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网站!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设立“三明市企业家日”的议案。会议认为,设立“三明市企业家日”,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的具体举措,对营造尊重企业家的良好社会氛围,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增强在明企业家的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推动企业实现更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决定,自2021年起,将每年11月1日设立为“三明市企业家日”。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不断丰富“企业家日”内涵,开展形式多样的“企业家日”活动,关心企业家成长,保护企业家和各类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激励和表彰优秀企业家和优秀企业,助力各类所有制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企业在建设“一区六城”,奋力谱写三明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