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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决定

2026-10-20 17:16        字号:大 中 小    点击数:{{ pvCount }} 次

 (2026年10月16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对福建、对三明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市委十届十二次全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要求,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赋能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一、把握总体要求,构建深度融合新格局。坚持创新主导、改革为要、因地制宜、久久为功,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以产业需求牵引科技创新,围绕“454”现代化产业体系和市级、县域重点产业链,集中资源突破产业急需、企业急用、发展急迫的关键领域,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精准对接、全链条贯通。到2030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明显提升,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更加凸显,现代化产业体系关键技术攻关形成一批标志性成果,创新驱动综合效能充分释放;到2035年,特色凸显的市域创新发展体系基本形成,创新成为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鲜明标识。

  二、聚焦产业需求,强化关键技术攻关。坚持需求牵引、应用导向,围绕钢铁与装备制造、纺织、竹木、种业等传统优势产业和氟新材料、新型碳材料、生物医药、应急装备、低空经济、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前瞻布局未来材料、氢能等产业,建立产业技术需求清单、重点产业链技术图谱和重大科研攻关项目榜单,实行动态更新、滚动实施。完善企业出题、高校院所答题、市场评价机制,深入推行“揭榜挂帅”“赛马”等方式,探索“一链一策”全链条攻关,强化有组织科研和协同创新,推动科技创新从“跟着产业走”向“支撑产业、引领产业”转变。

  三、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产业创新动力。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投入、组织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地位,提升规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活动和研发机构覆盖率,支持企业牵头承担重大科技攻关任务。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度培育体系,着力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支持链主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参与组建创新联合体,让企业在产业创新中挑大梁、当主角。

  四、建强创新平台,打造现代化“科技底座”。系统整合各类科技创新核心要素,加快生态新城科创核心区、高能级科创平台矩阵、产业孵化基地和科创数字基础设施等科技创新核心载体建设,统筹市数据中心等算力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研发、中试、孵化、转化、服务等功能协同布局。支持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海西分院、氟化工产业技术研究院、新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平台提质增效,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共建创新平台,促进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增强科技创新供给能力。

  五、畅通转化通道,促进成果落地产业化。完善“研发—概念验证—中试熟化—成果转化—产业化”全链条机制,围绕氟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等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支持企业、园区共建共享中试产线。培育壮大技术转移机构、技术经理人等专业机构和力量,完善成果路演、供需对接、交易流转等服务,推动更多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从技术成果转化为产业成果。

  六、突出场景牵引,加速创新产品迭代应用。坚持应用为先,建立重点产业和公共领域场景机会清单,推动政府、国有企业、园区等开放应用场景,为新技术、新产品提供试验验证和市场应用空间。围绕医改、林改、教改、绿色生态等开展示范应用,落实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应用支持政策,推动形成“场景需求—技术突破—验证应用—迭代提升—规模推广”的创新闭环。

  七、推动数智赋能,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和制造业“智改数转网联”,支持钢铁与装备制造、建材、纺织等产业运用先进技术改造提升,推动机器换工、设备换芯、生产换线,加快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围绕新材料、生物医药、低空经济、数字经济等领域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推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与新质生产力培育协同发力。

  八、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强化创新人才支撑。围绕“454”现代化产业体系优化三明学院、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布局,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建好三明学院泰宁文旅现代产业学院,各级各类产教联合体和人才实训平台,推行订单式、学徒制培养。精准引育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科技型企业家,发挥产业链特聘专家团、博士服务团、科技特派员等作用,畅通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人才交流通道,完善人才服务保障机制。

  九、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完善创新要素保障。健全财政科技经费稳定支持和统筹投入机制,推动科技资金、政府投资基金向重点产业链技术攻关、创新平台、成果转化等关键环节集聚。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促进金融机构用好“科技贷”“科特贷”、知识产权质押等工具,引导耐心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十、加强区域协作,拓展开放创新空间。主动融入全省创新发展格局,积极对接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深化沪明、京明、泉明科技和产业合作,健全常态化协作机制,推进联合攻关、平台共建、人才共享,推动先进技术、创新成果向三明转移转化。提升“科创飞地”、产业创新园区等载体功能,促进研发、制造、转化协同联动,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创新的发展格局。

  十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发展活力。健全市委科技委统筹、市县协同、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创新工作机制,完善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评价和激励机制,深化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科研经费使用、人才评价等改革,依法落实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容错纠错等机制,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强化创新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社会风尚。

  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协调机制、制定配套政策,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情况。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履职,明确职责任务、强化政策协同、形成工作合力。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有关创新主体应当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协同创新。

  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要在市委领导下,牢记嘱托、接续奋斗,凝心聚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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