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范性文件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继续深化三明医改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健康效益的决定

2021-12-24 19:08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2021年12月24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习近平总书记来明视察调研沙县区总医院时指出,“健康是幸福生活最重要的指标,健康是1,其他是后面的0”,“三明医改体现了敢为人先的精神,是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的觉悟担当,其经验值得各地因地制宜借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明视察调研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条例》中关于医保基金使用要坚持以健康为中心的规定,按照市委“牢记新嘱托、增创新优势、再上新台阶”的部署和《三明市实施“六大工程”推进三明医改再出发行动方案》的要求,继续深化三明医改,建设好新时代健康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健康效益,作出如下决定: 

  一、着力建好健康管护组织 

  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整合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主要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建立健康管护组织,实现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人、财、物、事、绩、管一体化管理,明确健康管护、医防融合、诊断治疗、健康教育等职责,实现健康责任共担、经济利益共享。 

  二、切实规范药品采购和医疗服务行为 

  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继续着力解决药品耗材价格、数量双虚高问题,充分发挥“三明采购联盟”作用,斩断药品耗材灰色利益链条,进一步挤压药品耗材虚高水分。对发现有回扣品种的药品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列入信用惩戒体系,对收取回扣、不正确医疗的违规医师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坚决遏制过度医疗、医疗浪费等不正确医疗行为。 

  三、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突出尊重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理念,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合理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在医院总收入中的比重,进一步优化医药总收入的结构,提升医院收入“含金量”。 

  四、健全完善医务人员薪酬制度 

  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建立以基本年薪为主、绩效年薪为辅的全员岗位职责目标年薪制,提高医务人员阳光待遇,促进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价值取向与患者的利益诉求同向而行,促使医务人员转变观念,从希望病人越多越好收入才能越多转变为希望病人越少越好越健康收入还能更高,增强医务人员的职业认同感和责任感。 

  五、鼓励探索医保基金总额支付改革 

  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医保基础、杠杆和引领作用,建立管护对象自主选择健康管护组织的新机制,实行“钱随人走”的政策。鼓励探索以“总额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为原则,将医保基金按人头年度打包支付给健康管护组织,医保基金(含历年结余)用于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健康管护水平的支付方式,进一步增强健康管护组织节约成本的内生动力。要在国家、省医改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更加科学有效的医保基金支付制度。 

  六、加快建立医保基金使用健康效益考核制度 

  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医保基金使用健康效益情况的监督考核,将其列入健康管护组织年度考核内容,量化人均预期寿命、人均年度医疗总费用、人均年度个人支付医疗总费用、年度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人均年度药品耗材总费用、人均年度不计费耗材使用金额、人均年度门(急)诊次数、每百人年度住院次数、次均门诊费用、门(急)诊报销比例、次均住院总费用、住院报销比例、重特大疾病第三次精准补助等考核指标,切实提高医保基金使用健康效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和幸福感。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主办 :福建省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高岩新村51幢    闽ICP备17014621号

  闽公网安备 35040202000233号

欢迎登录本站 您是本站的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