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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督办:“有为”才能“有效”

2018-09-25 09:10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刘 敏

  今年年初,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340名市人大代表肩负人民重托,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向大会提出代表建议256件,会后,2名市人大代表又提出代表建议2件,这些建议涉及乡村发展、环境保护和治理、教育事业发展、城市建设、社区管理等各个方面。

  半年过去了,代表建议办理和落实情况如何?代表所提问题解决得怎么样?7月,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和年度工作安排,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代表建议督办月”活动,突出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的8件重点督办建议,对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的258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和督办。

  注重落实见成效

  代表建议年年提,成效如何才是关键。今年,市政府及相关承办部门十分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精心安排部署,强化工作措施,推动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一批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两次提到了“乡村振兴战略”,并将它列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坚定实施的七大战略之一。当前,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是补齐农村这块短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全面发展和繁荣,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

  今年的代表建议中,代表们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关注度很高,涉及这方面内容的代表建议有13件,48名代表从制定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农村道路拓宽改造、发展特色产业、完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等各个方面为乡村发展献计献策。

  代表有呼声,政府有响应。今年,市政府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重点工作之一,组织编制《三明市乡村振兴规划(2018-2022年)》,制定《三明市实施现代农业提升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继续实施125个“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从做好振兴规划、加快产业发展、改善农村环境、夯实基层基础等方面着手,大力解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为推进我市乡村振兴开好局、起好步。仅加强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方面,今年起,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按每年每公里县道30000元、乡道14000元、村道4000元标准安排(省级承担50%,市、县财政合计承担50%),市级财政对各县(市、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实行差别化补助,配套资金从2017年的718万元提高至3000万元。

  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多年来一直是代表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

  围绕代表提出的饮用水源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等这些问题,市政府制定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计划,着力提升我市环保整体水平。截至6月底,市区空气质量状况“优、良”天数比例为99.4%,达标率居全省第一位;7个县进入全省58个县级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前10名;全市18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辖区三条主要水系18个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水质状况为“优”,均居全省第一位。

  多措并举促办理

  今年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从总体上来看,相较于往年有明显的提高,主要表现在:从收到的办理答复的情况看,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件)68件,占26.36%;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解决的(B类件)166件,占64.34%,两类代表建议占比达90.7%。从代表对办理工作满意程度来看,代表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的216件,基本满意的41件,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9.61%。督办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的主要原因,归根结底是各方重视并积极作为的共同结果。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常委会坚持分管领导牵头督办制,努力推动《关于规划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建议》等8件重点督办建议的办理和落实,促使一批关乎百姓利益的民生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在具体督办过程中,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建议领衔代表和相关委室深入实地调研,细心听取代表意见,及时听取部门汇报,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共同探究解决之策,较好地促成了相关问题的解决。

  ——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强力推进办理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代表建议办理的部署、推进工作,逐件审阅、签批8件重点督办建议,召开代表建议督办会议,听取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提出办理工作要求。各位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现场会,研究、协调、推进建议的办理落实工作。与此同时,市政府把“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情况纳入2018年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考评范围,从办理建议的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强化工作考评,推动了各部门更加重视、高效优质地办理建议。各承办单位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制定办理方案,落实办理措施,确保了办理工作“层层有人管、环环有人抓”。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对口督办。“督办月活动”期间,各相关委室结合本委室的监督调研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代表建议督办检查,先后召开5场座谈会,重点听取8个建议办理重点单位办理工作情况汇报,在此基础上,了解掌握“不满意件”办理的基本情况,逐件查摆问题所在,实现办理前、办理中到办理后的全程督办。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出具体督办意见,促进代表所提问题有效解决。督办前的6件“不满意件”全部转化为“满意”件或“基本满意”件。

  ——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努力形成合力效应。“督办月活动”期间,共有21位建议领衔代表积极参加各督办小组组织的实地调研,通过与承办单位面对面交流和座谈,共商办理方案、解决问题的措施和途径。代表们总体上肯定了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和重点督办建议的落实情况,并就进一步加强代表建议办理、推进有关问题解决落实等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

  强化监督动真格

  8月24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在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分组审议,就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展开了热烈的审议。

  “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总的来说是好的,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承办单位认真办理,下一步,要持续抓好重点督办建议办理事项的后续工作,对代表表示“基本满意”的代表建议,相关承办单位要主动进行回访,了解代表对办理工作的真实意图以及建议办理的进展或后续情况,强化工作措施,争取办理工作有新进展、新成效。”罗玮委员提出了建议。

  “少数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不够重视,‘文来文往’,‘重答复、轻落实’现象仍有发生。”叶清松委员指出了建议办理过程中的问题。

  “关于解决万达广场前道路交通拥堵问题的建议”,郭颖委员提出了看法,他认为,“目前,由于尚未建设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缺乏完善配套治堵设施等因素,造成车辆通行秩序混乱,在高峰期间交通拥堵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握轻重缓急,认真做好近、中、远期规划,合理有序地安排项目,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当务之急是要把大型车辆、过境重货车对该区域交通干扰的项目,列入近、中期规划尽快启动和实施,综合施策,保障群众方便、顺畅、安全出行。”

  “关于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的建议”,余梦华委员认为,“由于部分乡镇受经费不足,设施不全等因素制约,生活垃圾无法及时清运,道路两侧倾倒垃圾及废水未经处理直排河流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一些地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不够,治理效果不够明显。”

  审议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办理的8件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和落实情况逐项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的结果于次日刊发在三明日报上向社会公开。随后,市人大常委会将把审议意见和测评结果一并交市政府研究处理。11月,市人大常委会还将组织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检查,重点对166件所提问题列入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建议(B类件)进行跟踪督办,督促市政府及相关承办单位兑现承诺,尽快解决和落实建议所提的问题,及时成果转化,促进办理工作不断深化和办理实效提升,努力让代表满意,使群众受益。

  (责任编辑:张丽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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