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调研报告

关于三明城区规划管理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跟踪检查情况的报告

2016-11-16 16:05    来源:市人大办公室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

  2016101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5629,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吴长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城区规划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结合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联组审议并开展专题询问,形成了审议意见送交市政府研究处理。为进一步促进审议意见的落实,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监督工作计划,913-14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庆为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为成员的跟踪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等形式,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跟踪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及市城乡规划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旅游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投公司等部门领导及梅列区政府、三元区政府分管领导关于审议意见办理的情况汇报,实地查看了“两馆一宫”(图书馆、艺术馆、青少年宫)停车规划及第一医院周边交通疏导情况,梅列区徐碧段、三元区江滨南路中山公园排涝系统规划建设和管理情况,梅列区第一实验学校停车及人行天桥、北部新城、205国道过境线、动车南站广场、沙溪十里闽学文化长廊、三元区白沙片区和东霞片区旧城改造规划建设情况等项目点。现将跟踪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议意见落实的基本情况 

  从跟踪检查情况看,市政府认真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专题询问中提出的问题,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和两区政府研究部署,落实整改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规划体系不断完善。结合审议意见,市政府及规划部门加大了规划编制力度,编制了一批控制性和专项规划一是编制控制性规划。南北新城、梅列经济开发区、三元经济开发区、台投经济开发区已完成控规编制工作,“沙溪十里闽学文化长廊”已完成总体规划方案编制。今年组织开展《三明市中心城区(徐碧—碧湖片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三明市中心城区(富兴堡片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二是编制专项规划。编制完成了《三明市中心城区(梅列、三元主城区)排水防涝和污水专项规划》、《三明市中心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三明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专项规划》。开始着手编制综合管廊、地下空间、海绵城市等一系列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二)实施效果有所提升。按照城市的目标定位和“贯穿南北三廊道,一心三区两新城”(即工业走廊、沙溪十里文化长廊、生态文化景观道,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台投、梅列、三元经济开发区和南北新城)的发展格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面貌不断改观,城市形象不断提升。一是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市区城市绿道一二期工程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北部新城万达广场、碧桂园等城市综合体开发正在快速推进,南部新城东霞片区、三明南站枢纽工程加快实施,城市构架进一步拉开。二是改善道路交通系统。贵溪洋路网控规13条道路,已完成新市北路、中心城市快速通道、规划一路及部分的江滨路延伸段、规划二路(一期)工程建设。国道205过境线路基工程、桥梁工程已基本完成,年内有望通车。三是推进询问整改项目。梅列区第一实验学校人行天桥建设项目完成项目可研报告编制、设计方案专家评审、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立项等前期手续;旧城改造有新进展,梅列区正委托编制相关规划,三元区城东乡白沙村地块项目一期沿沙溪河地块(外滩一号)5幢高层住宅已全部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通过增设交通监控设备、增派警力等手段强化第一医院交通疏导。 

  (三)管理体制更为有序。着力创新规划管理体制,统筹城乡发展。一方面,进一步将行政审批权下放到两区规划分局,负责辖区内的规划管理工作(跨区域和重点市政工程项目除外),加大明确两区分局的职责范围和审批权限。另一方面,针对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提出的两区农村自建房规划审批问题,进一步明确了管理体制:对位于三明市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村建设,由市规划局办理相关规划手续;对未在我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村建设,市规划局将职权范围内的镇乡、村庄规划管理具体事务委托梅列区、三元区政府实施;同时,进一步明确个人建房规范用地指标单列管理,简化审批手续。 

  (四)监管执法得到加强。一是强化规划核准。在项目建设完成时,市规划局组建规划条件核实小组,对建设项目进行核实确认后组织竣工验收,督促规划各项要求的落实。二是推进“两违”整治。今年1-9月,梅列区开展集中整治,清理城市绿道等违建37处,面积2.37万平方米;三元区开展打击高铁沿线违建活动,拆除违建21处,面积1.8万平方米。三是实行“阳光规划”。进一步健全完善规划公示制度,以网站建设为载体,强化建设项目批前、批中和批后管理,增强规划工作的透明度,通过政务平台、网站等信息技术手段,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提升公众参与。 

  二、需要继续重视解决的问题 

  在看到三明城区规划管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的同时,对照审议意见和中央、省、市对规划管理工作的要求,本次跟踪检查也发现了一些需要进一步加以重视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规划编制存在短板。一是规划编制范围和深度有待提高。今年7月份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城市总体规划批准后2年内要实现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单元控规全覆盖并依法审批。目前,我市仅完成梅列区列东片区、三元区下洋-城关片区的单元控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控规覆盖率还较低,导致总规和控规衔接不到位。二是“多规合一”工作有待加快。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为2006-2020年,规划的主要控制指标与其他相关部门的规划期、规划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控制规模、规划空间布局等都存在差异。缺乏规划“一张图”的全局观念,部分专项规划与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衔接不够,如碧桂园建设、绿道建设与第二水厂建设项目已出现部分道路、管网多次被开挖,重复建设,造成较大浪费。 

  (二)城市品位亟待提升。一是“文化走廊”打造进展缓慢。审议意见中提出,要着眼沙溪一河两岸的城市服务与景观带功能,融入文化产业和事业项目,打造“文化走廊”。从跟踪检查情况看,城市文化元素没有在城市建设中得到体现,单纯的廊亭沿河景观设计缺乏产业支撑;规划的“沙溪十里闽学文化长廊”项目进展缓慢,仍未实质性实施,难以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和休闲娱乐的需要。二是旧城改造突破不够。“城中村”、老旧社区改造问题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人大代表建议多次提出的问题,成为影响城市品位提升的瓶颈。从目前看,市区老旧城区改造开发模式单一,规划相对滞后。如专题询问中提出的梅列区徐碧街道徐碧村旧城改造问题,目前仍在调研论证阶段,尚未编制规划,“两违”及“脏乱差”现象未得到有效遏制,既影响城市整体美观又给城市管理增加难度。 

  (三)城市配套不够完善。近年来,市区城市建设步伐较快,但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城市空间和总体功能布局研究不足,建管矛盾和“城市病”日益凸显。一是城市道路建设投入不足。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导致路网布局不合理,对城市道路交叉口的通行能力,规划和建设不足,交通压力日益增大。如新市北路与绿岩路、劲松路交汇处,随着翡翠城住户的入住,车辆的增加,上下班高峰期成了新的交通拥堵点。梅列区第一实验学校门前过街人行天桥建设项目进展缓慢,学校目前师生约1700人,人行天桥还在图纸上,影响了师生、家长的出行安全。二是停车难问题依旧突出。停车场规划不足,停车泊位少,停车难、乱停车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专题询问中提出的“两馆一宫”、第一医院等人流、车流密集区还没有切实可行的交通疏导和交通组织修改方案,停车难问题还未得到有效缓解。三是城市排涝系统建设滞后。市区老城区雨水、污水管道大部分为合流制,地下排水管网标准低,易造成管道淤积和堵塞。群众反映多年的梅列区徐碧东安路段、高岩路口和三元区江滨路中山公园、富兴堡富岗新村主干道路口等路段逢雨必涝的问题,未得到解决四是公共配套服务不足。加强规划统筹落实不够,市区社会性、公益性基础设施仍显不足,特别是儿童户外活动场所、养老福利场所、园林绿地、公共文化体育等设施欠缺。 

  (四)规划管理有待加强。一是监督检查不够严格。对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缺少硬指标。在项目建设监管方面,规划实施全过程跟综管理不够到位,尤其是规划批后监管不足,存在“项目”牵着“规划”鼻子走,规划迁就项目调整而变更规划设计的问题。如东新六路地块原规划条件中设计了地标性建筑,沿江滨路主楼高度要求高于150米,土地出让后又调整变更删除了这一约束指标。二是执法查处力度不够。“城中村”、老旧社区屡禁不止的违法建设整治措施不够有力,城郊结合部村民违法建设还时有发生。目前,两区城管局受市城乡规划局委托,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权,大部分人员属于非规划或建设专业人员,执法过程中有时存在偏差。三是控规报备程序不够完善。《城乡规划法》第十九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目前我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备案工作还存在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 

  三、进一步抓好落实的建议 

  为进一步推动三明城区规划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针对本次跟踪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快编制,完善规划体系。一要进一步加快规划编制工作。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增强紧迫感,强化责任意识,全面贯彻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城市工作会议和市委第九次党代会精神,遵循城市发展规律,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编制深度,推动城乡建设再上新台阶。要提高控规覆盖率,争取实现区域的控规“全覆盖”,为城市建设管理提供指导依据。修建性详细规划要根据建设计划提早完善,专项规划要进一步细化,增强可操作性和约束性,发挥规划在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二要进一步推进“多规合一”工作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的统筹衔接。建立规划编制协调机制,规划、发改、国土、环保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与合作,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构筑统一的规划体系,将各自的相对优势整合为整体优势。积极探索城市规划管理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合一,争取提前完成“多规合一”工作。 

  (二)突出特色,提升城市品位。一要加强城市设计。要牢固树立“再上新台阶、建设新三明”的理念,提高城市设计水平。要结合产业开发和市民文化需求,推进城市南北部新城、公共文化设施集中地、沙溪“一河两岸”等城市主要窗口的景观设计。要加快“沙溪十里闽学文化长廊”的建设进度,在城市空间布局、文化遗产保护、文化资源的挖掘、建筑风格特色上合理配置要素,凸显三明文明城市特色,使城市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二要补齐城市短板。对“城中村”、老旧社区居住环境差、基础设施不足的情况,要抓紧编制规划和制定改造方案,明确长、中、近期的改造目标和路径,重点解决人大代表建议中多次提出和要求解决的梅列区徐碧村旧城改造问题。 

  (三)对症下药,提升公共服务。 要按照市委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扩大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加强民生和社会事业建设”的要求,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三明生活得更具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完善道路交通规划。加强街区的规划和建设,实施路网加密改造工程,拓宽支路、小巷,推动时代锦园等新建小区道路配套建设,打通各类“断头路”,提高道路通达性。市政府要抓紧组织规划、住建、交通、交警等相关部门和技术力量梳理城市综合交通、公共交通及道路拥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综合交通规划。推进市区新市北路与劲松路、绿岩路、高岩路等交汇点和重要主次干道拥堵节点的交通治堵设计,研究交通引流方案,推动交通秩序改善和群众出行便捷的进一步提升。加快城市停车场规划的实施。要合理配置停车设施,提高空间利用效率,充分挖潜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分层规划停车设施,在城市道路、广场、学校操场、公园绿地以及公交场站等公共设施地下布局公共停车场,推进建设用地的多功能立体开发和复合利用。要加快落实审议意见提出的加快梅列区第一实验学校门前停车和人行天桥建设问题;要结合三明饭店地块开发,通过建设、挖潜等途径,增加有效停车供给,缓解第一医院周边停车难问题。三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技术规范引导,严格按照海绵城市控制要求,构建自净自渗、蓄泄得当、排用结合的良性水循环系统,促进城市防涝能力提升、雨水资源有效利用。加快防洪排涝设施的新改建,推进管网改造和雨污分流,整治城区易涝点。要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在今年底前完成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建立项目库,明确年度计划。四是统筹规划公共基础设施。要以提高市民生活品质为导向,加强教育、卫生医疗、文化体育、社区服务等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合理配置资源,着力解决好社会性、公益性基础设施不足的问题,最大限度地满足居民基本日常生活需求。 

  (四)持之以恒,加强监督检查。政府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不放松,不走过场。一要落实督察员制度。对城市总规和控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督察。严格依法实施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与监督检查,落实规划强制性规定,严把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关,加强建设项目批前、批中和批后管理,防止项目“绑架”规划,严禁规划迁就项目,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要加大执法力度。认真纠正查处不严肃、执法不到位问题,坚决制止未批先建、建中更改、强行抢建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规划建设管理机构改革,加强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三要完善报备程序。要严格落实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五条中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修改情况”和《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中关于“控制性详规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定,主动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主办 :福建省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高岩新村51幢    闽ICP备17014621号

  闽公网安备 35040202000233号

欢迎登录本站 您是本站的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