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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专项资金用在“刀刃”上

2016-12-07 16:41    来源:市人大办公室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邱靖权 

  专项资金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如何依法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一直是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的监督内容。特别是新预算法颁布实施后,市人大常委会在每年的“同级审”工作监督、决算审查和批准工作中,都高度关注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今年9月份,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市本级部分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政府及财政局、审计局、经信委、农业局、林业局、旅游局、文广新局、教育局的相关情况汇报,并深入大田、永安等2个县(市),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座谈,实地察看了相关项目,重点了解了市本级扶持企业发展资金、农业产业化专项、旅游专项经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运行经费)、教育费附加支出等五个政府专项资金安排分配、管理使用、绩效评估等相关情况、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10月份,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本级部分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重视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市本级专项资金的设立安排、分配使用,较为有效地保障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特别是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积极应对、有效作为,将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市财政局局长刘万年在向常委会汇报时如是说。 

  通过调研和审议,委员们了解到,市本级扶持企业发展资金、农业产业化专项、旅游专项经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运行经费)、教育费附加支出等专项分别在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加快农业产业化、推进旅游业发展、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发展教育事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发现并指出了一些需要重视解决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促进市政府依法理财,加强规范市本级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的建议意见。 

  更加重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 

  从调研情况及近年审计结果来看,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虽然重视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但依法管理使用政府专项资金的意识还不够强,目前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有待修订完善,项目库尚未建立,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与新预算法的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还有差距。 

  “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新预算法及中央和省上有关政策的学习把握,提高做好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今年,市本级政府专项资金总量约30亿(其中本级约20亿),规范管理使用好市本级专项资金不仅是新预算法和财税制度改革的要求,同时也对保障专项资金安全,消除权力寻租,缓解资金供求矛盾,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叶清松委员在审议中指出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重要作用。 

  苏玉振委员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在专项资金编制、执行、绩效评价等工作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和新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研究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切实依法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更有效地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建立完善项目库管理机制 

  建立完善项目库管理机制是依法编制专项资金预算、严格预算执行的基础,能够从源头上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 

  针对项目库尚未建立的问题,叶清松委员建议,要学习借鉴深圳等地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研究修订完善专门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建立推行项目库管理机制,从源头上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根据发展需要和支出重点,建立完善项目库,以项目清单目录的形式,明确各项目立项依据、执行年限、实施规划、绩效目标、资金拼盘、分配办法、支出标准以及资金主管部门和县级政府的权责等,同时建立完善项目库的项目申报、评审、入库、公示和退出机制,对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 

  “要依托项目库管理专项资金,通过建立推行科学合理的项目库管理机制,依法规范管理使用专项资金,确保先有项目后有预算,从而解决项目设立固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挤占挪用、执行率低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一系列问题。”徐红华委员提出自己的看法。 

  着力依法严格预算管理 

  在建立完善项目库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清理规范现有专项资金,进一步科学编实、编细预算,严格预算执行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重要抓手。 

  “专项资金的设立安排专项资金依据和程序不规范,设立安排普遍存在固化的现象,未施行“零基预算”;预算编制未按新预算法规定细化,存在“先有拨款后有预算”的问题,造成专项资金二次分配。”叶清松委员在审议时对此积弊直言不讳。 

  他紧接着提出建议,要整合规范现有专项资金。对现有市本级专项资金逐项进行梳理分类、分析评估,以进入或退出项目库的方式开展全面清理整合。同时,要以完善的项目库为基础,健全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制度,确保每年报送人民代表大会审批的专项资金预算草案按规定细化,杜绝二次分配。要科学编制部门预算,保障公用经费,从源头上解决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问题。 

  陈烈章委员结合调研所发现的问题指出,专项资金分配使用不够科学合理,扶持重点不够突出,不能充分发挥资金整体效益和导向作用;因单位公用经费不足,一些部门(单位)存在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由于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编制内容只到大类不到具体项目,产生“钱等项目”的现象,存在预算支出进度较慢、执行率较低等问题。 

  李新华委员对此提出建议:“主管部门要按照项目库管理制度要求,提前布局下一年度的支出项目,确保预算一经通过即可实施,切实加快专项资金预算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支出的执行率,减少专项资金结转结余规模;财政部门要根据项目库中有关项目的安排情况,及时逐级批复预算,按预算和项目进度拨款,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增强预算约束力。” 

  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预算绩效管理是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应有之义。目前,我市对专项资金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建后管护以及项目效益缺乏有效的绩效考评监管机制;用款单位对专项资金的核算管理和控制不强,绩效评估工作基础不牢;主管部门和财政业务科室职责分散交叉,未做到整体规划与统一投入,监督问效合力尚未形成。 

  市人大常委会肖长根副主任指出,要结合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建立权责统一的专项资金监管责任制度,加强资金管理,促进有关信息公开透明。同时,依托项目库,建立健全绩效目标设定、跟踪、评价及结果运用有机结合的绩效预算管理机制,及时跟踪检查、动态掌握分析项目实施进程、资金去向、目标完成情况,确保预算意图实现,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制度,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库调整、专项资金分配和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常委会审议已经结束,审议意见将及时送交市政府研究处理。相信,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持续依法监督和推动下,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将更加科学规范,每一分钱将被用在“刀刃”上,保障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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