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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和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陈岳峰代理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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