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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6-10-28 15:56    来源:市人大办公室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20161018)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监督工作要点,9月中旬,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小华及部分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组成的调研组,对我市“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政府及司法局、教育局、公安局、农业局、民政局、人社局、林业局、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关于开展“六五”普法的工作情况汇报,并深入宁化县和明溪县,听取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实地查看了宁化县烟草局、宁化一中、宁化九洲骏豪小区及明溪县检察院、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雪峰镇城南社区等。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落实中央和省、市“六五”普法规划为抓手,以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三明为目标,深入开展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全体公民的宪法观念和法治意识得到增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涌现出一批全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建宁县荣获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县,市检察院荣获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市依法治市办被授予全国“六五”普法先进普法办,全市有3位同志荣获全国“六五”普法先进个人,有13个单位、18位同志分别荣获全省“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和先进个人。主要体现在: 

  (一)强化了组织领导 

  1、调整组织机构,充实领导成员。调整充实了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依法治市和普法工作,增强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筹协调能力。2、编写普法规划,分解工作任务。制定了“六五”普法规划,下发《关于三明市“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表》,分解普法任务,明确牵头单位,强化主体责任,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3、建立保障机制,开展检查督促。各部门均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机构,落实了办公场所和一定的经费,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法治宣传工作规划和年度实施意见,为“六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一定的组织保障。20159月开展了全市“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并在201510月接受省“六五”普法督导检查组督导检查中获得好评。 

  (二)抓住了教育重点 

  全市按照结合实际、分类指导、因人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把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者和村民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不断扩大普法工作的覆盖面。一是着力推动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用法,促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的提高。建立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免费发放给市、县、乡三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三明市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律知识读本》两万多册,坚持每年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六五”普法以来,全市共举办各级领导干部法治课2000余场,5万多人次参与,市委党校共培训处级领导干部300多名、公务员6000多名。二是着力培养在校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相结合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和“四落实”局面逐步形成。注重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以丰富多彩的形式经常性开展预防违法犯罪和公共安全等主题教育。明溪县成立全市首个县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每年可对5000多名学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三是着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观念。举办企业经营管理者法律法规培训班,相关职能部门结合执法对企业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看,全市共有625家企业实行了法律顾问制度。四是着力引导农民依法办事,自觉遵纪守法。结合开展美丽乡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组建乡村法治宣传队伍,深入农村开展法治宣传,从农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出发,依托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加强对民事纠纷、土地征用、惠民政策等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推广律师挂钩联系一个村以及建立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全市有8个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60个村获得“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同时,依法治市成员单位定期开展各类法律宣传活动,组织法律宣讲团,深入镇村、学校和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有效拓展了普法工作覆盖面。 

  (三)突出了宣传主题 

  一是以反腐倡廉为主题。将廉政准则等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相结合,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等相结合,打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思想基础,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组织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法治与责任——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巡回展等活动,共有110多个机关单位及县(市、区)2万多人次参观了展览。二是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环境和生态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市工商局成立公职律师团,实行执法办案全程法律监督机制。市质监局的“开门审案”和“说理式执法”工作模式受上级部门的肯定和推广。三是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题。各职能部门采取送法下乡、发放宣传资料、法治文艺汇演、法治图片展览等形式,开展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一系列法治宣传,增强了广大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四是以社会治理创新为主题。政法各部门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制,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法院在一些乡镇设立法官工作室,就地审理案件,并开展法律咨询和法治宣传活动;检察院深入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以典型案例和以案释法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公安机关建立“公调对接,民调进所”的工作机制,在全市118个派出所及8个一类警务室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五年来,全市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0万多件,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 

  (四)探索了宣传方式 

  一是抓载体。全市开展法治教育进家庭“八个一”活动,打造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特色品牌,活动已覆盖全市90%的农村家庭,这一做法获得上级部门的肯定。二是抓时段。市、县、乡三级政府在综治宣传月、“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5”全国土地日、“7·11”全国人口日、“12·4”全国宪法日等实施日、颁布日、纪念日,组织有关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举行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提高法治宣传影响力。三是抓阵地。利用普法阵地集中开展普法宣传,各县相继建设了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社区、法治宣传一条街等普法阵地,配建带有法治文化元素的夜景灯、格言警局雕塑、法治文化亭苑等,多层次、多领域、多类型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传播集群初步形成。四是抓队伍。全市各类普法骨干共13927名,市、县、乡均成立了法治宣讲团,还依托各级关工委成立“夕阳红”法治宣讲团,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参与以案释法活动,提升法治宣传实效。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部分领导干部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 

  部分领导干部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认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是软指标,没有充分认识到普法工作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缺乏普法依法治理主体责任意识,存在重执法轻普法、重经济发展轻普法宣传教育的问题。 

  (二)个别部门工作职责落实不够到位 

  少数部门对“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认识有偏差,贯彻落实不够到位。由于重视程度不同,有的部门、镇、村(社区)和学校的普法工作已经实现了常态化并不断创新载体开展活动,而有的仅仅只是“口号式”、“应付式”宣传,难以使普法工作入脑入心。 

  (三)考核考评体系还缺乏应有的刚性 

  一是现行的普法考评体系尚不健全,普法工作考核指标缺乏硬性规定,考核分值过低、权重较小,难以起到激励和促进作用。二是考评办法操作性不强,对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的考核监督缺乏长效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普法工作的深入推进。 

  (四)保障机制还存在不同程度的短板 

  一些乡镇(街道)、机关党委、部门的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未得到有效保障,只能基本满足学法和法治示范单位创建的最低要求,同时在普法宣传工作硬件上缺乏人手和设备,给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难度,客观上影响了普法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普法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各级领导干部在坚持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的同时,要切实提高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强化普法主体责任意识,将普法和执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主动将普法宣传教育融入到日常工作的每个执法环节当中,使每一次规范、公正的执法行为成为一次生动、有效的普法宣传教育,推动普法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加强检查督促,促进普法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要进一步健全各级普法工作领导机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工作会议、联席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加强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切实保障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牵头作用,经常召开工作联席会,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按照“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认真履行普法责任,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增强普法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进一步强化保障机制,确保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要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普法工作经费保障制度,把普法教育的专项经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费和依法治理机构日常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切实予以保障。在普法经费上,要安排相关经费预算,配备和升级必要的宣传设备,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科技含量,以提高普法宣传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四)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考核考评机制,推动普法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要完善普法工作考核考评机制,建立一套科学、量化、严格的评比奖励和责任追究考核办法,并且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综治考核、精神文明创建和法治建设考核的内容,强化督促检查,使普法工作逐步迈向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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