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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古厝古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情况调研

2023-07-20 15:39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丽青带领调研组会同将乐县、尤溪县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古厝古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情况调研。


察看将乐县南门街区改造项目
  调研组在听取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后,深入将乐县、尤溪县实地察看了南门街区、杨氏家祠、万全乡良地村、台溪乡书京村的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并座谈了解古厝古建筑保护管理、活化利用等情况。

在尤溪县召开座谈会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相关县(市、区)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古厝古建筑保护利用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
  调研组建议,一要夯实保护基础。政府部门应依法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按照保护第一的理念认真贯彻文物保护“一法一例”、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将古厝古建筑保护工作由抢救性保护向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并重、由注重本体保护向本体与周边环境整体保护并重转变。二要凝聚各方合力。市政府应依法加大本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投入力度。相关部门协同做好古厝古建筑普查认定公布、修缮管理和规划管控及周边整体风貌管控、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加强专业修缮和保护管理队伍建设;加强项目包装策划,积极向上争取文物保护提升、历史建筑修缮及改造提升、美丽乡村建设等各类资金用于保护利用工作。同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本体保护修缮、历史风貌维护、旅游文创开发、文化传承发展等保护利用全过程。三要加强活化利用。持续挖掘古厝古建筑的历史故事和文化内涵,坚持以用促保,延续和拓展古厝古建筑的使用功能,推动古厝古建筑与康旅、茶旅、农旅等跨界融合,推进“+非遗”“+文创”网红业态融合,提升古厝古建筑的经济效益,增强保护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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