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监督工作

让科技成果落地生根

2017-06-07 16:23    来源:市人大办公室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张 旗 

  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是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手段,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科技创新思想、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一个重大具体举措。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并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列入2017年市人大常委监督工作计划。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发挥科技对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推动作用,3月13日至21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在市人大常委副主任廖小华带领下,对我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开展了调研。 

  默默耕耘结硕果 

  近年来,市政府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三明市“十三五”科技发展和创新驱动专项规划》等政策文件。在全省率先实行成果购买阶梯式补助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购买转化一批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科技成果和高新技术产品。此外,在资金投入、平台搭建、人才支撑等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科技项目方面:2016年全市有50个科研项目被列入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盘子,获科研经费3352万元。全市共取得科研成果36项,其中9项家获国家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专利成果方面:2016年全市申请专利数4190件,获国家授权专利2962件,其中发明137件,实用新型1297件,外观设计1528件。 

  科技创新方面:全市共有高新技术企业65家,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2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4家、省级创新型企业48家、省级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37家、省级科技型企业335家。2015年,我市入围全国首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沙县入选第一批省级县(市、区)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基地。 

  以上取得的成效不仅彰显了我市在优化成果转化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的示范带动作用,还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政府重视和职能部门、企业、高校院所的共同努力和辛勤耕耘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结出丰硕的成果。 

  问诊把脉找症结 

  从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的迫切需求及调研中了解的情况来看,仍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阻碍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影响了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一法一例”等法律法规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政策依据,但是,有的条款比较宏观,不够具体明确。如果按照上级规定兑现科技人员的奖励和报酬,市直相关部门对能否参照执行看法不同、意见不一,况且,如果参照执行,担心违规等现象,进而影响了科技人员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实地调研中,市农科院负责人向调研组反映。 

  企业是研发投入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但在调研中发现,我市企业主体作用发挥得还不够,企业科技创新意识和主动性不强,研发经费投入不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积极性也不高。据相关部门统计,2015年全市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R&D)占GDP比重仅为0.98%,远低于全省1.51%的平均水平,全市规模工业企业仅有3.6%的企业是高新技术企业、仅有4.3%的企业建立了研发机构,仅有9.5%的企业有开展研发活动。 

  池明流委员认为,我市科技成果转化主要是通过政府搭建的成果推介活动进行对接,渠道不多,形式较单一,在去年市政府尚未举办农业科技成果推介会前,仅靠每年6.18成果推介会对接,成果转化缺乏长期稳定的交易平台,造成供需双方信息不畅,企业的技术需求与难题求解寻求合作比较困难。 

  基层科技推广中心是解决农业、林业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问题,让科技成果真正落地的主要渠道,但在调研中发现,基层推广中心普遍存在“有编制,没人员”、“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在职,在职兼职多”的现象,导致农业、林业方面的技术成果转化不够及时。 

  加肥添料助根生 

  目前,我市科技成果转化缺乏常态化交易平台,科技成果交易主要是通过政府搭建的成果推介活动进行对接。为解决成果交易平台少的问题,池明流委员建议:“要尽快搭建常态化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充分发挥交易平台的桥梁纽带作用,解决供需双方信息不畅、企业的技术需求、难题求解和寻求合作比较困难等问题,为科技成果供需双方牵线搭桥。” 

  “要强化科技推广网络建设,配强配齐科技人员,整合资源,切实解决农业、林业科技推广中心三不专(不专心、不专业、不专职)问题,打通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黄月珍委员建议。 

  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是人才,应改进科研成果鉴定和科研人员考核制度,推动高等院校和研发机构在人才引进、考核、晋级等方面,从侧重论文数量等指标向侧重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转变,引导和鼓励科技人员积极参与科技成果的转化。 

  针对我市高校和科研院所反映相关政策配套不完善的问题,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市政府要统筹协调监察、科技、发改、财政、人社、经信、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尽快就法律实施中的一些具体、关键问题达成共识,制定出台符合我市实际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让科技成果转化各个环节有章可循,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激发科技成果转化的内生动力。 

  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涉及领域广泛、环节较多、关系复杂的系统工程,受转化对象、转化主体、转化活动、转化环境、市场接受等多方面因素制约。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小华建议:“市政府要厘清对一些问题的认识,进一步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践行创新发展理念,谋划科学合理的产业战略布局,制定出台灵活管用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重视培育企业创新意识,提升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主力作用,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 

  科技成果转化是科学技术转变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创新驱动发展的基础。在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大环境下,市人大常委会今后将更加关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政府及职能部门更应积极履职,释放各种创新智慧,让更多的科技成果落地生根,助推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在创新驱动中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主办 :福建省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高岩新村51幢    闽ICP备17014621号

  闽公网安备 35040202000233号

欢迎登录本站 您是本站的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