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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人大常委会开展 《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2026-09-21 08:36        字号:大 中 小    点击数:{{ pvCount }} 次

  9月9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光明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将乐县小树宠物生活馆、将乐县疾控中心、将乐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等单位和重点场所,通过实地走访、查阅台账、随机询问等方式,重点检查养犬登记、免疫接种、流浪犬收容管理、违规养犬等情况。

  检查组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做好养犬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凝聚工作合力,不断提高城市养犬管理工作水平;要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常态化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养犬问题,及时查处违法养犬行为,增强执法刚性;要加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依法文明养犬的良好氛围,凝聚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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