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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建立健全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增强代表工作实效,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根据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课题调研的通知》精神和三明市人大常委会2013工作要点的安排,今年拟围绕“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课题开展调查研究。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 课题指导
徐 铮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王 庆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总结我市地方人大代表工作实践的基础上,深入探讨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的对策与建议,支持、规范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努力推进代表工作,为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三、选题参考
(一)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提高对代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国家权力机关的行为主体、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人大工作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支持代表执行代表职务。
(二)增强代表素质,提高代表依法履职和行权能力
优化代表结构、增强代表履职意识、加强代表学习和培训、完善代表激励和约束机制、对代表的监督。
(三)保障代表的知情权,提高代表会议期间的履职水平
为代表知情权知政提供信息、代表审议大会的各项议案和报告、代表的表决、代表提出的质询案和罢免案、为代表在会议期间的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四)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增强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实效
代表活动的原则和内容、代表活动方式及组织、代表视察和专题调研、代表对常委会和其他活动的参与、代表活动新机制和新途径、代表密切联系选区和选民。
(五)健全完善代表工作制度,加强代表服务保障工作
代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设立和完善代表联络机构、为代表履职提供条件和保障。
(六)改进代表议案和建议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和实效
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的要求范围和程序,提高代表议案的办理质量,提高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实效。
各课题小组和作者可以从以上研究方向和内容中自选或自定研究课题。
四、进度安排
(一)2月拟定课题研究工作方案,并进行部署;
(二)3-5月开展调研;
(三)6月20日前形成课题研究报告或论文初稿;
(四)7月20日前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局、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个人作者向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提交论文(论文稿发送E-mail地址见后),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于7月底向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报送专题研讨会的论文;
(五)8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进行课题报告或论文评阅,评选优秀课题成果;
(六)9月省人大常委会在厦门市召开专题研讨会;
(七)10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课题报告或论文进行评阅,评选优秀课题成果。
五、组织实施
(一)课题调研及评选活动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局及其机关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实际,自行选择具体课题开展调研。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可结合本单位工作安排,组织有关人员选择具体课题进行调研,并至少报送2篇以上研究报告或论文。
(三)各单位及个人的选题,请在3月25日前报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