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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议案“变身”记

2020-08-31 10:58    来源:三明日报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黄丽莉

    “这是个好消息!我们提的议案非但没有‘降级’反而上升到另一个高度。”8月27日,当乐永权知道由他领衔提出的《关于制定(三明市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议案》得到“转型升级”时,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当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环城工委关于该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决定把代表议案内容充分融入明年要制定的《三明市城乡建筑风貌管理条例》中,并将形成综合报告,向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

  “现在农民生活水平提高了,他们改善住房条件的需求越加强烈。这也导致了当前农村房屋乱搭乱建、盲目攀比等现象严重,‘有新房没新村,有新村没新貌’问题突出。”乐永权道出了提议案的初衷,“虽然2019年9月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联合下发了《三明市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规定》,但因具体可操作性的刚性约束不够,农村住宅规划建设管控工作存在漏洞。”

  在今年1月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乐永权等11位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成为大会众多“议案”中硕果仅存的一个,被确定为大会一号议案,交由市人大常委会在闭会期间审议。

  “在历次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议案因不符合法定要件,很多无法成为大会议案而被转作代表建议处理。今年的一号议案距离上一个代表议案《关于确保市区居民饮水安全问题的议案》已有12年之隔,而且是三明自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的第一个立法议案,意义颇深。”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组副组长李义芳如是说。

  责任在肩脚步急。今年2月下旬,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确定议案交由环城工委办理。今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深入大田、泰宁等地,就议案办理工作和城乡建筑风貌管理立法进行调研。

  “调研组一致认为,制定城乡建筑风貌管理条例,并在法规中对我市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很有必要,也是可行的。”

  市人大常委会环城工委主任江长虹介绍,提出不再单独制定《三明市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意见,主要基于两方面考虑:一方面,作为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项目,拟制定的《三明市城乡建筑风貌管理条例》可以涵盖代表所提议案中涉及的农村建房规划管理体制、审批程序、风貌管控、批后监管等内容;另一方面,代表议案提出的内容与现有《三明市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规定》基本一致。

  根据调研情况,在充分吸纳、反复研究和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环城工委起草形成了一号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加强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是助力乡村振兴的一件大事、要事。不久前,市委召开了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暨农村农房建设机制改革专题会议,要求建立“县统筹、乡统管、地统筹、事统管”机制,把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作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重大项目、两岸乡村融合振兴的重要抓手和发展文旅康养产业的重要载体。

  借全市改革发展之东风,促一号议案升级落地。市人大常委会立足大局,因势而动、因时而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在为群众办好实事的同时,为地方法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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