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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三元区环城山体保护条例》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至今,山体保护规划编制进展如何?山体保护措施是否有效?普法宣传是否到位?为进一步推动《三明市三元区环城山体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实施,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和监督计划,三明市、三元区两级人大常委会联动,采取了实地检查、暗访调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督促依法开发建设——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条例》制定的初衷之一就是为了平衡保护与发展的关系。7月8日,执法检查组一行沿山而上,来到现在的市区儿童公园,映入眼帘的是一片郁郁葱葱。

孩童嬉戏、绿荫环绕,昔日黄土山,今朝打卡地!市儿童公园位于列东后山狮子坑地块,这里原是市区的一处地质灾害点。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该地块闲置了近10年,失去绿色植被的山体,每逢雨季,便发生多处水土流失。类似情况在三明市区并不少见,究其原因,乃是三明为典型的南方山地河谷型城市,城市建设“向山要地”的现象较为突出。
2021年8月26日,三明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三明市三元区环城山体保护条例》。条例出台后,为了推进地灾点治理及景观提升,总投资约1.9亿元的三明市儿童公园应运而生,公园以“自然生态、科普文化、亲子交流”为主题,共有五大主题园区,如今已成为市民亲子休闲娱乐的好去处。
检查组行至市儿童公园深处,驻足于狮子坑地灾治理点前,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市区后山(狮子坑)地灾点治理及景观提升项目根据市政府备忘录及现场实际情况,分为地灾治理、麒麟山与绿道连接线和儿童公园三个项目分别实施。”
为解决工程项目建设和山体保护之间的矛盾,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住建局正高级工程师林月云建议:“要控制环城山体周边建设,严格环城山体保护范围内特别是重点保护区的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动态跟踪监测和评估机制。”
立足于基层,着眼于实际。针对群众对《条例》知晓率不高的情况。市人大代表、高岩社区党总支书记吴亚琴说道:“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持续拓展《条例》宣传的广度和深度,采取形式丰富、内容多样、平台多元的方式,加大对重点区域、人群的宣传力度,营造人人护山的良好社会氛围。”
攥指成拳才能合力致远。执法检查组强调,市政府和三元区政府要深化思想认识、增强保护共识,加强协作配合,在保护中谋求发展、在发展中落实保护,进一步规范山体保护各项行政管理工作,提升城市的颜值与品质,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抓牢依法修复治理——以法治力量筑牢生态屏障
城市绿道是三明集生态、旅游和文化功能于一体的一张闪亮名片,更是城市一道靓丽的风景线。时间回溯至2019年5月,三明市区遭遇多轮暴雨、特大暴雨袭击,市区周边多处山体发生泥石流、道路塌方,特别是城市绿道紫莲桥、军分区后山山体滑坡情况较为严重,环城山体保护立法工作由此而生。
《条例》中修复治理措施究竟落实得如何?市区城市绿道周边的地灾隐患是否治理到位?带着种种疑问,执法检查组沿着城市绿道,从畔岭驿站一路前行至城关片区的妙元驿站,重点检查城市绿道周边山体生态修复治理情况。
徒步至妙元驿站,昔日遭破坏的山体经过修复治理,如今已成一片绿意盎然。“近年来,市政府和三元区政府累计完成列东、荆东等5处受损山体生态修复,种植乡土树种,植被覆盖率提升至90%以上;结合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综合治理环城山体周边3条小流域,减少水土流失。”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差距和不足。妙元驿站下的下洋山水御园小区常住2600余户、近万人安居于此,是城关片区规模最大的居住社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副主任张铃摆事实、举例子;“下洋山水御园项目弃土点未经过审批就作为临时弃土点,大量排土堆放,总面积约99亩、堆积体方量约130万方,停止使用后更未进行验收,安全稳定性评价及监测工作滞后,对山下的山水御园及周边居民构成风险隐患。”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副主任委员卢小青也表示:“除了下洋山水御园后山随意倾倒弃土的情况,我们还发现周边山体存在占用山地圈养家禽、沿山开垦种植等问题。”
提出问题,更要解决问题。执法检查组建议,要坚持“工程治理和生态修复相结合”的原则,依据山体保护规划和相关设计规范、技术标准,科学制定修复治理方案,加强系统性、整体性、关联性研究,合理统筹地质环境监测、灾害治理、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等;要加强后期管护,及时消除风险隐患,推动生态修复治理成效持续向好。
严格依法划定范围——压紧压实山体保护职责
山体保护,规划先行。《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山体保护范围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环城山体保护规划确定。”山体保护范围是《条例》制度设计的重点和基础,是确保《条例》规定的各项措施落地见效的关键所在。
“《条例》规定山体保护规划应当于本条例公布后六个月内编制完成,现在规划编制进展如何?保护范围是否划定?”
“保护范围内一般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如何区分?”
“山体保护规划宣传采取了哪些措施?如何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
7月9日下午,执法检查组召开座谈会。面对市政府、三元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检查组成员围绕解规划编制、制度设计、措施落实等工作连续发问。
徒法不足以自行。“市政府、三元区政府在贯彻《条例》过程中仍有短板和不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办公室主任于卫闽直言不讳道。《条例》规定,政府应当按照山体权属或者管理职责确定山体保护责任单位,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名录。检查中却发现,责任单位名录未向社会公布,相关的具体落实措施也尚未制定。
“规划编制进展缓慢、不够及时”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城工委主任江长虹一针见血地指出,“《条例》第十条规定山体保护规划应当于本条例公布后六个月内编制完成。但《三明市三元区环城山体保护规划(2021-2035年)》在2025年5月才获得市政府批复,完成时间距离规定时限相差两年半。”
紧盯问题、一抓到底。检查组要求,要树牢系统思维,聚焦发现的规划滞后、设施建设缺失等突出问题,加强规划引领,加快设施建设,强化监督执法,推进修复治理,深化巡查监管,确保整改见行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