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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文物撑起保护伞

2018-07-09 17:35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文物是人类社会不断发展进步所存留下来的遗产和遗迹,具有历史、艺

  术和科学等无法考量的价值,不可再生,不可复制,不可替代。习近平总书记指

  出:“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

  宝贵遗产,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

                      

                           为文物撑起保护伞

                                 张 旗

 

  5月4日至17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福建省文

  物保护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

  小华、刘万年带队,分赴永安、将乐、泰宁和大田、明溪、梅列、三元,重点检

  查文物保护“五纳入”、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文物安全、文物保护机

  构与能力建设等情况。

  文物安全形势严峻

  执法检查组发现,我市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盗窃、盗掘、走私文物的犯罪活

  动,以及发展、建设过程中的损坏,都极大地威胁着珍贵而脆弱的文物的生存和

  保护。

  近年来,文物被盗、被掘案件时有发生。2016年3月2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村窑遗址被盗掘,盗挖了16件古瓷碗;2018年5月8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赖坊

  建筑群彩映庚宅花窗被盗,共有12扇花窗遭到盗扰,其中8扇被盗走……这些案件

  跟文物保护力度不足、不规范有着直接联系。

  火灾一直是文物的最大威胁。一旦发生火灾,文物损失无法估量。目前,我市文

  物保护单位多为木质结构且年代久远,有的电线已经老化,有的业主日常生活使

  用大功率电器,存在火灾隐患。一些文物保护单位为宗祠家庙的,经常明火烧香

  、点蜡烛,容易引发火灾。2014年,三元区忠山村因用电问题引发火灾,烧毁不

  可移动文物点1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永安李宝焌故居电线老化,周边堆放了大

  量的木柴等易燃物,存在较大的火灾隐患。

  自然损毁较为严重,文物安全现状令人担忧。我市文保单位多为古建筑类,绝大

  多数产权私有,对于修缮维护,业主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列入国保和省保的

  ,通过向上争取专项保护经费,基本可以得到维护。省保以下的,由于市县投入

  不足,修缮工作无法保障,损毁趋势日渐明显,尤其是部分已登记但未列入保护

  的文物点,年久失修,濒临倒塌。

  在大规模的城乡建设热潮中,破坏和损毁文物的事件屡见不鲜。列西龙岗坊原为

  一座具有深厚历史底蕴的古老村落,承载着市区历史文化变迁和新兴工业城市的

  发展,但随着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开发,老民居、古建筑群已基本被拆除,文物环

  境和历史风貌已不复存在。宁化县凤凰山红军街沿街建筑部分被村民改建成现代

  建筑、慈恩塔遗址上被新建民房,延祥古建筑群、里坑闽赣省司令部旧址等文化

  遗迹遗址因缺乏保护而大量损毁。

  筑牢文物安全堡垒

  文物保护作为社会公共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保护离不开政府的财政投入。

  文物保护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

  算”“用于文物保护的财政拨款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为此,检查组建议

  ,市政府要依法提高市本级预算中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保障的比例,做到随经济发

  展和财政的增收而逐年增长,确保文物抢救、保护、管理所需经费落到实处。督

  促相关县(区)进一步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切实把文物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同时,要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民间团体以及个人捐资赞助,建立健全多元化文

  物安全保障投入机制,为文物保护提供资金保障。

  “县级文物管理工作主要依托博物馆,而县博物馆又不具备行政职能和执法资格

  ,导致了文物保护工作难以有效落实。”一位基层博物馆负责人反映。“市政府

  要以本轮机构改革为契机,切实理顺文物管理体制,解决政事不分的现状,推动

  文物事业发展。”张鸿飞委员直言不讳。

  “建议加强市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切实强化文

  物市场的日常监管。文化、公安、工商、建设、消防等职能部门要协调配合,定

  期开展专项整治,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强大合力,保护文

  物安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工委主任池明流建议。

  “要突出抢救性保护,加强对县级文保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点的老旧电线改造和

  安防设施投入,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工作方针,重点支持文物抢救修

  复,适时开展文物保护单位险情调查,对濒临倒塌、损毁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

  患的文物保护单位要及时抢救保护。”针对我市县级文保单位的堪忧现状,市人

  大常委会副主任廖小华给出了建议。

  “落实安全措施,建立文物消防安全长效机制,不断提升防控能力和保护水平,

  特别要督促责任单位做好防火工作,适时开展消防排查,对存在的问题立整立改

  ,对潜在的隐患及时清除。”

  ……

  检查组纷纷对文物保护工作建言献策。

  丰富多彩的历史文物是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是研究历史文化,推进科学发展的

  重要媒介。依法保护好、管理好、传承好、利用好珍贵的文化遗产并使之传于后

  世,既是我们的法律责任和政治责任,也是我们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只有为文

  物撑起保护大伞,筑牢安全堡垒,才能真正让文物“活”起来,让中华优秀传统

  文化更好传承和发展,进一步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

  (责任编辑:张丽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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