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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人大代表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作用的思考
发布日期:2012-01-20      字体显示:

尤溪县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室 苏秀琴

 

创新社会管理,是新时期的一项重大课题。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广泛动员和组织群众依法参与社会管理,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完善社会管理格局。”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因此,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根植”人民、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职责,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人大代表大有可为。本文就县级人大代表在社会管理中发挥作用、当前代表发挥作用中存在的问题、县级人大代表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作用谈几点看法。

一、县级人大代表在社会管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尤溪县人大常委会关注社会管理工作,重视代表在人大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努力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最大限度激发社会管理活力,使代表在创新社会管理,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尤溪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 “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的作用彰显并日益加强,得到了充分肯定。

1、在管理国家事务方面,发挥代表的决策参与作用。县人大代表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建设新型工业县、打造朱子文化城、构建和谐新农村”和“大县做成强县,优势转为实力”,推动尤溪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发挥代表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在每年的人代会召开前,都进行综合视察,通过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重点工程建设和政府办实事项目落实情况、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等进行视察,较全面地掌握实情,为在人代会上审议好各项工作报告以及提议案、建议做准备。在大会期间,代表们畅所欲言,为民代言,献计献策,共商大事。通过大会发言和代表团审议,依法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算报告等,积极建言献策,认真谋划本地发展、改革与稳定,决定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具体工作安排。在闭会期间,代表们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围绕本地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认真履行参政议政职责,对经济开发区、街面水电站、水东新城开发、水东大桥建设、向莆高速铁路和西城火车站等涉及尤溪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社会发展各方面的重大事项,进行广泛深入的视察、调研活动,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表明自己的主张,积极参与大政方针的决策,为县委、县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献策出力,发挥了参谋决策作用,促进县委、县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使各项工作推进更加顺民心、合民意。

2、在监督国家机关加强社会管理方面,发挥代表的推进作用。提交议案建议是县人大代表反映社情民意、参与社会管理、促进民生问题解决的重要方式。本届期间,县人大代表共提交议案建议472 件,其中反映社会管理方面内容的件数占总件数的90%以上。代表们通过提议案、建议,督促“一府两院”及其政府部门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此推动政府部门的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服务水平的创新和提高。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尤溪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提出和办理工作规定》,针对办理工作存在的问题,着力在提高一次办理满意率、问题解决上下足功夫,建立承办责任制、督查回访制、评先评优制、委室协查制、定期通报制追踪问效制等制度。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联系、征求代表意见、探讨解决方案,每年的67月份,由提出建议的领衔代表逐件签署办理答复满意度情况,对办理工作不到位、表示不满意的答复件,有关承办单位进行重新办理甚至三次办理,对重点建议实行重点督办,由县政府直接办理并答复代表。由于加大跟踪督办力度,代表提出的很多民生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如梅仙至城关公开通交车问题、城区拆迁安置房土地性质认定问题、大池水库两岸山场返还给原林权单位问题、金东公司采矿影响农业生产和农民居住问题、小蒋坑隧道灯光暗行车环境差问题、县体育场铺设塑胶跑道问题、西城至新阳、至八字桥公路改造问题、城市管理及城区增设公共厕所等问题,受到了社会的肯定,提高了代表在群众中的威信,使其成为值得群众信赖的社会管理中坚力量。

3、在密切人民群众与国家机关联系方面,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县人大代表来自社会的各个方面,生活和工作在群众之中,他们密切联系选民,贴近群众,了解人民群众的愿望和疾苦,并及时反映到有关部门,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了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为主要内容的“双联”活动,常委会向代表通报政情、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重要活动、代表向上反映民意为主要内容的“双向沟通”、每年11月份“联系代表月”等活动载体,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代表们主动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法律法规、宣传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深入了解民情,广泛集中民智,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形成社会管理人人参与、管理成果人人共享的局面;积极向上反映工作推进中群众的呼声和愿望,在开发水东新区、建设京福高速公路尤溪段、向莆铁路和乡村公路改造等涉及到房屋拆迁、移民安置、农田、林地补偿等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带有普遍性、群体性的问题时,积极化解矛盾,协助解决问题,对一些不合理的诉求,耐心做好解释、引导和思想教育工作,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在社会管理中起到“预警器”和“安全阀”的作用。

4、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选举出来的各个方面、各个阶层的代表人物,是社会管理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在群众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其一言一行,能够带动和感染群众。尤溪县人大常委会注重发挥代表的表率作用,引导代表带头执行社会管理制度,带头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带头化解社会管理矛盾,凝聚广大选民重视、参与、支持社会管理的合力。在人大代表中广泛开展“五带头”(带头勤奋学习、带头勤劳致富、带头改革创新、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倡导文明)为主要内容的“争先创优”活动,通过“五带头”“争先创优”活动和代表履职情况登记制度,调动了代表们履职热情,在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当好表率。代表中的领导干部经常深入基层,通过走访、接访、电话联系等方式密切联系选民,注意听取群众意见,关注群众的热点问题,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尽心竭力为群众排忧解难,真心实意帮助群众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有致富能力的代表帮助和带领群众致富,致力于实现共同富裕;许多代表大力弘扬扶危济困的优良传统,捐资助学,包帮贫困村、贫困户,捐资兴办公益事业,努力为弱势群体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特别是去年6月中、下旬,我县遭受特大洪水袭击,人大代表带头投入抗洪抢险第一线,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彰显人大代表为人民的本色,涌现出许多动人事迹,得到广大群众的肯定。

二、人大代表在社会管理中发挥作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近年来,县级人大代表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虽然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宪法和法律的要求、人民群众的希望还有差距,表现在:一是部分代表素质不高、履职能力不强,二是代表工作制度落实不够,三是代表小组活动开展不够经常,四是代表履职氛围不够浓。

反思当前县级人大代表在履行社会管理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从代表的自身情况来看:一是代表自身认识不到位。一些代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不足,对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的认识模糊。有的代表缺乏应有的代表职务意识,有的乐当“荣誉代表”,满足于获得“人大代表”的政治身份,有的甘当“名誉代表”,满足于参加会议和活动。这些代表没有真正认识到人大代表是一种神圣的职务,没有认识到自己担负着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职责。这些“充数代表”的存在极大地影响了人大代表在创新社会管理中作用的发挥。二是代表素质参差不齐。总的来说,我县绝大多数人大代表素质较高,说话办事有愿望、有热情,但由于受自身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和行为修养的影响,一部分代表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人大代表履职的需要,缺乏强烈的履职意识、较高的参政议政能力和正确的为民代表代言理念。有的不会联系群众,不会调查研究,不能为群众代言;有的不会审议发言,不会提出建议、批评、意见,以至辜负选民的信任;有的不能发现问题,不能想出解决的办法;有的代表即使在活动中发现了问题,找出了问题的症结所在,但对于如何促使问题的解决,却是全无主意,使群众的意见停留在口头上;有的代表提意见建议只从本单位和个人利益出发,从本区域的角度去看问题,忽视整体工作,缺乏大局观念,影响了人大代表的形象,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三是代表结构构成不尽合理。当前,人大代表总体数量不少,但具有专业素质的代表不多,代表中懂经济、懂法律、懂管理的专家学者更少,影响代表发挥在创新社会管理中作用的发挥。另外,代表中担任县处级和部门领导干部职务的也占有一定比例,他们在客观上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执行代表职务,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代表履行职责、执行职务。

2、从代表创新社会管理的外部环境来看:一是重视不够。当前社会上一部分人对人大代表在社会管理中发挥作用不够重视,没有充分认识发挥人大代表在创新社会管理中作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缺乏人大意识、代表意识,不重视人大代表的法定权利,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代表在社会管理中作用的发挥。二是知情知政渠道不够。代表对政情、县情了解得不够,对“一府两院”及政府的部门、职责、运行方式和主要工作,难以及时、准确、全面了解。如有的代表在审议报告、讨论问题时,常常不知说什么,或者发言抓不住要害,点不中穴位,主要原因就是掌握的信息不够,了解的情况不完整、不深入,深层次的问题抓不住,影响了代表作用的发挥。三是议案建议办理质量不高。有些职能部门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重视不够,在办理中与代表沟通不够,往往只满足于“回复”,而忽视办理质量。尤其是有的建议因涉及面广,需要几个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才能落实,但往往因无人负责甚至相互推诿而很难得到办理。这既挫伤了代表提议案、建议的积极性,也不利于代表通过适当的渠道反映社情民意。四是约束机制不健全。尽管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一些代表工作制度,建立代表履职情况登记制度和开展“五带头”的“创先争优”活动,但对代表履职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制约措施缺乏,不能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造成代表工作干好干坏、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弊端。五是宣传力度不够。尤其是对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还不到位,对代表工作的性质特点和履行职责较好的代表典型宣传不够,没有营造出代表履职、创新社会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县级人大代表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作用的建议

1、精心组织好选举,确保代表具有较高素质。人大代表素质的高低,不仅关系到代表作用的发挥,而且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的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一是严把代表“入口”关。今年,是县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年。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代表法、选举法的要求,将政治素质好、履职能力强、社会管理水平高、遵纪守法,能代表人民意志的公民选为新一届县级人大代表,要做好代表候选人的推荐、考察介绍、资格审查的提名工作。二是注重代表素质与代表结构的有机统一。坚持人大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把握好代表结构比例,控制党内机关领导占代表比例,坚持结构要求服从素质要求,力求二者有机统一,要提高连任代表的比例,坚持把代表履职情况作为推荐提名的重要依据。三是体现竞争性。让代表候选人发表竞选演说,由选民“面试”,展现代表才华,突出代表的时代性、先进性、合理性,把代表选举引入广泛竞争机制,好中选优,避免或防止有人带“病”当选代表,切实提高新一届人大代表的整体素质和个体素质。

2、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工作是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特别是增强代表管理社会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组织代表深入学习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特别要重点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代表头脑,提高代表政治思想觉悟,坚定代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增强代表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对代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组织代表认真学习代表法、监督法、行政许可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紧密、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深化代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解,进一步明确代表的作用、权利和义务,增强代表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提高依法执行代表职务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加强对代表进行社会管理方面知识培训,组织代表学习社会管理方面知识,学习中央和省委领导关于社会管理及其创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代表管理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制定代表培训计划,注意活跃代表培训方式,确保代表培训质量。新一届县级人大代表在任期内至少参加一至二次集中培训,新当选的代表必须参加集中培训,集中培训一般采取轮训的方式进行。通过学习培训,使代表深刻认识担任的法定职务,增强履职能力,强化有位必须有为,从而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履行法定职责,敢于和善于代表人民的利益行使代表权力,做到立足岗位干事业,务求有为作奉献,真正成为人民的“代言人”。

3、创造良好条件,畅通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知情知政,是代表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县级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要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高度,从依法保证代表履行职责的高度,不断拓展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改进为代表服务的各项工作,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县人大常委会要根据代表法的规定,按照便于组织代表开展活动的原则,切实建立代表小组,同时建立完善代表联系选民、代表小组季度活动制度、评议工作制度、争先创优制度等代表工作制度;“一府两院”也要建立有关联系和服务代表的系列制度等,共同促使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逐步规范化、制度化,而且要不断丰富活动内容,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从而使代表通过参与活动,较好地知情知政,更好地履行代表职责,更充分地发挥应有的作用。要建立完善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视察检查活动、约见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旁听法院案件庭审、担任特邀咨询员等有关制度。同时,大力推荐代表参与行风评议、勤政廉政监督及其他政务活动等,进一步拓宽代表获取社情政情信息的渠道,使人大代表及时了解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履行职权的情况和“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情况,及时了解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等有关问题,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地发挥作用。县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在为代表订阅人大刊物,定期寄送工作简报和有关资料的同时,建立起相关的工作网站,以方便代表全面了解人大及“一府两院”的工作情况。此外,还可尝试建立代表手机短信平台,通过短信及时对代表的建议意见作专题反馈,及时向代表通报政情政务和工作信息,保证代表在知情知政的前提下有效行使职权。
  
4、有效开展活动,发挥代表参政作用。根据法律规定和人大代表工作实践,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发挥社会管理作用的方式,主要是引导代表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组织代表开展“三查(察)”活动,开展代表联系选民、联系选区、联系贫困户的“三联系”活动,开展代表主题实践活动和代表小组活动等。今后一个时期要紧紧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这一重大课题,组织人大代表参加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专题视察和执法检查,在代表中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即走访一次选民,向本选区或选举单位选民汇报自己的工作情况,倾听、征求选民对全县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搞一次调研,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提出事关民生的建议和整改意见;办一件实事,结合工作实际为选民办实事、办好事;提一条建议,围绕实现经济发展、改善民计民生,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提一条信息,加强对外沟通与联系,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价值的信息,积极引进资金、项目和技术。同时,要开展好代表小组活动,开展好“三联系”活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政治优势、科技优势和能力优势,引导代表积极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选区和选民服务。

5、提高议案、建议质量,确保办理实效。人大代表在人代会中以及在闭会期间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履行职务、反映民意的重要体现,是代表加强创新社会管理、监督国家机关并促进其改进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首先,代表要深入调查研究,确保所提议案、建议的质量。提出的议案、建议贴近人民群众,紧扣时代脉搏,应具有合理性、合法性和可行性。其次,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作为提高人大工作实效的重要抓手,建立一整套交办、承办、督办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并在工作中使之进一步完善,使办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实行常委会领导分工督办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的代表建议,通过走访代表听取意见,约请承办单位负责人与代表共同商讨解决的方法和途径,促进建议的有效办理。利用人大网站和政府网站,将各项建议及承办部门和单位的分管领导、具体承办责任人和办理期限在网站公开,使办理工作情况能够得到社会和代表的有效监督。再次,“一府两院”及工作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办理代表建议机制,做到有指定领导分管、有指定机构负责、有指定人员承办,各承办单位应加强调查研究,多方协商、沟通,研究解决方法,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努力提高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答复的满意率。

   连日来,清流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对困难群众、县人大代表及机关离退休老干部的“两节”慰问工作。一是深入开展“百名领导干部、企业家关爱千名贫困群众”活动,人大常委会领导深入挂包乡镇,到所挂钩帮扶户家中,了解情况、进行慰问,让困难户欢度新年、感受党的温暖;二是按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片联系县人大代表工作安排,对生活较困难的县人大代表家庭进行慰问,鼓励代表安心履职,发挥代表作用;三是对人大机关离退休老干部进行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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