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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用“典”丨三明市各级人大代表学习宣传民法典(一)

2020-07-22 10:16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编者按: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 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新中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承载着几代人的思索、汗水和梦想,是中国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

  民法典出台后,我市各级人大代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学习贯彻精神,积极参加在线学习、集中学习研讨等,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现将代表们学习民法典的体会摘要分期刊登。

  

 

  

黎立璋(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三钢集团公司董事长):
民法典为合法交易提供了更明确的法律指引  

  企业的发展,需要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的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保驾护航。民法典合同编在原合同法的基础上增加了情势变更、预约合同、紧急代位权等新的内容,不仅对传统交易方式中长期困扰交易双方的问题给出了系统的解决方案,还对互联网时代的新型交易方式提供了法律指引。 

  互联网时代的显著特征是普及“无纸化”“电子化”交易模式,以节省大量人力、物力以及时间成本。三钢集团顺应时代潮流,改变传统的人工交易模式,于2018年年底逐渐将钢材交易转战至网上平台,2019年交易额便达到了399.98亿元(不含税)。在这一巨大的变革过程中,我们摸着石头过河,努力在保证交易安全的同时为客户提供更便捷、更经济的服务,以实现厂商双赢。 

  

  

张林顺(
全国人大代表、将乐县高唐镇常口联村党委书记):
民法典中的“绿色原则”
  

  民法典开篇第九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讲话指出:“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此次民法典中的这一“绿色原则”,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了有力有效的法律保障。 

  作为一名山区的基层代表,对于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我深有感触。1997年,时任福建省委副书记的习近平同志曾到我村调研,作出“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的重要指示。20多年来,我们全村上下牢记嘱托,在村子建设发展过程中始终注重生态,现在村里的环境“美如山水画”,村民吃上“生态饭”。“绿色原则”写入民法典实现了绿色发展从理念到制度上的飞跃,这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长远考虑,让绿色中国梦实现得更坚定、更有力。 

  

  

邓秀忠(
省人大代表、三元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带头保障实施  增进人民福祉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民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回应群众的法治需求,体现了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护,是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同时民法典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法律制度支撑,为政府依法行使公权力设定了新边界、提出了新要求,开启了社会治理法制化的新征程。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我将结合自身本职工作,做学习、遵守、维护、践行民法典的表率,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通过满意度测评、述职评议、专题询问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履职情况的监督,加大对民生事业项目的关注,推动三元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更好地强化民生保障、增进人民福祉。

  

  

林强(
省人大代表、明一国际营养品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民法典提振民营企业家的发展信心
 

  民法典的出台,不仅标志着我们国家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同时也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迈上新台阶。民法典明确了公平的市场经济规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法治保障。 

  民法典构筑了多元的产权体系和平等保护原则,“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等一系列市场保护、产权保护法律条款的实施,不仅保障了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提振民营企业家的发展信心,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有力推动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和高质量发展。 

  

  

雷旺金(
省人大代表、宁化县中沙乡畲族村党支部书记):
当好民法典基层宣传者
 

  民法典是一部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典,为人民的美好生活提供全方面、多角度的保障,其中涉及到的房屋继承、土地承包、婚姻家庭等许多内容,与老百姓利益息息相关。 

  

在开展民法典宣传中,要注重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带领广大群众深入学习民法典,当好民法典的宣传者。作为来自基层的人大代表,推动民法典深入基层、深入民心,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做到以上率下带头学,全面了解掌握民法典的内涵和内容。继而以接地气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民法典宣传,对群众重点关心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让广大群众在“听得懂、感受到、能运用”的方式中提升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姚敏蓉(
省人大代表、三明市第一医院产科主任
):民法典为医务人员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当前,一些医患关系紧张、“医闹”“伤医”行为等医疗领域乱象还时有存在,不仅破坏正常医疗秩序,还严重损害患者和医务人员的正常合法权益。在民法典学习中,我感到民法典对健康战略的重视、对医务人员权益的保障,彰显了医疗法治的人民属性。 

  在保障医务人员权益方面,民法典以过错责任与替代责任防范医务人员与医患间的纷争,明确医疗损害的过错责任由医疗机构替代承担赔偿,并就医务人员工作、生活、诊疗过错、人身和财产权益等方面作出规定,为医者提供全方位、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护航健康战略全面实施、有效落地。 

  作为医疗系统的人大代表,要发挥好代表的表率作用,加强民法典宣传,特别是对医疗领域方面内容的宣传和解读,让广大医务人员感受民法典的保障作用,更加自信、有底气地做好医务工作,更好保障人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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