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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2-05-17 15:29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和部署,2021年3月8日至4月9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开展了巡察。2021年7月20日,市委巡察三组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责任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措施,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主动聚焦问题整改,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迅速动员部署,深化思想认识。2021年7月20日,市委巡察三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后,机关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了党组会议传达贯彻、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对巡察工作的具体要求上来,强化责任担当,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机关党组积极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机关党组书记蔡金明为组长,机关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委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日常工作。
  (二)对标整改要求,压紧压实责任。针对巡察反馈三大方面21个问题,机关党组多次专题召开会议研究,认真分析梳理,研究制定并印发实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常机党组〔2021〕15号),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以对市委高度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以上率下、抓实整改,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建立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工作推进、督促检查等工作机制,及时制定市委巡察整改问题清单进展汇总表,建立整改台账,定期调度、定期研究,及时掌握整改动态,对存在问题逐条剖析、协调解决,确保整改一个、巩固一个。
  (三)领导率先垂范,强化责任落实。机关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机关党组书记蔡金明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了5次机关党组会议和3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不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动机关干部职工坚决抓好整改落实。机关党组成员发挥“关键少数”作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各自分工,强化督促指导和沟通协调,抓好各自牵头的整改任务落实。各责任委室具体整改、具体落实,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2021年10月15日上午,机关党组还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机关党组书记蔡金明代表领导班子作了深刻的对照检查,深入查摆问题、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班子成员也围绕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把自已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
  (四)抓好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机关党组把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进一步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长效机制。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在机关党组中心组学习、意识形态、立法联系点、机关党建、机关党组议事规则、财务管理、收文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修订完善了25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从源头上堵住滋生问题的漏洞,确保机关全面从严治党有新加强、工作作风有新转变、人大事业有新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不够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提高认识。2021年9月24日,召开机关党组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不断提升中心组学习的科学化水平。二是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2021年8月30日,修订完善2021年机关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2021年10月份召开中心组学习会,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进行专题研讨,推动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三是独立开展机关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机关党组按照修订完善后的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明确学习内容和参会范围,有序推进各阶段、各专题的学习。2021年7月20日至10月20日,独立开展5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等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四是健全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机制。2021年9月13日,修订出台《三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推进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2.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方人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存在差距”问题。
  一是关于“服务保障人大监督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服务保障常委会加强监督工作,听取审议乡村产业振兴发展、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的报告,市县联动开展医保基金使用健康效益情况调研,组织开展消防法执法检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进行跟踪监督并开展满意度测评。组织工作专班在法律程序、召开人代会等方面对新三元区进行指导,保障我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依法有序完成。服务常委会听取审议《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保护河道水生态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并结合乡村振兴发展情况调研,跟踪督办相关审议意见。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牢记新嘱托、增创新优势、再上新台阶”活动部署要求,新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健康效益情况”为监督议题,2021年8月中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3个调研小组到全市各县(市、区)与当地人大常委会开展联动监督,2021年9月3日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专题汇报,2021年10月底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政府相关报告。2021年9月17日,召开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中办《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并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三是2021年7月份深入开展“代表建议督办月”活动,2021年8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市检察院关于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对重点督办建议满意度测评,并逐件提出办理意见,形成有针对性的审议意见。截止2021年12月底,203件代表建议全部完成办理并答复代表。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正在解决的184件,占90.64%,代表反馈满意的193件,满意率达95.07%。其中8件重点建议,代表反馈均为满意。同时,对2017-2019年满意度测评为基本满意的 11件重点督办建议进行“回头看”,其中“关于加快市区老旧社区供水管网改造的建议”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成效明显,完成老旧管材的管网改造60.2公里,占年度计划的150%。
  二是关于“推动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工作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代表理论学习。印发《关于做好市人大代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组织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积极协调市代表就近参加学习活动。二是组织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市人大代表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委托各选举单位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闭会期间专题调研活动。三是强化代表履职管理监督。采取个人申报与统一登记相结合的方式,及时登记代表履职情况,建立代表履职档案。依托“三明市人大代表在身边”微信平台,公开代表履职情况和代表建议,编发“代表风采”10期。
  三是关于“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联系工作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和拓展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印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走访人大代表活动的通知》,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多种方式走访联系人大代表,且一年不少于2次。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活动68人次,召开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会2场次。二是密切代表同群众的联系。依托“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常态化组织开展“代表接待日”活动。创新活动载体,印发《关于开展“亮身份、晒履职、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组织全市五级人大代表开展联系群众活动。市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中心配备专人协助代表梳理、汇总、交办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要求,畅通代表直接协调解决、各级人大转办、提出代表建议办理三种渠道和方式,建立健全代表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的处理反馈机制。三是通过微信推送、短信提醒、告知等方式,积极引导各级人大代表、身边群众关注使用市人大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较巡察时增加了310多人,增长12%。同时,根据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进度,督促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动员组织辖区新一届人大代表积极关注、使用、推广市县人大微信公众号,并编印一批宣传折页,分配给各县乡人大宣传推广使用。
  四是关于“推进地方性立法工作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拓宽基层群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在征集到2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候选单位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结合实际提出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候选单位,制定《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草案)》,并经主任会议研究确定。二是汇总研究征集到的立法规划及计划建议项目,有针对性的开展立法规划及计划项目调研,推进立法规划及计划的制定工作。三是通过报纸、人大机关门户网站、“三明市人大代表在身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征集立法规划及计划建议项目,发布基层立法联系点候选单位和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使用情况等调研信息,刊登立法课题论文;开展《三明市三元区环城山体保护条例》的实施宣传工作,加强立法工作的宣传报道。四是对于征集到的立法规划及计划建议项目、条例的修改建议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建立专门档案,专人负责分析研究,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反馈,建立公众意见的收集、处理、反馈工作机制。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链条。机关党组书记与机关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书记与各党支部书记层层签订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状,传导压力、铸长链条、压实责任。2021年8月13日,召开机关党组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机关上半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效落实。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21年10月1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机关党组书记严格审核把关会议材料。会上,机关党组成员对部分处级干部2016年以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述职报告材料未提及意识形态工作问题进行认领,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同时,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科级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内容。三是2021年9月底修订完善了“三明市人大代表在身边”微信履职平台管理制度、三明人大网运行管理与信息发布制度、《人大工作动态》编辑审核发布制度,严格落实“三审制”,并完善工作台账。同时,全面排查网站各栏目内容,对无法正常访问的信息已进行清理和替换,并加强运行管理,确保网站运行正常、安全有效。四是加强网络宣传平台建设,坚持重点宣传与专题策划相结合,重点策划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建党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市第十次党代会、市委“牢记新嘱托、增创新优势、再上新台阶”活动、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医保基金使用调研、疫情防控等主题宣传,认真做好综合快讯、工作动态、代表风采、基层人大等专栏内容更新,及时发布人大法规制度和人大业务相关内容。2021年第三季度,市人大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各类消息250多条、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30多条。五是建立健全“一会一报”制度并严格落实。制定出台《三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一会一报”管理办法》,加强讲座、报告会等阵地管理。办法出台后,机关举办的各类讲座、报告会均按要求严格履行审批备案手续,确保各类活动可管可控。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精神,结合人大机关实际,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贯彻落实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意见》,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的要求,坚持调研方案由秘书长把关审定,合理安排调研时间、精准确定调研点和参加调研人员。二是严格落实市委关于精简会议和文件的要求,坚持每月向市委办报告会议及发文情况。强化办公室统一审核把关职能,要求各委室严格落实行文规则和发文程序,做到层层落实责任,从严控制会议和文件数量。严格行文规则和发文程序,加强审核把关,规范对外发文,切实减少“白头”发文现象。三是已修订完善并印发了《财务管理办法》《收支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银行账户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修订后的内控制度更有针对性,更加符合人大机关的实际情况。四是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制度并做好监督指导。2021年9月28日,修订出台三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活动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管理制度》《党员谈话教育制度》《党员反映情况制度》《党费交纳、公布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等,从制度上规范机关党建工作。机关党委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机关各支部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严肃规范党内组织生活。
  2.关于“干事创业的氛围不够浓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党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不断强化担当意识、大局意识、使命意识,锻造积极工作、努力奉献的政治品格,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机关队伍。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和市委“牢记新嘱托、增创新优势、再上新台阶”活动,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处级干部对号入座,深入查摆,剖析根源,端正态度,牢固树立“人大也是一线”的思想意识,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职,依法履职,努力工作,积极奉献。三是严格落实机关二级绩效考评和平时考核工作方案,加强考核结果运用,确保年度考核与二级绩效考核结果相互对应,提振机关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四是结合常委会领导挂包县(市、区)以及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市委“牢记新嘱托、增创新优势、再上新台阶”活动,完善机关处级以上干部联系基层走访制度,督促机关处级干部积极履行职权,加大联系基层、走访帮扶力度,着力解决履职主动性不强,少数干部作风漂浮、敷衍塞责等问题。五是针对办公室历年总结雷同问题,对办公室有关人员严肃进行批评教育,督促结合实际,认真梳理总结年度工作,强化领导审核把关责任,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内部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立行立改,规范财务报销程序,会议费实行“一单一结”,2021年8月份开始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严格执行《三明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控会议费支出。二是规范执行财务报销制度,对未附菜单、签到单、住宿清单以及会议费超标准开支的一律不予报销。三是对于被执行的两名处级干部的津补贴和奖金从2021年9月份开始以银行转账形式发放至个人工资账户。
  二是关于“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执行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派车制度,机关除常委
  会主要领导实物保障用车外,所有公务用车实行电子派车单制度,实行一车一单,常委会领导、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公务用车由相关委(室)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办公室车管人员审批,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统一派车。二是针对23次无派车单派车现象,已对机关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三是关于“公文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办公室人员认真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明确公文办理流程,并对办公室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强化工作责任感。二是立行立改,制定收文登记簿,严格落实收文登记制度,及时将各级各部门发来的文件予以收文登记,包括来文时间、单位、标题、文号等。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出台《三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收文管理制度》,从制度上规范机关收文管理。
  四是关于“聘用人员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七名临时聘用人员合同到期未续签问题,经机关党组研究和双方协商同意,已重新签订聘用合同。二是针对机关会计、出纳均为聘用人员,存在一定风险隐患问题,采取章票分离、减少现金支付、查账等形式进行风险管控。三是力争在年内使用机关事业编制选调合适人员承担机关财务工作。市委编委已批复同意使用公开选聘用编计划1名。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机关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领会。2021年9月7日,召开机关党组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增强班子成员对党组工作的认识,提高党组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明确党组成员分工。2021年9月,重新调整机关党组成员工作分工,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更好发挥党组成员作用。三是健全完善制度并严格落实。2021年9月13日,修订完善《中共三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党组会议记录的格式、内容和关键要素,指定专人如实做好党组会议记录,完整体现会议过程和内容;对有决定事项的会议编发会议纪要2期;四是机关党组及时专题研究上级决策部署并结合实际做好贯彻落实。2021年8月24日,召开机关党组会议传达贯彻全省下半年工作推进会精神和全市“大招商招好商”攻坚战役动员大会精神;2021年9月30日,传达学习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市委十届一次全会精神,结合市人大机关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在人大机关落地落实。
  2.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还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机关党建制度。2021年9月28日,修订三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活动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管理制度》《党员谈话教育制度》《党员反映情况制度》《党费交纳、公布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等,并形成制度汇编。二是专题研究机关党建相关工作。2021年8月13日,召开专题机关党组会议,听取机关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并对下半年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提出指导性意见。三是立行立改,规范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1年9月7日,召开机关党组会,组织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为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好准备。会前,还深入开展学习研讨、谈心谈话,认真准备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做足会前准备工作。四是完善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机关各支部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细化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五是着力夯实支部工作基础。2021年9月,机关党委组织各支部党务干部学习《基层党支部工作指南》,并对支部、党小组活动手册进行检查,指导规范支部、党小组会议安排和内容记录,完善党支部基本情况、党员名册、党费缴纳等内容;2021年10月中下旬,安排支部书记参加市直机关新任党支部书记能力提升培训班。针对活动记录弄虚作假问题,对第一支部书记和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六是进一步规范主题党日活动。各支部制定2021年度“主题党日”活动计划,确定原则上每月15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听党课、交纳党费、实境教育、开展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活动,规范“主题党日”活动形式。
  3.关于“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有差距”问题。
  一是关于“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机关党组专题学习会,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的学习。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等选人用人有关规定,确保机关党组成员熟悉掌握、组织人事干部学精学透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政策规定。二是在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机关党组书记代表机关党组对选拔使用程序不够规范等问题作深刻检查。同时,对出现程序缺失和倒置的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对出现此类问题作深刻反思,从中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立行立改,在7月份组织的机关科级干部提任和职级晋升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选拔任用程序,未再次发生程序缺失和倒置等程序不规范问题。四是根据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印发实施《三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各个环节相应程序,从制度上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二是关于“干部档案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办公室人秘科相关人员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精研细读、学懂弄通,进一步提高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责任感。二是针对档案存在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缺失材料及时收集归档,确实无法补齐的,相关人员已作出说明。针对个别新调入人员档案移交不及时问题,主动作为,加强与原单位的沟通衔接,原单位已将档案移交市委组织部。三是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针对刘敏学历认定错误和不准确的问题,经机关党组会议研究后,按政策规定重新认定,并对档案专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三是关于“执行选人用人配套政策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市委组织部的沟通,在综合分析机关现有科级干部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特点,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对同一岗位任职满5年以上的科级干部进行轮岗交流,加强科级干部多岗位锻炼,提升综合质素和业务水平。机关先后共有8名科级干部进行内部轮岗交流。二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撰写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的通知》(闽委办发〔2015〕57号),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撰写要求和时限。三是对有关人员廉政对照检查不规范、未对照“四个方面、六大纪律”等方面开展查摆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按要求重新撰写。有关人员已按规范要求,重新撰写廉政对照检查材料,经机关党办、人秘科从严审核把关后,机关党组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予以审签。
  4.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机关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机关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协助常委会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常委会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委室负责人,各委室负责人与委室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工作,层层传导压力。二是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对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工作部署,制定出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每半年对各委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工作落实。三是开展廉政提醒和提问谈话,落实好“一岗双责”。机关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委室主任与委室人员层层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抓早抓小,筑牢廉洁自律防线。委室主任还与委室重点岗位人员开展廉政提问谈话,着力提升重点岗位人员的廉洁意识、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四是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列为年度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和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从考核制度上督促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是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上,部署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结合自身岗位职责,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研究提出防控措施。二是结合人大各委室工作实际,认真梳理、修订和完善机关党组议事规则、机关财务管理等制度,源头防控廉政风险。三是及时修订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廉政风险防控等级目录,严格落实“梳理职权清单”和“制定工作流程”环节,明确廉政风险点、防控责任和措施等。
  三是关于“干部管理‘宽松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廉政教育,丰富廉政教育形式,常态化开展“一季一警示”廉政教育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集中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蜕变的灵魂》、严肃换届纪律教育警示片《警钟长鸣》等,提升廉政教育成效,着力走深走实、入脑如心。二是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党内法规,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的实施意见》《加强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等制度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自觉树立人大机关党员干部良好形象。三是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咬耳扯袖。针对被组织诫勉、问责等问题,及时督促相关人员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四是在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机关党组针对林某某醉驾问题的处理方式作深刻检查,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同时,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上再次重申“八小时之外”有关纪律要求,教育引导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自觉维护集体荣誉和个人形象,坚决杜绝酒驾、醉驾等问题再次发生。
  5.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学习。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了《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党内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二是建全完善组内工作制度。针对巡察组指出的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纪检监察组内部管理制度。已建立和完善学习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信访及问题线索报送制度、跟班学习制度、纪检监察组与综合单位工作报告、信息通报和有关事项报备制度、个人重大事项备案核实制度等13项管理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三是提高政治站位,提升监督质效。加强政治监督,先后开展了9次落实“两个维护”的监督检查,重点对监督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做到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同时,加强日常监督和“三重一大”等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监督,督促监督单位开展廉政教育28次,参加教育人数895人次,开展廉政提问谈话35人次、廉政提醒谈话110人次,落实“双报”78次。四是督促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督促市人大机关党组切实履行巡察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21个问题建立《整改问题清单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对问题实行动态管理,形成“建账—更新—销号”的完整链条,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落实。五是督促标本兼治。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督促市人大机关研究制定基础性、长期性的措施,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堵塞制度漏洞,目前已建立和完善组织人事、财务、廉政风险管理等25项制度。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和说明
  关于“聘用人员管理不够规范”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会计、出纳均为聘用人员,存在一定风险隐患。针对该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采取章票分离、减少现金支付、查账等形式进行风险管控。同时,力争在年内使用机关事业编制选调合适人员承担机关财务工作,市委编委已批复同意使用公开选聘用编计划1名。目前,该项工作尚未完成。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将继续跟进,尽早选调合适人员承担机关财务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不折不扣落实好巡察整改后续任务。
  二是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照清单逐一销号、逐项落实,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整改成果;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坚持一抓到底,务求取得实效。
  三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把落实市委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新起点,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梳理总结整改过程中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把市委巡察整改取得的成效转化为净化机关政治生态、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推动人大各项事业加快发展的实际成果,以实际行动为建设“一区六城”、推动三明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8260846;通讯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356号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smrd0598@163.com。
  
                                                                                                                                          中共三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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