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通知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

2021-04-29 16:06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1. 助力解决群众反映物业服务管理问题及小区“停车难”问题。5月初,组织开展城市社区治理工作情况调研,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服务管理问题及小区“停车难”问题作为调研重点,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以及实地察看等形式开展调研,深入了解情况,全面查找问题,提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对策建议,着力补齐城市社区治理短板,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逐步解决小区“停车难”问题。6月份,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市社区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就该项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完成时限:20217月。

  2. 助力解决市区环城山体地质灾害隐患和水土流失治理难的问题。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地方立法原则,突出问题导向,制定《三明市市区环城山体保护条例》,明确各方责任、严格保护措施、加强修复治理,促进市区环城山体保护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具体内容包括:一是规定了立法目的、调整范围、保护原则、政府和部门职责、联席制度、经费保障、宣传教育、社会参与等内容;二是规定了保护规划编制和调整、山体保护责任、禁止行为、保护区和周边建控区建设管控、地灾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监测巡查执法等内容;三是规定山体修复治理原则机制、修复治理责任人、修复治理方案和要求、主要措施、竣工验收和管理维护等内容;四是作出相应罚则规定,并规定了监管渎职情形和责任。完成时限:202112

  3. 助力解决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不高的问题。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一是实行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重点建议机制,由每位常委会领导领衔机关委室参与督办1-2件重点建议,并提请在8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重点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并逐件对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和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二是组织开展“代表建议办理督办月”活动、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检查,由常委会各工作委室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对口督办和检查,加大全程跟踪落实力度,推动代表建议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完成时限:202112月。

  4. 助力规范我市城市养犬管理行为。联合公安、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立法调研,提出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助力立法工作顺利推进,回应人民群众对城市养犬管理的期盼。完成时限:20217月。

  5. 助推我市市县联办园区发展。组织开展市、县(市、区)联办园区发展情况调研,进一步了解市县联办园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情况,摸清目前我市市县联办园区发展的现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助推发展的建议意见,并监督有关部门落实,加快推动市县联办园区健康发展。完成时限:20214月。

  6. 督促交警执法工作更加规范。组织开展交警执法工作调研,摸清当前交警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加强交警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率。完成时限:20216月。

  7. 帮扶三明市丰润化工有限公司。主动对接企业,开展调研,摸准企业发展难点堵点问题,共同努力助推企业加大产品深度开发力度,延伸产业链,提升企业竞争力。引导企业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建引领业务发展动能。完成时限:202112月。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主办 :福建省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高岩新村51幢    闽ICP备17014621号

  闽公网安备 35040202000233号

欢迎登录本站 您是本站的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