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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明市“十三五”规划中期实施情况评估的调研报告

2018-10-25 16:14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910日至14日,由部分常委会副主任、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组成的调研组对我市“十三五”规划中期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并分成“农业农村组”、“社会事业组”、“城市建设组”、“工交财贸组”等四个调研小组,围绕“十三五”规划中的农业现代化建设,科技、社会事业和民生保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业、交通和服务业发展等四个重点方面内容进行了专题调研,各调研小组分别赴永安市、宁化县,三元区、大田县,梅列区、沙县,将乐县、尤溪县开展相关调研。调研主要采取听取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汇报、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现综合各调研小组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自2016129日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以来,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致力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与实现赶超有机统一,今年还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对规划后半期实施提出了建议,为更好地完成五年发展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规划提出的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总体良好。规划提出了四类共41项主要指标,包括21个预期性指标和20个约束性指标。总体上看,至2017年底,预期性指标除1项指标无法评估、5项指标实现规划目标难度较大和6项指标未完成序时进度,其余指标实现程度进展顺利;约束性指标除1项指标无法评估、1项指标难以完成规划目标,其余指标均完成较好、提前完成或好于规划目标。各项指标中期实施情况具体如下:

1、预期性指标。2017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暂无数据;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服务业增加值比重、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等5项指标实现规划目标难度较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利用外资、规模以上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等6项指标未完成序时进度,但通过努力有望完成规划目标;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移动宽带普及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5项指标实现程度进展顺利,可如期完成规划目标;外贸出口额、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人均预期寿命等4项指标实现程度进展良好,已达到或超过规划目标值。

2、约束性指标。2017年,10个正向指标中,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暂无数据;户籍人口城镇化率难以完成规划目标;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城市优良空气天数比例、好于Ⅲ类水体比例等5项指标提前完成或好于规划目标;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耕地保有量、非化石能源占一次性能源消费比例等4项指标进展良好,可完成规划目标。10个逆向指标中,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万元GDP用水量、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劣Ⅴ类水体比例等5项指标控制在规划目标或省下达指标内;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4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指标均控制在省下达指标内,预计能顺利完成减排目标。

(二)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重大项目实施取得成效规划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能够围绕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项目,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努力落实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了我市经济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现代农业建设加快推进,特色农业加快发展;传统产业提质增效,战略性新兴产业逐步壮大,园区平台建设不断提升;现代服务业持续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向品质化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产品不断丰富。二是发展动力持续增强,有效需求持续扩大,创新活力持续激活,人才支撑作用持续强化。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稳步推进,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快实施。现代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构建,综合交通体系不断完善,能源和信息基础设施得到加强,水利保障和城乡防灾减灾能力得到提升。三是积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城市规划逐步完善,中心城市逐步发展壮大,城镇化进程逐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水平逐步提升。四是消费需求更加活跃,投资引领作用不断增强,营商环境有所优化,利用外资规模和水平有所提高,对外开放力度不断加大,明台交流合作进一步深入。五是民生和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教育事业稳步提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进一步强化,医疗卫生事业有所发展,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公共安全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加快构建,公民文明素质得到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不断丰富,三明文化历史得到挖掘。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有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成效。六是重大项目建设扎实推进。至20186月,938个“十三五”重大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936亿元,其中:430个项目建成或部分建成,占项目总数的45.8%301个项目在建,占项目总数的32.1%207个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占项目总数的22.1%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的来看,我市“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总体较好,但由于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及我市经济总量偏小、发展基础较弱等原因,我市“十三五”规划实施过程中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

(一)一些主要指标与规划目标存在一定差距。一是5预期性指标进度严重滞后,实现规划目标难度较大,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016-2017年均增长14.3%,预计2018年上半年增长11.4%,分别低于规划目标年均增速3.7个、6.6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比重、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分别仅完成规划目标的34.21%15.38%13.4%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重比2015年降低了1.11个百分点。二是1项约束性指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2017年仅为36.27%,与规划目标差13.73个百分点难以完成规划目标。三是6项指标未完成序时进度,需加大工作力度才可能完成。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6-2017年均分别增长6.2%3.7%,分别低于规划目标年均增速0.83.3个百分点;实际利用外资、规模以上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017年分别仅完成规划目标的38.17%21.67%37%另外,地区生产总值等个别指标虽已超过目标增幅,但与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工作目标还有一定差距。

(二)部分主要任务、重大项目建设与规划目标存在一定差距。一是经济实力有待增强。产业竞争力不强,转型升级步伐仍需加快,三次产业发展水平相对偏低,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研发创新动力不足,2017年我市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为0.97%,居全省之末;全市1796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的仅227家,建立研究开发机构的企业仅4.5%,申请专利的企业仅98家。二是城乡发展不够协调。城市建成区规模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够完善,城市中心带动作用有限。城镇化进程进展不快,美丽乡村建设特色不明显。三是要素保障能力不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集不到位,如G528纵八线建宁福新至长吉公路、G235大田德州至周田段、G534三元村头至荆东段等项目因资金尚未落实影响施工建设,从而影响规划整体进度。土地利用效率不高,工业园区与经济开发区用地效益差,单位GDP耗地量大,梅列、三元、三明经济开发区的地均税收分别为每公顷184.82万元、156.05万元、101.68万元,仅为全省平均水平的47%40%26%,还存在批而未供土地、土地闲置等现象。四是社会事业短板依然存在。教育支出占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2016年、2017年分别为20.27%19.56%分别比2015年降低0.41.11个百分点。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不足,中小学教师队伍存在整体性超编和结构性缺员问题。生态文明建设突出问题解决不够到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问题凸显,市区周边缺乏规范消纳场,建筑垃圾无处倾倒,生活垃圾处置滞后,市、县(市、区)垃圾处理能力普遍接近或达到设计能力临界值。五是项目总体进展较慢且部分项目停止实施。我市938个“十三五”重大项目中,有114个项目停止实施,占项目总数的12.15%建成或部分建成项目占总数的45.8%,累计完成投资占总投资的33.61%,未实现“双过半”。

三、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调研组建议:

(一)强化规划引领作用,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一是认真组织规划实施。今后两年多是我市全面完成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关键时期,市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工作的要求,坚定不移地认真组织实施好规划,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对执行情况较好、预计可以完成的指标和任务,要继续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对未完成序时进度的6项指标和完成任务有难度的5预期性指标、1项约束性指标,要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争取能够完成。二是科学运用评估成果。要以此次中期评估工作为抓手,对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重大项目以及发展目标的执行情况开展动态跟踪和监测评估,全面客观评价规划实施的经验,正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困难,科学运用评估成果,及时出台有效政策措施,推进规划后半期更有效实施。如,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新思想、新内容,应及时整理纳入规划中;2016年及以后省科技厅、省统计局不再反馈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数据,可以取消“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指标。三是注重规划约束功能。要充分发挥规划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和综合调控功能,注重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有机衔接,确保规划实施的一致性、连续性和完整性,使各项政策措施服从和服务于规划,确保规划实施的严肃性和约束性。

(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一是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以实施现代农业提升发展行动计划为抓手,加大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力度,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支持农产品深加工发展,推进延伸农业产业链,推动农业向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积极发展特色农业、设施农业、品牌农业、生态农业,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积极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农业众筹等新型业态。二是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步伐。认真研究和处理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提升行动计划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明常综〔201819号)、《关于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明常综〔20183号)。立足现有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集中力量抓好冶金及压延、汽车及机械装备、林产化工、纺织等传统产业提质增效,重点推动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努力培育壮大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三是加快服务业发展水平。以实施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加快推进服务业创新发展,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着力做大做强现代物流、商贸服务、休闲旅游等三大主导产业,积极培育科技信息、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等三大先导产业,提升发展健康养老、金融服务、房地产业等三大配套产业,切实提升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三)注重发展高质量,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一是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积极主动融入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协同发展,加强与省上及协同区各设区市的沟通联系,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全省协同发展区重大项目盘子。充分认识“十三五”重大项目是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支撑,认真对照重大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加强研究分析,加快实施推进。对已经建成的项目,要促其早日产生效益;对在建重大项目,要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力量投入,力争尽快完成投资目标任务;对目前暂缓或停止实施的项目,要强化跟踪对接,促进项目早日落地开工;对无法实施、需要调整的项目,要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依程序合理调整。同时,要努力破解资金瓶颈,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纳入各级年度预算和政府投资计划,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以项目建设为载体,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建立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库,大力培育科技企业,加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补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的宣传落实,引导推动企业加强研发经费投入,逐步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研发机构建设率。支持各类创新主体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紧密型产学研协作关系,培育更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三是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要严格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使用土地,落实国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和控制指标。引导各地集中、集控、集约建设产业园区,引导工业企业通过压缩超标的绿地面积和辅助设施用地,建设多层工业通用厂房,综合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提高工业用地利用率,实现土地的立体开发综合利用。大力盘活土地,依法对闲置土地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或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

(四)加强城乡区域统筹,提高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一是做大做强做优中心城市。加快推进三明市区与沙县、永安同城化,全面推进南拓北扩发展战略,积极探索城市联盟路子,促进资源共享、设施共建、产业同布、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共荣双赢,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发展壮大中心城市,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中心城市综合实力、辐射带动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加强对县域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分类指导,提升县域城市发展水平。二是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认真抓好小城镇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提高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尤其要加大投入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统筹谋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城镇化格局和国土利用,高效集约地进行开发建设。坚持工业带动农业,城市带动农村,推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加快发展县域次中心镇,不断增强次中心镇的聚焦辐射功能。继续深化小城镇改革建设试点,促进小城镇向规模化、集约化、特色化发展。三是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按照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在规划设计上做好田园风光、民俗文化的大文章,注重与镇村规划相衔接,实现多规合一。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发挥优势,注重特色,创建体现地域特色、展现各具风情的美丽乡村,并建立美丽乡村长效管理机制。

(五)打好“三大攻坚战”,夯实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一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和《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严肃整改不规范举债融资行为,有效防范财政风险。持续做好金融风险防控工作,确保全市不良率控制在省上下达目标。二是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深入推进三明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按照“两个确保”的目标和“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标准,精准落实各项扶贫措施,确保如期完成脱贫任务。三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加快固废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危废处理建设进度,推进垃圾不落地等做法,进一步提高环境质量。深化工业污染防治,推进火电、化工、冶金、建材、印染、电镀、煤炭、有色金属采选加工等行业的技术改造和污染治理。加强城乡面源污染控制,推动养殖业、生活污染、河道整治、生态保护等一批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质量。

(六)着力加强民生保障,促进社会事业和谐稳定。认真落实《关于补短板提质量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实施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认真解决中小学教师刚性缺编和结构性缺编问题,努力补齐教育短板。完善创业就业政策,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加快卫生与健康、养老和城乡民生基础设施等领域建设,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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