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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阳光洒在波光粼粼的坑口水库上,这片水域,是大田县城区重要的饮用水水源,承担着十几万居民的饮水安全重任。多年来,大田县人大常委会始终秉持 “人民至上”的理念,为守护这泓清水,持续发力,书写了助力保护水源地的生动篇章。
自坑口水库地表饮用水源保护区于2010 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复设立,并在2014年12月正式向城区供水起,大田县人大常委会就将水源地保护工作作为重点监督议题。从 2015 年开始,用一次次监督行动,织密了水源保护的 “责任网”。
2015年,大田县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围绕水源地保护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并聚焦水源地管护资金投入不足、整治措施不力等问题,向县政府相关部门一一发问。这一问,拉开了长达多年的监督行动序幕。
2016年,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县政府关于城区饮用水源地管护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当“不满意”的测评结果公布时,县人大常委会迅速列出详细问题清单,要求县政府限期整改。2017年,县人大常委会再次听取整改报告并测评,县政府立即召开督办会,专题研究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2018年,针对移民安置点建设缓慢等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再次开展专题询问,督促政府加快行动。会后,坑口水库移民安置点建设加速,水质监测监管也得到进一步强化。
2019年至2022年,县人大常委会连续四年与县检察院开展联动监督,建立“人大+检察”联动监督机制,组织开展污染源排查、执法检查等行动,同向发力,进一步提升监督效能,依法保护饮用水源地安全。
2024年,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城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整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回头看”;2025年,又与市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调研。这一系列行动,如同一股股强劲的动力,推动政府全面压实主体责任。
监督力度上,大田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强化监督刚性,通过调研、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形式推动政府明确责任主体,整治源头污染,保障水质安全;监督方式上,大田县人大常委会持续创新,通过联动监督手段,凝聚多元治理“公约数”,并结合建议办理“回头看”,实现了监督闭环,确保整改成效持续巩固。
如今,坑口水库的水质持续向好,水源地水质年均值稳定达到Ⅱ类。大田县人大常委会用持之以恒的行动,为县域饮水安全构筑起坚实的法治屏障,让城区居民能够放心用水、安心喝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