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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精准脱贫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8-11-05 16:18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在张知通副主任带领下,于93日至13日对我市精准脱贫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先后察看了建宁县伊家乡天坪扶贫开发基金会、泰宁县新桥乡岭下村整村推进扶贫工作、宁化县轩园生态农业公司等10个调研点,召开座谈会,走访当地贫困群众,了解村情民意、产业发展和扶贫措施,并听取了市政府,建宁县、泰宁县、宁化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深入了解掌握我市精准脱贫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不断推进我市精准脱贫各项工作的开展,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工作力度持续加强。一是注重工作部署。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三明市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2018-2020)行动计划》,并向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下发了《脱贫攻坚任务清单》和《脱贫攻坚问题清单》,全面部署今后三年脱贫攻坚工作。二是加大财政投入。2017年市、县两级财政安排扶贫专项资金14897.625万元,比2016年增加65%。今年1-8月,市财政下拨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244万元。三是强化督查整改。2016年以来,我市先后组织了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督查、脱贫攻坚问题整改专项督查等5次全市性综合督查,及时整改各地脱贫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形成由市纪委牵头,扶贫办、财政、审计等有关扶贫工作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监督检查联合工作机制,防止扶贫领域多头重复检查。

  (二)脱贫任务有序完成。一是实现贫困户稳定脱贫。2013年以来,我市通过资产收益扶贫、就业扶贫等措施,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全市建档里立卡贫困人口从2013年底的10.55万人减少到2017年底的404人,贫困发生率从2013年底的5.46%下降到2017年底的0.03%。二是促进贫困村村财增收。我市通过开展贫困空壳村村财增收行动和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等工作,促进实现贫困村脱贫摘帽。至2017年底,全市247个贫困空壳村村财自有收入全部实现零的突破,比上年增长164.7%。三是推动贫困重点乡退出。市政府各安排1000万元支持贫困重点乡实施扶贫担保基金工程和扶贫教育助学工程建设,并开展科技特派员和强镇挂钩帮扶市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活动。我市20个市级扶贫开发重点乡已有8个退出,2018年预计可新增4个重点乡退出。四是贫困重点县如期摘帽。市政府持续加大对贫困重点县的支持力度,落实省上对扶贫重点县的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做好沿海发达县与我市重点县山海协作对口帮扶工作。泰宁县已申请退出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预计2018年建宁县、清流县将摘帽退出。

  (三)后续保障更加全面。一是保障住房安全。我市连续多年将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列入全市为民办实事项目。截止目前,全市2052户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已完成改造2049户。二是教育脱贫全覆盖。从2016年起,全市在免除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基础上,对贫困学生资助实现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覆盖。截止2018年春季学期,全市共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15817人次,1835.15万元。三是完善健康脱贫政策。全市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城乡居民医保范围,保费由政府全额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精准扶贫医疗补助政策得到进一步完善,目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范围内医疗费用负担年度累计300元封顶,其余部分由精准扶贫医疗补助基金予以补助。

      (四)各地扶贫机制不断创新。如宁化县探索建立客家小吃“四免二优先”培训扶贫机制,为贫困户创业就业提供服务。永安市实施“强村富民工程”,探索“391”党建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泰宁县实施“春风”工程,探索形成多村捆绑、股份合作、整乡推进等村财增收模式。大田县推广“一家四业”产业扶贫模式,多渠道增加贫困户收入。梅列区、三元区率先开展市区困难家庭精准帮扶试点,统筹解决城乡贫困机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精准脱贫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为了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一些工作仍需进一步努力完善。

  (一)部分贫困群众脱贫质量不高。部分已脱贫的贫困户的脱贫基础还比较薄弱,脱贫质量还不是很高,一些地方存在片面靠低保兜底政策性补助的倾向。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仍有137404人,其中因病、因残和缺劳力致贫人口有343人,占比高达85%。这些因病、因残和缺劳力致贫的家庭大都负债率高、收入来源途径偏窄、生产经营能力弱或家庭成员长期需要支出医疗费用,通过帮扶措施实现脱贫后仍可能返贫。

      (二)已脱贫的乡村基础设施仍存短板。部分已脱贫的乡村公路、农田水利、饮用水安全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仍相对滞后,重建轻管甚至建后失管的情况时有发生。如农村公路方面,目前全市一半以上乡道和村道路宽在3.5米以下,且大部分集中在偏远贫困地区。这些农村道路存在公路设计标准低、养护任务重且资金不足、危桥险段多、安全设施少、运输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严重阻碍了贫困地区乡村旅游、生态农业等经济产业发展。

  (三)脱贫增收项目效益不高。部分贫困户发展产业存在跟风的盲目性,再加上自身生产经营能力较低,市场信息不灵,运输成本高,相关种植养殖方法、技术、疫苗并未跟上,容易造成损失。一些贫困户增收项目集中在光伏产业扶贫方面,但目前国家电价补助政策尚无法及时落实到位。贫困户产业增收项目质量不高,增收产业抗风险能力不强,与稳定脱贫并逐步致富的要求相比,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

    (四)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有待深化。我市脱贫工作中,对扶贫改革创新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工作还不够重视,措施还不够有力,扶贫机制创新的亮点不多,可推广、可复制的成果还不够明显,课题成果一般化。

    三、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和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确保到2020年如期完成全市脱贫攻坚任务,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针对当前我市精准脱贫工作存在的几个问题,调研组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稳定脱贫的质量。一是持续坚持有效的脱贫机制。对已脱贫退出的贫困户、贫困村、重点乡、重点县至2020年要继续保持扶贫政策不变、支持力度不减。要继续坚持现有党建扶贫、干部挂斗帮扶、强镇帮扶重点乡、科技特员帮扶等行之有效的扶贫工作机制,持续提高稳定脱贫的质量水平。二是加大对未脱贫群体的扶持力度。对尚未脱贫的137404名贫困人口,要量身定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和帮扶项目,一户一策、靶向发力,确保年内全部实现脱贫。三是适度延伸低保兜底保障范围。对于部分因病、因残贫困家庭,通过帮扶其发展生产来实现脱贫,时间长且成效不明显,即使脱贫了返贫率也较高,采取兜底帮扶脱贫又不符合政策条件的相对贫困家庭,地方政府应结合实际,科学评估这部分家庭的实际情况,整合有效扶贫资源,尽可能予以兜底保障。四是继续保障健康和教育脱贫措施。继续加大健康扶贫和教育扶贫政策宣传力度,避免出现因不了解政策而未能享受待遇政策的情况。进一步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落实好精准扶贫医疗保险补助政策,切实提高健康服务水平,减轻贫困户医疗费用负担。加强教育扶贫措施,确保教育扶贫助学政策落到实处,确保每一名贫困学生不因贫失学、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

  (二)提升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一是优先实施贫困地区公路、水利建设。各级政府要优先做好贫困地区农村公路拓宽、安全防护和危桥改造建设的规划布局和项目实施,优先推进有利于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的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建设。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要向贫困村倾斜。对贫困地区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管理养护给予支持,解决重建轻管的问题。二是完善贫困地区物流、客运等服务网络建设。加快贫困地区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支持邮政、供销合作等系统在贫困乡村建立服务网点。支持客运交通运输扩大农村客运覆盖范围,在贫困偏远地区加快建成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三是加快贫困地区环境整治工作。加大贫困村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改厕和村庄绿化美化力度。加大贫困地区传统村落保护力度。继续推进贫困地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加快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扎实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三)发展特色产业脱贫。一是制定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各地要结合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促进贫困地区特色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贫困户更多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二是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带动作用。加强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龙头企业培育,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贫困人口的组织和带动作用,强化其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贫困户参股、入股或者与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合作发展产业项目,解决贫困户发展种植养殖业风险大、成本高等问题。三是重视人才培养。开展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训等"扶智行动",加大贫困地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养力度。支持中高等学校特别是农业职业院校毕业生、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等在贫困地区领办兴办实业。鼓励在外经商者、退休干部返乡任职,引导农村年轻一代发展。

  (四)加大试验区改革创新探索力度。各地应用足用好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的政策机遇,进一步探索科学有效的扶贫开发新机制和新模式。对各县(市、区)承担完成的改革试验区16项课题要进一步总结。对我市已探索建立生态扶贫、家门口扶贫就业、扶贫资金量化折股增收、城市困难家庭精准帮扶等一批相对运行成熟的脱贫工作新机制要进一步提升其在实践中的成效。当前要重点探索村集体与贫困户“双增收”机制,确保贫困村和贫困户稳定增收。探索统筹解决城乡贫困机制,城市困难家庭精准扶贫试点范围2018年从梅列区、三元区向永安市、沙县、大田县扩展,推动扶贫工作由主要解决绝对贫困向解决相对贫困转变、由主要解决农村贫困向统筹解决城乡贫困转变,不断深化三明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努力探索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三明扶贫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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