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范性文件

关于三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问题的决定

2026-10-17 16:45        字号:大 中 小    点击数:{{ pvCount }} 次

 (2026年10月16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三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问题决定如下:

  一、三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45名。

  二、各县(市、区)选举三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按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依据2025年三明市户籍人口数和常住人口数确定,由根据人口数计算确定的名额数、地区基本名额数和其他应选名额数三部分构成。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驻三明部队和武警三明支队应选三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2名。

  四、三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等代表的比例原则上要高于上一届,适当增加社区工作者、新就业群体代表。妇女代表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届。少数民族代表和归侨代表要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党外代表人士人大代表比例不低于35%。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应当有适当数量。连任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

  五、三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26年12月25日前选出。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主办 :福建省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高岩新村51幢    闽ICP备17014621号

中文域名: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政务

  闽公网安备 35040202000233号

欢迎登录本站 您是本站的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