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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三明市人大决算说明

2018-07-26 10:25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按照《三明市财政局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的主要职责是:检查、督促宪法、法律、法规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组织本级人大代表对本级国家机关和单位的工作进行评议和视察;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接受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联系本行政区域内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开展活动;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受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辞职,决定接受辞职的,通告该代表的原选区选民,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根据本级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确认下届当选代表和本届补选代表的资格,予以公告,分别向下届和本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决定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时间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名单;办理本级人民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待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包括10个委室及一个派驻纪检组,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

  在职人数

  市人大领导

  财政核拨

  7

  7

  市人大办公室

  财政核拨

  56

  62(含工资关系在外单位委室领导、专职委员)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主要工作任务是: 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着眼服务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为奋力建设更富活力、更具实力、更有竞争力的新三明做出应有贡献。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科学、民主、精细导向,扎实推进立法工作;

  (二)聚焦重点、热点、难点事项,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三)坚持“抓大事、议大事、决大事”原则,依法行使决定权。

  (四)把握依法、严肃、规范要求,确保换届选举和人事任免工作;

  (五)强化政治、协作、自律意识,不断提高常委会履职效能。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度人大办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5.02万元,本年收入1546.591万元。本年支出1550.22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入支出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9万元。

  (一)收入总计1551.61

  2017年收入1546.59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310.03万元,增长25.07%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543.3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3.28万元。

  (二)支出总计1550.22万元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1550.2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546.76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318.5万元,增长25.86%,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355.0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83.67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8.32万元,公用支出399.63万元。

  2.项目支出195.14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6.76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316.92万元,增长25.77%,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10101行政运行1243.56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78.3万元,增长28.43%,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调入多名人员,在职人数增加费用支出相应增加;在职人员调资及各项补贴;抚恤金等。  

  (二)2010104人大会议192.2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上涨6.32万元,上涨3.39%,主要原因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为换届的首届会议。

  (三)2013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92万元。主要用于下村蹲点干部补助。

  (四)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6.49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下降5.43万元,下降24.77%;主要是今年此项目单列离休人员离休费支出。

  (五)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41万元。较2016年增加65.41万,增加100%;主要今年新增单位在职人员缴交退休保险费用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26.16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16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51.6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51.99万 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99.63万 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 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28万元,同比增长-35.91%。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25.2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增长0.00%-48.03%,主要是: 车保有量的减少与减少了公务用车的次数,节约开支。

  (三)公务接待费18.0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人大组织调研、视察工作及兄弟省人大到我市学习考察,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76批次、接待总人数900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4.98%,主要是: 我委认真履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对象和标准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9.6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52.11%,主要是: 由于人员增加需改造办公场所添置办公设备、公务交通补贴、退休人员过世家属抚恤金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3.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概况: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2017年,市财政继续在部门预算中安排代表活动经费52.5万元,保障我市人大代表各项调研、代表视察和专题活动等顺利开展。

  2、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为了评价2017年三明市人大代活动经费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明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明财绩〔20152号),成立了项目绩效自评小组。自评内容包括项目的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资金投入、过程、产出与效益情况。根据绩效评价方案,评价采取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即:采用现场核验、查看2017年度三明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账务处理情况等方法获取被评价项目的有关基本情况资料,采集和核实绩效评价所需要的基础数据资料,并在对相关资料进行汇总复核、分类整理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按照设立的评价指标、标准、权数、方法及程序实施评价,投入选用时效情况、目标管理、资金落实;过程选用业务管理、资金使用管理;产出与效益选用产出数量、产出质量、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的评价指标,以最低成本法为评价方法,对2017年度三明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实施评价,形成自评报告。

  3、存在问题: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出清醒地认识到人大工作中不存在不足:1、立法工作中法规执行效果还须进一步关注;2、监督工作中刚性监督手段还须进一步增加;3、代表工作中信息化建设还须进一步优化;4、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4、有关建议:加强人大信息化建设,注重干部队伍的建设,同时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切实完善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合理制定使用计划,精确核算项目支出成本,确保财政支出的效益和效率。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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