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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市民居住更舒心

2020-01-16 15:45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李怀通

  “过去,小区电表箱裸露在外,年久失修,既不美观,又不安全。现在,县政府对电表箱进行了整体搬迁改造,即使下雨也不用提心吊胆。”清流县金鼎小区一业主高兴地说。这是清流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县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取得的一个显著成效。

  大处着眼,细处入手。近10年来,清流县城区陆续开发了26个房地产项目,但物业服务仅停留在环境卫生、绿化养护、治安巡防等最基层的水平上,而且业主与物业企业纠纷较多,影响了业主的生活环境、幸福指数。群众利益无小事。为规范物业管理、改善居住环境,2019年县人大常委会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县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监督计划。

  9月3日至5日,清流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清流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实地察看了金鼎小区、永顺花园、北山天城、怡景书苑、龙腾御景等住宅小区,并与相关部门、社区、物业企业、业委会负责人及业主代表座谈,了解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收集意见建议36条。同时赴永安、宁化考察学习物业管理工作经验,为常委会审议做好准备工作。

  在金鼎小区,调研组发现小区电表安装在外墙,被雨水长期浸湿,箱体损坏生锈,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小区业委会和物业企业对此反映强烈。

  在永顺花园物业管理处,物业服务企业列出一长串物业服务企业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其中欠缴物业费问题比较突出,公职人员不交物业费占52.26%。

  调研发现,小区物业管理难主要是物业管理工作职责不清、权益不明及社区责任履行不到位、物业费缴交不到位、物业企业服务不到位等原因所致。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9月25日,在清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建言献策。

  “要建立物业服务费缴纳诚信体系,并与个人信用贷款、不动产交易、办理企业登记等挂钩,督促业主依法履行缴费义务。”

  “对恶意欠费的公职人员,经业主委员、居委会确认后,上报给县文明办,由文明办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负责催缴物业费,文明办将落实情况纳入单位精神文明考核。”

  经过认真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加大组织力度,确保有人管事;加大聚资力度,确保有钱办事;加大监管力度,落实相关制度;加大服务力度,提升管理水平等审议意见。

  清流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重视审议意见,迅速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列出责任清单,有序抓好落实。清流县委文明办印发了《关于督促公职人员缴清物业管理费的通知》,将公职人员缴交物业管理费情况与文明单位考评、文明奖金发放挂钩。县电力公司投入近10万,对金鼎小区电表箱进行了整体搬迁改造,涉及用户120多户。改造后,小区全部电表箱改至户内,既解决了电表箱老旧、进水受潮问题,又对小区用电环境进行全面整治,排除了电表安全隐患。

  人大监督,贵在持续。清流县人大常委会还将在“做实、做细、做好”等方面,不断加大力度,持续跟踪监督,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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