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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8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因任职年龄原因,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淑云辞去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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