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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李春辞去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2024-11-27)

2024-11-27 17:47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2024年11月27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因工作岗位调整,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春辞去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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