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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中医药事业发展提档加速

2018-09-07 09:20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张 旗

  《中医药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至今已满一年。这部不仅被医药界关注,还广受公众瞩目的法律,给中医行业和中医从业者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新的气息。今年7月中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中医药事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重点调研我市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项目、中药村产业发展以及实行总医院制以来中医院人才队伍、经费保障和基层建设等情况,为三明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助力加速。

  中医药之声愈发响亮

  民之所呼,政之所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中西医并重,把中医药摆在了国家发展战略层面的重要位置,中医药事业迎来了“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时机。2016年2月,国务院发布《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标志着中医药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同时,《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等一系列文件密集出台,使得中医药发展环境更优化,政策更有力。而《中医药法》的出台更是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我市作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市委、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关于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通知》和《三明市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工作方案》等整体设计与指导性文件,不断为中医药发展优化环境。

  从调研中了解到,我市出台的一些具体措施,比如,“2014年起,在原先诊疗费的基础上,增设‘中医辨证论治费’,2016年,出台文件明确将全市公立医院中医类在编人员的基本工资由当地财政核拨,在全国率先让中医药人员吃上‘皇粮’,2016年7月1日起,提高门诊中药饮片报销比例至80%,且不设起付线,2017年,将中药要事服务费提高到30元/人次,医保支付70%……”,这些举措不仅让中医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得到尊重,而且进一步提升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正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小华所说,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过程中,中医药在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在“治未病”和以健康为中心方面都能发挥重要作用,在建设健康环境方面,中医药也具有优势。

  中医药之路任重道远

  中医药事业进入新时代,也迎来发展的春天,但从调研的情况看,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道路困难重重,还存在一些需要推进和解决的问题。

  目前,我市关于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在市县两级都未能得到全面落实。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温立新说,2016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的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文件中,多次明确“全市公立医院中医类在编专业人员的基本工资由当地财政核拨”。目前只有宁化、沙县将本县公立医院中医类在编专业人员的基本工资列为财政核拨,其他县(市)包括市本级均未落实。

  中医药专业人才严重匮乏是制约中医药发展的一大瓶颈。一位从医20余年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中医师无奈感慨道:“公立医疗机构的中医专业人员基础理论知识较全面,但缺乏传、帮、带,再加上开展中医中药没有多少经济效益,中医专业人员学习和开展中医的积极性不高,长此以往,这部分人中医临床经验和对中医的信心明显不足,导致中医临床水平不高。而基层个体民营诊所的中医人员(民间中医)则良莠不齐,整体专业水平不高,甚至有一小部分人员打着中医祖传秘方、偏方的旗号骗取钱财,损害中医的名誉。”

  “我市中药材资源丰富,但中药材产业发展比较滞后,比如,我市的草珊瑚、黄精、虎杖、建莲、薏米、葛根等6个品种被认定为全国道地优质药材,但目前除了建莲和薏米作为食用加工具有一定规模外,中药材种植加工企业规模普遍偏小,难以在当地形成龙头带动效应,造成本地特色中药材既无规模,又无龙头加工企业,尚未形成产业链。”在实地调研中,市生物医药办负责人反映。

  献计献策助力加速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中华文明的结晶,是实现“治未病”和以健康为中心的重要保障和载体,在全民健康中应该有更重要的地位和明显作用。“在总医院制探索和改革的过程中,市政府要更加重视和完善符合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机制体制,特别是那些原有的有益于推进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机制,只能强化,不能削弱。在发展中药材产业的具体实践中,要立足和发挥我市生态优势和中药材产业特色,做大中药材种植规模,优化中药材产业布局,争取引进一批有实力的制药企业、研发机构或通过依托、挂靠知名药厂,深度开发三明中药材品种,进一步夯实产业基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小华建议。

  现有政策规定限制了院内中药制剂的院际流通,导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的院内专科特色制剂、宁化中医院的中药膏方等传统特色制剂仅限本院内使用,难以在全市推广应用。黄月珍委员认为,我市可参照医联体模式,建立市级中医院内制剂统筹调度平台,统筹共享全市特色中药制剂,推动中医药传承和创新。

  中医药事业发展需离不开医保、医改政策的倾斜扶持。池明流委员建议:“要切实加大扶持力度,在医疗控费指标修定时,应充分考虑中医普遍收费项目少、价格低的特殊情况,取消中药饮片纳入药占比指标考核,使中医药饮片在临床治疗和健康保健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要扩大中医医保报销范围,将符合条件、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治疗性院内中药制剂、中医特色诊疗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适当降低针灸、推拿、拔罐等中医非药物治疗门诊报销起付线,促进中医药特色诊疗方法的推广应用。”

  针对中医药专业人才严重匮乏的问题,陈立兵委员建议,要遵循中医人才培养周期长、成本高的特点,进一步完善政策,通过编制倾斜、待遇提高、绩效考核等手段,营造中医人才成长的宽松环境,吸引和鼓励医学院毕业生、离退休老中医药专家等投身于中医事业的发展。卫计、教育等相关部门要继续积极向上争取面向基层的中医类大专生委培政策,解决基层中医药人员紧缺的问题。

  人民有需求,人大要关注。

  中医药之声愈发响亮,中医药振兴之路任重道远。在加快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全面推进健康三明建设过程中,如何借助东风乘势而上,全面提速三明中医药事业发展,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健康生活的需求,是政府及职能部门职责所在,也是人大常委会的关注所在。

  (责任编辑:张丽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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