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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至3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立文带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开展三明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立法调研。
调研组先后深入三元区、沙县区,实地察看了三元区中山公园防洪排涝提升工程、杜鹃新村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贵溪洋生态湿地公园和沙县区如意湖湿地公园提升改造项目、老旧小区及城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金沙中路南侧节点公园等海绵城市相关项目,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征求《三明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察看如意湖湿地公园提升改造项目
调研组建议,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准立法方向。开展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立法工作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市委中心工作的具体举措。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海绵城市立法的重要意义,加强协调配合,将法律规定、上级要求和群众关切融入到立法全过程。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立法重点。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立足我市实际,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从“末端”治理向“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转变,着力解决部门职责不清、城市内涝积水、审批验收不畅、保障支持不足等问题,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要广泛征求意见,提升立法质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广泛吸收各方的意见建议,借鉴先进经验,进一步修改完善好法规草案,为我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切实提高立法质效,确保地方法规立得住、有特色、行得通、真管用。