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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府研究处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一例一办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跟踪检查报告

2018-01-08 11:13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2017122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6421,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王庆所作的关于检查《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简称“一例一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联组审议并开展专题询问,形成了审议意见送交市政府研究处理。为进一步促进审议意见的落实,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1114-17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了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庆为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为成员的跟踪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等形式,对市政府研究处理审议意见的情况和《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跟踪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工作汇报及市城管局、公安局、国土局等10个部门关于《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深入梅列区、三元区、永安市、沙县实地查看了市政设施、地下停车场整治、市容市貌、集贸市场、施工工地等22个项目点。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还委托明溪、清流、宁化、建宁、泰宁、将乐、尤溪、大田等8个县人大常委会在辖区开展了跟踪检查。现将跟踪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议意见落实的基本情况

从跟踪检查情况看,市政府认真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中提出的问题,组织市直相关部门研究部署,落实整改措施,贯彻实施《条例》,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今年9月,我市顺利通过创城总评复查,蝉联“全国文明城市”。

(一)关于加大宣传力度方面。《条例》颁布后,市政府采取分发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横幅、制作警示牌等形式开展了以 “六进”(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商铺、进家庭)为形式的宣传月活动。开通了城市管理公众号、文明三明微信公众号,在三明日报、三明电视台开设“不文明行为举报台”专栏。今年9月,市政府颁布实施了《三明市市区文明行为促进办法》,结合创城总评,组织各级各部门志愿者上街宣传、督导、纠正市民不文明行为。

(二)关于完善基础设施方面。一是加强了环卫基础设施管理。全市共建成垃圾压缩站、中转站31座,每个压缩站至少配备1辆密闭式垃圾运输车,减少二次污染。推进机械清扫工作,全市快速通道机械清扫率达到100%,市区主干道机械清扫率超过80%二是加大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市区完成新市北路治堵工程,以及东新一路、江滨路等沥青路面提升改造和高岩路、新市南路等污水管网改造。沙县将公厕与垃圾中转站建设相结合,集约利用空间,方便群众。三是推进了社区基础设施改造。市区推进老旧社区、“城中村”等市容环境卫生薄弱区域提升改造,新南、群二、白沙、桃源等社区路面硬化改造和小区路灯安装。永安市将背街小巷整治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每年安排20个老旧社区进行维护、改造。

(三)关于创新治理方式方面。一是推行网格管理。将市区环卫清扫保洁纳入网格管理,严格责任考核,提升卫生保洁水平。三元区研发使用了全省首个“环卫GPS管理平台”,对人员和车辆的户外作业实现量化考核,提升了清扫作业质量和车辆运行成本控制。二是实行数字城管。实施数字城管精细化网格升级、构建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完善视频监控系统。三是开展专项整治。以解决重难点问题为突破口,开展了市容秩序、停车秩序、地下停车场、建筑扬尘和渣土运输、餐饮业燃煤和油烟污染、户外广告、“两违”等专项治理工作。

(四)关于改革管理体制方面。一是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目前,市本级及三元、明溪、清流、宁化、建宁、泰宁、将乐、沙县、尤溪、大田等10个县(区),开展了住建领域的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统一集中行使。二是推进体制改革。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三明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永安市和梅列区分别在全市率先出台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方案和将城管局列入政府成员单位序列。

(五)关于完善相关配套方面。一是出台指导文件。市政府出台了《三明市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办法》、《关于深化“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意见》、《三明市区餐饮业燃煤和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配套政策。二是开展执法培训。全市城市管理队伍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住建部、省住建厅组织的业务培训,全市中队长以上人员参加了市城管执法实务培训班。三是加大案件查处。《条例》实施以来,全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共办理案件1071件,行政处罚共计236.84万元。

二、需要继续重视解决的问题

在看到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对照审议意见、人民的期盼和中央、省、市的要求,本次跟踪检查也发现了一些需要进一步加以重视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体制尚未健全。一是体制尚未理顺。城市管理工作牵涉部门众多,管理权限分布在城管、住建、规划、环保等部门,由于没有健全完善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体制,部门职能交叉,导致权责不清、各自为政。常态化管理不到位,“创城”检查结束后,个别单位在管理上有所松懈,市容环境有些问题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回潮。二是综合执法亟需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进展较慢,存在着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未明确牵头主管部门责任,个别经营户合法领证、违规经营却无人管理等问题。目前仅住建领域开展了行政处罚权统一集中行使,这与建立城管“大部制”的改革要求不适应。

(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仍需加大。据检查了解,目前市区部分基础设施不配套、硬件不健全、破损陈旧依然较为严重;大多数的新建小区配套环卫基础设施的面积、位置达不到环卫部门使用和管理要求;部分公厕存在无障碍设施被挤占、设施破损等情况,市区江滨路东侧二路至四路路段公厕布点不足,不能满足市民的需要;集贸市场建设滞后,集贸市场少,现有市场容量不足,周边环境卫生较差;老旧小区改造进展较慢,在徐碧村等老旧社区路面破损凹凸不平、下水道管网堵塞、化粪池冒漏等现象突出。

  (三)城市管理突出问题未能有效解决。一是餐饮业油烟污染监管缺位。对临街餐饮店和“下为店面,上为住宅”餐饮点的油烟排放管理监督不到位,满园春夜市无证经营、噪音扰民、油烟污染的整治效果不明显,市民反映、投诉餐饮业油烟等污染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二是市区地下停车场整治进展缓慢。市区1处闲置、14处挪作他用地下停车场,目前仅完成“两馆一宫”、老年活动中心两处地下停车场整治工作,还有13处未完成清理整治,较市政府开展为期三个月清理整治挪用停车场的要求,进展滞后。三是建筑施工扬尘及渣土运输监管不严。市政府尚未制定渣土车技术标准,推广使用符合标准的渣土运输专用车辆工作进展缓慢。市区江滨路段渣土运输车在道路行驶中洒漏和扬尘的情况依然突出部分施工方为了赶工期,没有采取有效降尘措施、超时施工作业,影响了市区空气质量和周边居民正常生活。检查中还发现,存在梅列区的部分渣土运输车辆向三元区违规倾倒渣土的现象。四是占道经营屡禁难绝。主次干道两边还存在水果店、汽车专卖店、废品回收店、冷作店、小炒店等占道经营现象;新市路、江滨路、西江滨路、工业路等城市主干道存在占用人行道卖车、修车、洗车现象。

(四)行政执法水平和保障有待加强。一是行政执法能力不足。专业执法队伍编制、经费紧张,人员年龄老化,队员大多为合同制职工,缺少正规系统的专业培训,知识面窄,专业素质不过硬,对法律法规运用不够熟练、准确,处理各种复杂问题的方式、方法较为简单。二是配套制度尚未健全。《条例》规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常态化的执法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制止和依法查处违反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违法行为,但目前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常态化的执法巡查机制工作还未落实,投诉举报核查处理不够及时,存在调查取证和行政处罚执行难的情况

  三、进一步抓好审议意见落实的建议

  为进一步推动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针对本次跟踪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完善城市管理体制。一是理顺管理体制。要按照市委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要求,科学界定、合理划分城市管理边界,制定权利清单,落实执法责任,权随事走、人随事调、费随事转,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二是加快推进综合执法。要积极整合现有行政机构资源,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纳入政府工作部门,集中行使具体的行政处罚权,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使其真正承担起城市综合管理与执法职能。

  (二)补齐城市建设短板。一要加强保障。要着眼于城市管理发展与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进一步加大城市市容环卫工作的投入力度,切实解决市容环卫工作的资金缺口问题。要进一步加大规划建设力度,把环卫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解决我市目前环卫场地、设施不足的问题。二要推进落实。市政府要聚焦群众所需所想所盼,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结合城市“双修”工作,抓成一批示范带动项目、破解一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一批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要大力推进“厕所革命”,做好公厕等环卫硬件设施的新建、更换、修复和管理工作,确保各项设施正常使用。要进一步明确市场建设和管理专项整治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短板。要加快实施停车场建设计划和推进立体停车场建设进度,缓解停车难的问题。

(三)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一要着力解决管理“顽症”。要分清轻重缓急,有重点、有计划地解决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实行项目化管理,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巩固治理成效。要加大地下停车场和餐厨油烟专项整治力度,兑现承诺,取信于民。二要坚持堵疏结合。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研究疏导性措施,对于流动摊点的治理,要积极创造条件,设置临时疏导点,就近引导零散、无序的流动摊点进入专业农贸市场或社区市场。对于目前市区夜市大排档油烟污染、阻碍交通、噪声扰民的问题,建议政府有关部门一方面要结合后续环保配套和规范管理,研究规划打造特色夜市项目;另一方面,对于违法占道经营的夜市摊点开展精准执法工作,通过法律约束,促其规范经营。三要推进精细化管理。要综合运用市场、法律、行政、科技等手段,巩固提升“门前三包”“街长制”“智慧城管”等经验做法,探索解决餐饮油烟、建筑施工扬尘、渣土运输、乱倒渣土、违法搭建等问题的新机制,努力为市民提供精细的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推动城市管理常态化、长效化。

(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一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要研究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运用法制手段,提高依法处置的能力。要开展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建设,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水平、执法技能培训,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要严格对队伍管理,全面推进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水平。二要加快政府规章配套。市政府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要抓紧制定出台《各类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城市管理责任单位监督考核办法》、《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设置管理规定》、《景观照明设施管理规定》等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相关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细化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行政举措。三要加大普法执法力度。《条例》的宣传学习是一项长时间节点的工作任务,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条例》的宣传教育确保人民群众执法守法,执法人员懂法用法。同时,依据《条例》对乱停乱放、乱涂乱画、乱丢乱摆等不文明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增强市民的文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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