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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评议重实效 代表履职添动力

2019-12-20 09:34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将乐县人大常委会

  

缘起回顾

  人大代表肩负着依法行使国家权力、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大使命。代表履职情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代表作用的发挥。只有每一位人大代表都能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应有作用,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权才能得到有效行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才能得到真正实现。多年来,将乐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工作,积极拓展代表工作内涵,创新代表工作方式方法,通过抓好三个平台建设、办好三个活动、完善三个机制,让代表“动起来”,代表参与决策、桥梁纽带、监督协助、模范带头的作用得到了较好发挥,使代表的履职活力明显提升,有力地推动了人大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同时,也清醒地看到,少数代表由于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重要性缺乏应有的认识,主动履职的意识不够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高,认为当代表荣誉多于责任;有的代表一届到头在审议讨论会上发言较少、向大会提交较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较少,甘当“哑巴代表”“无为代表”;有的代表走访联系选民不主动、不深入,不能很好地倾听群众的意见、反映群众的意愿,把联系群众、帮助群众解决困难看作是件“麻烦事”,对按规定应当参加的联系群众活动也不能正常参加,没有很好地起到桥梁纽带作用;有的代表不能自觉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地听取人民群众对自己履行代表职责的意见,没有将接受监督的压力变成更好履职的动力,缺乏积极履职的热情和激情。

  基于人大代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将乐县人大常委会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15〕18号文件和闽委发〔2015〕23号文件精神,在此基础上,从“为群众立言,对人民负责”的高度,以深化人大代表“代表谁”和“怎样代表”认识、增强代表履职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为目标,以强化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主动接受选民监督为重点,把开展人大代表回原选区向选民述职活动作为创新代表工作、丰富代表活动形式和内容的一个有效载体,深入进行探索与实践。从2015年10月开始,通过制定方案、试点示范、会议部署、现场推进等环节,于2016年9月在全县全面开展此项活动,要求县乡两级代表一届内至少向原选区选民述职2次,接受选民评议和监督,并逐步建立起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运行机制。2018年10月至11月,县人大常委会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组织本届县乡代表开展了届内第一次述职评议活动,按照撰写述职报告、召开述职大会、进行述职评议、反馈评议结果等程序,全县先后召开述职评议会议115场,共计153名县人大代表和604名乡镇人大代表向6221名选民进行述职并接受评议,代表参与率达96.9%,共征集选民意见154条,打通代表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创新亮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开展有序推进。由于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是直接选举产生,来自社会各界基层和农村一线,地域分散、身份不一,因此加强组织领导至关重要。县人大常委会在先行试点、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向县委请示报告,经县委同意,制定出台了《将乐县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暂行办法》,对代表述职评议的次数、述职内容、组织实施、主要方式、选民代表组成与人数、会议议程、述职后的评议与测评、整改要求等具体内容作出规定,为活动的全面规范开展提供了遵循。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依据《办法》要求,分别制定代表述职评议工作方案,明确人员、时间、地点、方法、步骤,以选区为单位组织实施。同时,县人大常委会成立工作指导组,各乡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为代表述职评议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规范述职内容,确保代表述职客观真实。县人大常委会对代表述职内容进行了明确,主要是代表履职情况及主要成绩,包括出席县乡人代会审议各项报告,提出议案、建议情况;闭会期间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密切联系选民情况,听取、反映群众意见建议,推动政府解决群众困难情况;参加县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的学习培训、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的情况;在自身岗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情况;履职中存在的不足及今后工作努力方向等。代表根据述职内容,在深入所在选区走访选民、听取选民的意见基础上,通过认真思考、整理撰写好述职报告,并在述职评议会议召开七日前连同代表履职登记表一起报送乡镇述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把关,让代表有“职”可述,让选民有“事”可评。

  (三)把好关键环节,确保述职评议有的放矢。首先,做好宣传发动,通过广播、电视、微信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代表述职评议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选民和代表重视、支持,调动选民参与积极性,营造良好气氛。其次,把好选民代表推荐,引导选民把选区内有威望、有影响、公道正派的人推荐为选民代表,每个选区的选民代表人数掌握在30至50人左右,确保评议工作的广泛性和代表性。第三,规范述职评议程序,主要包括代表会前走访了解、主持人介绍代表基本情况、代表向选民述职、选民评议发言、进行满意度测评、公布测评结果、代表作表态发言、主持人作评议小结等环节。通过规范程序,明确代表述职评议的步骤和方法,增强代表述职评议工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做好结果运用,确保述职评议不流形式。述职评议会议结束后,乡镇人大主席团及时将述职评议情况反馈给述职代表,并督促代表根据选民评议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事项,落实整改措施。对于履职效果明显的代表,以代表风采栏目为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发挥带动示范作用;对于测评结果较差的,按代表管理权限,对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代表限期整改,提高履职水平。2018年约谈了4名评议结果较差的代表,发出《代表履职建议书》4份,指出突出问题8条。同时将代表述职报告、选民意见建议、满意度测评结果及表态发言等材料,按一人一档要求,归入代表履职档案,作为考察代表连任资格的重要依据。

总结思考

  实践证明,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接受选民评议是对人大代表的一场特殊的“考试”,得到选民和代表的普遍认同,为宣传和推进人大工作起到积极作用。一是增进了代表与选民之间的沟通联系。通过面对面、心贴心的交流,使选民对代表的工作有了更直观的了解,体会到了“人大代表为人民”的内涵,对人大和代表工作增添了信任和支持,增强了人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和政治热情。代表们进村入户、征求意见,现场询问、交流感情,接受评议、听取建议,使人大代表更清楚选民的所思所想所盼,促进了思想交流和感情沟通。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对代表的监督机制。相关法律规定,代表要接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但对如何接受监督没有规定具体的形式。通过开展代表述职评议活动,选民真正懂得了自己应该行使的监督权利,使法律的规定具体化,完善了对代表的约束监督机制,增强了代表接受选民监督的意识,促进代表改进工作。此前,人大代表做了哪些工作,工作做得怎么样,多数选民并不太关心,也无从监督。如今开展了述职评议活动,不仅为选民监督代表履职提供了有效平台,也激发了广大选民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三是增强了代表履职的自觉性、责任感。开展代表述职评议,使人大代表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一些平时联系群众少、履行职责不积极的代表认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思想上有了更大的压力,增强了履职行权意识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代表进行述职并接受评议后,能够清晰自身履职情况怎么样、差距在哪里,切身感受到自身的担子有多重、责任有多大,明确改进方向和目标,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实干的精神投入到各项履职活动中。四是促进了代表工作的深入开展。代表述职评议工作,激发了代表工作热情,推动代表小组活动更加经常化、规范化,代表更加积极提出议案、建议。换届以来,共提出建议意见400余条,为选区选民解决实际问题200余个,有很多建议是从代表述职中相互启发提炼出来的。通过述职评议,县人大常委会从中发现了一批优秀人大代表,为下届人大换届选举、连任代表的推荐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开展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促进代表更好履职的有效措施。通过近五年的探索与实践,有以下五点认识:

  (一)加强组织领导是做好代表述职评议工作的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各项工作推进的根本保证,开展好代表述职工作同样离不开党的领导。县人大常委会将开展代表述职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工作方案等内容,主动向县委请示汇报,积极争取县委的重视和支持。同时,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代表述职工作指导组,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领委室负责人,深入乡镇和选区全程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负责选区人大代表述职的具体工作。如此,既为开展代表述职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又确保了代表述职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增强履职动力是做好代表述职评议工作的前提。履职是述职的前提,代表只有履行好职责,才有职可述,群众才有事可评,述职活动才能产生好的效果。从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实际情况来看,在人代会期间代表们都能认真参加会议,审议工作报告、提出建议,基本尽到了自己的职责。而在闭会期间,由于各代表小组活动开展不平衡、代表履职意识参差不齐、代表的兼职身份不同等原因,很难做到经常走访选区、听取选民意见,无形中影响了代表的履职。因此,开展述职活动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健全代表闭会期间活动机制,丰富代表活动形式,创造良好的履职外部环境,让代表的职能发挥有一个较好的平台。

  (三)选民积极参与是做好代表述职评议工作的重点。开展代表述职评议,重在选民积极参与和评议。流动人口增多、社区居民公民意识淡薄,使得评议活动的参加人数和质量不能保证,将直接影响评议效果。如何让选民热情地支持、积极地参与和互动回应,是一个难题。这就要求进一步完善“双联”机制,充分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宪法、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选民民主法治意识。评议时要选择那些想言、能言、敢言、会言的选民代表,引导他们走访群众、征求意见、客观评议。

  (四)跟踪整改落实是做好代表述职评议工作的关键。述职是为了推进代表履职,评议是为了让述职更具实效,而述职评议后的整改是述职活动开展、提高代表素质的关键所在。因此,要重视并整理好选民的意见和建议,引导代表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督促其及时整改。同时将代表述职、授受评议以及整改结果适时向选民公布,并记入代表履职档案。

  (五)建立长效机制是做好代表述职评议工作的保障。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并接受选民评议是新时期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有力措施,但如何规范、依法、有序、有效地开展,还需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形成长效约束、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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