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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来明开展《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立法调研

2022-08-19 08:29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8月16日至18日,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薛云官、副主任委员张天明带领调研组到我市开展《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立文,市政府副市长林菁陪同相关调研活动。


召开座谈会
  调研组召开立法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我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就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开发利用等方面进行交流讨论。调研组还实地察看了三钢1958工业记忆馆、明溪县夏阳乡御帘村和革命英雄纪念园、建宁县客坊乡水尾村红军小镇等,深入了解我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工作情况。

察看明溪县革命英雄纪念园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我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工作成效,并就如何做好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工作提出四点建议:一要转变思想观念,以赤诚的情怀、十足的韧劲,克服困难,尽心尽力做好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工作。二要注重拓展挖掘红色文化遗存的内涵,抓住“红色”和“文化”两个关键点,进一步收集、整理、宣讲好红色故事,传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三要平衡好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吸收借鉴好的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模式,以利用促进保护。四要注重红色文化的教育传承,推动红色文化精品课进入课堂,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红色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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