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调研报告

关于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8-05-25 11:19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2018426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在张知通副主任带领下,于312日至16日对我市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先后察看了三元区、永安市、明溪县等11个调研点,召开了7场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三元区、永安市、明溪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深入了解掌握我市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研究探讨对策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序推进。2014年以来,市政府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联席会议,制定下发了《三明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指导方案》,各县(市、区)根据市政府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照制定方案、宣传培训、调查摸底制作底图清查核实张榜公布、签订合同、登记发证信息化管理资料归档等流程进度安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截止20182月底,全市1736个行政村中,完成农户承包地权属调查任务100%,完成审核公示99.5%,完成合同签订99.4%,完成建立登记薄任务85.4%,完成确权成果数据入库56.8%,工作进度处全省中等水平。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规模扩大,形式多样。截止今年2月底,全市耕地流转面积达79.4万亩,占总承包耕地面积的33.4%。其中50亩以上的规模流转面积已达26.9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33.9%。各地不断探索创新土地流转模式,土地托管、股份合作、联耕联种、代耕代种等多种形式不断涌现。建宁县成立建宁县闽赣省际农机植保服务中心,服务全县13万亩水稻制种基地和江西部分地区,间接实现土地代耕代种,形成土地隐形流转模式。沙县以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单位,创办了15家土地股份合作社,实行统一流转、统一经营、统一服务和统一分配。全县耕地流转率达67%,被农业部列为全国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发展壮大。各地积极支持土地经营权流向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特别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2017年末,全市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5747家,其中土地股份合作社106家,入股土地面积 1.46万亩;土地托管合作社148家,托管面积达59.71万亩;提供耕、种、防、收、烘等服务的农业生产性服务合作社1785家。家庭农场总数达2645家,其中2017年新增557家。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参与土地流转的比例达25.9%2017年获评省、市级示范社分别为25家、19家,获评省、市级示范场分别为26家、29家。

()农村土地经营权金融服务逐步开展。永安市探索实践“福田贷”农村普惠金融服务模式,只要农户有土地经营权、无不良信用、在当地正常生产经营,且加入“福田贷”合作社的就给予授信。目前永安已完成“福田贷”授信286户,授信金额2023万元,发放贷款2271513万元,永安市财政每年给予2.5%贴息,农户贷款年利率仅4.58%。沙县作为全国六个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县之一,也是福建省唯一的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县,由财政投入1300万元建立沙县源丰农业支持保护基金,目前已完成土地经营权、农业设施设备产权抵押贷款662200万元。明溪县对以农村土地经营权作为抵押物进行担保贷款的利息按1.5%的利率进行补偿。清流县出台了台商投资区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相关政策,部分企业通过土地经营权抵押取得贷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势头减缓。2017年上半年,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度居全省第一,但至今年2月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度已滑落到全省中等水平,工作后劲有待加强。部分地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政策宣传不足,对二轮承包“几年一调整”等难点问题处理不到位,部分干部担忧确权登记颁证后可能引发新的矛盾纠纷。各地申请实行“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村组数量依然较多,涉及耕地面积实际超过省定5%的标准。

()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依然不足。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总体上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规模小,组织松散,带动能力弱,相关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大。全市发展较好的各级示范社仅占合作社总数的0.77%,各级示范场仅占家庭农场总数的2.1%。个别经营主体耕地保护意识不强,为了在土地租赁期内追求短期效益,耕地超强度开发的现象依然存在。个别地方出现财政资金补助建设的设施农业大棚荒废损毁的情况。

()村集体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收益、处分权利趋于弱化。中央和省上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中都明确指出,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根本,必须得到充分体现和保障,不能虚置。土地集体所有权人对集体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从调研情况看,一些地方农户承包土地私下互换调整流转已成常态;一些偏远山村土地出现抛荒;个别村集体为了推进农业项目落地,不仅没有享受到应有的土地利益分配,甚至还需承担部分项目经营风险。村集体对集体土地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有逐步弱化的趋势,仅是名义上的占有和使用。

()互联互通的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建设滞后。全市除沙县成立了功能较为完备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为全县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供较好的登记、交易、融资、资产处置服务保障外。其余11个县(市、区)虽然建立县、乡两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配齐相关硬件设施,但土地流转信息没有真正实现网络共享,信息准确性、共享性的局限较大,甚至部分乡镇土地流转信息长期没有更新,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我市至今没有制定专门统一的农村土地交易流转管理办法,形式多样的土地流转管理无章可循,也为今后土地流转交易的矛盾纠纷处置埋下隐患。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困难。我市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评估机制缺乏,目前尚无专业的评估机构、评估人员、评估标准和评估参考价值。土地经营权处置机制不够健全,全市并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土地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一旦出现经营风险,金融机构在土地经营权抵押物处置中缺乏制度保障和操作指引,加上土地经营权处置变现难度大、周期长、成本高,无疑使金融机构处置抵押物的成本过高。尽管目前各地不断探索创新农村土地经营权金融信贷产品,但大多是以政府贴息,财政资金作为担保基金等方式来吸引金融机构提供相关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服务,但从长远看没有根本解决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困难。

  三、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扎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一要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市政府要继续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全市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高效率、高质量的推进和完成二要加强政策宣传。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有关法律政策和工作要求,真正认识此次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目的是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重点在于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和村财收入。要化解村民对确权登记颁证后可能引发新的矛盾纠纷的担忧,让村民明白本次确权发证是在二轮延包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三要确保政策落地。针对各地申请实行“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村组数量较多的问题,要及时纠正不正确适用“确权确股不确地”做法,确保中央政策精神落到实处。

  ()加快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一要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鼓励各地扩大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扶持资金规模。落实和完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承担涉农项目,新增农业补贴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二要发挥家庭经营的基础作用。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普通农户仍占大多数,要继续重视和扶持其发展农业生产。重点培育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从事专业化、集约化农业生产的家庭农场,使之成为引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要加强家庭农场示范引导,鼓励各地整合涉农资金建设连片高标准农田,并优先流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规模经营农户。三要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素质和责任意识。要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农业技能、经营管理知识培训。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耕地保护意识,扭转农业生态系统恶化的势头,降低农业资源利用强度。引导农业经营主体利用冬闲田播种紫云英,培肥地力。对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破坏农业生态环境的业主建立黑名单制度。力争培育造就一批“懂土地,爱土地,懂技术,有责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推动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一要构建互联互通的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各县(市、区)要对现有县、乡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进行改造提升,加强中心的日常管理,落实管理人员责任,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发布承包地流转变更信息,引导流转双方通过公开的土地流转交易平台进行交易,逐步构建互联互通的土地流转交易体系。二要健全土地流转管理制度。相关部门要建立土地流转合同鉴证、备案和登记制度,引导流转双方使用统一规范的流转合同文本,在签订书面流转合同时由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依申请提供免费鉴证。严格工商资本准入门槛,对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租地条件、经营范围、安置当地农村劳动力和违规处罚等作出规定,建立健全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制度。三要探索建立土地经营权信托模式。要总结沙县作为全国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的经验,推广沙县土地经营权信托模式。通过健全县乡土地信托网络,实行土地经营权统一委托、统一流转、统一分配,建立风险防范和收益返还制度,实现保障基本农田和粮食安全,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增加农民土地二次收益。

  ()创新完善土地经营权金融服务。一要创新土地经营权评估机制。农业部门要牵头组建土地经营权评估机构,制定相关评估标准和评估流程,为土地经营权人与金融机构直接合理的利益诉求提供参考。二要稳步推进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要总结提升永安市探索实践“福田贷”农村普惠金融服务模式和沙县成立源丰农业支持保护基金等经验做法,稳步实现土地经营权向资本的有效转化,切实解决新型经营主体金融信贷需求难以满足的问题。三要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要逐步将规模化、设施化生产的特色农产品纳入政策性保险范围。改进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方式,将部分种植业、养殖业的财政补贴资金转化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强化村集体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属地位。一要加强村集体土地权属地位。各地要抓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的有利时机,加大对土地集体所有权人对集体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宣传,提高村民对土地集体所有权与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关系的认识。二要积极履行村“两委”职责。村“两委”要积极履行对承包土地发包、调整、监督、收回等各项职责,主动做好接受承包农户委托流转、协调规模流转、实行土地股份合作、承担土地整理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工作。对工商企业提供相关服务过程中允许村集体收取服务性费用。三要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要总结永安市五一村在村“两委”的引领下组建花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验做法,鼓励村集体为承包农户开展多种形式的生产服务,通过统一服务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有条件的地方根据农民意愿,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可以统一连片整理耕地,将土地折股量化、确权到户,村集体经营所得收益按股分配,通过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实现“村财增收、村民致富”。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主办 :福建省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高岩新村51幢    闽ICP备17014621号

  闽公网安备 35040202000233号

欢迎登录本站 您是本站的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