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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护碧水清流

2018-06-29 17:34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市人大常委会“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专题询问会侧记

  李远明

  水是生命之源、生活之本、生态之基。

  我市地处闽江上游,中小河流数量多、分布广。境内流域面积在5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有沙溪、金溪和尤溪三大河流,均为闽江重要支流,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167条,集雨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253条。

  共护碧水清流,事关群众福祉,事关长远发展。

  我市护水治水情况如何、效果怎样?6月21日上午,市委礼堂,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对“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有备而来

  9∶15,距离询问会正式开始还有一段时间。参会人员陆续进入会场。

  记者看到,市水利局、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国土局、检察院等部门负责人已“正襟危坐”,脸上略显紧张。毕竟,作为应询人、答题者,他们应考在即。

  相比市有关部门负责人而言,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作为询问人、出题者,脸上神情明显放松许多。

  诚然,为了让“考试”更为出彩,无论是出题者,还是答题人,他们都在利用点滴时间做着最后的准备。这不,他们或凝神细思,或认真翻阅着资料,或与随行工作人员细声交流着。

  9∶30,会场座无虚席。询问会主持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知通宣布询问正式开始。

  市政府副市长张文珍首先作了关于“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接着,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的调研情况。

  随后,张知通对询问规则作了简短的说明:询问过程中,询问人每次提问时间不超过2分钟,应询人每次回答时间不超过6分钟,在回答问题时要紧扣主题,对题作答,简明扼要;对于询问人的提问,应询人无法及时、全面回答的,由主持人要求市政府或有关部门在会后10日内书面答复市人大常委会和询问人。

  正式“考试”随即拉开帷幕。

  “沙溪河市区段部分河道有相当数量的违章建筑。请问对已建成的违章建筑如何加强监管,并适时启动退出机制;对在建的河岸违章建筑又应如何加大督查力度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给予清理?”

  “三元区台江大坝往荆东片区均属于城市建成区范围,但该区域生活污水往往是直接排放。如三明学院周边荆东、荆西片区约2.5万人口,所有的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至荆东小溪,然后污水直流沙溪河。请问市里如何加强对该片区生活污水处理?”

  “我市境内有1453座水电站,水电资源开发过度,影响河流生态环境。部分水电站未严格执行最小生态下泻流量,导致‘小河断流、大河少水’的现象时常发生。请问下步如何加强对水电站实行最小生态下泄流量的监管?又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引导小水电有序退出?”

  ……

  举例子、列数字、摆事实。邓善存、陈建芳、刘涛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所出“考题”直击治水难点,针对性显而易见。

  有的才能放矢。早在会前,市人大常委会就已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由于摸清了“底数”,发问自然有了“准数”。

  沉着“应考”

  “兵来将挡”。

  河道采砂事关河势稳定、河道生态环境、防洪安全、水工程安全、通航安全。

  于卫闽委员问:“如何在涉砂整治过程中通过堵疏结合,既有效治理违法采砂洗砂行为,又满足地方建设需求?”

  “2017年全市河道采砂为50万方,堵主要是加强监管,规范河道采砂行为,比如持续打击非法涉砂行为、加强河道采砂行为监管、规范河道清淤管理。疏主要是重新规划、合理布局,今年年底前,我们会按照有关要求编制实施新一轮河道采砂规划;同时依法实行年度许可制度,按照省上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对流域面积在200平方公里以下的所有河流(河段)则不予审批、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市水利局局长章新华应答胸有成竹、直奔主题。

  水里有问题,根子在岸上。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力度治理农业养殖污染,但仍有部分养殖污染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如三元华强养殖场污染问题严重,却未能及时拆除或整改;大田湖美和尤溪街面水库库区网箱养殖造成库区水质富营养化等。下一步应如何从根本上解决全市农业养殖污染问题?郭颖委员对此十分关注。

  “建立健全生猪养殖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对可养区内保留的生猪养殖场(户)全面实行建档立卡管理,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常态化监管机制,开展网格化动态巡查,强化日常监管和综合执法,坚决遏制生猪违法养殖和污染环境行为。2018年,全市生猪养殖总量要控制在190万头以内,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85%。”市农业局副局长曾荣儿提出了破题之道,“我们还将开展重点水域生态资源保护专项行动,特别是加快推进街面水库养殖网箱拆除工作,定时上报拆除进度,确保完成清理任务。”

  司法亮剑,为治水护航。

  林承日委员抛出问题:检察院作为“河长制”工作成员单位,如何才能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生态行政执法监管?

  “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破坏环境资源案件88件105人,审查提起公诉238件328人,其中批捕涉河涉水案件5件5人,审查提起公诉14件17人。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打击、监督、服务、预防职能作用,特别是要依托派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平台,加强与河长办各成员单位合作,齐心协力、密切配合,为守护三明的碧水蓝天作出积极贡献。”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剑平坦然作答。

  敢于担当

  询问中,提问者开门见山,直面矛盾;应答者态度诚恳,不遮不掩。就在看似简单的一问一答中,却蕴含着责任与担当。

  群众反映的热点,也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关注的焦点。

  叶清松委员说,我市辖区流域水质长期受两岸工程建设、工业和生活排污等污染因素的影响,流域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尤其是今年省上已督查通报我市三钢弃渣场存在安全隐患、大田高才国控监测断面水质超标的问题牵动人心。对此市里该怎样解决?又将采取哪些措施强化水环境质量监测与预警,切实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

  “通过对三钢弃渣场的淋溶水采取‘加酸中和’的工程措施,PH值超标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下一步我们将督促三钢继续加大环保投入,并会同梅列区通过工程措施解决蕉溪氨氮超标问题;对于大田高才断面存在的问题,主要督促大田、尤溪于月底前完成街面水库水产网箱清理工作并深度修复,着力解决断面水质超标问题。其中,2000多万元的资金将投入到水质深度修复工程中。”

  目标任务明确、思路举措明晰、时间节点具体,对于市环保局局长吴成球的应答,叶清松表示满意。

  河长,一河之长。顾名思义,应该是管河治河的领导者、推动者、实施者。

  2017年以来,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各级地方主要领导都亲自担任河长,河流治理得到有效推进。但也存在一些河长履职不够到位、工作流于形式等问题。

  没有回避,正视问题。市水利局局长章新华接过话题:“推行‘河长制’工作取得的成绩是明显的。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市部分河长还存在履职不够到位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督查考核,切实推动各级河长履职到位、发挥作用。比如,在加强督查考核方面,我们将加大压力传导,严格实行‘周督查、旬报告、月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更好地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

  ……

  询问中,市人大常委会其他委员和市人大代表,也分别就部分区域水土流失比较严重、农村生活垃圾尚未常态化处理、河长智慧管理信息平台作用有待发挥、沙溪河市区段存在生活污水直排现象向市水利局局长章新华、市国土局局长林建星、市环保局局长吴成球、市住建局副局长郑礼群等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发问。

  重在落实

  询问是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法定形式之一,同时也是常委会组成人员或人大代表在审议议案或者报告过程中,为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所依法采用的一种工作方式。

  张知通说,开展“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专题询问,主要目的是使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全面深入了解有关情况,更好地审议议题,并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的专题询问,推动我市“河长制”工作落实更加到位。

  专题询问始于“问”,却不止于“答”。

  市政府副市长张文珍在会上表示,市政府将持续突出问题整改,针对这次专题询问提出的问题,以及市人大调研报告中指出的问题,进一步强化举措、举一反三,保质保量整改到位。

  “特别是要持续深化工业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涉砂行为等5个专项攻坚行动,力争实现2018年消灭IV类及以下水体的目标任务,继续保持全省流域水质领先;持续强化重点项目支撑,抓好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目前已策划生成的72个、总投资44.02亿元项目,确保今年完成投资21.12亿元,以项目落实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持续注重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建立企业河长履职机制,加快探索推行‘河(湖)长令’制度,推广设立河道警长、生态警察和生态审判庭等,推动生态治水机制创新,不断提升流域环境质量。”张文珍说。

  落实才是硬道理。

  “我们将会对询问会上各位委员和各位代表提出的询问问题进行整理,连同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送交市政府研究处理。”张知通说。

  绿水青山是无价之宝。爱水、护水,有你、有我。相信随着“河长制”工作的不断落实,“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画卷将在三明大地上徐徐展开……

  (责任编辑:于卫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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