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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省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

2019-05-09 11:28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一、会议概况

429日,全省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在福州永泰县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地方立法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研究探讨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地方人大立法工作的思路和举措。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檀云坤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杨益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明蓉和部分省人大法制委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省司法厅负责人,特邀人大代表及社会代表人士,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及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大工委分管副主任、法工委负责人,省地方立法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等参加会议。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仪代、法工委副主任黄圣团参加会议。

二、会议主要精神

会议的主要精神体现在檀云坤副主任讲话中。檀云坤副主任指出,一年来全省立法工作服从服务大局,聚焦中心任务,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步伐稳健,立法特色进一步凸显,立法实效进一步提升,值得充分肯定。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突出地方特色增强立法实效,他强调四点意见:

一是突出政治引领,把好地方立法的方向。一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要把党的领导贯穿立法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和方向,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更加自觉、更加善于通过立法实践贯彻和体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凡是重大立法项目和立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都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认真落实党委指示要求,全力以赴保障中央和省委确定的重大立法任务。二要聚焦聚力中心任务。立法工作要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以改革的精神解决立法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要立足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紧扣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重点,紧扣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紧扣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强改革、涉台、生态、民生等领域立法,以高质量立法助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

二是突出地方特色,抓住地方立法的关键。地方特色是地方立法的生命力所在,突出地方立法特色是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是衡量地方立法质量的重要标准,是检验地方立法能力水平的试金石。地方立法必须紧密结合本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充分发挥其补充、先行、创制的作用,体现地方特色,提高针对性、可操作性,防止照抄照转、“大而全”、“小而全”。

三是突出务实管用,提高地方立法的实效。要在立法工作一开始就考虑法规出台以后落实落地落细的问题,真正做到“法规不睡觉,落地见成效”。一是从选题上,力求管用实用。要立足重点领域、民生福祉、新领域新情况新问题和本地特有的自然资源条件和历史文化。二是从内容上,力求精细精准。一方面要精准发力,将立法中的焦点、难点问题研究深透,敢于在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上表明立场、坚持原则,找准思想的共鸣点、利益的交汇点;另一方面要精细具体,直截了当、直奔主题,减少“号召性”“提倡性”规定,避免搞层层配套,使法规在实践中能够直接适用于地方事务。三是从结构上,力求精炼精干。避免照搬上位法“上下一般粗”和照搬外地经验“左右一般齐”的做法,采取“一事一法”的体例,不必“穿靴戴帽”,使法规结构更加精干、精炼,让特色的条款、管用的条款更加鲜明和突出。四是从程序上,力求开放开明。要坚持开门立法,扩大社会各界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要实践自主立法,积极探索人大牵头起草和联合起草的立法模式;要探索协同立法,围绕省委部署的闽东北、闽西南两大协同发展区建设,为区域协同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四是突出队伍建设,筑牢地方立法的基础。立法工作者要讲求打铁必须自身硬。一要政治过硬。要深入学习,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并坚定自觉地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对党绝对忠诚,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依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行使职权。二要本领过硬。学习本领要过硬,“要与时俱进,用学习克服本领恐慌”;业务本领要过硬,既要熟悉掌握法规制定背景和上位法规定,又要清楚了解实践的基本情况和兄弟省市的立法先例,确保法规既依法立法,又具有地方特色;调查研究本领要过硬,既要了解实践中的真实情况,又要进行综合分析和深入研究,找准突出问题、矛盾焦点问题,找到有效破解方案;要不断创新干部培养机制,通过业务培训、跟班学习、挂职锻炼等方式,促使他们尽快成熟、全面成长。三要作风过硬。要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一线;要敢担当善作为,坚决克服和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倾向;要讲求团队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廉洁自律,树立好立法人的良好形象。

杨益民主任委员就如何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六点意见:一要人大主导立法,注意发挥政府及人大常委会其他专委、工委作用,不能由法工委包揽立法工作;二要选题精准,关键在于解决问题,找准小切口;三要注意合法性与合理性有机统一,确保法规管用、接地气、可操作;四要防止部门利益色彩;五要及时正面回应常委会成员提出的问题,讲求艺术性;六要配强立法工作人员,适时送到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跟班学习,了解修改、调研、论证、审议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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