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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张运明辞去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2022-7-28)

2022-07-28 19:08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2022年7月28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因工作调整,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张运明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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