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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用“典”丨三明市各级人大代表学习宣传民法典(三)

2020-08-03 15:59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赵秀荣(省人大代表、尤溪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让民法典真正成为“人民的法典”  

  民法典从柴米油盐到衣食住行,从“物权”“合同”到“继承”“侵权责任”,几乎全方位涵盖了生活的方方面面。它的编纂和出台,在我国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它的颁布和实施,成为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契机。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民法典要实施好,行政机关应率先践行,除了在学法、守法、执法等各个环节推动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外,更应该通过线上宣传、线下普法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让民法典“活”起来,“飞入寻常百姓家”,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当切身利益受到侵害时,人民群众能知法、懂法、用法,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民法典真正成为一部“人民的法典”!

  

 

  

兰爱珍(省人大代表、清流县嵩溪爱珍豆腐皮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
学好民法典 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  

  民法典规范了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老百姓的邻里纠纷、生产经营、个人信息和私人财产权利保护,涉及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是“社会生活百科全书”。 

  市场经济的特点是主体地位平等、公平交易,强调契约精神。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编,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民商事领域基本法律制度和行为规范。 

  作为省人大代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头人,我将自觉带头学习民法典,多举人民群众身边的鲜活事例,将民法典的宣传教育融入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去,融入到乡村振兴的经济建设中去,并以民法典为指导,扎实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工作,推动乡村经济振兴,带领当地农民脱贫致富。

  

 

  

于卫闽(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研究室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委员):人大宣传工作要守正创新、尊法用法

  民法典人格权编规定,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情形之一的除外。民法典还对行为人是否尽到合理核实义务的认定等作了规定。 

  这些规定回应了近年来的“标题党”“跟风党”等网络乱象,有利于优化互联网的生态,保障新闻报道的真实性、严肃性和公正性,反映了信息化时代宣传舆论工作的法治需求。 

  在网络新时代,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必须坚持守正创新、顺势而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一如既往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切入点和着力点,运用好微信、网站、APP等传播渠道,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民主法治建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情况,为人大依法履职、法治社会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陈沈慧(

市人大法制委委员、市委党校副校长):
彻实施民法典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民法典是新中国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其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完整构建了我国私权保障体系,相应地对公权行使的规范化提出了度量标准,因此,也成为政府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法律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
因此,各级政府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任务:一要带头学习民法典,深刻领悟其中所蕴含的精神实质,把民法典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的理念融入各项工作中;二要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时充分保障私权,不得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权益;三要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减少公权力对市场的过度干预,为市场主体开展营商活动提供宽松、便利的环境。

  

  

李腾腾(
市人大代表,永安笋业协会会长、燕东街道东郊村计划生育协会会长
):
民法典让以房养老有了法律保障 

  民法典是老百姓的法,每一个字都是公民权利的热切表达。“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不再是梦和呼唤。 

  民法典中居住权的设立不仅保障了弱者皆有所居,还能让有房者以房颐养天年。以房养老有了法律依据,老人通过自己名下的房产就可以自己给自己养老,把房屋出售或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各从事以房养老业务的机构,换来现金的同时还可以继续无偿居住生活下去,不但解决了看病问题,还能改善生活。这不但打破了传统的养儿防老模式,更能让以房养老的相关产业快速完善和发展。 

  毫不夸张地说,我们每个人从出生到死亡基本上都生活在民法典的框架范围内。学习、掌握和运用好民法典颇具实际利益和现实意义。

  

  

林昌儒(
市人大代表,大田县梅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用民法典推动“三治”融合、构建法治社会 

  

民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是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的基本依据,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法律制度依托。
要在加强宣传教育上下功夫,强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实施方案、普法责任清单,细化工作任务,从严推进普法责任的落实。
要在建设法治政府上下功夫,以民法典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以执法带动普法、以普法促进执法,让人民群众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实现普法与执法双赢并进。
要在深化社会治理上下功夫,以民法典为抓手,推动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村规民约等“软法”体系完善以及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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