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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7-12-28 11:11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三明市人大常委调研组 
2017125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在张知通副主任带领下,于1113日至17日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例”)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先后察看了清流县灵地镇林下水土流失治理,大田县太华万湖矿山水保生态治理等11处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现场,听取了市政府,清流县、大田县政府及市水利、林业、发改、财政、国土、环保、住建、规划、交通、林业、铁办等相关部门关于“一法一例”贯彻情况的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调研组认为,自新修订的水土保持“一法一例”颁布实施以来,水土保持工作已引起各级党委政府高度的重视,特别是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预防和治理相结合的方针,重视宣传、加强监督,强化执法,为推进我市“一法一例”的贯彻实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水土保持重视程度持续提升。一是组织领导有效保障。市及各县(市、区)均成立了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水利、国土、环保等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或专项工作会议,协调落实水保工作。市、县两级都建立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机构,全市配备专职监督人员39名、兼职人员22名。大田县成立生态综合执法局,有效提高水土流失案件查处效率。二是政策规划逐步落实。2012年,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通知》,对加快推进三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步伐作出了具体部署。2015年,全市编制完成了《三明市“十三五”水土保持专项规划》、《20162030年水土保持规划》和《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其中《三明市“十三五”水土保持专项规划》已经批准实施。三是宣传教育成效良好。全市各级水利部门每年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纪念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制作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专题片,以及开展专题征文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二)水土保持监督力度日益增强。一是水土保持方案比较完善。2011年至今,全市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690项,涉及道路、水利、矿山、房地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多种行业。全市共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8762.53万元,促使开发建设项目业主投入水土流失防治资金累计18亿元,有效防治水土流失面积近61万亩。二是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持续加大。2011年至今,全市共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2144次,共查处违法案件及下发整改通知书644份次,其中查处违法案件60起,处以罚金46.46万元。目前大部分项目单位都能按照整改要求落实水土保持措施。三是水土保持动态监测工作得到加强。全市建立了宁化县石壁坡面径流观测场、宁化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试验监测区、尤溪县玉池径流观测场,其中宁化县石壁坡面径流观测场列入国家级水土保持监测点。

  (三)水土流失治理成效日渐明显。一是项目建设有序推进。2011年以来,我市先后实施了宁化、清流、建宁、泰宁、将乐等国家重点县项目50个,中央预算内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17个,省级重点乡镇水土流失治理项目65个,市级重点乡镇水土流失治理项目43个。全市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投资20.12亿元,实施综合治理面积379.67万亩,占省下达治理任务的117.91%二是治理举措不断创新。我市坚持水土保持与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新农村建设、改善生态环境相结合,一批有特色、显成效的水土保持项目典型得到示范推广,如大田矿山治理经验,建宁县 “前有埂、后有沟”的果园梯田模式、宁化县“鱼鳞坑+山边沟”等五种技术模式等在全市、全省得到较好的推广应用。三是科研合作日益深化。我市在宁化县建立国家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集水土保持科研、科技教育培训、实用技术应用推广和休闲观光于一体,2015年被水利部批准为“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宁化县与北京林业大学签订合作协议,开展教育、科技、农业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清流县与福建师范大学合作开展了清流县林下水土流失治理课题研究。有些科研成果已在我市水土保持工作中得到应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法规宣传和实施存在薄弱环节。有的县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划定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社会公告措施不到位,群众知晓率较低。有的地方干部对水土保持工作认识不足,对流失治理急于求成,缺乏做长期艰苦工作的思想准备。有的群众对水土流失治理积极性不高,全民参与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氛围尚未形成,如清流县龙津镇俞坊水库上游的天然水源涵养林出现盗砍滥伐。

(二)局部水土流失问题依然突出。我市境内一些地方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严重,治理恢复难度大。铁路、公路、工业园区开发、房地产开发等建设发展过程中,导致新的水土流失普遍存在。据2015年三明市水土流失遥感调查结果表明,全市水土流失面积为312万亩,仍占土地总面积比例9.07%,其中轻度流失168.9万亩、中度和强烈流失135.8万亩、极强烈和剧烈及以上流失7.3万亩。

(三)水土保持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生产建设项目业主特别是部分民营企业主有意拖延申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不按照批复方案内容认真落实,水土保持补偿费上交不及时。部门之间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尚未形成,人为水土流失现象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如梅列区碧桂园房地产建设项目,施工4年来至今未向相关部门上报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补偿费也仅在去年上缴80万元。部分高速公路、铁路施工项目仍存在随意弃土弃渣的情况。

  三、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一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市各级政府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水土保持工作“不进则退,进则全胜”的指示精神,更加深入扎实地开展“一法一例”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思想认识,转变观念,增强全社会的法制观念和水土保持意识,明确新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新要求,发动全社会的力量来防治水土流失。二要创新宣传方式。各级各部门要不断创新对“一法一例”的宣传方式。不仅要采用一般的宣传手段、宣传工具,还要通过召开专题研讨会、座谈会、专题讲座、以案说法等形式,将“一法一例”的宣传贯彻进一步引向深入。三要重视重点区位防治。市水利局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点区域、重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动态。特别是在修建铁路、公路、水利工程、矿山等施工重点区域周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形成全面监督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

  (二)加快水土流失科学治理综合治理步伐。一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全市中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仍有143.1万亩,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依然较重。各级各部门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牢固树立水土流失的忧患意识,切实增强抓紧抓好水土保持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防治水土流失的自觉性,实现经济与生态的协调发展。二要继续与高校、科研单位密切协作。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强与北京林业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省农科院、省林科院、省水保试验站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对接,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开展针对性的课题研究,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的科技水平。三要加强科学治理示范推广。要进一步发挥大田矿山治理、宁化国家级水土保持科普示范园等一批水土保持项目的典型示范作用。重点推广宁化县“鱼鳞坑+山边沟”、“竹节沟+水保林”、“筑谷坊+穴播(种)草”、“坡改梯+草覆盖”、“全封禁+强管护” 五种技术模式,建宁县“前有埂、后有沟”的果园梯田建设等相对成熟的水土保持技术,提升我市水土流失治理成效。四要加大资金投入。相关部门要继续组织做好项目策划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省上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资金支持。各县(市、区)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额的水土保持专项资金、项目配套资金、燃补经费,确保水土保持各项措施的落实。要探索新的筹资筹劳方式,加快开发水土保持治理的后续产业,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水土保持的积极性,发挥广大群众在水土流失治理中的主体作用。

  (三)加强监督执法严格依法行政。一要推动多部门沟通协作。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组织协调,整合力量,强化联合执法。水利、国土、发改、建设、环保、规划、林业等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要总结推广大田县成立生态综合执法局的经验做法,在各县(市、区)适时组建县级生态综合执法机构,优化水土保持执法工作的职能配置,尽早实现县级生态综合执法机构的全覆盖。二要加强跟踪管理。督促施工建设单位严格实施经过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严格实行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以及“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的法律要求。三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坚决查处破坏水土资源、违反水土保持法的重大案件,同时利用社会力量特别是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利用新闻媒体对违法行为和行政干预进行曝光,为监督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推动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真正落到实处。

  (四)强化问题的督查整改。林业等部门要针对清流县龙津镇俞坊水库上游的天然水源涵养林出现盗砍滥伐现象进行督查,立即制止盗砍滥伐行为,争取将水库上游的天然水源涵养林列入重点生态区位林范畴,加以保护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生态补偿机制。铁办、水利、环保等部门要加大对兴泉铁路施工队向部分河道弃土弃渣的行为进行督查整改,坚决遏制违法弃土破坏生态的行为,及时恢复生态河岸原貌。住建、水利等部门要以“城市双修”工作中实施碧桂园后山等生态修复工程为契机,加大对市区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的治理力度,要督促碧桂园等项目建设单位尽快上报水土保持方案,及时足额上缴水土保持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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