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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征集2017-2021年立法规划和2017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公告

2016-10-13 16:29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根据《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规定,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统筹做好我市2017-2021年立法规划和2017年立法计划编制工作,切实增强地方立法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本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公民个人均可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二、征集内容

结合我市实际,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事项,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三、征集要求

提出立法项目建议要有明确的法规名称,阐明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需解决的主要问题,并注明建议立法时间,写明建议人、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有条件的,可提出法规草案建议文本或有关资料。

四、截止时间

2016930

五、报送方式

立法建议项目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邮寄地址:三明市梅列区高岩新村51幢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邮政编码: 365000

电子邮箱:smrdfgw@163.com

传真号码:0598-8956308

联系电话:0598-8956308

特此公告。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8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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