产生较大影响,大田县和三元区教师编制短缺矛盾较为突出。三是聘后管理不够到位。部分学校考核机制流于形式,重结果轻过程,难以客观评价教师履职情况。激励与约束机制失衡,岗位晋升论资排辈现象突出,优秀教师缺乏发展动力,存在“能上不能下”的现象。

(三)经费保障和使用效益有待提升。一是财政投入压力持续增大。随着教育项目建设、教师待遇提升和各项改革的推进,教育支出刚性增长,而地方财政增收面临压力,持续稳定加大投入的难度增加。二是经费使用效益有待提高。部分农村小规模学校生源少,维持运行的生均成本远高于城区学校,但教育产出和质量提升却不明显,存在资源配置与办学效益不匹配的现象。

(四)综合改革协同机制仍需完善。一是教育评价体系还需改进。尽管各项改革都在推进,但在部分地区和学校,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依然存在,教育质量动态监测还不够完善。二是改革举措的系统性和协同性不足。“总校制”改革在教师交流、课程共享、评价一体化等方面仍有堵点;“双减”政策下,如何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质量,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仍需持续探索。教研、师训、评价等环节的联动尚不够紧密,改革的综合效应未能完全显现。

三、下一步抓好审议意见落实的建议

为如期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将审议意见落实到位,针对此次跟踪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市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的关键举措。一是科学布局规划教育设施。结合人口流动趋势、学龄人口变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科学制定“十五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一方面要坚决有序推进城区学位增补计划,满足新增人口入学需求;另一方面要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小规模学校的撤并整合,集中人、财、物等资源,全力办好一批辐射带动力强的乡镇中心校,构建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学校布局。二是做深做实“总校制”改革。建立总分校之间教师常态化、制度化调配机制,探索“一个法人、一体化管理、一套标准、统一考核”的紧密型教育集团模式,实现管理、课程、师资、评价的深度融合,真正让优质资源在集团内无障碍流动。三是实施数字教育提能行动。针对数字资源应用不均问题,组织实施专题培训、名师带徒、线上研修等方式,重点提升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教学融合创新能力。开发和推广一批适用于农村学校的优质数字教学资源包,确保好资源能被用起来、用得好。

(二)进一步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教师是立教之本,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是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基础。一是落实轮岗交流机制。深化“县管校聘”改革,推动教师在城乡校、强弱校之间有序流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总量内,统筹调配各校编制和岗位数量,并向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有序推进校长、骨干教师、普通教师等在规定年限内科学有序调配。二是健全教师资源调配机制。深化教师编制周转池制度,按照“全市统筹、保障急需、动态流转、用后返还”,加大对初中教师缺编较多县(区)的支持力度,特别要保障紧缺学科教师的配备需要,缓解教师结构性矛盾。三是强化聘后管理和聘期考核。强化教师聘后管理和聘期考核,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对长期不在教学岗位和教学工作量达不到学校同类人员任课标准的教师,及时调整岗位,建立完善教师退出机制。

(三)进一步提升经费使用效益。一是确保经费刚性投入。我国义务教育经费由财政主导,政府要切实履行经费投入的主体责任,优先保障教育支出,确保“两个只增不减”全面落实到位。同时,要积极向上争取中央和省级各类教育项目和资金支持,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为教育发展提供更加充裕的资金保障。二是优化经费投入结构。在保障硬件建设的同时,要逐年提高用于教师专业发展、课程改革、教研创新、智慧教育应用等“软实力”建设的经费比例。激励优秀教师、支持教学模式改革、购买优质数字教育服务等,以经费结构的优化引领和撬动教育内涵的深层次发展。是健全经费绩效评价机制。完善教育经费监管体系,对各项教育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绩效跟踪和评价,评价结果与后续资金分配挂钩。重点评估对薄弱学校、乡村学校的投入效益,确保资金真正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提升教育质量。

(四)进一步深化育人方式改革。一是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综合考察学生的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健康、审美素养和劳动实践。二是加强部门协同和改革联动。强化教育、卫健、体育、文旅等部门的协作,统筹推进学生近视防控、体质健康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劳动实践教育等工作,形成育人合力。三是强化教研督导。充分发挥三明教育学院和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作用,健全建强各学段、学科教研队伍,充分发挥教研队伍在教材体系研究,教学理念推广、教学质量督导方面的作用,推动教研工作更好地服务于课堂教学、服务于教师专业成长。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

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市教育局局长刘铭盛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结合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跟踪监督报告,以联组会议的形式开展了专题询问和审议。现将审议意见综合如下: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能够认真研究办理审议意见,着力在加强统筹协调、优化资源配置、强化队伍建设等方面采取针对性举措,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城乡、校际发展不均衡。“城区挤”现象依然存在,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学位供给与快速增长的入学需求之间矛盾依然存在,乡村教育质量仍是短板,校际之间不够均衡。二是教师队伍建设仍需加强教师轮岗交流渠道不够畅通,队伍结构不够合理,聘后管理不够到位。三是经费保障和使用效益有待提升。财政投入不够及时到位,经费使用效益有待提高。四是综合改革协同机制仍需完善。教育评价体系还需改进,改革举措的系统性和协同性不足,改革的综合效应未能完全显现。

针对审议意见落实不够到位以及跟踪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尤其是依法依规理顺教育、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的教师管理职责,积极破除体制机制障碍。

一、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一要科学规划教育布局结合人口流动趋势、学龄人口变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科学制定“十五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坚决有序推进城区学位增补计划,满足新增入学需求;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小规模学校的撤并整合,全力办好一批辐射带动力强的乡镇中心校,构建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学校布局。二要做深做实总校制改革。建立总分校之间教师常态化、制度化调配机制,探索紧密型教育集团模式,实现管理、课程、师资、评价的深度融合,真正让优质资源在集团内无障碍流动。实施数字教育提能行动。重点提升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教学融合创新能力开发和推广一批适用于农村学校的优质数字教学资源包。

二、进一步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落实轮岗交流机制。深化“县管校聘”改革,推动教师在城乡校、强弱校之间有序流动,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总量内,赋予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调配各校编制和岗位数量的自主权,并向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有序推进校长、骨干教师、普通教师等在规定年限内科学有序调配。健全教师资源调配机制。深化教师编制周转池制度,加大对初中教师缺编较多县(区)的支持力度,特别要保障紧缺学科教师的配备需要,缓解教师结构性矛盾。强化聘后管理和聘期考核。强化教师聘后管理和聘期考核,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对长期不在教学岗位和教学工作量达不到学校同类人员任课标准的教师,及时调整岗位,建立完善教师退出机制。

三、进一步提升经费使用效益。确保经费刚性投入。切实履行经费投入的主体责任,优先保障教育支出,及时足额拨付生均公用经费,确保“两个只增不减”全面落实到位。同时,要积极向上争取中央和省级各类教育项目和资金支持,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为教育发展提供更加充裕的资金保障。优化经费投入结构。在保障硬件建设的同时,要逐年提高用于教师专业发展、课程改革等“软实力”建设的经费比例。健全经费绩效评价机制。完善教育经费监管体系,对各项教育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绩效跟踪和评价,确保资金真正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提升教育质量。

四、进一步深化育人方式改革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综合考察学生的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健康、审美素养和劳动实践。加强部门协同和改革联动。强化公安市场监管、卫健、体育等部门的协作,统筹推进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心理健康教育、体质健康管理等工作。强化教研督导。充分发挥三明教育学院和各地教师进修学校作用,建强各学段、学科教研队伍,充分发挥教研队伍作用,推动教研工作更好地服务于课堂教学、服务于教师专业成长。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和《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研究处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征求意见后,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附件: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专题询问回答情况测评汇总表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16


 

 

 

附件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发展情况专题询问回答情况测评汇总表

序号

应询单位

回答情况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1

市教育局(刘铭盛 市教育局局长)

43

3

 

2

市发改委(邹水星 市发改委副主任)

37

9

 

3

市公安局(卢华君 市公安局副局长)

41

5

 

4

市财政局(郑洪钦 市财政局局长)

43

3

 

5

市人社局(张清宝 市人社局局长)

42

4

 

6

市自然资源局(吴义丰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40

6

 

7

市卫健委(李贵龙 市卫健委副主任)

38

8

 

8

市市场监管局(肖世宣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42

4

 

9

三明教育学院(林启福 三明教育学院院长)

39

7

 

2025年10月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专题询问,参加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34名,列席会议的市人大代表12名;现场发出测评表46份,收回测评表46份。

 

 

 

关于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5年10月28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三明市台办主任  杨通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我市关于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文件精神,以建设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为抓手,积极融入全省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大局,持续推进明台各领域融合发展。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一是成立工作专班。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成立市委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专班,由分管对台工作和发改工作的市委、市政府领导牵头,下设两个小组:涉及社会人文融合方面由市委台办牵头统筹,涉及高质量发展领域的闽台经贸合作、区域融合及基础设施联通等由市发改委牵头统筹。市县两级均已成立工作专班,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根据中央《意见》任务分工中我市牵头的2项任务和42项配合任务,逐项逐条明确责任单位,各责任部门按季度分析总结进展情况,全面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在2024年度省对市绩效考核中,我市“两岸融合发展成效”指标得到满分。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报送等专班工作机制,实现工作专班专人常态化运作。在全省率先编发市级层面的《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简报》,其中《三明市以小吃为媒推动两岸融合发展》等8篇经验总结材料被省委工作专班《工作简报》采用。

(二)聚力乡村融合,推进试验区建设。一是抓好涉台项目策划。积极向省上申报闽台融合发展重大项目,已有18个项目列入省发改委“2025年闽台融合发展重点项目清单”。其中,尤溪海峡两岸朱子文化交流基础设施等3个项目已争取各类资金补助2.21亿元,海峡两岸小吃产业创业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等7个项目已通过省上评审报送国家发改委待批。二是深化现代农业合作。沙县区获批2025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县,并列入闽台融合后备产业园;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核心区赖坊镇以高山乌龙茶(美人茶)为主导产业入选国家产业强镇建设名单;建宁种业企业华谷高科联合福建农林大学和两岸产学研各界共同设立“海峡两岸农业生物科技交流中心”,获得国台办和农业农村部批复;大田县江山美人茶叶等12家基地获批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培育美人茶标准化生产基地7万亩,形成了以大田县为核心的两岸美人茶主产区。三是推动森林康养交流。积极引入台湾在健康养生基地评估、自然体验、森林疗愈课程设计等方面经验和业态元素,推动三元格氏栲、泰宁耕读李家、清流拔里等13个省级森林康养基地和小镇进行改造提升。先后邀请多位台湾专家学者来明进行森林康养体验和交流授课,推进明台森林康养产业交流合作。是推进乡建乡创合作。累计引进30支台湾团队、80余名台湾建筑与设计人才参与乡村建设,为我市近百个乡村提供驻村“陪护式”服务。将台湾社区营造理念与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实践有机融合,培育了三元区、泰宁县等11个闽台乡建乡创合作示范样板。是创新基层治理模式。学习借鉴台湾创办“乐龄学习中心”、践行终身教育和老年教育的成功经验,鼓励支持台胞参与乡村治理、养老服务等基层治理实践。通过与台湾苗栗县、南投县等地的乐龄学习中心签约合作,邀请台湾专家学者交流授课50余人次,打造乐龄学堂200个,惠及老年人超3万,探索闽台共创乡村乐龄学堂的新模式。

(三)突出三明特色,深化交流合作。一是用好客家文化资源。用好宁化石壁客家祖地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国家级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等平台,常态化举办客家文化节等活动,成功邀请76个台湾客家社团、上千名台胞回到客家祖地寻根谒祖、参访交流,凝聚血脉亲情,共筑两岸同胞精神家园。二是擦亮沙县小吃品牌。组织策划“海峡两岸小吃文化交流系列活动”,先后举办20多场以小吃为主题的两岸交流活动。2024年11月,成功举办“新闽菜·沙县小吃台湾行”活动,在台北市西门町现场免费制作沙县小吃6.5万份,吸引4万多人驻足品鉴。今年5月,9家沙县小吃品牌门店在台北、新北、桃园等地同时开业,拓展沙县小吃在台湾岛内市场版图,擦亮沙县小吃对台交流品牌。三是加强经贸交流合作。深化与全国台企联、台湾重要工商团体、各地台商投资企业协会的对接联系,持续开展对台招商引资。今年以来,全市新批办台资企业31家,总投资2069.7万美元,实际利用台资458万美元,同比增长7.5%。上半年全市闽台经贸额达2.023亿元,同比增长2.91%。是聚焦青年交流。今年以来,成功组织举办海峡两岸(永安)青少年篮球赛、海峡两岸(沙县)青少年足球赛等多场两岸青少年体育赛事,邀请台湾青少年300多人来明参赛交流。在赛事举办期间,组织台湾青少年参加两岸家庭结对、非遗体验、沙县小吃制作、朱子文化研习、抗战遗址参访等活动,深化交流成效。相关经验做法两次在中央台办《对台工作简报》上刊发,为两岸青少年交流融合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样本。五是拓展交流合作领域。用好三明沙县现代化消防综合训练基地,以应急消防救援交流合作为切入口,不断拓展对台交流新领域。第十七届海峡论坛·海峡两岸应急消防融合发展论坛系列活动于2025年6月至7月在沙县区成功举办。活动以“深化两岸救援融合·共佑生命安全福祉”为主题,吸引台胞400多人来明参与应急消防救援交流合作。

(四)落实惠台政策,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出台惠台政策措施。结合三明林改成果,制定出台支持台胞台企开展林业碳中和合作政策;支持台胞创业,制定出台支持台胞开设沙县小吃门店政策;聚焦住房保障,制定出台台胞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强化人才招引,制定出台“台湾人才引育专项支持”政策。二是支持台胞来明实习就业创业。推荐我市多位就业创业台胞参与人才认定,累计认定市级以上台湾人才17人。今年以来,已举办台商优市网短剧创作训练实习营、台湾青年乡建乡创暑期实习营等活动,招引台湾青年55人来明实习创业。三明学院新引进台湾教师12人,现有台湾全职教师63人,聘用台湾教师数量在全省高校中排名前列。大力推广“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累计为台企台胞发放98本。三是保障台胞停留落户。精准实施五年期台胞证“就近办”“马上办”“提醒办”等惠台措施基础上,实施赴台探亲签注全国通办,为台胞台企提供免预约、免排队、专人引导、专窗受理等便利服务。2024年以来,全市已办理台湾居民定居证97张,办理台湾居民来明落户69人。四是完善台胞服务措施。提升台胞台企医保便捷服务水平,闽政通APP上线“台胞医保/健保福建线上服务平台”,在明台胞可以线上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完善涉台司法服务,在三明学院设立“三明市涉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在明台胞台企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政策宣传、法律援助、矛盾纠纷调解、法治体检等在内的“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五是讲好两岸融合发展故事。加强与两岸主流媒体的对接联系,围绕示范区试验区建设、对台重大交流活动、台胞创业生活等方面讲好两岸融合发展故事,策划推出《从苗栗到泰宁:一位台湾制茶师的山水之约》《七旬台农将2000亩荒山打造成赏樱胜地》等一批精品报道。我市举办的樱花季、应急消防融合发展论坛、青少年篮球赛、在岛内开设沙县小吃门店等活动信息多次在国台办新闻发布会上发布,在海峡两岸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两岸人员往来不畅。近年来,两岸关系愈加复杂严峻,为两岸交流合作制造了极大障碍。当前邀请岛内的机构、民众来明参访交流更加困难。二是经贸融合存在短板。我市招引台资企业数量近年有了较大增长,但是新批台资企业大多是农林类、商贸类的中小企业,投资规模较小,在招引台资大项目、好项目上还有待突破。三是打造品牌亮点还需提升。与厦门、福州、平潭等沿海地市相比,我市在对台融合的深度、广度方面还有差距,如何深挖对台特色资源,打造我市两岸融合发展的品牌亮点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加快推进中央《意见》落实见效。落实落细我市牵头的“建设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创新客家文化交流”两项任务以及42项配合任务。积极向上争取关键政策和项目资金支持,推动形成一批阶段性标志性成果,总结推广一批经验做法创新举措,扩大示范效应,形成两岸融合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加快推进试验区建设。谋划实施一批明台融合发展重点项目,争取我市有更多项目列入闽台融合发展重点项目清单。加快推进海峡两岸小吃产业创业研究中心、海峡两岸青年人文交流(泰宁)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带动特色现代农业、森林康养产业、乡村共建共治、交流合作四大融合行动向纵深推进,推动形成一批试验区建设的阶段性成果。

(三)做实台湾青年工作。办好闽台羽毛球邀请赛、明台(永安)童谣之旅等两岸青少年交流活动,吸引更多台湾青年特别是“首来族”群体到我市参访交流。持续完善台胞在明就业、就医、就学、住房、养老服务等制度保障,为台湾青年创业发展提供更好的环境。

(四)深化明台产业合作。加大“以台引台”力度,全面落实我市与全国台企联的战略合作协议,围绕机械装备、现代农业、生物医药等产业,持续开展招商引资,力争招引台资大项目有所突破。高质量建设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永安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林竹)产业园,推动各县(市、区)根据自身特点优势,进一步加强明台产业融合发展。

(五)推动文化交流融合。发挥客家文化、朱子文化、小吃文化等我市特色文化资源优势,常态化办好海峡两岸(三明)乡村融合发展论坛、客家文化节、朱子诞辰周年祭典、海峡两岸美食嘉年华等重点交流活动,推动沙县小吃再次入岛交流,以活动为载体、文化为纽带,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推动三元区万寿岩创建海峡两岸交流基地,永安市复兴堡、沙县现代化实战消防综合训练基地创建福建省对台交流基地。

以上报告,请审议。


 

 

 

关于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20251028日在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许丽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主任会议: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91日至2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丽青带领调研组开展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情况调研。调研组先后三元区、泰宁县实地调研,听取市(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深入了解我市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困难。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和省《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和省《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积极融入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制度保障不断完善。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专班,由市委、市政府分管对台工作和发改工作的领导牵头,统筹推进相关领域融合工作。二是落实工作任务。根据中央《意见》任务分工,我市牵头“建设推进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创新客家文化交流两项任务,并以及42项配合完成42项任务2024年度省对市绩效考核中,我市“两岸融合发展成效”指标获满分。三是出台惠台政策。制定出台“台湾人才引育专项支持”政策,在人才认定、青年实习补助等方面提供支持。出台《就业创业台胞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为在三元、沙县就业创业的台胞提供公租房保障。出台支持台胞台企开展林业碳中和合作政策,台胞台企可按现行交易价格七折购买三明林业碳票。

(二)乡村融合持续深入。一是特色现代农业融合成效明显2023年以来,各地引进台湾良种54个、新技术35项,培育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12个,示范推广面积达2.47万亩。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永安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林竹)产业园等涉台园区加快建设。二是森林康养产业融合成果显现积极引进台湾在健康养生基地评估、自然体验、森林疗愈课程设计等方面的经验和业态,推动三元格氏栲、泰宁耕读李家、清流拔里等13个省级森林康养基地提升改造。三是乡村共建共治融合水平提升。累计引进30支台湾团队、80余名台湾建筑与设计人才深入乡村服务,打造三元区、泰宁县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县,尤溪县联合镇、泰宁县开善乡、清流县赖坊镇合作样板集镇,以及泰宁县际溪村等8个省级合作样板村,实施72项闽台乡建乡创“陪护式”服务项目。

(三)经贸合作接续推进一是台资招引力度不断加大。持续开展招商引资,台氟科技、盈科产业园等一批总投资超10亿元的台资项目相继落地。今年以来,全市新设台资企业30家,实际利用台资458万美元,同比增长7.5%。如泰宁县策划实施梅口闽台茶旅融合小镇项目,举办采茶节等活动,累计接待台商考察30余批次、400余人,引进台资企业18家。二是明台经贸稳步增长。上半年明台贸易额达2.023亿元,同比增长2.91%,主要以过硫酸钠轮胎等产品出口为主。目前在明台企222家,涵盖农业、林业、铸造、文旅、化工等领域,三明台明铸管科技有限公司成为东南四省唯一生产大口径球墨铸铁管的企业。三是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持续开展台企台商服务行动,在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服务上不断加大力度。如清流县主动靠前为台商台企提供精细化优质服务,目前清流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已入驻台企76家,连续多年考评结果位列全国前5名,一批“台二代”“台三代”扎根清流创业发展。

(四)交往交流逐步扩大一是社会融合实践不断丰富。三明学院大力引进台湾教师,现有台湾全职教师63人,聘用台湾教师数量在全省高校中排名前列2024年以来,全市办理台湾居民定居证97张,台湾居民来明落户69人。推荐台胞参与人才认定,累计认定市级以上台湾人才17人。推广“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累计发放79本。闽政通APP上线“台胞医保/健保福建线上服务平台”,方便台胞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办理医疗费用核退。二是交流活动形式多样。今年以来,多项活动被国台办列为2025年对台重点交流项目,包括第31届客家文化节、第二十九届中国(沙县)小吃旅游文化节暨第三届海峡两岸美食嘉年华、第四届海峡两岸(三明)乡村融合发展论坛、尤溪纪念朱子诞辰895周年系列活动等。沙县小吃品牌店在台北、新北、桃园等地同步开业。三是对台宣传影响力增强。加强与主流媒体对接,围绕两岸融合发展、乡建乡创、民俗交流等主题推出一批精品报道。市县融媒体中心运营海外社交媒体账号,培育“闽湖阿嫲”“小熹的老家”等外宣品牌,矩阵粉丝超15万人,支持台胞入岛宣传融合发展成功案例。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我市在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中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与沿海地区相比,在政策转化利用、台资台企招引等方面仍有差距,未能充分体现先行先试的使命和作用。

融合工作基础有待夯实一是全局意识需提高。有些地方对融合发展事业缺乏全局考虑,前瞻性、系统性谋划不足,财政支持力度有限二是政策宣传不到位缺乏统一、权威的信息发布平台,台胞对惠台政策知晓度不高。是统筹协调需强化。各部门业务系统相对独立,部门间对台工作协同互通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尤其是在部门协同向上争取对台融合政策涉台重点项目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协调理顺

乡村融合示范成效有待提升一是特色成果尚未形成。作为全国首个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目前尚未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融合“三明经验”。乡建乡创合作示范项目与典型案例数量仍显不足,整体带动效应尚未充分发挥,建宁、将乐、沙县未能争取到闽台乡建乡创合作省级样板项目。涉林台资企业参与投资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及产业发展项目数量不多,总体投资分布不平衡。二是合作能力尚需提升优质乡建乡创台湾团队引进数量不多,实际参与度不高,缺乏市场竞争力,合作形式单一,多以乡村建设设计为主,设计项目实用性不强、同质化现象突出,经济效益低。三元区今年以来共有小蕉村等6个村同台湾团队签订了"陪护式"服务协议,但双方缺乏充分交流已设计的乡村项目多集中咖啡厅、帐篷露营地、文创产品等类型,存在实用性不强、未能突出地方特色、经济效益偏低等问题三元区今年以来共有小蕉村等6个村同台湾团队签订了“陪护式”服务协议,但缺乏充分的交流,在乡村设计的项目以咖啡厅、帐篷露营地、文创产品为主,缺乏实用性,未突出各地特色,经济效益低

交流合作广度深度有待深化。一是交流平台有待拓宽台文化交流活动主要集中在信俗、宗亲、姻亲等方面,教育、科技、卫生等交流偏少,交流活动规模和层次有待提高受众群体年龄普遍较大,对台胞,尤其是对台湾青年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不强,“首来族”比例不高国台办先后在我市设立宁化石壁客家祖地、尤溪朱熹诞生地、沙县小吃文化城3个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受经费等因素制约,存在“进来多、出去少”问题,缺乏持续的双向开展文化交流活动机制。经贸合作有待挖掘。经贸领域引资合作的项目体量较小,产业合作领域多以种植业、养殖业和初级加工为主农产品精深加工、休闲农业、文旅观光等新兴产业培育合作项目偏少,科技含量和高附加值产品不多,与我市特色产业链领域的合作潜力尚未充分发挥。

政策创新要素保障有待突破。一是政策举措探索不足。部分部门对台工作改革创新担当不够,未能出台具有三明特色的惠台政策,政策转化利用与沿海城市相比存在差距。产业发展、合作交流、同等待遇等政策落实未能有效结合中央《意见》和省实施意见市在创业贷款贴息、创业启动扶持等方面缺乏扶持政策。在农林产业落地方面,当前国家设施农业用地政策收紧,而台湾的农业项目大部分以设施农业为主,我市在涉台农林产业项目用地用林政策方面未能实现突破,较大程度上制约我市对台农林项目招商引资力度。二是服务保障仍需加强。部分台资项目引进后在配套支持和服务保障没及时跟上,如2022年三元区小蕉工业园区引进三明盈科(台商)产业园项目,当年园区承诺保障的228.4亩项目用地,目前只保障供地项目一期48.5亩,项目二期、三期用地保障问题尚未解决,致使项目未能如期推进。

三、今后工作意见建议

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加快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为全面落实中央《意见》和省《实施意见》,推动明台融合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凝聚融合发展合力。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重要意义,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开创的对台工作一系列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以更高的站位对标对表中央部署要求,做好“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三篇文章,抢抓发展机遇,推动示范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丰富宣传方式注重运用新媒体、新技术,面向台胞台企和社会公众加强宣传。坚持“小快灵”普法理念,紧贴台胞台企法治需求,开发台胞看得到、看得懂的政策宣传产品,打造权威的政策解读和信息咨询平台。强化统筹推进树立“一盘棋”意识,不断完善专班推进、多部门高效协同市县协调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的工作格局。各地要适度加大本级财政支持两岸融合发展工作力度,持续跟踪入库项目落地进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加强服务保障,自然资源局、经开区、三元区等部门要协同配合,采取“一企一策”等举措切实帮助盈科产业园等台企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促进台企进得来、留得住、发展好,用实际行动持续优化三明营商环境。

(二)多元创新示范打造乡村融合三明样板。一是打造乡建乡创合作样板。要用好闽台乡建乡创合作交流中心、沪明台青年乡创实践基地等平台,发挥泰宁耕读李家等示范带动作用,加大力度引进优质台湾乡建乡创团队,结合各个乡村实际情况和现实需求,因地制宜导入台湾先进理念、管理、经验,继续打造一批闽台乡建乡创样板。二是打造共建共治合作样板。深化两岸基层治理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台湾农村社工、老年教育等经验做法,推出更多便于台胞参与的社会融合项目、基层治理岗位,吸引台胞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开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支持引导台胞参与社会治理和民生事业发展,着力探索两岸融合乡村治理新模式。三是打造林业发展合作样板。要用好林博会这个全国唯一设立的海峡两岸林业交流合作展会平台,深化林业经营、竹木加工、林业经济、森林康养、林票碳票等涉林业领域交流合作,高质量建设永安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林竹)产业园等专业园区,助力三明林改持续走前头。

(三)深化交流合作,拓展融合广度深度。一是提升经贸合作质效。要深化与台资台企对接合作,继续加强与台湾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的对接联系,提档升级台创园等平台。充分发挥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作用,推动农业资源要素深度对接加大现代农业、生物医药、装备制造、文旅康养等领域对台招商力度,吸引更多台湾优质企业、核心技术、高端人才落地三明。二是深化平台交流融合。充分发挥我市宁化石壁客家祖地、尤溪朱熹诞生地、沙县小吃文化城3个国家级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及我市其他对台交流平台潜力,以文化为桥梁,乡情为纽带,常态化办好客家文化节、朱子诞辰周年祭典、海峡两岸应急消防融合发展论坛等重点交流活动。广泛邀请统派台胞及民间社团来明参访交流,邀请村里长、宗亲相亲来明寻根谒祖。推动三元区万寿岩创建国家级海峡两岸交流基地,永安市复兴堡、沙县现代化实战消防综合训练基地创建福建省对台交流基地,持续搭建更有影响力的宗亲、乡亲、姻亲、民间信仰的交流活动平台。三是创新青年交流活动。用好“三明台湾青年创业基地”“沪明台青年乡创实践基地”台湾人才驿站等平台,关心支持台胞青年在明创业发展、社会参与活动。要结合两岸青年人的兴趣爱好,创新青年交流活动的形式和内涵,提高活动内容吸引力。如支持沙县现代化实战消防综合训练基地根据当代青年人爱好需求,开展烟火、水域、地震、绳索、搜救犬等不同训练场景观摩和灾害科普体验等活动,让两岸同胞在应急消防领域深度互动体验掌握应急避险要领,紧密两岸同胞的交流纽带与情感连结,增进彼此认同感。

(四)出台特色政策措施,增强台胞台企获得感归属感。争取政策项目支持组织工作专班深入研究结合“十五五”规划编制,加大闽台融合发展领域的项目策划和资金争取力度特别是交通物流、基础设施等领域发展项目,争取纳入国家和省上“十五五”规划布局。支持涉台产业和台企发展。支持台胞台企来明开展投资和消费,对落地企业加大扶持力度。依法探索农业、林业项目中,属于直接服务于农业、林业生产经营的非永久性建筑等基础设施的用林用地等,结合项目客观实际需求,直接为农业、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办理审批手续加强服务保障,自然资源局、经开区、三元区等部门要协同配合,采取“一企一策”等举措切实帮助盈科产业园等台企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促进台企进得来、留得住、发展好,用实际行动持续优化三明营商环境。鼓励三明有条件的县(市、区)申报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闽台农业融合推广县、闽台农业融合推广基地。鼓励台胞就业创业和培训实习。加强台湾地区教师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每年提供一定名额免费为台湾青年提供中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对有意在台湾地区开设沙县小吃门店的台胞,协助对接台湾沙县小吃品牌管理公司,纳入统一服务管理,并给予创业补助便利台胞生活和旅游。出台保障台湾教师子女入学措施。优化台胞办证工作流程,缩短出具公证书的期限对全市景区门票实行统一优惠,台胞持台胞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可实施大幅优惠,促进台胞来明参访交流。持续探索出台能增强台胞获得感、有三明辨识度的惠台利民政策措施。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

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市台办主任杨通盛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结合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将审议意见综合如下: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政府认真落实中央《意见》和省《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扎实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沿海地区相比,在政策转化利用、台资台企招引服务等方面仍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融合工作合力有待凝聚有些地方对融合发展事业缺乏全局考虑,财政支持有限,项目谋划争取力度不足,部门间对台工作协同互通机制仍需完善。二是乡村融合成效有待提升作为全国首个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目前尚未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融合“三明经验”。三是交流合作质效有待提高。明台交流活动规模和层次有待提高,对台胞,尤其是台湾青年的吸引力不强,“首来族”比例不高。经贸领域引资合作与我市特色产业链领域的合作潜力尚未充分发挥。政策要素保障有待突破政策举措探索不足,服务保障仍需加强,如2022年三元区小蕉工业园区引进三明盈科(台商)产业园项目后,用地保障服务等没及时跟上,致使项目未能如期推进。

针对以上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一)多方协同发力,凝聚工作合力。强化统筹推进树立“一盘棋”意识,不断完善专班推进、多部门高效协同、市县协调机制。各地要适度加大本级财政支持两岸融合发展工作力度,持续跟踪入库项目落地进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重视项目谋划加大闽台融合发展领域的项目策划和资金争取力度,特别是交通物流、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发展项目,争取纳入国家和省上“十五五”规划布局。

(二)强化多元创新打造融合样板。一是打造乡建乡创合作样板。加大力度引进优质台湾乡建乡创团队,结合各个乡村实际情况和现实需求,因地制宜导入台湾先进理念、管理、经验,继续打造一批闽台乡建乡创样板。二是打造共建共治合作样板。吸引台胞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开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支持引导台胞参与社会治理和民生事业发展,着力探索两岸融合乡村治理新模式。三是打造林业发展合作样板。用好林博会这个全国唯一设立的海峡两岸林业交流合作展会平台,深化林业经营、林票碳票等涉林业领域交流合作,支持永安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林竹)产业园优化营商环境,吸引更多台资企业集聚发展。

(三)深化交流合作,拓展融合深度。一是提升经贸合作质效。持续招引重大台资项目,力争在低空经济、交通科技、装备制造、氟新材料、现代农业等领域对台招商有所突破。充分发挥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作用,推动农业资源要素深度对接,高质量规范推进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强化其作为国家级平台的政策与产业优势。二是深化平台交流融合。常态化办好客家文化节、纪念朱子诞辰系列活动、海峡两岸(三明)乡村融合发展论坛、海峡两岸美食嘉年华等重点交流活动。进一步规划和启动一批在科技、农业、青年创业等领域的专项交流项目,推动两岸交流从文化经贸向全方位融合深化。三是创新青年交流活动。创新青年交流活动的形式和内涵,如支持沙县现代化实战消防综合训练基地根据当代青年人爱好需求,开展烟火、水域、地震、绳索、搜救犬等不同训练场景观摩和灾害科普体验等活动,力争吸引更多的台青和首来族参加活动。

(四)出台政策措施,加大惠台力度。持续探索出台能增强台胞获得感、有三明辨识度的惠台利民政策措施。支持涉台产业企业发展。依法探索农业、林业项目中,属于直接服务于农业、林业生产经营的非永久性建筑等基础设施的用林用地等,结合项目客观实际需求,按直接为农业、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办理审批手续。加强服务保障,采取“一企一策”等举措切实帮助盈科产业园等台企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鼓励台胞就业创业。加强台湾地区教师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对三明医科院引进台湾地区教师按照省属高校补助标准执行,所需补助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核拨。每年提供一定名额免费为台湾青年提供中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对有意在台湾地区开设沙县小吃门店的台胞,协助对接台湾沙县小吃品牌管理公司,纳入统一服务管理,并给予创业补助。便利台胞生活旅游。出台覆盖所有台胞子女入学保障措施,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优质学校。优化台胞办证工作流程,缩短出具公证书的期限。对台胞急症急救开通绿色通道。台胞持台胞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在全市景区可实施大幅优惠,促进台胞来明参访交流。以上审议意见,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和《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研究处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侨台工委征求意见后,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13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

水源地保护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5年10月28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金轶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收到《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明常〔2025〕1号,以下简称《决定》)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全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问题交办视频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推动部署相关工作,持续跟踪推进,《决定》各有关事项稳步推进。今年1-10月,15个在用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优质水(Ⅰ-Ⅱ类)点次比例96.7%,同比提高8.7个百分点;其中,11个水源地优质水点次比例100%,较去年同期增加6个;特别是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后,3-10月份14个在用水源地达到Ⅱ类及以上优质水,较去年同期增加8个。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保障

1.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强化全市“一盘棋”统筹,市委、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党政领导分别签订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各县(市、区)水源地水质保护目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等任务,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纳入《三明市推进“生态领向”工作考评方案》,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确保工作落地落实;下发《2024年度三明市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通报问题整改方案》,督促推进东牙溪、宁化石壁隆陂水库等水源地环境隐患问题整改,东牙溪水库笋水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宁化隆陂水库一级保护区水稻作物已退种。

2.专题研究难点堵点问题。强化协调推进,及时化解水源地生态补偿、跨区域保护等难点堵点问题,特别是围绕《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明常综〔2025〕1号)提出的“加快明溪县黄沙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要求,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明溪县、将乐县深入研究会商,明确保护区划定方案、保护区划定涉及将乐县森林资源评估补偿和白莲镇生态补偿、白莲镇供水及保护区日常管理等事宜,目前双方正在履行签约相关程序。

3.拓展资金保障机制。市财政将每年250万元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财力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情况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当年补助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积极策划水源地保护项目,向上争取资金支持,2021年以来,共策划12个水源地保护项目纳入中央或省级项目储备库,累计获中央及省级专项补助1.02亿元。

(二)加强设施管护,提升规范化水平

1.落实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抓紧完善饮用水水源地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和必要的隔离防护设施,组织各县(市、区)更新或修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警示牌、标志牌等34个。目前,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完成保护区界标设置,一级保护区已完成必要的隔离防护设施建设。

2.强化水源地应急管理各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已编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市级东牙溪水库水源地及沙县、将乐、大田等县级水源地涉及道路穿越区域均配套建设应急防护栏、导流槽、应急池等防护设施,防范油类、危险化学品等车辆运输造成污染风险。

3.推进应急备用水源建设。组织有条件的县(市、区)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两个以上相对独立控制取水的饮用水水源地。目前,市区和沙县、永安、明溪、清流、建宁、将乐、尤溪均已落实到位;宁化、泰宁已将乡镇级水源地设立为应急备用水源地;大田县正在建设下岩水库应急备用水源,总投资6.69亿元,争取到预算内补助资金1.21亿元、国债1.15亿元、地方专项债2.2亿元,建成后可实现各县(市、区)应急备用水源地全覆盖。

(三)实施林分改造,提升水源涵养能力

1.强化水源地生态公益林管护。全市已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天然林管护补助机制,划分生态护林员管护责任区,对水源保护地内生态公益林及天然林实行管护补助,在保护区设立生态公益林界牌,明确保护范围、责任人及保护要求。全市聘用2300多名生态护林员管护水源保护地在内的2848万亩林地,划分管护责任网格3569个,实现森林资源管护全覆盖。

2.加大水源涵养区保护修复力度。市林业局印发实施《三明市“十五五”期间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改革试点方案》,“十五五”期间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改革计划为3.12万亩,将优先赎买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一级保护区商品林,稳步推进水源地生态公益林布局优化调整,科学更新改造林分,提升水源涵养能力。

(四)统筹污染防治,提升水源地保护质效

1.推进农业生产污染治理。一是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优化种植业结构,减少水源地水稻、蔬菜等高需肥作物种植面积,如市级东牙溪水库水源地蔬菜种植面积从5000亩降至约2000亩,大部分果蔬园地转换为林地或耕地,有效缓解水质保护压力。积极推广绿色化、低污染农业技术,全市累计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基地42个,其中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9个,新品种主推技术到位率100%,农业面源污染风险得到进一步降低。二是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在保护区内宣传禁用高毒农药等知识,引导农民科学、高效使用化肥农药;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整治销售假劣农药、无证超证经营、违法添加禁用药物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全市增施有机肥154.47万亩次、推广绿肥种植25.26万亩,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146.46万亩次,力争全年农药、化肥使用量较上年降低2%以上,减少农药、化肥对水体不利影响。是加强畜禽养殖、笋竹加工等污染防治。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模化畜禽禁养要求,加快实施永安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泰宁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等项目,投入建设资金6899万元。推广竹林生态培育,完成竹林生态化改造面积220万亩、占竹林总面积47%;实施电烤、生烤笋等产业生态化措施,其中东牙溪水库水源保护区已完成蒸汽煮笋等设施改造481套,每年可减少笋水直排约500吨。

2.强化农村生活污染治理。一是抓好乡镇、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加快推进乡镇生活污水管网项目建设和饮用水水源地内村庄生活污水处理,全市新建、改造完成119.1公里、占年度任务96%,年底可完成年度任务。全市71个位于饮用水源的敏感类村庄已基本完成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二是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今年已有13个乡镇出台相关机制举措并全面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完成投资580万元、完成率100%,目前全市已开展垃圾分类的行政村比例53%。三是建立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稳定运行长效机制。各县(市、区)均已出台污水垃圾市场化第三方考核办法,建立市级每半年一次、县级每季度一次督导机制,目前全市开展督导78次,发现并完成问题整改94个。

3.提升预警监测能力强化水源地保护“数智”赋能,推动生态环境、水利、公安等部门加强取水口等关键节点监测以及道路等重点区域监控联网共享,组织各县(市、区)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卫星遥感图斑现场核实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84处。构建多源立体预警监测网,强化水质、水量、富营养状况等指标分析研判,及时准确掌握情况。如针对今年6月安砂水库藻密度有所升高情况,督促指导永安市实时关注水质变化、及时采取防范措施,保障下游永安北区水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系统调查评估水质水量、规范化建设、预警监控能力、应急和风险防控能力等情况,建立水源地健康评估模型。目前,已完成年度评估任务,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结果均为优。

(五)强化区域协调,建立联动机制

1.建立健全重大事项会商机制。市级层面:设立工作专班,研究制定《三明市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商会,协调水源保护事宜,加强市级东牙溪水库水源地日常巡查和水源保护设施管护。已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开展日常巡查47次、出动巡查102人次,发现并处理问题6个。县级层面:各县(市、区)建立县级水源地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水利、住建等部门和水源管理机构研究会商水源地保护工作;对我市涉及跨区域水源地——清流县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建立清流、宁化上下游协调联动保护机制,印发《南极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联动保护和协同监管工作机制》。

2.优化联合执法机制。持续深化部门协同监管,市生态环境局与自然资源局共享疑似图斑信息,与水利部门共享相关监测数据等信息,及时通报水质监测数据、违法线索及治理难点。今年以来,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完成742个涉嫌违法占用水源地保护区问题线索核查和整改工作。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监管,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住建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问题专项行动,对11个县(市、区)在用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现场排查,共排查县级水源保护区77次,发现问题6个、完成整改3个,剩余3个年内可完成整改。

(六)深化生态补偿,健全补偿机制

建立完善激励补偿与绩效约束相并重的补偿办法。市级层面,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联合修订《三明市区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生态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原有每年450万元基础上,再增加20万元绩效奖励资金,根据水质情况给予奖励。县(市、区)层面,按照“谁受益、谁补偿”原则,9个县(市、区)因地制宜建立财政综合补偿机制,每年度安排生态补偿资金,其中:沙县40万元、永安30万元、明溪160万元、清流28万元、宁化33.6万元、泰宁2万元、将乐65万元、尤溪24万元、大田100万元;建宁县因水源保护区位于闽江源自然保护区内,不受人为活动影响,无需开展生态补偿。

(七)深化信息公开,创新宣传教育

发挥融媒体矩阵优势,深化“晒水、议水、评水”机制,每月通过三明日报、融媒体微信客户端公开全市饮用水水源水质情况,今年4月份以来已亮晒7期。多元推进宣传教育,已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饮用水源保护主题宣传活动、生态研学等形式各异的水源地保护相关宣传活动17场次,累计发放宣传册5000余份,环保宣传袋1000个。畅通投诉举报监督渠道,通过12345等热线接受群众监督举报,鼓励引导群众自觉参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二、存在问题

主要有三个方面问题:一是部分水源地环境污染问题依然存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农田、经济林种植等原住民生产生活活动仍然存在,化肥和农药使用难以杜绝,生活污染源和农业污染源长期积累,部分水库型水源地未能稳定达到Ⅱ类及以上水质。二是部分湖库型水源地水华风险较高。近年来,受持续高温少雨等气候变化影响,湖库型水源地水位较低,且我市多数水库无排泥功能,夏季高温与内源污染等因素叠加,藻类水华风险升高。三是水源保护资金投入仍有不足。虽然市政府加大市级水源地保护资金支持力度,但水源地内面源污染点多面广,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保障保护区内原住民生计需大量资金投入。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决定》《关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要求,持续健全完善水源地管理机制,盯紧抓实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加大水源保护投入力度,确保全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提质增效,全力保障群众饮水安全。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快推进明溪黄沙坑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事宜。督促明溪和将乐尽快签订补偿协议,将乐县及时出具同意保护区划定意见,明溪县按划定程序上报,市级组织省、市、县三级联审后上报省政府批复。二是深化重点领域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农业生产污染治理、农村生活污染治理、水源地水华风险防范等任务,落实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畜禽养殖和笋竹加工污染防治以及乡镇、村庄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具体工作,因地制宜采取合理措施,谋划实施一批治理项目,建立精细化管理台账,不断提升治理效能。三是创新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探索运用水权交易、绿色金融等市场化工具,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水源地保护和绿色发展。创新“生态+”发展模式,在严格保护前提下,拓宽建立水源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如优质水品牌、生态认证农产品等,增强水源区内生发展动力和“造血”功能,实现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良性互动。

以上报告,请审议。


 

关于《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

水源地保护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51028日在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城工委主任  江长虹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2025年4月18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决定》贯彻落实进展情况,8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赖碧涛深入明溪县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情况调研,现场研究推动黄沙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并作出批示;9月3日至5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立文带领调研组,采取重点检查、随机抽查、暗访调查等方式,先后深入宁化县、明溪县和将乐县,围绕《决定》规定的宣传教育、统筹协调、规范化建设、污染防治、生态补偿、信息公开等方面内容开展调研,听取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与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和相关企业负责人交流讨论,详细了解《决定》贯彻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措施。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决定》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

2025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以来,市政府、各县(市、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决定》,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采取措施、细化工作清单、压实部门责任,全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4-10月,15个在用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优质水(Ⅰ~Ⅱ类)比例为98.1%,同比提高9.5个百分点。

(一)关于《决定》提出的“健全组织体系,强化统筹协调”方面一是重点部署推动9月中旬,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推动《决定》贯彻落实;市政府分管领导分别在4月、6月召开全市视频会议和专题会议,部署《决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推进解决明溪黄沙坑水库饮用水源历史遗留问题。二是纳入考核评价7月上旬,市政府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纳入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生态领向”工作考评方案并进行考核;制定问题整改方案,跟踪推进市区东牙溪水库、宁化县石壁隆陂水库等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隐患问题整改工作。三是建立联动机制市政府新修订并印发《关于建立三明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部门、属地职责和工作规则等内容;清流县、宁化县围绕饮用水源上下游协调保护工作,制定了《南极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联动保护和协同监管工作机制》;永安市、尤溪县等县(市、区)分别建立了饮用水水源保护联席会议制度。

(二)关于《决定》提出的“落实制度保障,实现规范化建设”方面一是新建隔离防护设施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组织新建、更新及修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警示标志、隔离防护网等设施。沙县区政府完成双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3.4公里防护隔离栏建设。二是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各县(市、区)完成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编制并组织应急演练;加快市区东牙溪水库及沙县双溪、将乐下村、大田坑口等县级水源地道路穿越区域配套防护设施建设,完善应急防护栏、导流槽、应急池等设施,防范油类、危险化学品运输污染风险。三是推进备用水源建设三元、沙县、永安、明溪、清流、建宁、将乐、尤溪等县(市、区)基本实现“双水源”保障;宁化县将石壁镇隆陂水库纳入县级备用水源,泰宁县将新桥乡水埠水库纳入县级备用水源,大田县新建下岩水库作为应急备用水源,饮用水水源应急保障能力得到提升。

(三)关于《决定》提出的“严格依法治水,一体推进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市农业局在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立9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引导保护区内农民优化种植结构,组织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动农药化肥减量工作,提升耕地地力。强化农村生活污染防治市政府加快乡镇污水管网建设和水源地村庄污水处理,围绕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71个敏感类村庄生活污水管控,开展系统评估与精准治理,推广电烤笋、蒸汽煮笋等生态化生产方式。市区东牙溪水库水源保护区已完成蒸汽煮笋等设施改造481套,进一步削减了制笋废水排放量。组织年度调查评估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开展年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工作,完成评估系统数据采集等任务,编制水质数据和现场调查情况评估报告。

(四)关于《决定》提出的“完善补偿机制,提升水源涵养能力”方面。一是完善补偿机制市财政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修订《三明市区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生态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供水量按比例计提水费作为新增补偿资金来源,增加20万元作为属地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工作激励资金;沙县、永安、泰宁、将乐、宁化、尤溪、大田等县(市、区)建立补偿机制和安排补偿资金,宁化县、清流县商定饮用水源保护补偿资金28万元。二是制定试点方案市林业局制定《三明市“十五五”期间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改革试点方案》,按照政府主导、自愿公开、水源地优先等原则,计划2026至2030年期间,在沙县、明溪、清流、宁化、建宁、尤溪等县(区)试点推进3.12万亩商品林赎买与林分改造,并优先赎买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商品林。

(五)关于《决定》提出的“创新监督机制,提高保护工作质效”方面。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水利局,结合河湖长制和“晒水、议水、评水”机制,每月通过三明日报等主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全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取水量、水体类型等相关信息,自今年4月份以来累计已亮晒7期。11个县(市、区)通过本地融媒体微信客户端等渠道亮晒饮用水源相关信息,自5月份开始累计已亮晒6期。全市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发挥职能作用,履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职责,促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六)关于《决定》提出的“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水源保护意识”方面。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结合“6·5环境日”“8·15”生态日等节日,组织开展环保设施参观、主题宣传活动、生态研学等方式宣传水源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市水利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通过微信公众号转载《决定》,并推送“福建河湖长制”等省级微信平台进行宣传。

二、贯彻落实《决定》存在的主要问题

《决定》出台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对照《决定》的内容和人民的期盼,仍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从调研情况来看,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护区制度落实还有差距一是跨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有待加快。明溪县黄沙坑水库于2013年启动建设,于2019年12月投入使用,饮用水源上游流域涉及将乐县白莲镇、明溪县盖洋镇,明溪、将乐两县尚未就保护区划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截止目前,经过市政府多次协调,双方已初步明确生态补偿金额,相关细节仍在商议中。二是保护区内基础设施建设还需完善部分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标识、隔离防护设施年久失修、更新滞后,部分污水处理项目后续管理维护经费不足,基层财力无以为继,农污设施运维资金保障不足,面临“建而不管、建而失管”的局面。沙县区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饮用水安全保障工程项目进展缓慢,双溪水库水源地保护区二级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尚未完全建成。

(二)备用水源保障存在短板。一是市区水源保障区域不平衡沙县区已建成4座县级集中式水库饮用水源,同时新建沙县马岩中型水库,整体保障能力较强;三元区备用水源薯沙溪水库权属为民营企业福建汇华集团,该水库以发电为主,需将发电成本折算为取水费用,由政府进行购买后方可供水,无法完全保障应急需要时提供足量、优质的源水。二是部分县级水源保障能力不够强各县(市、区)中大田县城区仍为单一饮用水源供水,备用水源下坑水库仍处于施工阶段;宁化县隆陂水库、泰宁县水埠水库作为备用水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未及时升格为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在监管力度、监测频率、保护措施等方面存在差距。

(三)保护措施有待加强。一是生产生活污染防治不够到位全市15个在用和5个备用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仍存在不同程度的生产生活活动,其中市区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永安南区和北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还存在人口超过千人的生活区域,二级保护区内农田、经济林种植农药、化肥滥用的情况未有效管控,农村生活和农业污染长期积累,加剧水源地富营养化风险。二是水源水体污染源监测水平还不够高对水库水源污染源监测的针对性和监测频次不够,针对种植业农业、化肥滥用的现象,水库水源保护和监测部门尚未常态化开展化学污染物、农残等特定项目指标的监测分析,源水水质监测能力有待提升。三是水源保护区商品林调整工作进展缓慢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商品林赎买、置换工作主要依靠上级政策资金支持,补偿标准与林农期望差距较大,同时属地财政资金不足,林分改造和商品林调整等工作缓慢。如,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共有商品林19.6万亩,除天然林2.2万亩列入中央财政补偿外,还有17.4万亩商品林。

三、进一步贯彻落实《决定》的建议

为进一步推动《决定》的贯彻实施,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筑牢水源保护屏障一要加快督促保护区划定市政府要加大力度协调并督促明溪县、将乐县政府会商议保护区划定工作,善于用改革的办法、法治的思维破解发展中的难题,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积极推动解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生态补偿支付、上下游联动共管等事宜,促成明溪县、将乐县尽快统一共识、形成一致意见,加快保护区划定工作,稳妥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二要补齐基础设施短板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标规范的要求,着力加强界碑、交通警示牌、宣传牌等标志标识的建设和管护,及时补建缺失、破损部分,重点完善一级保护区周边群众活动频繁区域、穿越饮用水水源地道路交通两侧防撞护栏、事故导流槽和应急池等设施,因地制宜设置事故导流槽,提高保护区防护能力。

(二)进一步加快供水工程建设,提升水源保障能力一要加快市区新建水源进程市水利局要加快三明渔溪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水利工程相关政策和财政资金支持,力争“十五五”期间启动项目工程建设,提升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能力;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沙县区联网供水的研究和指导,论证建设跨沙溪河的供水管道项目,与北部片区供水管网联网,实现水量互补、联网供水。提升县级饮用水保障能力大田县要在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基础上,加快大田第二水源项目下岩水库建设进度,统筹做好库区移民、保护区划定等工作;宁化县、泰宁县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结合实际适时推进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升格工作,做好相关评估,按照相关标准和程序对需要升格的保护区进行调整和报批,确保保护区级别与保护需求相适应。

(三)进一步加大水源保护力度,巩固水环境治理质效一要深化污染防治攻坚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开展水污染源头整治,全面深入排查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染,建立精细化管理台账,针对性地制定和推广“一地一策”治理方案,进一步扩大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农药减量控害技术的应用覆盖面,大力引导推广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等环境友好型产业模式,保护饮用水水源安全和生态系统稳定。要有效提高监测水平相关部门要根据饮用水源现状,加强水源地的保护和源水监测的针对性,加大监测频次,增加开展源水特定项目特别是化学污染物、农残指标的分析检测,逐步实现对源水项目分析的全覆盖,并将监测分析数据实现共享。及时掌握饮用水水质实时动态,为科学分析水质变化情况、动态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三要推进商品林赎买工作科学编制我市“十五五”林业发展规划,全面摸清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林权现状,结合当地实际,创新商品林经营管理模式,按照《三明市“十五五”期间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改革试点方案》要求,推进商品林赎买、置换等工作,逐步优化生态公益林布局,同时加快公益林林分改造,提升水源涵养能力,实现“生态得保护,林农得利益”的双赢效果。

附件:《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决定》


 

 

 

附件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决定

2025年4月18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饮水安全是人民生活的一条底线”。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重要理念,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福建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作出如下决定:

一、健全组织体系,强化统筹协调。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统一领导,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作为人民政府年度工作重点,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制度,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要理顺管理机制,履行主体责任,压实部门职责,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事项会商、联防联控和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定期商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措施,严厉查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相关的违法行为。

二、落实制度保障,实现规范化建设。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必要的隔离设施,并加强管理维护;加强应急防护设施建设,防止运输油类、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发生事故污染饮用水水源;加强应急水源或者备用水源建设和管理,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区域联网供水,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三、严格依法治水,一体推进污染防治。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推广运用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减少农药、化肥使用,加强畜禽养殖、笋竹加工等污染整治;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染防治,实行生活污水、垃圾集中处置,保障设施设备正常运营;要依法开展环境状况和污染风险调查评估,采取工程措施或者生态保护措施,保护饮用水水体。

四、完善补偿机制,提升水源涵养能力。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坚持“谁受益、谁补偿”原则,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因地制宜建立财政综合补偿机制,探索市场化补偿机制,优化补偿方式,促进保护与发展相协调;要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公益林建设、保护和管理,依法管控采伐活动,有计划采取赎买、租赁、置换等方式优化生态公益林布局,科学推进林分改造,提升水源涵养能力。

五、创新监督机制,提高保护工作质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深化落实河湖长制和“晒水、议水、评水”机制,每月通过主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饮用水水源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市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要发挥职能作用,履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职责,促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六、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水源保护意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宣传教育,定期开展公益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推动护水知识进村入户,增强全社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意识。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

水源地保护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金轶人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结合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将审议意见综合如下: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自2025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来,市、县两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决定》,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采取措施、细化工作清单、压实部门责任,全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决定》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保护区制度落实还有差距跨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有待加快,保护区内基础设施建设还需完善。二是备用水源保障存在短板市区水源保障区域不平衡,部分县级水源保障能力不够强。三是保护措施有待加强生产生活污染防治不够到位,水源水体污染源监测水平还不够高,水源保护区商品林调整工作进展缓慢。

为了进一步推进《决定》贯彻落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结合本次调研,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筑牢水源保护屏障一要加快督促保护区划定市政府要加大力度协调并督促明溪县、将乐县政府商议保护区划定工作,善于用改革的办法、法治的思维破解发展中的难题,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积极推动解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生态补偿支付、上下游联动共管等事宜,促成明溪县、将乐县尽快形成一致意见,加快保护区划定工作,稳妥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二要补齐基础设施短板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标规范的要求,着力加强界碑、交通警示牌、宣传牌等标志标识的建设和管护,及时补建缺失、破损部分,完善保护区周边群众活动频繁区域、穿越饮用水水源地道路交通两侧防撞护栏、事故导流槽和应急池等设施,因地制宜设置事故导流槽,提高保护区防护能力。

二、进一步加快供水工程建设,提升水源保障能力一要加快市区新建水源进程市水利局要加快三明渔溪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水利工程相关政策和财政资金支持,力争“十五五”期间启动项目工程建设,提升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能力;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沙县区联网供水的研究和指导,论证建设跨沙溪河的供水管道项目,与北部片区供水管网联网,实现水量互补、联网供水。提升县级饮用水保障能力大田县要在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基础上,加快大田第二水源项目下岩水库建设进度,统筹做好库区移民、保护区划定等工作;宁化县、泰宁县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结合实际适时推进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升格工作,做好相关评估,按照相关标准和程序对需要升格的保护区进行调整和报批,确保保护区级别与保护需求相适应。

三、进一步加大水源保护力度,巩固水环境治理质效一要深化污染防治攻坚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开展水污染源头整治,全面深入排查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染,建立精细化管理台账,针对性地制定和推广“一地一策”治理方案,进一步扩大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农药减量控害技术的应用覆盖面,大力引导推广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等环境友好型产业模式,保护饮用水水源安全和生态系统稳定。要有效提高监测水平相关部门要根据饮用水源现状,加强水源地的保护和源水监测的针对性,加大监测频次,增加开展源水特定项目特别是化学污染物、农残指标的分析检测,逐步实现对源水项目分析的全覆盖,并将监测分析数据实现共享。及时掌握饮用水水质实时动态,为科学分析水质变化情况、动态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三要推进商品林赎买工作科学编制我市“十五五”林业发展规划,全面摸清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林权现状,结合当地实际,创新商品林经营管理模式,按照《三明市“十五五”期间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改革试点方案》要求,推进商品林赎买、置换等工作,逐步优化生态公益林布局,同时加快公益林林分改造,提升水源涵养能力,实现“生态得保护,林农得利益”的双赢效果。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和《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研究处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环城工委征求意见后,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附件: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对《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结果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对《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决定》

贯彻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结果

 

10月28日,三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7人,实际到会34人,测评情况如下:

测评项目

测评情况

测评结果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市人民政府关于《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

34

0

0

满意

关于市十届人大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51028日在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市政府系统办理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情况报告如下:

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聚焦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深入推动“四领一促”工作,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出建议205件。这些建议以事实情况、相关数据反映群众诉求,内容涵盖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社会治理、生态保护等各个领域,充分体现了代表们的责任担当和为民情怀。今年市政府及工作部门共承办代表建议191件,承办率93.2%。截至目前,191件建议均已按期办结、办复并一次性答复取得全部“满意”或“基本满意”反馈,其中181件获得满意评价,10件获得基本满意评价,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一、强化政治担当,高标准推进建议办理工作市政府始终把办好人大代表建议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作为改进政府工作、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推动建议办理工作提质增效。

(一)压实责任链条,凝聚办理合力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在314日召开的第58次常务会议上专题研究建议办理工作,强调“要把建议办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肃细致、认真负责地做好办理工作”。市政府建立市领导领办重点建议机制,6件重点建议由5位市领导分别牵头办理市政府办优化建议交办流程,通过组织部门会商等形式,精准确定11个县(市、区)和72个市直部门的承办责任。各承办单位实行“主要领导牵头部署、分管领导协调推进、责任科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对每件建议做到措施具体、责任到人、时限明确。市政府督查室将督查督办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全过程,加强跟踪协调和检查指导,推动建议办理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规范办理流程,提升工作质效下发《关于认真办理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的通知》(明政办发明电〔2025〕4号),明确办理标准、办理程序、沟通联系、督促检查等事项,确保代表建议办理答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一是严把答复质量。按照直面问题、精准作答、简洁精炼要求,强化对答复文件内容的审核。对答复不到位、措施不具体、格式不规范的一律退回修改,确保答复内容具有针对性、准确性、可操作性。二是加强沟通联系。推动承办单位加强“办前、办中、办后”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办前”准确了解建议的初衷、目的和要求;“办中”积极反馈办理工作的阶段性进展和成效,吸纳代表意见;“办后”反馈办理结果,进一步提升代表的满意度。三是推行阳光办理。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答复意见,接受代表和社会监督。对涉及公共利益的建议,邀请代表参与现场督办和成果验收;对不能公开的答复意见,主动函复代表,如实说明客观原因,充分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实现办理过程透明化、可视化。

(三)强化督查考评,推动成果转化。市政府办公室坚持目标导向、实效导向,建立“交办—督办—问效”全链条工作机制,通过定期通报、动态跟踪、现场复核等方式,推动建议办理从书面答复向实际成效转化。一是定期督查通报,确保按时高效答复。建立人大建议办理台账,根据主办、协办答复时间节点发送建议办理答复工作提醒2次,确保所有建议按时办结。先后3次以《督查与反馈》形式对代表建议办理进度、办理结果、答复质量等情况进行通报,督促承办单位提升办复质效。二是动态跟踪整改,提升办理满意度。针对代表反馈的基本满意事项,督促承办单位主动对接相关代表,进一步了解意图,汇报整改措施和工作进展,推动2件〔《关于陈景润实验小学富兴校区周边道路安全问题的建议》(0001号)、《关于推动托育服务发展的建议》(0042号)〕基本满意建议转化为满意。三是紧盯承诺事项,推动成果转化。开展人大建议办理“回头看”工作,要求承办单位对照答复内容逐项梳理承诺办理事项,切实抓好答复承诺事项的推动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不定时开展书面督查和现场复核,推动建议由“答复满意”向“落实满意”转变,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聚焦重点突破,带动建议办理质量整体提升。注重以点带面、示范引领,通过办好重点建议,实现“办理一项建议、提升一个领域”的带动效应。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主任会议研究确定的6件重点督办建议,市政府主要领导逐件审阅、签批,提出办理工作要求。市政府分管领导领衔督办,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答复工作。根据市人大代表反馈意见,对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一)关于进一步加快三明市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建议(第0014号,刘薇代表提出)。该建议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国昕牵头,市发改委主办,办理结果为“B”,代表反馈“满意”。

主要措施:一是加大生产性服务业的培育与扶持。印发《三明市加快第三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三元区、沙县区配套出台相关优惠措施。同时,以“十五五”规划编制为契机,完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优化调整“上限上规”企业补助等各类政策措施,在规划引领、市场主体培育等方面助力市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二是构建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互动发展机制引导制造业企业向“制造+服务”转变,梳理服务型制造发展路径,建立重点项目库,促进制造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目前,我市共有3家企业入选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或项目,6家企业入选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下步,将持续深化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引进培育一批服务型制造解决方案供应商和咨询服务机构,为制造业企业提供全链条、定制化服务。三是推进生产性服务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布局建设六大科技创新平台,服务企业240余家,转移转化成果40余项;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中国移动(上海)产业研究院三明分院落地,3家企业获评国家5G工厂、3家单位数字化项目获评首批次省级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

(二)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建议(第0045号,邓宝玉代表提出)。该建议由林菁副市长牵头,市教育局主办,办理结果为“B”,代表反馈“满意”。

主要措施:一是规范制度建设。制定下发《关于加强三明市新时代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三明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和“三明市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加强对全市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专业指导,将心理健康和家庭教育工作列入教育部门春、秋季开学初专项督导检查内容,严格按照课程要求开齐开足心理健康课。二是强化保障举措。与华东师范大学合作建立我市学生心理健康管理与服务平台,每学年为中小学生开展一次心理测评。目前,全市中小学校100%建立心理健康辅导室,100%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12个市、县级心理健康辅导站全部开通心理咨询热线和心理咨询志愿服务。三是加强“家校社”联动。5月印发《三明市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整合学校、家庭、社会各方资源,8月三明市入选福建省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试点地区,目前全市已有60%的县(市、区)建立“教联体”。组建全市家庭教育讲师团队伍和骨干心理健康教师公益队伍约80多人,每年开展公益家庭教育、心理健康巡回讲座等近3000场次,每年开展一次全市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培训。

(三)关于进一步解决市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问题的建议(第0054号,郑季武代表提出)。该建议由廖金辉副市长牵头,市城管局主办,办理结果为“A”,代表反馈“满意”。

主要措施:一是加强校园周边秩序管理。教育和公安部门推动建立“家校警”联动协作机制,在上下学高峰时段设置630个“护学岗”,开展安全联动护学12万余人次。加强校园周边摊点整治,劝导纠正占道经营1464余起、清理占道乱堆放516余处;清理乱张贴广告379余处。二是完善道路交通附属设施。协调解决市区校园周边安全隐患230余处、优化公交线路17条,增设交通安全设施1200余米。针对代表建议中提出的第二实验学校等校园周边道路附属设施问题,制定“一校一策”优化方案,通过增设临时停车指示牌,增设限速、禁止鸣笛、学校警示标志,规划家长接送专用通道等措施提升校园周边道路附属设施安全水平。三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建立参与“护学岗”的家长志愿者服务档案,将学生家长志愿者参与护学志愿服务次数和时长,纳入市民文明积分。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组织“十个一”校园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160余场次,覆盖师生4万余人次。分级分类开展交通安全“联合教育”,建立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档案2000余份,签订安全文明出行承诺书3000余份。

(四)关于深入践行大农业观大食物观的建议(第0060号,粘忠毅代表提出)。该建议由市委常委、副市长胡帅牵头,市农业农村局主办,办理结果为“A”,代表反馈“满意”。

主要措施:一是推动特色产业提质增效。推进三明“中国稻种基地”建设,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做强做优果蔬、茶叶、食用菌、畜禽、水产等特色优势产业。持续推进全市4个现代农业产业园、15个农业产业强镇、170个“一村一品”示范村建设。今年以来,全市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产量分别同比增长2.8%、4.0%、5.0%、2.3%。二是强化龙头企业培育。开展第七轮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增补和监测工作,累计培育356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并推荐51家企业申报新一批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组织农业产业企业与金融机构开展政银企对接,为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如交通银行为大田银顶牧业授信并发放1000万元贷款,解决企业融资难题。三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持续擦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及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金字招牌,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强化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今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99.86%。四是加大品牌培育力度。积极培育支持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申请“三品一标”认证,今年以来,全市新增“三品一标”认证产品数117个,累计认证919个;加强“绿都明品”区域公用品牌推介,推荐明溪淮山、将乐竹荪等6个产品参加2025年度福建著名农业品牌评选。

(五)关于合理管控市区共享电动车投放的建议(第0074号,林洪良代表提出)。该建议由廖金辉副市长牵头,市城管局主办,办理结果为“B”,代表反馈“满意”。该件经人大相关委室、市政府督查室跟踪督办,承办部门持续推进后,办理成效已达“A”类。

主要措施:一是健全制度机制。市城管局、发改委、公安局和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印发《关于三明市共享单车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引导行业规范发展。积极推进将共享单车管理纳入《三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立法计划,目前立法可行性调研工作已启动。二是实施总量控制。三元区依据人口数量、设施条件、利用效率等科学规划泊位,共计施划停放区域约447个、泊位约10000个。实施挂牌管理,控制上路车辆投放,要求车辆配备头盔、防超载设施,开启人脸识别功能,目前三元区已挂牌共享单车8000辆,其余车辆正在完成改装并录入交警上牌系统。三是压实运维责任。督促企业完善运营调度机制,严格落实运维人车比不低于1:200,调度车比不低于1:1100。依托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三元区8家企业全部实现实时在线监管,对商圈、车站等潮汐区域,安排专人值守调度,对乱停放等问题60分钟内限时处置。

(六)关于加大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力度的建议(第0080号,卢小青、郑季武、许丽华、张铃、黄圣团、池明流代表提出)。该建议由吴健成副市长牵头,市民政局主办,办理结果为“B”,代表反馈“满意”。

主要措施:一是扩大服务供给。连续4年将老年助餐服务纳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今年以来,全市新开业运营和在建长者食堂(助餐点)15个,累计发放老人就餐补贴94.03万元,提供老人助餐服务49.09万人次。二是强化场地保障。各县(市、区)积极利用民政配套用房和其他国有闲置场所用于长者助餐,推动助餐点与社区服务设施共享,引导社会餐饮企业设立老年助餐专区。如,三元区累计盘活社区配套用房2455.62平方米建设长者食堂,并创新将长者食堂嵌入三钢企业食堂,累计惠及老人6.35万人次。沙县区创新“政企合作”模式,在5个乡镇联合小吃店打造“老年餐桌”,开发适老营养套餐。三是加大扶持力度。统筹各级资金300万元,重点支持67所示范食堂设备更新和运营奖补。将老年助餐纳入民政“十五五”规划框架,加强规划布局,推动构建覆盖城乡、普惠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四是加强安全监管。建立市场监管、消防等多部门联合检查机制,今年开展检查418次,整改隐患119处。推动26所食堂实现“明厨亮灶”联网监管。畅通12315等食品安全投诉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三、实施分类办理,推动代表建议转化为发展实效。聚焦代表建议办理“最后一公里”,按照分类施策、精准发力的工作原则,对条件成熟的建议,推动转化为具体政策措施,立行立办、务求实效;对需要持续推进的事项明确工作路径并限时办结;对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做好解释说明,并纳入工作参考。全力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做到成果转化最大化、政策受益普惠化,全面提升政府工作质效。

(一)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有74件。主要涉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县域重点产业发展、基础教育、城市建设与管理等方面内容。各承办单位积极整合资源,推动问题解决,取得良好成效。如,改善农村饮水安全状况方面,全市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已完成投资4.25亿元,开工建设农村水厂126处(含规模化水厂3座),其中已建成36处(不含规模化水厂),已建设管网713公里,受益人口12.11万人。又如,遏制市区“两违”乱象方面,今年以来市区已累计出动巡查人员1902人次、执法车辆1036车次,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210份。截至目前,市区共发现“两违”问题250起,均已制止,未发生新增“两违”情况。

(二)代表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B类)有104件。主要涉及公共服务设施改造提升、普惠型养老服务、文旅品质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方面内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市政府各部门将所提建议纳入工作计划,逐步采取措施解决。,支持生态新城发展低空经济方面,出台《关于支持三明生态新城打造低空产业集聚区的若干措施》,推进三明生态新城低空产业发展,加快打造区域特色产业集聚区,生态新城获批“两岸大湾区低空产业示范基地”称号。下一步,市发改委将配合生态新城做好低空经济重点企业招商落户、加快布局无人机空地一体体系试点、建设低空飞行服务站等工作。如,加快建设社区“托老所”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需求方面,今年争取500万元省级养老服务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用于3个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项目建设,大田县仙亭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宁县里心镇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永安市小陶镇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均已开工。目前,全市共有(含在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共21个。

(三)代表建议所提问题条件限制后解决或留作参考(CD类)的有13件。主要涉及公共交通线路优化、铁路规划、教育工作考评、海外出生子女归国落户等方面内容。这部分建议受相关政策规定或客观条件的限制,短期内难以解决,市政府将积极向上反映或作为工作参考。,关于加快推进鹰厦线三明市区三钢段外绕改线的建议,存在的主要困难是项目资金无法拼盘。该项目总投资10.2亿元,目前可落实筹资约3亿元,资金缺口约7亿元,因地方财力困难暂时无法实施,待条件成熟后推动落实。如,关于优化海外出生子女回国落户流程的建议曾春根代表提出的超过6周岁以上人员落户减免人像、指纹、DNA认证,审核期间允许申请人员出境等建议,因与上级文件规定相冲突,在上级文件未做出调整前暂无法解决〔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严密和规范出生登记户口工作的通知》(公治安明发〔2022〕79号)规定,“对于超过6周岁以上大龄儿童首次申报落户的,必须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形成书面材料,并进行人像、指纹、DNA比对,在层报地市级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办理”;福建省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闽公综〔2021〕275号)规定,在通过核准办理落户前又出国的,应当重新申请。市公安局将在严格落实省上规定的基础上,强化户籍窗口规范化建设,优化办事服务,开设国外中国公民回国落户绿色通道,实现最大程度的便民惠侨。

虽然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代表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部门联动还需加强,部分协办单位与主办单位沟通配合不够,落实建议的合力有待增强。二是办理质量有待提高,有的承办单位对建议内容调研不够深入,未能真正领会代表意图,解决措施的针对性、实效性还有待提高。三是与代表互动不够,联系紧密度待加强,信息传递有时存在“慢半拍”现象。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对待,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

下一步,市政府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和帮助下,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抓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定期开展“回头看”,强化跟踪承诺事项落实情况,提高“办成率”,推动代表建议转化为惠民利民的工作实效。

以上报告,请审议。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

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洪彬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关于进一步加快三明市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建议》等6件重点督办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见附件)。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人民政府和各承办单位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严格办理要求,强化督查考评,不断提升办理质量和水平,推动代表建议办理落地落实,取得良好成效。截止10月底,市政府及工作部门共承办代表建议191件,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74件,占39%;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解决的(B类)104件,占54%;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解决的或留作参考的(C、D类)13件,占7%。代表对建议办理表示满意181件、基本满意10件,满意率100%。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建议办理和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答复代表建议的规范性有待加强。有的建议答复格式不规范,存在标题不准确、未标注答复类别、主送未体现代表姓名、抄送单位或公开属性漏填、缺少文号等问题。二是承办单位与代表沟通的主动性有待加强。个别单位在办理过程中缺乏与代表的联系沟通,特别是对因政策规定或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建议,与代表沟通解释不够充分,导致承办部门与代表之间信息传递不及时或出现偏差。三是答复代表建议的针对性有待加强。个别承办单位对建议涉及的问题把握不够准确,答复内容宽泛笼统,经常以“已引起重视”“正在研究”“下一步推进”等表述应付,没有深入研究分析,提出具体解决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一要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市政府及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办理责任,规范办理流程,强化部门联动,凝聚代表建议办理整体合力,通过会商研判、调研座谈等方式,主动与代表沟通联系,听取意见建议,形成良性互动,确保建议办理落地可行。二要突出重点,推动问题解决。根据各承办单位答复代表建议情况,实行分类跟踪,统筹推进。对已办结的代表建议要严格把关,扎实开展“回头看”。对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解决的代表建议,要进行集中梳理、建立台账,持续跟踪监督并定期告知代表。三要聚焦关键,强化办理质效。对常委会确定的6件重点督办建议,要加大督办力度,持续跟踪问效。对满意度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的重点督办建议,要认真研究存在问题,充分吸收代表意见建议,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制定更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力促建议落实见效。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和《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研究处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征求意见后,书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附件: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测评结果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0月31



 

 

 

 

 

 

 

 

附件     

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测评结果

序号

重点督办建议

满意

基本

满意

不满意

测评

结果

1

关于进一步加快三明市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建议

23

11

0

满意

2

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建议

19

15

0

满意

3

关于进一步解决市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问题的建议

23

11

0

满意

4

关于深入践行大农业观大食物观的建议

21

13

0

满意

5

关于合理管控市区共享电动车投放的建议

15

19

0

基本满意

6

关于加大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力度的建议

17

17

0

基本满意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2025年10月28日在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

蔡建明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报告如下:

清流县选出的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清流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张仕权,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2025年9月29日,清流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罢免其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尤溪县选出的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池金屏,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25年9月19日,尤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

大田县选出的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吕国健,今年9月调离三明。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张仕权、池金屏、吕国健的代表资格终止。

以上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事宜,报请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予以公告。

本次市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后,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24人。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2025年10月28日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5年10月28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清流县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张仕权的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张仕权的代表资格终止。尤溪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池金屏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大田县选出的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吕国健,调离三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池金屏、吕国健的代表资格终止。

截至目前,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24人。

特此公告。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1028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

三明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的决定

202510月28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1月在三明召开。会议的建议议程: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审查和批准三明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三明市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三明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三明市2026年市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事项。

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授权主任会议作出决定。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免职名单

20251028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吕国健的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吕国健免职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规定,现提请:

免去吕国健的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请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市长  陈岳峰

2025年10月20日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51028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马骕的三明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明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提请免去马骕职务报告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现提请:

免去马骕的三明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请予审议。

三明市监察委员会代主任  黄晓峰

2025年10月20日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51028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陈翔熙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陈翔熙免职的报告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现提请:

免去陈翔熙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请审议。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陈枫

2025年10月13日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51028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杨智勇的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免去杨智勇职务的报告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之规定,现提请:
    免去杨智勇的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请予审议。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董斌       

2025年10月13日  

 

 

 

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组成人员请假人员名单

 

一、全程请假

廖丽青   张玉赋   郑季武   

二、部分议程请假

陈谊声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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