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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1-10-28 18:36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2021年10月28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下旬至2022年1月上旬间在三明召开。会议的建议议程是: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三明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三明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听取和审议三明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三明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三明市2022年市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和其它事项。 

  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授权主任会议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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