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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7-10-30 11:09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20171025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水平,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安排,常委会副主任廖小华带领调研组成员于8月下旬和9月上旬深入梅列、永安、大田,着重就全面二孩政策环境下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服务项目、妇女儿童健康主要指标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情况开展调研。调研期间,调研组听取了所到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三明市第一医院、第二医院、市县两级妇幼保健院、永安市立医院、大田县总院、大田民生医院和部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并与相关人员座谈。之后,由常委会副主任刘万年主持召开汇报会,听取了市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关于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协调相关事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近年来,市政府将妇幼健康服务事业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以及《三明市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三明市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以下简称“两纲”),强化政府统筹和组织领导,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健康管理项目和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我市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一)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得到改善。市政府把妇幼健康核心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通过强化落实“两纲”,深化医改,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一批惠及妇女儿童健康项目的实施,一些重点指标控制在较好水平。2016,全市孕产妇死亡率由2011年的31.75/10万下降至11.6/10万,低于全省12.43/10万平均水平;婴儿死亡率由2011年的7.17‰下降至4.35‰,连续6年呈下降趋势。妇女儿童健康相关的11项定量指标和14项定性指标中,已有10项定量指标提前达到2020年目标,8项定性指标比上周期“两纲”指标有明显提高和改善。

(二)妇幼健康服务管理不断规范。一是加强重点监控。定期对各级助产技术服务机构的重点监测指标及各地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基层机构建卡等情况进行统计,对存在主要问题进行通报。2016年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5%8个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卡累计占比超过60%二是加强指标考核。通过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将危重症孕产妇救治情况、剖宫产率指标控制纳入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考核内容,用指标考核的方式督促医疗卫生机构抓好母婴安全工作。三是加强行政监管。每年组织开展全市助产技术和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检查,针对检查反馈存在问题下发检查情况通报,纠正各机构产科助产技术管理存在问题,进一步提高机构产科质量。

(三)妇幼健康服务重点项目有序推进。制定完善了一系列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工作方案,先后实施增补叶酸预防新生儿神经管畸形、城乡低保妇女常见疾病检查、落实中央补助“两癌”检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和城市低保孕妇免费产前筛查诊断、预防艾梅乙(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地中海贫血防控试点等七项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今年以来,在原有项目的基础上,整合实施国家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和城乡已婚低保妇女常见妇女病免费检查项目,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完成任务数不断增加,覆盖面也不断扩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不足。一是机构等级水平不高。全市13所妇幼保健机构均不达机构等级评审要求,其中仅业务用房面积不达标6所,儿科床位占比低全省平均数1.06个百分点,每千分娩量产科床位比全省平均数少3.23张,一些县(区)无法开展妇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难以提供孕期、新生儿各个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服务等。二是基层基础较为薄弱。大部分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村卫生室的医疗条件简陋,无法满足基层群众妇幼健康服务需求。如永安市燕北和燕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承担辖区3.4万人和3.3万人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但两个中心共用一个办公楼,且为临时租用永安市自来水公司房产,使用面积不到2000平方米,场所拥挤,结构不合理,楼层高且无电梯,不方便老年人和孕妇幼儿就医。三是人才队伍亟需加强。我市妇幼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总量也不足,学历低、职称低、老龄化的现象较为突出。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普遍缺乏临床医生、检验、影像等专业技术人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与妇幼健康服务需求差距较大。

(二)婚前医学检查工作亟待加强。2014年以前,我市把婚检作为结婚登记的前置条件之一,婚检率在95%左右。20153月,省民政厅下文要求各婚姻登记机关要严格按照《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有关规定办理婚姻登记,不得强制婚检。由于婚前医学检查作为自愿检查项目,加上结婚的青年男女对婚前医学检查重要性认识不足,致使全市婚检率明显下滑,有些县甚至出现断崖式下降。据统计,2014年至2016年,我市婚前医学检查率分别为95.43%79.33%42.56%,婚检率逐年下降,预计今年婚检率将会更低。然而,出生缺陷发生率却呈现上升趋势,2014年至2016年全市出生缺陷发生率分别为5.15‰、 5.2‰、 7.79‰,(全省2015年至2016年分别为5.68‰、7.7‰)。婚前医学检查工作持续弱化,势必影响我市疾病预防控制、母婴保健、出生人口质量,给社会和家庭带来危害。

(三)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落实不到位。《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校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常规健康体检。目前,我市大部分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费执行1999年的7/人次标准,与学生健康体检实际所需经费差距较大,体检内容(项目)与2008年卫生部、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卫医发〔200837号)也不一致。由于体检收费标准过低,医疗卫生机构无法开展此项工作,加上部分学校专职校医、保健人员不足或资质不达标,学校常规体检设施设备明显不足等原因,我市大部分学校未开展该项工作。据了解,市区附小、实小和列东中学三所市属义务教育学校中只有列东中学西藏班的学生有开展一年一次的常规健康体检。

三、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关系着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我市妇幼健康服务发展水平低于全省,是健康与卫生领域的短板。市政府要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和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新形势下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增强补短板的紧迫性和责任感,努力推进我市妇幼健康工作上新水平。

(一)加快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一要提高等级水平。按照政府投入增长幅度略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幅度的要求,加大对妇幼健康服务事业的投入,加快泰宁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等,推进市区、永安等6家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达标。二要加快启动市儿童医院选址规划建设。按照市委九届四次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发展目标,着重就全面二孩政策环境下,科学规划全市妇女儿童医疗健康服务资源布局,加快启动市儿童医院选址规划建设步伐,扩大儿科资源供给。三要夯实基层基础。基层妇幼保健卫生机构作为妇幼保健服务网络的网底,与满足妇女儿童的健康需求息息相关,要与新一轮医改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妇幼健康服务科室设置、人员以及设施设备配置,强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的妇幼保健服务功能,不断提高辖区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二)切实抓好婚前医学检查工作。一要加强政府主导。做好婚前医学检查是预防出生缺陷的重要手段之一,市政府要针对我市婚检率大幅下降的现状,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统筹推进。二要创新工作方法。为方便服务群众办事,借鉴厦门市做法,将婚检、优检和结婚登记三项业务集中一个场所办公,建立“一个场所办理、一条龙服务”的办公模式,以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为适龄青年参加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提供最大方便,进而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三要强化部门协作。卫计、民政、妇联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创新宣传内容,比如宣传一些因未婚检而造成严重后果影响的具体事例、数据来大力倡导健康、文明、卫生、科学的婚育观念。民政部门要把妇幼健康纳入和谐婚姻文化建设范畴,积极宣传引导新婚夫妇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妇联要充分发挥“联”的优势,积极配合相关职能单位,加大对婚前检查重要性和“两癌”“两病”筛查的宣传;加强中小学生命健康内容教育,要引导做好妇女儿童健康教育的宣传教育,加大关爱力度。

(三)扎实组织好中小学生健康体检。一要提高经费标准。建议市政府结合深化医改,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畴,参考现行物价水平,增加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费用标准,由卫计、教育牵头组织实施,促进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正常开展;实施“农村中小学生免费体检公益项目”,关注体弱学生群体的健康发展,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减少或免除健康体检费用。二要加大落实力度。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按照《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把好中小学生各阶段的健康监测关,确保每位中小学生每年接受1次项目齐全、质量可靠、数据准确的健康体检;卫计和教育要建立和完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记录工作,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针对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达标情况反馈的数据进行分析,动态把握学生体质健康发展的趋势,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三要加强督查指导。教育主管部门要不定期对各地各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进行督查指导,把健康体检的覆盖率、经费落实情况、体检质量、健康档案管理、评价分析报告等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地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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