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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的决定

2020-02-28 15:25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2020年2月28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会议通过的《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交付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议案1件,即关于制定《三明市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议案。经审议,决定交由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办理,并于今年8月底前提出办理情况的报告,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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